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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心思
我老婆是真仙全文阅读作者:匡扶大汉子加入书架

  四品巅峰,恰好就是林妙玉借用两仪珠的增幅,能发挥出来的最强实力。

  不算三花聚顶。

  再往上,不受伤的三品,哪怕是一粹,二人也只能在小怡的保护下,逃之夭夭。

  能逃掉,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了,至于杀了三五老,那是太多太多巧合加在一起了,不受伤的三品有多恐怖,看看一个三品妖核炸开的威力就知道了。

  二人,没有一个自大过,从不认为自己现在靠着两仪珠,就可以跟三品掰手腕了。

  它只能算是一种庇护,不会再让方云莫名其妙的,就像在刀剑冢里一样,横死一次。

  二人如心有灵犀,脚步默契,同时迈开了一个脚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听到任夫继续大喊:

  “那边有个野猪精!也是四品巅峰!”

  可能,是异国他乡,方云言说自己也是绥州人,让任夫下意识的提醒了两句,觉得他们虽然胖揍了自己一顿,但那是认出自己镇远军的身份,情有可原。

  他更是怀疑,方云二人根本不是要这种敛息之法,这种烂大街的东西,他们应该是早就掌握了,只是找个由头说辞,放自己一马罢了。

  不然,怎么可能瞬息,就掌握了刚见到的口诀?肯定是早都会了。

  所以,任夫有些善意的提醒了一下方云二人,算是提醒了一下自己的“老乡”。

  这两句话,也让方云对任夫的印象彻底改观,人有好有坏,不能一棍子全都打死,从接触到这个汉子来看,他简单朴实,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穷成这个样子,也没想过依仗力量为非作歹,已经很不错了。

  方云和林妙玉停下来脚步了,林妙玉想了一下,小声开口:

  “没事,现在虽然没有法力了,但是有这个敛息术,也没问题。”

  以前林妙玉带着方云,穿林打叶,横渡山野如入无人之境,那是她有些高傲的自信,加上元神道独特的法力和神识支撑,无所畏惧。

  但雷州之后,小媳妇相当于自己砍掉了自己的依仗,杀了那个三品,打碎了一个顶级洞天,同时,心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傲气,荡然无存。

  方云点头,两座山罢了,自己两人现在的实力,加上小怡的感知范围,穿过还是很轻松的,但是任夫的两句话,让方云对他改观之后,又起了另一种心思。

  没有势力的痛苦,他和林妙玉都深有体会,如同被大势潮涌席卷推动,半点由不得自己,第一个原因当然是实力,但也有更深层的原由,

  比如,情报消息,

  比如,没有手下,没有帮手。

  更让二人不得不小心谨慎的是,二五仔。

  都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了,大概是白烟儿给自己看过镇远军的一些密信之后,后面见到的杜绍义,巴奎,冯庆林,乃至其他各种人,都是二五仔,全都是奸细。

  二人跟长生会可是死仇,此去梁国燕京,目的就是为了加入朝廷势力,可一个朝廷那么大,谁知道里面会有多少长生会白莲教的奸细?

  一路上来的时候,林妙玉凭借多年大佬的经验,就已经拍板决定好了,要两手抓,自己也要培育一股力量,反正,她本来就是在三千界那里一方大佬,座下妙玉宫可是顶级修仙势力。

  如今,林妙玉刚说了一句,拉着方云要走,却看到方云回头看了一眼,目露思索,不由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他不行,资质太差了。”

  林妙玉看不上他,五十多岁了,才六品,还是刚突破的样子,她真心看不上。

  “这人性子挺好的,天才虽好,也不是我们能招到的啊。”

  方云劝说着媳妇,动了招揽他的心思。

  二五仔很多,自己要是培养一批二五仔中的二五仔,肯定很有意思,再说了,自己现在那是有钱,相当的有钱,钱放在那里有没用,不如招揽一点手下,打探打探情报也是好的。

  “天才好招啊,打服他们不就行了。”

  林妙玉始终是以力量为尊的想法,方云不由地笑着揉了揉她的头顶秀发,有些明白自家媳妇以前为何会遭遇背刺了。

  她有时很精明,有时也很傻,原本所在的修仙宗门只是一个小仙宗,后来成为三千界的大势力,全是靠她“打”下来的,打不过她的人可能臣服了,心里怎么想的,看她谪落到此地就知道了。

  不过,这一次,有自己在她身边,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林妙玉脸色微红,小高跟翘着,顶开了自家夫君的手,对他这种像对小丫头一般揉头的动作,有点雀跃,又有点害羞。

  任夫又紧张起来了,因为两句下意识的喊话,看到他们嘀咕了两下,又走了回来。

  “你现在没处去?准备去哪?”

  方云走了回来,立定到紧张的握着麻杆一般破枪的任夫身前,开口询问。

  林妙玉站在他旁边,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夫君说的也有道理,虽然有些人在自己眼中,只是资质好一点罢了,算不上天才,自己要是想招揽他们,是他们的福分,

  但是他们不一定这样想啊,就跟那个江别情一样,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一副自己天下第一的样子,用自家夫君的话说,就是拽的二五八万似的,

  任夫虽然年龄大了点,不过好歹是个六品了,算有点实力了。

  “我,……我打算去晋国当一个散修,或者在附近找个宗门世家加入,听说六品给的待遇很好。”

  面对“老乡”的提问,任夫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一看就是个老实人。

  晋国,是一个修士的天堂,或者说,是宗门世家的天堂,晋国皇权不下乡,除了他们都城和周边几个州郡,其他的范围都是“乡”,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

  方云点头,看他默默的移回了肩骨,疗伤全靠修为,穷的连个最基础的疗伤丹都没有,丢过去了一个玉璃丹,开口询问:

  “你就没想回梁国?你可是梁国人。”

  任夫认出来了这种丹药,贵的要死,把自己卖了都不一定能买得起,虽然自己的伤势就是他打的,不过他也没什么怨气,闻言后握着丹药,有些舍不得吃,很老实的开口:

  “我不敢回去。……”

  皇权深入人心,并不是修炼就能打破的,方云早有体会,看他一副舍不得的样子,吩咐道:

  “吃了它吧,我要回梁国,身边缺个手下。”

  这就是在招揽了,任夫眉毛拧着,一脸纠结。

  中品宝器,锦衣玉绸,随手一扔就是一个极品丹药,而且如此年轻,一看就像是顶级世家的公子,宗门嫡传,不,甚至更可能是三品亲儿子,要不然岂能随手带着中品宝器?

