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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举世无双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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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举世无双的盛宴

    崔中平的话引来了一阵沉默。()

    卢子迁低头沉吟,在思索着什么。

    卢子建苍老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过了片刻,卢子建方才道:“小崔,你这是豪赌啊”如此说着,但随即却是一笑:“不过有点意思”他生于南北朝末年,冷眼旁观了隋朝的灭亡至大唐的兴盛,这七八十年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这些累积下来的处事经验早已养成了遇事不慌的从容气度。崔中平的建议固然惊人,但还不足以让这个历经风霜的老人家变色。

    崔中平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立刻道:“陛下想彻底消灭我们世家之意,已如司马昭之心。凭借杜荷给他创造的条件,以他的能力手段只要摆脱对我们世族的依赖,将会毫不犹豫的向我们下手。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连反击的机会也是没有了。”

    世族中人自幼就给灌输了家族为大的理念,事事以家族利益为先。国事天下事,在他们看来远远比不上家族的利益。

    李世民想要对付他们家族,便是他们的敌人。崔中平口称“陛下”,但言语间也没有对皇帝应有的敬重,反而有股敌视之意。

    “看来,我们也别无选择不过……”卢子建很快就决定了下来,世族强大,但与李世民这位皇帝相比还是渺小的,覆灭他们只在顷刻之间,不趁着世族之力还能让李世民忌惮的时候挽回败局,寻找求生之路,等到国家摆脱对于世族的依赖后,他们将再无反抗之力,但这毕竟牵涉皇权,关系到家族的生死存亡,也不能大意,道:“这李泰当真能做一个有为之君?”

    卢子建是当世大儒,虽以家族利益为主,但也不想支持一个无德之人,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崔中平如实道:“李泰或许不及李世民英明神武,但喜好儒学,崇尚儒学,推广仁政。这点即便是好战的陛下也远远不及,他对儒学的研究,几不在我之下。假设为君,可为仁君。如今大唐储君呼声最高者,莫过于太子李承乾、吴王李恪与魏王李泰。李承乾的支持者以长孙无忌为首,长孙无忌是何等角色,不言而喻,我等心知肚明。即便陛下对我们网开一面,不斩尽杀绝,以长孙无忌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的罢手。完全可以肯定,李承乾继位,我等无葬生之地。李恪为人有李世民之风,亲贤臣,远小人,若为皇帝,可算是有为之君,但他与寒门士子走的极近,成为储君,我们世族的地位堪忧。唯有魏王李泰对于我们百般示好,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支持他。”

    卢子建点头道:“分析正确,合情合理当前形势确实危机,能够依附李泰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之法,老朽同意了,小崔,便说说你来我这的真正目的吧”

    崔中平道:“李承乾不得圣心,世人皆知。年后不久,便是陛下四十岁寿诞。如今大唐富强,万邦来贺,届时必然热闹非凡。只要李泰在此时能讨得圣心,在各族使节面前盖过李承乾,则有望取而代之。我听闻卢老手中有王右军的《快雪时晴帖》,故而冒昧相求。”

    卢子建摇头苦笑:“小崔啊,你这可是要我的老命啊”

    王右军,王羲之,古今第一的书法家,他的字在市面上万金难求。

    《快雪时晴帖》是王羲之的得意之作之一,虽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或许比不上他本人的《兰亭集序》,可也是流芳千古之巨作。

    卢子建深爱之,视为第二生命。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墨宝人尽皆知,崔中平言外之意,显然是想让李泰用《快雪时晴帖》来讨李世民欢心了。

    卢子建心疼肉痛,却也大方的让人将《快雪时晴帖》取来,交给了崔中平。

    与家族利益相比,这《快雪时晴帖》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崔中平满意离去。

    卢子迁掺扶起卢子建,突然道:“祖父,曾孙儿想往长安一行,为我卢家贡献力量。”

    卢子建沉默片刻道:“也好,鹰长大了,终有独自飞翔的一天。你的才智,祖父很放心,有你在暗中策划,李泰取得皇储之位的机会将会大大的增加。”

    卢子迁淡然一笑:“祖父误会了,曾孙儿不打算成为李泰的幕僚,在李泰麾下,孩儿无用武之地。倒是听说皇太子李承乾与杜荷有血海深仇,有心为皇太子李承乾效力,借刀杀人。”

    卢子迁这个“刀”即指李承乾,又指李世民,杀的人即是杜荷,又是李承乾。

    尽管李世民才是真正意图打压世族的首脑,可他是皇帝,无人能够将他如何。所以次之的杜荷才是最大的劲敌。

    杜荷三番四次阻碍世族发展,已成他们的心腹之患,必须除去,以策万全。但杜荷深得李世民器重,想要除去他,却不容易。不是非一般人,真没有这个本事办得到。

    李承乾恰好不是一般人,作为大唐的皇太子,他是最有希望成功的一个。

    同时李世民是千古一帝,他继位不过十三年,所取得的成就让世人瞩目,任何人都难以在他眼皮子底下耍什么鬼伎俩。

    李承乾与杜荷死磕导致的结果有只有两个,其一、杜荷死,李承乾因此受到了牵连,失去皇太子之位,再不然杜荷活,李承乾功败垂成,依旧失去皇太子之位。

    前者固然是一举两得,但后者也能使得卢子迁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他选择李承乾而不选择李泰的原因。

    成功了,他借李承乾的手,杀了杜荷,李承乾自己将难逃恶果,失败了,照样是他借李世民、杜荷的手,除去了李承乾,给李泰创造机会。

    由此也可见卢子迁之毒,确实深入骨髓,让人不寒而栗。

    此时在与李逸风闲谈的杜荷突然觉得背脊一阵发凉,冷飕飕的,暗自奇怪,心道:“自从赢了长孙老狐狸后就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怎么又来了?”他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道:“李兄,不知今后有何打算?”

