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何氏伏下身,摸了一下女儿金菊的额头,感觉有一点滚烫,其实,这并不是感冒了,也不是得了什么大病,而是哭哭啼啼,太激动了,身子微微有点发热而已。
金菊看见母亲何氏,伸手摸自己的额头,她也乖巧的坐了起来。
金菊结结巴巴地告诉何氏:
“娘亲,我……真的……没事,我……真的没事。”
母亲何氏,父亲金大浪,和女儿朝夕相处,他们自然能够听懂女儿的肢体语言。
金菊,虽然结结巴巴的说,自己没事,可是,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又上来了。
母亲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帮女儿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也忍不住的哽咽了:
“金菊啊,你别哭了,你在哭的话,娘也要哭了。”
父亲金大浪,眼圈也红了,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唉声叹气。
娘亲何氏,声音沙哑的说:
“闺女,你别呕气了啊,徐忠,那王八羔子会遭报应的,天下的好男人比比皆是,咱们不着急啊,等以后会到合适的,咱们再慢慢帮你撮合。
”闺女,其实你应该感到欣慰才对,倘若你现在稀里糊涂的嫁给了他,到时候他对你不好的话,情况不是更麻烦吗?“
金大浪,虽然没有说话,可是,他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的老伴儿,说的对。
何氏颤颤巍魏的端着汤碗,把汤勺,凑到金菊的嘴边,和蔼可亲的说:
”闺女啊,这是娘亲特意为你熬的大骨汤,你多少喝一口吧,你还是昨天下午吃饭的,再饿的话,身子骨也吃不肖啊!“
“就是啊,闺女,听你娘的话,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的,你别难过了啊!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咱们的宝贝闺女,可不能做傻丫头呀!”父亲金大浪,也在旁边宽慰金菊。
金菊擦干了泪水,终于端起汤碗,把美味的大骨汤,一勺子一勺子的,送进自己的嘴里。
金大浪与妻子何氏,看到女儿终于进食了,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
金菊喝汤的时候,何氏窃窃私语的对丈夫金大浪说:
”老头子,你看,咱们的闺女,真是越来越好看了,徐忠这小子,根本配不上咱闺女。”
金大浪,点了点头。
虽然,金菊没有完全听清楚父母说的话,可是朝夕相处的过程中,她能读懂二老的面部表情,她知道,此时此刻,娘亲和爹爹是夸奖她的。
她完全顾不上压抑的心情,差点破涕为笑,手里的半碗汤水,也差点儿洒在床上。
二老以为,她暂时把不开心,抛到一旁了。
其实,金菊的笑容,是一种莫可名状的苦笑,心中的伤痛与泪水,真的有人,能替她分担吗?
结巴美女金菊,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奇葩的事情,自己居然阴差阳错的,回到了古代。
金菊,原本是一个21世纪的妙龄女子,生活在一个知识分子的大家庭,她的外公,是一所高校的知名教授,爸爸是著名报社的主编,妈妈也是某个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
可以说,金菊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
可是,金菊两岁的时候,父母渐渐地发现了一些端倪,别人家孩子两岁的时候,不仅仅能叫爸爸,妈妈,爷爷,姥姥,这些简单的词汇了,某些简单的句子,也能含混不清的表达了。
比如说,我饿了,想喝水,总之,能表达一些简单的情绪了。
可是,看起来长得眉清目秀的金菊,快到两岁半的时候,还是嘴里咿咿呀呀,既不会叫爸爸,也不会叫妈妈。
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只会急得哇哇大哭,有时候,一双胖嘟嘟的小脚,莫名其妙的踢周围的一切,手里的玩具也不知道珍惜,说扔了就扔了。
父母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走遍了国内大大小小的医院,得出来的结论,千篇一律,金菊是天生的结巴,想要彻底治愈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金菊的父母,听了这个诊断结论以后,当时差点瘫软在地上。
可怜天下父母心。
金菊的父母,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态度,还是坚持了好几年,最后实在坚持不住了,只好放弃给她治病了。
不过,金菊的父母,毕竟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知道,这个社会上弱势群体,成才成人的,大有人在,比如说,美国的全民偶像海伦.凯勒,虽然身残,但是志坚,也做出了许多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值得欣慰的是,金菊的起点,比海伦.凯勒高多了,至少她的视力,没有任何问题,听力也只是比一般人,稍微弱一点而已,说话也只是不连贯而已。
父母不想让她受到委屈,尽量弥补生活的遗憾。
金菊的妈妈,手把手来教导她,为了好好的陪伴她,金菊的母亲,甚至辞掉了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当起了全职妈妈。
除了必备的文化课,爸爸不惜花重金,请家教老师,一带一的模式,传授她琴棋书画,培养淑女气息,尽量帮她克服自卑心理。
腹有诗书气自华。
在信息万变的现代,金菊更像一个大家闺秀,无论是走路,还是待人接物,都显得温文尔雅。
有多少次?