  这样的语气也正常,长老执事说的好听,其实也是干活的,叫做手下也不过分,又不是客卿。

  但任夫真正拧着的眉头纠结的原因,是他们要回梁国,他不敢回去。于是便直接婉拒:

  “我杀了县令,很多人认识我,我不敢回去……”

  方云挑了挑眉毛,原来他以为自己要回绥州,看着他一脸老实巴交的,也是直言:

  “我要去燕京,不是回绥州。”

  任夫更不敢去了:

  “燕京,都是雪刀卫,公子…”

  方云摆手,无需担心身份,我替你解决,心里默默吐槽,都是六品高手了,怎么感觉跟寻常百姓一样老实,没一点修士的样子,转念一想,又觉得跟他常年待在行伍,出来后也是一路逃跑有关系。

  任夫想了一下,默默吞下了玉璃丹,体内伤势如冰雪一般消融,他手心攥着一个特殊的硬性纸张,是他的路引,也可以叫做身份证。

  皇朝需要念力,千百年下来,对民众的教化是深刻的,最起码,自己是哪个国度的人,还是如烙印一般刻在心里。

  而且,人都有一种思乡情怀,就如同任夫听到了方云说过自己也是绥州人,下意识的就提醒了了两句。

  任夫,也是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他一辈子都待在了镇远军,没有离开过,就是六品可以加入宗门世家,也是刚打听到的消息。

  沉默半晌,任夫起身,下意识的行了一个军中礼节,又慌忙的改成了拱手抱拳,认真道:

  “某,愿意跟着公子,任凭差遣。”

  方云笑了笑,对这第一个手下还算满意:

  “我们先出这里,回头再说。”

  “是!”

  任夫很快进入状态,说了一句后,又下意识的蹲下身子,开始收拾他那两件破衣服,一些干粮和小东西,要塞成一个包裹。

  他更在乎的是那个不知什么杆子,看着就不结实的破枪,枪虽破,但枪头好歹是精铁之物,还算锋利,这是他唯一的武器了。

  方云摆摆手,示意他别要这些破东西了,直接给你发一套。

  银白长枪,锋芒毕露,给他一杆还有一杆,皆是下品,源自于死了不知多久的白苍。

  储物玉佩,方云买了很多很多,身上还有七八个,东西都转移到了那个坠子里,就分给了他一个。

  衣服,太多了,从阳城出来,有钱了,自然买了几套,方云的衣服他穿不上,

  不过,方云斩杀的那么多人里,周双成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曾经裹过秋羽心,当时忘了,就没丢,见跟他身形差不多,直接都送给他了。

  周双成身形挺高大的,跟任夫这膀大腰圆的样子正好。

  其实武夫一般来说都膀大腰圆的,主要是在七品这个境界不停增加肌肉,

  但方云不知道是不是直接越过了七品,又或许是由于功法被林妙玉魔改了一遍,

  他的身材成流线型挺拔,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而且老腰天天被媳妇拧,都拧的“苗条”起来。

  仅从身材来看,很难看出来他是个武夫,简直就是修行内家的靓仔。

  想了想,方云还给了他一把金子,都是买东西时候换开的,就当是发工资吧。

  “你那些破东西别要了,走吧。”

  任夫蒙了,原本还想问问待遇,一个月给发几两银钱呢?可就这一把下品银枪,把自己卖了,一辈子都还不起啊!

  远远的声音传来,任夫回过神来时,方云已经跟着林妙玉走出去了一段距离,怀里,是锋芒毕露的银色长枪。

第6章 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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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山,远比想象中要大的多,顺着山路行走的方云二人,在任夫的指示下,绕开了那个紫睛猛虎和野猪精。

  “公子,……前面就是山路尽头了,然后就到了对面那座山的地界。”

  任夫有些气喘,方云二人速度太快了,他倾尽全力,才跟了上来,还是方云二人故意放慢了很多很多速度。

  他修为不咋滴,可耐力极强,从正午到傍晚,硬生生的跟了上来,在方云有意测试他极限的速度下,他就用了极限的速度跑了整整三四个时辰,看样子要是再跑三四个时辰,他也没问题。

  “以后别叫我公子了,喊我方云就行。”

  方云气不喘,心不跳的说道,呆在这这两山之间的山坳,感觉这里天地之力十分充沛。

  “那怎么行,少爷,我们今晚是在这休息,还是继续赶路?”

  任夫警惕的望了望四周,心里也明白,这里绝对没危险。

  一路上,前半段自己倒是熟悉,但是除了那两个四品巅峰的大妖,一些其他危险的小妖,自己还没来得及说,他们就避开了,

  后半段,更是经过了好久,才有些后知后觉的体会到,原来他们经过的路,竟然恰好在一些妖兽的感应范围之外。

  “也别叫什么少爷,妙玉,你说呢?”

  方云问媳妇,任夫则是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方云,不叫公子,不叫少爷,那叫什么?

  想了一下,任夫眼前一亮,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称谓,觉得自己可以学戏文话本里,于是开口:

  “那,属下就称呼您为主公?”

  方云听到这话,有些愣神,愣神半天,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不让他叫自己少爷公子,其实没啥别的想法,就是觉得有些太客套了。

  林妙玉想了一下,觉得休养一下精神比较好,就说道:

  “今晚就在这休息一下吧,明天再走。”

  任夫看了一下方云,见他也同意,憨厚一笑,就去准备找柴生火,搭营过宿了。

  憨厚的笑容之下,是任夫有些小小的想法,他觉得方云男子汉,大丈夫,怎么一副没有主见的样子,遇事都要问他婆娘。

  不过,任夫不敢说出来,方云已经让他感觉够恐怖了,林妙玉更甚,他甚至不敢多看林妙玉,觉得她太冷了。

  要是方云知道任夫的想法,非得胖揍他一顿,自己听老婆话怎么就不是大丈夫了?我媳妇可是仙女,仙女你懂吗?

  当然,方云并不知道任夫的想法,任夫也速度飞快的检查了一遍四周,首先查看草木痕迹,看看有没有什么毒虫,虽然心里明白他们实力极强,四周大妖估计没有,但这种不惹人注意的小东西,往往更致命。

  他是按照在军旅之间的习惯检查的,回来后又发现两个营帐都扎好了,便掏出了一些黑色的粉末,撒在四周。

  虽然方云让他把那些垃圾玩意都丢了,他也保留了许多小东西,防虫预警之物,都是自制的,山野生存必备。

  夜色渐深,忙碌了一通之后的任夫刚想起火,却看到一只鸟儿被方云招了过来,然后对着火堆喷出了一丝火星。

  夜色很深,任夫没看清楚,有些手足无措的想做点事情,却发现好像啥事都做完了。

  “我去打点东西吧。”

  自认想表现一番的任夫主动性很高,才说完话,就看到方云摆摆手,刚才那个速度飞快的鸟儿再度回来了,竟然叼着一头野鹿!

  这次,有火光映照,任夫看的清楚了,这是一只凤鸟,确切的说,是一只幼年火凤。

  整个绥州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它,任夫所在的镇远军首当其冲,怎么可能不认识此物。

  从新把秋羽心的心路经历了一遍,任夫忍着恐惧,可还是止不住的浑身颤抖着手臂,想不明白也猜不透,不知道方云二人到底是何许人也,难道是化为人形的妖精?

