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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淘全文阅读

唐淘作者:花间竹

唐淘简介:重生到一厢情愿大英雄单雄信身上,且看我怎样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神机在手,天下我有,活在唐朝,吃在现代,我自乐逍遥。 https://www.zhaoshu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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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厢情愿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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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老人叹了口气,接着说道:“这里是洛阳郊外,现在是大唐武德四年五月初十,庄主,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吗?”

  为了安全起见,秦轩也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这可如何是好呀,苍天呀,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呀,你这么对待一个好人,这是为什么,既然让庄主死而复生,又为什么让他得了失心疯呀。”老人双手合十,虔诚地看着炎热的天空问道。

  听到老人的话,秦轩整个人一下子就懵了,武德四年?就是公元621年,这可是唐朝呀,是唐朝初年开国皇帝李渊在位的时候,自己怎么会被炸-弹炸到这一千多年前的唐朝来了?

  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还有刚才老人说今天发生了什么事?这件事跟自己的死有没有关系?

  秦轩两眼愣愣地用满是疑惑的眼神看着老人。

  看到自己的庄主这样看着自己,老人终于前前后后把事情跟秦轩说了出来。

  听完后秦轩不由得叹息了一声,看来自己猜得没错,自己竟然穿越了,而且是灵魂穿越,穿越到了唐初一名悲剧大英雄单雄信身上!

  说起这位,秦轩可是一点都不陌生,前世的时候,秦轩在军营里可是经常看《隋唐英雄传》,对单雄信也熟悉得紧,也是结局最悲情的一位。

  历史上是这么评论单雄信的。

  刘昫在《旧唐书》里面这样评述单雄信,说:少骁健,尤能马上用枪,密军号为“飞将”。

  司马光在其著作《资治通鉴》也有评述单雄信的武艺:雄信骁捷,善用马槊,名冠诸军,军中号曰“飞将”

  清代文学家、史学家、诗人赵翼也这样评述过单雄信说:伪郑单雄信,挺槊追秦王。伪汉张定边,直犯明祖航。彼皆万人敌,瞋目莫敢当。使其事真主,戮力鏖疆场。功岂后褒鄂,名应并徐常。惜哉失所依,草贼同陆梁。

  总的来说,意思就是说单雄信武艺超群,勇冠三军,而且骑术非常了得,被称为“飞将军”,与汉朝的李广齐名。而且还拿着马槊追杀过秦王李世民,要不是其老乡徐世绩当时出来劝说,估计李世民都被杀于马下,中国历史也得改写不可。

  现在的秦轩鸠占鹊巢成了单雄信,脑子里也传承了前身的部分记忆,不是很全。

  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成了这位一厢情愿好大哥大英雄单雄信身上了。

  说是大英雄,可不是你能耐大就是大英雄,李元霸能耐大吧,可他的智力还是一个三岁小孩的智力,说白了就是很白痴,算不得大英雄,一般称这人是大英雄,往往不是说他的能耐大,而是说这人的品格跟作为上,就是行为特征上。

  单雄信就是一位大英雄。

  自己前身,朋友有难都帮,甚至可以为朋友抛头颅,洒热血,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要说三国的曹操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话,自己的前身刚好倒过个,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可负天下人。

  自己的前身是个实打实的英雄好汉,可是这样一位大英雄,结局是最悲剧的,也是让秦轩觉得最最可惜的一位。

  每每看《隋唐英雄传》的时候,单雄信的结局也是最让秦轩感到惋惜的一位,特别是看到最后,看到兄弟们一个个地背叛着自己而去,那独揣唐营,一心求死的画面,那无可奈何、孤独的身影,都深深地触动着秦轩的心灵。

  “哎,罢了,既然让某成了你,那我秦轩就替你活出个不一样的人生来,他们做他们的大将军,他当他的皇帝,咱就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过个简简单单的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前世自己是个战斗在一线部队的老兵,没有好好地体验一番普通人的生活,就是出国,也是一种奢望。”秦轩想突然间就把自己这个一生的大概目标定好了。

  秦轩前世是个职业军人,做事讲究的是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知道自己穿越成为了单雄信之后,眨眼之间就把这一生的大体情况定了下来。

  不过这秦轩还是不得不埋怨自己前身几句,你说你一个堂堂山西九省绿林的扛把子,既然他们一个个不跟你玩,你也不用这么求死呀,生命多宝贵呀,现在才三十来岁,还有大好的年华可以享用,人生除了事业以外,还是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去珍惜的,要是每人事业受挫就要死要活的,那这地球还要不要转了?

