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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徒手搏狮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狮子将一块鲜美的狼肉吞进腹中,这饥饿还未彻底的解除,便察觉了危险的存在,锐利的目光,直视远处正向自己走来的人,血淋淋的倾盆大口,正淌着狼血,模样格外骇人。(手打小说)

    见此一幕的杜荷微微变色,此情此景,明显是要上演一场赤手搏狮的戏码。类似事情,他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杜荷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在草原上,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人兽之争。

    见过狮子的勇悍,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阿尔*伯克布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杜荷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那巨汉赤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破旧的短裤,身上绝大部分都是外露的。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他乱蓬蓬的头发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在阳光的照耀下忽明忽暗的闪烁,仿佛一团火在他的眼中燃烧。他的身上遍布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杜荷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似乎奴隶斗兽盛行于罗马,阿拉伯人大多都是穆斯林,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应该不盛行于这斗兽吧”

    杜荷想的不错。

    阿拉伯人其实并不盛行于斗兽,不过在不久前,阿拉伯的大军攻入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拜占庭帝国又被称为东罗马帝国,当年罗马帝国崩溃后,存在的罗马帝国东半部的拜占庭帝国幸存了下来。

    他们依旧有着斗兽的习俗。

    阿拉伯人攻入叙利亚后,在城里的奴隶斗兽场缴获了一起骁勇无比的奴隶。

    巨汉叫做斯巴达克斯,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但是他也是色雷斯人与历史上那位起义的奴隶斯巴达克斯是同族,而且也有着不输于斯巴达克斯的力量神勇,故而在竞技场里的人都称他为斯巴达克斯,久而久之,他自己的名字无人叫了。

    这人都会有攀比之念,上一次大唐的阅兵式震惊天下。阿拉伯帝国的使者回报他们的君王欧麦尔,表示大唐的军队远胜于他们的兵卒。这话让欧麦尔心底觉得很不是滋味,觉得低了一头,想找回一些颜面,也让大唐帝国知道自己的国家并不逊色,是完全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斯巴达克斯的勇悍欧麦尔也有所耳闻,作为拜占庭帝国最强的角斗士,他的神勇在整个阿拉伯帝国中也是屈指可数。

    于是欧麦尔也动了想法,他亲自接见了斯巴达克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阿拉伯帝国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阿尔*伯克布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阿拉伯人喜欢的项目,只是胡扯而已。

    这些作为对西方不熟悉的大唐人自是毫不知情。

    斯巴达克斯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发出的声响。

    狮子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发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哈”斯巴达克斯突然大喝了一声,前迈一步。

    狮子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在瞬间弹射向斯巴达克斯。

    斯巴达克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他早有对付狮子的经验,狮子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并非人力可以抵挡,只有在狮子提速之前,先下手为强,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

    狮子力量强横,速度极快,要想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斗,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

    铁拳直接打在了狮子的口腔外侧,重若千斤的铁拳竟然将狮子的脑袋给打偏了。但在这时,狮子的利爪已经抓向了斯巴达克斯的胸口,只要能够将斯巴达克斯扑倒,胜负既定。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竟然用左手充当盾牌挡在了胸前,将臂膀当作盾牌来用,利爪深入他的手臂,刺入他的肌肤,刹那间那条手臂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

    斯巴达克斯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似乎那条臂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如此勇悍,即便两秦琼、尉迟敬德这类万夫莫当的虎将也为之动容。

    斯巴达克斯强行挡住了狮子的扑势,一手掰开狮爪,侧着身子将自己整个人陷入狮子的怀抱中去,将它顶翻在地。

    这一下正抓住了狮子的死穴,两人贴的如此近,狮子的力量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斯巴达克斯以受伤的左臂卡着狮子头颅,抓着它的皮,另一只手正一下一下不停的敲打着狮子的眼睛脑袋。

    狮子挣扎,利爪不断的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撕抓,斯巴达克斯眉头也不皱一下,铁拳不住的落在狮子身上,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双方都在生死之间,都在艰难的以命搏命。

    如此情况整整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狮子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趴在地上不能动弹,一命呜呼了。

    斯巴达克斯从狮子的身体上爬了起来,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声震四野,却也发泄不尽胸中这股对自由向往的喜悦之情:以前他们与狮虎斗,都会有一件兵器,这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杀,他自己也是第一次。

    他的身上让狮子抓了不下百道伤口,但他却如毫发无伤一样,完全没有反应。

    作为专门斗兽的奴隶,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他早已在暗中吩咐人传来了御医,他们进入了会场为斯巴达克斯包扎。

    那血淋淋的伤口,翻出来的皮肉,连御医也不忍多看一眼,斯巴达克斯依旧眉头也不皱一下。

    “真汉子”杜荷久久无语,想起先前的那一场恶斗,由衷的赞叹。

    李业嗣奇道:“那叫斯巴达克斯的身手敏捷为什么不直接爬到狮子的背上去?只要爬上了背,他便不会受这番罪了。”

    杜荷笑道:“狮子不同于老虎,狮子不但灵活远胜老虎,智慧更胜老虎十倍。它不会轻易的让人爬到自己背脊上的,我相信能够爬上去的,全天下也屈指可数。斯巴达克斯根据对狮子习性的了解,更清楚人的体力、速度、力量都比不上狮子,所以选择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这也只是他的猜测,但作为一个斗兽奴隶,对于野兽的习性了若指掌,假若真的能够如李业嗣说的这般容易,斯巴达克斯是不会选择这种搏命的战术的。

