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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35章 贺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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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五章贺礼(下)

    李承乾退下后,老三李恪站了出来,笑道:“巧了,父皇,儿臣最近也得到一副字画,乃是曹魏钟繇的《宣示表》,愿父皇福寿无疆,年年如今日,岁岁有今朝”

    李世民神色动容,钟繇是三国末期,曹魏著名的书法家,据传还是楷书的创始人,是书圣王羲之的师公,一手书法艺术存在的自然之气,把对自然奥妙的领悟运用于书法创作中,已经达到出神入化、赋造化之灵于笔端的境界。

    王羲之都是临摹钟繇的字而成才的,只是他的字帖经过五胡之乱,大多毁于战祸,李恪能够得到真迹,确实花费一番苦心。

    李世民让人将字帖逞上,认真观摩,点头赞道:“自然流丽,平淡真淳,以自然状书势,书法中有股随心随意的自然美。在这点上王右军比之钟元常都略有不如,无怪能与王右军并称为“钟王”,好字,好字。”

    他连连赞叹,又度认真观摩了番,才将字帖收起。

    很显然,李世民对于这幅字画的喜爱,已经超过了李承乾的《鸭头丸帖》了。

    李承乾自得的脸色变得阴暗了起来,眼眸中不经意的流出了几许恨意。

    杜荷将这一幕瞧在眼中,心道:“李承乾还真不适合当太子”这与两人之间的仇怨无关,而是在于李承乾自身的不足。太子是大唐国储是未来的大唐国君,一个君王可以不拥有才华,但不能不拥有胸襟气度,容人之量,在这点上李承乾有着明显的不足,与他老爹比起来,那是天与地的差别。

    李恪很平静的退了下去。

    接下来轮到老四李泰。

    李泰一直在笑,自李承乾拿出《鸭头丸帖》的时候,他便忍不住心头的笑意,李恪拿出《宣示表》后,他笑得更加欢快了,上前道:“父皇,儿臣的礼物与两位王兄一样,都是字帖。不过儿臣的字帖不是王献之的,更非钟元常的,乃是王右军的佳作之一《快雪时晴帖》。”

    李世民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快,快,快……”他连说了三个快字,神色有些激动,就如遇上了偶像的追星族。事实上李世民就是王羲之最忠实的粉丝。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快雪时晴帖》字数不多,只有这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于行书中带有楷书笔意,前后两次“顿首”作连笔草书,第二行“果为”也作连笔。此书以圆笔藏锋为主,神态自如,从容不迫,起笔收笔,转换提按,似山蕴玉,虽不外耀锋芒而精神内涵,骨力中藏,是无人超越的字中精品。

    李世民反复观摩,赞不绝口,甚至不忍放下,“青雀,有心了,这幅《快雪时晴帖》,父皇是爱不释手啊”

    这《快雪时晴帖》正是万金难求的字帖,在顷刻间便以压下了李承乾、李恪的风头。

    李承乾眼中嫉恨之色更胜。

    李恪却显得从容,并没有多大的在意,倒是让杜荷有些欣赏。

    李泰一副至孝的面容,回话道:“父皇高兴,儿臣一切都满足了,祝父皇福气东来,寿比雪松。”

    “东汉书法家张芝《八月帖》,聊表心意,愿父皇万寿无疆……”

    “一方盘龙白玉璧,愿父皇身体康泰……”

    “蔡中郎《饮马长城窟行》,贺父皇……”

    继李承乾、李恪、李泰之后,就近的几位皇子公主,依着身份、亲疏之别,纷纷上前贺寿。送上贺礼,李世民一直都面带着笑意一一命人将礼物收下。

    贺礼中虽有一些玉石宝贝,但却以字画占据绝大多数:李世民酷爱收藏字画,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这送礼,自然也以字画为主,不过书圣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就如一座大山挡在所有同类作品之前。

    跟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相比,那些名人字画都有些黯然失色了。

    接下来轮到了杜荷一家子。

    杜荷有些为难的走了出来,苦笑道:“似乎撞车的极为厉害……”

    李世民满心期待,说实话作为皇帝,一国之君,万万人之上,他什么没有?

    礼物的好坏已经在于其次,在他的眼中,最在意的,还是儿子的那一片拳拳孝心。

    唯独期待的只有杜荷的礼物。

    杜荷的奇思妙想,杜荷的鬼斧神工,让他惊讶了千百次。

    这寿诞十年一次,杜荷若不拿出一些像样的玩意来,给他来了惊喜,他是绝不罢休的。但听杜荷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撞车”,头上起了一个大问号:“你小子又在说什么胡话”

    杜荷也不答话,自顾道:“还好,小婿做了两手准备,嘿嘿,不知道岳父大人可曾想过象鸟一样在天上展翅飞翔?”

