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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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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杀!!!

    卢子建、卢子迁让这突然冒出的黑衣人吓了一跳,神sè惊恐,正欲叫喊,但见银光如白练般闪过,仅接着喉间一凉,血花并射而出。两人话都来不及说,喉咙处就让人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在死透之前,卢子建、卢子迁眼中有出现一丝迷茫,一丝不解。

    即便是死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受到这“飞来横祸”,死的不明不白,便是到了阎王殿,这有怨,也无处去诉。

    杜荷以黑面巾蒙住了脸,看不清面巾下的表情,然外露的眼睛却是一片森然。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卢子建、卢子迁,杜荷眼中的寒意稍减,取而代之的是一丝的无奈,低叹了口气道:“也许我永远无法抵达师傅的那个境界吧……”

    杜荷从来不认为自己是贼,只承认自己是盗。

    这不问而取,视为贼,问而取之,就是拿了。

    盗亦有道,盗者也有自己的规矩,这第一点就是不能伤及他人xìng命。

    因为大盗不是杀手,更不是刺客,他只是取物,而不干杀人的事情。

    江湖是什么?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解答,但江湖意味着杀戮,意味着勾心斗角,意味着一条不归路。

    可楚留香却是其中的异类,他身在江湖,但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一人,哪怕再坏的人,他都不会动手去杀,而是将他交给官府,让官府来处理。这种做法似乎有些傻,但楚留香每每遇上这种情况,都会很从容的说:“我只能擒住你,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官府中人虽然未见得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重的!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也许等到许多年以后,这样想的人,会一天天多起来。人们自然会知道,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因为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

    在江湖中楚留香能够做到这一点真的不容易。

    杜荷也曾想过像他一样,但结果始终无法做到。

    尤其是面对眼前这种情况,更令他不得不痛下杀手。

    因为一时心软的下场是无法预料了,卢子建、卢子迁已经完全算不上一个人了,而是被洗了脑的机器,冷血动物。

    他们的算计很高明,李承乾与李世民之间的矛盾,有心人都可以察觉得到。李承乾在东宫安排死士,目的何在,不难想象。虽然侯君集的存在,让卢子迁失去了第一谋士的地位,但他始终在李承乾那里存有一定的份量。有他在李承乾身旁作梗,有心算无心,这成功的几率,还是极大的。

    一但李世民遇害,接下来的后果便严重了。

    群龙无首的局面,必然会导致群起纷争。

    那一个个具有野心的皇子,也必然会在领地内招兵买马,与弑父的贼子,一较高下,从而取得尊位。

    这样必然会使得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大唐王朝再一次的陷入危机。

    目前的大唐很强大不假,但因为是新起的国家,有许多不安的潜在因素,一但动乱发生,后果如何,将会是一件难以预料的事情。

    真正让杜荷在意的还是北方的薛延陀以及南方的松赞干布。

    薛延陀的首领夷男算不上是雄才大略的草原天骄,但手握三十万的草原劲旅,一但看准大唐内乱的时候,挥师南下,将会给大唐带来沉重的伤害与打击。松赞干布是雄才伟略的一代英杰,历史上他将一个弱小的国家,发展成为南方霸主,能力可见一般。虽然他让杜荷偷梁换柱的诡计给蒙蔽,让他与南诏无辜的打了一战,两败俱伤。

    然而从青海那边传来的最新消息表示,松赞干布已经与南诏议和,而且还达成了某种合议约定。

    松赞干布毕竟不是一般的君王,他对于禄东赞的信任,让他采取了攻打南诏的决定,然而经过年余的战斗,他发觉自己走了一步臭棋,很理智的以外交手段挽回了局面。

    松赞干布野心极大,若大唐发生动乱,他是没有理由不趁火打劫的。

    那时大唐内有动乱,外有薛延陀三十万强兵,还有松赞干布的十数万精锐。在这种恶劣的局势之下,大唐未必会亡,但必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至于门阀士族,他们有权有势,即便天下乱作一团,他们依然能够稳如泰山。

    为了家族的利益,完全无视了大唐万千百姓的生死存亡。

    对于两人这种态度,杜荷只能采取一种方式来表达他心中的愤怒。

    那就是夺去两人的生命,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两个的计划搁浅。

    杀人,对于杜荷来说,早已不陌生了。

    在战场上死在他手上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在那时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任何的道义可讲,也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今日他杀的却是两个手无缚jī之力的文士。

    这是杜荷从未有过的。

    但他问心无愧。

    杜荷从桌子上拿回了《兰亭集序》,看了地上的两具尸体,消失在夜幕之中。

    虞府上空,杜荷在月光下欣赏着着天下第一的字帖,也有些心动,但还是将它还了回去,并且留书表示,是他人假冒自己之名盗取异宝,为表明清白,物归原主。

    《兰亭集序》还回的消息,在长安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但随着卢子建、卢子迁的尸体被发现,很快将《兰亭集序》的事情掩盖了。

    “崔卢李郑王”五姓世家的势力,大致便是以排名的先后而定的,李郑王的家族势力,彼此相差不多,或有争议。但崔卢两家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第二。

    卢子建作为第二世家家主,士林界资历最老的前辈,一直以来都是以第一大儒的身份走在台前。他的死亡,让士林人士为之震撼。

    有的悲痛,有的心惊,有的为之胆怯。

    能够猜到凶手的有四人,分别是李泰、杜楚客、崔中平、郑天凡。

    他们知道《兰亭集序》在卢子建手中,可《兰亭集序》却让杜荷还给了智永,而恰恰在这个时候卢子建、卢子迁死在家中,不难猜出是哪个人杀人劫物。当然,这仅仅是个猜测,没有任何的依据。