    李逸风笑道:“云游天下,我与灵灵商议好了,行走天下,一边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边配合地方官府通缉要犯。好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

    杜荷笑送李逸风出了大门,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没来由的一阵预感,再次见面的时候,还会有一番精彩的故事。

    当天夜里,为了发泄昨日的郁闷,使出了浑身解数好好的惩戒了长乐,直将她弄的下不了**来,看着如泥一般动弹不得的长乐,方才罢休停战。

    第二天天明,杜荷收到了房遗爱的邀请。

    城内迎宾楼,杜荷在长安的好友一应俱全:东道主的房遗爱自不用说,罗通、李家兄弟、李敬业、程家的八个活宝还有席君买等等人物都聚集在了一起。

    房遗爱举杯笑道:“这场酒宴本来应该在大哥回来的当日就准备的,不过罗通说了,大哥离家一年,应该留点时间先陪陪家人,所以呢,就推延到了今日,大哥勿怪”

    一年不见,房遗爱成熟了许多,也许是要做父亲了,举止不再轻佻,身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据他了解,房遗爱的婚姻生活很美满的,也许是当日长乐的所作所为,当初长乐跪拜杜如晦夫妇之举,让李世民下了一道圣旨,表示大唐以仁孝治国,长者为尊。在公婆面前,公主亦当履行媳妇孝道。

    这道圣旨一下,跋扈的公主收敛了许多,那些个性本就温和的公主更如常人一般侍奉公婆。

    阳城公主自幼受到长孙皇后的管教,并无公主恶习。对于这位妻子,房遗爱还是很满意的,烟花之地也不再去了。

    想起房遗爱历史上的婚姻生活,再看看如今,杜荷由衷的为自己的兄弟能够摆脱高阳这位婚外恋的先驱者而感到高兴,不免心想:“究竟是谁有幸能够娶到那极品人物?”想着曾经在自己**底意图听自己与长乐洞房的人物,心底恶寒,为她未来的夫婿祈福。

    杜荷笑道:“诸位兄弟的心意我收到了,阔别一年,错过了许多事情。遗爱的婚礼,明达长子的满月酒等等,这里我一一补上,每人各敬三杯,权当自罚。”

    他们都知杜荷酒量极佳,千杯不醉,跟着一同起哄。

    杜荷连干二十多杯,面不改色的跟他们畅谈起来。

    说到兴头上,李敬业勾搭着他的肩膀道:“杜兄这一年不在长安,可是亏大了。你可知道,你错过了一场举世无双的盛宴哪”

    杜荷一笑:“举世无双,这词用的,我心痒痒,不知什么盛宴,称得上举世无双?”

    罗通接话道:“可是公孙夜月的剑舞,我也看了,称之为举世无双,一点也不为过。”

    李敬业说话喜欢夸大,罗通却是实实在在,连他都说举世无双,真将杜荷的兴趣提上来了,正欲开口询问,忽听街上传来一阵惊呼:“公孙姑娘来了,快来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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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令人沉迷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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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令人沉迷的背影

    这一听公孙夜月的剑舞,杜荷本能的想起自己无意中拾得的那块腰牌,想起了历史上的公孙大娘,自然也想起了杜甫的那“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嘀咕道:“同姓公孙,不知这公孙夜月与历史上的公孙大娘有何关系?是同一人,还是……”

    如此一想,也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可笑。公孙大娘是开元年间的人物,前后相距了高宗、武后、中宗、少帝、睿宗等几代人,又岂会是同一人?不过都姓公孙,而且玩的都是剑舞,之间未必就没有什么联系。

    他也擅剑,对于那称得上“举世无双”的剑舞来了兴趣,听到外头传来公孙姑娘来的消息,心中一动,问道:“这公孙姑娘可就是那公孙……”

    他问向李敬业,但话未说出口,那家伙已经冲到了窗外眺望,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古代追星族的模样。

    不仅是他,房遗爱、程家的八个活宝也是如此,一票人挤在窗口,你挤我推,将几扇临街的窗口占据着严严实实的,唯有罗通、李家兄弟等依旧在位子上,自若的饮酒。

    罗通接着杜荷问题答道:“应该不是,据说这剑舞是隋朝锦绣坊的传人……”

    “锦绣坊?是什么东西?”杜荷茫然不知,估计是什么出名的歌舞乐队。在古代这种歌舞乐队可不是什么吃香的活儿,统称“”。

    这类的团体即便再如何的出名也不会记入史册的。

    罗通见他真不知道笑着解释道:“锦绣坊是隋朝著名的歌舞场所,坊中有一复姓公孙的头牌,擅舞双剑,据说剑术出神入化,在长安风靡一时。连杨广那暴君也闻其名,将她招入宫廷献舞。不久更是将锦绣坊聘为**舞坊,可前后不过十日,锦绣坊就被暴君以叛贼的罪名,尽数诛杀,一个不留。具体原因谁也不清楚,只是市井传言,杨广看上公孙氏意图将她纳入后宫,但公孙氏抵死不从,以利器伤了杨广,导致锦绣坊的灭亡。不知什么原因,在一个月前,一个容貌绝美的姑娘,以宾客的身份在长安的平康坊,打着锦绣坊的招牌,以惊世剑舞震撼了整个长安。她在长安出演三天,演出三场,除了第一场人气稍有不足以外,此后两场,场场爆满,尤其是最后一场,平康坊容纳万人的广场,任是挤下了五万余众,还有数万人在广场外围挤不进去。为此朝廷甚至出动了所有的巡逻兵将,维持治安。”