  他们不跟咱玩,咱还就不带他们玩了呢,想想自己再怎么说也是现代社会里的精英分子,想在这个古代社会里活出个人样来,还真是小菜一碟。不说别的,就说自己脑子里面所记载的那些前世的特种兵作战以及训练方法,还有现代社会里面那些以前看似很普通的用活用品,要是造得出来,哪一样放在这里,不是神仙一样的物品?

  不说别的,就是那特种的训练跟作战的方法,哪一项放在现在的唐朝,哪一个不是“核武器”一样的存在?不过这个还是还要轻易地示人,要知道现在是唐朝,皇帝就是法律,要是让李渊知道自己手里有这么个牛逼的军队训练方法,秦轩不相信李渊会放过自己,要是李世民的话,秦轩还能相信一点,要知道李世民连魏征这样时时以顶撞他为此生的人生的奋斗为目标的“镜子”都能够容纳得了,手下也容纳了各色各样的人才,能够笼络这么多人为其办事,证明李世民是个肚量很大的人,李渊嘛,秦轩还真不敢相信。

  自己虽然打算作一名普通平民百姓,但是并不代表自己从此就放弃了身体的锻炼,也不是谁都可以欺负得了的,要是谁敢跟自己过不去,那就让他体会一下被“雷劈”的滋味,TNT-炸药自己做不出来,强一点的黑火药还是能够做出来的,在前世,这是自己的强项,也是自己的“本职工作”。

  刚才自己已经感觉出来了,自己目前的这个身体,还是弱了些,不知道是本来就是这样还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跟自己前世那个特种兵的身体比起来,还是差得太远了些。

  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呀,在这个没有热兵器的古代,打起仗来,那可不是那热兵器可以用机枪可以远程射杀,当然了,现在的弓箭在秦轩的眼里,根本就算不上是远程作战兵器,这最远才五十米的有效射杀距离,骑兵一个冲锋,一个喘息之间就会冲到跟前。

  这冷兵器打起来,真正是用身体去跟敌人短兵相接,拼的是身体,身体才是第一本钱,秦轩可不想因为身体的原因将来被敌人追着打,所以,接下来最要紧的才是锻炼身体,先把自己这副身体锻炼起来,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得,既然老天让我代替了你,那就让我来替你好好活着,往后,我秦轩就是单雄信,一个曾经为了朋友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的大英雄,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成为了你,我秦轩可不再做那亏本的买卖,不会再傻傻的为了那些所谓的猪肉朋友去拼命。

第三章 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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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轩不知道那些历史上的牛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隐隐从记忆里面觉得,那秦叔宝与自己前身很是相投,两很谈得来,至于后来秦叔宝弃了王世充而走向唐军的事情,单雄信这个从21世纪过来的人,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息,良臣择主而伺,在现代,跳槽的事情单雄信见过多了,对于秦叔宝等人“叛逃”的事情也看得开。在这里觉得不舒服,换个地方也没有什么,这个跟现代的跳槽可没有可比性,在现代跳槽最多是觉得工作不顺心,或者工资不够高,换个舒服的,工资高的单位罢了,不用担心生命危险,在这里武将凭的是杀人的本领,那可是把脑袋憋在裤腰带上,压上了全家的性命,万一在战场上一个不留神被高手杀了,或者遇到一个二百五的主子,胡乱瞎指挥,损失的是性命,这玩的是命,可不是损失那点工资可以比拟得了的。

  单雄信在地上想着。

  老人看到单雄信在地上一个劲的发呆,表情还算平静,也不敢打搅,直到等了许久忍不住才问道:“庄主,现在咱们什么办,庄主,你得快快想个法子,万一一会过来个人,认出庄主你来,那可不好了。”

  听到老人的话,单雄信才如梦初醒。

  对呀,现在自己可是复活过来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自己在皇帝李渊那里已经是个死人了,这万一一会露过个熟人,回去告诉皇帝,那皇帝哪里敢放过自己,肯定派人来捉拿起来再“枪决”一次。

  身体锻炼的事情,那可是小事,这事往后可以慢慢再说,目前最重要的是离开这里再说。

  这个时候路边可没有摄像头可以查看,只要自己离开这里,一切都安全了。

  单雄信站了起来,看着挖好的坟坑,想着。

  自己不能就这么走了,要是后来有心人没有看到自己的坟墓,一查可就清楚了。

  怎么办呢?