    即便有依据,他们也不敢说,更不能说。

    五姓世家在士林界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士林界正是他们潜在的实力,让他们知道被盗的《兰亭集序》在卢子建手中,将会引起诸多**反应。

    他们四人不说,自然不会有人往盗帅身上去想。

    而杜荷行踪诡异,从来不留任何线索,再一次让大理寺、州府衙的官差衙役,伤透了脑筋。

    李世民也是黑心的货sè,卢子建、卢子迁在卢家的地位举足轻重,他们两人一死,卢家将会进入青黄不接的局面,至此五姓世家中的卢家,将会遭受重创,对于他的利益大有好处。

    这种大案件,李世民在这一刻问也不问,能够找到真凶自然好,找不到也没所谓,不予深究。

    顶头上司都存着这个心思,下面的人自然干的没那么起劲,也就毫无所获了。

    这些天,杜荷一直考虑李承乾的事情,虽然他杀了卢子建、卢子迁,暂时解除了后顾之忧,但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真正潜在的危机依然是存在的。他依稀记得一点历史,在他的印象中历史上的杜荷是李承乾的亲信,那家伙一脑袋的杂草,在关键时候给李承乾出了一个主意。说什么天下有变,理当成就大业,逼迫李世民逊位,传位于李承乾。

    具体怎么做呢?

    很简单,让李承乾装病,这父子连心,李世民必来探望,然后挟持他,将他控制住。

    这个办法简单,但确实可行。

    因为是有心算无心,李世民是一个好皇帝,同时也是一个好父亲。当然这话会有人觉得不妥,但这是杜荷自己的观点。

    首先要认清好父亲的定义,杜荷认为作为父亲,只要爱护自己的孩子,关心他,在意他,这就足够了。确实身为皇帝的李世民不可能如别的父亲那样,能够经常陪着自己的儿子,跟他谈心,给他欢乐。但作为皇帝的儿子,他们天生就是王爷,照样享受这常人永远享受不到的日子,这又怎么说?

    李世民给李承乾找了最好的先生,给了他最好的环境,会为他的进步高兴,为他的叛逆头痛,为他的胡作非为而发雷霆之怒。若非李世民不在意李承乾,又岂会如此?

    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李承乾若是装病,李世民去探望这是百分百的事情。

    若不是因为李佑的叛变,让李世民察觉到了李承乾的用心,也许历史会因此改写。

    虽然历史上的杜荷已经不在了,但这连满脑袋的杂草的家伙都能够想出这个办法,以侯君集的才智,又怎会想不到?

    他们的存在,始终是一大威胁。

    也是杜荷头痛的根源,此事委实太过严重,可偏偏他又不能直接的告诉李世民说你儿子意图效仿你发动玄武门之变,或者说你儿子养了多少多少死士,打算打算怎么样。

    说不出消息来源,这完全是找死的行径。

    “怎么样才能两全齐美?”

    杜荷暗自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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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赠君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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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赠君异宝

    “公子,府外智永禅师求见……”

    杜荷对于目前的情况,也有些一筹莫展。他自负才智过人,但今日面对李承乾、侯君集此事,却大感头痛。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他所有关于李承乾、侯君集的资料来源都是出自另一个身份,无法摆上台面。李承乾、侯君集两人也都不是那种纯粹无脑的笨蛋,面对这种杀头、灭族之事,一举一动都会特别的小心,不留任何的破绽。

    李承乾或许做不到,但侯君集绝对可以。

    侯君集除了xìng格上的恶劣之外,无论才智还是军略都是当世一等。战时能够破吐谷浑、定高昌,谋时能够策划玄武门之变。曾经李世民就夸过侯君集,一个人集合李靖、房玄龄、杜如晦之长。有李靖的用兵才能,有房玄龄的谋略,也有杜如晦的刚果决绝。当然这话有些夸张,但侯君集确实拥有近乎李靖的用兵才能,近乎房玄龄的谋略和近乎杜如晦的刚果决绝。在这三项,逊色三人,可却集合这些长处与一身。

    若不是误打误撞从卢子迁的口中听到,杜荷对于李承乾、侯君集的事情,全无察觉。同样的,李世民在皇宫中也一样没有现任何的异样。杜荷在这个时候说出实情,那意义就非同小可了。

    试想一下,最亲最近的人都没有察觉出问题,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怎么可能知道?

    唯一的解释只有这个毫不相干的人在暗处听着李承乾、侯君集一伙。

    李世民是位明君,正因为是明君,千古一帝,帝王心术又有几人揣摩的了?诚然因为杜荷表现出来的才能,以及女婿半子的身份,让他对于杜荷器重信任,可这种信任绝对不是盲目的。

    李承乾虽然不得**,但身份毕竟是太子。侯君集虽然有着过错,但李世民已经原谅了他,而且将他提拔为吏部尚书,六部之,举足轻重的朝中大臣。两个人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而杜荷却暗中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目的何在?