  不然,怎么可能收一头火凤坐灵宠,还这么有灵性……

  任夫紧张的心都要跳出来了,看着方云二人,一个往柴堆里添火,一个开始清理这个大鹿,心里又慢慢松了一口气。

  二人身上没有一点妖气,而且,方云熟练的处理食物的动作,架在火上烤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妖变的,哪有这么有生气的大妖。

  走神的任夫,在摇曳的火光之中,看到了一个递过来的鹿腿腱肉。

  香气扑鼻,油光直冒。

  “谢……多谢了。”

  任夫匆忙接了过来,尝了一口,不由惊叹,简直比自己吃过的酒楼还好吃,都无法理解,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身带着盐巴,香料?

  吃着吃着,任夫看到了他给那只火凤砍了一条肋肉,看着她夫人有些喜欢的样子,喂着这头灵性极强的凤鸟,看着篝火旁目光沉稳,眉间有锋芒,又笑着温和的方云,感觉到他们一家的温馨。

  “够吗?不够还有。”

  方云看他望了过来,又切了一条腿,举着问他,任看他急忙摆手:

  “不,……不用了,某……属下吃饱了。”

  任夫说了一句,下意识的低下了头,掩盖着眼睛的湿润。

  解衣衣之,推食食之,这是对待良才之人才有的待遇。

  任夫眼角湿润,活了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赏识过。

  虽然,他不知道,方云对其他人也是如此。

  任夫舍不得把那把上好的银枪收进储物玉佩,一直放在旁边,此刻望着它,啃着芳香四溢的鹿肉,一种遇到贤主的感动油然而生,不由升起了几分效死之心。

  士为知己死者死。

  方云不知道,他只是一个小动作,就收获了一个忠心耿耿的手下,看着他要主动去放哨站岗,来不及阻止,他就已经去了,不由摇头一笑,算了,随着他吧。

  任夫此人,处处透露着行伍之间的气息,表现的行为就像是甲士一般,令行禁止。

  他对自己很严厉,甚至说有点苛刻,比如站着的时候跟个铁塔似的,一动也不动,方云强制下令让他休息的时候,他铺了一块布躺在上面,就像是一个死人,仰面朝天,四肢笔直。

  他这已经成为习惯了,改不掉,那种军伍之间恐怖的协同动作,就是用刻苦的训练造就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任夫保持着警惕醒来,接过来了一个水囊清洗一番过后,发现了他们夫妇俩另一个特点。

  勤奋。

  自己多年保持着跟晨光一起醒来起床的习惯,发现他们竟然比自己起来的还早了一会,都面朝朝阳,看样子打坐好久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方云从黑角寨出来后,一天懒觉都没睡过,唯一在方府那一次,刚睡过了一小会,就被自家媳妇跟拎着小猪仔似的,拎着到了后院的演武场……

  一行无话,早早的吃了干粮,任夫发现方云每次吃东西的时候,都会揉了揉右手腕,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随着那个小火凤叽叽喳喳的喊了两句,不知飞到了哪里,任夫跟着他们再度出发,迈过了这一座山。

  过山,就是梁国境内了。

  一路上,任夫发现他们比昨天走慢了一点,气息又隐藏起来,自己也恰好有余力跟上,就有样学样,跟着他们一起。

  他看样子丛林生活经验丰富,一路上往往看到了一些痕迹,就能判断出这里有过什么动作,后面也都一一验证。

  但任夫更心惊胆跳的是,往往走过很久了,他才有些后知后觉的发现一些痕迹,刚才竟然是从大妖的旁边路过……

  这座山比前面那个大,从早上,走到快到傍晚的时候,二人才从密林里出来,出来之后,任夫立即就发挥了他军伍的作用,或者说是反侦查意识,说了两句,就带着方云二人往某处山岩后面躲了躲。

  很快,远方就传来了动静,大概有一队百人军队,从灰白的山石前的阔路走过。

  待他们走了好远,方云刚要出来,又被任夫拉着别动,没想到一个近万兵旅,浩浩荡荡的再度从前面掠过。

  走近时,碎石都被震得不住跳动。

  国境,从来都不是那么好穿的,以前那是绥州之时,梁赵两个州内大军都被妖族灭了,国境没人把守。

  况且那里本就是边境的边境,现在这里则不同,梁国刚抢了寒州一把,赵国内部又正在大战,毗邻边境的军伍没有动作,那才是怪事。

  任夫,一下子帮方云二人躲过了一场事故。

  要是碰到这近万军伍,以林妙玉之容貌,加上偷偷过境的行为,两人恐怕不太好走掉。

  方戎对自己儿子很上心,安排了很多事情,可他安排的接应地点在另一个地方,赵国里面皇权大战,又怕梁国趁势攻城略地,边境防范严密至极,除了寒州,别的地方根本出不去。

  随着这队兵甲走远了,任夫才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地面,确定没有独属于军伍的讯号之后,才放下心来。

  随后,三人就走了,走出老远,小绒才略受惊吓的落到了方云肩膀上,还嚷嚷着好可怕。

  军士当然可怕了,方云回想到在紫雷阁洞天中,那个被军士斩了的三品,他连挣扎都来不及挣扎,何其恐怖。

  越是有对比,越能感受到,小绒的母亲到底有多强,媳妇还能融入天地的时候,当时借着她看到的那副画面,当时没什么感觉,现在回想起来,直觉得赤灵强到令人战栗。

  几个飞舟的兵力全灭,还杀了温远,何等恐怖?

  由此,一切又回到了原点那个问题,一个一直被方云压在心底,一直被林妙玉忽略的问题。

  黄县令,到底是谁……

  他不过区区一个县令,就是靠着最低级的县令大印,他也就强压七品,那时候镇远军还没乱,他一个县城兵力才多少?最多两千人,怎么敢去阻拦赤灵!

  就算他是野心家,黑角寨的的那些不是山贼,是他蓄养的兵力,但那么一个小寨子,哪里装的下过万之人?他又哪里来的勇气,敢去惹赤灵?

  黑角寨的那些人如今看来,确实不像是山贼,更像是正儿八经的兵士,怪不得领头的钱那么少,也怪不得自家媳妇刚降临的时候,杀光了他们,竟然累晕了过去。

  如果是正儿八经的暗中蓄养的甲士,那他们就不可能无缘无故劫走自己和媳妇,一定有了授意。

  一切的谜团,还是在自己身上,或者说,在自己那个从未见过的黄县令身上。

  如果不是自己,就是自己便宜老爹身上,有值得谋划的地方。

  不过基本不可能,区区七品武夫,一个县城里的“豪商”,爱好是喝酒,事业是走私,有个屁的的地方值得关注。

  经历了天机阁,白莲教,方云对这些顶级大势力有一种恐怖的感受,尤其是崔浩,简直就像是因为他的气运,被白莲教当做达成目的的推手。

  天机阁对自己过分的善意,有时候都让方云不敢深思。

  方云在那一夜,悟道的时候,曾经借助过媳妇的感受,体会到了一种境界极深,难以表述的感觉。

  就像是自家媳妇,看待重要的事,直接看本质,所谓因果姻缘,就是当自己二人来到这里以后,最后不管经历多少曲折,她还是会嫁给自己,自己还是会娶了她,除非身死道消,这一世终结。

  所以,境界极高的媳妇,懒得经历那么多事情,直接对自己“用强”,就是因为看的明白,透彻。

  同样的,崔浩这种天地气运之子,真当人看不出来?别人不仅能看出来,还能利用!