    杜荷听的咋舌,惊讶道:“还真不可思议。”

    李业诩惊叹道:“原先我也觉得传言夸大,但受不住敬业的邀约一同去看了。这才明白传言未必无因,那剑舞确实精彩,无怪能够惊动长安。”

    李业嗣道:“那公孙夜月不仅舞资出纵,剑法一样群。我奶奶说她的剑法完全能够与青莲一较高下,武艺也未必输于我等。”

    让他们几人轮番一说,杜荷对于这个公孙夜月更是好奇,摸了摸鼻子,懊恼道:“看来我还真错过了一大盛况……喂,你们让一让,给我个位子。我倒要看看这个公孙夜月究竟是何妨神圣,竟然能够得到明达、业诩、业嗣的一致赞美”

    面对杜荷的话,一群**完全视若无睹,他们的心,他们的神都让那个公孙夜月吸引去了。

    杜荷双手按在最魁梧的程老大双肩,轻轻一跃,跪在了他的肩上,探头向外望去。

    程老大自幼习武,双肩能扛千斤之力,杜荷身上的这一点点重量,微不足道,也不以为意。

    杜荷往街上眺望,他们所在的迎宾楼本就位于繁华地段,人流量极大,这一汇集起来,只能用人山人海四字形容,心中也为公孙夜月的人气而惊叹,从传出她到来的声音起至现在不过短短的一杯茶功夫,但街上已经簇拥了上千人,宽阔的长街两侧聚满了欢呼的群众。

    在长街中央一道水蓝色的背影吸引住了他的眼球:在街道的前方东宫太子府的十名骑士簇拥着一位身着蓝色衣裳的女子骑徐徐前行,水蓝色的长襟在微风中飘荡,给人一种大海般的神秘,如梦似幻,还未回过神来,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街道的转角处。

    杜荷略微失神,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那惊鸿一瞥的背影居然给他记忆犹新的感觉,情不自禁的心道:“仅仅一个背影就如此的动人,让人无法忘怀,她应该是一位绝色佳人吧”

    如此想着,心中升起了淡淡的后悔遗憾,觉得没能瞧见对方的庐山真容,实在是一大憾事。

    李敬业见杜荷脸色不佳,笑道:“杜兄放心,公孙姑娘在半月前离开长安,而今却去而复返,而且与东宫走到了一路。照我看来十之**是太子为在陛下寿诞这天讨陛下欢喜,将她请回长安的。若真如此,杜兄不愁见不到她一面,也不愁瞧不见她的表演。以杜兄的才气,指不定还能讨得佳人芳心呢”

    杜荷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这家伙有色心没色胆,其实是自己想上,但却极度的惧内,只能过过嘴巴瘾,教唆他人行动,自己却不敢越雷池半步。

    那个神马的“严重性妻管严”,指的就是这位仁兄。

    值得一说是的李敬业的妻子的房夫人的远方表亲,据说驯夫之术,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在这里为他默哀三秒。

    “可惜了”程老五愤愤不平的叫了一声:“这人比人,气死人啊什么另有要事,我看就是一个攀龙附凤的种。”

    此话一出,程家的几个兄弟都开始表露不平。

    李敬业不满道:“这公孙姑娘怎么得罪你们兄弟了?”

    “哼”程家八活宝中,唯一一个稍微沉稳一些的老大程处默道:“就在十天前,老五亲自找到了她。希望在新年里,能够为家里的老头子表演,让老头子乐呵乐呵。可她却说另有要事,不能随行,还打了老五。哼,现在换了东宫的人就不一样了,什么要事,摆明了是看不起我们程家。原先听到他的名字还不信呢,想不到还真是她。”

    杜荷白了程老大一眼道:“请不来,打算用强,结果碰倒钉子了?”他知程家兄弟的霸道,也不相信那个公孙夜月会无缘无故的与程成家人动手,联想起程家兄弟的脾气,瞬间就猜透了事情的关键。

    程处默蛮狠着说道:“呃……这事虽说老五有错在先,但她动手打老五就是不对”

    嘿,那是因为程老五打不过人家,假若公孙夜月不是程老五的对手,受欺负的就是公孙夜月了。

    杜荷心知肚明,但也没有跟他们说理,与程家兄弟讲道理那跟对牛弹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懒得多费唇舌了,但心底却是暗自奇怪:程家老五的武艺非一般人不是敌手,公孙夜月能够打赢他,就没有道理打不赢李承乾派去的护卫。

    俗话说得好,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主人,什么样的家丁。

    李承乾性格极差,有恶必报,他的侍卫不可能好到哪里,程家老五亲自都请不来公孙夜月,李承乾的护卫却请来了,这有些不符合逻辑道理。

    公孙夜月回绝程处默另有要事,难道这要事与李承乾有关?

    杜荷有当侦探的潜力,观察力,想象力可用“恐怖”二字形容,他本就思维活跃,爱多想,一现可疑奇怪的事情都忍不住深入的探讨,公孙夜月的存在已经先一步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不符合逻辑的举动,更是让他有一种一探究竟的感觉。

    “公孙夜月,名不经传,却意外的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名震长安,是别有目的,还是自己多疑,这只是一个意外,一个巧合?”他微微一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心道:“回头让皓华好好的查一查此人,看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到底有什么目的。”

    回到家,杜荷立刻就安排了下去,让皇甫皓华去查一查公孙夜月的底,见还有些时间,便到了万年县,来到了安置秦煜的村庄,传授他心法口诀与练轻功的要领。

    虽然秦煜现在还刚刚入门,但从他的表现和进步的情况可以看出,至多不过一年,此子就能够成为他最为得利的助臂。

    回到长安的第五日就是三十晚,守岁的大年夜。

    由于去年杜荷没有在家中过年,今年便领着两位夫人到蔡国公府陪同二老一起过年。

    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过今年的过年较之前年显得比较冷清,只是例行了简单的拜年,并没有生什么奇怪有趣的事情。

