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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时黄金的生产与制作 2
踏秦川全文阅读作者:革命咖啡加入书架
    有关混汞提金的古文献记载最早见于汉代。成书于公元l世纪的《神农本草经》中有“水银杀金银铜锡”的记载,东汉末年狐刚子所著《五金粉图诀》、《出金矿图录》中详细描述了丹沙升炼汞技术及金汞齐的制作及应用的具体操作规程。然而,根据以下三点,混汞法提金的起源和使用可能要早到先秦。其一,我国使用丹砂相当早,于1967年及1973年发掘的河南偃师二头里夏末宫殿遗址中出土的玉器、青铜器,都裹在丹砂里面的,还有一个小坑和两个长方形坑的坑底,保存有大量朱砂。《汲冢周书》有“濮人以丹砂”向周成王进贡的记载,丹砂是取汞的重要原料。

    古文献又载齐垣公墓(死于公元前642年)有“水银池”、吴王阖闾墓(死于公元前495年)“倾水银为池,池广六十步”,秦始皇墓(死于公元前210年)“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可见东周及秦代水银的生产量已经很大。其二,从东周开始,鎏金制造技术已很兴盛。鎏金术是建立在汞齐法生产金粉基础上的,它与混汞提金术实质是相同的。东周鎏金器物各地多有出土,如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出土鎏金带钩等。有学者认为:“我国鎏金术的发明应早于春秋中晚期”,混汞法在中国的最早使用应该在鎏金术发明的同一时期或稍晚。其三,据赵德馨教授在《楚国的货币》一书对38块出土完整的楚国金版、金饼的统计,其最高含金量为99%的有11块,98%的有14块,97%的有1块,96%的有8块,95%的有4块。每块的最高含金量与最低含量只差1个百分点。金币的含金量如此高,必有比较先进的提纯技术,这在当时技术条件下,只能是混汞法提金了。

    二、金器制作工艺的初步形成

    先秦时代大量精美的各种金器陆续出土,从这些实物看,基本上形成并掌握了诸如铸造、锤揲、包金、贴金、平脱、掐丝、錾刻、鎏金、金错和镶嵌等金器制作的基本工艺。

    1、铸造

    冶炼出较纯的金料后,铸造便成为制做金器的方法之一。金的熔点为1064.43℃,在液态情况下流动性较好,冷凝时间也较长,故浇铸温度可略低于铜等金属,容易制作精细的作品。将金熔化为汁液,采用范模浇铸而成的器物与青铜器铸造方法基本相同。在青铜器铸造业高度发展的先秦时代,金器的铸造技术并无困难。从考古发掘来看,北京平谷刘家河商墓出土的金笄,长条形,横截面呈三角形,头端较宽,尾端较窄,并有长0.4厘米的榫状结构,长27.7厘米、宽2.9厘米,重108.7克,从器形大小和断面观察,当为冶铸而成,它是我国现知最早的黄金铸件。山西曲沃西周晋侯墓出土的一组金带饰,总重达459.3克,而且均铸造成型,饰有精细的花纹,可见熔金铸业已具高超的水平。陕西宝鸡益门村春秋墓出土金带钩、带扣、剑柄均为铸造,不仅装饰华丽的纹样,还采用了透雕式的铸造,串珠颗粒均匀,表明冶炼和铸造达到新的高峰,特别是金剑柄极为精细,可能运用当时铜器制作中的失腊法浇铸,代表了当时金器制作水平。湖北随州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较大型金容器一金盏、金杯和两件金器盖也是用铸造方法制成的。特别是内蒙古东胜市碾房渠出土的虎狼咬斗纹金饰牌,为黄金铸成。该件采用写实性表现手法,刻画出虎狼咬斗的情景,虎神态自若,粗壮有力,威风凛凛,生动地再现了兽中之王的雄姿,同时又用浪漫主义的夸张手法,表现出群兽争斗场面。虎脚踏狼身,口衔狼头,狼被虎咬住后,从它口中掉下一只蜷缩的小动物,生动地刻划出大自然中各种野兽互相撕杀、弱肉强食的情景。另外,虎身上又阴刻三只虎围猎一只狼的画面,虽然只表现头部,但与整个图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起到烘托虎狼咬斗这一主题的作用。整个画面显得栩栩如生,仿佛把人们带到了大草原那种特有的生活场景之中,从而收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效果,成为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

    2、捶揲与包金、贴金和平脱

    捶揲是制做金器又一常用的技术。捶揲是充分利用金料质地较柔软、富于延展性的特点,逐渐捶击使材料按设计延展,做成需要的器物。一些形体简单、较浅的的器皿便可直接捶制出来。更重要的是它比铸造耗用材料少,也不需多人分工合作,因而在金器制作中多有采用。

    在后世捶揲金器工艺中,制做纹样有时需要衬以软硬适度、有伸缩性的底衬,多用沥青、松香加毛草或砥石粉合拌松香制成。捶击金片时底衬随之变形,达到成型目的。有的底衬为坚硬的底模,是事先预制出的,金板片在捶制时按底模成型,称为冲模。这种方法广泛运用于纹样的制作、凸凹起伏、造型要求准确的器物。极薄的金片制作,是用皮革甚至纸张将经过加工后的金片夹住再进行反复捶打而成,这种薄薄的金片,一般叫金箔。《天工开物》载:“凡造金箔,既成薄片后,包入乌金纸内,竭力挥椎打成”。《物理小识》也载:“金箔,隔碎金以药纸,挥巨斧捶之,金已箔而纸无损”②。

    从考古发掘看,金箔是先秦金质器物中出土最多的一类,考古报告中常称“金叶”“金页”等,稍厚的称金片。或直接包于器物的外表(即包金),或按照器物装饰部位,把金箔剪裁成需要的形状贴于器物的表面(即贴金),贴金时有的用胶,有的不用胶而利用漆的粘附力或器物的纹饰的凹凸面,使金箔紧贴于器物的表面。金箔饰片形状各异,有方形、长方形、三角形、菱形、圆形、半圆形、环形、条形、弓形、人面形、虎形等,金箔饰片的面积大小不一,大者达22厘米-9厘米。厚度也各不同,有极簿的。1953年安阳大司空村171号墓出土的薄金片,据原北京钢铁学院冶金史组检验,厚仅0.010-0.00件金片,捶制成鸟形,其上压印蟠螭纹,为典型春秋纹饰。

    湖北曾侯乙墓出土金箔共计940片,大概这些金箔均曾为装饰物分别贴在其他器物上的,因粘贴不牢,或器物受腐蚀,已大部分脱落而散见于各处。经测定:其含金量在87—92%之间,最厚的0.738毫米,最薄的0.037毫米,一般在0.1—0.2毫米之间。同一片箔,中间部位与边缘厚薄不一,一般中间厚边缘薄。每平方厘米重量在20—30毫克之间。最厚与最薄者之间几乎相差10倍,但总的看来制作比较精细,特别是金箔表面很少见到因捶制不当而产生的破裂、空洞等现象,可见捶制工艺已达到一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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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先秦各金箔出土物的具体状况看,被金箔装饰的器物有铜器、玉石器、漆器、木器及衣帽等。

    河南浚县辛村24号西周墓出土的包金铜兽头一大一小,形制相同,大者长2.8厘米、宽2.8厘米,小者长2.4厘米、宽2.6厘米,铜兽头刻镂精细,外包金箔薄匀,花纹毕露。42号墓出土矛柄饰金箔24片,有条形、圆形、人字形、三角形等状,分贴子矛柄的各部位。殷墟侯家庄1003号墓翻葬坑中出土的6枚包金铜泡,是用圆形金片的周边折入铜泡的背面,使金箔牢固地包在泡面上的,方法十分巧妙,此为金箔饰铜器数例。河北藁城台西村14号商墓出土的漆盒上贴有金箔,厚不到1毫米,箔片残存半圆形,正面阴刻云雷纹,背面遗有朱漆痕迹。北京房山琉璃河1043号西周墓出土的漆觚,器身上中下贴有三道金箔,下两道金箔上还镶嵌有绿松石,加上朱地纹饰,整个器物看上去三色相辉,给人以极强的艺术享受,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一件金平脱器。安徽寿县春秋晚期蔡侯墓出土金箔12片,其中一部分出于墓两侧,有圆形、云形、燕尾形等,多是贴在漆皮上的。山东沂水刘家店春秋中期墓出土的嵌金漆勺上嵌有三角形、菱形压花金箔。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出土两件繁缨座,为木胎漆器,其正面的某些花纹部分就贴有金叶。这是漆器贴金的5例。其金箔,大概是在漆将干未干时把金箔贴上去的。