    就在所有人都为斯巴达克斯赞美的时候,阿尔.伯克布突然站出来道:“斯巴达克斯乃是我大食国勇者之一,不知世上还能找出如此勇悍的勇士吗?我这里恰好还有一头狮子,谁敢一试?”他的语气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并非是在挑衅,而是在炫耀,炫耀大食国的勇士无人可比。

    这话一出,可激恼了宴会上的所有勇士。

    秦琼、尉迟敬德这两位虎将正打算应战,却让一人抢了先。

    杜荷微微一笑,站出来道:“我来玩玩吧,搏狮太血腥了,我不会,但戏狮,还是有些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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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杜荷戏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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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巴达克斯那勇悍的表演让人侧目,也让人由衷赞赏,可阿尔.伯克布的那句话就有些目中无人了。(手打小说)

    前来参加宴会的使者他们的背后都代表了各自的国家,这瞧不起他们便等于瞧不起各自的国家。士可杀,不可辱,个人荣辱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国家的荣辱?

    只是斯巴达克斯确实勇悍,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是对手。他们来此是祝贺,并非是打架,故而来的人多为通晓唐文化的贵族,勇士、猛士并不多,也未曾当众发作,只是静待事情接下来的发展。

    显而易见,作为东道主的大唐若面对这种情况,都不站出来表示一下,岂不等于承认了阿拉伯帝国的勇士无人可比吗?

    杜荷心底暗骂,却也不得不站出来:斯巴达克斯很强,这个不用怀疑,那一身在死亡线上争扎磨练出来的武技确实让人侧目,让人惊叹,但未必就比得上大唐王朝的盖世虎将秦琼、尉迟敬德。

    可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都是马上将军,马战可算是独步天下,但步战不免要逊色一些。这也不算问题的关键,真正至关重要的在于……徒手二字。

    赤手空拳的打

    作为一个将军,他们要上阵杀敌,就必须要兵器。手中有兵器与手中无兵器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秦琼、尉迟敬德年事已高,体力必定有所下降,不擅于拳脚的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胜过斯巴达克斯,可能性不大。狮子的习性习惯,他们也是茫然不知。在这种处处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由他们出场危险系数极高。

    至于次之秦琼、尉迟敬德的苏定芳、薛万钧、薛万彻等虎将,假如持拿兵器,也未必不是斯巴达克斯的敌手,可一但赤手空拳便万万不及他了,余下的罗通、李业嗣也是如此。

    想来想去,还真非他不可,只能赶在秦琼、尉迟敬德应答以前,先一步起身接受挑战。

    阿尔.伯克布有些意外,这屠杀猛兽并不困难,但关键在于徒手,斯巴达克斯能够成功,归功于二十年来没日没夜的玩命训练与亡命搏杀。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唐朝不存在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故而并不认为唐朝在一时间能够找出能与斯巴达克斯相提并论的勇者出来。见有人应战,心底不免一惊,待他见应战的人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还不满二十的少年郎时,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善意的提醒道:“这位小兄弟,狮子凶悍勇猛。你也见识过了。在它的口下,可无任何情面可讲,一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这可不是游戏。”他实难想象,杜荷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有多少能耐。

    杜荷微微一笑道:“这点不劳使者放心,我既然敢站出来就有十足的把握”这话即是对阿尔.伯克布说,又是对李世民、杜如晦说的,他要想参与进去,首先要李世民首肯才行。

    李世民深知杜荷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心念自己这女婿连飞天都能够做到,对付区区狮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当即也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来使不必多虑,此子之能,绝不逊色贵国勇士斯巴达克斯。”

    阿尔.伯克布听李世民如此说来,也不好再说什么。

    杜如晦虽然担心爱子安危,却也没有出面制止。

    杜荷听李世民答应,满满的斟了一杯酒,脚尖在拒鹿角的柱子上来回一踏,直接拔地而起两米有余,跃过了高达两米的拒鹿角,并且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手中的三足青铜杯里的酒却一滴也未洒出。

    如此登场让宴会场上所有人都惊骇出声,虽然杜荷的一身轻身功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可如此轻易的就跃过两米高的拒鹿角,依旧引起了一阵惊呼。尤其是那些少见多怪的他族使者,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先前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

    阿尔.伯克布更是反复的揉着眼睛,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小子,还是如此的爱出风头”李世民见杜荷先声夺人,会心一笑,对他的信心也是倍增。

    杜荷信步来到斯巴达克斯的身旁,亲自敬给了他。

    两人语言不通,杜荷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赞了一句:“好样的,真勇士”

    斯巴达克斯望着酒杯如钢铁般的坚毅的脸庞露出了些许动容的情绪,他并不知杜荷说些什么,但是却从杜荷的眼中看出了尊敬:他从小就是奴隶,自小就为了生存过着严酷的训练,从十二岁起,就开始在斗兽场中与狼搏命,二十多年来,他的对手已经从最初的幼狼,逐渐演变为成年狼,饿狼,最后狮虎熊豹这四类猛兽。他的身份是奴隶,固然骁勇无比,可始终过着没有尊严的日子。可在这大唐却意外的从杜荷这里感受到了尊重,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也浮现出一抹笑容。他一咧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呀呀呀”的说着,阿拉伯语杜荷听不明白,但从对方手势上却看出,他是在让自己小心。