    李世民傻眼了,有些莫名其妙。

    殿中也传来了阵阵嗡嗡之声,均不知杜荷所想。

    李世民疑问的望了长乐一眼。

    长乐也是一脸的茫然,送给李世民的礼物在过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筹备了,是两人合力完成的一副字画,至于什么象鸟一样飞,却毫不知情,只是知道自己的夫君除了字画意外,还准备了一样独特的礼物,究竟是什么却不知晓了,对上李世民疑问道目光,也不知的摇着头。

    李泰见杜荷将所有的人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有些不满,道:“妹婿,你究竟想说什么?”

    杜荷眯眼嘿嘿一笑道:“也没什么,只是我最近看着天上的飞鸟,一时来了灵感,做出了一个能够在天上飞翔的小玩意,愿请岳父大人随我在天上共游这太极宫。”

    “这……”李世民惊呼出声来。

    长孙皇后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怎么可能?”

    大堂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富即贵,见多识广,但何曾听说过人可以在天上飞的?

    这一回,李世民都不敢相信了,沉声道:“贤婿,这喜庆之日,玩笑话说说也就是了,别过了火”

    杜荷有些鄙视坐在上首那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委屈道:“什么玩笑话,小婿说的可是千真万确,否则的话也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慌,这可是杀头的欺君之罪呢小婿这里可是信心十足,保管岳父大人吓……惊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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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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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七章 飞翔

    杜荷腼腆一笑,心叫:“好险”差点将自己的目的说出口了。

    这次试飞,礼物是其一,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整整李世民。

    这家伙太坏了,以前还觉得他心胸广阔,现在谁说这句话,杜荷第一个跟他急。

    不就是自不量力的试马从马上摔下来嘛,也不就是让自己瞧见了嘛,有啥大不了的,有必要给自己穿小鞋吗?自从那个神马摔下天马闪着腰的事件生以后,杜荷现自己在尚书省的事情多了几倍,本来就繁杂的琐事,处理的头昏脑胀,有老爷子在上头看着,想偷懒也是不成。每天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练习驯马的技术。

    起初他还善良地以为因为大年出头,事情比较多,咬咬牙坚持下来了。可是有一天,在上缴资料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老爷子与房玄龄的闲聊。

    房玄龄问老爷子将三个人的任务交给杜荷一个新人完成,会不会太勉强了。

    老爷子当时颇为无奈的道:“这是陛下的意思,他说荷儿是可造之才,多给他些事情处理,让他好尽快熟悉尚书省的运作。陛下如此关爱犬子,老夫又岂敢违背?”

    老爷子说的是相当地臭屁,杜荷听的却是火冒三丈,在尚书省干了半个月了也没有这回事,这让天马一摔,不过一天时间小鞋就来了,这胸襟气量,实在比芝麻绿豆还小。

    这些日子,杜荷面对一大堆的事务,心底将李世民问候了不知多少遍,只恨他是皇帝打不得,骂不得,想报复都没有机会。前不久,杜荷在府里逗小藏狮,给他喂食物,神鹰猛儿也飞下来凑热闹。

    看着能够腾飞九天之上的猛儿,突然有了定计,想起了后世中的心跳游戏“垂直极限”,这种游戏在古代很难实现,但面对“乡巴佬”似得古人,随随便便的整出一个就足以吓的他们魂飞魄散了。

    想着李世民吓的打哆嗦的模样,心底就特别的来劲,连赶了三个晚班,造出了一个能飞的玩意。

    李世民心底惊疑,但好奇已经大过怀疑了。

    杜荷不是傻瓜,若无把握,不可能当众说这种欺君的话来,更何况人群中还有与他不和,千方百计想要抓他把柄的太子。

    “好,朕就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够让人像小鸟一样飞起来”李世民直接离席站了起来道:“去哪?”

    “望月楼”杜荷笑着说了一个地名。

    望月楼是整个长安最高的建筑物,足足有九层,当年暴君杨广大兴土木时建造的,拆了可惜也便留了下来,以作观景时用。

    众人来到望月楼楼顶,当初建造这栋高楼的时候,就以“望月”为主体,故而最顶上一层是露天的,只是在边沿建造了一些防护网而已。

    参加宴会的所有人都聚集到了这里,他们都很好奇,究竟是什么玩意能够让人象鸟一样的飞行。

    在万众瞩目下,杜荷让人带来了他的宝贝,都是一些细长的钢棍,还有一大块三角形的硬布,钢棍的两端有着螺纹,有**根之多。

    李承乾嘲讽道:“妹婿不会想用这些玩意飞上天吧”