    木器贴金的出土物较多。河南安阳大司空时175号殷墓车马坑舆上中间有3片重叠一起的圆形金片饰,直径为l2厘米,有可能是伞盖上的装饰。安阳小屯20号殷墓车马坑舆内西部出金箔片,金箔呈南北纵列,当是鞭杆之饰。杆饰自顶端玉饰下分八节,每节用金片相对地饰于杆上,杆径为厘米,杆末端10厘米间为手柄,没有金饰。金片长5.5—6.5厘米、宽1—1.1厘米,总重3.9克。殷墟候家庄l004号墓出土的桥形金片,片上有钉孔,可能是钉于木器上的箔饰。

    1995年甘肃礼县大堡子西周晚期秦人墓出土的金饰片中,有金虎2件,鸱枭形金饰片8件,口唇纹鳞形金饰片26件、云纹圭形金饰片4件、兽面纹盾形金饰片2件、目云纹窃曲形金饰片2件,被推定为棺木上的装饰。其金虎长4.1厘米、高厘米、宽3~4厘米,鸱枭形金饰片高52厘米、宽32厘米。其纹路清晰,凸凹起伏,犹如青铜器铸造出的纹样。它在捶揲中似采取了加底衬式冲模等较高超的手段。

    金箔贴于玉石器的器物也有出土。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一件玉虎,其眼睛处贴金箔以点睛。陕西扶风强家1号西周墓出土的绿松石柄形器1件,顶端排列整齐绿松石片,并束有一圈金箔片。河南洛阳北窑74号西周墓出土玉柄形器的鞘饰上,也镶嵌有金箔片。

    河南辉县固围村东周魏国墓地出土的一件包金镶玉嵌琉璃银带钩,造型为当时流行的琵琶式。长18.4厘米、中宽4.9厘米,底为银托,面作包金构成的蟠龙等浮雕图像,并嵌心以白玉块和琉璃珠。带钩部用白玉雕成鸭头状。整个带钩采用多种材料和工艺制成,制做精美而花丽。

    葬墓中出土于死者身体贴近部位的,多为饰于衣帽上的金箔。如山西保德林遮峪村商墓出土的2件赤金弓形饰,形状一样,高、宽、厚各为11.1、26、0.5和13、29.1、0.5厘米,总重量是215克,含金量达95%。这两件箔饰的两端各有一穿孑L,出土位置在死者胸部,当是缝缀在衣服上的一种装饰。山西石楼桃花庄商墓死者的头骨处有一带状金片,长、宽、厚各为57.6、4.8、0.05厘米,重3.1两,两窄端各有穿孔,据有关学者考证,墓主人以圆箍形“颊”或额带束发,金片是上面的装饰。陕西淳化史家塬1号西周墓人骨朽痕处有金片31片,亦应是衣物金饰,可分为方形和三角形两种,方形最大者长4.5厘米、宽3.5厘米,三角形最大者边长为2.5厘米。安徽寿县春秋晚期蔡侯墓出土金箔12片,一部分出于墓主腰际,边有穿孔,其上压印花纹,当为衣上装饰。

    3、掐丝

    掐丝是金器制做的基本技法之一。从后世工艺看,其做法是将捶打成极薄的金片,剪成细条,慢慢扭搓成丝,可以单股,也可以多股。另外还有拔丝,是通过拔丝板的锥形细孔,将金料挤压而入,从下面的小孔将丝抽出,较粗的丝也可直接捶打而成。从先秦的出土物来看,山西保德林遮峪商墓出金丝装饰品6根,说明商代已能将黄金加工成细丝了。其它北方商周墓葬中出土的金耳环就是用捶揲加掐丝制成的。陕西、山西北部交界一带出土的耳环、通常称“珥”,共26枚,形制相似,均是月牙形金片,一端呈螺旋形,另一端为伸出的金丝,或穿有一绿松石。京津唐地区燕山一带出金耳环8件,其形状分三种:一种是“勾形”,如平谷刘家河商墓出土的金耳环,上为直径1.5厘米的半环形勾丝,下端为扁喇叭体形,宽2.2厘米,底部有一勾槽,重6.8克;另一种是“臂钏形”即将金丝两端捶击成剌叭形,然后弯曲成圆环形,直径在4—6厘米之间,出自蓟县张家园;还有一种是圆圈形,为辽宁朝阳魏营子西周墓所出,它是用金丝绕成二圈。内蒙古杭锦旗阿鲁柴登东周时墓葬出土的金锁链则由多股金丝编成,金丝细如毫发。特别是湖北随县战国曾侯乙墓中,出土的一批金属弹簧形器,有462段金弹簧形器,用金丝绕成,每根金弹簧器的圈数一般为18—25圈,长约2厘米,圈经0.4—0.5厘米,金丝直径为0.1—0.05厘米,含金量为87.4%。后德俊先生将这批金属簧形器称之为“蚕形器”,指出“这些金属弹簧形器是采用经拉丝工艺制成的金属丝绕制而成型的,因为在放大的条件下还可以看到这些金属丝的表面有拉伸的痕迹,这些拉伸的痕迹在方向上也与金属丝的长度方向一致。”

    4、錾刻

    《荀子-劝学篇》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是用刀刻,镂是雕刻。可知先秦时代多用刻镂的方法加工金石器物。现在考古学中多称这种方法为錾刻或雕镂,它是在器物成型之后的进一步加工技术,多施用于花纹。从后世金器制造来看,錾刻工艺十分复杂,工具有几百种之多,根据需要随时制作出不同形状的錾头或錾刀。一类錾头不锋利,錾刻较圆润的纹样,不致把较薄的金片刻裂,用肉眼就能观到錾刻的痕迹,由一段段的短线组成。另一类錾头锋利如凿子,錾出较细腻的纹样,在制作实施时又分两种,一种线条为挤压出来的,另一种线条为剔出来的。錾刻技术产生出丰富多彩的艺术效果,有时为平面雕刻,有时花纹凹凸呈浮雕状,可在器物的表里同时使用。金器捶揲成型后,錾刻一直作为细部加工手段而使用,也运用在铸造器物的表面刻画上,贴金、包金器物的纹样部分也采用此法。
第1章 御风回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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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天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卷走,醒来后发现回到了两千多年前,并附在一个兵卒的身上。这事说起来挺搞笑的,可是这是事实,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李信语。

    时值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年。始皇帝为征服百越,举全国之力修凿灵渠,无睱北顾。匈奴人趁此时机越过黄河占领河南地,与大秦的上郡、北地郡、陇西郡接触,直接威胁到京都咸阳的安全。始皇帝令大将军蒙恬在上郡屯兵三十万,防范匈奴人进入中原。一时间上郡各县军营林立,从各地征发的戍边之卒齐聚于此,展开了艰苦的训练。

    按秦兵制:五人为伍,设伍长一名;二伍为什,设什长一名;五什为屯,设屯长一名;二屯为百,设百将一名;五百人,设五百主一名;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名。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已属中级军官,掌管着一支独立的作战单位。

    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这一日夜,驻扎在秃尾河畔安崖底的一支千人队里发生了件怪事。当时,天已热,二三十个士兵正在秃尾河里嬉戏,西方有颗星无故大亮。众人纷纷上岸观看,突然来了一阵阴风把一名伍长卷上天空。片刻后,风止星暗,那名伍长从天上掉入河中,等到几个军卒把人从河里救起,伍长已停止了呼吸。

    军营里死了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更何况死的如此离奇。什长马上将此事禀告给屯长,屯长又禀告给百将,百将正要往上禀告给五百主,屯长又急奔而来说:死了的那人抬回屋子后缓了过来,没有死。