  你无敌,你天命所归,大道为倚,谁跟你作对,再强的势力都要崩盘,再凶恶的险境都能逃脱,再不可能的事情都会发生。

  但在那些境界极高的人眼里,看清楚之后,不招惹你就是了,甚至还能借助你的这特性,帮自己完成一点事情。

  白莲教就是如此,白烟儿,甚至也得接受他们下发的任务。

  方云总觉得,有一股更深,更隐蔽的力量,在世界深处,潜伏着。他们比长生会,比天机阁,白莲教更隐蔽,就如同玄阳子,从来没人知道他是怎么修炼到一品的,就如同二品之人,世界上很少流传着他们的消息。

  那个莫名其妙的黄县令,就说不定是归属他们。

  赤灵,当初究竟因为什么事,宁愿逃开万妖岭,死在外面?

  小绒的那个姐姐,或者是哥哥,到底为什么丢了?赤灵又为什么肯定,她的孩子一定是被人偷走了,而不是妖?

  如果自己有穿越者独有的气运,说不定也会如崔浩一般,被察觉,被发现,被暗手为了达到目的而推着走?

  幸好,自己有妙玉这个宝贝媳妇,正是因为她,自己看似毫无规律的成长,实则是避开了被推手推动的情况。

  不管真相如何,提升实力,尽快突破才是王道,这一趟赵国之旅,万般不由人,尽被江湖催的感觉,再也不想体会了。

  朝廷强在念力,强在军伍,梁国又恰好是那种文治武功一把抓的制度,内养势力调查,外依皇朝修行,管他前路如何,就如那一武招里蕴含的武道真意一般,

  上山,辟路!

  前路管他是谁,一切皆如荆棘,当斩!

  

第7章 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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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一行人先是到达了村落,辗转城镇,再达到这州府城,最后坐了飞舟,去了燕京。

坐飞舟,必不可少的就是路引,但在这二五仔繁多的世界,路引实在是太好办了,如果不好办,就是钱不够。

随便找了一个大户拜访了一下,三五块紫金拿出来后,这家大户的洞天之中,有个劳役失散多年的兄弟今天就回来了,然后他们去官府就补了一个路引。

当然,过程中是花了不少银子的。

人的认知不同,接触到的层面不同,表现的行为方式就不同。

任夫永远想不到,自己改个身份就这么简单,原来这些大老爷们竟然也会干这种事?

不过,他很快就把此事给遗忘了,被飞舟上各种好玩的吸引了全部心神。可惜,他没钱,看着别人都打赏,方云给他发的工资在这消费起来,远远不够,听了一天后,任夫就默默的不出门,安静修炼去了。

方云二人更是足不出户,每天都在修炼,打坐。

方戎,也没想到,仅仅过去三个多月,他儿子就突破了六品,还是六品里极强的高手,更想不到他儿媳妇,已经是会飞的五品之列了。

在他的想法里,方云明年能突破八品,都是天纵奇才,自家麟儿了,林妙玉十年之内,能突破六品,都是自己可以吹一辈子的眼光了。

即使他知道,方云有了意,也是这样认为的,修炼不仅讲资质,而且真的很难,很慢。

其实并不是因为修炼太慢了,而是相当于,时间被压缩了。

他本以为,自己儿子一路上游山玩水,坐点马车,走着官道,入夏能到燕京都不错了。

可在这时,方云已经乘坐着速度最快的飞舟,带着方戎都不敢想象的财富,到了燕京城,甚至打了一个时间差,他安排的,单门给方云办事跑腿的方先,还坐着马车,没到燕京呢。

燕京城,很冷,此刻南方已是仲春,这里还冰雪未消,下了飞舟,呼吸间的凉意让脑袋都似乎清醒了几分。

来到燕京,方才知道,天下第一城就是阳城,毕竟是周朝旧都。

这里,就是完全仿照着阳城建立的,却没有阳城大,也没有阳城那种融为一体的浑合感。

俩附城,西北,西南各一座,四辅城,四个方位,然后是外城,内城,皇宫。

拉跨到像是组成了一个城池群,中间还有间隔,根本不像是连在一起的一座城。

不过这里,热闹是不比阳城差的,残冬剩雪也挡不住热闹,游人如织。

飞舟落地燕京外城,三人下来之后,方云第一件事就是安排任夫买点衣服穿,别冻着了,还给他发了不少钱,把任夫感动的不像话。

方云和林妙玉二人,则是早早的在飞舟上都穿好了冬衣,林妙玉是一身白绒对襟小夹袄,看着活泼,方云也是一身黑裘,说起来这两套衣服还是在雷州那边买的,而且是秋羽心掏的钱,孝敬他们的。

“去那个什么主家吗?”

林妙玉轻问,见自家夫君早有打算似的说道:

“先不去,我们先买个院子,建个家。”

说到家的时候,方云声音温柔,却目光灼灼,林妙玉轻轻嗯了一声,笑靥如花。

此刻为春,秋试还早,老子方戎安排的打点人手都还没来,世家豪族,规矩多,屁事也多。

况且自己已经决定组建一个势力,自己的好媳妇秘密多,自己也不太合理,方戎说的主家再好,方云都不放心。

他们,是主家,是主脉,自己这一支,只不过是人丁稀少,在最远边疆之地的第七支罢了。

回想起来方戎言说,给主家送了不少东西,他们才同意帮忙安排打点,就能看出来其实并无多少情面,只不过是挂个名头罢了。

就像刘皇叔,汉室宗亲,前期一点用都没,后期他自己强大了,人们才开始承认他的名分。

方云和自家媳妇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如果是九品八品,甚至乃是七品,依附主家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二人上有两仪珠保护,下有自身实力支撑,更有相当于一个一流宗门的财富,完全不需要依附主家。

自己打拼更好,起势了主家这个“同族之情”自然会成为助力,现在过去,不仅要面对狗屁倒灶的破事,还要面对源自自己同族的窥探。

你们俩人为何能这么快突破?

为何这么有钱?

又为何实力远超同境之人?