  单雄信想着。

  有了,找个身体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埋起来,在墓碑上面刻上单雄信之墓,想来就可以了。

  这事得抓紧办。

  单雄信把的想法跟老人一商量,得到了老人的一致认同。

  但是去哪里找一具尸体,谁去找,两人却争质起来。

  “不就是找个死尸吗,庄主你就瞧好了,老奴一定去找个跟庄主一模一样的来。”老人听到单雄信要自己去找死尸,怎么也不肯,出奇地违抗了单雄信这个主子的命令。单雄信一想,自己好不容易活了过来,老人岂能再让自己再一次以身犯险?

  这是一个时时刻刻为自己着想的老人。

  单雄信心里想着。

  看到单雄信不肯,老人最后急了,说道:“庄主,老奴要是再让你以身犯险,这一去要是再出了什么意外,将来老奴怎么有脸去见洪护卫?”老人这一刻所表现出来的那股气势,根本不像一个有着六十多岁的老人,而像是一只下山的猛虎。

  单雄信脑子一想,原来老人口中所说的那位洪护卫,名叫洪保,是单雄信父亲单禹的手下,北周的时候受命镇守东昌府,当时身为隋朝将领的李渊前来攻打,单父因寡不敌众,血战数日以身殉国,临终前单父把当时还小的单雄信跟哥哥单忠交给护卫洪保,洪保带着单雄信跟哥哥单忠带着五名忠心的家将杀出重围,流落民间,后来在潞州安居下来,也就是现代的山西高官治市一带。

  “这真是一些忠心的家将呀,这般的情谊,远远超出了朋友的范畴。”单雄信前世就是生活在军营里,自己的那些战友跟自己都是一起上过战场的,经历过点火的锤炼,好得可以为对方挡子弹,现在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批忠心的手下,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单雄信原来是不想看到这么人老人还这么奔波,要知道一会不得背一具死尸回来的,单雄信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后,没有到老人却笑着说道:“庄主就瞧好吧,别说是一具,就是三具老奴都能背得回来,要知道老奴年青的时候可是一拳可以打死过老虎的。”老人回想起当年的事,很是得意。

  “靠,有没有这么猛?真的假的?你不会是武松穿越过来的吧?”单雄信知道这个老人年轻的时候这么牛逼,也吓了一跳,打死老虎,那可是要吃牢饭的,单雄信心里想着。不过随后这个想法就抛之脑后了,这古代,老虎,那可是害虫,这个时候可没有动物保护一说,打死老虎不但没有罪,有些地方的治县,还得到一笔不菲的奖励呢。

  单雄信看到老人这次难得的跟自己争执,最后就随了老人的意思。

  就凭你伺候了单雄信这么久,让你去找一具一模一样的尸体来,还是小菜一碟吧。

  “那庄主,你就呆在此处的树林当中,待老奴去去就来。”得到单雄信的同意,老人风一样的走了,很快消失在道路的尽头,这身影,根本看不出来个五六十岁的年纪。

  听到老人走时最后说的话,单雄信心里笑了笑,心想:我要是在这么茂密的树林里还能被别人发现,那我这个堂堂的前华夏最神秘的部队老兵,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除非他们有热成像望远镜,否则,就是来到自己跟前踩到自己,否则别想发现自己,。

  单雄信对于这个还是很有信心的,想当初,嗯,应该说是前世,自己跟跟战友们可是跟敌人在茂密的丛林里激战了几天几夜,最后硬是把两倍于自己的敌人留在了那个茂密的丛林里当肥料的。

  最后老人终于找来一具在洛阳之战中战死的王世充的手下,单雄信脱下全身的东西都穿在对方的身上,把对方埋在了原先为自己准备的坟坑里面,并没有留下墓碑,只有一个新垒起来地高高的土堆。

  做完了一切,单雄信对头坟头说道“兄弟,实在是对不住你了,不过你这样也算是入土为安了,比起外面那些没有人认领还抛尸荒野的人来说,你这样已经算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了。”单雄信说完向坟墓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单雄信正说着,突然听到“嘀—嘀”的一声响从草丛中传来。

  这个声音不是鸟禽发出来的啼叫声,也不是鸣虫所发出来的。

  单雄信听这声响,不由得被呆住了,对于这个声音单雄信太熟悉了,应该说只要是个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人,对于这个声音就不会陌生。

