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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9章 6尾白狐
兴风之花雨全文阅读作者:萧风落木加入书架

离开绘声那儿,风沙叫上两名眼熟的随从,回去找郭青娥搬家,打算就在初云这儿暂时住下。

两名随从乃是他在嵩阳小镇酒馆内见过的珂海、珂润兄妹。

初云带着马玉怜在路上截住符王之后,未免风沙担心,所以先派两人回来报信。

当时,风沙没空细问,现在同路有暇,好奇地向珂海问道:“我记得你出身流城秘营吧!什么时候有了个妹妹?”

流城秘营培养的死士就是弓弩卫的前身,更是他最初的班底,跟着他出生入死,从无到有,所以深得信任。风大就是他们的首领。

这些死士都是从辰流及巴蜀收养的半大孤儿,倒是有几对兄弟,但是他不记得有兄妹。

珂海转视左右,见行人离得很远,小声道:“主人明见,为了路上方便,我们扮成了兄妹。当时有外人在旁边,我们便没敢说破。还请主人赎罪……”

珂润忙道:“婢子马氏,闺名珂润,凑巧与珂海大哥名字相仿,所以赵姑娘安排我们扮成兄妹。家父是玉颜公主的本家侄儿,早先曾任泉州军使。”

风沙哦了一声:“你是玉颜公主的侄孙女。”

马珂润使劲点头。

她父亲也是闽国宗室,只不过辈分不高,随闽王投降南唐之后,本来留任泉州刺史,终究被南唐任命的泉州军使废黜,本人亦被召回江宁。

到江宁之后倍受打压,甚至欺辱,生活日渐窘迫。

后来玉颜公主广发宗室召集令,她父亲欣喜若狂,恨不能把所有子女全都送过去,最终只有她通过层层考核,成为风门的剑侍。

还有一位兄长和一位姐姐跟在玉颜公主身边办差。

风沙打量马珂润几眼,心道马家的辈分简直乱套,祖孙三代居然年龄相仿。

不过,马家兄弟十几个,最大的那个按年纪可以给最小的那个当祖爷爷了。

这种情况对大家族来说其实也算正常。

三人正走着,一群伙计推着一辆辆摞满食盒的板车从山庄大门那边过来。

风沙问了珂海才知道这是给山庄各处送饭的车队。

据说龙门山庄设有内外膳房,为主客及弟子准备饭食。

不过,最近江湖朋友来得多了,内膳房实在支应不来,又不好让客人吃外膳房的大锅饭,于是让自家酒楼的后厨掌勺,外送过来。

那些声名卓著的江湖人物,会递之菜谱,问清禁口,甚至按喜好定制。

寻常江湖人物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送来什么那就吃什么。

好在都是酒楼的大厨掌勺,风味不差。

风沙这才发现,原来临近晚饭的点了。

忽听马蹄声密集响起,迅速由远及近,不仅一行板车纷纷让道,过路的江湖人士亦往道旁侧开,倒像是夹道欢迎一般。

眼见一众骑士飞驰而来,大约十五六骑,个个鲜衣怒马,伴随着欢声笑语。

当先是一位仪容秀美的女骑士,黄骠马雪白袍,黄白相得益彰,肌肤比白袍更白,十分亮眼。

尤其袍尾缀着六条毛茸茸的白狐尾,随奔驰而柔动,令风沙眼前一亮。

涂山歌有云: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

这是一首先秦的求偶歌,意为:走来一只孤单的白狐狸,九条尾巴毛茸茸的又粗又长。大禹和涂山女结为夫妻,我们这里将永远发达兴旺!

白狐尾是涂山门的标识,最高为九尾,便是涂山门的掌门,六尾的地位不低了。

不过,涂山门收徒极其严苛,向来人丁不旺,满门加起来有没有九人都成问题。

另外,涂山门弟子平常并不会戴着白狐尾招摇过市,除了正式场合和夫妻私房,也只有求偶的时候才会当众佩戴。

这位白狐尾女骑士显然就是龙门山庄的夏小姐,她身后那一行骑士以少年居多,仅有三名少女,似乎正在赛马,个个争相恐后,在眼前唰唰而过。

风沙眼神挺好,远远便看见授衣和马玉怜赫然在列,紧随着夏小姐之后。

另外一位少女应该是夏小姐的侍女,其他皆少年。

授衣和马玉怜全神贯注地驭马,并没有发现人群中的主人。

这一批骑士迅疾行过之后,大家正要重新上路,又一众骑士驾马奔来,只好继续让路。

后一批骑士比上一批人少,速度不算太快,但是众星捧月,七八名少年拱卫着一位绝色妖娆。

明眸皓齿,芙蓉粉面,发如流云,一身束腰劲装,胸饰玲珑,裙幅叠叠而动,特别突显身段,非同一般的纤秾有致。

尤其马儿奔腾,波涛随之汹涌,足以让任何男人的眼珠子瞪出眼眶。

风沙听到旁边几下吞咽口水的声音,定睛一瞅,不是初云还能是谁?