毫不客气的可以说,方云现在就是同境无敌,林妙玉更是能越阶而战,这根本不合常理,不是边疆支脉,不过区区一个微弱旁系能培养出来的。

主家方氏,说的好听,大梁九姓之一,其实也就是扯了个大旗罢了,左仆尚书确实是一个比较高的官职了,但他也不是顶流权贵,王爷,丞相,三公九卿,这才是顶级大佬,

说起来,只是个中等官员,论级别,甚至还不如那个冯庆林高。

不过世家实力不能光看官员级别,虽然只是一个不算太高的官职,但是代代都是他们的人,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世家几乎把持了所有的上升通道,举荐才是主要方式,可这个世界又有科举,有秀才,有举人,从周朝传下来的,秋试就是如此,

有的时候方云怀疑是某个“老乡”穿越过来的,留下的影响,不过这个“老乡”毫无痕迹,像是被抹去了一般,又像是根本不存在。

如果有人能发现“穿越”过来的人,如果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修正世界,那自己和媳妇在黑角寨被劫走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留下科举制度的那位“前辈”也能解释的清,为什么只剩下深刻的制度影响,完全找不到创造提出这个制度的人存在过的痕迹。

囚笼世界,有更深的恐怖力量,似乎是在禁锢进步,维持纷扰。

天下如棋,执子者是谁都不知道,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二人在坊市里逛了一会,任夫便回来了,买了两件灰毛皮衣,看样子并不值多少钱,还把剩下的钱还给了方云。

“你拿着吧,回头办事用。”

方云没要,对任夫有了更多的想法。

他太老实了,不适合做奸细,也不适合当什么情报头子,但他出身军伍,黑角寨的事让方云有了更多的想法。

兵甲强,何不自己训练一个军队?被发现了当然是死罪,可一个县令都敢豢养私兵,自己有何不敢?

只要数目控制得当,名头搞好点,完全能操作,世家贵族私兵又不是少数,养个千而百八十人,以后说不定有奇用。

名头,就更好办了,弄个帮会,外走行镖,内走做生意买卖,

实际上目的是暗中网罗人才,训练一支精锐骨干,同时,也能打探收集情报。

等自己搁朝廷里当上官了,这群人拉出来就能用,反正,梁国是军政一把抓的制度。

越想,越觉得可行,任夫跟在后面,见方云不要钱了,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感觉自己啥都没干,就收了不少东西,挺不好意思的。

“主公,我们来这京城干什么啊?”

“我要参加秋试,”

“秋试好啊,陛下前年才登基,这是他第一场秋试,一定会选很多人当官老爷的。”

方云心里哂然一笑,怪不得梁皇帝会下达让镇远军逃命的命令,原来是刚登基的人,太稚嫩了,也太想当然了,一个命令就害的绥州生灵涂炭。

不过,妖族强势,鬼物诡异,随后派了严辰过去解决问题,看得出来这个皇帝应该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想办法补救。

“主公,你是方家的人,为何不去方家啊?”

“懒得去,别问那么多事。”

“是,不过,属下既没有主公你厉害,也没有什么才能,不知道主公有什么安排?”

“训兵。”

方云淡淡吐字,在任夫心里掀起来滔天巨浪,他有些害怕的看了一眼四周,压低了声音:

“这可是死罪啊,主公,被发现了,可就完了!”

“急什么,”

方云气定神闲,拍了拍他的肩膀:

“知道帮会吗?你先去成立个帮派,从帮主做起,手下慢慢训练,能有个百十人就行了,平日里该干啥干啥,世家贵族,哪个不养点兵?”

任夫听的一愣,见方云继续说道:

“回头再跟你弄个小洞天,你们就在那里面训练,只要人不多,没任何问题。”

方云似乎有算盘的计划,找了一个酒楼雅间,一边吃饭一边给任夫安排任务,他也是一个堂堂六品高手了,有方云的财力支撑,在这燕京附城那边弄个帮会,完全没有问题。

任夫老实,并不代表傻,一个傻子怎么可能把县令给杀了,此刻随着方云一安排,他立即就领会到了其中的想法,本就感觉到有一股知遇之恩的任夫,拍着胸脯表示,一定把这件事办好!

“你吃完饭后,就去西南附城那边,看看情况,打探消息。日后就在那边扎根,一个帮会能有多少高手,何况还是外面的附城?你去查查那边有几个帮,把他们帮会后面的靠山查清楚,给你三天时间。”

方云说着,递给他一张联系自己的符篆,这是跟自家小媳妇学习阵法后自制的一个小玩意,可以联系自己。

“三天后来外城找我,我先去买个院子之类的。发动此符贴在身上,就能找到我。”

“是,主公!我一定把这件事办好,您就放心吧!”

方云拍了拍他肩膀,鼓励一下任夫。

他实在也不会啥收买人心的手段,这样也只是装模作样罢了,任夫带着坚定的神情走了,方云也不怕他跑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如果自己看走眼了,那也没损失什么,不过一些钱财,一杆用不上的银枪罢了。

随着任夫走后,方云二人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燕京城里闲逛起来,主要在考察环境。

往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住在这里了,有条件,肯定想找一个好一点的地方。

毫无疑问,靠近皇宫的内城,是最安全,最舒适的地方,但哪里屋舍太贵了,而且只租不卖,两人也没办法。

除开内城,附城,辅城都不在方云的考虑范围之内,那些地方鱼龙混杂,不仅治安不好,坊市也少,能买到的东西也不多,自己以后要炼器,各种材料在那边买不到,总不能天天都往这边跑吧。

二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外城,在比较靠近内城城门的一座坊市,春华坊附近,花高价买了一个三进两出的院子。

这座宅院坐落在坊市靠西的一个居民区,后门绕了两个胡同,就是一条宽阔的主干道,顺着主干道行走不远,就能进入坊市。

左边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府邸,右边是某位富商,斜对角还有个书院,二人来到时正好遇到了书院下堂,各个年纪不大的稚童看着富有朝气和青春,更有不少巡逻差役和偶尔路过的甲兵,治安极好。

这座院子的主人原本是一个小官,听说升迁了,搬到内城去住了,所以空了下来,因为周围环境好,又靠近坊市,所以价格很贵,一直没人问津,方云要是没有收获三五老的财富,也不舍的买这间院子,价格相当于两件下品宝器了,极贵。

不是没有别的房子,价格更好,环境也不差,但是这座院子有两颗连理树,恰好在后院主卧旁边的小院中,自家媳妇一看就表示喜欢这里,价钱贵就贵点了,方云就掏钱买了下来。

第8章 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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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到燕京,傍晚购小院,但二人都是有修为在身的,精力十足,就要晚上不睡,来打扫整理这个宅子。

收了钱的牙行见二人没带什么下人,还想做一把转手生意,问方云要不要丫鬟侍女,仆人手下,方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单论自家媳妇,她完全不需要,至于自己,也不是什么娇生惯养之人,况且两人都是修士,完全用不着下人。