第四章 熟悉的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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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是发呆了几秒钟时间,这个时候的唐朝的说是几个喘息之后,单雄信寻着声音发出来的地方寻去,边走心里边嘀咕着。

  “应该不是其他鸟禽所发出来的,我不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东西所发出来的声音跟它竟然这么相似,不是相似,简直是一模一样,这个时间可是相差着一千多年……”单雄信对这个声音简直是太熟悉不过了,肯定不会听错。

  “庄主,怎么啦?出了什么事?”老人关心地问道。看到单雄信站了起来后就向着右边的草丛走去,看样子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嘴里还嘀咕着什么,老人听不太清楚。

  听到老人的关心,单雄信心头一暖。

  ”自己多少年除了部队上的战友以外,没有其他人这么关心自己了。“单雄信心里暖暖想着。

  前世自己是个孤独,没有父母,也没有爷爷奶奶,除了部队上战友跟首长,再也没有人真正关心问候过自己,要不是有战友们的关心,单雄信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是那个世界上被人遗忘随便丢弃在角落里的玩具。

  要是让外人知道堂堂你一个华夏国的最不可告人的神秘特种作战部队的老兵,怎么这么容易就被这一句问候打动了,见到铁人也有这么柔软的一面,战友们还不得笑掉大牙才怪。

  也许这一声从心底所发出来的关心对许多人来说算是个很普通得不再普通的问候,这也没有什么值得感动的,但是这个对单雄信来说,比黄金还宝贵,比生命还值得单雄信珍惜。

  人活百种,各有不同,有些人缺少的是金钱,有些有则缺少的是关爱。前世的单雄信最最缺少的就是关爱,缺少个温暖的家,只是这个真正意义上温暖的家,直到单雄信成了烈士,穿越到唐朝来,一直都没有找到。

  这也许是千千万万个孤独心中永远没有触到的奢望吧。

  “没事,我好着呢,放心吧,只是听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声音,觉得是从这里发出来的,过来找找看。”单雄信答道,同时给了老人一个放心的眼神,笑了笑。至于那声音,单雄信只能跟老人说是个奇怪的声音而不是熟悉的声音。

  “我不可能跟他说我对这个声音很熟悉吧,不然一会他问起来,我可不知道怎么回答,总不能跟他说我来自一千多年后的现代吧?那你还不得把你家庄主当神仙给供起来养着?”单雄信心里想着,在茂密的草丛里寻找起来。

  “庄主,是个什么东西,让老奴来一起找找看,会快些。”看到单雄信给自己一个难得的笑脸,老人愣了一下,感觉现在的庄主跟以前不太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老人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现在的庄主跟自己说话,很平和,就像一个晚辈跟长辈说话一样。

  “罪过,罪过,老奴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庄主是谁,是名将之后,还是自己的小家主,老家主临终前把庄主托付给了我们兄弟五人,让我们兄弟五人务必把庄主带大,现在兄弟五人只剩下老奴一人,作为老家主的亲卫,怎么可能有这种奢望的想法,咱可没有这个命当庄主的长辈,要是让大哥知道了,还不打断自己的狗腿?”

  老人路口的大哥,就是当年保着单雄信兄弟两人一起突出重围的五人首领洪保,五人中由于当年受伤过重伤早早就过世了,现在剩下杨森一人一直服侍在单雄信的身边。

  君臣有别的想法已经深深烙印在他的脑海当中,老人被自己这个突然出来的想法给吓坏了,既然是他看着单雄信从小长大的也不敢有半丝的逾越的想法。

  “也行,就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四四方方的,有青砖三分之一的大小,黑色有着像琉璃似铜镜一样光滑的平面,那您老就一起找找看。”单雄信说着。单雄信也知道老人的意思,他是想早点离开这里,不想被人发现自己复活过来而再一次涉险。

  “琉璃做成的镜子!”

  听到单雄信所说,老人知道这个东西肯定不是凡物,老人很快用心在草丛中寻找起来。

  最后主仆俩人在一人多高的草丛里找了起来。

  “庄主,你过来,这里有件像半臂一样的东西不知道是何物。”很快,单雄信正找着,听到旁边老人的声音传来。

  要知道听是听到了声音的大概位置,可是这古代的植被也太好了,遮天闭日的,别说是一个小小得东西了,就是一个人站在树林里面让你找,也不容易,除非你有热成像仪,不然一时半会很难找到。

  单雄信心想:像半臂一样的东西?

