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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 太丑
锦绣弃妻全文阅读作者:双子座尧尧加入书架

        “怎么?金老板是否就有难处了?”明辉眼尖,一眼瞥见金老板皱了一?21??眉头,虽然很快就松开了。想到这二人是莫忘大哥的亲人,还是对他好的亲人,天性仗义的明辉下意识就比较热情。

        “呃?没有没有,”金老板迅速回神,“谢谢尹二少爷,我只是突然想到了生意上的一些事,不过略一思量就安心了,本不是什么大事。允正,那我和你大哥就先走了,我们昨日草草看了一个正在转卖的院子不错,既然决定留在洛城,就赶紧过去再看看确定下来,免得失之交臂。”

        送走金老板二人后,明泽转过头正要同莫忘说话,就见他不知什么时候抱着头蹲在那,惨白的脸上一片痛苦之色。

        “莫忘你怎么了?”明泽大惊,“强伯,快请大夫。”莫忘经常头疼,但只要不去回忆过往就不会很严重,今日这样应该是因为金老板二人的话又去试图想起什么了。

        “不……不用了,”莫忘扶着明辉的手慢慢站起身,“老毛病,大夫也没有办法,休息一会儿自己就好了。”他想,金老板二人,尤其金开平,以前应该同他很亲近。短短一场认亲下来,他心中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油然而生,且越来越强烈,让他不由自主地去回忆。

        明泽点了点头,劝慰道:“别急,大夫不也说过了,等你脑袋里的於血散了,或许就能想起以前的事。现在金老板他们留在洛城,对你恢复记忆应该更有帮助。”

        “希望吧,”莫忘并不抱太大希望,这么久了他脑袋里那片空白连一丝涟漪都没有,“不过,就算恢复记忆,我也不会离开尹家、离开梅庄。”虽然大姑娘从来没有说过,但他就是感觉到,大姑娘要做的事不仅是自保这么简单,达愿坊的存在也不仅是为生意护航。无论大姑娘要做什么,他都希望能护在她身边,助她完成。

        明泽笑了笑,不置可否,倒不是他不相信莫忘,而是他刚才一直关注着金老板二人,除了基本上能确定他们真是莫忘亲近的人外,他还有一点怀疑,所谓“金家”的家世恐怕不仅仅是一个小富的商户,无论莫忘的文才武略、周身气度,还是金老板二人的气质、言谈举止,都不像是一个普通商户人家可以培养出来的,除非是像首富罗家那样因巨富而生势的家族。

        明泽自己的阅历不够,但是他听长姐分析过对莫忘来历的猜测,记住了从哪些方面、以及细微之处去看人,他还试着去分析他认识的各类人,回忆他们的言行举止,结合他们的地位、家世、学识和别人对他们的评价来增加自己阅人的经验。所以,今日一看到金老板二人,他就开始默默地观察和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还有一点,因为全力专注于此,金老板的两次“少……”或许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却是没有躲过他的耳朵。少什么呢?少爷?少东家?少主?还是纯属口误?

        他当时心下一个咯噔,特意暗暗打量了莫忘和那两人,发现金老板同金开平的相貌是有几分相似,但他们俩同莫忘却是一点都不像。

        如果长姐和他的推测不错的话,莫忘他们的家族、来历应该很不简单。这金老板二人,或许同莫忘亲近,却不一定就是莫忘的叔叔、堂兄弟,而金老板口中莫忘的“仇恨”,恐怕也不是继母勾结奸/夫谋害这样的阴私狗血。

        那样的话,等莫忘恢复记忆,他真能安然留在梅庄吗?

        明泽暗自摇了摇头,好在莫忘一时半会儿也难恢复记忆,还是等大姐回来他再同大姐商量看看大姐如何看待他的这些分析。两个月了,也不知道大姐到了哪儿?