金菊的妈妈,轻言细语的对她说:
“宝贝啊,生活中,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等着你去探索与体验。可是,上天非要跟你开玩笑,让你错过太多太多的东西,我知道,这些年你心里很难过,宝贝啊,我们对不起你啊?”
金菊吱吱呀呀的说:
”没有,我……很快乐,爸爸妈妈,谢谢……你们!”
金菊的妈妈,听到女儿吃力的说话声,顿时,眼泪又流出来了,她一把将女儿抱在怀里,声泪俱下的说:
“宝贝啊,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就是害怕你,承担太多太多的思想包袱,其实,我们真的很对不起你。不过你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也让我们做父母的,得到了一丝丝的欣慰。“
金菊的爸爸,抽着闷烟,时不时的吐出一口烟气。
金菊嘴上安慰自己的父母,她很快乐,可是明眼人都知道,金菊其实活的挺压抑。
金菊天生有身体缺陷,大概从五六岁开始,她就知道自己与别人不同,自卑心理,一天一天的累积,除了自己的父母,姥姥,姥爷,爷爷,奶奶,这些最最亲密的爱人以外。
她不愿意接触其他的人,更不喜欢去热闹的地方。
也许是笨鸟先飞的缘故吧,金菊总能沉下心来,一头扎进学习中,将自己喜欢的各种特长,磨练到高深的地步。
生活对于她来说,仿佛不是真正的主人,而像一个风轻云淡的过客,她像一个可有可无的旁观者。
别人的掌声,别人的鲜花,对于她来说,就像可有可无的空气,她从不羡慕嫉妒恨,也不愿意刻意去争取。
总之,她的心智,比同龄人成熟的多得多,当许多女孩子,哭着嚷着要芭比娃娃,还在父母怀抱撒娇的时候,金菊都能踉踉跄跄的,洗衣做饭了。
转眼间,金菊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19岁那年,金菊阴差阳错的谈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的名字叫査南,査海生的“査”,南方的“南”,査南。
金菊的爸爸妈妈,对金菊的男朋友査南,第一印象,其实还蛮不错的。
小伙子长得眉清目秀,待人处事大大方方,谈吐方面,也比较的稳重,并没有坏小子那种孟浪之举,油嘴滑舌。
这个社会,人心浮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当的脆弱,很多年轻男女,早上说不定还在一起卿卿我我,到了晚上的时候,说不定就开始冤家路窄了。
当査南唯唯诺诺的说,他是农村人,并且,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纺织工人的时候,金菊的父母,顿时明白他的意思,让他千万别有思想上大包袱。
一来,金菊的父母,认为农村来的孩子,比较能吃苦,二来。简简单单的工薪族,对于金菊来说,也是天作之合,因为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情况,他们做父母的,心里是有一本账的。
他们觉得准女婿,有成为凤凰男的潜质,也觉得自己的女儿,吉人自有天相,捡了一枚金叶子。
或许是初恋的朦胧,打开了金菊的心扉,渐渐地,她变得自信起来,不像以前那么胆怯了,慢慢的,也敢走上社会,和别人交流了。
可是,金菊慢慢的发现,别人并没有歧视她的意思,现在,国民的素质都还蛮高的,大多数人,都不会刻意歧视残疾人。
金菊知道自己有身体上的缺陷,所以尽量用温情去弥补遗憾,平时,她经常去纺织厂送饭送菜,听男友査南说,食堂里的饭菜难以入口,多少次,金菊亲自下厨。
她知道男友的口味,比较清淡,所以她还不让自己的妈妈帮忙,她结结巴巴对妈妈说:
”妈妈,还……是我来炒菜吧,査南不喜欢吃辣椒。”