    即便杜荷抓住了李承乾、侯君集的小辫子,让他们两人倒了霉,遭了殃,自己也陷进去了。

    损人利己是聪明人的做法,损人不利己,那是傻瓜,损人损及,是吃力不讨好的笨蛋。

    杜荷可不想做一个笨蛋,一时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在他的心底,也不是那么着急,正如卢子迁说的,造反是一条不归路,是不到走投无路的绝境时,不会贸然走的。

    即便是野心十足的李世民,历史上也是在b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动政变造反的。

    李世民有野心不假,但说他怎么处心积虑的要造反,那便是扯淡了。

    假若李世民真的有造反之心,在他领军在外,军权完全掌控手中的时候,他便高举反旗造反了。何必等到让李建成b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再动玄武门之变?前者造反,能够有十万大军供他指挥,后者兵权已经让李渊转给李建成一派的李元吉了,李世民能够指挥动用的只有不满百的死士。他是靠这不满百的死士,造反成功的。

    两相比较,谁成功的机会更大,李世民又不傻,怎么可能分辨不出?

    有野心,并不代表一定要造反,因为造反的代缴实在是太大了。相信在李承乾还没有被bī得走上绝路的时候,他不至于傻到造反。

    还有足够的时间,让杜荷来考虑这件事情。

    智永这时的求见,让杜荷惊疑,自上次渭水别后,智永就杜绝见客,一病不起,听他来找自己,不免意外。

    “请禅师到会客厅一叙。”

    杜荷整了一下衣着,外出见客。

    跟原来相比,现在的智永已经没有初次见面的那股精神,整个人看上去像丢了半条命一样,面色苍白,有些萎靡不振,心中暗叹:这上了年纪,就是上了年纪,最经受不住打击,即便再如何精通养生之道,也改变不了这生老病死的命运。余光处愕然现智永并非空手而来,右手臂弯还夹着一个眼熟的木盒,正是放有《兰亭集序》的那个盒子。

    杜荷心底打鼓,不会是东窗事了吧。他对自己的轻功有着足够的信心,然面对智永一副登门道谢的表情,心虚是最正常的表现。

    “大师身体可好,听闻《兰亭集序》失而复得,真是可喜可贺。”他与智永惺惺相惜,当即如老朋友一样打着招呼。

    智永接受了杜荷的道喜,脸上也是一片欢愉。

    杜荷心中也安定下来,看出了智永并不知道他的身份。

    略作叙旧,智永道明了来意:“贫僧此来是向杜施主道别的,来长安已有月余,诸事以了,是回江南的时候了。”

    杜荷还想着等智永身体恢复以后,跟他流一下书法,听他打算离去,有些遗憾,却也找不出挽留的理由,只能祝他一路顺风,念及《兰亭集序》在智永手中的消息,心中存有忧患。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智永只是一个和尚,而《兰亭集序》是千古异宝,无价之作,古往今来,恐怕数得上是价值最高的字画了。以价格来算,千金的数字根本不算是一个价。财动人心,大唐固然是太平盛世。个别恶霸蛀虫也是避免不了的。一但让他们得知消息,很可能存有生出杀人越货之心。

    此外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如李世民、杜荷一样,他们虽对《兰亭集序》充满了渴望,然而却能控制yù望,不起争夺之念。别的一些有实力的世家或者权贵,未必不会动歪心,买凶夺货。

    智永只是一个手无缚jī之力的和尚,面对这两种情况如何能够避免?

    他好意提醒。

    智永却诡异一笑道:“以后这将不再是老衲担心的事情了,今日来此,第二个目的是希望大人能够收下这《兰亭集序》,让它挥存在的真正意义。”

    杜荷脑袋瞬间进入一种真空状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张了张嘴,结巴道:“这、这是为何?我不明白,这份礼物实在是太贵重了,我承受不起……”

    智永摇了摇手道:“承不承受的起,自有老衲判断。接不接受,大人请听老衲将话说完。世人皆知我是王羲之之世孙,有着如此身份,自幼受到了常人不一样的待遇。我喜欢书法,并不是因为我是王羲之的世孙,而是真心喜欢书法,喜欢写字,喜欢埋头书写的那种感觉。可无论我的字写的再怎么好,众人都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因为我是王羲之的世孙,是书圣的后人,继承着书圣的天赋,字写的好,并不奇怪。他们都认为我字写得好是因为我是书圣的后人,没有一个在意我背后下的苦功夫。”

    智永回想以前,脸上不由露出一些愤慨。

    杜荷暗叹:“有一位如此出众的先人,对于后人来说,未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智永续道:“于是,我在心底下宏愿,要越先祖,让世人认识到我的成就并非因为我是书圣之后。为了这一个宏愿,我足不出户,在寺庙中苦练三十年。我的字越写越好,写秃的笔,可以堆成山,上门求字的人,多次将门槛踏破,不得已以铁皮做门槛。但是我失败了,我现不论我怎么练,怎么写,我的字都无法摆脱我先祖的影子。三十年的苦练,让我能够写出与先祖一模一样的字,可离越却有着万里之别。直到一天……”

    他说道这里,深深的看了杜荷一眼道:“直到一天,我看到了一幅字帖。那是一位酷爱书法的文士收集的字帖,他希望能够收集天下书法名家的书贴,挂在书房中供给后人鉴赏。当时我已经不准备为他人写字了,他锲而不舍,拿出了一副字帖要求换。正是大人的杜体字,机缘巧合之下,他得到两帖。大人的擅书法的名声,早已传入江南,只是无缘一见。好奇之下,便要求一观。大人无法想象,那字帖给我带来的震撼。说实话,那字帖是大人多年前的作品,论笔力功底,与我相差甚远,但那种大胆的写法、创新改革,却正是我所缺乏的。当即我收下了字帖,动身来到了长安。”

    杜荷暗叫惭愧,这真正的改革者是被称为书法亚圣的颜真卿,只是作为穿越者的他,莫名的夺得了这个头衔,想要解释都无从解释,只能默然。同时也恍然大悟,为什么在历史上没有出过江南半步的智永,会不远万里的来到长安。