初云的灵觉超乎想象的灵敏,视线顿时转了过来,与风沙对上了视线,抿唇一笑,投了个媚眼,不过马没有停,挟着一阵香风,错身而过。

后面那些少年骑士火急火燎地追随而去。

风沙被这媚眼勾得心跳一慢,转念摇头。

初云什么人?密谍首领,秦淮花魁,迷死人不偿命那种,一群半大的毛头小子,恐怕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连此间主角其实是龙门山庄的小姐都给忘了。

珂海担心主人不高兴,附耳解释道:“授衣小姐特意请赵姑娘出马给夏小姐把关。这些围着赵姑娘乱转的家伙,这次招亲特定落选。”

风沙心道果然。初云确实很会媚人,但是平常非常低调,突然打扮得花枝招展,跟此间小姐争风,肯定另有原因。

看来授衣跟夏小姐的交情当真不错,居然连这种忙都肯帮,人家居然也愿意让她帮。

风沙想了想,吩咐道:“算了,还是不搬了,反正最多呆上几天,凑合过得了。”

授衣就算了,他没想到马玉怜和初云居然也跟这位夏小姐混熟了,彼此间恐怕会频繁往来,住在初云那里估计躲不开。

他不喜欢太多人知道他的存在,何况涂山门知道墨修的存在,起码高层知道。

像这种传承很久的古老宗门,通常背负很多羁绊和纠葛。

他并不想与之扯上关系。

不过,那几条白狐尾巴当真可爱,光用看的就知道手感肯定很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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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章 怕冷的男人和受惊的女人
兴风之花雨全文阅读作者:萧风落木加入书架

风沙不打算搬到初云那儿去,珂海回禀初云之后,想法子和马珂润搬去了隔壁的小院。

两人还是以兄妹的名义,装成跟主人不认识。

珂海乃是死士出身,为人有些呆板木讷。

马珂润小时富贵,大了艰困,受过挫磨,比珂海机灵多了,一来就跑到主人下榻的小院串门。

很快就跟院内的一对师姐妹姐姐长、妹妹短地打成了一片,最终跟人家换了房间,和珂海搬过来与主人同院,且就在隔壁,就近照看。

结果她一过来,附近小院的江湖人纷纷跑来串门,以男子居多。

每一位剑侍都经过精挑细选,大多出身高贵,容貌气质俱佳。

一群剑侍聚在一起的时候,单个很不起眼,单个放到民间那就不得了了。

男人爱美人是天性,何况江湖人大多血气方刚,一听这里来了美女,纷纷跑来凑热闹起哄,闹到半夜都不收声。

马珂润勉强应付,心中好生后悔,暗道干嘛要跟珂海大哥扮成兄妹,要是扮成夫妻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事了,也不知道主人会不会嫌吵。

好不容易借口夜深了,把人都请走,回房跟珂海商量值夜的事。

临来之前,赵姑娘叮嘱过他们,可能会有盗匪之流混进来宾之中,针对龙门山庄探听情况之类,应该不会有什么动作,主人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不过,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他们俩小心留意,谨慎保护云云。

所以,马珂润打算住到主人的房内,让珂海在外围警戒。

毕竟夫人也在,珂海身为男子,着实不方便,只能她去。

珂海一直听着,低着头不吭声。

马珂润忽然住嘴,看他一眼,笑道:“以前我时常幻想,被主人看中,收到身边伺候……”

珂海头低更低。

“可是你也知道……”

马珂润柔声道:“哪个剑侍不漂亮?身份比我高贵的不在少数,哪怕身份不如我,家境也比我富裕,常有供奉上用,怎么轮也轮不到我来讨好主人。”

珂海把头抬了起来。

马珂润娇笑道:“主人还记得你的出身,却连我的名字都不晓得呢!”

珂海忙道:“我以前给主人当过近侍,你一直负责外围,主人不知道你很正常。”

“那不就得了。”

马珂润娇憨地道:“我在主人眼中就是个很寻常的奴婢,不起眼的很。何况夫人在呢!你还怕主人把我给吃了不成。”

珂海红着脸道:“乱说话。”

马珂润起身道:“我这就去了。你小心监看院内动静,尤其留意屋顶。千万不要胡思乱想啊!”