金菊也乐意接触新鲜事物,比如说数码产品啊,打游戏啊,网购啊。
金菊在网上,为査南买了好多衣服,她知道査南是巴塞罗那的球迷,她还买了一件纪念版的梅西10号球衣。
可是,这个美好的梦境,就像一个色彩斑斓的肥皂泡泡一样,终于在金菊20岁的时候,破灭了。
那是六月的一天,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变得闷热起来,太阳像个害羞的大姑娘一样,在云层里跳来跳去,偶尔含情脉脉地眨眼睛。
金菊知道,肯定要下大雨了,她赶紧去给男友査南送雨伞,为了回来的时候,制造罗曼提克的气氛,金菊去的时候,只拿了一把伞。
等她快到,纺织厂门口的时候,突然听见纺织厂外面的花坛里,传来嘻嘻哈哈的说话声。
金菊四下打量了一下,突然看见花坛那边,遮遮掩掩的花丛里,露出两双不同颜色的凉鞋,她再仔细一看,发现花坛后面,躲着两个人。
看样子,一男一女,他们在里面亲亲我我,压根儿不知道花坛外面,有人从那里经过。
“香一个,宝贝儿。”
“不给……”
“香一个。”
……
……
金菊隐隐约约听见,说话的声好熟悉啊,没错,说话的人,就是她的现役男友査南:
“你别着急啊,你最多等我一年,只要我到她们家之后,把我的户口转过来,然后,再把房子的产权过户到我名下,到时候,我就来接你。”
“这事儿能不急吗?女孩子的青春,也就那么短短几年,倘若你到时候,说话不算数的话,我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说话的人,娇滴滴的萝莉音让人难受,一听就是举止轻佻的年轻女子。
“傻瓜,你说咱们交往两年以来的,我什么时候欺骗过你?”这话从査南嘴里说出来,听起来有一点讽刺。
“说的也是啊,我还是想问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
“我喜欢你每一点,我喜欢你笑,我喜欢你的打打闹闹,我更喜欢你发脾气,倔强的嘴,你长得这么漂亮,我都差点儿被你美死了。”査南巧舌如簧的数。
“真的嘛,吼吼,我不相信,你跟结巴小姐都交往两年了,人家长得这么漂亮,家里又特别的有钱,你傍上这样的家庭,等你和她结婚以后,肯定美了,美了,美了。醉了,醉了,醉了。
”我知道,你和我就是逢场作戏,把人家当傻白甜呗,有时候,我真的好恨你,更多的时候,我恨我自己,恨我自己耳根子软,被你几句好听的话,哄的跟懒猫似的。“那个软妹子,又嗲嗲的撅起了嘴。
“谁叫我是农村户口了,一个人来到城里,打拼也不容易呀,我还不是想为我们以后的生活做打算,要不然的话,我会喜欢上一个结巴。”査南口是心非的说。
年轻的女子,不知道査南,说的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她聚精会神的盯着査南的眼睛,因为眼睛虽然不会说话,可是眼睛从来不会骗人。
“我跟你说实话吧,虽然金菊对我很好,其实,我压根都没把她放心上,你想啊,她说话磕磕巴巴的,真的好急人哦,有人说话幽默,有人说话伤人,她说话要命呀。”査南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憋屈,脑袋就像拨浪鼓似的摇个不停。
年轻女子,双手搂着査南的脖子,抬着头,含情脉脉的看着他的眼睛。
査南搂着年轻女子的腰,轻言细语的说:
“还是你比较的有女人味,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咪,真不错。不像那个结巴,虽然颜值还可以,可是就像一块郁闷的木头疙瘩似的,完全让人提不起兴趣。”
査南说的这些话,真的很扎心,金菊一门心思的,把感情托付给他,没想到,他却在背后这样埋汰自己。
査南后面说的那些话,金菊都是在模模糊糊的意识中听到的,因为泪水早就从她的脸颊滚落下去,她感觉眼前一阵模糊了。
她”刷”的一下,把折叠的雨伞扔到地上,大步流星的往家里跑。