    智永接着道:“来到了长安,遇到了大人。虽然笔力依旧存在弱项,然而不论结构严谨都比之先前那一幅强上太多。前几日在渭水河上,再见大人时,大人的字又有了明显的进步。我这才惊觉,现问题所在。大人为人处事,不拘一格,随心所至,喜欢集众人之长,不固步自封。不断的吸取他人的长处,改进自己。正如孔圣人所言:‘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我却盲目的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以至只能跟在先祖身后,走他已经走过的道路。《兰亭集序》在我手中,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而大人身上,我找到了它存在的意义。智永希望大人能够收下它,假以时日,越先祖,然后留下一副胜过《兰亭集序》的字帖。在若干年后,又有人越大人,留有更加出色的字帖。唯有这般,不断创新,不断展,书法一道,才能永盛。”

    杜荷想不到智永有如此之心,不由肃然起敬,沉声道:“这幅《兰亭集序》,我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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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天大的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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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天大的喜事

    “不断创新,不断展,书法一道,才能永盛……”李世民默然的念着这一段话,脸上露出了赞叹,感慨的神色,整个人受到了极大的感触。

    “好一个智永,好一个智永禅师,如此胸怀,实在是让人激赏……”

    杜荷为智永的书法的热情所感染,慎重的收下了《兰亭集序》。在送走智永之后,他当即安排人将《兰亭集序》已经转送给自己的消息,传扬出去,让世人知道,《兰亭集序》这书法界的异宝,已经在他手中,但凡要打《兰亭集序》注意的人,要先认清楚下手的对象,再做行动。

    正如杜荷猜想的一样,智永手中的《兰亭集序》已经落入不少人的眼中,他们都在关注着智永的消息,明抢暗夺的都有。但《兰亭集序》落入杜荷之手的消息传开后,一个个居心叵测的人都打消了念头。

    他们对付区区智永,不在话下,然而面对杜荷,却是有心无力的,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杜荷拿着《兰亭集序》笑,心中愤慨。

    李世民对于《兰亭集序》也很关心,在第一时间得知《兰亭集序》的下落,觉得意外。这种书法界的至宝,换做是他,无论如何都是不会送人的。在一次会面中,问出了这个问题。

    杜荷将那天生的事情如实以告,李世民听后也如杜荷一样,大受感触。

    李世民赞叹不以,双目别有深意的望着杜荷道:“你觉不觉得,智永这话与你当初说的那番话很像?”

    “什么?”杜荷一头雾水,莫名其妙,绞尽脑汁的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四年相处,他们君臣之间,说过的话,扯过的皮不可计数,要从中其中找到个别一句,实在是难为他了。

    李世民见此,会意一笑道:“你是忘得一干二净的,但朕却是记得清清楚楚。这一生都不会忘记……记得那一天,朕与你说起古人的伟业。朕当时说,秦始皇一统六国,是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原的帝王,他确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废除了分封制度,设立了中央直接管理下的郡、县、乡、亭、里等多级管理基层结构,并且统一了货币、文字、度量衡,开疆扩土,令人仰视。汉武帝破匈奴、并辽东、使西域,为大汉打下广阔疆域,武功盖世。此二帝王,实乃帝王之最。当时贤婿报以反对的态度,记得当时你说‘秦皇、汉武此二帝王,可为古来之最,但绝对不是不可越的。小子认为古人存在的意义,不仅是让我们后人膜拜,让我们后人敬仰,更重要的是立下了一个目标,让我们后人越,越他们的成就,成就新的辉煌,新的历史,立下崭新的丰碑,让后人有个新的目标,再次越。唯有不断的越古人的成就,这个世界才会越来越辉煌。假若我们后辈,永远是仰望古人的存在,永远生活在古人的庇佑之下,不思进取,不求创新,岂不等于辜负古人存在的意义?’”

    “爱婿这番话,实在是领朕感受深刻,你说的不错。古人的存在,不仅是让我们敬仰,而是让我们越。从那一刻起,朕便决定要越秦皇汉武,要越那个西方的亚历山大。智永对于书法的痴mí,让他希望有人能够越他的先祖,岂不是与你这番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李世民雄心万丈的说着,杜荷的那番话,早已让他视为座右铭了。越古来一切帝王,正是他的志向所在。

    杜荷眨了眨眼,在印象中他似乎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只是没有料到被给李世民带来这番强烈的感觉。再次听李世民说道亚历山大,心中更是古怪,那个亚历山大似乎是他夸张的将历史上的亚历山大的功绩,扩大十倍的一个虚构人物……现在还记得啊……

    “爱婿,你安排一下,朕要与这位智永,见上一面。如此热爱书法之人,朕错过了,怕是会终身留有遗憾。”李世民因为智永的胸怀,也对这位王羲之的后人,心生敬意,决定召见一续。

    “另外……那《兰亭集序》朕是爱煞了,智永才借了三天,朕只是看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让虞世南、褚遂良他们拿去拓写了。在朕手中,连半个时辰都不到。根本解不了馋。这女婿半子,朕的宝贝女儿都给了你,《兰亭集序》又算得了什么。想来不会那么小气,少说也得借一个月吧……”李世民到最后,还是透露了自己的用心。

    杜荷暗自翻了一个白眼心想:“你老大都拿长乐出来说事,我哪敢不借……”苦着脸道:“那就借一个月吧,岳父大人一偌千金,小婿自然不会说什么……”他早有准备,此刻也不觉得意外。

    李世民见杜荷答应的那么爽快,有些后悔了,未嘛自己不说借两个月呢!