珂海顿时敛容,叮嘱道:“你也要小心。”

……

郭青娥一如既地打坐。这里没有蒲团,占了床的外侧。

风沙则睡在床的里侧,使劲裹紧被子。

现已入冬,哪怕屋里生了燎炉,还是很冷。

临睡前,他特意烧水烫了脚,奈何体质孱弱,人睡在被窝里面,不是越睡越热,而是越睡越冷。

现在他无比渴望温暖香软的抱枕,最好来上几个,把他给裹得严严实实。

然而,看了眼郭青娥,心知自己也只能想想罢了。

这时,窗格轻响,长短几下,是自己人的暗号。

风沙在脑海中和寒冷斗争了几下,勉强钻出被窝,披上外袍爬下床,哆哆嗦嗦地去窗边开窗户。窗户一开,冷风一卷,脸都白了。

马珂润探来脑袋,小声道:“婢子过来服侍主人和夫人。”

风沙顿时展颜,做了个嘘声的手势,先回手指指郭青娥,又点了点屋内的燎炉。

马珂润点点头,翻进窗来,向郭青娥福身。

郭青娥毫无反应。

马珂润解下佩剑,过去燎炉烧水,很快打了热腾腾的一整盆,端来床边搁好,然后并膝跪下,低着头服侍主人烫脚。

云本真调教的剑侍,一个个机灵的很,也十分有眼力价,什么时候该做干什么,根本用不着主人特意吩咐。

风沙裹着被子坐在床边,把冰冷的双脚没进热水中,长长地出了口暖气,感觉一下子舒服多了,整个人都升华了。

马珂润的小手很软也很暖,力道合适,还不时轻柔地撩水至小腿,腾起的热气蒸过她的俏脸和秀发,带起一股怡人的体香。

风沙琢磨着待会儿要不要让她来暖被窝,看了眼郭青娥洁白无瑕的侧脸,放弃了这个想法,转念又想让这丫头帮他暖脚。

仅是暖脚而已,永宁应该不至于吃醋……吧?

风沙跟暖欲做了半天的思想斗争,终究还是让马珂润回去了隔壁,自己则重新拉着被子躺好,忽然鬼使神差地把手神出被窝,拉住了郭青娥的后腰带。

一直闭目的郭青娥蓦地睁开了美眸,脸颊浮起红晕,但是并未转头。

风沙可怜兮兮地道:“永宁,我冷。”

郭青娥微不可查地嗯了一声,轻轻地转身挪腿,由笔挺的五心向天盘坐变成斜腿倾身,羞涩地像伸足试探滚烫的水温,足尖一点点地往被窝轻蹭。

风沙见这招管用,顿时笑了起来,一个水中捞月,往自己的怀里拽。

郭青娥顿时如受惊小鹿般缩回了脚。

风沙更加可怜兮兮:“永宁,我真的冷。”

郭青娥咬了咬下唇,伸手拽住被沿,掀开个小口子,娇躯像一匹无比顺滑的绸缎滑进了被窝,然后躺得笔笔直直,一动不动。

风沙立时八爪鱼似地抱了上去。

郭青娥非但没有挣扎,反而依从地侧身转来俏脸,亲昵地拿额头抵住了他的额头,不过目光异常平静,深邃地凝视。

风沙立时知道自己应该适可而止了:“抱着暖和。”

郭青娥想了想,拉住他的手腕搭到自己的腰肢上,柔声道:“我只是不喜欢这里,没有永恒的感觉。”

就是不会拒绝风沙的意思,但是希望风沙能够考虑她的感受。

风沙噢了一声:“知道了。”

郭青娥又道:“阴阳不交,绝灭无世,有灭无生,逆道也。逆道者亡。天统阴阳,万物生灭,有生有灭,顺道也。顺道者昌。”

风沙听她居然能把男女之事说得这么没有美感,有些哭笑不得。

郭青娥继续道:“阴阳者,传天地统,使无穷极。我知道墨修自古子嗣艰难,不得不广布雨露。永宁既修道,只顺道,不逆道。”

风沙心道能把允许丈夫找别的女人说得这么一本正经,也真是没谁了,正色道:“你我夫妻举案齐眉,你不允许,那就不行。”

郭青娥又拿自己的额头碰了碰他的额头,然后闭上了眼睛,过了会儿又复睁眼,细弱虫鸣地道:“手不要乱摸,不然不让你放腰上了。”

风沙就干笑。他真不是故意的,就是习惯了。当然,他不会傻到说出来。

郭青娥再度闭眼,过了会儿又睁眼问道:“我也会习惯的,对不对?”