原本。
天空中,斑驳零碎的云块,越聚越多,现在已经是乌云密布了。
转眼的功夫,天空就像掉竹竿一样,豆大的雨滴砸在地面上,也砸在身边的花花草草上,也砸到金菊温存的脸蛋儿上,更砸在金菊那颗脆弱的心扉上。
金菊跑着跑着,不知道被什么物体绊了一下,她的耳畔,好像响起一阵“duang”的声音,她恍恍惚惚的飞了出去。
原来。
金菊大步流星的,朝前跑的过程中。
刚好碰到了两个怒路症患者,正在开斗气车。
其中一个司机,超了一下车。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当时,金菊被轿车撞出了七八米远,血洒马路,香消玉殒。
金菊当时就穿越回了古代。
等她醒来的时候,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发现已经是日落时分呢。
她发现自己好像躺卧着田埂上,自己的一只脚耷拉在田里,鞋子都被水田里的水,浸湿了。
一只”嘎嘎”乱叫的家鹅,站在她面前,亲吻她的脖子,一只家猫,居然妄自尊大的坐在她脸上,难怪自己被异味,熏醒了。
金菊,听到远处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闺女,回家吃饭呢,你怎么躺在田埂上呀?”
说话的人,好像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男人。
“金菊,不就是打坏了一个坛子吗,俺和你爹爹,并没有怪罪你,你怎么躺在水田边儿上呢,快回去,快回去,我们还以为,你上你大哥家里去玩儿了。”
说话的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不过她的穿衣品味,比那些胖胖的大嫂,稍微好一点。
金菊熟悉了一下环境之后,她顿时明白,自己回到古代了。
她所处的位置,似乎前世在课文里读过,好像是江南水乡。
前世的时候,金菊作为一个大都市长大的姑娘,从来没有真真切切的感受书中的气氛,没想到,今天以这种方式,来到了江南水乡,而且还是倒退了千年的古代。
除了知道自己的名字,叫金菊以外,前世的爱恨情仇,她差不多都忘记干净了。
她记得前世,她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家庭,父母都是有品味的人,至于父亲是做什么的,母亲姓甚名谁,她基本上模模糊糊的,没有什么印象呢。
哪怕就是那个负心男人査南,他把自己折磨的阴阳两隔,让自己来到了一个异世的天地,金菊都没有任何的印象,仿佛她的世界中,从来没有一个叫査南的男人。
前世的名字叫金菊,现在的名字,还是叫金菊,眼前的两位老人,一个是自己的爹爹,一个是自己的娘亲。
这就是古典少女金菊,前世今生的具体经过。
金菊与生俱来的古典气质,和风景如画的江南水乡,两者珠联璧合,情景交融,金菊很快就适应了江南水乡的生活环境。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
金菊结结巴巴的和自己的父母聊天,她时不时的问爹娘,哥嫂,问他们知不知道电脑,他们一问三不知。
问他们知不知道网购,娘亲居然听成挨揍,她问自己的三哥,知不知道足球,三哥居然聋子听怪话,说他确实属狗。
金菊,偶尔还会飘出一两句英语,毕竟自己是个结巴,发音的时候,不是特别的规范。
金菊的爹爹和娘亲,还有哥哥嫂子他们,以为她偷偷摸摸的学会了巫蛊之术,居然会念咒语了。
爹爹娘亲,还有哥哥嫂子他们,问她说的都是些什么,这些奇葩的话语,是跟谁学的,金菊一问三不知的说:
“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呀。”
尤其是早上和家人见面的时候,金菊总会微微一笑很倾城:
“大哥,姑爹摸你哦。”
“二嫂,姑爹摸你哦!”