    杜荷自信笑道:“就是这些玩意”他动手组装,将螺纹钢棍组成刚性框架,做成了塔架、龙骨、三角架、吊带,四个必不可少的结构,然后以钢索连接固定,不过盏茶的功夫,一架中型的滑翔翼就让他组装而成。

    “这……”看着一堆无用的钢棍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玩意,在附近围观的人都瞪直了眼睛,均感到不可思议。

    “这就是能飞的东西?”李世民终究是李世民,最先恢复了理智,虽然眼中依旧充满了讶异,但已经能够自由的与杜荷聊天了。

    “回岳父,这叫滑翔翼……”杜荷自信的说着,将滑翔翼举起做了一个俯冲的架势,续道:“就是能飞上天的宝贝”

    李世民看的眼睛都突了起来,惊呼道:“你,你不会是想抓着它,就这样的从这里冲下去吧?”

    杜荷笑着道:“岳父大人果然了得不过不是我,是我们……这个是经过我特别修改过的,可以一人飞,也可以两人一起玩。”他让出了一个位子,示意李世民上来。

    李世民犹豫了,他胆子不小,但却不想白白送命。

    李承乾更是趁机大喝:“杜荷,你这什么意思,想害死我父皇吗?父皇……杜荷居心叵测,想诓骗父皇从这高达二十余丈的屋顶往下跳,其心可诛”他双眼怒视杜荷,对着李世民深深一拜。

    杜荷哼声,冷冷一笑,话都懒得回了。这家伙的智商有问题,说话不动脑子,想惩治自己都想疯了“居心叵测”、“其心可诛”这样的字眼都用了出来。

    “乾儿”长孙皇后看不下去,怒叱了一句,她虽不知杜荷葫芦里卖什么药,但杜荷不会害李世民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先不说杜家一家人都在长安,单凭李世民对于杜荷的信任,以杜荷的武艺,假若存有异心,足以让李世民死上千百次了。所以什么“居心叵测”、“其心可诛”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更何况,这又不是让李世民一个人,杜荷自己也跟着呢。

    李承乾听长孙皇后不敢再说。

    杜荷见有些冷场,也不强求了,道:“谁敢上来随我一起玩的”

    “我来吧”杜荷一直以为第一个响应的会是房遗爱,却不想说话的竟然是李恪,吴王李恪。

    李恪大步走上前来笑道:“杜将军,本王长这么大,还没有尝试过飞的滋味,这次就让我拔个头筹”他爽朗一笑,根本不问危险不危险,有的只是完全的信任。

    这让杜荷有些动容。

    房遗爱也在李恪之后,站了出来:“咦咦咦咦咦……”他一连叫了五个“咦”,方才道:“这等好事怎么少的了我房遗爱,吴王,说句不敬的话,我跟老大是兄弟,这第一个你是没份的了,下一个在轮你”

    “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说话了”李世民轻蔑的看了两人一眼,人对于未知的东西都会产生害怕之心,李世民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皇帝,他当然也不例外。心底虽然相信杜荷身上的奇迹,但也不敢用生命来冒险。可见李恪、房遗爱站了出来,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心想:连小辈都无惧,我怕什么,难道是我老了?

    一个才刚刚四十的人物,谈何说老

    李世民向来就是一个胆大心细,行事果断的人,当初敢以三千兵马硬冲十万窦建德军,何惧这小小的滑翔翼?

    当即来到了杜荷的身旁,下定了决心

    李世民上前,房遗爱、李恪自不敢争,退了下去。

    杜荷跟李世民讲解了一下规则,其实滑翔翼很简单,李世民又不需要操控,只要死死的抓住扶手就行了。

    关系生命,李世民也听的格外认真。

    四周人都警惕的望着他们。

    有人上前劝说李世民不要冒险。

    若是他人在这个时候会顺杆而下,但李世民不同,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就无更改的可能,拒绝了所有的劝说

    做好了一切准备,李世民低声道:“假如松手了怎么办?”

    “没关系”杜荷友善的笑道:“岳父大人的腰间不是有一根钢索嘛,它绑着呢,只会向鹰爪下的猎物一样,让应抓着,是掉不下去的,不过可丢人了。”

    这次他是存心想戏弄一下李世民,但也不敢用全族的生命开玩笑,早在今日之前,他已经试飞过了,而且为了防范万一,他在飞行的时候,特地在下方挂了两百斤的重物,虽然会影响到飞行,但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抓好了”杜荷突的大笑一声,逆着风,前冲了五步,双脚腾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离开了屋顶,就如小鸟一样在天空滑翔着。

    长孙皇后的心都揪在了一处,见他们真的飞了起来,在空中盘旋,并非是想象中的直落而下,惊骇的说不出话来,小巧玲珑的嘴巴张的老大,几可塞入一个鸭蛋。

    长乐、李雪雁、李承乾、李泰等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德性,都给眼前的一幕震慑住了。

