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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孤傲的神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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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孤傲的神驹

    杜荷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马,能让草原上的民族对之束手无策,大步进入庭院,院子里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骏马,确切的说应该是天马。()(手打小说)

    天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发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让杜荷在意的是面前的那匹天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他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得名为赤兔。

    “这鼻子也有些象兔子,难道跟赤兔的同一种类的。”他轻轻一笑,胡思乱想。

    杜荷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并不知马头是相马最关键的一环。

    在地上大度设狼狈的倒在一旁,显然是让它给掀下了马背。

    天马鼻子冲出热气,高傲的抬着头颅,对于倒在地上的失败者,不屑一顾。

    这马太帅了

    杜荷有些失神,那通体雪白无任何杂色的毛发,给人一种梦幻般的美感,让人惊叹,沉醉。如果是在现代,骑它出去把妹的话,绝对比开着劳斯莱斯幻影还要拉风,相信没有任何的妹妹能够抗拒如此**。

    原先杜荷还觉得奇怪,为什么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一匹马而兵戎相见,见到这匹马方才明白,这马在爱马人的眼中是那种能够与貂蝉相比,属于倾城倾国级别一类的,是无价之宝,万金难求。

    这种神驹只能配得上我大唐的英雄

    杜荷原先只是心存此念,但成与不成都不太在意,毕竟只是一匹马,但如今想法完全改变,心底打定主意,便是强取豪夺也要将这匹神驹留下。

    倒在地上的大度设见杜荷与欲谷设一同闯进来,急忙爬起身来,挡在那匹天马的面前,护着它警惕的望着两人。但似乎那匹马并不领情,直接向前一顶,将大度设顶翻在地,然后孤傲的打了两个响鼻,那长长马脸,似乎有着鄙夷之色。

    不会吧?

    杜荷揉了揉眼睛,什么世道,连马也会鄙视人了。

    欲谷设直接是笑出声来,一脸的戏谑。

    大度设让匹马当众给打趴下,本就万分的愤怒,又听欲谷设的笑声,更是恼羞成怒,只是忌惮杜荷在场,没有爆发,忍气吞声的质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杜荷有理在手,也面对质问,表现出一副正义凛然的面孔,森然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这里是大唐,不是你们草原,轮不到你来撒泼,敢当众强抢来我大唐使者的物品,摆明了不将我大唐看在眼底,胆子不小。”

    大度设神色微变,额上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虚汗。假若杜荷这里只是为欲谷设出头,大度设全然不惧,可杜荷却将事情的重心放在藐视大唐,在大唐国都为所欲为,这就不仅仅只是一匹马归属的私事了。在刻意的夸大下,已经将此事引发成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不给个合理的说法,引发战事也不足为奇。

    大度设心底羡慕大唐繁华,最大的心愿就是攻破长安,坐拥李唐的江山,将汉人的所有土地变成他们薛延陀的牧场。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薛延陀虽然拥兵三十万,称霸北方,可依旧不是李唐的敌手,真打起来薛延陀毫无胜算。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是千年不变的至理名言。

    在大度设眼中,李唐恰是异族,如今薛延陀日渐壮大,李唐一但感受到薛延陀的威胁,双方必将有一场恶战,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绝对不能给李唐任何开战的机会。

    故而面对如此质问,大度设根本不敢正面对抗,只能示弱道:“杜将军,可别听欲谷设胡说八道,这本来就是我族中的马,是先被他夺去的,我只是夺回来而已。”

    杜荷笑道:“这我管不着了,一切话留到陛下面前说去吧。马我先收下了,你们随我去见陛下,让陛下圣断。”他挥了挥手,也不给大度设、欲谷设说话的机会,直接让人将天马牵走了。

    大度设、欲谷设正想说话。

    杜荷眼睛一瞪,沉声道:“你们难道不相信陛下能够秉公处理?”

    两人面面相觑,杜荷事事往李世民身上扯,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说话反对的余地,只能无言默许。

    这就是聪明人的说话方式,其实大度设、欲谷设的身份都不低。

    大度设是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王子,欲谷设也是东突厥的王室成员,作为使者来到大唐。对于他们的到来,李世民让王子接待,地位绝对不在杜荷之下。

    但杜荷却处处占据优势,将他们吃的死死的,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杜荷忍不住伸手抚摸它脊背上的鬃毛,一顺而下,那柔顺的鬃毛滑不溜手,就如佳人的秀发一样柔、软、滑。

    突然,天马的后蹄毫无预兆的猛踢向了杜荷,那快如闪电的一脚,竟然起了破空声。这一下若是踢中,肉非烂了不可。

    就在踢中的瞬间,杜荷仿佛瞬间移动一般,身形移开了一尺之地,后蹄踢了个空。

    天马撇头似乎看了杜荷一眼,朝天打了一个响鼻,似乎再说:“人类,本帅马的毛发,又岂是你想摸就摸得的?”