    宫廷里很忙碌,但不是为了过年而忙。

    一月二十三日,在这一天,将是大唐皇帝李世民四十岁整的寿诞,宫里宫外似乎为了这次寿诞,已经放弃了过年。

    随着时间的逼近,在大街上已经很明显的可以现到外宾越来越多,各国都因为畏惧大唐的强盛,在这一刻纷纷派出使者上表自己对于大唐的仰慕友好。

    这一天杜荷意外的收到了一份礼物,一份来至于象雄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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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来至远方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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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章 来至远方的礼物

    年假眨眼过去,杜荷利用年假的这几天空闲,将开江南的方案,步骤以及要点整理成册,写了长长的一篇奏章,将规划什么的一一记录在案。为了保证万全,他还特地的先给老爷子杜如晦过目,让他修改润色,看看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老爷子直接参与了贞观初年的改革,而且还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子,在改革方面很有经验,也给了很有力的建议,让杜荷开江南的整体计划更为的周详。虽说不上是万无一失,面面兼顾,但大问题绝对是没有的。

    在新年过后的第一天早朝,杜荷将这份开江南的奏章呈送了上去。

    几近完美的改革方案让朝中那些意图看杜荷笑话的大臣,大吃一惊,跌碎了一地的眼镜。

    李世民在用人上也很有一手,满朝文武或许政见不一,也会有些矛盾,但朝中并无奸佞,都是为国为民的良臣。尽管也有不同意杜荷意见的,但为的也是唐朝的利益。

    开江南终究是是利国利民之举,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以及一干尚书省的官员支持之余,同样身为宰相的侍中魏征出人意料的成为了此次改革最有力的支持者。

    魏征道:“我大唐经济主要源于丝绸之路,此正是我朝优点,亦是最大缺点。就如年前高昌一役,高昌小国却能轻易断我朝经济命脉,前景实在堪忧。我大唐对于丝绸之路依赖过重,开新的经济命脉,势在必行。依照杜员外郎之言,在大海中还有无数国度,能与他们建立往来,确可促进我大唐经济展。至于两季水稻一说,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然杜员外郎敢说此话,想必也不会无的放矢,成功则利在千秋,便是失败也不损失什么,不妨一试。”

    杜荷一直对魏征抱有很大的成见,从最初的闯皇宫开始,那家伙就一直的与他做对。提议举办勇者角逐他反对,提议严惩吐蕃人他反对,提议征讨高昌,他又来反对,就好像是诚心与他作对跟他为敌一样。

    所以尽管这家伙在历史上大名鼎鼎,也是大唐名相,但杜荷一直以来都对他嗤之以鼻,听他全力支持,也想起了杜如晦的话“你魏叔父为人虽然古板了些,但他那尽忠职守之心,为父也自叹不如。朝堂上你与他政见不一,为父不予过问,但若在朝下无礼,没大没小,休怪为父,家法伺候。”

    “看来,这顽固的家伙倒也不是那么讨厌”杜荷撇了极力赞成开江南的魏征一眼。

    此事李世民默许、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三名宰相认同,个别几个反对的朝臣又岂能阻碍大势?

    关系到大唐万世基业的决议在杜荷的提议下,在满朝文武的赞同中定了下来。

    不过决定此议的人,除了杜荷,没有一人想象得到这开江南将会给大唐带来何等翻天覆地的变化。

    即便是后来李世民因年事高,退位以后,子孙问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几项决定是什么。

    李世民毫不犹豫的回答:“重用杜荷,开江南……”

    不过事情也不全是如此的一帆风顺。

    一些不注意的细节问题也在执行的时候接踵而来。

    先出现的是船只问题。

    这要开海上贸易,航海事业必须支持。

    恰恰这是唐朝的短处,倒不是因为大唐的造船技术不达,相反这个时代大唐的造船技术是世界顶尖的,不过就是入不了海而已。

    唐朝的船只多用于水战,当年河间王李孝恭平定南方时,曾大造战舰,练习水军。当时他们造的艨艟战舰,一艘可乘坐两千兵马,大舰从甲板起,楼高五层,高达十二丈,每艘战舰上都有抛石车、强弩等威力巨大的远程武器。

    李孝恭借助这种战舰之威灭萧铣,镇压辅公祏,破广陵、丹阳,平定江南,立下不世功勋。

    这容纳两千兵卒的战舰是何等威武,驰骋在大江上又是何等雄壮。

    可就是因为唐朝时期的战舰重视江战湖战也便丧失了航海之力。

    两千人的战舰一天所用之粮不少,一月所用之粮更多,航海一去,少说也是十月八月的,所耗的粮食就更多了,这两千兵卒反而成了负担负累。

    故而适合江战湖战的战舰,根本无法在海上远行,想要开拓海上贸易这海上运输的唯一运输工具……货船就成为了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难题让他人接手,即便花上十年,也造不出一艘真正能够在海上行驶的货船来。

    但杜荷不一样,他有着一千五百年以后的知识,这还要归功于他年轻的时候玩的一些经典航海游戏,如《大航海时代》、《大航海家》系列、《海商王》系列,这些游戏都是讲航海时代的故事。

    虽说游戏故事是假的,但为了最求高品质,里面的船只都是仿真的,游戏中的国家、城市、船、炮等的设定充分尊重了史实,什么前桅、主桅、尾桅,什么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大桅横方型帆船,什么英国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北海多桅横方帆大船等等模样都记得清楚。