    李承乾甚至都忘记了嫉恨,傻傻的呆着,呻吟道:“怎么可能”

    李恪失神的惊叹:“妹婿真乃神人也”

    而杜荷此时的耳朵却在忍受着高分贝的摧残

    “啊”耳旁传来了震耳的惊呼声,微微往身旁瞄了一眼:在他身旁的大唐皇帝紧张的全身肌肉绷紧,双眼死死的闭着,不敢睁开,打着哆嗦,惊骇的大叫。

    “岳父、岳父……”杜荷用手肘顶了他两下,大声的叫唤。

    李世民偷偷的睁开了双眼,已然察觉自己已经在高空中飞翔了,下方的景物正是大唐的中心地……太极宫,远处长安的景象也倒映在眼皮底下。

    这自高空而下的欣赏太极宫、欣赏长安城,李世民还有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好美”

    这一刻他已经忘记了恐惧,看着四周,如人猿泰山一般对着下方大声吼叫了起来。

    历史上第一对飞翔于九天的人物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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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李世民腿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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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八章 李世民腿软了

    太极宫承天门

    程咬金正在城楼下跟自己的虾兵蟹将吹牛打屁,说的正是当年依仗宝刀在手,大胜大唐著名虎将尉迟敬德的事情。

    “当时我老程轮着狼牙刀就如那关二爷下凡,当真是威风八面,盖世了得……”

    兵卒咋舌道:“关二爷用的不是关大刀吗与狼牙刀有什么关系……”

    程咬金红起了脸,真有几分关二爷的架势,叫喝道:“兔崽子知道什么,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关大刀那是关二爷在最早以前用的,后来他就用了我们大唐的这狼牙刀才真正的威风起来,叫什么虎熊之将……”

    “哦……”小兵卒大悟,点了点头,随即却疑问道:“咦,我怎么听说这狼牙刀是左威卫将军杜荷杜将军明的,几百年前的关二爷怎么会有?”

    程咬金关二爷的脸色更足,直接开启了无敌,能够秒杀华雄、吕布的那一种,轻轻拍了那个小兵卒一个耳刮子:“我老程怎么知道,有本事你去问关二爷去……”他不理会小兵卒的吐槽,正自我陷入独自的幻想之中,“那一日,我使狼牙刀,直将那尉迟黑炭头,杀的是哭爹叫娘,屁滚尿流……”

    说道这里,突见小兵卒给他施以眼色。

    还未转头,便听身后传来一阵震耳怒吼,“程胖子,你这老匹夫……如此羞我,气煞我也……”

    程咬金扭头,正对上一双猩红的牛眼睛,尉迟敬德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尉迟敬德官拜左武卫大将军,负责守卫皇宫安全。今日是李世民寿辰,宫里准备各项事务的宫女来来往往,人流极大,巡逻更加森严,尉迟敬德甚至亲自带队,来到承天门,正巧听到程咬金的这方吹嘘,气得黑脸变成了紫脸,一口钢牙都要咬碎了,只恨不得当即拉开架势,与之大战一场,以雪此辱。

    程咬金却凛然不惧,笑着招手道:“黑炭头,正说你了在科技院的那一架打的真是痛快,虽然你比输了,但败在我老程的手上也算是那个什么……虽败犹荣吧”

    尉迟敬德气得直打哆嗦,话都说不出来了。

    “乍得?”程咬金藐视的望着尉迟敬德道:“都这么长时间了,还不服气,难道那一架是我输了不成?得,就算是我老程输了,我老程宽宏大量,不与你计较。”

    尉迟敬德那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粗着嗓子道:“谁要你让,我尉迟敬德还没有那么小家子气,来,程胖子,我们再来比划比划……看看究竟谁更厉害”他从马背上拿出了钢鞭,当初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打断了他手中的生铁鞭后,他便拜托科技院给他造一把六十斤的纯钢鞭。杜荷让麾下工匠打造,如今尉迟敬德手中的这把钢鞭,便是再犀利的刀剑也难以损伤分毫的。

    程咬金却摇着头道:“说你小子不服气,还真没说错老程我这些天受了凉,身体不适,一身本领只能挥五成,你在这时候找我比试,还真是有脸……打吧,既然你那么想赢,我输也无所谓了……咳咳……”他咳了两声,摆出了架势。

    自从上次程咬金赢过尉迟敬德后,两人之间再也没有决斗过了。程咬金将自己打赢尉迟敬德的事情挂在口上,到处的吹嘘。尉迟敬德曾经虐过程咬金上百次,从未败过一场。且想不到晚节不保,被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败了一次,让他耀武扬威了起来,想挽回颜面,每每提出决斗,程咬金都使出这一招罢战,不打了。