    杜荷报以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斯巴达克斯走出了场地。

    阿尔.伯克布也在其后让人运上了另一头狮子。

    牢笼大开,一头雄壮威武的森林之王冲出牢笼,这一只狮子论体型之威武,更胜先前,是一只除了拥有褐色的颈部鬃毛外全身金黄的雄狮。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黄金一般闪闪发光。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褐色鬃毛犹如万道火蛇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燃烧,无不显示着它的王者之风。

    它咧着嘴,唾液从顺着外露的牙齿,口中流出,凶狠的目光已经将杜荷锁定:作为一头饿狮,杜荷在它眼中的定位已经是猎物了。

    “吼”雄狮怒吼一声,似乎在先声夺人,这吼声方落,它已经在瞬间加速猛冲而来,那速度当真如疾风闪电,至今为止,杜荷还未发现任何一种动物由此速度。

    这相隔十丈之距,居然眨眼便至。

    雄狮已经展开了狩猎,杜荷却呆呆的站着,竟然不闪不避,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双方间距越来越小,从十丈三十米已经到了不足一米,狮子已然凌空跃起,一对前爪如钢针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正对向杜荷的双肩。这是狮子最常用也是最犀利的一招,速度夹杂着力量,让任何猎物都无法从爪下逃生。只要利爪能够抓住猎物,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咬破猎物最薄弱的地方,造成一击必杀:就如当初对付狼王一样。

    斯巴达克斯也是因为深知这一招的厉害才改用先下手为强的打法的。

    完全可以想象,只要这一下让狮子扑实,下一步定然会在无法动弹的杜荷喉部开一个大孔。

    狮子的速度太快,肉眼判断已经闪避不及了。

    血腥、残忍的一幕即将发生。

    在宴会上已经有人忍不住失声惊呼,甚至不敢再看。

    即便是镇定如李世民者,也为之变色,骇然地站起身子。

    可就在爪子与身体接触的那一刹那间,杜荷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他就如摔倒了一般,整个身子与地面呈现十五度超低斜角,竟完全无视了牛顿的物理定律,在几乎贴地的情况之下,身子平行的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稳当当的重新站立,脚步竟然移也未移。

    没有看清他是如何动的,只知道他已完全不符合规律的方式,避开了狮子着致命的一击。

    见此一幕,四方人围观者都有一股呆了傻了的感觉。

    杜荷对着狮子吹了一口口哨,一脸的戏谑。

    见他如此表情,李世民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心中苦笑:隐隐约约中有股让杜荷耍了的感觉。

    杜如晦也松了口气,才发现自己手心以全是冷汗。

    房遗爱“哈哈”一笑:“我就知道老大不会连一头畜生都收拾不了。”

    “得了吧”李敬业吐槽道:“也不知先前是谁将酒杯打倒,意图冲上前去的。”

    房遗爱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我那不是担心嘛”

    就在两人各自松气的时候,一击不中的狮子,再度发动了全新的攻势。

    杜荷从容一笑,依旧不闪不避。

    宴会伤害的诸人已经提心吊胆过一次,这一次自然不在如此,一个个都瞪圆了双眼,瞧杜荷如何因对。

    又在狮子逼近之际,杜荷这一次没有故技重施,反而脚尖一点,凌空跃起,离地居达两米,狮子由他脚下穿过。

    杜荷在空中使出千斤坠的技巧,竟稳稳当当的坐在了狮子的背上,将之作马来骑。

    众人惊呼,纷纷为之侧目。

    狮子忽上忽下,甩不开背上的人,突的就地一滚。

    众人再度惊呼,想不到狮子竟然由此智慧,杜荷坐在它的身上,它这一倒地,身躯将押着杜荷的大腿,让他无法乱窜,束手就擒。

    杜荷也是一惊,但他反应之快,当世无比,在狮子倒地以前,已经抽回了腿,轻轻一跃,落地时,两脚踩在了狮子的倒地的侧身,同时还弯腰摸了摸狮子的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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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勇士杜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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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勇士杜荷

    狮子头上的毛发光滑亮丽,摸起来的感觉有着别样的舒适感,就跟抚摸家中的小藏獒一样的感觉。(手打小说)

    “吼……”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挑衅,被杜荷抚摸了头,并踩在脚下的狮子格外的愤怒。

    一股发自喉咙深处的怒吼声,从那倒在地上的狮子口中传出。

    它猛地一掀,迫使杜荷从身上离开。

    察觉到脚下传来的巨力,杜荷轻轻一跃,身子已在半空之中,待狮子起身的时候,单脚落在了狮子的背脊上,稳稳当当的站立着。

    “好精彩”李世民鼓掌大笑,神色喜悦,有些倨傲的瞄了阿拉伯帝国的使者阿尔.伯克布一眼,心底是万分的得意,心道:“不是要比嘛?你们的勇士拼了命才杀死的狮子,在我大唐英雄面前只有被戏弄的份。”