    杜荷意外的笑出声来,烈马见过不少,这么烈的,还是第一次遇上。

    太极宫,御花园。

    杜荷找到了李世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李世民正忙里偷闲的遛鸟,听杜荷说了事情的经过,也来了兴趣:“为了一匹马,东突厥与薛延陀在草原上打了一仗?真的假的?”作为一个皇帝,他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

    所以大唐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拥有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的战争,在他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

    杜荷将那匹天马的模样告诉了李世民,也说了马头形似兔子头,笑道:“兔子头的马,看起来有些可爱呢”

    不想李世民听了此话,却露出了动容的神色,白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没有看过伯乐的《相马经》吧伯乐在《相马经》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

    奔行千里几日事,跋山涉水如平地。

    李世民手指在案几上点了一点道:“既是兔头马,又是最优秀的品种,难怪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它兵戎相见……”他撇了杜荷一眼道:“你看上了那匹马,想让朕出面帮你要来?”

    闻言,杜荷也是大悟,“嘿嘿”一笑,“小婿却有此心,不过据说那匹那性格极其的烈,整个东突厥没有一个人能够将它驯服的。小婿从来没有练过驯马之术,对于此道一窍不通,能不能成功,不敢肯定。但是如此神驹,我觉得应该配我大唐的忠勇之士,而不是东突厥、薛延陀的些家伙。是不是小婿的,小婿真没在意,但一定要是我大唐虎将才行。好东西,应该我大唐独有。”

    李世民亦觉得有理,伸手缕着胡须道:“贤婿这话朕爱听,宝马配英雄,如此良驹,我大唐勇士尚且没有,东突厥、薛延陀又有什么资格?只是……朕毕竟是大唐皇帝,总不能强抢来替朕祝贺的使者的东西吧?朕可丢不起这个脸。”

    杜荷暗自诽谤,但事先也有了心理准备,李世民自恋爱面子的性格已经不是个秘密,必须要有个万全之法,不然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配合自己的,微笑着道:“岳父大人,小婿这里有一个办法,不但可以让欲谷设心甘情愿的将那天马当作贡品献给陛下,同时还能让东突厥分裂,消弱他们的实力。至于大度设那里,小婿同样可以让他哑口无言。”

    李世民对于马匹的归属并不是很在意,但让东突厥分裂却说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大唐需要休养生息,为下一次大战做准备。东突厥是西域的不安因素之一,能够在休养生息之余,不费一兵一卒的消弱东突厥的实力,那是天大的喜事。

    杜荷将自己的计策说出。

    李世民怔了怔,听的是目瞪口呆,心道:“还真够无耻的……有点意思。”

    ps:还有一章,会很晚,大约在…左右,也可能延后,但一定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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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1箭双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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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一箭双雕

    ps:前一章有个错误,西突厥、东突厥搞混了,东突厥才是被灭的一支,欲谷设是西突厥的来使,已经修改。()(手打小说)

    欲谷设坐立不定,这人都存有一定的私心,任何人都不例外。

    事情发生,只要关系到自己人,心不可避免的会偏向自己人,这是人之常情。

    大唐与薛延陀之间的关系就如阿哥阿弟,因为隋末动乱,华夏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东突厥趁势而起,成为最强大的力量。即便是李唐立国,也得到了东突厥的支持,这一点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唐武德九年八月,颉利可汗趁机率兵二十万直逼唐都长安城外渭水便桥之北,京师震动。

    当时唐朝根本不具备与突厥决生死的实力,李世民不得已设疑兵之计,亲率臣下及将士隔渭水与颉利对话,许以金帛财物,杀白马以立盟约。

    被东突厥逼迫到这个份上,实在是莫大的耻辱,李世民也直言不讳的说是渭水之盟实际是渭水之耻。

    渭水之盟,避免了唐在不利条件下的作战,为自己稳定局势。发展经济、积蓄力量赢得了时间,是唐与突厥强弱变化的转折。在这转折上,薛延陀存在的意义非同小可。

    贞观二年,东突厥内乱,李世民果断的派出了游击将军乔师望暗里联络薛延陀的首领夷男,表示支持。夷男得到大唐的支持,创建薛延陀自立,并且依附大唐。薛延陀的自立让突厥的实力一下子减弱了三分之一,也给了李唐决胜的机会。

    贞观三年,李世民册封封薛延陀首领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在贞观四年,大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灭了东突厥,成为了天下霸主,能够灭东突厥,薛延陀给了极大的支持。