    人没死,自然便没有往上报的必要,百将黑着脸将屯长训斥了一顿后,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谁知,这件看似不大,所有知情人都不以为然的小事,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石头,击起了千层浪来……。

    李信睁开眼,首先眏入眼帘的是一张年青的大约十六七岁的脸,此人穿着一件圆领、双襟交于胸的右侧,腰束革带,衣长及膝的黑色衣服。服装很是怪异,大概几百年或者上千年以前的古人才会这样穿着,现代人根本不会穿这样的衣服。接着,他又发现自己穿的衣服与此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人梳着发辨,而他则带着一顶小皮帽。

    “李伍长活过来了?”那人惊呼一声,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不等李信答话,便扶着李信半坐起来,接着道:“李伍长,你先休息一下,我这就去禀告什长,顺便给你打碗水喝。”

    “这是什么地方?”李信问了一句。少年已飞奔出门,没有人回答他。借着这个时机,他把四周的环境打量了一番。

    这是一间面积不大的土房,下边半人高的地方是用大块的青砖垒起,上边则用土圶出墙壁,有一道由腕粗树木做成的篱笆门与一扇用几根粗树枝做成的简陋窗户。

    窗外的月亮很明,乳白的月光照在他正躺着的榻上。榻旁地上用稻草铺着四个地铺,离他最远的那个铺上睡着一个年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当李信看他的时候,他也正用坚毅有神的目光看着他。对视一眼后,那人翻了个身将头转向里边睡去。

    中间睡的两个人,一个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的很壮很黑,看不出真实的年龄。此时已经入睡,从喉间发出震耳的鼾声。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睡觉的姿势周周正正,似乎很有仙骨。

    墙面十分的平整,上边钉着二排楔子。第一排楔子上挂着五张复合大弓,第二排楔子上挂着五把青铜短剑。剑的下边用砖头垒着五个墩子,每个墩子上各放着一套铜缕铁甲。

    那个少年端着一个黑陶大碗走了进来,递给李信,笑道:“李伍长,你先喝点水休息一下。我就睡在你的旁边,晚上有什么事你咳嗽一声,我便醒了。”

    “别!”李信道了一声,伸手去拉少年,胸口发痛引来一阵的咳嗽。少年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嘴角挂着微笑,道:“李伍长,你从天上掉了下来,虽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很可能受了内伤,一定要多注意休息。要不要我扶你躺下休息。”

    “不用!”李信摆了摆手。这里的一切东西都太怪异了,刚开始还以为自己被那阵风吹到了电影或者电视的片场,可是打量完周围的环境后,他发现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任何一个片场能打造出如此真实的古代环境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儿是安崖底啊!”

    “安崖底是什么地方?”

    “安崖底是我们屯军的地方,在上郡。李伍长,您在跟我开玩笑吗?为什和会问这样的问题?”青年笑道,再次的露出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打心眼里认为李信在跟他开玩笑。

    “上郡又在什么地方?”

    “上郡在……李伍长,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那个青年欠起身,满是茧子的手在李信额头上摸了摸。李信拉住他的手腕,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只是脑袋有点痛,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操士王惊!”青年站在那里,昂首挺胸道。说完,略显惊愕的道:“李伍长,你……你真的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了?连我是谁也不记得了?”

    李信重重的点了点头。

    王惊告诉他,现在是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今天的月亮很圆很亮,下了操,一身臭汗的他伺候李信去河边洗澡。天空有颗星星突然大亮起来,他们便爬上岸猜测着这将预示着什么。无故的起了一阵阴风,刮的人睁不开眼。等到风停了,空中传来一声大叫,众人抬头一看,李信从天上直落下来,将河水砸起老高的浪花。

    他怕极了,慌忙把李信从河边背了回来,可是李信已经死过去。他忐忑不安的求着神仙能把李信救活,若是李信就这么死了的话,他这个伺候伍长的操士会受到很重的惩罚,说不定会被施以车裂之刑。还好,神仙终于把李信救了过来,他忐忑不安的心才放了下来。

    王惊说:“李伍长,你还记的把你吹走的风吗?”

    李信摇了摇头。他当然记得一阵风,不过不是王惊说的那阵风,而是把他吹到这里来的风。当时他正走在宽广的马路上,两边是钢筋水泥堆成的高楼大厦,马路中央飞驰着一辆辆漂亮的小车。前边走着一个身材娇好的女子,扭来扭去的屁股晃的他眼花,浑身血液加速运行,就连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起了一阵风,风不大,他也没在意。这阵风把他从地上卷了起来,就像风里有只无形的手,拎着他的双脚把他拎到了空中,接着便是一阵的天晕地转,等到睁开眼便看到了王惊。

    “难道我因一阵风而穿越了时空?”李信心中有几分的期待,更多的是惶恐不安。关于穿越,他听别人说过一些,无非是懂历史的因知道历史进展,在穿越的朝代混的如鱼得水。知道火药配方的,打下来一片江山,做着唯我独尊的君王。知道造玻璃的,赚了个盆满钵满,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结果都是他所期待的,可是造成这些结果的条件他都不知道,无论是历史知识、火药配方、造玻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东西,所以又十分的惶恐。

    “衰!早知道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李信喃喃了一句

    “李伍长,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你长的很帅!天晚了,睡吧!”李信开着玩笑。王惊闻此言,红着脸把头垂下。

    李信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还是不十分的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穿越了。时至半夜,悄悄的从榻上爬起,走到墙边取下一张大弓,细细的研究。弓是由六种材料组合而成,弓干是一种不知名的木头削制而成,里边贴着动物的角,外边粘着筋,关节地方用丝缠绕的异常结实,用黑漆刷了很多遍,弓弦是用动物的筋绞制而成。

    “这应该是秦代的工艺,现代仿制的没有如此精细!”秦代的工艺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但第一感觉告诉他这把弓肯定是古代的杰作。暗叹了一声,打开房门,走出屋子。

    外边是一座小型的城堡,城堡的中央有个烽火台,城墙四角各有一座高高的角楼,每个角楼上走动着四五个兵卒。一条宽阔的道路把城堡内的房子分成左右,他所住的房子在左边,成排状,一排有十间屋子,都是一样的结构。右边的是青砖到顶的小屋,大多数都很小,有一幢很大,独占城堡的一角,从窗户透出的火光可以看到有几个身披铠甲的将领正在研究着什么。

    屋子的墙角堆着许多长矛,竟有七米多长。李信拿着一根试了试分量,很重,不用全身之力,根本就拿不起来。

    “看来确是回到了秦朝,我该怎么办?什么都不会,该如何才能在这个年代活下来,并干出一翻事业来?不管怎么说,先认定了李信的这个身份,把这个朝代的一切事情都搞明白了,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李信躺在榻上毫无头绪的想着,不知这了多长时间方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正睡至酣处,屋外响起沉闷的鼓声。

    从王惊口中得知,那个眼睛很有神的青年姓陈,是个二级爵位的上造。一个月前,当李信在家里还没来此地戍边时,陈上造代领伍长。李信一来凭着三级爵位簪袅取代了陈上造的伍长,自那后二人便起了隔阂。全身乌黑,身上布满大块肌肉,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是个奴隶,名叫黑夫。同王惊一样,其身份也是个没有任何爵位的操士。似有仙骨的,留着两撇胡子的是领一级爵位的公士,姓张。王惊说此人是个读书人,很有学问。看他的言行举止也确像个读书人,无处不透着读书人的那股子酸劲。

    鼓声一响,三个人已穿好了甲,背上弓,挂上剑跑出门口,手持长矛焦急的等待着。王惊也整装待毕,唯有李信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不知该如何才能穿到身上。鼓声越来越急,外边站着的三人脸色也越来越焦虑。王惊斜睨了一眼外边的三人,不紧不慢的帮着李信穿护胸腹的前甲、护背腰的后甲、护肩膀的披膊、护颈项的盆领、护胳膊的臂甲、护双手的手甲。

    “他们几个为什么如此的惶恐?”李信伸开双手,如衣服架子一般任凭王惊帮自己整理着装备。

    “因为集合晚了,会受到惩罚的。”王惊嘴角挂着微笑,帮李信挂着弓。

    “那他们为什么不赶快去集合?”