    阿尔.伯克布脸色惊骇,原先那自信自傲的笑容早已不存在,惊恐骇然的望着杜荷,上下嘴唇打着哆嗦,说不出话来。他如何想得到号称万兽之尊,在斗兽场上所向无敌的狮子,在大唐竟然只有被戏弄的份,心底深处也忍不住发出感慨:“这大唐果真可怕”

    面对踩在自己背上的人类,狮子越发的愤怒,连连咆哮,但却无可奈何。

    每一个人都有死穴,狮子的脊背正好是它的死穴,即便它再有智慧,四肢也够不到背脊上的杜荷,根本奈何不得杜荷分毫。

    为了将杜荷甩下,狮子发狂的迈着四肢在场地里狂奔,但杜荷就如传说中骑狮子的文殊菩萨,双手横插前胸,稳稳当当的站在狮子的背上,分毫不受影响,在场上转了一圈,杜荷对着宴会上的观众招了招手,笑道:“接下来,小子给我大唐皇帝陛下表演一出狮背上翻滚的杂技,祝吾皇陛下延年益寿,祝我大唐千秋万代,繁荣昌盛,敬请欣赏……”

    他话音一落,直接在狮背上来了一个凌空翻腾两周半:只见他身子凌空在三米高空,如孙猴子一般转了三圈。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宴会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惊叹,但见杜荷稳稳当当的落在狮子的背脊上的时候,全场掌声震天而响。

    在李世民的下手,李承乾双手不住的相击,拍红了手掌尤不自知。尽管他恨杜荷入骨,但在这一刻也为如此精彩的表演也征服,情不自禁的为他鼓掌,为他喝彩。

    能让敌人都为之喝彩,可想而知,其他人的反应会是如何的激烈。

    杜荷翻了两圈,但不知做什么动作好,忽然想起了奥运会的体操项目中的平衡木,有些经典的动作隐隐约约的有些记得,索性就是狮子背上施展了出来。

    体操运动健将在平衡木上做着高难度的动作,杜荷这里更是厉害,惊世骇俗的在狮子背上蹦啊、跳啊,他有绝世轻功护身,做起动作来丝毫没有任何的懈怠感,因为跳的更高,全身肌肉更加柔软,一些高难度的动作甚至比那些体操冠军还要优美,到位,直看的四周的观众惊叹连连,拍案叫绝。

    整整五分钟的时间,狮子不论是加速还是紧急刹车都无法将杜荷摔下脊背,更无法制止杜荷在自己身上表演着各样绝技。

    突然,背上一轻,狮子意外的发现可恨的人类已经自己跳下来了,正落在他不远的地方,当即狰狞的一笑。

    杜荷将记忆中仅存的一些动作表演出来以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永远的依仗轻功呆在狮子背上,果断的以最著名的“程菲跳”,以飘逸的动作从狮子背上以超高难度的后手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接前直转体空翻五百四十度,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那潇洒的动作立刻引来了一阵喝彩与隐隐约约的尖叫声。

    李世民皱着眉头让太极殿的死角望去,郝然发现高阳公主,惊愕的捂着嘴巴,呆呆傻傻的看着正在与狮子纠缠的杜荷,人头不住探出。这不仅仅只有高阳,其他几位公主也在暗处偷偷摸摸的瞧着,大感头痛。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算了,只要他们不闹事,就由得吧,这种场面谁也忍不住要看呢”

    李世民笑道:“也罢,就听皇后的”

    他将目光重新聚集到场上,意外的发现杜荷竟然当众将自己的外衣给脱了下来。

    全场人也是一头雾水,但无人眨一下眼睛,这人与狮的表演,委实太过精彩,都不愿意错过任何的精彩瞬间。

    杜荷心知继续下去,再精彩的节目也会如王婆的臭裹脚布,又臭又长,在这个时候中止结束是最佳的选择,但在这离开之前,必须将狮子制服,不然结果始终要逊色于斯巴达克斯。

    在他对面的狮子已经彻底的被激怒了,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践踏,只有将羞辱自己的人类,撕裂生吞,才能洗刷耻辱。

    狮子再一次向杜荷发动攻势,这一次较之原来的攻势,更为凶猛,更为迅速。

    它快,但杜荷更快

    就在狮子即将扑倒杜荷的那一瞬间,杜荷出乎任何人意料的,居然将衣服当作长绳使用,不知在什么时候打了一个空结,对着狮子扑来的前爪套了上去,侧身避开这一扑之余,双手用力猛地一拉,将狮子的前爪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受缚,失去了平衡,一头撞到在了地上。

    杜荷一翻身,坐在狮子的头上,将衣服的头尾两端套在狮子的嘴巴,将它的嘴巴也一并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被缚,无法起身,嘴巴被绑,也无法出声,只能不住的以后爪抓地,做无谓的垂死挣扎。杜荷的这一身衣服是最标准的礼服,用的都是最上等的蚕丝编织,论材质比起麻绳要好上不只几个档次。

    狮子力量再大也挣脱不开。

    杜荷拍了拍手,潇洒从容的对四周拘礼,退回了位子。

    热烈的掌声也随之响起。

    杜荷这一番表现,与斯巴达克斯的表现,宴会上所有的人都看在眼里。

    斯巴达克斯固然勇悍,但他却是用命与狮子搏斗。虽然斯巴达克斯胜了,但却是惨胜,两败俱伤。而杜荷却从一开始就将狮子玩弄于鼓掌之中,嬉戏调弄,完全不将之当作回事,最后更是一出手就将狮子制服,毫发无损。