风沙愣了愣,往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温柔地道:“我们会相互习惯。”

这种相互取暖的感觉,他感到很舒服。既然已经和永宁结为夫妻,除了负起丈夫的责任,他似乎也应该试着付出丈夫的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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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1章 崇圣门
兴风之花雨全文阅读作者:萧风落木加入书架

因为专修精神异力的关系,风沙总在遭受反噬,整宿整宿地万鬼索命,几乎没有熟睡过。

然而,昨晚与郭青娥相拥而眠,反噬奇迹般消失。

郭青娥仿佛化为一方灵氛,令人倍感安宁祥和,前所未有的通体舒畅。

以往像是身上压着许多块沉重的大石入睡,现在身上大石全部没有了。

一下子身轻如燕,无比轻松。一觉到天明,无与伦比的香甜。

睁眼之后,风沙十分惊奇,找郭青娥讨论,结果郭青娥回了句:“难怪我昨晚心神狂涌,原来源头是你。”

风沙挺不好意思的,赶紧表态:“你要是不喜欢,以后分床好了。”

没曾想郭青娥一口拒绝,居然说与他同睡对自己的修为大有裨益。

因为她心神太静,根本生不起波澜。然而,不禁挫磨,何以精进?

还说寻真台之所以叫寻真台,正是那里有一方怪石,人只要坐上去便心神不宁,不得不时刻平宁心神,于是修为远比别处更易精进,得以寻真。

现在有他同床双修,岂非每晚都可以面对磨砺?而且远比寻真台更加闹心,修为精进更快,成道可期云云。

说这话的时候,一向古井不波的郭青娥难得兴奋,看风沙的眼神都不对劲了,就像看着一件先天至宝,还是专属于自己的那种。

风沙差点听晕过去,这也算“同床”?这也算“双修”?

至于反噬可以精进修为这点,他当然很清楚,因为他的精神修为就是如此精进的,一直增长迅速。

他等于在帮郭青娥加速修行,确实可以睡好觉了,修为却没法加速。

关于这点,他默默地认下了,并没有告知郭青娥。

自从遭难,他彻底伤了元气,精神修为再深,无法弥补体质的缺憾,那还不如成全永宁呢!

咚咚咚,长短几下,窗格又响,还是马珂润。

她在隔壁房听见这边有动静,知道主人醒了,想着主人和夫人可能还要缠绵一会儿,于是又等了片刻方才赶过来,服侍主人和夫人梳洗。

郭青娥并不习惯有人伺候。何况她修行有成,体质特异,辟谷食丹,少沾五谷荤腥,氤氲似半仙之体,不是说一点不染凡尘俗垢,大略梳洗一下足以。

不过,昨晚和衣而睡,又被风沙抱来摸去,衣裳难免皱皱巴巴。

于是风沙让马珂润替夫人里里外外焕然一新。

郭青娥现在确实北周的梁国长公主,不过她自幼进了隐谷,之后便去寻真台修道,生活一向简朴。

虽然座前亦有道童、力士之流,那都是做些砍柴、搬运之类的粗活,日常起居,衣食住行,多半还是自己动手。

从来没有人在别人面前袒露身体,更不习惯让人内外更衣,上下其手。

哪怕是女子也不行。

倒是风沙被人伺候惯了,要不是发现郭青娥不情不愿,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只好让马珂润草草地替他梳洗一下,又把人赶回了隔壁。

剩下他自己在那儿手忙脚乱地换衣服。不是他真的连穿衣服都不会,实是他那些衣服的样式看着挺普通不起眼,其实无不质料上乘,更是精工巧制。

一层叠着一层,一层压着一层,内里合体,外层塑型。轻松轻盈不臃肿,还能兼顾御寒。

如果是炎炎夏日,采用的质料便薄如蝉翼,层层叠叠数层,甚至十数层,偏偏看着一点不厚,刚好叠到漏风不露肉。

总之,绝对不是靠自己两只手就可以穿好的,有时候四只手都不够用,得六只手,八只手。不然养那么婢女干什么?

现在这一身已经算便服了,没有那么繁琐。

尽管穿得手忙脚乱,尽管套得歪七八扭,终归还是穿上了。

至于郭青娥穿得很简单,大冷的天,也就里外两层,薄里衣加厚外袍,一下就换好了,他甚至都来不及偷看。

如今又在那儿打坐,摆明不怕冷。

房内没有镜子,风沙也不知道自己穿得是否得体,想了想,蹑手蹑脚地出门去隔壁,怎么也得让马珂润帮他整理一下,否则怎么见人嘛?

出门才发现,已经日上三竿,院内聚集了七八个人,还有一老一少两名女子,似乎相谈甚欢。

马珂润也在其中,且处于诸人中心,不知因为什么,正盈盈浅笑。

引来数道灼热的目光。

诸人后面还有两个小年轻拿眼偷窥,瞧一眼便躲,脸都红了。

恰好有个佩刀的蓝衫青年说道:“据说这位儒剑之子不仅家学渊源,更拜入中岳崇圣门,算得上儒道双修,尽管年纪轻轻,内外功俱已登堂入室。”

诸人哗然,皆赞誉有声。

有人叹道:“崇圣门拜嵩山之神,乃中岳之魂,嵩山各门各派无不受其管辖,这位黄少侠当真了不得啊!”