众星捧月的宝贝金菊,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被疼爱她的家人们,视为走火入魔的“疯丫头”了,大家都为她捏了一把汗,尤其是菩萨心地的大嫂,前段时间,还在庙里去烧香拜佛了。
爹爹和娘亲也带她看过郎中。
郎中私下里,告诉金菊的爹娘,金菊压根儿没有患精神病。
至于她说的电脑啊,足球啊,姑爹摸你啊,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他走街穿巷当了几十年的郎中,也是头一回遇见这种情况,他也不能不懂装懂的,说些牵强附会的理由。
尤其是每天早上,只要是金菊第一次遇见的那个亲人,她动不动就会说:
姑爹摸你。
姑爹摸你,听起来太尴尬了。
金菊所处的这个异世,是倒退了千百年的封建社会,人们讲究的是男女授受不清,女的笑不漏齿。
男女之间的安全距离,往往都在五米开外,要不然那些三姑六婆,又要开始说闲话了。
金菊好歹是一个人见人爱,众星捧月的大姑娘,怎么能张口闭口就说”姑爹摸你”了,那跟乱伦只有一层纱窗的区别了。
哪怕就是五大三粗的爹爹金大浪,平时对闺女说话,都是轻言细语的,可是,当金菊说“姑爹摸你”的时候,他都会恶狠狠地吼金菊,不允许她随随便便的说”脏话”,一个好端端的大家闺秀,怎么能不注意形象呢?
渐渐地,金菊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她嘴里的那些尴尬的词语,渐渐地,越来越少了,会到亲人和邻居以后,她往往会笑不露齿的,道一个“万福”。
“爹爹,小女给您请安了。”
“二哥,胞妹给您请安了。”
“???,小女子金菊,给您请安了。”
……
……
这是一个开枝散叶的典型家族,爹爹金大浪,是金氏家族的最高掌舵者,他总管家庭的大小事务。
娘亲何氏,是爹爹不可多得的左膀右臂,外柔内刚,也是一个有智慧的老年妇人。
大哥金森,性格比较稳重,他的本质工作,是个木匠。
大嫂秦氏,长相一般,心地善良,人缘儿很好。
再说说二哥金宝,他把二老的性格特点,合二为一,呈现在他自己身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笑里藏刀,八面玲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二嫂费氏,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手有一双,嘴有一张,性格彪悍,众所周知。
三哥金平,弱冠之年,性格随和,尚未婚配。
爹娘膝下,还有几个含饴弄孙的侄儿,侄女。
金大浪年轻的时候,满脑子的生意经,他走南闯北,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后来,挣得一笔不菲的款子,回到金城村。
他从财主手里,买了几十亩水田,盖起了金家大院,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金城村这个不大不小的村子里,金家也算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大户吧。
金大浪老奸巨猾,老伴儿何氏秀外慧中,几个儿子人高马大,几个儿媳,人见人夸,几个孙子,孙女,聪明伶俐,唯一的遗憾,就是小女儿金菊,说话结结巴巴,可是瑕不掩玉,金大浪的家族,俨然成了本地的一股豪强势力。
距离产生美,牙齿和舌头,总有磕磕巴巴的时候,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难免会有或大或小的矛盾。
俗话,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家人对待外人的态度,老少都是一致的,自己家族的事情,不允许外人插手,也不允许外人,欺负自己家的任何人。