  因为单雄信遗传了前身的一些记忆,半臂单雄信是知道的,这东西像个马甲一样的东西,说明白点就是现代人所说的坎肩、马甲,指不带袖子的上衣。

  “原来唐人把坎肩、马甲一类没有袖子的上衣叫做半臂,这东西还是妇女专用,是妇女的日常便服。”单雄信恶补了一下历史知识。

  知道了半臂的意思之后,单雄信的心里更加紧张起来,能不紧张吗,只有单雄信才知道这其中所包含的意思,真要是那样,那自己往后在这个次兵器的唐朝也算是多了一些防身的东西。

  单雄信带着些许紧张又期盼的心里转身向右边迈去,一点不顾那茂密的草丛中那荆棘划破自己刚刚跟那名士兵换上来的破旧衣服。

  “哪,就是这个东西,花花绿绿的,庄主,你知道是什么东西吗?”单雄信来到跟前,老人指着躺在草丛中的“半臂”说道。

  单雄信看到眼前的草丛中躺着的东西,心里乐开了花,同时心里一种安全感从心底传来。

  在这个时空,再也没有人比单雄信明白这个所谓的“半臂”一样的衣物给自己带来的作用了。

  “庄主,你认得这个东西?”老人问道。

  看到单雄信笑得这么开心,从小就带着单雄信长大,对单雄信很理解的老人再清楚不过了,老人敢肯定,庄主这个笑容,自己的庄主肯定认得目前这个花花绿绿的半臂。

  “哈哈,认得,当然认得了,这可是好宝贝呀,世上再也没有比这个宝贝的东西了,给一座金山都不换。”单雄信今天难得见到熟物,心中也难得高兴,对于身边这个几十年如一日伺候自己长大的老人也没有什么所隐瞒的,开心地拿了起来。

  “杨叔,咱们有了这个,往后就安全了很多了,只要不是千军万马过来杀咱们,就是几十个武林高手,你庄主我也不怕,照样杀个七进七出,就像当年长板坡的赵云一样。”

  单雄信看着手里拎在眼前自己的战术背包高兴地对老人说道,此刻单雄信也把老人当成了自己的叔叔一样来对待,想想看,一个老人带着你从小到大,这比亲人还亲,认作叔叔又有何不可?

  “嗯,东西都还在,一个不少。”单雄信满意地说道。

  

第五章 有女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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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术背心是数码迷彩的森林色,有着像莽纹一样的斑纹。胸前上部是地图包,里面放的是当时出任务的目的地最精细的军用地图,地图包下部胸前的右则是手电包,里面是军用长12公分长电筒镜面宽2.3公分的战术手电,能见距离超过2000米,加红色滤镜超过4000米。这军用手电续电能力可以达到100小时,是国家的最高科技产品,其所用的电池是绝密的电池类型,外面的商用手机还没有用到。

  背包前部最下方是四个弹夹仓,是QSZ92式半自动9毫米口径手枪弹夹,弹夹容量15发/个,呈黑色,四个总共45发。背包后面是勤务包,里面装着一些医用装备,有止血的止血带,还有消毒用的药水等等。

  草丛中还放着一把军用的QSZ92式半自动9毫米口径手_枪,这是单雄信前世的时候专用手枪,当时被炸时是脱离手了的,没有想到它也一起穿越过来了。

  这把手枪单雄信前世用得顺手就一直使用着。像单雄信前世这样的兵王,所用的东西最主要的还是个人的感觉,个人用起来觉得顺手才是关键的,只有用起来顺手的东西,在作战的时候才做到人枪合一。

  战场瞬息万变,你比对方快0.00几秒开枪,你就活下来,否则你就完蛋。

  背包右边的则面是一个卫星电话的背包,里面装着的是可以时刻跟指挥部联系的军用卫星电话,电话通体呈黑色镜面在太阳底下不反光。

  “背包里面的四个弹夹跟手枪里面的一个满装的弹夹,总共就有六十发子弹,这是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这子弹在这个古代的唐朝可没有买,也没有人能够造得出来,所以这个重要的保命的东西,对自己来说,是排生命之后的第二个重要的东西,不是关键时刻万万不能使用,因为这子弹用一颗就少一颗,这可没有得续,当然了,自家闺女除外,关键的时候这些东西可以救自己的生命。”单雄信心里稍安。