崇圣门始建于秦,本为祭祀太室山山神之场所,汉武帝游嵩山时增其旧制,北魏时正式定名,后来武则天登嵩山封中岳,加封太室山山神为中岳神。

也就是说,崇圣门的地位乃是历代皇帝正儿八经册封的,当然非同一般。

风沙听了不禁撇嘴。

自北魏开始,崇圣门便由道门管理,隐谷早先以此为支点对抗佛门,后来占下当时的嵩阳寺,改建为嵩阳观,便是隐谷,也就是现在的太乙书院。

从此,崇圣门的重要性迅速降低,变成隐谷的一张皮。

类似于金陵帮之于南唐皇室,不过更像江城会之于东鸟皇室,与隐谷有些关联,但并非直辖。

对于隐谷来说,嵩山再是山门也仅是一隅,地位重要,并非最重要。最重要的地方还是都城。原先是长安,是洛阳,现在自然是开封府。

隐谷通过崇圣门来影响嵩山的各方势力,崇圣门本身亦拥有相当的官方背景,江湖势力自然无不遵从,甚至仰望。

武林势力多少会给些面子,但是并非言听计从,一旦被崇圣门触犯到利益,该闹照样闹。尤以佛门最不从,柴兴灭佛之前,没事都要闹上几下呢!

压下还则罢了,如果压不下,崇圣门就会替隐谷背锅,处理几个首脑,以平众怒。

这种地方,隐谷当然不可能派驻核心。

要么是间接关系,要么属于边缘人物。

这时,有人问道:“还不知道这位儒剑之子叫什么呢?”

蓝衫青年笑道:“自然随父姓黄,单字一个期。他出师下山,第一站便来到龙门山庄,还是夏庄主有面子啊!”

有人笑道:“依我看,是黄小姐面子大。”

众人皆笑。

黄期?风沙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转念一想,不会是那个刚被逐出隐谷的黄子期吧?

子是隐谷儒门学堂的字辈,比如何子虚,程子佩。一旦被逐出隐谷,字辈自然取消。

毕竟是庞公的弟子,就算把人赶出隐谷,总要给庞公留点颜面,扔到崇圣门也算顺理成章。

不过,应该没有这么巧吧?

又有人道:“以这位黄少侠的出身和地位,看来夏庄主的女婿不会是别人了。”

众人深以为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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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2章 癞蛤蟆和天鹅肉
兴风之花雨全文阅读作者:萧风落木加入书架

蓝衫青年侃侃而谈的同时,视线不时落到马珂润的俏脸上,留意着一颦一笑。

还有两个人争相恐后地补充,亦有人不时想插嘴,奈何插不上,又或者说不了两句就被人截话。

人长得漂亮,有时候确实很占便宜,马珂润甚至都没怎么出声,在场那些人就七嘴八舌地把所知的黄期给抖落个干干净净,包括出身,家世之类。

风沙只是听到个末尾而已。

马珂润之所以关注黄期,是因为这人早上来时,惊动甚大。

一些散客听到消息,纷纷跑去凑热闹,本院也吵吵嚷嚷的。

那时主人正在睡觉,她不敢离开,于是让珂海跟过去看看。

珂海回来说不仅夏庄主带着夫人女儿及一众属下迎出庄门,还有一些贵客也一同相迎,甚至连授衣小姐都去了。

恰好主人不要她留下服侍,她便跑来院中打探消息,珂海则出去备些餐食、茶酒、点心之类。

不是龙门山庄没有送吃的,而是昨晚给主人和夫人送来的饭菜剩下太多,一坛酒连封口都没开,显然不合主人和夫人的心意。

珂海做过主人的近侍,自认了解主人的喜好和口味,于是跑去街面上,打算采买。

其实这种情况并非孤例,本院和隔壁院都有人自己外出就餐,或者找间合口味的酒楼定食送来。

正所谓穷文富武,没钱练什么武?光是延请医师、治疗内外伤的药物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消费得起的。所以,江湖人大多不会差钱。

有些人或许江湖地位不算高,来这里只是不起眼的散客,但是并不意味着家境贫寒,不讲究衣食住行。

不过,吃可以到外面吃,没人愿意到外面住。

大家接了江湖帖子,大老远地跑过来凑热闹,无非两个目的:见世面和交朋友。当然,最好还能弄点名声。

那种不愿意出门,不与人搭话的家伙,要么身份有问题,要么性格有问题,或者别有用心,反正非常稀少。

江湖人对这种人物多半会抱持警惕,至少也是敬而远之。

所以,风沙在院子里站了半天,居然没人理他,不是没人看见,就是不理。

马珂润同样不予理会。昨晚和今早她都是偷偷地翻窗户去主人房间呢!进出十分小心,生怕被人发现。

除非主人遇上危险,或者给她明示、暗示,否则以她目前的身份,她不应该搭理这个极不合群的陈风。

风沙凑近了些,试着插了几句嘴,想打听一下黄期的情况。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或许是听到人家说夏庄主的女婿八成就是这个家伙,脑海中便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六条毛茸茸的白狐尾巴在疾驰中柔动的画面。