比如此刻打扫卫生,方云用着媳妇教的法术捻诀吹风,林妙玉则是开始铺床叠被,有时还挪挪一些物件的摆设,看着舒服一些。

卧室,正堂,偏室,后院几间房子,卧室前是一个小园,树下有些几步路的石径,还有一个石台棋盘,看着还不错,偏室之前,倒是还有几间房子,杂物间,仆役房,书房等等。

前院就有些多了,客房,正厅,马厩,柴房灶房水房,虽然簇拥着,但并不蹙塞,布局很合理。

两个人住一个院子,其实有点大了,不过也不全是两个人,小绒化形后要住一间,理论上小怡这个珠子也可以住一间,过一阵子方戎给儿子安排的手下也要到了,他也需要住处,粗略看了一看,差不多正好够用。

既然决定长住此处,阵法是必不可少的,方云现在算是能看懂自家媳妇的某些行为了,一路上斩杀的那么多人,他们收藏的一些材料都被林妙玉用来摆阵了,东边埋个火晶石,西边埋个凝水珠,一通操作下来,后院隐起了一个聚灵阵,效果还不错。

忙活了一个晚上,算是把这个院子弄干净了,两人不显困意,手拉着手去坊市买家具什物。

其实突破六品后,两个人几天不睡觉都很正常,也不会疲惫,运转修为更是能夜间视物,跟白天没啥两样。

不过彼此谁也没提这件事,按时就寝,相拥而眠,就像一对普通夫妻一般,哪怕温泉山庄那时候,小媳妇也一定要关灯。

宅院的原主人搬走的时候弄得很干净,凡是私人物品都搬走了,一切都得重新买,燕京城的物价挺高的,但是服务比较好,亲自送上门来,看到方云府邸里没有下人,还亲自帮忙安装,尤其是那个地火风箱,十分舒适,外面天寒地冻的,开了暖火,屋子内可以如春秋般怡人。

燕地苦寒,这种东西必不可少,两个人虽然都已经不惧冷热了,但能舒服点的东西,家家户户都有,也不会放着不用。

方云这院子里嘈杂的动静自然也惊动了两位邻居,左边的富商姓万,全名万生才,做的生意是啥方云不知,不过他的宅院得有五六个自己这院子大小。

右边的邻居倒是和自己家差不多大,主人姓沈,单名一个叶字,字顺秋,也被称呼为顺秋先生。

他还是那个斜对角白露书院的教书先生,虽然没有那万富商有钱,但隐约是这一片地区最有声望的人。

来了新的邻居,两个家的当家之人都注意到了邻居院子里的动静,派着门应一直等候,方云二人采购一天回来之后,两家主人都得到了通报,出来拜访了一下。

远亲不如近邻,这时候的邻里关系还是很和睦的,尤其是能买得起这处房子,本身就是一种有能力的象征。

万生才和沈叶得到门应禀告的时候,出来恰好看到了方云这边正立在门口挂牌匾,方云本想弄个方林居的牌子挂上去,自家媳妇不让,说不伦不类的,最后还是挂了寻常的“方府”二字。

花了一天的时间,屋内打散干净,家具也整治齐全,家就算是定在这里了,隔壁两个邻居此刻也恰好前来拜访,方云就邀请他们进去喝杯茶再说。

相互介绍一番,其实买东西的时候方云都已经从各种店家那边得知过二人的身份,此刻还是装作不认识的样子,一句一个久仰,一口一个先生,也相处的还算融洽。

“方小友真年少有为呀,这么年轻,就在这里买了宅邸,不知家业是哪的?”

万生才开口,想要打探一下方云的底细,方云也不隐瞒,半真半假的说道:

“家里是绥州那边的,准备在京城这边住上几载。”

“哦……绥州,我听说了,去岁那边挺乱的,来京城好,京城这边安全。”

万生才如是说道,他是一个体态均匀的中年人,修为七品,人看着随和,但是一双小眼透着精明的味道,

“哎,绥州那边我倒是知道一些,听闻天妖君都出手了,当真恐怖至极。”

沈叶也闲聊了起来,他整个人看着方正,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息,听闻方云要参加秋试,还热情的言说道可以把家中藏书借给方云看看,有什么不懂的还可以问他。

万生才也多有言助之意,几个人相互交谈了一阵,算是彼此认识了一下,方云要留有二人吃饭,但两人都婉拒了,只说下次一定。

沈家和万家对方云这边了解了一个大概,是个修为不错的年轻人,很可能是世家弟子,刚到京城,要参加秋试,要安静读书,所以就带了一个刚成婚的夫人,下人过一阵子才会来,

方云对沈叶和万生才也算是了解了一番,沈叶不简单,他都教了不少弟子入朝为官,在这个晋升通道大都被世家把持住的时代,可见其本事。

至于万生才,则是大商人,各种各样的生意都做,春华坊市至少有十家店铺都是他的,这可是京城!

不仅财富多,而且背后肯定有人,至少是个大官。

一个京城,藏龙卧虎很正常,方云也早有心里准备,不过看样子两个邻居都还不错。

在江湖上,自然是比宗门,比修为,比宝物等等。

但在这里,修为什么的真不重要。

相比于芸芸众生,修士还是太少了,入品就是一个门槛,然后六品的意又是一个门槛,九成九的修士都卡在六品以下。

六品之后,进度缓慢,在六品到四品这么多修士中,能突破三品的也是万中无一,而不突破三品,大家都是一百年以内的寿命,加之皇权,军士强大,与其艰苦修炼,更多人会选择别的志向。

两个人都离开之后,方云这边又收到了一份门礼,沈叶那边送来的是一副山水画,挥毫泼墨间有一股灵韵的气度,看着就是不像是他能创作的,或许是珍藏之物。

至于万府,送来的则是一套精美的茶具,玉白透光的精瓷,入手就有温润的触感,显示着万生才的财大气粗,不过这也难倒方云了,自己该送什么回礼呢?

这是一个讲礼的地方,可自己穷的只剩钱了。

还得拿出来能代表自家特点的东西,总不能一人送一块紫金过去吧?两家人都像是缺钱的样子。

最后,还是女主人林妙玉给方云出了个点子:炼器。

你不是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吗,炼个有趣的送给他们不就是了?