        刚到昆平入住客栈的知若突然觉得耳朵痒痒,笑着摸了摸耳朵,也不知道是哪个弟弟妹妹又在念叨她了。

        云州虽然有很多蛮族人定居,但府城昆平并不比其它地方的府城相差太多,还是挺热闹繁华的,尤其多了许多不同的异族风情,只各式各样的服饰就让人看花了眼,增添了几分好奇。进城后一路行来,知若就隔着窗帘看到了不少似曾相识的服饰,当然了,与她记忆中那些少数名族服饰虽有相似之处,也不尽相同。无论那个民族的服饰,都会在历史的进程中经历各种改进、变革。

        知若一进屋就拿出纸和她特制的炭笔将她刚才看到的一些服饰特色和衍生出的灵感画出来,灵感这东西可遇不可求,且最是滑溜,常常一闪而过,再回首就抓不住了。

        落英对知若的习惯已经相当熟悉,没有打扰她,自己也按照习惯细细检查了一遍屋子,整理行李去了。

        直到去安置马车的落霜唏嘘不已地进来,见知若在埋头画图,快走几步扑到落英身旁,压低声音急切道:“太可怕了,太可怜了,姐,我就没见过那么丑的孩子,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中了什么毒。啊呀呀,吓死我了,她就那么突然冒出来,还好是我,若是换一个人,只怕要惨叫个没停,以为遇见鬼了”

        饶是她见过从战场下来的各种伤兵的惨状,也受过种种种可怕的训练,当时还是感觉到自己心脏的猛烈撞击,好像要从她的胸口爆出来似的。她最终不受控制地“啊”了一声,只是声音卡在喉咙里,除了离她最近的那个丑的不行的小姑娘,没有其他人听到罢了。

        落霜自以为是在小声耳语,却因为情绪激动而声调越来越高,正好放下笔的知若也清楚地听到了,好笑道:“能把我们落霜吓成这样,那孩子不会是长了三只眼,或者没有鼻子吧?”

        “没有没有,眼睛鼻子,还有嘴巴都很正常,”落霜一脸惶惶地摇头道,“只是脸上长了癞蛤蟆皮一样的皮肤。如果不是那负责喂马的婆子骂她死丫头,我还真看不出她是男孩还是女孩。”太可怕了,她想想都觉得后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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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鱼庄
锦绣弃妻全文阅读作者:双子座尧尧加入书架

        癞蛤蟆?落英还好,知若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感觉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用担心打扰到知若,落霜吧啦吧啦开始细说:“说是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乞丐,已经在这条街上转悠了半个月。周阿姆,呃,这家客栈负责喂马的婆子,见她可怜,就让她帮着搂草、打杂什么的,然后把自己的吃食分一点给她。”

        “周阿姆无儿无女,”落霜继续道,“若不是丑丫那张脸实在吓人,她都想认丑丫做女儿了,以后也好为她养老送终,说起来丑丫也真可怜。”她被突然冒出来的丑丫吓到,周阿姆赶紧将丑丫的来历和情况絮絮叨叨说了一遍,求她不要告到掌柜那边去,否则别说丑丫了,就是周阿姆也要丢了差事。

        “到处都有这么多可怜人,”落英叹了一口气,“那女孩应该是得了什么怪病被家里赶了出来。”富裕人家碰到这种情况,有良心的父母还会悄悄寻访大夫来治,而穷人家碰到种种怪病,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其自身自灭了,影响到家人体面的更是直接赶出去。

        知若也摇了摇头,不过没有太多感慨,仅这一路上就看了太多可怜人、可怜事,她想同情都同情不过来。

        知若她们住的是昆平最高档的西悦客栈,位置自然很好,处于繁华商业街上。安置好后,看天色还早,知若决定下去走走,也不走远,就在这条街上逛逛。

        朝廷对世代聚居在云州的几个番族还是平等对待的,虽然民间会习惯性地称呼他们为蛮族,但朝廷的各种政策制度并没有划分等级区别对待。所以,除了某些所谓贵族、巫师之类带领他们的族人、奴隶自划山头外,很大一部分蛮族百姓还是散居在城区各大街小巷,同汉人融洽相处的。同样有人做生意,有人靠刺绣、竹木制品等手艺养家糊口,有人去铺子里找差事……

        甚至,蛮族的孩子也会去上汉人的学堂,因为按照朝廷的规定,蛮族人一样可以参加文武科考、可以入仕。知若就知道,以前她父亲尹昭手下就有一个参将是蛮族出身。

        昆平是府城,尤其城区治理严格,那些排斥汉人的蛮族大佬自然不会选择住在这里同官府明着对着干,因此整个城区,至少表面上,还是一派和谐、融洽的景象。中心商业街就是其间的缩影,汉人的铺子、蛮族人的铺子并存,不同的民族风情交相辉映。还有的铺子索性来个大荟萃,为外地来的客人提供方便。这也算是昆城商业街与别地商业街相比的一个特色了。