结果还是没人鸟他,这让他有些郁闷。

他一向很受欢迎,通常拼命地躲热闹,还经常躲不开。哪怕不显露什么身份,也能很快地与人打成一片,很少遭到如此明显的冷遇。

奈何他对江湖情状的确所知不多,仅有的一些体会,还是当年在流城短暂地混过街头。街头与江湖当然不同,辰流和中原也不相同。

他无法理解当下的环境,虽然还谈不上不知所措,难免有些莫名其妙。

见主人窘迫,马珂润实在忍不住了,出言解围道:“这位兄台对黄少侠感兴趣?”

“珂润姑娘怕是误会他了。”

蓝衫青年含笑插话:“他不是对黄少侠感兴趣,而是对夏小姐感兴趣,呵呵~”仅是从他的笑声,就能够听出“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的嘲讽。

在场大半人都跟着他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马珂润当然没有笑。心道一个出身江湖的女人,哪怕送上门给主人当暖脚丫鬟,说不定主人都嫌肉硬硌脚,未必情愿要呢!哼!

尽管被人围着讥笑,风沙毫不在意。不是怼不回去,而是没有必要。

这些人在他眼中根本无足轻重。

蓝衫青年显然是想踩风沙以抬高自己,见众人大都附和他,心下不禁得意:“快中午了,小弟在登封最大的嵩阳楼定了间上房,还请诸位赏个脸?”

他嘴上说诸位,眼睛只盯着马珂润。

有人讶道:“嵩阳楼!好像夏庄主正在那儿宴请黄少侠吧!王兄居然还能定到上房,了不起!”

蓝衫青年故作腼腆地道:“鄙家虽然置业于长安,在登封多少还有那么几处产业,跟令君也有些交情。不过一顿饭而已,小事不值一提。”

嘴上说是小事,语气十分得意。

“那是,夏庄主面子再大,毕竟在百里君治下,怎么也不会驳县尊的面子。”令君、百里君、县尊,都是对县太爷的尊称。

“这几天一直吃外送,味道倒是不错,就是没口热乎的。”

“酒也一般般,嘴都喝淡了。”

诸人纷纷附和。

在场还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女,模样还算清秀,起码不算难看。

她看蓝衫青年的眼神都不对劲了,闪闪发亮。

她是跟年长的师姐一起过来的,正是她们昨晚跟马珂润换了房间。

因为与此院中人更相熟的关系,也因为跟马珂润很谈得来,所以今天也就习惯性地过来聊天,真没想到会遇上个金龟婿。

起码对她来说,算是相当不错的金龟婿了。毕竟她的出身不好,小户之家,还家道中落,要不是机缘巧合,被师门收下,她指不定被卖哪儿去了。

既是出身小户之家,自然对县令特别敬畏。

俗话说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县令就是漫不过去的天。

寻常江湖人亦然,哪怕不怕也不会不敬。因为县令通常会与当地乡绅、豪强结为一体。寻常江湖人可以不惧当差的衙役,不可能无视当地的豪强。

比如龙门武馆这种。至于乡绅,那就隐谷的体系了,四灵也会沾点。

总之,住到龙门山庄这么偏僻小院的江湖人,多半就是“寻常”的江湖人,一只脚刚刚踏足江湖而已。

但凡有个正儿八经的师门,稍微见过些世面,都不会把跟一个县令的交情挂在嘴边,还自鸣得意。

一个人眼界的高低,其实跟混了多久关系不大,跟站得多高关系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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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3章 扮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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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衫青年和马珂润走在最前面,马珂润身边跟着那一年长一年少两名女子。

少女一直叽叽喳喳地和马珂润说个没完,眼睛不时越过马珂润偷瞄蓝衫青年。

蓝衫青年一直含笑看着马珂润,不时插上几嘴,偶尔会看少女一眼。

少女羞涩地躲避他的视线。

后面跟着几位年纪稍长者,不时交头接耳,谈论些时事,偶尔也会争论几句,但都很快罢斗。

还有两个小年轻十分兴奋,一路高谈阔论,恨不能让满大街的人都知道他们这是要去嵩阳楼就餐。总之,一股优越感油然心生。

至于街上的人们到底听没听到,在不在意,是不是正在羡慕嫉妒恨?