  俗话说家里有存粮,心里不慌,现在的单雄信就是这样,手里拎着这些保住的东西,心里别说有多美。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单雄信看着挂着满满的战术背心,心里开心地哼起了歌来。

  “庄主,这个平平像琉璃的东西,就是你刚才所说像铜镜一样的东西?”老人杨森凑过来,看到单雄信就会地把玩着手里的卫星电话,好奇的样子,小心谨慎地低声问道。

  “是的,不过,这个东西可比铜镜强多了,这个东西可以把人的样子很清晰地照出来,呈现你原来的相貌,就像你眼睛看见别人的样子。”单雄信边说边输入自己的无名指的指纹,弹开里面的桌面。

  这是个军用卫星电话,一般执行任务在外,如果不是在外执行任务的作战人员主动联系指挥部,除非有着非常重大的事情发生,否则指挥部是不轻易联系前线的作战人员的。

  这样做有着许多好处,一来怕敌人有信息追踪拦截信息,暴露自己一方的目标,二来要是正在作战当中的话分散作战人员的注意力。

  军用电话可不像商用手机,一切以实用为主,里面装着的APP是很少了,有指定方向用的国家最新军用地图的指南针;北斗导航定位系统……。

  “庄主,这个就是你刚才所说的像青砖的那个,这个比铜镜还光滑的好像不是琉璃,琉璃某是见过,可没有这么光滑。”老人看着单雄信拎起的战术背包背在背后,右手拿着卫星电话把玩着,好奇小心翼翼地问道。

  “杨叔,往后您老就不要总庄主庄主地叫某了,到了现在,你是某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了,说句不好听的话,往后咱两人得相依为命了,所以呀,你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家奴,我也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二贤庄庄主,某决定了,你就是我的叔叔,最亲的叔叔,某就是您的侄儿,你就叫某通儿也是,叫单通也行。”单雄信面对这样一位对自己如此之好的老人,实在是心里过不去让他总是庄主庄主地叫自己,以一种下人的势态来伺候自己,单雄信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再怎么说自己前世也是一个长在红旗下的社会主义好青年,还是一名解放军战士,尊老爱幼的品德咱还是有的。

  “不可不可,礼不可废,老奴是一名贱籍,怎么可能当得起主人的叔叔,不可不可。”说实在的,老人开始听到单雄信的话,也感到非常意外,心里那是翻江倒海的感动,可是硬是没有表现出来。

  后来一想到自己的身份,怎么可能当得起主人的叔叔,把头摇得像波浪鼓似的拒绝,最后直接跪在单雄信面前。

  看到一名老人在自己面前跪下,单雄信吓了一跳,赶紧目前扶起老人,说道:“杨叔,你老这可使不得,你是我的长辈,我们兄弟两人自小就是你们五名长辈拉扯大的,你们几位叔叔,不是我的父亲,却胜似我的父亲,这样的情谊,比海还深,比山还高,现在您老了,某尊称你为叔叔,难道不行吗?您再这样跪着,那可是折了我的阳寿了,你知道吗?”

  在单雄信的心里,跪是一种比金钱还重要的礼仪,就是单雄信在前世生活了二十几年,都没见过跪礼呢。

  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怎么可能轻易给别人下跪,更别说是一位把自己养大的长辈叔叔。

  单雄信不管别人怎么样,反正自己是做不到。

  “杨叔,你快点起来。”单雄信见到自己的话没有生效,用命令的口吻对老人说道。

  “不行,请庄主收回成命,不然老奴就一直跪着不起来。”老人坚决地说道。

  单雄信见到这样,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一名自小养育自己长大的老人,就因为自己要认他为叔叔,他就用一直跪着不起的举动来让自己收回成命。

  心里非常难受,最后单雄信也在老人面前跪了下来。

  这个举动可把老人吓得不轻,最后在单雄信的百般努力下,老人终于同意了单雄信的决定。

  “这就对了吗,你老是拉扯我长大的,这几十年来,一直跟在我身边风雨无阻地伺候着我,可惜,洪叔他们四个去世太早了。”

  现在对自己这个前身的一些往事的单雄信,对于那几名忠心的家将是非常惋惜。

  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不过目前最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先离开这里,单雄信问道:“杨叔,咱们现在赶紧离开这里吧,晚了怕是生变,现在是越早离开这里越好,找个远远的天高皇帝远的角落重新过上咱们的生活。”单雄信说着,拉着杨叔就欲离去。