方云摸着下巴,看着自家媳妇点起来的灯盏,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乎,当夜,方云就开始把炼器炉子放到了杂物间,跟自家媳妇的炼丹炉子相隔不远,开始锻造。

方云身上别的东西可能没有,材料那是真的不少,天南海北的都有,每杀一个人,他的储物空间里总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尤其是江别情的那个储物玉佩里,他来自晋国,靠海靠河,有些海中的事物特别奇特,陆地是没有的,方云就挑了一个凝光珠,用黄木根制作了一个……台灯。

这个东西甚至都没怎么用炼器炉子,拿个小刻刀在木根上随便刻点小阵案,花纹看着好看一点,也增加了光亮度。

万生才送的礼物挺贵重的,方云也就多花了一点贵重的材料,准备制作一个手电筒,铁桐木为外壳,流玉线融刻成阵法,刻上聚光阵,塞上元石就亮了。

不过,还需要一个镜片,方云本来想找个琉璃片呢,但看着花花绿绿的各色琉璃,感觉都把光偏色了,最后还是选择了纯色水晶,这一通材料下来,价钱不比这一套茶具便宜多少。

手电筒,得有开关,开关就离不开弹簧,方云还得自己用炼器炉子拧弹簧,幸好修行的东西就是好用,精神控制炉火,逐渐把一种玄铁融成一大把小弹簧,比想象中要简单许多。

最后刻上最基础的开合阵,这个特制的手电筒就大功告成了,随便找了一块蕴含天地之力的元石,安装进去试了试,感觉一块元石大概能用一年多。

这两个小东西一炼好,方云想了一下,既然都弄出来弹簧了,干脆给台灯也加个开关,反正也就是一个最简单的开合阵的事。

在黄木根的底座正中,添上一个木质按钮之后,方云又摸着下巴,感觉不甚满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想了好一会,才明白,应该添上包浆,不然太骨感了,看着支棱。

两个东西都丢到了炼器炉子里,方云又投了两块黑松石,给二者上了一层包浆,这下看起来柔顺多了,也精致了起来,算是比较满意了。

忙活了大半个夜晚,方云准备好回礼之后,并没有停下来,弄镜片的时候,方云想到了自己一直以来都有给媳妇做个镜子的想法,不过总是被各种事耽搁,如今安稳下来了,就趁机炼一个。

林妙玉就安静的在一旁打坐,肩膀上是睡得正香的小火凤,

本来还想问问自家小夫君还要炼制啥东西?但她很快就去玩台灯手电筒了,这些东西她一摸就知道用了什么阵,

林妙玉虽然感觉它们有意思,但都没有那个按钮弹簧来的有兴趣,伸着一个纤细的食指对着按钮一按一按的,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原本沙子融不化,方云还想借小绒的火来帮忙呢,如今却是不用了,这个三五老自用的炼器炉子品质极好,炉中是地心之火,温度极高,根本用不着她吐凤火,

别的东西一炼就好,这个镜子却没那么好弄,方云始终把握不好温度,烧出来的玻璃颜色各异,直到快天明的时候,才烧出来了透明的玻璃。

玻璃虽然烧出来了,但方云也知道自己想错了,镜子是镀银,不是要透明玻璃……

拍了拍额头,方云再次把最后一点沙子放进去,同时放了半块小碎银,多了用不着,浪费钱财,

直到天明时分,方云才凝神操控它们形成一面圆镜,取出来后,大概脸盆大小,下意识的一照自己,只见里面的自己纤毫毕现,背后是半开的木质房门,和逐渐开始明朗起来的天色。

“跟我一模一样,不过这真是自己?怎么这么帅?”

方云摸着下巴,镜中的他也摸着下巴,相比较前世,修炼带来的气质改变巨大,不仅变帅了,皮肤也变好了许多。

可以称得上是丰神俊逸,俊朗阳光了。

“妙玉,你看这个!”

方云打量了一会自己就不看了,献宝似的,托着镜子到了林妙玉身边,她正一手拄着下巴,一手对着台灯按来按去的,也不知道在想啥,

方云过去时,林妙玉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只看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在镜子中,瞬间眼神犀利了起来,目露精光。

然后这镜子“啪”一声就碎了一地。

方云懵逼。

第9章 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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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第一次出现的镜子就这样被林妙玉瞪碎了,碎了之后的林妙玉看着地上的碎镜片,每一个里面都有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

以她的思维速度,紧接着就判断出来了这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又是什么原理,甚至连自家夫君做这个东西的目的都想到了,转而皱眉舒展,不由有些不好意思,起身挽住了他。

“我以为是什么邪物呢?”

林妙玉简单的解释了一句自己的行为,十分不好意思,觉得辜负了自家夫君的好意。

回想起来,他好像在那个河边的时候就开始弄沙子了,虽然现在才开始做,但显然是那个时候就动了心思,林妙玉记忆好,一想就想明白了,越明白,越不好意思。

“没事,是我没想好,应该先告诉你一声的,这东西有问题?没吓到你吧?”

方云反而怕林妙玉受到惊吓,回想起来自己那边,镜子这玩意有的时候也传的挺邪乎的,有着什么照镜子不看自己的时候,镜子里的人自己会动之类的谣传。在这个鬼东西都有的世界,搞不好真有什么特别的的问题。

“没,这挺好的。”

林妙玉笑了笑,弯腰捡起一面碎镜,看向镜中。

方云也看着,只见里面自家媳妇琼鼻小嘴,面容精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一如既往地迷人。

镜生一面,如花开两朵,

眷是美不胜收。

方云怕破碎的镜子伤到自家媳妇的小手,拿了过来,还把地下的碎片,都震力都踢出到一个墙角处。

虽然没沙子了,倒之前熔炼的杂色玻璃也能用,方云从新弄了一个,不过这个镜子有点小,只有之前一半大。

这下,林妙玉没一惊一乍了,听着自家夫君说这是梳妆用的,林妙玉虽然没说什么,嘴角却一直扬着,看着心情就不错。

这镜子,可只有林妙玉一个人有,小媳妇很开心,方云看她抱着镜子,走路都轻盈了一点。

略微打了一个哈欠,方云两天没睡了,不过也不是很困,看自家媳妇去把昨天刚买的梳妆台拆了,正在装镜子,方云也就一手提一个物件,去给人家回礼了。

沈叶不在家,去讲课去了,接待方云的是他的夫人绉氏,看着“台灯”一按一亮,一按一灭,她瞬间被吸引了兴趣,

望着比烛火亮了许多的白光,绉氏很快明白了此物的作用,放在书房给夫君用,不知比烛火好用多少倍!既没有烟熏,他也不用看着看着,就要重新换烛点灯了。

方云简单的讲了一下台灯的作用就撤了,绉氏亲自送到门口,回到客厅,看到自家女儿沈玲正按着那个奇怪的按钮,连自己走到跟前了都没发现。

绉氏不由拍了一下她的手:

“别玩坏了,这‘台灯’你爹以后可要当宝贝了!”

多年夫妻了,绉氏很懂自己丈夫的审美爱好,这盏“灯”不仅造型如小型根雕,更有一种灵木的香气,还能控制自如发出如此柔和的白光,他以后必定放在书房里,谁都不让碰。

“娘,这东西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啊?好神奇,我也想要一个,放在床边看书……”

她女儿有些不舍的松开了手,住在燕京城这么多年了,对于‘台灯’别说没见过了,甚至听都没听说过。

“别闹,这是人家的回礼,说不定跟你爹送过去的那副珍藏画一样,都是人家的宝贝呢?”

绉氏说了一句,望着这个小台灯,见识还是有的,发光的应该是凝光珠,一个灵木根也不算多值钱,但是那些花纹很可能就是阵法,如此细腻雕刻的阵法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况且此物如此有趣,还好用,拿出去卖的话,内城的一些大人们,估计花再多钱也要买下。

绉氏把台灯放到了一个架子上,准备等沈叶回来再拿给他,走的时候看着自己老大不小的女儿,又不放心的嘱咐着:

“别玩了,玩坏了,看你爹回来不罚你!”