    随后在杜荷的安排之下,即将离长安的智永与李世民在皇宫会面。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书法,而智永是世人唯一一个具有王羲之神髓的书法家,两人相处的极为愉快。

    《兰亭集序》让李世民借去一个月,一个月后,如言将《兰亭集序》还回。

    得到《兰亭集序》的杜荷,如鱼得水。杜荷的书法,最欠缺的是笔力还有字的灵xìng,而王羲之的字,笔力天下无双,灵xìng更是无可比拟,一篇短短的《兰亭集序》,二十多个“之”字,每一个字都有着不同的写法,飘逸入神。

    《兰亭集序》的存在,恰好弥补了杜荷书法上的不足,让他的书法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有着十足的长进。

    长安,立政殿。

    长乐正陪着长孙皇后在黄昏下散步。

    虽然长乐已经嫁人,但李世民这个女儿控却不改对自己这位长女的**爱,过几个月都会让她来皇宫里住上几日。

    前几日李世民又向杜荷表示长孙皇后挂念女儿了,杜荷心领神会的让长乐进宫住几天。

    这孝义是杜荷心中最在意的事情,长乐入宫陪父母,正是为人子女必做的事情。故而每次李世民提起,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长乐知道母亲的身体与她一样,比较纤弱,将羽球带进了皇宫,当起了羽球教练。

    古代游玩的项目本就不足,适合女子的就更少了。

    羽球简单易懂,正是人人皆宜的运动。

    在长乐的带领下,皇宫中也渐渐流行起羽球这项运动了。

    连李世民不时的也会跟长孙皇后玩玩,夫妻两人你来我往的,让他们彼此都有一种重新回到年轻时候的感觉。

    “将你嫁到杜家,这是最正确的选择。”长孙皇后拉着长乐的手,脸上一片欣慰,“荷儿这孩子要不是上心了,也不会特地捣鼓出羽球这种东西,让你来解闷锻炼身体。这几个月,母后每天都会空打上几场球。还真别说,效果真的不一样。除了最开始的几天有些疲乏,最近精神气力都要好上许多。前些日子,一口气陪你父皇打了小半个时辰呢,面不红,气不喘。”

    古代的女人大多红颜薄命,归根究底就是缺乏运动。

    她们的思想与现代人不一样,讲究贤淑,不能跑不能跳,根本就谈不上锻炼了。人的身体就像是机器,越用越好用,长时间放着不动,自然会生锈。打羽球,能跑能跳,还能锻炼反应力,对于身体大有利处。

    对于长时间不锻炼的长孙皇后来说,坚持打上几个月,得到的效果自然是显著的。

    “难得你来了,我们母女也来打上一局……上次母后刚玩不久,输给了你,现在输赢就未必了。”长孙皇后闷在宫里,难得有一项可以消遣的运动,已经有些入mí了。

    长乐突的面上羞红,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良久方才道:“让高阳来打吧,这个女儿……”她犹犹豫豫,不知如何说出口。

    长孙皇后诧异的看着长乐,在她印象中长乐极为孝顺,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忤逆自己,奇怪道:“怎么了……”她突的记起中午李治向他报怨说长乐抢他的酸菜鱼,心中一动,长乐并不喜欢吃酸食,之所以餐桌上会出现酸菜鱼是因为李治喜欢这道菜。往往这道菜都是李治一人独消的,中午长乐却……

    她拉着长乐的手道:“长乐,老实告诉母后,你的月事多长时间没来了?”

    “唰!”的一下。

    长乐那张美貌无比的脸庞羞的如红苹果一样,面对母亲的bī问,断断续续的道:“差……差不多,快一个半月了。”

    长孙皇后大喜,追问道:“那你找大夫看过没有。”

    长乐低声道:“没有,我有些担心,生怕是误会了,让杜郎失望……”

    “傻孩子……”长孙皇后能够理解长乐的心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等人一直没有身孕的事情,不仅只是杜家人心急,连她这位皇后,还有李世民这位皇帝都多次说道此事,为自己的女儿挂心,更别说是当事人了。

    “快,快传太医……”长孙皇后急不可耐。

    “恭喜皇后娘娘,恭喜长乐公主,只有一个月,若有若无,但确实是喜脉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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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微服私访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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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微服私访的起源

    长乐怀孕了。

    此事证实之后,长孙皇后立刻叫消息告诉了宫中的李世民。

    李世民闻之豁然站起,激动道:“什么,长乐有身孕了,立刻摆驾,前往立政殿。”他乐不可支的放下了手中的一切,急不可耐的往立政殿赶去。李世民的思想重女轻男,他对于女儿的喜欢,远远胜过儿子,尤其是长女长乐,更是如此,称一句集万千**爱与一生也不为过。

    这长乐怀孕,在李世民眼中那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什么也顾不得了。

    杜荷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乐不可支,还没等的及同僚的道贺,人就如风一样,消失在尚书省,进宫见老婆去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朋友个个都做了父亲,房遗爱这货更是一年一个,已经有三个娃儿了。让杜荷羡慕的紧,而今得到长乐怀孕的消息,哪里还坐得住,一蹦三尺高。