    这么一来,高下登时判然,孰高孰低,已经毋庸置疑了。

    旁观的人群中不少人窃窃私议:“这少年英雄就是传说中的杜荷吧,果然了得,不但仗打的好,功夫也如此出色,这区区的狮子根本奈何不得他嘛大唐有这种人才,无怪能够称雄于世。”

    “不仅仅如此,我还听说杜荷不但仗打的好,武功独步,文采也是当时无比,是千年也难得一见的**人物。”

    “我也听说了,这大食国也真是愚昧,那斯巴达克斯跟我们比比还能够称雄一时,这跟天可汗的大唐叫板,还不是自讨没趣。”

    “有理有理,大唐威武,又怎是我等可以匹敌的?”

    李世民自得一笑道:“不知远方的贵客,对于杜荷的表演可是满意?”

    阿尔.伯克布久久无语,最终长叹一声道:“套用天朝的一句古话,班门弄斧,贻笑大方在下阿尔.伯克布恳请天可汗陛下饶恕我等的自不量力”

    李世民作为皇帝对于这种国与国之间友善而无硝烟的比斗司空见惯,不以为意的笑道:“无妨,朕还要感谢贵国给朕带来的礼物呢,那位叫做斯巴达克斯的勇者也确实了得。”

    阿尔.伯克布见李世民毫无怪罪之意,也感受到了天朝上国的胸怀,更为惭愧,由衷道:“杜荷勇士是我遇到最强的勇士,请天可汗陛下允许我为之敬酒,以表歉意。”

    李世民自然恩准。

    阿尔.伯克布对着杜荷高举起了酒杯。

    杜荷起声笑道:“这酒我喝,不过在喝之前,我要纠正使者大人的一个错误。我大唐人才辈出,这最强二字,实不敢当”

    阿尔.伯克布失声道:“难道还有比杜勇士更强的勇者?”

    杜荷笑道:“这是自然,在下今年十八,实在不敢与我大唐王朝的几位王牌悍将相比。”他手指着秦琼、尉迟敬德几人。

    比马战杜荷可能不是秦琼、尉迟敬德的对手,但徒步而战,他的那一身轻功就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更别说还有一身出色的剑法、刀法以及掌法,绝不输于他们。

    只是此刻正是给大唐长脸的时候,他也不在意这些得失。

    阿尔.伯克布顺着杜荷手指的方向望去:秦琼、尉迟敬德未必比杜荷更强,但他们是那种身经百战的将军,悍将,论气势来说,却胜杜荷许多,只是坐在那里就有一股的勇悍气息,让人心悸。

    阿尔.伯克布不敢再言勇字,与杜荷互敬一杯,退了下去,心道:“大唐胜我阿拉伯太多了。”

    此番由阿尔.伯克布引发的风波也随之过去,为宴会待命的兵卒已经将拒鹿角搬走,地上的血迹也用水洗去,抹干。

    耽搁已久的节目也随之开始。

    过了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了宴会的压轴戏……来自于神秘锦绣坊公孙夜月的剑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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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宴会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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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宴会惊变

    杜荷精神有些振奋,终于可以一见名动长安的公孙剑舞了,不过想起当初心底的疑惑,也暗自警惕在心。(手打小说)

    随着金锣声响起,一位绝色美女在万众瞩目下缓缓走来。

    杜荷连忙望去,头脑轰然一震,目光中泛起惊艳的震撼感觉。

    只见一位肤若凝脂,容光明艳,有若仙女下凡的美女,迈着轻快刚健的步伐从拐角处走来。她与众不同,不似寻常女子,有着柔弱的感觉,给人一股刚强的美,身上有着一股灵秀之气,好比人间的精灵。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美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皙、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她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外加一身红艳如火的武士服,腰间的一对紫青双剑,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眸子又深又黑,顾盼时水灵灵的采芒照耀,难怪能够在短时间内艳名远播,以长相而言,毫不逊于李雪雁、武媚娘,实在是动人至极。

    杜荷微微一笑,自从那一日见到这位佳人的背影,就有了一睹芳容的心愿,今日得偿所愿,并且不负自己多日期待,也有些心满意足了。

    公孙夜月来到宴会中央,并没有如一般女子那般作福,反而大大方方的作揖道:“民女公孙夜月,拜见陛下,祝陛下如高山上的松柏,万古长青”她的声音清脆悦耳,有着锵锵之声,一股女中豪杰的气派。

    她在场中站立,美目环顾四方,那闪闪生辉宝石般的乌黑眸子飘到杜荷身上的时候,眉头不自然的微微挑了一挑,滴溜溜打了个转,又飘到对面的席位上,深深打量了各人,收目时,有意无意的多瞟了杜荷这里一眼。

    如此举动瞒不过宴会场上所有注视着公孙夜月这位佳人的眼目。

    李敬业无奈一笑:“青莲兄就如一块磁石,总是在不经意间,吸引住佳人的目光,跟你坐在一起,我们这帮子兄弟连喝汤的机会也没有了。”

    程家的八个活宝也跟着起哄,叫嚣着要杜荷罚酒。

    公孙夜月的出场让李世民也露出些许惊艳之感,但见佳人明显对杜荷的兴趣更大,大感失望,低声道:“那臭小子的魅力真的有那么大?”