    当然还是如以往一样,细节方面他是不清楚的,但他将船只的构造绘画下来,个别地方辅以后世中力学原理,然后在请来大唐一流的造船师傅研究制造。

    有模样有版图,只要在细节上加一把力,海上的货船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可能。

    杜荷在处理好手头上的工作,回府前特地往造船工地上巡视了进展,见工匠已渐渐的领悟要领满意的策马回府。

    来到坊外街口,忽然一队异族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来头似乎不小,一个个都是身披刀剑的战士。

    一个面目慈祥的老者从人群中跃出,一手横于左胸口,弯腰行礼道:“尊敬的驸马大人,不知可否耽误你一些宝贵的时间”

    杜荷目光在老者脸上逗留了一会儿,觉得他很面熟,从他的礼节、衣着打扮来看辨认应该是吐蕃西藏那边的人,一道秀丽的身影在脑中闪过,记起了来人的身份:“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象雄国的大相,叫萨,萨什么迪?”

    慈祥老者笑道:“驸马大人好记性,在下正是象雄大相萨桑迪。”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视,没有现心中的那道身影,略感失望,道:“大相,瑶池公主没来吗?”

    萨桑迪摇了摇头,低叹了口气道:“并非公主不想来,只是国王最近身体不适,作为儿女,公主不能前来。”

    杜荷遗憾的应了一句,有着些许的失落。有了长乐、李雪雁,他那风流的性子收敛了许多,但对于那远在天边的那个曾经跟他说‘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的瑶池公主却始终挂着几分的思念,想她过的怎么样,想她是否忘记自己嫁人了。

    萨桑迪微微一笑道:“公主在来之前我带来了一封信和一样礼物,说是要亲手交到驸马大人的手中。”说着,他从袖中拿了封信,又挥手牵来了一个小家伙。

    杜荷双眼登时亮了,直勾勾的望着那小家伙。

    小家伙是一条狗,是一条标准的金色藏獒。

    它的头颅宽大,头顶部呈拱形,有一条轻微的沟槽,从头顶顶部延伸到头骨的中部,颈部的鬃毛将成个脖颈都藏了起来,活脱脱的一只威武的小狮子。

    萨桑迪见杜荷表情,笑道:“公主说驸马大人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藏獒。恰好藏獒是我族部的特产,无论如何也要让我带一只来送给大人。大人可别小看了这小家伙,藏獒也分好几种的。这小家伙是獒中的王,因为体形酷像狮子,我们称它为藏狮,是高原上最威猛的獒犬,凶悍无比,可斗虎豹。尤其是这种毛色的藏狮,更是藏狮中的王者,即便是我族中也仅存三只而已。若非公主一心赠送,若非驸马大人对于我象雄国有大恩,这藏狮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相送的。”

    杜荷大喜过望,上前将藏狮抱在怀中。

    岂料藏狮却伸爪撕抓他的衣袖,一口咬在了他的衣袖上“撕拉”一声,上等丝绸做的衣裳,居然让小家伙撕裂开来。

    杜荷有些呆住了,这需要多大的力气,这小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他酷爱藏獒,所以对于藏獒很是了解,也知藏狮这一种类的獒犬,藏狮的性格比藏獒更为暴躁,更加容易怒,而且更具有攻击性。如果是力量和体型相当,藏獒完全不是藏狮的敌手。两者一样的凶猛和凶残,有极强的防卫能力,都对主人极为忠诚。但藏狮比藏獒更聪明,更识训。

    他怀中的藏狮至多不过几月大,还未成年,却有如此力量,也许真能斗虎斗豹也不一定呢

    杜荷不管怎样安抚,始终无法让小家伙安静,反而越安抚越暴躁,不过片刻,他的袖子已经让小家伙咬的一条条了。

    他求助似的望向萨桑迪。

    萨桑迪也束手无策道:“驸马大人还是将它放下来把,藏狮对主人的忠心胜过一切动物,一但藏狮认主,它便不会再认第二个主人。为了防止这只藏狮认主,我们一路上都用粗暴的方式照顾它,所以它的脾气很暴躁。除非驸马大人坚持不懈的细心呵护,让它感动认大人为主,不然只有杀了它,才能让它听话。”

    嘿嘿,在古代最凶猛的野兽不是狮虎而是犬,只是后来犬让人驯服了,所以越来越没用了,就跟动物园里的老虎一样。

    唐朝的时候犬的野性犹在,所以这藏狮将来会有些变态,书友们要有个心理准备()《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盗帅二代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谢谢大家!
第29章 远方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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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远方的思念

    杜荷听萨桑迪这样一说,方才恋恋不舍的将怀中的小藏狮放在了地上。

    小家伙呲牙咧嘴的跑在一旁无人处,警惕的望着众人,身上那黄灿灿的毛都竖了起来,只是因为脖颈出捆绊着绳索,它也无力逃跑,那模样既威武,又有些可怜,看的杜荷都有些心痛了。

    定了定神,他将萨桑迪一行人请到府中叙话,让人备上茶水,问起了吐蕃的情况。

    这些年他比较繁忙,也没有留意吐蕃的情况,今日见到萨桑迪才想起吐蕃还有一位松赞干布。当初因为吐蕃有严重的高原气候,他明智的劝说李世民避战,以谈和取利为上,最后迫使吐蕃割让出了青海一地,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换来了和平。