哪怕就是外人,平白无故的拿棍子,敲打自家喂养的鹅鸭都不行。
尽管,老子与儿子之间,哥哥与兄弟之间,嫂子与弟媳之间,婆子与儿媳之间,都有鸡毛蒜皮的吵闹。
但是,大家似乎在潜意识里,达成了一项共识,那就是金家的男女老少,都会或明或暗的呵护金菊。
一来,兄妹几个人中,她的年纪最小。
二来,她们这一辈儿人中,只有她一个闺女。
三来,金菊说话磕磕巴巴的,不是特别的方便,家人更不会为难她。
四来,她孝敬父母,尊敬哥嫂,勤劳善良,大家也是看在心里的,所以更没有理由嫌弃她了。
大大小小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让金菊在金氏家族,备受宠爱,疼爱指数五颗星,受宠的地位,几乎和几个侄儿,侄女,平起平坐。
那年,金菊时值金钗年华,芳龄十二,懵懵懂懂的,似乎对于男欢女爱,还不怎么开窍。
同村的徐季虎,托媒婆带着丝绸云锦,绫罗绸缎,卑躬屈膝的上门,为自己的幺儿子徐忠提亲,让金家和徐家,结为秦晋之好,成为儿女亲家。
金大浪,说句不好听的话,本来也是吃肉不吐骨头的杂碎,工于算计,是他的老本行。
本来,他想让闺女金菊,有个更好的归宿,可是,转念一想,徐家的家庭条件也不差,况且,自己闺女的情况,孰人不知,孰人不晓。
如果闺女嫁在本村的话,娘家人至少还有个照应,无论是伤风咳嗽啊,还是受到婆家的委屈呀,至少还娘家人保驾护航,呵护她。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原本,徐忠看见金菊的时候,显得落落大方,金菊看见徐忠以后,温文尔雅。
可是自从订婚以后,徐忠看见金菊的时候,就会变得脸红脖子粗,说话语无伦次的,每次都会紧张得落荒而逃,可是事后,他又特别的后悔,暗暗自责的说,为什么不和金菊,在一起多呆几秒钟?
有时候,徐忠知道金菊的行踪以后,他也会壮着胆子故意凑过去,就像小狗一样,由远到近,慢慢的靠近,当他和金菊正面相遇的时候,他又会变得脸红脖子粗,说话语无伦次,害羞的落荒而逃。
有多少次?
徐忠在私下里,恶狠狠的抽自己的耳光,为什么自己脸皮这么的薄,真没用!
金菊的个性,本来就很内敛,徐忠是少有的几个,能和金菊玩到一起去的男伴儿。
自从两家,定了儿女之亲以来,金菊时不时的故意躲着徐忠,有几次,听见徐忠哼着歌,从她们家门口经过,金菊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大步流星地躲进自己的闺房,顺手把里面的插销,插得死死的,久久不敢从闺房里走出来。
两家人的父母,自然而然看在眼里,乐在心里,有时候也会拿自己的子女打趣,说自己的儿子或者闺女,终于长大了,也开窍了。
尽管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两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其实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在心中,接受了对方,只是那个时候,年龄太小,还不懂什么叫做爱,只是很单纯的把对方,当作自己很喜欢的人而已。
后来,两个小年轻之所以,变得羞羞答答的,那是因为初恋的朦胧所致。
这七八年以来,金菊和徐忠,从曾经的熟悉,变成后来的陌生,又从后来的陌生,变成知根知底的恋人。
落英缤纷的雨季,两个小年轻,打着一把雨伞,在樱桃树下摘樱桃。
丰收喜悦的捕鱼季节,两个年轻人,依偎在船尾,你傍着我的肩,我枕着你的头。
哭过,闹过,笑过,被蜜蜂蜇过,被枫叶亲抚过,被河里的浪花喷溅过。
两个曾经的准亲家,这七八年以来,既有联合纵横的互利共赢,又有尔虞我诈的相互算计。