    完全可以说没有薛延陀,李世民即便在怎么雄才伟略,也绝无可能在短短的四年里便灭了草原上的霸主。

    此后薛延陀一直都是李唐最忠实的盟友,经常以马、牛、羊、驼、貂皮等进贡唐朝。数量之大,动辄千、万,甚至数万。

    而西突厥因为西域的控制,却是一直与大唐为敌,最近才与唐朝交好,欲谷设实难相信,李世民会在这种情况下不帮助盟友而帮助自己。一但李世民将天马判给薛延陀,一切算计都白费了。

    欲谷设是东突厥始毕可汗之子,因东突厥让李世民灭了,才投奔了西突厥。身份上的优势,让他一直存有异心,不甘居于人下。他想成为可汗,成为西域的霸主。

    只是咥利失的实力不小,以他现在拥有的力量还不足以对付咥利失。

    他需要钱,需要大批的钱来收买西域诸部的支持。

    咥利失提议卖马换取财物发展自身的时候,欲谷设便知机会来了,依仗多年来取得的信任,他自告奋勇的充当了此次使者,接下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他知道天马的价值,一但卖出,所得的钱物,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军队与咥利失对抗。

    此事是欲谷设意图自立的关键,如今却因为种种意外,眼看就要失去这个机会,欲谷设如何能够坐立的住。

    见杜荷悠哉悠哉的步入偏殿,欲谷设心急火燎的迎了上去道:“杜将军,天可汗是如何圣断的?”

    “唉”杜荷长叹了口气,无奈的耸了耸肩,撇了他一眼道:“陛下听了是勃然大怒……”

    欲谷设眨巴眨巴眼,一脸茫然,心念:“天可汗这是发了哪门子的火”

    杜荷左右望了一眼,偷偷摸摸的低声道:“欲大人,你可知陛下在西突厥中最信任的部落首领是那位?是你啊……可你……唉,算了,不说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欲谷设巨震,这番话正对了他心中所想,忙拉着杜荷道:“杜大人,这话怎讲,还请直接示下,感激不尽”

    杜荷道:“咥利失表面与我大唐交好,但争夺西域之心一直不死。如今你们用天马换取巨额金钱为的是什么?陛下英明神武,一眼就看出了你们的目的,你们是想用这巨额金钱来发展自身的实力,好与我大唐一较高下。”

    欲谷设脸色苍白,这确实是咥利失的用意。

    杜荷续道:“陛下一直以来都不放心咥利失,意图支持一位部落首领为可汗,统帅西突厥他本相中了你,可你却为了咥利失来长安卖马,这已经寒了陛下的心了……”

    欲谷设又喜又悔能够得到大唐的支持,远远胜过金钱的价值,忙道:“误会,这全是误会。我来卖马并不是为了咥利失,是为了我自己,想要自立,我需要一笔不菲的资金。杜大人,还请将欲谷设的意思告诉天可汗,对于您的大恩,我永世不忘。”

    杜荷望了他许久道:“我不信你,陛下现在对你也生出了不满,也未必会信你的话。陛下明断是非,已经将天马判给你们西突厥了,拿了马回西域去吧,陛下的寿诞已经不允许你们参加了。”

    欲谷设越想越怕,这哪里是天马,简直就是勾魂阎王的索命符啊,要是真的被赶回了西突厥,他的威信必将大减,别说自立了,不被其他部落吞并就阿弥陀佛了。

    欲谷设忙哭丧着脸道:“杜大人,天马我不要了,就送给陛下,以证我心。还请告诉陛下,我欲谷设是真心依附大唐的,绝对不是咥利失那种小人。”

    “这样啊”杜荷顿了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结果自不用说,在欲谷设强烈的要求下,李世民收下了天马,并且许诺支持欲谷设反抗咥利失,让他们狗咬狗去。

    既赚了天马,又能够让西突厥内乱,正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这也是杜荷最大的长处,最得利的优势……他知晓历史进程。

    欲谷设掩饰的极好,没有人看出他怀有反意,但历史上明确记载欲谷设在咥利失最失人心的时候,起兵自立,成为西突厥的可汗。

    杜荷只听欲谷设这个名字,根本不用去了解他的为人,就能断定他是一个不甘于人后的野心家,于是摆了个局,让他自己往里面钻,让他心甘情愿的送上天马,心甘情愿的为大唐削弱西突厥的力量。

    ps:网线出了问题,晚更了,这章是昨天的,今天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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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看了李世民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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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看了李世民的笑话

    这解决了欲谷设,就只剩下大度设了。(手打小说)

    欲谷设已经将马送给了李世民,但这马是从大度设手中要来的,还是有着强取豪夺的嫌疑。李世民那自恋追求完美的性格,此事还真不能留下任何的破绽。

    杜荷随即找到了大度设。

    大度设因天马一事,焦虑心急。草原人无不爱马,能够得到类似于那天马的神驹为坐骑,对于一个草原人来说那是上苍的恩赐。虽然薛延陀与大唐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大度设的心底却是明白,严格的来算,马确实是属于西突厥的,只是他们依仗实力强横,想强抢而已。