    “因为您这个主官不到,他们擅自行动将会受到更重的刑罚。”

    “会受到什么惩罚?”

    “会被杖责十棍?”

    “你不怕?”李信笑了笑。

    “不怕!每天吃你那么多肉,打上二十棍也不怕!他们也是的,明知道你昨日受了伤,失了忆,就是不肯来帮你,受罚也只能怨他们!”王惊将剑给李信挂在腰上,整了整背后的箭壶,道:“好了!李伍长,我们可以出发了!”

    李信举着长矛摇摇晃晃的带着四名手下赶到城堡外的校场时,鼓声早已停下良久。校场上整整齐齐的站着千号黑衣黑甲兵卒,千人长站在队伍的最前边冷目看着迟到的这伍士兵。

    “你叫什么名字,长官是谁?”自从他当上千人长,屯兵安崖底,今天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迟到的情况。

    李信不知该如何回答,愣愣的站在那里。

    “谁是他们的什长,屯长,百将,给我站出来!”千人长回身望着黑压压的队伍,怒喝一声。

    队伍中走出三人,千人长冷哼一声,道:“士兵迟到,主官一并受罚。百将仗责三下,屯长仗责五下,什长仗责七下,迟到的五人仗责十下。若是下次再犯,杖责加倍!”

    腕粗的大棍打在屁股上的滋味实在的不好受,更何况现在已近夏日,穿的十分单薄,那滋味更加的不好受。领了罚,李信带着人汇入黑压压一片的队伍中。

    训练开始了,这种场面绝对的壮观,上千号人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同样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着。大地为之颤抖,风云为之变色,混在里边的李信兴奋的忘了屁股上的疼痛,努力举着沉重的长矛随队伍不停的转变方向。他位于右侧第一排,当向前走、向后走、向左走时,他手中的长矛是竖起来的。当向右走时,他这一排便成了前排,得把长矛向前平持,以坚定的步子带领着队伍往前进。长矛长七米,他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队形都会束手无策,七米的距离是他们无法逾越的距离。

    从东方泛白到太阳挂起老高,这场训练才算完。累坏了的李信瘫倒在地,一动也不想动。王惊为他端来饭食,一共三样:一大黑陶碗精米,一大碗酱肉,一大碗蔬菜。他爬起身,吃了两口,味道还不错。看到王惊一边拨拉陶碗里黄色粗米,一边用两个机灵的眼睛盯着他那碗酱肉,他觉的有些奇怪。又朝旁边的陈上造、张公士、黑夫碗里看去,才知道大家吃的并不一样。陈上造吃的是一碗精米配一碗蔬菜,张公士的只有一碗精米,而黑夫与王惊的却是黄色的粗米。

    “来来来,大家吃肉!”李信把肉放到中间友好的道。暗怪王惊巴结他这个小官巴结的太离谱,把唯一的一碗肉放在他的面前。除了王惊不客气的夹着碗里的肉吃了起来,其余的三人都没朝那碗肉伸出筷子。黑夫与张公士吃完碗里的米,自回屋休息去了,陈上造吃完饭后,抬头望着头顶盘旋的一只鹰发起了呆。

    “这叫什么人吃什么饭!”王惊看出李信的疑惑,咽下一块酱肉道。

    “何解?”李信问道。

    “军中吃饭不比家里,吃什么饭,配什么菜自古以来都有规定。像你是个三级的爵位,所以吃饭就有菜有肉。像陈上造,是个二级的爵位,就有菜无肉。像张公士是一级爵位,就无肉无菜。而我和黑夫没有爵位,只能吃糙米,并且时常量不够,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大秦军队中的等级竟如此森严。”李信暗道一声,为了能从王惊的口中得到更多的东西,把肉全部倒进王惊的碗里,自己吃着米配菜。连吃饭带休息大约过了一个时辰,训练又开始了,这次训练的是剑的刺杀之术。至下午,又开始练弩射与弓射。

    一天接着一天,每一天都是同样的训练,转眼就过了十来天。李信由开始的什么也不懂,慢慢的对大秦有了些了解,最大的收获是可以用弩在七十步开外的地方利用望山正中靶心,也懂得了击剑的技巧,唯独对挽弓射箭还不十分的了解。

    每天晚上,他会捧着一捆借来的‘大秦律’凑在冒着黑烟的油灯前细细的研究着,遇到不懂的地方就问张公士。张公士确是一个有学问的人,碰到这种时候不光给他解释这是什么意思,还列举出许多的实例来。也因为此,他迅速的与张公士交上了朋友。

    张公士姓张名忠字察,本是齐国的一个官宦子弟,秦灭齐国后,他家被贬为庶民,过着清苦的生活。张忠素有大志,从小精读各种书籍尤其是对老子的‘道德经’颇有研究,不光从里边找到治国的良方,还从里边读出兵法,自创了老子兵书十三篇。

    由于出身低,他未被举荐为官,希望能通过在军中立功封爵实现自己的抱负。两年前,在百越的战场上,他斩了一个敌人的首级被封为公士,本以为自此可以连连升级,谁知没过多长时间便脱甲返乡。过了两年,再次被征入伍,派到上郡来戍边。

    每月里,总有一天将领会赏兵卒们一大碗酒喝。张忠的酒量不高,每一次都喝醉,每一次都会又哭又闹发一回酒疯。他非常的沮丧,喝完酒便跪坐在地上抱着旁边的人痛哭,认为自己在军中要捞到一个可以施展抱负的爵位,一定需要八十年或者更久的时间,一辈子只能这样碍碍无为的过一生了。

    酒醒后,他会把自己发酒疯时的一切丑态忘了个干干净净,每当别人告诉他发酒疯时的种种所为时,张忠总会诧异的道:“那是我吗?我会那样吗?”然后,长叹一声道:“身为良驹宝马,奈何世间已无伯乐!”

    李信常为自己高他两级而感到愧疚,这样有才气的人都无法发达,自己比他差上百倍,谈何能够在大秦发达起来。

    根据秦律中的军爵律,他知道像他这样爵位的人,应该有一座占地二十亩的房子与四公顷大的田地,并且有十个仆人为他耕田种地。这些财产在哪里,他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个郡哪个县的人。不过,他还是很想念自己的这份财产,并在当初的二十天内十分向往这些财产,盼望着一年的戍边任务结束后,回家过着富足的地主生活。

    二十五亩地的大宅子,四百亩的田地,的确可以过上小康的生活。到了第二十一天,当他读懂了田律后,方明白秦朝的亩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大,一亩地不过是宽一步,长百步罢了。宽一步?一步才有多少的长度,是五十厘米,还是六十厘米,仰或是七十厘米?想想那一步的距离就让人泄气。

    虽然后来张忠给他讲;自商秧变法后,亩的长度早就改为二百五十步了。可是在他眼里,长度不算什么,关键是宽度,那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打消了回去作地主的念头,想着该如何才能加官进爵。或者等若干年后,始皇病死,跟着造一回反,弄个王来当当。

    五个人中,陈上造来的最早,李信仅仅跟他处了一个月,陈上造便已戍边一年到了返乡的日子。

    返乡前一日,月明星稀,喝过将领赏的酒,陈上造就坐在屋外抚摸着长达三丈的长矛默默无语。(此时李信已知道,秦时的尺大约为二十二厘米多,十尺等于一丈。他不再以现代的度量衡去衡量秦代的东西,也同秦人一样,拿秦的尺度去衡量任何东西。由此,也明白了一句至理名言:‘人跟奈何行’。)

    一直以来陈上造都不大爱说话,李信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只知道他姓陈,大家都叫他陈上造。就像大家都叫他李伍长,并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

    那一夜,李信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认为自己可能从这个陈上造身上得到点什么东西。要是在陈上造走前的最后一夜不与其攀谈一番,将会是自己最大的损失。

    王惊醉了,抱着破被子,嘴角挂着微笑满脸通红的醉进梦里。黑夫睡了,那一点酒根本不够他塞牙缝的,只不过此人是一沾枕头便睡,每天都是最早一个进入梦乡的。张忠又开始发起了酒疯,一会趴在黑夫的大肚皮上傻兮兮的发着怪笑,一会又搂着王惊的腿大哭不已。

    李信从榻上下来,打开柴门顺着墙根挨着陈上造的身边坐了下来。陈上造瞥了他一眼,抬头望着头顶的明月。

    “从你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出你很有抱负,将来一定会封王拜相!”李信道。

    陈上造没有说话,依然盯着头上的明月。一阵凉风吹来,他叹了一口气,准备站起身离去。

    “我知道,我一来便抢了你伍长的位置,所以你生我的气,不愿跟我说话!”