    在一旁的李承乾拳头握的死死的,眼中更是嫉恨:公孙夜月这些天都住在东宫太子府,面对这种绝色,男女通杀的他自然也存有抱得美人归的心思,但公孙夜月却从来没有给他一个好脸色,不冷不热的,过激的时候,甚至还会露出厌恶。若不是因为李世民的宴会需要公孙夜月献舞,他早已采取霸王硬上弓的行动了。

    如今见公孙夜月莫名的多看杜荷两眼,无明业火窜上了心头。

    作为当事人的杜荷却没有这些人的心思,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怪

    无巧不巧,那公孙夜月就站在他的不远处,那两道异于常人的目光他也瞧在眼底:那绝对不是一个女子对于男子有好感,有想法的眼神,反而是那种忌惮,略带敌意的眼神。

    杜荷能够肯定这是与公孙夜月的第一次见面,实在记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得罪过她,那眼神中忌惮与敌意,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叮”的一声轻响

    便在杜荷沉思的时候,一阵金戈碰撞的声音从校场上传来。

    在众人的瞩目下,公孙夜月高举双剑,两剑在空中交错,发出了了悦耳的声响。

    没有任何的配乐声,没有任何的节奏,场中公孙夜月的身影忽然化为百十千个,宛如熊熊燃烧的烈火在满场猛烈地翻滚,雪亮的剑影彷佛夏日里破空的长虹。身上的缎带也随着她的起舞在空中转折如意地自由翱翔。

    “好”早已看的目瞪口呆的观众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杜荷也是其中一个,他擅使剑,能够感受到公孙夜月这剑舞的意境,最先双剑左右分离,各自哀怨,随即合鸣,冲破一切阻拦障碍,得以享受大好山河的雄伟壮丽。

    突然一股令人清爽的凉意随着公孙夜月手中剑的破空之声传遍了全场,明丽而闪烁的剑影渐渐如蛛网般交织在一起,暗潮涌动,寒气横溢,暗藏无边锋芒与杀机。

    双剑结合,似乎触犯了什么,引起了无边的杀戮。

    看着那满空纠缠交错,令人目眩神迷的剑光,杜荷忽然听到身旁传来了一阵低呼:“最精彩的来了”

    便在这时,剑光突然破茧而出,双剑飞出了公孙夜月的双手,径自在空中盘旋飞舞,化为呼啸涌动的浪潮。

    公孙夜月不住的在场中起舞,双剑也如通灵一般在空中围绕着她来盘旋。

    如此神乎其技,更是让人忍不住为之叫绝。

    那些少见多怪的异族人更是吓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两柄剑盘旋交错,直往杜荷飞去。

    所有的观众出乎意外,无不惊骇大叫。

    杜荷却是微微一笑,自若着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技,剑也不可能无端的在空中飞舞,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并非是她精通飞剑之术,而是在她的双手上有着细如蚕丝般的不知名的类似于细线般的东西,绑住了剑柄,将剑当作锁链来使,这才能够让剑在空中飞舞。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照射,白细透明的蚕丝并不容易让人察觉。

    杜荷也是琢磨许久,才在偶然间瞧出一点端倪。

    不过纵是如此,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极是不易的。

    双剑虽然对着他飞来,但公孙夜月的身上却无任何的杀气,很显然这并非是有意与之为难。

    果然,在飞剑离杜荷只有一米距离的时候,涌动激烈的剑光彷佛潮水般慢慢从他周围消退,公孙夜月的手腕翻转,双剑分左右打着圆弧,回到了她的手中。

    突然,公孙夜月清啸一声,双剑再度化为回旋起舞的飞鸟在空中划着惊艳绝伦的美丽光痕,在场中遍走十数圈后,分前右激射出去。

    众人有过心理准备,这一次也不在意,杜荷脸色却是一变,他留意到公孙夜月的双手,做了一个松开的手势,似乎已经松开了手中的细线。

    双剑一柄意外的射向李崇煌,另一柄剑居然直射李世民而去。

    “小心”杜荷神色巨变,惊呼出声,整个人化作一道流光,直追射向李世民的那把飞剑而去。

    耳中听得一阵惨叫声后,杜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竟然后发先至,先一步的握着剑柄,此时剑与李世民之间的距离,竟然还有丈余远。

    这一剧变发生,宴会场上轰然大乱。

    反应过来的秦琼、尉迟敬德立刻挡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护驾”

    “护驾”

    各种各样的护驾惊呼声也随即传来,不过短短的盏茶功夫,李世民已经被禁军护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煌儿”一阵凄惨的惊呼传来。

    在另一方李崇煌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下,一把利剑穿透了他的心脏,可谓透胸而过,又快又准又狠,正是一击必杀。

    一位身材魁梧的老者扑到了李崇煌的身上,不住的叫喊。

    他哭的老泪纵横,正是李崇煌的父亲,河间元王李孝恭。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公孙夜月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先前事变突发,场面大乱,所有的人都将注意力放在李世民的安危上,反而忽视了公孙夜月这位刺客,她必然是趁着这个机会逃脱的。