    假若李世民真的公正处理,判给西突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唉,也不知情况如何了,这个该死的家伙,又来坏我的好事。”他想起杜荷,这牙就恨得痒痒的,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杜荷说怕他们趁他不在的时候发生私斗,将他们分开来等候,也不知情况怎样。

    便在他左思右想之际,脚步声响起,杜荷冷着脸大步走进了偏殿。

    大度设心跳出了口腔,也顾不得杜荷脸色不善,逼近前去,询问情况。

    “哼”杜荷冷哼了一声:“好胆子,连西突厥献给陛下的贡品你也有魄力抢。不过你应该庆幸,你遇上的是陛下,宽宏大量的陛下……他顾念与你父亲的情义,没有计较你的罪,只是说,你要是真的喜欢,他便转送给你现在马就在不远的马厩,拿去吧”

    一句话吓得大度设当即冷汗直流,彻底傻眼了,他哪里想过那天马竟是西突厥打算献给李世民的贺礼。自己冒冒失失的强抢了这份贺礼,岂不是在扇李世民的耳刮子?

    杜荷在心底阴阴笑着:马,已经在送了,可也要有胆子收下才行。

    不收下,还能以不知者不为罪的说法糊弄过去,一但大度设收下,则表示他明知道这是送给李世民的贡品,也有心强夺,狂妄的已经能够无视李世民,无视大唐王朝了。

    薛延陀不会永远甘心做大唐的小弟,这点杜荷清楚,李世民也清楚,身为当事人的大度设更是清楚。

    却是如此,他们的胆子越小,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之下,越不敢与大唐发生任何的摩擦,以免功亏一篑。

    果然

    大度设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忙道:“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天可汗在我们薛延陀心中是至高无上的可汗,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天可汗的贡品,相反我抢夺天马为的正是天可汗在我大度设的眼中,天马只有天可汗这样的英雄才配拥有。西突厥的那般杂碎没有这个资格,故而才贸然出手,打算将天马转赠天可汗,既然现在天马是天可汗之物,那也全了我的心愿,哪有要回的道理。大度设之意,还请杜大人代为转达。”

    杜荷微微一笑道:“原来是这样,话我一定带到。”大度设的话,完全在意料之中,假使大度设意外的收下了天马,那大唐要做的只有备战了。因为那表示薛延陀已经不将大唐放在眼里。

    很显然,现在的薛延陀还没有这个胆子。

    杜荷回到了御花园,却意外的让门口的护卫挡在了花园外,“你们干什么,我要见皇上”他出入御花园是不需要通传的,只有在李世民附近,防守最严密的地方,才需要停下来,通传一声。

    像这样让护卫阻挡在花园门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更何况他刚刚离开不久,李世民还在等着他的回报呢?

    在这种情况下,却让护卫拦住了,这完全不符合平时的作风。

    不是这些护卫脑袋秀逗了,那便是李世民的命令

    前者是扯淡,答案显然是后者。

    杜荷心底奇怪,疑云顿生。

    等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杜荷才被传令入内。

    踏着御花园里那用鹅暖石铺成的小径,杜荷在偌大的花园里放眼四顾,突然一个熟悉的背影,在一名侍卫的带领着从对面偏僻的林木小径穿过,从另一个门出了御花园。

    “那背影很熟悉,穿的是御医的服饰,对了,是太医令”前段时间孙思邈一直住在杜荷的府邸上,太医令时常来拜会他,跟他谈论医术,相互学习。杜荷不时遇上,比较熟悉,太医令是御医的头头,他的医术连孙思邈也赞不绝口,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大夫,在这里出现难道是李世民病了?

    不应该,刚刚还跟自己聊天了,怎么可能说病就病?

    联想起莫名其妙的拒之门外,杜荷微微一笑,心道:“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穿过小径,来到御花园左侧的梅林深处,李世民正坐在胡**上,边逗着鸟,边赏四周在寒风中傲立的梅花。宫粉梅、红梅、照水梅、绿萼梅、大红梅、玉蝶梅、洒金梅在这梅林中应有尽有,只有你说不出来的,却没有找不道的。

    一月正是梅花盛开的时节,上百株梅花争奇斗艳的竞相开放,美不胜收。

    见此情景,杜荷更是奇怪,李世民竟然罕见的正坐胡**:以往在休息的时候他不修边幅,在亲近的人面前,不会在意什么宫廷礼节。胡**侧躺着永远比坐着舒服。

    李世民在他面前正坐,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岳父,一切都已经搞定了欲谷设叫囔着要将马送给你,大度设更不敢要,还让我向你解释呢”杜荷将经过细表。