    陈上造翻着白眼,上下打量一翻李信,道:“我有你想的那么小心眼?”

    “那你说,为什么每次见我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李信把手搭在陈上造肩上。陈上造没有抗拒,笑了笑道:“我在观察你!他们都没有发现,可我知道,你与一个月前不一样,已经换了一个人。”

    李信吃了一惊,没想到此人的眼睛如此的毒,挪揄了一句:“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当然会有所不同。能和你谈谈吗?”

    “谈什么?从十六岁开始,我便没有朋友。人们都拿我当怪物看,你不害怕?”陈上造说完,将头抬起看着天空的明月,似乎只有明月才能解除他心中的哀愁。

    “你不是怪物,你是一个有大抱负的人,他们拿你当怪物,只能怪他们是庸人,不懂的欣赏你。我不同,我觉的你是个大英雄,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陈上造眼圈一红,还没有人说他是英雄。点了点头,硬是忍住没有将眼中的泪水流出。

    “你说,像我这样的人,如何在大秦开创出一番天地来?”李信问道。

    “第一:要有十人敌之技。第二:要网罗一批忠诚义士。有了这两样东西,你便可以在大秦开创出一番天地来。”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如果陈大哥没有说笑,看来我这辈子是开创不出一番天地了!论武功,我无十人敌之能。论义士,哪有人肯帮我啊!”李信干笑了两声道。

    “不!你十指修长,眼光敏锐,弓弩之利便是你的十人敌之技。现在你的弩法已至百步穿杨,假以时日必能在三百步内百发百中。不过,李老弟听我一句劝,不要把精力全部放在弩上,一定的往弓上转移。强弩临敌不过三发,扣弦还得需脚力。弓虽不能致极远,却可连发。至于义士吗,天底下到处都是藏龙卧虎之辈!远的不说,像黑夫与张忠都是有本事的人,一个能文,一个能武,网罗在手下便是得利的助手。”陈造士笑道。

    如何在始皇死后开创出一番天地来,一直都是让李信头痛的问题,不经意间随口一问,陈上造就把其中的关键给指了出来。“十人敌,便是要有过人的本事。义士相助,便是要网罗一批忠心的属下。看来古代确实比较容易混,根本不必懂的太多。”他在心中暗想,一笑道:“陈大哥开玩笑了!现在大秦一统天下,四海夷平,就算有十人敌之能,却哪有用武之地。”

    陈上造机警的向四周一看,盯着李信的双眼,轻声笑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想的跟我一个样。秦用严苛酷法,始皇一死,秦必亡。到时天下英雄辈出,提戈持剑刮分秦朝这头大鹿时,便是你我兄弟的用武之地。”

    陈上造这句话,无疑是一场大地震。始皇死,天下分。这样的大事李信知道,可是他怎么也没料到,一个小小的陈造士也能看出其中的玄机,并且也在等待天下分的这个时机。他更加的肯定此人绝非凡人,起了拉拢之心,道:“大哥,我见你每日闷闷不乐,不知是否有什么难办之事?我与大哥也算有两个月的交往,不如大哥说出来,能办的一定想办法帮大哥办了。”

    “难办之事?没,我没什么难办之事,只是心中有些话想对别人说,却又找不到说话的人。今日见兄弟也是性情中人,我就对兄弟一吐而快!”陈上造抬头再次看了一眼明月,长舒一口气,道:“我姓陈,名不足为人道也。字涉,你就叫我陈涉吧!阳城人……”

    陈涉?李信急速的回想着历史上是否有这号人物,很遗憾,凭着有限的历史知识没在大秦的历史中找到这号人。

    陈涉道:“我从小家贫,十二岁便为人佣耕,一直干到十六岁,到了能当兵打仗的年龄。那一天,我上县衙登记为‘正’,返回乡间耕种一午后,趁着休息的时间忍不住对周围的朋友道:‘现在大家都是‘正’了,有一天战事再起,我们就可以入军杀敌获得军功,将来大家富贵了,可千万别忘了今天一起耕地的伙伴啊!’谁知,他们竟笑我,说什么一个佣耕的也想富贵,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你说,像他们这样没有一点志向报复的人,配与我做朋友吗?自那天起,我便和他们绝了情义。如若有一天我富贵,一定要当面羞辱他们,让他们知道我的厉害。”

    这个故事很熟悉,李信仔细的想着,觉得自己应该听过这个故事。“对对对!‘苟富贵,勿相忘!’”他大喊了一声,终于知道这个故事的典故,不过终究没想到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谁。

    “苟富贵,勿相忘!”陈涉喃喃了一句,哈哈一笑道:“兄弟,我一直以为张忠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没想到你也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我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堆,你用一句话就把概括了。”

    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究竟是谁说的来着,李信一边想着,一边又想起另一句跟着这个故事相关的话来。道:“大哥,他们怎么配做你的朋友呢?他们就像一群小麻雀,而大哥你是鸿鹄一样的大鸟。试问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对啊!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他们的,不过没有李老弟说的这样言简意赅”陈涉大笑了两声,显的异常的开心。

    “原来是他!”李信终于想到了此人是谁,看着自己的手不相信自己刚才搂的竟是造反的老祖宗——陈胜。

    “不如明天跟他一起走吧!不行,陈胜好像造反没多久就死了,跟着他不是死路一条?”李信想着,目不转睛的看着打响反秦第一枪的大英雄。

    “唉!兄弟,你说我们能富贵吗?”陈涉的酒意上来了,脸色发红,双目中射出咄咄逼人的目光。

    “能,王候将相,宁有种呼?我相信大哥将来一定会称王称霸的!”李信道。

    “对!王候将相,宁有种呼?我们一定会富贵的。”陈涉也搂着李信的肩,两个人把头紧紧*在一起……

    李信的酒意也上来了,脑子一热,道:“陈大哥,不瞒你说,我对面相彼有研究,今日我给你批一命,你是遇广而发命。咱们来看看,将来我这个批语到底准不准。”

    “遇广而发?什么意思?”

    李信本想借着酒劲告诉陈涉:‘广便是吴广。’迟疑了一下,笑道:“此乃天机,不可泄也!”
第2章 御风回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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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叫三遍,鼓声准时响起。陈涉一身便装,背着用绳扎好的破铺盖卷子,站在墙壁前恋恋不舍的摸着自己使用过的兵器。

    “走吧,走吧!”他暗道一句,回头再次打量一番屋子,走出城堡立于校场前的土堆上,又对着正在训练的千人队看了良久。

    趁着休息的时间,李信把长矛竖在地上,对他打了个‘V’形手势。陈涉没闹明白那个手势有什么含意,意味深长的冲李信点点头,向远方而去。

    陈涉走后第二天,李信这伍人里补进来一个与王惊年龄相仿的少年。少年很俊美,常常让人怀疑这是个女扮男妆的家伙,不过脖间的喉结证明他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儿朗。他的嘴唇时常往上翘,从不拿正眼看人,根本不把李信放在眼里,也不把李信的长官以及长官的长官放在眼里,甚至不把这里的最高长官——千人长放在眼里。奇怪的是,千人长总是对此人法外开恩,无论他是迟到还是不到,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责罚他。

    过了几天,李信再也受不了少年高高在上的神情以及尖酸刻薄的话语,不顾王惊的劝阻与黑夫计划如何教训这小子。两个人叫来十来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趁着夜色用被子蒙住少年的头,拳打脚踢的将这少年狠揍一番。

    少年揭开蒙在头上的被子时,人早就一哄而散,黑夫与李信也躺在自己的铺上强憋着没笑出声。少年一身黑青,鼻子和嘴不断流着血,咆哮着对李信道:“我知道是你干的,你会对此付出代价的!”