    在转瞬间,杜荷已经想通了一切的前因后果,为什么公孙夜月会对他用上忌惮、敌意的眼神,定是因为自己在斗狮时候的表现让公孙夜月发现了,知自己轻功盖世,有自己在她不可能从容而退,所以才会有忌惮之意。

    至于刺杀李世民,明显是个幌子,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无暇追她。

    心念此处,运起轻功直往太极殿西方追去。

    这皇宫守卫深严,尤其是这太极殿附近,作为皇宫的中心地更是如此。西方是所有宴会歌舞聚集准备的后台,那里都是从各地各国来表演的演员,人来人往是唯一有防守缺陷的地方。

    李世民见过不少大世面,但从未想过在自己的家门口,在这皇宫里,在这生日宴会上会发生这等事情,愣是给惊呆了,直到听到了李孝恭绝望的悲呼声才反应过来,眼中冒出了熊熊烈火。

    他面沉入水,但身上却散发着让人心悸的气势,在左右秦琼、尉迟敬德的护卫下,走出了禁卫军的包围,咬牙切齿的道:“封锁皇城,传令下去,任何出入者都要经过严密的盘查。歹人如此猖獗,朕饶不了她。”

    这一句话一字一字几乎是从他牙齿缝里蹦出来的。

    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两位追随李世民多年的老将,感受到了语气中的无尽怒火,作为掌管禁军的将军,他们不敢有任何怠慢,匆匆的领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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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找寻芳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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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章找寻芳踪

    “孝恭,令郎之仇,朕必为你报”

    李世民看着已经哭得老泪纵横的李孝恭,安慰的拍着他的肩膀,本来就以愤怒的表情,更为冷酷。(手打小说)李孝恭为大唐征战了大半辈子,立下了赫赫功绩。仅论战功而言,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哪怕是灭东突厥的老将李靖也是不如。

    李世民唯才是用,李氏宗族是地方大族,宗室成百上千,然真正得到重用的却仅有李孝恭与李道宗两人。对于此二人,李世民是恩**之致,如今李孝恭最爱的长子,在自己的宴会上被人击杀当场,这让李世民觉得愧对自己的这位堂兄弟。

    发生了这种事情,宴会自然无法进行下去。

    李世民吩咐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文官,让他们招待那些受到了惊吓的使者,自己留下来亲自处理刺客一案:此次公孙夜月的刺杀行动,已经彻底的激怒了他心中的怒火,那双吃人的虎目散发着炽热的目光,“太子,你对于那公孙夜月究竟知道多少?”

    李承乾自从公孙夜月执行刺杀计划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吓得手足无措,脸无人色,此次刺杀与他无关,更非主谋,然公孙夜月是他请来,是他安排入的宫,也是他特地准备了一个佩戴凶器的节目,直接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

    李承乾早已脱不了干系。

    此番听李世民如此严厉的质问,吓得跪伏在地:“儿臣……儿臣,只知她叫公孙夜月,是桂州灵川人,其他……其他的,一概不知。”

    “一概不知,好一个一概不知”李世民怒火中烧,正是需要发泄的时候,闻言,沉寂已久的火山登时爆发:“你身为我大唐储君,行事如此孟浪,居然将一个身份完全不知的陌生人带入皇宫……”

    李承乾无言以对,不是他想犯如此错误,而是时间不允许。公孙夜月是桂州灵川人,而桂州灵川位于荆南,逼近桂阳属于偏远地带。他请到公孙夜月的时间恰是一月前,一个月还不足以往返长安至灵川,更加别说还要花费时间展开调查了。但为了讨好李世民,他也只能冒险一试。

    李世民也不是不知李承乾的想法,可越是清楚,这失望也越大,作为一国储君,大唐的皇太子,为了争**,没有一点隐患意识,让贼人有机可乘,并且加以利用。虽然此事并没有对大唐造成很大的危害,可万一那公孙夜月的目的不是李崇煌,而是其他的什么人,比方说他自己、皇后、有或者是房玄龄、杜如晦这类左膀右臂,那大唐的损失便大了。

    “皇上,乾儿也是想尽一片孝心,您就别怪他了”长孙皇后脸上有些惊魂未定,作为女人,比起李崇煌来,她更在意射向李世民的那一剑,和自己丈夫与儿子的关系。她也知李承乾这次确实错了,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不谅解自己儿子的娘

    李世民沉声道:“朕也知道太子是为了尽孝,可因为他的疏忽造成了现今的局面是不争的事实,不是一句尽孝就能够抹杀一切的……”

    长孙皇后望了惊惧不安的李承乾一眼,暗自摇了摇头,叹道:“臣妾也并非存心偏护,只是与其在这个时候处罚乾儿,不如让他将功补过。毕竟公孙夜月曾在东宫住过月余,最了解熟悉她的人,只有乾儿。”

    李世民略微一怔,亦觉得有理。

    李承乾咬牙切齿道:“父皇若将此事交于孩儿,孩儿必然将罪魁祸首揪拿出来。”

    李世民点头道:“那你可有侦查的目的?”