    李世民笑道:“你小子满肚子的鬼主意,这强取豪夺的事情也能干的让人家心甘情愿,还真有你的马就在马场,你去试试,假若你能将它驯服,朕这里也不小气,便将它送给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在不经意间露出了些许幸灾乐祸的笑容。

    杜荷眼睛眨了眨,突然眯了起来已经察觉一切问题的缘由了,心道:“定是这家伙在自己游说欲谷设、大度设的时候,背着自己去试马了。结果技术不精,让马给颠了下来,闪到了腰他叫自己试马,分明是想让自己重蹈覆辙,让自己也尝一尝给马颠下来的滋味,做一对难兄难弟。”

    他强忍着笑意道:“不急不急,小婿骑术不差,但对于驯马的技术却是一窍不通,还是等等吧。回头我找秦将军向他学两手绝活,再来尝试。可不想让马颠下马背,摔坏了可是不妙。”

    李世民强自镇定,轻轻扭动着腰,表示自己无恙,但眉宇间那微微的跳动却暴露了他现今的情况。

    便如杜荷心中所想,李世民这一次可是栽了一个大跟斗。

    李世民自幼好弓马骑射,出身高贵,得名师指点,曾几何时也是一员骁勇善战的悍将,而且还是是那种敢亲自领着三千人硬抗十万大军的厉害人物。即便是当了皇帝,他也经常抽空前往狩猎场狩猎,不时的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他有着收集宝贝的习惯,养了六匹神驹,匹匹都是难得的龙种。天马让杜荷说的神乎其神,他也忍不住一看究竟。

    来到马场,李世民看着如王者一般的神驹,为之惊叹连连。在眼前的天马面前,他所拥有的六匹神驹就跟小孩一样,不值得一题。

    他意图上马驰骋一番,结果悲剧了。

    论骑术,李世民骑了半辈子的马,并不弱,比之杜荷都要高上一筹,但由不及西突厥的那些在草原上生长的马夫、驯马师,连他们都拿天马束手无策,更何况是李世民?

    结果悲剧了

    还没有支持几盏茶的时间,天马就将大唐皇帝,这天下霸主给狠狠的颠下了马背,摔了一个半死,闪到了腰。

    若是寻常君王或许会恼羞成怒,将马给砍了。

    但李世民胸襟宽广,心知是自己技术不精,并非马之过,也不去计较。只是他极好面子,被马颠下马背实在丢人,尤其是不愿在杜荷这小辈面前失了颜面,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他的心达达的坏,自己受了伤,想托杜荷下水,让他跟着自己受罪,想不到还是让他看穿了。这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恼羞成怒:“你小子给朕记着,既然你不愿意尝试,在朕生日那天,朕便当众将它拿出来,试一试,看看究竟是谁能将它驯服。当然,谁将他驯服,这马朕就赏赐给谁,朕就要看看我大唐众豪杰中,究竟有谁有这个本事驯服它。”

    闻言,杜荷也不在意,那匹马确实让人心动,但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对于驯马术一窍不通的自己想要驯服西突厥全族都没有法子驯服的马,成功的机会实在不大。与其这样,不如临阵磨枪,趁宴会还有十来天,恶补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在宴会的时候再行出手。

    成功自然是好,不成功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李世民见没有看到杜荷笑话,挥手赶苍蝇似得,将他赶了出去。

    杜荷这一走,李世民便忍不住**出声,急忙趴在胡**上,咬着牙低声道:“还真疼,臭小子,看了朕的笑话,你也别想过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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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寿宴开始 疑云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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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寿宴开始 疑云初生

    训马与骑术,两者之间,既无规律,又戚戚相关。

    通晓骑术者,不一定会驯马,但会驯马者就一定会骑术。

    不掌握个中的技巧,哪怕一个人骑术在如何的出色,也训不好一匹马。

    杜荷以往所骑的马多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早已没有了野性,对主人的指挥无敢不从。故而杜荷骑术虽精,然对于驯马之术却是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接触过。

    这一深入接触,始知隔行如隔山的道理。

    驯马不仅仅只是骑在马背上,不让马摔下来那么简单。让一匹重达数百斤具有野性的动物,完全的服从听话,并非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精心的驯服,而且每一匹马的性格不一样,驯服的办法也各自不一,是一门很讲究技术的活。

    杜荷初步摸索了驯马的门道,也不禁庆幸自己明智的决定。对于训马一窍不通的他,便是稍微具有野性的马,都无法在短时间内驯服,更别说那匹整个西突厥都无人有本事驯服的天马了。