    “什么是我干的?咦,你怎么搞的,刚才不是还好好的,怎么瞬间就被人打成这样?”李信半坐在榻上,一脸的无辜。

    “你会付出代价的!”少年气的手直打颤,又指着黑夫道:“还有你!你这个该死的奴隶也会付出代价的。

    黑夫翻身坐起,两只眼睛瞪的跟铜铃一样,一手拽着少年正对着他点指的手指向上一拗,一手捏成碗大的拳头锤在少年的肚上。“代价?什么代价?老子杀人如麻,也不再乎多杀你一个!今天老子不杀你,留你一条命给老子夹着尾巴做人,再敢对伍长不尊,看老子下次不要了你的命。”

    黑夫力大如牛,能夹着两个兵卒在校场上飞奔,能把三丈长的大矛舞的如龙出海,拉断过复合大弓。如果真想要了那少年的命话,那一拳完全可以结果了那少年。

    少年的五官痛苦的扭结在一起,脸色蜡黄半天没缓过劲来。他的嚣张被一拳打的灰飞烟灭,再也不敢目空一切,李信说什么也不敢不从。为此,千人长还好好的夸奖了李信一番,赏了黑夫十来斤牛肉。

    据王惊探来的消息,这个少年之所以如此的傲慢,是因为此人曾经是三公之一李斯的娈童。只因年龄大了,不再受李斯的宠爱,才被安排到军队里混些爵位,以供将来任命个什么官。

    对于娈童这个词,李信不是很了解,从王惊鄙夷的眼神里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鸟。经张忠解释后,方明白娈童是被成年男子玩弄的美少年。

    “*,这不是断背山吗?”李信暗骂一声。也明白了千人长为什么会对这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此对一脸威严的千人长起了鄙夷之心。

    这件事还给李信留下了个可怕的后遗症,每当不经意看到少年的屁股时,总是感觉自己的肛门一阵发紧发痛。也就厌恶的不想看这人一眼,更不想知道这人的任何事情。

    陈涉临走前说的话,李信一字一句牢牢记在心上,一有机会就练十人敌之能。陈涉说的没错,他十指修长目光敏锐是个挽弓射箭的好手。到了第八个月,强弩已能命中三百步远的目标,并在二百步内百发百中。长弓可以射中一百步内的目标,还练就一手三箭连发的绝活。

    当然,他也没有忘了陈涉特别提起的黑夫与张忠,包括王惊。四个人迅速好的跟亲兄弟一样,就差没学几百年后的刘备也来个桃园四结拜。

    黑夫是个奴隶,他父亲,他妈妈,他的兄弟姐妹都是奴隶。不过,黑夫并不是生来便是奴隶,祖上也曾经阔过,是因为战争才使他变成奴隶的。

    黑夫的父亲原是楚国人,而且不是个普通的楚国人,是一个掌管着五百人的楚军将领。那年秦国与楚国开战,楚军被腰上别着人头的秦军杀的落花流水。黑夫的父亲眼看兵败如山倒,也就跟着逃了起来。

    一个秦兵用长矛捅死了他父亲的马,另一个秦兵手持青铜剑正要去割他父亲的脑袋,见他父亲还算强壮便收了剑把他父亲夹在腋下,去追击其他的楚兵。就这样,他父亲成了那个秦兵的奴隶。过了几年,他父亲娶了另一个奴隶,生了他,以及他的兄弟姐妹。

    黑夫从四岁开始便在主人家开始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到了八岁,强壮如牛的他就随父母下地耕做,干着跟成年人一样的活计。从十五岁开始,他在军队里当兵,一直到现在二十七岁,一共在兵营里度过了十二年。他当两种兵,一种是顶替主人家的孩子当兵,一种是受朝庭的征召以奴隶的身份出征。

    刚开始他与六国打,包括攻打他的母国——楚。杀过很多人,立过许多功,那时他的身份是主人家孩子的身份,所有的战功都被主人家的孩子顶替了。然后,他跟百越的蛮夷打,又杀了许多人,这一次他的身份是奴隶,按秦律奴隶斩首不计战功不封爵。就这样,十二年来他杀来杀去,累计的人头都不知可以封个什么样的爵位了,可是依然只是个操士。

    这一年,黑夫又被征来戍边,身份还是个奴隶。不过这一次入伍他很高兴,入营的第一天千人长就讲过,始皇特别开恩,今后奴隶杀敌也论军功。

    黑夫时常站在校场上,眼望北方,孤独的看着。当有人奇怪他在看什么?他的双眼会露出奇异的光彩,那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勇士等待血战时才会有的光彩,道:“我在等待与匈奴人开战!只要斩下两个匈奴的脑袋,便可以取消奴隶的身份。然后我奋勇杀敌,每斩两个脑袋就恢复家里一人平民的身份!”

    黑夫家里连他一共五口人,如此算来需要十个敌人的脑袋,全家人才会全部由奴隶转变成平民。

    听到人都会摇摇头,认为他绝对是个傻子,连账都算不明白。他只需斩七个脑袋,便会消了奴隶籍,成为一个拥有大夫爵位的屯长,那时他会有上千亩的土地,以及几十个奴隶为他耕种。想让家里人过得好,把家里人买回来,好好养着便成,何苦拼死拼活后,杀了十个敌人,落了个一无所有平民的下场?

    黑夫是算不清楚这笔账,因为他明白身为奴隶的苦处。知道,若是年老的父母,聪明的弟弟以及漂亮的妹妹,得知从此后不再是奴隶时的喜悦。这就够了!只要能看到满脸皱纹的父母与俊俏可爱的妹妹开心的笑容,这就够了!

    “十个,只需十个敌首便行了?为什么屯军上郡这么长时间了,还是不开战?”黑夫经常会问李信这个问题。李信不知如何回答,也不知道始皇死前是否与匈奴人打过仗,唯一知道的是汉朝不断的跟匈奴人打仗。每当这时候,他就拍拍黑夫的肩膀的道:“快了,快了!或许只是在等百越的战事完,等百越战事一完就会打匈奴了。”

    “黑夫绝对是一员猛将,以后冲锋陷阵全*他了!张忠博学多识,将来给我当个谋士也不错。”李信如此给两个人规划以后的前途,不过他不怎么相信黑夫的妹妹真如黑夫嘴中说的那么漂亮,在心中诟笑:“凭他长的五大三粗样,怎么可能有一个天仙一样的妹妹。简直是笑话!”

    王惊是商人的儿子,自从吕不韦死后,商人的地位一落千丈,比之罪犯、赘婿高不了多少。秦帝国征兵一般分为五个阶段,最先被征的便是这几号人。

    虽然王惊打心眼里看不起商人这个职业,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斩下一个匈奴的头颅当个拥有百亩田地的平民。但他天生就是个商人,拥有商人的几大优秀品质。第一:此人的脸皮绝对厚。比如有时他想从别人那里知道或者得到些什么,不管别人婉拒还是疾言厉色,他都不放在心上。犹如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尊心,以一种不得目的势不罢休的劲头,一遍遍不管其烦的讨要,直到那人受不了而满足他的要求。这也是为什么他总能得到别人不知道的消息的原因。

    第二:此人绝对能说,上晓天文,下知地理,天底下没有他所不知道。两片嘴一张,死的能说成活的,活的能说成死的,几句话一说,听的人马上便迷糊起来,分不清天南地北。

    第三:此人绝对的有眼色。对于跟他有厉害关系的人,根本无需那人吩咐什么,他都能通过细微观察得知那人需要什么,就像是人家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比如李信想喝水什么的,不需要李信张开吩咐,他便会把需要的东西送到李信面前。

    刚开始,李信只是觉得王惊伺候的他舒舒服,起了收留之心。后来,见王惊能说会道的,是个做生意的奇才,留他在身边的心就更重了。真正让李信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王惊收下来,是因为后来的发生的一件事。

    那天正是八月十五,月亮在全年最圆的时刻。李信带着众人坐在房顶喝酒赏月,正探讨哪里是广寒宫,哪个是嫦娥,哪个是玉兔,王惊突然爆出一句:“我觉得大地跟太阳、月亮一样是圆的。”

    这句话立马遭到张忠‘天圆地方’的驳斥,事后还时常拿这句话来形容不可思议的事情。

    黑夫指着王惊大笑不已,道:“你说……大地是圆的?哈哈哈,大地……若是圆的,我们……我们怎么能站在上边,那不得跟车轮一样滚来滚去?”