    虽明知程咬金是装的,但传出去赢了也是胜之不武。尉迟敬德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够跟他动手,破口大骂:“又是受凉,你这老匹夫,咋就不去死呢”

    程咬金却正义言辞的道:“老了嘛,身上有点毛病,再是正常不过了……等我老程病好了,看我如何的教训你。”他说的好听,心底却是明白自己断然不是尉迟敬德的敌手的,自己要赢他一辈子,两人之间就不可能再例行决斗了。

    便在这时,他们隐隐约约听到上空传来若有若无的呼喝,不禁抬头眺望。

    一道诡异的黑影在他们上空盘旋。

    “什么东西”程咬金两眼瞪的滚圆,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尉迟敬德一个劲的在揉眼睛,“好像是人,但怎么可能”

    天上飞的自然是杜荷与李世民两人,不过两人离地已有五六十丈远,又远在皇宫的另一端,他们只能隐隐约约的瞧出人影,至于是什么人便不得而知了。

    “应该不是老鹰,不会是怪物吧”一个小兵卒战战兢兢的说着。

    程咬金虎吼一声:“他娘的,管它是不是怪物,逮了再说,惊扰了陛下,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程咬金是右武卫大将军,也是负责皇宫的安危的大将,一扬鞭子,向着黑影追了过去。

    杜荷控制这滑翔翼,越飞越高,太极宫越来越小,在他们眼里已经跟民房差不多了,宏伟的长安城在他们眼下成为了一个巨型的长方体,规格严谨规模宏伟。从这高空看,长安城的宏伟才真真正正的算是印入眼帘。

    李世民正如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左瞧瞧,右瞅瞅,最终感慨道:“爱婿啊,这东西,叫什么来着,做的太妙,太不可思议了”

    “滑翔翼”杜荷将名字告诉了李世民。

    “滑翔翼,翼,翅也如飞鸟一样展翅而飞,好名字”李世民文绉绉的赞美着,突然现长安越来越小,已经小成了一个长方形,原先还能看见人影,现在已经瞧不见任何的痕迹了,连整个皇宫除了还能分辨出一些大型的建筑物外,规模略小的房子都无法分辨出来,心底不由得哆嗦了下,惊叫了出来,手险些松开“我的老天,这不得有百来丈了吧?”

    杜荷目测了一下,回答道:“没呢,估计七十丈左右了吧不高……”七十丈也就是二百米左右的样子。

    “七十丈……”李世民偷偷的吞了一口唾沫道:“爱婿,你说这玩意到底能飞多高?”

    “这个嘛,不好说飞个两百丈应该不是问题”杜荷想了一想,滑翔翼在中国不多见,但在国外是很普及的,尤其是欧美和日本等国非常流行,在台湾也掀起了一股旋风。

    杜荷在国外的时候跟一些烧友接触过,这滑翔翼看起来困难,其实很简单,安全易学,只要有合适的山坡、逆风跑五、六步,即可翱翔天空。滑翔翼的飞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飞行条件。根据杜荷的记忆滑翔翼的飞行纪录是最远四百八十公里、最高是六千米,这个数据是经过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亲自检验过的,没有任何的掺假。在气候环境一般的时候,大概可飞到一千五百米到三千米之间。

    杜荷估计两百丈也即是五百五十多米,已经是一个很保守的估算了。

    虽是如此,但还是将李世民惊的目瞪口呆,两百丈,这是什么概念?

    他呆了呆,突然生出了一个想法,低喝道:“此物,在军事上有大用”

    杜荷一怔,也惊喜过来。他造这滑翔翼的目的是为了吓吓李世民,还未想到这一点,经他这么一说,也豁然大悟,惊喜道:“不错,这东西用于战场,将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在这百丈高空,四周数十余里方圆尽收入目,敌人的一举一动都难以逃过我们的眼睛。”

    李世民一双眼精光四溢,喜道:“不仅仅如此,此物用于攻城也是再好不过了,想当初朕百战百胜,将王世充打的龟缩洛阳城内。当时,我李唐军力远胜王世充,可就是拿他们没辙。若有此物,趁着夜色,飞入城中,区区洛阳,岂不手到擒来。”

    杜荷一笑,捧了捧:“岳父大人英明。不过这玩意也有不足之处,太依赖气候,雨天不能使用,无风的天气也不能用。此外下落的时候会有偏差难以控制,而且目标过大,运输能力不强很容易让人察觉。”

    类似他们这一架滑翔翼,自然不容易察觉,可在军事上执行一项任务少说也要千八百人。滑翔翼一架至少乘坐两人,一千兵卒等于五百架滑翔翼。如此庞大的数量,想要不让人察觉,实在不符合实际。

    两人一时间竟在这高空上商量起了滑翔翼的用途来了。

    最后两人一致认为:滑翔翼有用于侦查,出其不意的迂回作战,偷袭敌方据点等等妙用,只要注意它的弱点,在军事上将会起到不可估算的作用。

    聊了半天,李世民现比起先前,这回离地的距离更高了,心底一紧,道:“爱婿啊,都上来了这么长时间了,下边的人估计等急了吧,要不,我们下去?”