    李承乾犹豫了片刻,灿灿道:“先将东宫所有伺候公孙夜月的人逐一审问,她在我东宫住了月余,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此外在派人前往桂州灵川调查,看看是否有此人,另外,皇宫守备深严,那公孙夜月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逃不出这皇宫,只要她在皇宫内就绝无逃生的可能。”

    李世民沉默片刻,看了长孙皇后一眼道:“也罢,此事就让你入手去查吧”

    他话音方落,便见西方不远处浓烟滚滚,有起火的迹象,原本稍歇的怒火,再度现于面上,脸色一沉道:“还不快去”

    杜荷一离开宴会现场,直接运起轻功往西方追去,行了千步,便以抵达零时搭建的后台:这里是专门为表演者准备的地方,换装卸妆都在此处。另外还有许多异族为了给李世民祝寿而来的表演团,往来间都是生面孔,守卫也不能逐一的盘查,这里是整个皇城唯一的漏洞。

    刚抵达此处,杜荷便发觉后台已经乱作一团,帐幕衣服都燃起了熊熊火焰,在后台里的所有演员都乱成了一团,附近的兵卒已经在忙活救火了。

    “可恶”见此一幕,杜荷也不禁暗骂一声。

    皇宫之大,虽是守卫深严,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真是如此,整个皇城将就需要整整六万兵马守护,加上轮班,近一个皇城的守卫就需要十二万精锐,这也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故而皇宫守卫深严不假,但只是在个个要地、宫门几处必经之路,宫墙里只是偶尔会有巡逻的兵卒经过。

    这些巡逻的兵卒,一但投入救火,便无法察觉公孙夜月究竟往那个方向奔逃了。

    “该死的李承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杜荷心中暗骂了一句,公孙夜月能够如此的对宫内的情况,了若指掌,少不得这一个月里住在皇宫的见闻,李承乾便是造成这一切的帮凶。

    他抓了一个兵卒高喝道:“谁,是谁第一个通知你们起火的,在什么地方?”

    如今已经难以判断公孙夜月逃往的方向,但贼喊捉贼是最有效,最直接证明自己清白掩饰犯罪的方法。遭遇刺杀的消息没有传开,禁军是不可能为难一个高喊着火求助救火的女子的。

    守卫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感到后台救火,绝非一件正常的事情。

    公孙夜月很有可能趁着呼喊救火的时候,趁乱而逃。

    守卫让杜荷抓住,忙道:“回大人,西面,我们是在西面遇上了一个叫喊着救火的女子的。”

    杜荷让他们加紧救火,自己直往西方追去。

    对于皇宫,杜荷再是熟悉不过了。

    西方的这条走廊的尽头是太掖门,那里是出入皇城的要口,有三百兵卒把守,其中有一百强弩,一百长弓手占据高地,没有出入皇宫的令牌,任由公孙夜月武艺再好也绝对不可能强闯出去的。

    她唯一藏身的地点,只有逼近太掖门的一处小院,那里是负责打扫整理太极殿的宫女的住处。

    太极殿是皇宫的中心,庄严庄重,必须时时打扫,追求的是地不存一片落叶。故而在附近特地安排了宫女的住所,以便时时刻刻的打扫。

    来到小院,小院并不大,也就住着二十多名宫女而已。她们负责太极殿的一切,地位在宫女中有着一定的地位。如今太极殿前正在举行宴会,这里的宫女都做帮手去了,空无一人。

    他先搜索了院外,所有的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搜索了遍,没有发现任何的踪迹。

    入屋搜索,可以藏人的地方也没有公孙夜月的半点影子。

    “奇怪难道她闯太掖门去了?”

    “不可能”杜荷坐在**上,闭目沉思:公孙夜月剑法高超,武艺绝不弱,但还不至于拥有霸王之勇,能够视千军万马于无物,她不可能闯得过太掖门,即便她有那个本事,也不可能去闯。

    大唐禁军的效率天下无对,只要公孙夜月一但露出真身,禁军在盏茶功夫间就会封锁那一块区域,届时公孙夜月就会如瓮中之鳖,只有束手待擒的命了。

    公孙夜月能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让自己无处查询,绝非是鲁莽无智之徒,不可能会强闯太掖门的。

    她会藏在哪儿?

    杜荷睁开双眼,一时间竟然没有任何头绪。突然,眼角余光发现了右手旁的**头柜有一丝异常,心中一动,将**头柜移开,一件漂亮的红色舞服露了出来,那是公孙夜月舞剑时候穿的舞服。

    杜荷将红色舞服拿在手中,隐隐约约的还能感受到衣服上即将消失的温度。

    刹那间

    一道闪电在脑海中劈过

    “好聪明的家伙”

    杜荷眼中一亮,闪过一道异彩,她穿的是大红的衣服,红的似火,极为显眼,一但换了一身普通的宫女衣着,就变得毫不起眼了,她这是用了视觉上的盲点:现在满城都在寻找穿大红衣服的刺客,却不知刺客已经换了衣服,穿得不再艳丽,而是乔装成一个在寻常不过的宫女,这样自然能够鱼目混珠。

    公孙夜月一定穿着宫女的衣服混在了救火队里,只要融入了救火队,就无人会注意到她的存在了

    他拿着衣服,果断的往回赶去。

    来到了宴会后台,因为水源很远,而烧起的地方存放着大量的易燃物,火势依旧蔓延,并未熄灭。

    杜荷顺着打水的队伍,一个一个的仔细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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