    黑夫笑的差点断了气,一不留神从房顶掉了下去。三人急忙跟了下去,询问黑夫有没有摔坏。黑夫一跃从地上站起,两只大手在身上拍了两拍,道:“这么高摔下来摔不死我,可是我会被王惊的话笑死的。王惊兄弟,大秦与匈奴开战之后,你去阵前把你刚才的话说上一遍,保管匈奴人纷纷落马,闭气而绝!”

    王惊尴尬的笑了笑,红着脸道:“我只是突发奇想,黑夫大哥就别在笑我了!”

    能把人伺候的舒服,李信只是身体上觉得愉悦。能做生意,赚了钱,将来始皇死后,对于扩军打仗有绝对性的帮助。能在两千年的古代看出大地是个球状的,无异于五雷轰顶让他惊诧不已。

    或许王惊的话只是一时的疯语,可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李信总是能从王惊的额头上看出一片代表智慧的光亮来。

    李信没急着去找王惊告诉他,大地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个大圆球。也没急着去跟他讲,二千多年后的世界是个什么样,试探一下王惊的接受程度。现在不是时候,没权没势把话说出来别人也不会信,还会成为笑柄。不过他有十足的把握认为能看出地球如太阳、月亮一样是圆的王惊,将来有很大有用处,比黑夫与张忠的用处大的多,不光是赚钱这方面。很可能因为王惊,而使这个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日子就在每日一成不变的训练中慢慢溜走。黑夫回去自己的主人家耕种去了,张忠怀才不遇的也回家乡等待下一次的征招,就连小跟班王惊也回自己的家乡去了。没有了三人的屋子里少了许多的欢乐,新增的几人李信也懒得搭理,每天只是在研究如何把箭射的再远一点,再准一点。

    眼瞅着来到这个朝代已十个多月,加上未附到这个伍长身上前,伍长已干的一个月,马上便到了返乡的时节。(经过多方打听,他终于得知自己是淮阴人,家中父母双亡,这个三级簪袅的爵位便是死了的父亲留给他的。)

    李信开始准备东西返乡,用自己一百五十石的俸禄换了一个一斤重的金饼(秦制一斤相当于225克)与八百多个半两重的圆形方孔十二株钱。他花了一百七十枚钱做了两套新衣,一件冬衣一件夏衣,又把其中的五百多钱先行寄给黑夫,让他能够给弟妹做件夏衣。

    他并不急着回家,准备离开军队后,一路走过去。去看看黑夫,看看张忠,看看王惊,然后再回家乡去过地主的生活。
第3章 暗箭行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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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秦惠王击‘义渠’连破二十五城,至宣太后用计杀‘义渠戎王’于甘泉,得陇西、北地、上郡三地起,这三地便是抵挡匈奴的前沿阵地。一百年来,秦国在这三地修筑长城、要塞,至始皇,更是让蒙恬在最*近匈奴的上郡屯兵三十万。

    蒙恬家三代为秦将,个个军功彪柄、封候拜相。秦襄王元年,其祖父蒙骜领军讨伐韩国,取成臬、荥阳两地,秦始有三川郡。随后攻赵国,取三十七城。始皇三年,蒙骜再次讨伐韩国,连下十三座城池。始皇五年,年迈的蒙骜最后一次出征,攻打魏国,再下二十城。

    其父蒙武,始皇二十三年与王剪攻打楚国,大破楚军精锐部队,杀楚国战神项燕。始皇二十四年,率军打到楚国都城,俘获楚王。

    始皇二十六年,凭祖父与父亲的荫功,蒙恬为秦将,攻打齐国。此时,六国已灭五国,齐王无心再战,蒙恬轻松拿下齐国,官拜内史。(内史:掌管全国赋税的最高长官。)

    蒙恬活在祖父与父亲的阴影之下,始终觉得自己拿下齐国胜之不武,不能与其祖父、父亲的功劳相比。一心想再战一场,证明自己不是凭祖上功绩拜候封将的无能之辈。可惜六国已灭,天下一统,没有敌人来让他再战一场。

    好不容易盼到始皇攻打百越(百越:今南方广东、广西等地。),他一连几道奏请,希望始皇帝派自己出征。谁知始皇却派了个威望与见识都不如己的‘屠睢’统领五十万大军南下攻击百越。蒙恬知道骄傲自大的‘屠睢’必败无疑,又上了几道书,希望始皇帝改变诏令,让他代替无能的‘屠睢’出征,始皇帝只是不准。

    战事进行的似乎很顺利,百越的土著在强大的秦军面前土崩瓦解。不过土著很顽强,与秦军展开了游击战,趁夜色袭击秦军。没两年,统帅‘屠睢’便在土著的一次袭击中战死,秦军也深陷百越的群山之中,粮食无法正常的供应。蒙恬以为自己的时机到了,再次给始皇帝上书,始皇依然不准,任命‘赵佗’接任‘屠睢’,并且为了保证粮道的畅通,开挖灵渠。

    蒙恬以为这辈子只能在‘内史’这个位置干到死,也不再希冀会让他统军再创新功。到了始皇三十一年,边关突然急报,匈奴人占领河南地,不断袭挠北地三郡。他的机会又来了。

    终于,始皇帝下命令让他屯军上郡,等待出长城攻击匈奴。为了不辱使命,蒙恬把‘忠信候’府搬到上郡,用了一年的时间翻新上郡到陇西的长城,把匈奴人赶至长城百里之外。

    匈奴人聚则成军,散则成民,就像悬在大秦头上的一把剑,眼下看似没有什么危险,但只要假以时日,有一个契合的时机必会卷土重来,突破长城关口直攻京都咸阳。要想解决这个危机,就得收复河南地,打过黄河去,以河为塞,连接原燕、赵的长城,建一条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新长城。然后依长城为屏障,拒匈奴人于长城以北。

    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蒙恬打算亲率一支十万军队,走出长城,主动攻击匈奴人,打到匈奴的单于王庭去。把匈奴人打败,打垮,打得臣服于大秦的天威之下。有了这道长城为屏障,就不怕匈奴人窜进大秦的国士。有了这道长城为屏障,就可以退可守、进可攻,立于不败之地。

    蒙恬是如此想的,也是如此给始皇帝上奏的,不知什么原因始皇始终没下收复河南地的那道命令。

    五更时分,蒙恬已在大铜镜前梳洗完毕,喝了一碗肉羹轻咳一声,一个亲兵侍卫捧着大将军的全副铠甲走了进来。铠甲是用金叶子、金缕穿缀而成,手工极细,穿在身上既舒适柔顺又十分的坚挺,一走动,金叶子互相撞击会发出一种悦耳的响声。这套盔甲是始皇帝亲赐的,由帝国最精巧的工匠打制而成,天底下唯此一套号称黄金战甲,由此也可以看出始皇帝对他信任与期望。

    蒙恬穿上铠甲走出房门,来到院子内的一棵大槐树下,仰望远处的榆林关口。此时天还未大亮,东方露出鱼肚白,西方*北长城的上空还挂着一弯月牙。迴廊里走来一人,他扫了一眼,是自己最亲近的谋士。

    “将军还在愁收复河南地?”谋士略一点头,笑道。

    “是啊!我都不记得上了多少道奏报了,始皇帝始终不肯下收复河南地的那道命令,这究竟是为什么?”蒙恬把眼收回,怔怔的看着谋士。

    “依我之见,始皇帝并非无心收复河南地,也并非不赞同将军的主张。之所以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是因为始皇帝也有自己的难处!”谋士含笑道。

    “难处?愿闻其详!”