    杜荷笑道:“好嘞”催动了滑翔翼,往下空飞去。

    下降至二十余丈左右,忽然现下方密密麻麻的人头涌动。

    一个个大唐兵卒竟然追着他们跑,估摸着人数不下上万,心道:“这下麻烦了”他在一处无人的地方落下,想拉李世民离开。

    李世民却一手扶着杜荷,站着不动,一双腿软绵绵的走不了路了。()《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盗帅二代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谢谢大家!
第39章 熊心豹子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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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熊心豹子胆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这是圣人孔子说的一句话,这话包括两种解释: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所以古人的冒险意识不强。

    杜荷弄这滑翔翼本只是玩玩,事后就过去了,压根就不打算让太多的人知道详情,想不到会闹得整个皇城的禁卫军都动了起来。

    此事闹大,必定当作奇谈,传扬开来,那满朝的孔子学生不用嘴巴将他说死,那便出鬼了。

    为了防止这一情况,杜荷一下地第一个想法就是跑,跑到隐蔽的地方,将滑翔翼收起来,来个毫不知情。

    这脚步未迈,意外的发现李世民的脚有些飘,软绵绵的,心底一乐,也顾不得逃了,故作紧张的问道:“岳父大人,您这是怎么呢?”

    李世民手搭着杜荷的肩膀,有些不能自控,他也瞧见了尉迟敬德、程咬金他们正先这边赶来,也顾不得丢脸了,再怎么说,与一人面前丢脸,总比在一群人面前丢脸的好:“快,快扶朕到一盘坐下,朕这腿有些不听使唤了。”

    杜荷心道:“还真是死要面子,明明是腿软了,硬要说成不听使唤”这目的达到,他也不在乎其他,扶着李世民在一旁的亭子里坐下。

    这还不到半刻钟,尉迟敬德、程咬金就带着一大批禁卫军杀气腾腾的冲到了杜荷降落的院子里,他们追着影子跑,时而东,时而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早以来了火气,兵器都亮了出来,想着将黑影子碎尸万段,见院子里坐着的竟然是李世民,一个个都吓的忙收起了兵器,拱手作揖。

    程咬金左看右看,发现了在一旁的滑翔翼道:“陛下可曾看见什么古怪的东西飞进了这院子?”

    李世民很臭屁的自若道:“两位老将军不用惊慌,就是一直怪鸟而已,已经飞走了。”

    “怪鸟?”尉迟敬德皱起了眉头,他明明看到了滑翔翼里有人影出现,怎么会是怪鸟,正欲开口询问,却让程咬金一把拉住。

    程咬金粗中有细,说他聪明,可干出来的蠢事说出来的话,让人啼笑皆非,但说他笨,但在关键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显得滑头,以听出李世民有事情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装傻充嫩的笑道:“原来是一只大怪鸟,嘿嘿,倒是我们少见多怪了,为了一只怪鸟,将皇城都跟着惊动了。回去,回去,都回自己的岗位上去,别一个个的待在这里。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老子拿你们试问。”

    尉迟敬德在这方面比程咬金迟钝的多,直到此刻方才反应过来,也传令给身旁副将,让他们各回岗位。

    这镇守皇宫,守卫皇宫安全的兵卒,几乎算得上是大唐最精锐的兵卒之拥有者极其严苛的纪律性。他们近万人追逐着滑翔翼而来,但在程咬金、尉迟敬德的命令下,短短的盏茶功夫人就已经消失的干净。

    只有程咬金、尉迟敬德两人留了下来。

    尉迟敬德心底好奇至极,心知李世民没有告诉他们实情,多次想询问,但不知如何开口:总不能直接指出李世民说谎吧

    程咬金却眼巴巴的望着李世民,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竟做怨妇姿态。

    “咳”杜荷见此,忍俊不禁,一股气憋在心口,险些给呛了。

    李世民也觉得头大,拿程咬金没辙,将情况告诉了他们,两人都是亲信,也不在乎。

    程咬金、尉迟敬德听了倒在地上的那玩意能飞,黑影就是他们两人,都惊愕的掉了下巴,好半活才反应过来,眼中闪烁着**般的目光,尤以程咬金为最。

    这货快步上前将滑翔翼拿在手上,道:“陛下,陛下,你乐乐,不如我乐乐,我们大家一起乐乐。您飞过了,该换我老程来了。”一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让他改成这样,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李世民却是一口否决,“这滑翔翼将会成为我大唐的秘密武器,现在城中聚集了各国使节。此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先前一飞,已经惹了不小的动静,再飞一次,想瞒都瞒不了了。等到这阵子过了,在安全的地方,叫上叔宝、茂公,我们一起乐乐。”