“知道了……”

沈玲有气无力的回复着,她玩心没有多重,但想要一个的心思十分强烈,

刚才躲在屏风后面,看到隔壁新来的这家公子,感觉人挺帅,挺随和的,自己父亲送了他一幅画,他就回了一个“台灯”,那自己送他点东西?他会不会也送自己一个?

不过沈玲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这台灯一看就很珍贵,自己哪有啥东西能和他交换的?

沈玲很气馁,过了一阵,又重新燃起来了希望,从方云的表现来看,他是个翩翩公子,谦和有礼,以后多去他家看看,打好关系,万一他有什么想要的,自己正好有,不就能换了?

出了沈府的方云转头去了万府,对刚才那边屏风后面的小姑娘还是感觉到有趣,

主要是,沈叶一脸方正,但他这闺女一点样貌特征都没继承到,全随她娘绉氏了,

虽然隔着屏风,她还是偷偷的打量,但方云目力多好?感知多强?一下子就看到了这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长着一张娃娃脸,跟她娘绉氏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万府,万生才也没在家,接待方云的是他大儿子,一个很方云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万如松。

万如松跟他父亲一样,是个一看就很精明的人,很客气的把方云迎到了客厅,随便上的一壶茶都让方云感觉不一样,茶闻着都有一股灵气,喝下去更是感觉沁人心脾,舒爽怡人。

表明来意后,方云把这个只有巴掌长短的“手电筒”递给了他,确切的说,叫“手元筒”更合适,方云跟他介绍的时候,也是用手元筒这个名字。

虽然只有巴掌大小,但是炼制它用到的材料都挺贵的,而且造型古朴,样子精致,甚至可以挂在腰间。

万如松也是识货之人,单论材料都不比他家送去的那套茶具价值低了,更何况竟然有人能把阵法雕刻到这么微小细腻,绝对是个炼器大家出手的精品。

唯一可惜的是,就是一个玩物,没什么威力,不过万如松很快也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走马行镖,斥候探路,夜更差夫,有此一物,能安不少心!

“方公子,这东西价格不菲啊,不知是哪位大家炼制的,可否量产?”

万如松打量了许久,按了好几遍开关,才开口问道,方云一听就知道他想做生意了,但这种没杀伤力的东西,就算从没出现过,也卖不几个钱,他以后准备给自己势力下配一套,不准备卖的,于是便老实微笑:

“呵呵,偶然得之,我也不知道能否量产。”

万如松磨摸了两下这个手元筒,不知道为啥叫这个名字,他看的明白,此物看着简单,真的去炼制并不容易,先不说材料,就说把一个完整的阵法刻到这么小的东西上面,本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方云虽然感觉没什么,但是他是相当于林妙玉手把手在教导,随便出手,在别人眼里已经是极为不凡。

两个人又交流了一会,万如松表示,你也是个公子哥,手下没个仆人多不好,我送几个?

方云连忙表示婉拒,言说自己的手下很快就会来的,多谢之类的芸芸,

心理暗想:

“开玩笑?二五仔见得少了?自己家里绝对不能有二五仔。”

随后方云被送到了门口,他也就回到自己家了,一进后院就看到自家媳妇正在树下弹琴,折花琴声悠扬动听,有一股淡淡的欢喜。

但分不清,是自家宝贝媳妇高兴,还是折花琴自己高兴。

这琴按成长性来说,比两仪珠都珍贵。

林妙玉很优雅,弹琴的样子比那个花魁颜奴儿还有气质,盘膝而坐,背挺得很直,而且脖颈修长,自领上到下巴的微妙弧度很迷人。

方云只感觉娶了一个完美媳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都不算什么,关键是媳妇真的强啊,强到弹首琴,满园就有股生机的意味。

春意,如同她眼睛中春潮带水般生动。

一曲不知名的曲子弹完,方云才挠挠头,不知怎么夸媳妇,很直白的开口:

“妙玉,你真好看。”

“嗯……”

林妙玉意味不明,闭目感受了一会,把折花琴又收了回去,就跟方云对坐着。

“今天我炼的东西咋样?”

方云有意得意,然后探手摸了摸媳妇的手镯,取出来了一块槐木心。

林妙玉现在还带着那个小镯子,不是方云不把东西上交,而是林妙玉不愿意要,

那种人贴身带着的坠子,林妙玉很嫌弃,最看不起这种靠夺舍之法苟活的人,还是不止一次。

搞得方云也没戴过,都是放袖包里,当玉佩用。

林妙玉的小镯子自然有她的禁制,不过她对方云从来不设防,方云有的时候也习惯把好东西塞给自家媳妇。

方云的得意没持续多久,就被林妙玉开始批评教育了,那么简单的阵法,勾勒的速度那么慢,炼东西也不考虑一下材料的融合性,完全根据想法来,黄木根和凝光珠并不搭,应该用白泽木之类的。

一通说教下来,搞得方云都不自信了,林妙玉以前不会炼器,可她是跟方云一起看三五老的炼器手法的,不仅学的比方云快,更理解的比他深,主要是她想自己学会了教夫君,不是,是想帮助夫君。

看着自家小夫君虚头巴脑的样子,林妙玉淡淡瞥了一下,微微勾着唇角:

“不过呢,你法阵刻的还可以,阵法基础都掌握的不错,等过两天,我再教你……我再帮你学摆阵。”

“媳妇先是批评我,然后又夸我,她学坏了,知道大棒加甜枣了,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方云心里嘀咕,一副老实虚心接受教育的样子,握着槐木心,在想怎么利用它。

槐木心也养鬼也养阴神,同样的,转变炼制一下,就能温养整个魂魄,方云有时候都不敢去探查林妙玉的泥丸神宫,每看一次,都心疼到窒息一次。

几乎碎裂成碎片的小小头颅,似乎碰一下,就会碎成粉末。

“这是少阴槐木,添上少阳金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但又损害了它的养神功能,再添加玉魄呢?”

方云心里想着,也跟林妙玉沟通交流着,最后决定制一个簪子,少阴槐木心为柄,玉魄石点缀,少阳真金刻纹。

说干就干,方云检查了一遍材料,除了槐木心,一个都没有,不过这里距离春华坊市极近,他干脆就一溜烟得跑出去,买材料去了。

方云走后,林妙玉坐在石凳边,在是台棋桌上拄着下巴,嘴巴嘟着,不知在想啥。

过后一会,她先是起身,左右转了一圈,确认自己是换过小裙子了,又迈着脚步回屋,照了照镜子,确认自己媚骨开着啊,一直就没关过!

“真是的!他今天都没抱我!我还弹了个曲子……”

林妙玉有些不忿,严重怀疑,是不是自从自己压不住媚骨之后,他就逐渐免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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