    来到立政殿,长乐被人围着,个人脸上羞红,但却挂着幸福的微笑,一手轻轻的搭着腹部,虽然目前为止,那里一点反应也是没有。

    不过确定她怀有身孕的是宫中的老御医,在诊断身孕养胎安胎上的经验有着绝对的权威xìng,连孙思邈在这一方面都及不上他。他说有,那百分之九十九不会错了。

    杜家二老盼望自家老二的孙子多年,如今见了希望,两人都乐的和不容嘴。

    长乐一时间几乎升级成为了人人供奉的菩萨,被所有人呵护在手心里。

    长孙皇后作为多个子女的母亲,亲自指点长乐如何养胎。宫中最好的大夫产婆已经在李世民的任命之下,长驻杜府,二十四小时待命。连杜荷的母亲都有心搬来杜府,亲自照看儿媳妇,不过让杜荷他们说退了。

    杜荷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将耳朵贴在长乐的肚子上,听着里面的动静。虽然他知道才一个月,那里面即便是有小生命,也没有成形,不可能有多少反应,但却乐此不疲。

    对于杜荷这小孩子的举动,长乐虽然害羞,但每次都任其为之,看着贴在小肚上的丈夫,嘴巴笑成了月牙形状,那双动人眼睛更是露着慈爱的光芒,那是作为一个母亲,特有的目光。

    “杜郎,再过两天就是乞巧节了,到时候长安的晚上将会解除宵禁,跟上元节一样,整个长安都会陷入火海,成为不夜城。”

    杜荷闻言扭头转向长乐这边,耳朵继续贴着,顿了一顿,道:“你不说,我到是真给忘了……怎么样,想去哪儿玩,叫上雪雁、媚娘一起,我们去渭河放河灯如何?”

    乞巧节便是七夕**节。

    在唐朝还没有**节一说,但乞巧节的意义却是相同的。牛郎织女的传说在春秋时期就渐渐开始流传,到了唐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几乎所有男女儿童都知道每年农历七月初七的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的好日子。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故而凡间的女子都会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求赐美满姻缘,故而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

    为了纪念这一天,在晋朝就有**玩赏、火烛竟宵的习俗,到了唐朝乞巧节也成为了一个相当隆重的节日,为了能够让百姓尽情的游玩,朝廷特地取消乞巧节的宵禁。

    放河灯正是乞巧节的一项习俗,人们怕牛郎看不清夜暗的鹊桥,便在人间河流放灯,让牛郎认路快步与织女相会。这个习俗多次在宋朝文人诗文中记载,大多人以为唐朝没有这个习俗。

    杜荷也是一样,但事实证明,在唐朝这个习俗还是存在的。

    “我就不去了吧!”长乐幽幽的说着,“人多危险,为了肚里的孩子着想,我还是呆在家里好了。”她并不是不想去,只是心中有些顾忌。一直以来,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人都是互敬互爱,三人相处的极为融洽。然而长乐她却先一步怀上,受到了超凡的待遇。李雪雁、武媚娘虽没有因此而怀有嫉恨、不满,然而那种羡慕的感情是无法掩饰的。

    长乐作为大妇,看出了这个问题,自然不能视若无睹,引发后宫失火。适当的时候,她选择了后退一步。

    杜荷先是一怔,随即也明白了长乐的心,来到**头,将长乐搂在在怀里,笑道:“别计较太多,可会老的。就这么说了,我们一起出去。”

    在这个时候,杜荷作为一家之主,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强势。

    杜荷左右尚书省的左司郎中,已经拥有直接与李世民商议国事的权力。

    以往他与李世民商议国事,大多都是在私下交谈,而且随着地位的上升,能够直接参与其中。

    这样他与李世民见面的机会,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

    这日围绕番薯的事情,杜荷跟李世民展开了讨论。

    经过多个月的种植验证,番薯确实能够在旱地生长,而是收成比之五谷都要高上一筹。

    李世民有心将番薯大肆推广,让天下百姓免除饥饿之危,也让大唐日后拥有足够的粮食,征战天下。

    杜荷是万分赞同,提议将所有的番薯用来做种,定州的百姓由官府分发粮食,解决他们的温饱与经济。

    李世民采纳了这个提议,命令户部施行下去。

    政务商议完毕,李世民问起了长乐的近况。

    杜荷对于李世民关爱长乐的心,早已见怪不怪了,点头道:“一切安好,日常用膳都是根据大夫调配的安胎补身的药膳,并无任何不适。过几日就是乞巧节了,小婿打算带上长乐、雪雁、媚娘一起去渭水河上放灯,轻松一下。趁着现在还能走,能跑,好好玩玩,再过几个月,她就只能在家里安胎了,”

    “乞巧节!”李世民低念了一句,一手捻着胡须,眼中露出了一丝回忆,脸上挂起了少有的甜蜜微笑,怔怔的站立着,已然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中去。过了许久,他才缓过神来,叹了口气道:“时间过的真快,又到乞巧节了,朕险些将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忘记了。”

    杜荷见李世民露出少有的温情姿态,问道:“乞巧节对于岳父大人,应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吧?”

    李世民点头道:“确实,不是一般的日子。朕记得清清楚楚,二十八年前的乞巧节,那是朕第一次在长安遇上皇后的日子……”

    二十八年,正是公元六一二年,也即是隋大业八年。

    那一年的七夕节,李世民跟随大哥李承乾来长安代表李家给萧皇后祝寿。正逢七夕节,李世民年少好动,一个人溜出来在长安城游逛,打算看一看这古都的繁华,却意**到了宇文化及的几个公子。

    宇文化及老谋深算,然而他的几个儿子却大不成事,个个都是沾花惹草的惹事之辈。李世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看不过宇文家的胡作非为,与宇文化及的儿子争锋比斗。

    李世民尽管年轻,可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弓马娴熟,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也略有涉猎,哪是宇文家的几个败家子能够比的了得。自当是大出风头,引起了长孙无忌的注意,两人也因此结交,并且第一次见到了长孙无忌的妹妹。

    这段美好的姻缘似乎是上天注定,在次年李世民便迎娶了长孙皇后。

    李世民忘不了那与一生挚爱初次相会的日子。

    “在为继位之前,每年的七夕,只要没有战事,身在长安,朕都会带着皇后乔装打扮成寻常人家,夜逛长安城,去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如今想来,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去了。时过境迁,还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了什么变化。”

    他虽是皇帝,本xìng也是好sè,后宫女人不少,然而真正爱的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杜荷笑道:“既然岳父大人怀念那时候的日子,为什么不效仿一下?”