        知若这会儿逛的织锦坊琳琅阁就是不同民族特色的织锦荟萃,确实琳琅满目,令她目不暇接。有些蛮族风情浓郁的锦缎、面料虽然不适于做整件衣服,怕汉人的夫人小姐们接受不了,但镶接做些点缀、包边、腰带什么的就别具一格了。尤其蛮族特色的手工花边让知若爱不释手,挑选了好多。

        遇上知若这么一个开口就是“这种我要二十匹,那种十五匹”、“这款花边有几个颜色,我全要了”、“这种织法有几种花色,我各要十匹”的大贵客,掌柜自然笑容灿烂地亲自跟在旁边忙得不亦乐乎,一会儿让伙计记下知若的要求,一会儿让人从后面搬来新进的还没来得及上架的货品推介给贵客……

        最后,看着长长的一张单子,掌柜的满足,知若也满意,整条街上的铺子,除了刚才一个绣庄她买了差不多一百个荷包外,就这家琳琅阁的东西让她买得最爽了。

        遇到出手阔绰的大主顾,掌柜自然也爽快,噼噼啪啪在算盘上拨了一阵子后,给了知若一个很不错的折扣,希望能培养回头客。很明显,这个戴着面具的贵客买这么多布料应该不是为了自用,不论是到别地转卖还是做成成品售卖,卖得好肯定都是要回头再采购的。

        掌柜眼睛尖,他一看这主仆三人身上衣服的款式,就知道不是满大街都有的货,猜测到贵客家里应该是做成衣生意的。

        果然,知若放下单子道:“就这样,东西都送到顺风镖局,就说是南海齐家的货,他们自然会让人处理。另外,这单子多誊两份,我自留一份,另一份会交给顺风镖局,他们收货时好代为清点。”

        南海齐家?掌柜的一怔,再看了一眼知若脸上金光闪闪的面具,心下大喜,面前的贵客定然就是新近大出风头的黄金齐后人、南海齐家少东家齐慕白了。

        说来也巧,掌柜的媳妇是江南人,前段时间刚带儿女回娘家拜寿回来,母女俩说起风靡江南的霓裳居和齐慕白就滔滔不绝,她媳妇还咬牙给闺女买了三件霓裳居的衣服,自己却没舍得买。

        “原来是齐公子,久仰久仰,”掌柜拱了拱手,“公子放心,我们会按照您的吩咐办妥的,所有货品,我都会亲自检查过。以后若有什么好的新品,我也给齐家送一些样去瞧瞧?”若能同霓裳居建立长期的生意往来那就太好了。

        “那敢情好,你们琳琅阁的东西确实有特色。”知若笑道,这个掌柜活络、实在会做生意。她没想到的是,云州这边也会有人知道南海齐家,并认出齐慕白。

        “应该的,应该的,”掌柜笑得见牙不见眼,“齐公子您喜欢就好,我会定期给你们送些布样的,自从顺风镖局在我们昆平开了分舵,倒是方便的紧。”正好有昆平到南海这条线,这里很多商人同江南、南海、京城都有固定往来,所以这三条线路也是顺风镖局第一批定出的固定线路,大大方便了他们这些商家。

        从琳琅阁出来,天色渐暗,知若三人决定直接去西悦客栈旁边的那家“味鲜鱼庄”吃饭,落霜早打听好了,味鲜鱼庄的生意是这条街最好的,他们家的鱼都是在玉山的桃花溪新鲜打捞,每天早上送来的,鲜美肉嫩,加上大厨家传的手艺,让人赞不绝口。刚刚从西悦客栈出来时,落霜就先去订了包房。

        主仆三人说说笑笑地往前走,突然,落英猛地一回头,接着若无其事地转身过来轻声道:“主子,有人跟踪我们。”她们初来乍到,谁会跟踪她们?应该是刚才主子采买下手狠了,引起宵小之徒的觊觎。

        知若点点头,她刚才也已经有所察觉。这两个月她们在路上也遇到不少这样的事,只是这次跟踪的人似乎有些身手,不是之前那些乌合之众。

        “霜儿,你等下慢些进店,先去买些水果,”落英吩咐道,她自己是片刻不能离开姑娘身边的。

        “好,我知道了,”落霜应道,又好久没有练练手了,手正痒呢,哈哈,这些要钱不要命的人就送上门来陪她玩了,哪能不奉陪?