    但杜荷心底清楚,松赞干布野心很大,是那种不甘于人后的豪杰,只要吐蕃强盛起来,还会成为大唐的心腹之患,对于吐蕃的形势还是有些在意的。

    象雄国与吐蕃之间,有着很深的摩擦,关系一直处于险恶地步,从萨桑迪这里一定能够知道吐蕃的消息。

    萨桑迪身为象雄国的大相,才能干略,自非一般,听此一问,也明白了杜荷心中所忧,知大唐对于吐蕃也并非完全放心,心中暗喜:象雄国在西北拥兵十万,也非弱国,但吐蕃更强。

    虽然经过交川道大捷,吐蕃实力大减,论兵力并已不胜于象雄国,然将士智勇武,谋臣智计,象雄国却要逊色许多了。

    尤其是吐蕃的君王松赞干布更是文武双全,他十三岁起,领兵作战,仅有一败。象雄国偏远小国,地广人稀,实在难找一个足以匹敌松赞干布的存在。

    松赞干布也一直对象雄国虎视眈眈,只因杜荷之故,象雄国已与大唐建立了良好的邦交,不敢妄动而已。只要松赞干布称雄西南之心不死,象雄国早晚会有一日要与吐蕃兵戎相见。

    大唐不愿坐视吐蕃壮大,也就意味着他日吐蕃攻打象雄国时,唐朝不会坐视不理,有大唐王朝作为保护伞,区区吐蕃又何足可惧?

    当即萨桑迪将吐蕃最近的动向告诉了杜荷。

    杜荷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松赞干布太可爱了,又或者说禄东赞在松赞干布的心中地位太高。当初为了让吐蕃人答应大唐割地赔款的决议,他让人仿造禄东赞的笔迹,将祸水东引,教唆松赞干布起兵攻打南诏。想不到这松赞干布还真听话,经过一年的备战,第二年就展开了对南诏国的入侵战。

    南诏国可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

    虽然还是奴隶制国家,但那里正是现在的云南全境外加越南、缅甸的部份土地,以山林为主,地理环境极其险恶。南诏人又擅毒,占据着地利优势。别说是吐蕃,即便是大唐,不出动三十万以上的兵马,短时间内也拿不下来。

    所以吐蕃有些悲剧了,碰到了硬钉子。

    在这两年中,吐蕃连续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入侵战,最大的一次兵力甚至到达了十万人。每次大战,吐蕃都能够取得一定的战果,打几个漂亮的胜战,但最后都会因为深入敌方腹地而衍生的各种因素,不得不退兵的。

    两年连绵不绝的战斗,让吐蕃与南诏之间结下了无法化解的深仇,两国边境的战斗,已成了家常便饭了。

    杜荷当年的祸水东引如今已经取得了奇效,在历史上有着赫赫威名的松赞干布和他一统的吐蕃,在这两年中,国力越打越弱,几乎用尽了他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根基,后世中那个能与大唐对抗的吐蕃帝国,已经失去了崛起的最佳时机了。

    话虽如此,不过杜荷还是不敢小觑类似于松赞干布这样的历史名人,心道:“既然萨桑迪想拌上我大唐这棵苍天大树,以作依靠,不妨利用他来监视吐蕃的一举一动,以防他再度壮大,成为大唐帝国的绊脚石。”

    杜荷将萨桑迪送出了府邸。

    与聪明人讲话就是轻松,象雄国比不上吐蕃,杜荷不愿看到吐蕃崛起,两人正好一拍即合,心领神会的达成了一个没有明说的秘密协议。

    独自一人来到偏院的僻静处,杜荷拿出了瑶池公主给他的信,这刚看了几个字,心头就觉得暖乎乎的。

    信的开头两个字就是“想你”

    随即又写:“怎么样,我的字写的不错吧现在的一字一句都是我自己亲笔写的呢回到象雄以后,我就开始想你了,好想好想。你们唐朝有一句话,叫做*屋及鸟,是说喜欢一个人会连他屋子里的鸟也喜欢。我想多了解一下你,也就请了一个先生,开始学习你们唐朝的文化了,为的就是能亲笔给你写一封信。这这封信之前,我曾寄出两封,只是没有任何的消息,连送信人都没有回来。可能是路程太远,生了意外,没有送到。希望是这样,要是送到了,你却不给我回信,那我可要伤心死了。”

    “在前些时候,我得知要派使者前往长安为大唐陛下祝寿,可将我高兴坏了。几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夜不能睡的。总想着再次见面的模样,想着你有没有把我忘了,有没有像我想你一样的想我。”

    “很可惜,父王,他病了,巫师说他支持不了多久,很可能就要遵从山神的召唤,灵魂服侍山神去了。我很想来,很想在见你,但我不能丢下父王,父王这样,我离不开……”

    “收到我送你的藏狮了吗?好好待它,希望你看到它,就能想起我。就像我看到你掉的玉佩就会想起你一样。”

    “好了,不说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还遵守着我的誓言呢,现在遵守,以后也是一样,直到将你忘记为止。”

    作为异族姑娘,瑶池秉承着极其率真的性格,信中将所有的思念都表露了出来。

    杜荷反反覆覆的将信看了几遍,感受信中的那款款深情,百转滋味上了心头,脑中回忆起惜别时,瑶池公主的誓言“我不知自己有多喜欢你,但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是一年,五年,还是十年……我自己也不清楚”

    想着这话,杜荷只觉得心底堵得慌,好像歉了别人一笔债一样。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不实际行动,便是想千万次也是徒劳无功。”他一握拳头,下了一个决定。

    小藏狮太可爱了,那威武如狮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将它抱在怀里好好的爱抚,只可惜性格过于恶劣,对谁都是凶巴巴的,不是牙咬就是爪抓,让人有些束手无策。