  没有想到,杨叔反而拉住了单雄信,接下来所说的话,差点把单雄信吓得穿越回现代了。

  “庄主……”

  “杨叔,刚才我怎么说来着,往后不可叫我庄主,你现在起是我的叔叔,叫我小名也行,要不就直接叫字,叫单通也可。”单雄信叮嘱地说道。

  古人的字是用来给比自己年长的长辈叫的,杨叔现在是单雄信的长辈,自然也可以直接叫单雄信的字单通。

  听到单雄信的叮嘱,杨叔用生硬的口吻跟单雄信说了一件让单雄信非常吃惊的事实。

  单雄信听完杨叔的简短的陈述,整个人懵逼了。

  “靠,靠,靠,靠靠,没有想到自己穿越过来,直接就当爹了,老天,你不要这样玩我吧,我至今还是个处男,就是个雏呢。”单雄信直接吓了一跳,从地上站了起来,用一种见世界末日的眼神看着杨叔。

  正在单雄信胡思乱想的时候,单雄信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第六章 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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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叔,那我们暂时到树林里休息休息等铁柱他们来,顺便找点吃的。”单雄信扶着杨叔,看着眼前茂密的丛林,心里乐开了花。

  闺女的事情可以慢慢适应,现在解决好肚子都是最重要的。

  单雄信前世作为真正无数次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野外生存能力超群,别说是这么茂密的丛林,就是在前世那些物种快要灭绝的小树林,单雄信都有能力在里面找出点东西来填饱肚子,就别说眼前这个没有被人开垦过的丛林,这哪里是丛林,这简直就是个大粮仓呀。

  单雄信看着眼前这个“大粮仓”眼冒着金光,听着吵杂的认出认不出的各种声音不绝于耳,其中好像还有猴子的声音,还看到树丛中不知道是什么鸟类在树枝间飞梭,那艳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醉人的光彩。

  单雄信前世自认为是识遍许多鸟类的“专家”,但是就这么几分钟时间里树林里就有单雄信所不认识的飞禽。

  突然间单雄信就想到了其中的问题所在。

  现在是什么时候,这可是一千看前的唐朝,这一千看间,人类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动物,也不知道有多少飞禽走兽在人类的私欲下被永远抹掉在这个美丽的蓝色星球里。古代可没有动物保护这一说,现在老虎还是害虫呢,别说是保护老虎了,就是你打死了老虎,都有可能被官府奖励。

  现在自己是有幸来到一千年前,在唐朝见到了一些21世纪没有见到的物种也属正常。

  安顿好了杨叔,单雄信空着手,两眼冒着金光走进了树林之中。

  对于真正的物种兵来说,在野外没有吃的时候,熟练地动用各种陷阱来捕获动物来充饥,是每个物种兵必备的生存技能,就像一个大学生会做小学数学题一样。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只见单雄信穿着那替自己死的无名士兵的破旧衣服,两手各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味走了出来。

  “哎,这当真是鸟傻不怕人,显示不出我的真本事。”单雄信美滋滋地看着四只叫不出名的鸟类心里想着,就这么一会就抓到了这四只大鸟,单雄信突然对在大唐的生活向往起来。

  这可是纯绿色食品,真正无公害,而且这个时候可没有动物保护一说,也不用担心有人找自己的麻烦,这简直是爽歪了,有木有。

  鸟儿闪那艳丽的羽毛在阳光下摇晃着,闪动着五彩缤纷的色彩,肥硕的身体有力的在单雄信的手里不停地挣扎着。

  把四只野味都拔了毛,单雄信找来一些估木,用军用匕首削下一丝丝的木屑,在树林里看到了一棵马尾松,单雄信走过去在其下面捡来马尾松的枯枝,垫在木屑下面。

  拧开匕首手柄末端的盖子,手柄内部存放着一套打火石。这是军用产品,这个打火石跟外面的那些可不一样,这个打火是最新科技产品,它可以在任何天气下点燃,在刮下产生火苗的瞬间,火石所产生的粉末附着在被点燃的物体上,可以使其瞬间点燃,而且火苗持续时间很持久,可以持续燃烧达到一分钟的时间!这个时间可以使任何枯燥的物体完全被引燃,即使是被雨水打湿的枯枝也一样。