    “胡扯!”李世民怒道:“朕现在是大唐皇帝,一人之危,关系天下,又怎么能够轻易涉险?哪有你们那么安逸舒服,快滚,别站在这里,碍眼,看的朕心烦……”他有些嫉妒的说着。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知自己失言了,又不是拍电视剧,皇帝哪能说微服私访,就微服私访的。那些恶心的辫子剧说什么皇帝私访记,都是扯淡的事情。

    唉,都是看多电视惹得祸。

    李世民见杜荷的身影消失在了殿外,若有所思的抓了抓胡子。

    “这小子话虽然扯淡了一点,但似乎有些道理。为什么朕就不效仿一下当年?”

    怕有危险?

    李世民摇了摇头,想当年虎牢关之战,他以三千骑兵直冲窦建德的十万大军,照样是一马当先,身先士卒,最后不是活的好好的。更何况,这在长安,谁能伤的了他这个皇帝?

    怕魏征?

    呃……这个,确实有点。这老头蛮横起来,那是毫不给他留有面子的主,李世民心底确确实实有些怕怕,随即一想,却也释然了,又不是没有被那老头说教过,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是微服私访,微服,那老头如何知道?

    脑中再次回忆起,年轻时与长孙皇后,陷入热恋时候的那股甜蜜冲动,一瞬间,下定决心了。

    微服私访,朕就来一次微服私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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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真爱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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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真爱无疆

    乞巧节很快来临!

    在这一日,不夜城的长安,远不如渭水热闹。

    杜荷、长乐坐在了宽敞的马车中,顺着通往渭水的大道前进。

    杜荷穿得是一身的蓝sè的武士服,衣服是武媚娘为他装备的。武媚娘对于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知道他喜欢宽松休闲,方便行动的衣服。武士服也做了特别的改良,不是胡服也不算文士服,有几分休闲服的模样。

    杜荷洒脱、随xìng,配上这一身武士服,充满了少年郎青chūn乐观,但是在气度上他又有着老成稳重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虽然杜荷干了不少的事情,但实际年岁始终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然而他的真实年岁,却又不只是二十岁。上辈子作为教师的杜荷,有着一股能够让学生信任的稳重,这种由时间累积起来的稳重是无法改变的。杜荷就像是一个少年与中年人的混合体,既有着少年的魅力,也蕴涵着一股中年成熟的魅力。

    至于对面的长乐,杜荷唯有用十个字来形容。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的神奇,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几乎完美的脸庞,有着让天下nv子,自行惭愧的魅力。

    今日她穿着一身白sè的长裙,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天上下凡的仙nv,亦不外如此。

    两人坐在一处,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目前这对夫妇脸上都带着苦笑,皆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做一个男人难,做一个好男人更难,做一个多老婆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

    杜荷最初的打算是带着三位夫人一起去渭水放河灯,哪知李雪雁、武媚娘根本就不买账,说什么才不稀罕挤在一起放什么河灯,两人结伴抢先一步出mén了。也不知两人去处,只好与长乐一起。

    李雪雁、武媚娘自有打算,倒不是真心不愿与杜荷放河灯,只是三nv挤在一起,任何人都不是滋味,索xìng分开选择。唐朝娱乐xìng节目不少,七夕乞巧节之后,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过后又有九月初九重阳节,与其这些节日拥挤在一起,不如一人一天的分配,更有意义。

    长乐怀有身孕,暂时行动自如,过个把月就只能呆在家中了。故而这一次的机会,让给了长乐。

    至于她们一起种生求子去了。

    种生求子也是七夕的习俗之一,是未孕nv子信奉的一个求子习俗。

    杜荷拉开车帘,道路两旁布满了手拿河灯的亲年男nv,他们成群结队的往渭河行去,一路上红通通的一片,皆是喜庆。

    “不想了!”杜荷拉了长乐一把道:“雪雁风风火火的,但媚娘行事稳重,有她在,料想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别辜负了这大好时光……来,长乐,你看,那河灯怪是不怪?”

    他怪异的指着一个黄发碧眼的外国妞手中拿着的河灯。也许是西方人与东方人的审美观不一样,东方人的河灯,小巧漂亮,简单优美,而那外国妞手中的河灯却是一只大乌龟,那**上点着一根蜡烛,让人心中存有一丝恶意。

    “噗哧!”一笑,长乐也为那大大的乌龟给逗笑了,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的真正解释,她自然不知杜荷心中的恶念。

    看着一路上嬉笑的人群,长乐羡慕道:“原来河灯是要自己做的,也是啊,不是亲手做的,就没有意义了。”

    杜荷笑而不语,来到渭水河畔。

    夜sè已深,但渭水河畔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游人,大多都是青年男nv。再不然就是各处赶来的摊贩。长安作为天下最大的都会,人口高达百万。这种盛宴集聚数万人的情况,那是常有的事情。