    好在临行前,萨桑迪已经让驯狗的专家指点了他一些养藏狮,训藏狮的技巧,当然也包括认主的关键。

    藏狮极其聪慧,有着极高的灵性,能够听得懂人话,更能看得清人的指示。

    谁对它好,谁对它坏,它分辨的一清二楚。

    往往第一个用心照顾它的人,让它视为主人。只要表现出友好,让饱受粗暴对待的它,感受到温暖,小家伙就会全心全意的忠于他,直至主人死亡后,自己也绝食而亡。

    这也是藏狮极少的缘故,寻常的藏獒做不到这点,只有藏獒中的王者……藏狮才有如此灵性。

    杜荷根据萨桑迪的方法照顾着小家伙,他本来就喜欢藏獒,即便萨桑迪不说,他也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如此连续喂养了十天,小家伙第一次对杜荷摇起了尾巴,已经不在是呲牙咧嘴的对待了。

    当时可将杜荷乐得,一蹦三尺高,欢喜的就跟小孩子似得。

    长乐并不怎么喜欢小家伙,因为在小家伙入府的第一天就将她的爱猫给咬伤了,若不是小猫机灵,爬上了树,指不定就是一具尸体。

    看着那那血淋淋的小猫,可把长乐心疼的。

    虽然杜荷也喜欢小猫,但更喜欢小家伙,处处维护,长乐也没有法子。

    李雪雁倒是很喜欢小家伙,不过小家伙太凶,她只敢远观而不敢近碰。

    随着一月二十三日的逼近,长安也越来越热闹了。

    各国使节云集,整个长安都呈现一副节日的气氛。

    杜荷身为左威卫将军,这几日也异常的繁忙。

    左威卫负责皇城东面的守备,这皇城东面恰恰是大唐招待各国使者贵宾的地方。

    赶来的使者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还有些敌对的势力,他们住在一处,难免会生口角,然后私斗。

    连续三日,由杜荷亲自过问的私斗就过了三起。

    这天他在军营中处理军务的时候,又得到了使者私斗的消息。

    “这般混蛋,有完没完”杜荷让罗通去处理此事,但这临时找不到人,房遗爱主动请缨,表示一定妥善处理。

    杜荷白了他一眼,让这家伙处理这种事情,只会将事情闹大,不得已只能亲自走上一趟。

    来到事地点,立见在大街上两人厮打做一处,你来我往,拳拳到肉,出手绝不容情,定神一看,现其中一人他认识,正是当初打算跟他抢长乐,让他打败的大度设,另一个虎背熊腰的也是一样壮汉,看模样应该是东突厥的人。

    他们都红了眼睛,不知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他彼此双方都打出了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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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天马神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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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天马神驹

    “住手”

    东突厥、薛延陀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一个在北方、一个在西方占据着极为广泛的土地,拥有着不俗的后继力量。(手打小说)当然这股力量现在远远比不上大唐,但只要大唐发生什么事情,陷入低潮,这股力量就变得格外可怕了。

    他们能够狗咬狗,那自然是再好没有的了,但是这里是大唐国都,可不是两狗撒泼的地方。

    街道上的两人已经打出了火气,哪里会在意杜荷的叫喊。

    大度设与那汉子扭打在一起,使出了摔角技巧,都要将对方摔倒。

    杜荷冷冷一笑迈步上前,双手手指分别在两人手肘处轻轻一弹。两人竟如受重创,相继退步。他一手擒住一个,直接使出卸骨绝技,将他们的手臂关节给卸了。

    大度设与那汉子立时分开,失去了战斗力。

    大度设还好,早知杜荷武艺了得,那汉子却是惊疑不定,暗想:“我与大度设四条臂膊怕不有千斤之力,那少年英俊文秀,更兼如此年幼,如何拆解的开?还在转瞬间卸了我们的臂膀?”

    杜荷双手横在前胸,道:“我不管你们谁对谁错,要打回草原上去,聚集兵马,真刀真枪的干一架,以实力定输赢。这里是大唐,别在这里让我们看笑话,丢人”

    大度设冷哼一声,技不如人也觉得面上无光,不好意思在做纠缠,领着人马散去了。

    那汉子却不依不挠,叫喝道:“大度设,你这王八羔子,不将马还我,不许走。”

    大度设理也不理,做贼似得大步离去。

    杜荷心中却是一动,闪身挡在汉子的身前,惊疑问道:“什么马?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

    汉子脸色焦急,但在杜荷面前却也不敢放肆,那一手分开两人顺带卸肢的绝技,足已表示眼前此人不是等闲,自己绝非敌手,也不敢硬闯,定了定神,只好道:“天马,是我草原上的天马,让他们抢去了。”

    杜荷摸了摸鼻子发现眼前这位东突厥的汉子再说“天马”的时候,用上了无比虔诚的语气,眼中闪过异色:这优秀的战马讲究地域的,就如南橘北枳一样。橘子长在淮河南边就是橘子,而长在淮河北边就变成枳子,虽然两种植物的叶子一样,它们果实味道截然不同。马也是一样,同样的马种在中原长大就是不如在北方长大的一个道理,正是因为水土不同的缘故。

    西北乃苦寒之地,在西北方长大的马不分种类都拥有着吃苦耐劳的先决条件。

    所以西北有着最优秀的马种和最适合战马繁殖的土地,拥有着数之不尽的优秀马匹。而东突厥正是那一块土地的统治者,能够被坐拥无数优秀马匹的民族恭恭敬敬的称之为“天马”的马,这绝对是一匹足以让任何人眼红疯狂的神驹。

    杜荷故作严肃,佯怒道:“当真如此?大度设胆敢在我大唐境内抢掠使者神驹,岂有此理这位来至远方的朋友,你跟我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下杜荷,正是这里的守卫将军,我可以给你出头,要回那什么的天马。不过……你的告诉我实情,让我分析对错以后,才能决定插不插手。”