    程咬金也不强求,只是再三提醒李世民别忘记今日的话。

    李世民回到了望月楼,只是稍微提了一下滑翔翼的事情。

    作为皇亲国戚,对于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非常清楚,李世民既然已经表态,他们也很识趣的不在这个话题上聊了。

    不过,不聊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过,李世民与杜荷在天上飞翔的事情他们都看在眼里,一个个望向杜荷的眼神都有了改变。

    崇拜的变得更为崇拜,如高阳公主、晋阳公主,两小公主的眼神望着杜荷已经闪闪发光了。

    高阳公主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有些矜持,红着脸,不好意思上前。但晋阳公主才不满七岁,哪里在乎那么多,直接摆脱了长孙皇后,拉着杜荷要抱,亲热的不得了。

    爱慕的也变得更加的火热,长乐、李雪雁见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如此了得,都露出了发至内心的微笑,看的杜荷那个是春心荡漾。

    当然嫉恨者的表情也变得更为嫉恨。

    李承乾与杜荷“仇深似海”,见他一鸣惊人,心底自然不舒服,不痛快。

    李泰本与杜荷并无仇怨,可是此次寿诞的风头却让杜荷抢去了。他的《快雪时晴帖》虽然是王羲之的真迹,名贵无比,但哪里比得上滑翔翼这种惊世骇俗的东西,心底也有了丝丝不满。

    杜荷看出来了,却毫不在意,在他眼里李泰比李承乾好不到哪里去。

    接下来还有一些没有送往礼的皇亲国戚,但相比杜荷的滑翔翼已经吸引不了任何人的眼球了。

    亲友间的祝贺结束,在此之间,杜荷的眼光一直留意着李崇煌,时刻没有放松,发现李崇煌的眼神总在女人身上停留,而且竟在长孙皇后身上停留的次数占据多数,眼中有着一股藏的很深的欲,讶异道:“这家伙,难不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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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狮狼之争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人的生辰在一年中只有那么一天,这天过去也就是失去了任何的意义。(手打小说)

    所以要庆贺也只能在一月二十三号这一天。

    李世民作为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统治者,前来庆贺的人数过多,时间安排的也是异常紧凑。

    这边家宴结束,那头立刻就要接待他国使者以及朝中文武大臣的庆贺。

    接受各国使者祝贺的地方正是当初接受百族朝见的太极殿前,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坐在最上方的台阶上,各国使节依照身份地位与大唐关系好坏等依次入场祝贺。

    进场的宾客分坐左右宴席,宴会以流水席的形势依次排开。在接见完所有的外宾大臣后,中间空出的广阔空间正是表演歌舞助兴的地方。

    经过了漫长的祝贺,太极殿前左右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远来是客,不管地位大小如何,坐在前排是一定的。杜荷地位虽说不低,但跟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这一类老人比较起来,便相差甚远了。坐的位子比较靠后,但在青年一辈居于第一是毋庸置疑的。

    李崇煌就坐在他对面正好便于监视,为了防范万一,他还暗自通知了同样来祝贺的李敬业。李敬业为人心细如发,擅于应变,是最佳的人选。当然他也没有将完全的事情说出来,只是告诉李敬业那李崇煌相当的古怪,很可能是他人乔装的。

    李敬业对于杜荷的判断很信服,也知事情严重,将李崇煌控制在了眼皮子底下。

    随着“噹”的一声金锣声响起,杜荷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祝贺的人皆已到齐,宴会正式开始。

    首先出场的是一群英姿飒爽的女武士,她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身披铠甲战袍,手持刀枪剑戟,徐徐入场,人数之多,已达三百余人。

    看着一个个做将军、武士打扮的巾帼英雌,杜荷有些诧异,但神色转动间,想到一个传说中的大型舞曲,低呼道:“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秦王破阵乐’?”秦王破阵乐是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曲调更是大唐的军歌。

    当年李世民在平定刘武周后,因打了一场极其漂亮的战役,解唐之危,河东的士庶歌舞于道﹐军人利用军中旧曲填唱新词,欢庆胜利,来歌颂李世民,遂有“秦王破阵”之曲流传于世。