    即便在这数以万计的游人中,杜荷与长乐的存在都是鹤立jī群的,尽管长乐准备了面纱,奈何区区纱巾实在无法掩盖那绝世容颜。

    若非名花有主,以唐朝开放的风气,此时此刻长乐怕是早已受到了各类少年俊杰的邀请了。

    杜荷目光在河畔来回搜索,突的指着离渭河甚远的一处地摊,道:“你看……”

    长乐眼睛一亮,那郁郁的表情不在:那是一处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客流量也是不大,mén可罗雀。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已经做好的河灯,而是用来手工制作的一些做河灯的材料。

    这正是他们所需求的。

    摊子的主人家是一对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夫妻,都上了六旬之龄,对于没有生意,也没有任何的报怨,只是笑着看着河滩上嬉闹的年轻一辈。

    长乐心知丈夫体贴,早已想过这种情况,暗自里给了他一个媚眼。

    杜荷心中一dàng,拉着她的手,走向那小摊子。

    七夕年年有,然而这却是杜荷过的第一个七夕。前三年,不是因为战事,便是身负重担下了江南,都耽搁了。

    杜荷的xìng子与长乐一般,喜欢自己动手。

    渭水河灯他也是第一次来,关于河灯的制作更是一窍不通。故而事先询问了房遗爱、李敬业等好动好玩的公子哥。最后从李敬业口中打听到在渭水河畔有一对奇怪的老人家,他们摆着地摊,卖制作河灯的材料,教人制作河灯,手艺极为巧妙,却从不动手做来贩卖,年年如此。

    杜荷当时就觉得奇怪,尽管他从未来到渭水,也可以想象。关顾渭水的游客大多分为两种:其一是长安百姓,这类人大多都不富裕,或是小康之家,或是更甚,往往他们都是自作自带,另一种是外来旅客、本地的达官贵胄,家境富裕,河灯都是现场买的,单看附近的摊贩红火程度便可知了,哪里会有心思买材料动手来做。

    现在亲眼目睹更是奇怪,他们这对夫妇的摊位,与四周卖河灯的相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那对老人家对此却毫不在意,实在让人诧异。

    杜荷、长乐走到近前。

    那对老人家热情的上前迎接。

    杜荷说明来意。

    这对老人家听后笑容更胜。

    老丈直点着头道:“不是小老儿吹,论这做河灯的手艺,方圆百里,还没有人能够胜过我们老夫老妻的。”

    大娘亲热的捶打了老丈一下,道:“尽说大话……”她笑容可掬的对着两人道:“让小两口看笑话了。”她已经看出杜荷、长乐是对夫妇,赞叹道:“难得你们明白,世上哪有什么牛郎织nv,只不过是世人借助这个故事传递彼此的心意。放河灯表面上是为了照亮牛郎织nv的鹊桥路,实际照亮的却是男nv之间相爱的情路。代表着男nv之间的心意,这心意只有亲手做才能表达出来。随手买上一个,便是再漂亮,也无法代表本人的感情。”

    大娘年纪大,但却毫不昏庸,说起此事来,头头是道,让人心悦诚服。

    这番话,几乎都是说到了杜荷、长乐的心坎里去了。

    “不知小两口想要做什么样式的,不忙着答复,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大娘显得很是老道。

    杜荷、长乐互望一眼,异口同声的道:“莲花!”

    大娘听了更是乐的合不拢嘴,踢了老丈一脚道:“还不快准备东西?”

    老丈也乐呵呵的将红纸、竹签、底座等物品准备就绪。

    长乐叹服的看着二老道:“两位老人家的感情真好。”

    老丈笑道:“你们小两口不也是一样,看你们身份不一般,能够放下一切,亲手做河灯来表示自己的心意,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长乐瞄了杜荷一眼,心里乐滋滋的。

    大娘先做了一个样式参考,别看她已经白发苍苍,但手脚麻利,丝毫不逊于年青男nv。不多时,一盏jīng致的河灯已经完成。

    老丈并没有夸口,红纸、竹签、底座等等材料,在大娘手中像是活的一样。那做好的莲花河灯,点上了中心的烛火,活灵活现,真如花开正yàn的莲花。

    长乐眼中泛起了了异彩,也顾不得身份了,忙让大娘教她。

    杜荷好奇的问起了心中的疑惑,“大娘的手艺不凡,数一数二,为何不跟他们一样,赚些小钱?这种机会,一年中未必有几次。”

    老丈淡淡笑道:“我们老夫老妻,儿孙满堂,根本就不缺这几个钱。在这里摆摊,是为了纪念我们曾经走过的日子而已。在四十多年前,小老儿与老伴因为河灯相识,相知,最后到相爱、成亲。河灯对于我们的意义,远远不止是一盏灯,而是生活感情的见证。我们希望能够遇到像你们这样情义深厚的男nv,āo会你们河灯的制作方法,送上我们最真切的祝福。希望你们能够像我们一样,风雨四十年,不离不弃。”

    老丈笑的很开心,像个小孩一样。

    大娘有些害臊,但却依然情意绵绵的横了老丈一眼。

    杜荷怔立了半响,心有所感,这种四十年不变的情感,实在让人动容。

    长乐更是感动的一塌糊涂。

    一双手握在一起,杜荷坚定的道:“一定会的。”

    老丈入神的看着两人,突然道:“老伴,你看,他们像不像二十多年前的那对夫妇,他们也说了一样的话。”

    大娘顿了顿道:“还真像,不过那对夫妇有十多年没来了吧,记得二十年前,他们几乎年年都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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