    假使当时逞一时之勇,丢脸的几率是九成九。

    利用了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月二十三日也在不知不觉中到来。

    古人对于年岁有着一套严谨的说法:十五岁的男子称之为志学之年,二十岁称之为弱冠之年,三十岁是春秋鼎盛的而立之年,四十岁则是不惑之年,余下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则是知命之年、花甲之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鲐背之年,至于上了百岁的则称之为人瑞。

    在每一个年岁的起始,基本上都会举行盛典,以作庆贺、祈福,当然这规模大小与家世有关。

    李世民今年正好四十,到了不惑之年的起始,所以这一次的寿诞举办的格外隆重。

    依照原意,大唐经济有些吃紧,百姓富足,但国家并不富裕。李世民只想办一个随意些的生日,以简单为主,然这些年大唐的声势因为杜荷的出现,格外的响亮,前来贺寿的异族使者竟罕见的络绎不绝。

    索性也就决定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总不能在各族使节面前失了面子。

    这一大早,杜荷便在长乐的催促下,开始乔装打扮了。身为驸马,作为皇亲国戚之一,他们一早就需要进宫为李世民庆贺,然后往祖庙拜祭李家祖先,接受百官与各族祝贺的时间安排到了下午。

    杜荷穿上了一身喜庆的礼服,就本人而言,他好动更喜欢穿宽松舒适的劲服,只有在这隆重的节日里,才会穿正式的礼服。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倒影少了几分玩世不恭的气质,但多了一些沉稳、庄重,显得卓尔不凡。

    “还不错人帅,穿什么都行”杜荷有些自恋的想到。

    在大厅等候梳妆的二女,大约过了大半个时辰,长乐、李雪雁才姗姗来迟。

    二女并肩而来。

    李雪雁一身宫装打扮的非常贵气,婀娜娉婷,虽没有武媚娘魔鬼般的身材,但骨肉匀亭,姿态优雅,像一朵珍贵的鲜花,充满撩人的丰姿,宫装的衣袖很宽,下摆长长拖在地上,香肩披着精的大围巾,髻用丝线穿成的珠花,垂在两旁,薄遮双鬓,使她份外娇俏多姿。

    长乐更是一身标准的公主打扮,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高耸而侧堕,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人。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步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

    两人一个娇俏多姿,一个绝美高贵,她们并肩俏立,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杜荷瞧得眼睛亮笑赞道:“两位爱妻好象天上下凡的仙女,让人看的不舍得眨眼”

    长乐、李雪雁见杜荷这一番打扮别有味道,眼中均是一亮,但他这一开口,那沉稳、庄重的气质就消散无踪了,不免相视一笑。李雪雁嘟哝道:“看你穿这身行头还以为变了样,这一开口,什么都变回来了。”

    杜荷一笑,绷着张脸,弯身作揖:“娘子,夫君这厢有礼了。”那模样态度十足的是那种死板书生的架势,与妻子隔着远远的距离叫做相敬如宾。

    李雪雁直接吓得打了一个冷颤,也难想象夫妻之间跟宾客一样的情形,摆手道:“免了,免了,还是原来的好,原来的好”

    长乐莞尔一笑:“好了,别闹了。时间不早,我们赶快动身吧”

    宫里宫外忙碌成一片,虽说上午只接待皇亲国戚,但李氏宗族何其之多,聚集起来也是一片庞大的群体,个个非富且贵。

    随着人流进了皇宫。

    庆贺的地点在长孙皇后的立政殿。

    殿外已经聚集了百八十人,在人群中杜荷瞧见了在一旁等候的房遗爱,阳城公主有了身孕在家静养,他也只能独自来贺。

    杜荷跟李氏宗族里的皇亲国戚走的不是很近,招呼了一声,也不理会他人,直接拉的房遗爱在一旁闲聊。

    倒是长乐身为大唐的长公主,在女眷中还是很有人气了,一到了立政殿就让一群的公主、郡主围了起来,在他不远处唧唧呱呱的聊着。

    便在这时,两人由远及近,直向长乐他们走去。

    杜荷望向来人,是两个年在三十许间的青年,面容威武,相貌不凡。

    其中一个他认识,正是河间元王李孝恭的小儿子李崇真,还有一个年岁与他相仿,要年长一些,两人相貌有些相似,却不认识,但应该即是李崇真兄弟之类的人物。

    “他是谁?”杜荷问向了房遗爱。

    房遗爱道:“河间元王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了得人物。”

    “表妹,多年不见,你是越水灵了?”年长的李崇煌笑着跟长乐打着招呼。

    杜荷眉头皱了起来,这表兄妹相互说笑,本是常事。以杜荷的胸襟也不至于吃醋,可那李崇煌说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股贪婪、邪,这便难以忍受了。