谁又知道呢?

或许正因为忙着说话,两人不知不觉地落到了后面。

风沙则孤零零地走在最后面,正转着脑袋左顾右盼。

他对沿街的风貌很感兴趣。

昨天急着汇合,没有缓步观察,现在有空了,自然要瞧个仔细。

有人看山是山,有人看山不是山,有人看山还是山。

其实是在说能不能透过表面看到更深层的东西,最后返璞归真,发现万变不离其宗。

比如可以从摊铺上贩卖的货物的种类、数量的多寡,看出当地的经济情况,货物的流通范围。

甚至可以看出隐谷和佛门斗法的痕迹,乃至柴兴灭佛的影响。

街面上还有一间明显新开不久的书铺,价格非常之亲民。要知道这时候印刷不易,书卷依旧很贵。除非有人大笔资助,否则不可能卖得这么便宜。

风沙忍不住进门扫了几眼,随手翻了几册,立时确定这是儒门的手笔,而且把道门撇开了单干,否则不会连本道经都没有,甚至连本皇历都没有。

皇历上那些行事宜忌,多半跟道家密切相关,很容易把人引去道观。

在风沙看来,儒门这样做一点都不理智,以为人家不去道观就会来读书了?难道不会去寺院吗?

毕竟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去求神拜佛的可能性远大于埋头苦读。堵了道门,其实等于给佛开门。

风沙一时分心,在书铺内发了会儿呆,直到被伙计催问买不买才回过神,伸手掏摸了一下,尴尬地发现身无分文。

他以前一直没有带钱的习惯,这次离开汴州倒是随身带上了一些,然而早上手忙脚乱地换了衣服,别说把钱袋忘了,手弩、佩徽什么全都忘了带。

结果被书铺的伙计骂骂咧咧地赶出了门。

人到了街上,风沙会意过来,他不是正打算去嵩阳楼混饭,顺便看看那个黄期吗?这下好了,人家本来就不乐意带上他,这一落后,正好被甩掉。

没曾想转头一瞧,一行人居然并未走远。

马珂润似乎对一家街边摊铺挂卖的缎布特别感兴趣,正背着双手,仰着俏脸仔细端详,别提多专注了。

她看字画看得入神,蓝衫青年瞧她瞧得目不转睛,嘴上跟老板说这揲也要了。

老板正在打包,手边还摆着好几揲,笑得嘴都合不拢,一个劲地点头哈腰。

风沙哑然失笑,这丫头故意等他呢!还真是挺机灵的。

果然,他一过去,马珂润就说走了,都不等老板打包。

蓝衫青年赶紧数了钱付账,然后把那几揲布一捞在怀,屁颠屁颠地跟上。

围在旁边谈笑的一行人紧随其后。

风沙还是走在最后面。

那个少女和妇人居然没有追上去,也落在后面。

妇人一直低声安慰少女,少女眼眶略红,并不吭声。

虽然风沙一直没能进圈子,对这少女为什么心情低落倒是洞若观火。

这种事,越劝越糟。所以,人不理他,他不理人。

没曾想那少女似乎被妇人说恼了,伸手拽住他道:“我怎么没人要了,他不是人吗?”

风沙一脸懵逼,什么情况?

他一直转着脑袋观察民风民情,根本没有注意两人说些什么,怎么突然来上这么一出?

妇人冷眸扫他一眼,向少女道:“你魔怔了,就算吃不着蜂蜜,你也犯不着喝馊水啊!”

风沙愣了愣,有些哭笑不得,生气倒不至于,毕竟馊水还是比搅屎棍强上那么一点的。

少女用力挽住风沙的胳臂,哼道:“我就喜欢馊水怎么了,要你管。我们走。”

她年纪不大,力气不小,风沙体质又弱,别说挣脱,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不由自主地被带着走。

那妇人倏然探手掐住风沙的肩膀,厉声道:“放开她!”

风沙被掐得生疼,尽管面上不显痛楚,心里已经很不高兴,暗道你搞清楚好不好,到底应该谁放开谁啊?嘴上道:“她乐意,我情愿,你管得着吗?”

少女笑道:“就是,你管得着吗?还不放手。”

那妇人看她两眼,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松手。

少女挽着风沙往前走:“看你文文弱弱,没想到人还挺硬气。”

风沙拿手揉着肩膀,随口道:“人不可貌相。”

少女笑了起来:“我叫王艳,那是我师姐叶三娘,她脾气不好,人还是不错的,也是一时心急,你别怪她。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陈风。”

王艳扭了扭他的胳臂:“看你一点劲都没有,不像练过武,怎么混进山庄的?”