    “将军,不如我们屋里谈!”

    蒙恬房间的正厅中挂着一幅用绢画的大秦三十六郡图,谋士手指汉中、巴、蜀三郡道:“这三郡素有天下粮仓之称,将军欲取河南地,从这三郡运粮最为快捷也最为稳妥。但汉中之粮全部供应咸阳,巴蜀之粮又在供应百越之军,将军若开战试问粮草如何解决?”

    “这……大秦三十六郡、千余县、万里疆土,岂止这三郡有粮?”

    “当然有粮!”谋士手指函谷关外的中原诸郡道:“三川、南阳、颖川等郡都有粮,不过可惜这些郡的粮食一半供应咸阳,一半供应百越。如今唯一能供应将军的只有位于东海的胶东、琅邪、东海等郡。从这几郡往上郡运粮食,连绵不知几万里,途中又得钻过无数高山峻岭,通过三次黄河,运送百石的粮食,到达上郡可能只剩五石。太难了,太难了!我想,这正是始皇帝难以下决心的原因!”

    “运粮虽难,可匈奴人却关系着国家的安危,岂能因运粮难而不顾国家的安危?”蒙恬作为将军只想打仗,对于这些难处虽心知肚明,但不是很在意。他是个将军,将军想的是如何排兵布阵,如何击溃敌人,至于粮草的事情自有皇上为他操心。

    “始皇帝并非不知匈奴人对大秦的威胁,而是在等百越的战争完结后,然后才展开对匈奴人的进攻!”谋士道。

    “等百越的战争完结?就凭赵佗那小子的本事,不知得打到何年何月!”

    “将军若真想尽快开战,我倒有一妙计!”

    “有何计,快说来听听!”蒙恬拉着谋士同坐于榻上。

    “匈奴人知道将军的厉害,现在无心与将军开战,若是我们派几个死士前去刺杀头曼单于,无论成功与否必会激怒匈奴人与我们开战!”谋士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蒙恬的反应。

    蒙恬皱眉细思,过了一会道:“头曼是个无能好色的家伙,为了一个女人,竟把王子冒顿质于月氏国。又怕冒顿不死,率军攻打月氏,逼月氏杀其子。这样的一个人为匈奴王是我大秦之幸是匈奴之祸,不能让他死,要让他好好的活着。死士还是要派的,并且要派真正的死士,要一击而中!”

    “将军想要杀谁?”谋士起身长跪,双目灼灼的问道。

    “杀他们的贤王!匈奴的左贤王在上谷以北对抗东胡,右贤王在上郡以西对抗我大秦,那就杀右贤王吧!这件事就交给你办吧!拿我信印,许以重利在军中招募死士,一定要一击而杀了右贤王。”

    “好!我这就去办!”

    谋士说完,正要起身而去。蒙恬拉着他,道:“慢!此事仍有不妥之处,若是到时始皇帝令我坚守不出,又该如何?”

    “这……”谋士垂头细想,过了一会,心一狠道:“将军,我还有一计不知将军敢不敢为?”

    “何计?”

    “请将军恕我不死之罪!”

    “但说无妨!”

    “将军,我有一同乡是个方士,名叫卢生。前两年奉始皇命出海寻仙,一无所获。怕始皇怪罪,现藏于我处!我可以令他假造一本仙书,上书:‘亡秦者胡!’让他回复始皇!始皇见此仙书必大怒,一定会令将军出击匈奴的。”

    蒙恬瞪目结舌的看着谋士,万万没想到谋士说的竟然是这样的一个计谋。欺君可是杀头的大罪,一时间他有些拿不定主意。过了片晌,为了能让自己一展胸中的报负,他哈哈一笑,道:“有先生这一计足亦,何需两计。先生自去与卢生说去,等大功告成之日,我一定会为先生禀报军功的!”

    “谢将军,我这就去办,这就去办!”谋士笑道,爬起身兴冲冲的告辞而去。

    蒙恬看着谋士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狠意,双手轻轻一击,一个亲兵侍卫已来到他的面前:“你拿我信印去招几个死士,互相之间不许他们见面,约以时日刺杀匈奴右贤王。另外派人给我盯着谋士,等卢生往咸阳而去,趁夜杀他全家,不许留一个活口!”

    “是!”侍卫躬身一拜,面无表情的离开忠信候府。

    “今天是四月二十四,还有十来天便可以回乡了!黑夫家在咸阳城外的芷阳县,先去看看他的妹妹究竟有没有他说的那么漂亮。要是真有天仙一样的姿色,我才不管什么奴隶身份,先弄到手跟黑夫成了亲家再说,有了这层关系黑夫将来必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我干。”李信躺在榻上翘着二朗腿想着美事,孙弘(便是那个长得异常俊美,曾为李斯娈童的少年)来到榻前道:“李伍长,千人长有请!”

    孙弘现在已是有五级爵位的大夫,并且成为千人长亲兵卫队中的一员。孙弘的爵位来的不明不白,好像是李斯通过什么手段给他搞到了这个爵位,不过这对李信来说没什么关系,管他呢,谁叫人家有关系呢。

    但,千人长把他调到亲兵卫队中,这一点李信有些不理解,深深的怀疑千人长跟这个孙弘可能也有一腿。

    “千人长叫我去干什么?难不成想在我临走之前把我也变成他的娈童?不行,死也不要做他的娈童,大不了一拍两散!”李信乱七八糟的想着,出了门跟在孙弘的后边向千人长的居室而去。

    一只喜鹊冲着他直叫,可惜他的心情糟透了,误以为那是一只乌鸦,捡起一块石头用尽全身之力对着喜鹊甩了过去。

    千人长拉着李信的手走到榻上跪膝而坐,然后对孙弘点了一下头,孙弘自带着门出去了。

    “你叫李信,如今是个伍长,对不对?”千人长含笑而道,左手托着李信的右手,右手轻轻的抚摸着李信的手背。

    “不知二五百主叫属下前来何事?”李信心中的恐惧越来越重,把手抽出。来到秦朝已近一年之久,还是不习惯古人的跪膝而坐,把屁股往边上挪了挪。一来与千人长保持一定的距离,二来把屁股放在榻上也舒服许多。

    千人长并未发现李信对他的提防,一扫平时的严肃,笑道:“现在有一场大富贵放在李兄弟面前,不知兄弟想要不想要?”

    “什么富贵?”李信道,心中一个劲的摇头:“你个老变态,胆敢把让我陪你睡觉的话说出来,我立马回房拿箭射杀你。大不了从此逃亡,等到始皇死、天下分的那天到来!”

    “哦,是这样的!”从里屋里走出一个中年将领,对千人长道:“你出去吧,其他的我跟李兄弟谈!”

    千人长脸上的笑意立马全收了起来,表情异常的恭顺,起身施了一个礼,退到屋外。李信看了看这个中年将领铠甲上系的绳结,是个十一级右庶长军爵的将领,看千人长恭敬的程度,应该是他们这支千人队的顶头上司——曲长董军候。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李信长跪起身道:“敢问将军如何称呼?”

    “我叫董翳!李伍长的神射之名早在全军传遍,大将军想让你办一件事。这件事极其简单,只需杀一个人,便会得到金百斤,赐八级公乘爵位!”

    “八级公乘,可是年俸四百石,食邑三百户,领兵千人的那个爵位?”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李信听罢,脸红脖子粗的问道。

    “不错,你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任务你接还是不接?”

    马上,李信又想到,杀一个人能够连升五级的好事,那这件事绝对的不简单,肯定是个九死一生的任务。而且是大将军亲自派人来找他,莫非是大将军想借他之手铲除异己?“我接还是不接?”他暗道一声,抬头一看,董翳已把手按在剑上,眼睛冷冷的打量着自己,知道若是吐出半个不字,肯定会挨上一剑小命归天。

    “管他呢,富贵险中求!有了一千人的军队,也算是在大秦挖到第一桶金!有了自己的势力,将来一定好办事!”想到此,李信从榻上站起,走到董翳的面前道:“接,我接!什么任务,请将军详告于我。”

    董翳紧绷的脸松弛下来,笑道:“好!真英雄也!任务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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