        因为之前已经预订好了包房,主仆二人一进店,就被带去了二楼的包房。接待他们的伙计叫阿木,十六七岁左右,也是个利落、嘴活的人,知道客人是外地刚来的,赶紧热情地介绍起他们家的特色鱼、还有玉山。

        玉山是昆平西郊的一座山,据说不但有个美丽的桃花谷、盛产肥鱼的桃花溪,深山里还有百年人参、灵芝等各种野生名贵药材,被称为宝山。

        只是,玉山半山腰盘踞着苗人的一个山寨,外人、尤其汉人一般不怎么敢靠近那里,不仅因为玉山险峻、深山里野兽猛兽多,还因为那个山寨里的苗人蛮横、且善于用毒,将玉山当作他们的地盘,更将山里的宝贝都当作他们山寨的财产,不许外人到那里狩猎、捕鱼、采药什么的。

        而味鲜鱼庄的东家虽然是汉人,却是那个苗人山寨的寨主夫妻俩养大的,所以能够得到桃花溪肥鱼的供应,苗寨的人每日送鱼进城,不过也只送到味鲜鱼庄一家,其他人是买不到的。

        知若好奇了:“苗寨既然排斥汉人,又怎么会收养你们东家并抚养长大?”

        阿木摸了摸脑袋,嘿嘿笑道:“你们想不到吧?据说我们东家是虎娃,就是吃母老虎的奶长大的婴孩,寨主太太见到,说东家是山神保佑的孩子,后来那只老虎死了,寨主太太就将东家接到寨子里,当作儿子一般养大,直到十八岁才让他出了山寨,因为山寨有不留汉人的规矩。”

        哦?知若笑了笑,有点传奇、也有点矛盾啊!不过如果传说属实的话,这位东家真是个命大的,而且那苗人太太也是个好心人。

        阿木一边给知若二人倒茶、递菜单,一边继续道:“不仅是鱼,我们店里的山菇、木耳、笋子什么的都是来自玉山,做出来的味道比别处都好,我们的大厨则是东家从江州大老远请来的,说是祖上有人做过皇宫里的御厨,最拿手的就是做鱼,连皇上都喜欢。”

        “我们今日就是闻名而来的,”知若笑道,“你就拣你们店里最受欢迎的菜式上几个吧,五菜一汤就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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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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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嘞,”阿木最喜欢这样豪爽又好说话的客人,那些一进店就摆足大财主款,点起菜来却挑三拣四、各种肉疼的人太让人头疼了!

        阿木是个很老道的伙计,对自家鱼庄的菜非常熟悉,问过知若的口味、偏好后,很是利索地推荐了五菜一汤,其中鱼就占去了两个菜一个汤。

        “我们家最有名的就是鱼,”阿木解释道,“这三道鱼不仅用了不同的鱼,做法、风味更是全然不同,公子您可以尝尝。”听这位公子刚才回答口味的话就知道他吃过不少好东西,他也不敢将话说得太满,但这三道鱼菜确实是大厨最拿手的鱼菜,只是其中两道因为鱼本身金贵、刀功精细费时、配料也不便宜,导致价格高,平日里能接受的人并不多,所以经常一整日也不过做一两道,说不上卖的好,但吃过的人无一不是意犹未尽,恨不能再来一份。

        “没事,”知若倒没觉得点三道鱼菜有什么不对,这本来就是鱼庄不是?“我喜欢吃鱼,各种口味都喜欢,只要好吃,三道不算多。”

        “公子放心,”阿木松了口气,“这几道菜吃过的人都叫好,我们店不欺客的,都是真材实料。我阿木更是从来不骗人,客人都说好的我才推荐给公子。”只是价格贵,这五菜一汤,他一年的月钱还不够。不过,这位贵公子显然不缺银子,听到价格一点反应都没有。