    长乐也留意到了这股表情,心底厌恶,只是随口敷衍了句,转身撇开。

    李雪雁却呆呆的望着那青年的面孔失神了。

    长乐拉了李雪雁一把。

    李雪雁应了一声,缓过神来,目光依旧不时的在青年的脸上漂过。

    “怎么了?”杜荷心底有些不舒服,上前低声询问。

    李雪雁附耳道:“好像,可能,他用了易容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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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贺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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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五章贺礼(上)

    李雪雁的话让杜荷神色凝重,易容术的神奇,只有亲眼见过才能体会个中奥妙,只要掌握这门技术的人技术超群,可以轻易的将一个人转变成另一个人,而且不露任何破绽。

    李雪雁自从意外地得到了易容秘籍,知道这易容的技术能够帮助杜荷时,下足了功夫学习,技术相当地不错。她的乔装,便是杜荷也难分真假。

    李孝恭是李唐王朝的功臣,奠基名将,李唐的半壁江山甚至可以说李孝恭打下来的,在李氏宗族中,唯有两人得到李世民的器重。一个便是李孝恭,另一个是李宗道。

    作为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他的身份地位之高,完全不亚于一般的皇子。

    他竟易了容,会是假冒的?

    杜荷心念事态严重,略作沉吟,不动声色。

    趁着不注意,拉着李雪雁走到一旁,严肃地低声道:“你能确定吗?这事可不是一般的严重。”李崇煌地位很高,乔装易容成他的模样,能够干很多的事情。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假若他是一个杀手,那那这次寿诞上他可以刺杀任何一个人物,甚至包括李世民、长孙皇后,至于神马太子、魏王之类的人,更是只需表露一些好感,他们便会如嗅上大粪的苍蝇一样倒贴上来,拉拢他。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还有很多很多可能性。反正李崇煌的身份地位,能够轻易地干出让大唐损失惨重的事情出来。

    李雪雁见杜荷表情意外地严肃,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但眉头却锁成了条线,急道:“不能,我从来没有跟李崇煌有过往来,他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也不知。只是看着他的脸就是有种古怪的感觉,不真实,但我看不出破绽。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的脸丰满地不自然。要不,要不,我再仔细观察一下,看看究竟是真是假”

    她暗恨自己无用,在关键的时候什么忙也帮不上。

    “不用”杜荷能够理解她的心情,拉起了她的手笑道:“没有必要,我相信你的感觉,若不是真有那么回事,你不会无故生出这种奇怪的感觉。频繁注意,反而会让他察觉,打草惊蛇。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丈夫了,我倒要看看,究竟他是何方神圣,目的何在”他冷冷一笑,目光变得深邃犀利。

    感觉到手心处传来的温暖,李雪雁焦虑的心意外的安定了下来,看着那自信的笑脸,犀利的眼神,双眼迷离——这就是自己的夫君,天塌下来也能撑着当被盖的大英雄,甜甜一笑道:“那一切就交给夫君了。”

    回到殿前,迎上了长乐那询问的目光,杜荷微微一笑,表示不必介意。今天是李世民的寿诞,只要“李崇煌”不出来扫兴,此事便等到寿诞结束后再行处理,若“李崇煌”意图捣蛋,也正好看看他目的何在。

    长乐为人孝顺,此事还是瞒着她好,以免为之伤神,担惊受怕。

    杜荷拉着房遗爱问起了李崇煌的事情。

    李孝恭自从被封为河间元王以后,便不在过问任何事务,封地里的所有事情都交给大儿子李崇煌处理,自己留在长安享乐。故而李崇煌常年在封地代替李孝恭处理要务,近十年间,来长安的次数屈指可数,房遗爱跟他不熟,对他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知道李崇煌很出色,当年房遗爱、杜荷还是长安两大混混的时候,李崇煌的就名气初显,有着不俗的才艺。

    杜荷也知李崇煌长期不在长安,短时间里很难打听到他的情况,也不再多问。

    不多时,吉时已至,他们列成队伍,前往祖庙祭祖,经过了繁杂的礼节,前前后后忙碌了半个时辰,李世民才在立政殿接受子女及同宗的祝贺。

    “今日乃朕生辰,本不欲这般大肆铺张。原想着在立政殿随便吃顿便饭,稍微庆祝一下也就是了。怎奈拗不过太子、恪儿、泰儿还有高阳他们,非要在这东宫办宴庆贺,拂不了他们的一片孝心,让诸位亲朋见笑了。”入得大殿,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在主位坐定,待殿中众人纷纷见礼并各自归座之后,非常客气地说着。

    “陛下言重了”在座之人纷纷回礼应和。

    都有些做作,但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场面话。

    李世民笑道:“在场的都是一家人,沾亲带故,既然是生辰寿诞,也没有必要过于拘束,将朕当作寿星便是了”