  这是一种全新的元素,是华夏的科学家在一次实验当中意外发现的,被利用到了军事装备上,是外界所不知道的军事秘密。

  噗哧!——。

  单雄信划动一下手中的打火石,顿时火光四射,火石独有的粉末附着在一丝丝的木屑上面,很容易就点燃开来。

  单雄信小心地打打火石收回手柄内,拧上盖子。试了试,盖子上面的指南针还能用。

  杨叔看着单雄信熟练地从匕首手柄里面拿出打火石,这个东西藏得这么隐秘,要不是熟悉的人,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只能一种可能,那就是通儿跟这小刀很熟悉……

  并且很熟悉地用打火石点起了火堆来,这熟练的动作,杨叔坚信,自己的庄主,哦不,通儿肯定是对这个很熟悉,不然怎么会知道这个锋利黑黝黝的在太阳底下都不反光的难得的宝刀的手柄内部有这个像火折子一样的东西?

  轻轻一划就点燃了起来,这东西不知道比那些打火石好用多少倍。

  看着单雄信用匕首熟练地耍了个刀花,快速地插回背心上面的套内,杨叔要不是看着单雄信长大的,很难相信这东西是刚刚捡到的,而且不到半天的时间。

  杨叔看着火堆是闪动的火苗,肥硕的鸟儿躯体被烤得哧哧作响,油汁滴落在通红的炭火上面,发出哧哧的响声,冒起一团团白烟。

  单雄信两手快速地转动着四根竹竿,四只被烧香焦黄的野味像车轮一样转动着。

  杨叔看着眼前的通儿,突然感觉有点既陌生又温暖起来。

  陌生是杨叔突然感到自从单雄信醒来后,好像学会了一些以前没有学习的东西,温暖是现在的通儿对自己没有以前那么死板,以前的通儿总是板着个冷峻的脸,现在则变得平和平易近人,最重要的是对自己则显现出从来没有的尊重,对,就是既尊重自己又孝顺自己,有许多事情都是不忘询问自己的意见。

  想想这几十年来的努力,杨叔眼眶里有些雾水在流转。

  杨叔也知道,这些的一切都是刚才的那场灾难的结果,是那不可思议的重生让自己的通儿变好了,变得平易近人,变得通情达理起来。

  这个问题现在只有他们俩人知晓,也永远只有两知晓,杨叔自己在心里默默地告诫自己,要永远把这个秘密烂在自己的肚子里面。

  “来,杨叔,尝尝我的手艺。”杨叔看着面前忙碌的单雄信正出了神时,单雄信递了一个烧得金黄的肥硕的的野鸟过来,野鸟正哧哧地响着,冒着油光。

  “好,谢谢通儿。”杨叔从单雄信手里按过野味,跟单雄信说了声谢谢。

  现在杨叔很快就适合了现在的身份,很快进入了角色。

  “嗨,杨叔,往后咱爷俩能不能不要这么客气?我是您一手带大的,您现在就是我单雄信的亲人,亲人之间用不着这么客气,在没有外人,咱俩自己就不用总这么客气了,客气那是用来给客人看的,这里又没有客人。”单雄信听到杨叔的谢谢,感觉这样两人的关系好像远了许多,单雄信感觉亲人之间不用这么客气,客气装礼貌那是用来给外人客人看的。

  私下在家里则随意一些,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受束缚好些,把尊敬跟孝顺装在心里即可。

  “好的,就听通儿你的,往后就不用这么客气了。”听到单雄信说爷俩两个字,杨叔开心地说道,在金黄的野鸟上啃了一口,满意极了。

  心想,我杨森虽然一辈子没有婚配,但是现在庄主这么孝顺,跟自己儿子一样对自己,自己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两人吃完了东西,就找了个偏僻的地方休息起来。

  本来杨叔说要留点给铁柱跟香香他们的,单雄信不同意,说是到时候再去搞来烧就是了。

  两人找了个荫凉的大树下休息下来,等待铁柱的到来,要是到傍晚时分铁柱还没有回到,单雄信则要亲自到皇宫里去一趟,看看自己的闺女还在不在里面,看看能否把她给救出来。

  单雄信躺在緑柔柔的草皮上面,无聊地拿出卫星手机玩了起来。

  要是放在以前,出任务在外面,战火纷飞的战场,要不是有重要的情况跟首长汇报,自己也没有那个时间玩这个卫星手机。

  现在则不同了,一下子穿越到了唐朝来,自己往后有的是大把时间,虽然现在自己还是个“黑户”,但是这些都不是事,在唐朝有没有户口对单雄信来说都不重要,自己本来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没有户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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