    他这一自报姓名,东突厥的汉子立刻动容。

    “杜荷”二字在西域的威名已经不亚于他在中原的名望。

    东突厥的七万兵马让他六千杀的干净,更是让东突厥部为之丧胆。

    汉子一听眼前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居然是大名鼎鼎的杜荷,惊呼了一声,态度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是杜将军”塞外异族崇尚武力,杜荷灭他们七万大军,并没有让东突厥切齿痛恨,反而充满了敬意,那是对于强者的尊重。

    “杜将军,我是东突厥使者欲谷设,事情是这样的……”

    杜荷静静听着欲谷设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出来。

    原来事情发生在去年上旬,不知在什么时候在西北方的阿尔泰山附近出现了一匹神骏无匹的神驹,那马就如天上而来,不但充满了梦幻般的美感,而且还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速度,甚至智慧。

    天马的消息不胫而走,愈传愈烈。起初还以为是谣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天马的牧民以不下上百人。此事当即引起了附近族部的注意,地方部落已经聚集人马擒抓天马了。

    附近的部落出动了上千优秀的牧民,驯马师,但他们始终奈何不得天马分毫。

    最终消息传到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耳中,当然也传到了东突厥可汗咥利失那里。

    草原上的民族对于马匹情有独钟,为了一匹神驹血流成河是常见的事情。

    薛延陀与东突厥一般,都是属于游牧民族,根据水草而迁移,没有固定的疆界,阿尔泰山恰好是双方公认的分界点,属于两国的心中地带。

    天马的归属也展开了激烈的分歧。

    真珠可汗与咥利失谁也不让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里就出动了十万大军为围捕天马,二十万人将阿尔泰山围了个水泄不通。

    薛延陀的军队最先发现天马的踪迹,可在追逐中天马的时候却意外的将天马驱赶到了东突厥的军营中,让咥利失给擒住了。

    真珠可汗如何能够咽下这口恶气,当即派人讨要,并且出动大军逼迫。

    东突厥上下也都是硬汉子,虽知道实力不如薛延陀,但依旧抵死不从,双方在草原上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东突厥、薛延陀在总体实力上,自然是薛延陀更胜一筹,但说起兵卒勇悍,训练有术,双方都是游牧民族,都是弓马娴熟的战士,彼此之间并不逊色多少。他们都出动了十万兵马,这对决起来也是势均力敌。

    东突厥吃了一些小亏,但却从容而退。薛延陀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不敢贸然追击,深入东突厥的腹地。

    双方也因此结下了血海深仇。

    因为东突厥当初与唐朝为敌,杜荷、侯君集分别将他们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导致自身实力大减,需要一笔庞大的资金来扩充实力,以达成制霸西域的野心。尽管东突厥在大唐面前败的极惨,但始终不忘制霸西域。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咥利失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天马带到大唐马市贩卖,以换取巨额钱财,壮大自身实力。只是他们万万料想不到,天马在送往马市的途中遇上了大度设。

    大度设此人为人狂妄、目中无人,为人处世,恣意妄为,才不管这里是不是大唐的国都,直接动手将天马抢了过去。

    欲谷设得到消息,纠集了人手打算将天马抢过来。彼此双方都不敢在这大唐国都干群架,所以约定比武斗输赢,谁胜天马就归谁所有。因为杜荷的介入,双方约定破碎,天马依然在大度设的手中。

    杜荷微微一笑道:“具体缘由我以知晓,假使你说的无误,此事确实是大度设的不对。这样吧,此事我接下了,但是非对错,我不好评判,便让陛下来定夺吧”

    话如此说,但心中却存有另一种打算。

    那天马能够让东突厥、薛延陀这类草原上的强豪疯狂,绝对不会是寻常马匹,称它为神物也不为过。俗话说得好,宝剑赠英雄,红fen送佳人,神驹也应当有一个相称的主人才是。几个异族蛮夷,哪里配得上这上天恩赐的神物?怎么样也要将神驹留下,配我大唐英雄。

    欲谷设还到杜荷真的好心帮他们讨回天马,感激不止,连连拜谢。

    杜荷大义凛然的道:“不必多礼,这是我份内之事”

    当即他便领着兵马来到了欲谷设居住的驿馆,以杜荷的身份,出入驿馆,无人敢阻,径直来到大度设居住的别院。

    这还未踏入院中,口中就听的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嘶鸣,高亢嘹亮,震耳欲聋。

    紧随其后的欲谷设听此声音,激动叫道:“这就是天马的嘶鸣,只有天马才能发出如此嘹亮的嘶鸣。”

    杜荷来到唐朝三年,也骑了三年的马,对于相马之数,也略知一二。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

    先前那一声嘶鸣,高亢的如龙吟虎啸。

    那声音以胜过杜荷这些年所骑乘的所有良驹,即便李世民坐下的六骏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什伐赤、青骓、拳毛騧的嘶鸣声都远远比不了。

    杜荷还不知欲谷设口中的天马究竟如何神俊,但此刻只闻其声,便以知道即将瞧见的骏马定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神驹,绝对是赤兔、乌骓级别的宝马神驹。

    欲谷设突的冷笑一声道:“这大度设还真自不量力,天马野性极强,极难驯服,我族中勇士上万,尚且无一人能够将它驯服,大度设又有何德何能有本事让神驹认主?”

    杜荷恍然,原先便觉奇怪,东突厥怎舍得将如此神驹拿来贩卖,想必却是因为无人驯服的了它,固然拥有无匹的力量,也是无用之物,还不如卖些钱物实在,随即冷冷一笑,心道:“你们突厥小国没有这个本事,难道我巍巍大唐会连一匹马也驯服不了?”

    ps:这章补昨天的

    公司上出现了些麻烦,受到日本地震的影响,我表哥的厂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很是吃紧,濒临倒闭。

    最近都充当业务员陪客户,加上情节有些不顺,更新吃紧,抱歉了

    从今天起,更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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