    他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很快就在前排发现了杜荷几人,脸上笑开了花。

    作为大唐的嫡长公主,长乐的地位很高,这回杜荷沾了她的光,坐在了前排。

    李世民也不在乎他人的目光,招了招手道:“长乐,来,坐到父皇的身旁来,陪父皇好好的聊聊”

    此言一出,皇子们都红了眼睛。

    在这种宴会上能坐在李世民、长孙皇后的身旁是莫大的荣耀。

    长孙皇后左右已经坐了两人了,一个十一岁大的晋王李治、一个七岁还不到的晋阳公主,唯有李世民身旁还有一个空位,能够坐上去,那是莫大的荣耀。

    李承乾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宠信依旧,太子宝座更加稳固。李恪、李泰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的偏爱,他们有望成为大唐的太子。人人都眼红那个位子。

    可听到李世民招呼长乐的时候,几兄弟一起无力,报怨的精力都没有了:自小到大,长乐都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手中宝,心头肉,所有好的东西第一个给的都是长乐。他们兄弟是完全没有份的,早已经习惯了。

    只是有些想不到即便是嫁出去了,长乐在李世民的心中还有如此的地位。

    长乐有些犹豫,觉得自己是杜家人,坐在那个位子上有些不合适。

    李世民断然不悦道:“嫁到了杜家,就不是父皇的女儿了,坐在父皇身旁还有什么犹豫的”

    长乐看了杜荷一眼,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李世民心底酸酸的,摆手道:“不用看了,臭小子要是敢不答应,朕当即就扒了他的皮。”

    杜荷一脸的无辜,我怎么了我,怎么又牵扯到我头上了,你这个女儿控不舍得冲这宝贝女儿发火,也别转移到我的身上来啊,得,您是老大,怎么说都成,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投降道:“小婿哪敢啊长乐常常在家里念叨岳父大人呢。”

    长乐见厅中众人都古怪的看着他们,也知不站出来是不行的了,也便大大方方地来到李世民的身旁,坐了下来。

    李世民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给了杜荷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杜荷只能报以苦笑。

    两人的小动作并没有瞒过大殿里的有心人。

    李承乾嫉恨地拳头都握了起来,李世民与杜荷关系如此之好,对于他的将来是大大不利的。

    李泰神色复杂,从一开始他便知道杜荷绝非等闲,能将他拉拢到自己的阵营,绝对是自己的一大助臂。可偏偏杜荷与山东世族集团产生了极大的利益冲突,两者只能选其一。杜荷虽说深得帝宠,但实力哪里比得上经过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山东世族集团?只能为西瓜丢芝麻,断绝与杜荷的往来。

    可如今杜荷不但进入了尚书省,他的声望也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现在已经分辨不清,究竟谁是芝麻,谁是西瓜了。

    唯有李恪眼中闪着神秘的色彩,心道:“这个妹婿还真不简单”但眼中也有些无奈,他并非不想拉拢杜荷,只是杜荷就如荷塘里的泥鳅,滑不溜手,根本没有可趁之机。

    至于坐在长孙皇后身侧的晋王李治,他嘴里磕着糖果,眼睛不时瞟向晋阳公主手里的那几个糖果,脑中想着怎样将它骗来。晋阳公主将糖果捂地严严实实,警惕地盯着不远的兄长。

    糖果被抢了不止一次,她年纪虽小,但已经有了防范意识。

    杜荷目光在李治身上扫过,见他两个小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晋阳公主手里的东西,挠了挠头心道:“他就是未来的大唐皇帝,怎么这么不靠谱啊”

    李承乾作为太子,当先走了出来:“前些时儿臣偶得一物,乃书圣王羲之之子王献之的《鸭头丸帖》,儿臣知父皇酷爱书法,以此作为贺礼,祝父皇身子康健,寿比南山。”

    李世民眼中一亮,让人将字呈上,欣赏了会儿道:“好字,虽逊于其父,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太子有心了。”

    李承乾得意一笑道:“父皇,孩儿还听说最近长安有一舞姬,极擅剑舞,有人评价她的剑舞出神入化,可动天下,惊神鬼。孩儿有幸,将她请至东宫,为父皇献舞。”

    李世民喜道:“可是‘锦绣坊’的公孙夜月,朕也久闻大名了,只恨无缘一见。这样,今日下午朕招待群臣与各国使节,让这公孙夜月作为宴会的压轴演出。”

    李承乾更为得意,得意地望了李恪、李泰一眼,高声道:“儿臣遵命。”

    杜荷有些讶异,想不到公孙夜月的名号都传到李世民的耳中了,心道:“这先有公孙夜月的古怪,后有李崇煌的可疑,这次宴会怕是难以安乐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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