“有人说这里有饭吃,我就来了,也没人拦着我。”

王艳估摸他是跟着一群人混进门的。龙门山庄最近接待八方来客,把关不严很正常,松手放开风沙的胳臂:“原来是个跑来混吃混喝的臭小子。”

尽管在笑,鄙夷之意蔚然鲜明。

风沙没吭声。

王艳伸手摸了摸他的袖子,又扯了扯他的衣摆,上下打量少许,惊奇道:“这料子当着上乘,就是穿得实在没个人样,你老实交代,从哪里偷的?”

风沙顿时苦笑,就知道这身没穿立整。

王艳看他神情,以为自己猜准了,不禁得意,不知想到什么,眼睛一亮,左右扫视几下,低声道:“如果不想我揭破你,乖乖跟我过来。”

扭头冲叶三娘道:“我和他有点事,你先跟上去占好位置。”

叶三娘迟疑道:“可是……”

王艳板脸道:“还不快去。”

叶三娘明明是师姐,偏偏像是很怕她这个师妹,无奈地点点头,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王艳转回脸,把风沙拉进了旁边的一条无人的小巷,然后围着他转圈,上下巡扫,口中啧啧:“站好了。你有福了,本小姐亲自伺候你更衣。”

风沙莫名其妙,心道什么鬼?

王艳伸手解他腰带,嘴上道:“你要是敢胡思乱想,我立马切了你,让你这辈子都做不成男人,你信不信?”

风沙瞅她两眼,心道我对你会胡思乱想?开什么玩笑。

此女容貌勉强称得上清秀,加上青春年少,肤白肌嫩,放到民间倒也算得上出众,然而在他眼中就是庸脂俗粉,多看几眼的兴趣都没有。

王艳继续道:“现在我说你听,敢说半个不字,我就把你偷衣服和混吃混喝的事情揭出去,到时被打断双腿都算你祖上积德了。”

风沙歪头,倒要看她弄什么幺蛾子。

王艳一面给他整理衣服,一面笑道:“看你模样还算秀气,瞧着还算斯文,把这一身上好的料子弄齐整了,说是个大户家的公子倒也勉强像样……”

风沙总算猜到她想干什么了,本来挺不爽的,这会儿倒是忍不住乐了。

“太近不行,容易露馅,太远不行,人家不在乎。”

王艳含含糊糊地道:“太高别人不信,太低没用,你又不会武功,世家也不行……”瘪嘴道:“真是个废物,你说能给你安个什么身份?”

风沙笑了笑:“开封府的衙内多如牛毛,到地方没人敢轻忽,一时也没法查实,过几天人一走,谁知道谁啊!”

“不愧是小贼,谎话张口就来。”

王艳迟疑道:“冒充衙内,你扮得来么?要是惊动了衙门,被人揭破了怎么办?”

“我在开封府混过一段日子,衙内见多了,保证没问题。”

风沙心中另有算计,所以打算配合一下,含笑道:“最近开封府正流行豢养貌美的江湖女子,夏庄主为女招婿,我过来凑热闹很正常。”

王艳听得愣住:“豢养江湖女子?还有这种事?”

风沙撇嘴道:“那些衙内整天吃喝玩乐,女人玩腻味了,豢养男姬都很平常,江湖女人好歹还是女人。”

扮成衙内最不容易露馅,那些衙内本来就稀奇古怪,什么样的人都有。

哪怕有人心存怀疑,也要考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面上装也要装起来。

只要没有什么明显的破绽,短时间内,不可能被人揭破,也不敢乱揭。

何况,他扮衙内,叫纡尊降贵,怎么可能被人揭破?揭破了也不会虚。

王艳将信将疑:“是吗?”

风沙耸肩道:“信不信随你。”

王艳摇头道:“胡说八道,我不才不信。这样,你是陈家的陈公子,家里在开封有些产业,你爹打算在登封也开些铺面,让你先一步过来探路交友。”

风沙嗤嗤笑道:“就几个铺面的家底,越过郑州,荥阳,偃师来登封开买卖?图啥呀?”

蓝衫青年说家里在长安有买卖,在登封有铺面。

于是这小妞就想拿开封压洛阳,让他这个陈风打算在登封开铺面,以为正好压过人家一点,其实相当无知。

蓝衫青年说他家里跟登封县令有些交情,自然可以就近买就近卖,在本地站得住脚。

他要说有这种关系,岂非一下就露馅?如果没有,干嘛要跑这么远经营?

吃饱了撑得嫌钱多?还是喜欢被地头蛇压着玩儿?

这身份根本压不住人家好不好,远不如扮成衙内。

王艳根本听不懂风沙到底在说啥,嘲笑之意还听得出来,立时横剑比住风沙的颈子,拧眉道:“就照我说的扮,要是露馅了,本小姐定要你好看。”

风沙淡淡道:“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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