    贞观七年,李世民亲自参加“秦王破阵乐”的制作,将阵法融入于舞蹈,从而诞生了“秦王破阵乐”这闻名天下的大型歌舞。

    不过如此歌舞乃是宫廷乐舞,并没有流传于市井,唐灭以后,“秦王破阵乐”也随之消失,尽管后人根据一些记载在残篇里的动作,重新来编,但并未有很好的成果。

    在杜荷身旁的李业诩答道:“应该不是,真正的‘秦王破阵乐’规模比这个要大的多,单单军马就需要两千匹呢,不过音律一样,应该是根据‘秦王破阵乐’而改的吧。”

    原来“秦王破阵乐”规模宏大,讲的是秦王率领破阵,就如战场厮杀一样,要将一切动作完整的演练出来,至少需要三千人。李世民觉得“秦王破阵乐”杀伐之气过重,用于寻常可以体现大唐的无边威势,但在寿宴上却有些不妥。

    于是,利用空余时间重新将“秦王破阵乐”改编,将三千人浓缩于三百人,战士也改成女武士,虽然失去了那杀伐之气,但是多了一些柔中带刚,刚中带强的感觉。

    随着鼓声的响起

    女武士以一个做将军打扮的女将军为首,不断的舞动手中的兵戈,小巧的步伐,来回穿梭,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往来刺击。

    这小型的“秦王破阵乐”共有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计十二阵,与歌节相应。

    女武士在雄壮的歌舞声中不断的变阵,挥刀,整齐的步伐,一致的动作,竟让人有股身临战场的感觉。

    宴席上的异族使者何曾见过如此乐舞,一个个的都是瞪目结舌,惊叹连连。

    杜荷在舞蹈上没有任何的细胞,但见这“秦王破阵乐”却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觉得异常的壮观。

    唐朝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除了歌就是舞,再不然就是一些曲子,琴箫等节目。

    演艺这些节目的都是宫廷技师,技术说不上的第一,但也绝对是个中能手。

    能充当使者的来使,文化修养也是不低,听的是有滋有味。

    宴会不仅只有唐朝的演出,前来庆贺的异族使者也拿出了准备的项目。

    比起唐朝的文化演出,异族的表演大多都是野蛮性质的:摔角、武斗、马术表演等,或许不及唐朝文雅,但也有一番滋味,当然对于程咬金、程家兄弟这一些憨人来说自然是异族表演更加吸引他们的注意。

    宴会在中巡的时候,大食国的使者阿克.伯布尔站了出来。

    “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阿尔.伯克布封奉我大食哈里发欧麦尔之命,给天可汗陛下带来了我大食最精彩的表演。”

    哈里发在阿拉伯帝国,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等同于皇帝。

    如今的大食也即是阿拉伯帝国与唐朝的遭遇差不多。

    唐朝因为隋末内乱而生,第一任皇帝李渊平定天下,第二任皇帝李世民雄才伟略,短短四年间就让天下大治,雄视天下。阿拉伯帝国也因内乱而生,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平定先知去世后叛乱的各部落,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也如李世民般,雄才伟略,在任短短几年,先后收复拜占庭帝国统治下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同时派骑兵攻入埃及,占领了整个中东,将疆域由伊拉克扩张至波斯本土广大地区,为阿拉伯帝国打下了一个极其广阔的疆域。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大唐帝国与翻译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强悍的两个国家,已经开始相互了解了。

    本来国与国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友好关系的,但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相距实在太远,所以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相互交好,反而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远交近攻,这最基本的道理李世民懂得,欧麦尔也懂得。故而这些年,两个巨头都在极力的促进邦交,来往也更加密切。阿尔.伯克布此人更是因为精通汉语,被欧麦尔提拔为常驻长安的友好大使。

    丝绸之路上从阿拉伯帝国首都麦地那到长安、洛阳的商队已经是络绎不绝了。

    对于阿尔.伯克布的要求,李世民欣然同意。

    阿尔.伯克布道:“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们的表演有些危险,还请陛下允许我们为此准备一下,将防护措施备好,免得惊扰了陛下的雅兴。”

    李世民心底好奇,但也未拒绝,特地吩咐兵卒协助。

    不过片刻,一个个的兵卒搬来了近两米高的拒鹿角,将太极殿前的广阔场地围成了一圈。

    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杜荷满心疑惑。

    “这大食人搞什么?”身旁的李业诩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阿尔.伯克布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阿拉伯人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杜荷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杜荷眼路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中,听到了类似于狮子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狮子?”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壮硕的雄狮。

    雄狮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首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低呼道:“难道这就是狮子?”

    不仅仅是他,大殿里除了杜荷与少数的异族人外,其他人都瞪圆了眼睛。

    房遗爱更是惊呼出声:“我的老天,这就是狮子,果然威武,果真不凡”

    如此表情并非是他们孤陋寡闻,狮子这动物在中国这一带区域是没有的。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性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言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日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日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日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性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发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日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日,狮子我们饿了他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他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他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中间一头狼,昂首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只有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经常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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