总的来说,两家人的面子上,还是乐呵呵的,不看僧面看佛面,毕竟,儿女之间,已经有了,胜似亲情的感情纽带了。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谁知道江山如画的唯美,演变成潸然泪下的心酸。
曾几何时,缘定三生锁情分的恋人,变成撕心裂肺的三尺情刃。
那个曾经近在咫尺,触手可摸的徐忠,居然爱上别人了。
金菊失恋了,她的心中一阵一阵揪心的疼痛。
她好像对失恋这件事情,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失恋,而是今天早上,或许是昨天晚上,或许是半个月以前,总之,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时间点和地方上,自己曾经经历过一次一样,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然,她并不记得前世,自己曾被21世纪的现代人査南所欺骗,让她遭遇飞来横祸,穿越到了倒退千百年的封建社会。
她的潜意识中,充赤着前世的记忆碎片,以及今生的不堪回首,真真假假,朦朦胧胧的感情,就像句式杂糅一样,弄得她脑袋一阵大一阵小的疼痛,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她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不知如何面对眼前的爹娘,喝完娘亲,亲自熬的排骨汤以后,她又躺下了去,闭上了酸楚的眼睛。
何氏满脸愁容打量着闺女金菊,看着闺女两个鼻孔,轻微的鼓动,呼出来的气息,把额头前面的刘海,弄的微微颤抖。
何氏害怕打扰闺女睡觉,要不然的话,何氏会弯下身子,去亲吻闺女儿的额头,何氏年轻的时候,虽然生了四个孩子,可是,只有金菊是闺女,剩下三个都是臭小子,她觉得怎么疼闺女金菊,都不过分。
那种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在他们家里,荡然无存,平心而论,闺女金菊,她的地位,要比几个哥哥,高得多。
丈夫金大浪对老伴儿说:
”孩子他娘,咱们还是出去吧,说不定咱们闺女睡一觉,她就没有那么的难过了。“
二老轻轻的走出闺女的闺房,顺手把她的房门,轻轻的带上。
一走到自己的院子里,
金大浪就河东狮吼的说:
“德娃子,你爹到哪儿去了?快去把你爹,还有你大伯和幺叔,都喊过来,就说爷爷叫他们马上来,快去快回啊!要不然爷爷拿鞭子抽你,对了,把你的娘和你的伯母,也喊过来。“
原本爬在李子树上,掏鸟蛋的孙儿金永德,这个时候,也哆哆嗦嗦的从树上滑了下来。
这个德娃子,是金大浪的孙子,是次子金宝,和二儿媳费氏生的孩子。
孙子金永德,有时候很喜欢爷爷金大浪,有时候又有点害怕爷爷金大浪,尤其是看到爷爷,有好几次,怒吼幺叔金平的过程,样子可凶了,当时把金永德,金永标,金永玉,他们几个孙子,孙女,当时就吓哭了。
其实。
爷爷金大浪,很疼爱几个孙子,孙女!
棉花糖啊!冰糖葫芦啊!糖糕啊!馓子啊,他经常给几个孙子孙女买,哪怕就是从自己嘴巴里节衣缩食,他都没有吝啬银子,给孙子孙女们买副食。
不过,雷厉风行的性格使然,看起来总是凶巴巴的,金大浪常常对几个孙子孙女说,要他们听话点。
要不然的话,爷爷会拿鞭子抽他们的,可是平心而论,隔辈亲,隔辈亲,金大浪从来没有打过孙子孙女。
最严重的一次,金永德把装水的磁缸砸穿了,也只是吓唬他而已,并没有拿鞭子抽他。
到是金永德的老爹金宝,抽起门后面的笤帚,狠狠地打他,不过,被一旁的奶奶何氏,阻拦了?
事后。
金大浪还恶狠狠的批评了自己的次子金宝,德娃子打坏一个磁缸,算什么,他又不是故意的?他好歹还是个孩子,你小时候也是个熊孩子,还不是到处惹是生非。
你下手没轻没重的,要是把他哪里,打坏了怎么办,老头子狠狠地剜了二儿子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