        阿木拿着菜单高高兴兴出去没一会儿,落霜也回来了:“那两个人果然跟着我,跟丢了不开心,双双跳进一个大粪坑里洗澡去了。我之前听他们滴滴咕咕的好像在商量要夜袭西悦客栈,应该又是把公子您当作肥羊了,呵呵。”

        一路上夜袭她们的不少,可惜都是兴冲冲来,圆滚滚出去。主子不喜杀人,所以她们都是把那些贼人打断一只手一只脚,然后五花大绑地交给客栈掌柜去报官。每次她都觉得太便宜贼人了,故意像绑粽子似地绑成圆滚滚的,让那些贼人很是受了一番罪。

        知若叹了口气,好吧,今晚又要折腾了。

        主仆三人没有想到的是,虽然她们有了思想准备,但今晚来的贼人不简单,而且,其实不是冲着她们来的,却让她们遇到比之前任何一次因她们而来的夜袭都惊险的无辜牵连。

        味鲜鱼庄的鱼确实鲜香美味,与这个时代的其他酒楼饭馆相比,他们烹制鱼的做法确实算蛮多了,手艺也着实出色,反正跟着她这一路上也算吃了不少大厨手艺的落英落霜是吃得两眼发亮、赞不绝口,落霜更是嘟囔着这位大厨的厨艺胜过柳平御厨世家卫家的卫家饭庄。

        知若好笑地摇了摇头,味道是不错,但还不至于将卫家饭庄压下。在她看来,鱼本身的品质还是占了优势,那个什么桃花溪出产的鱼名不虚传,难怪阿木要强调他们家的鱼来自玉山桃花溪。

        阿木很热情,听到这间包房摇铃结账,特意又跟着掌柜一起进来,略带忐忑地询问知若这几道菜如何,可还满意,得到期待的答案后一双本就不大的眼睛笑眯了,继续殷勤地送知若三人出去。

        几人下楼的时候,正好遇到两位男子上楼,其中一位四十多岁,看装束应该是苗人,而另一位二十五六岁,知若瞄了一眼就直接愣住了。那张脸太面熟了,除了肤色不是白皙、而是小麦色的外,简直就是男版的甄姨娘,呃,好像也要年轻几岁。

        待知若回过神来,那俩人已经没影了,应该是进了哪个包房。

        “阿木,刚才那俩人你认识吗?”知若面似不经意,实则急切地问道,“年轻的那位是汉人吗?他们说的是本地土话吗,还是苗人的语言?”看那人熟稔的模样,也没有伙计引领,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阿木笑道:“他就是我们东家,另外一位是他养父卯蚩寨主的弟弟雄卯蚩。卯蚩寨主叫英卯蚩,极少出山寨,这位二爷倒是经常会过来看东家。”他们东家刚刚与二寨主在交谈,所以他不好上前打招呼,这是东家的习惯,不喜欢交谈中被打扰,店里从掌柜到伙计都很清楚,更担心惹到据说脾气暴躁的二寨主。

        “哦?那你们东家也跟苗人姓吗?姓卯蚩?”落霜一脸好奇地问道。她下意识地认为,主子更感兴趣的应该是那位长得有三分像二少爷的东家姓什么。

        当然不是,我们东家自己也不知道姓什么,他出山寨后遇到的第一个汉人姓何,他就给自己也安了个何姓,叫何真。这条街上许多人都知道我们东家姓氏的来历,还说东家应该叫何假,说明姓氏是假的,呵呵,可惜我们东家不在意,说姓名只是一个方便他人称呼的符号而已。

        何真?名“真”而不是姓“甄”,知若的眼眸暗了暗,长得如此像只是巧合吗?若不是知卉、知萱亲眼看到两位姨娘命丧牢里,她都要怀疑是甄姨娘女扮男装跑到云州来了。

        出了味鲜鱼庄,知若还沉浸在震惊和各种猜测中,她要不要让人查一下这个何真呢?可是听阿木话中的意思,何真的来历和经历在昆平,至少在这条商业街上,是众所周知的。

        何真、甄珍,真的没有关系吗?

        “主子,主子,”落霜忍不住轻拉了知若一下,“你没事吧?”只不过就是长的有点像二少爷,主子至于如此失神吗?应该是想念四位少爷、姑娘了。

        “嗯?没事,”知若摇了摇头,“想起辉儿他们而已,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果然如此,落霜二人暗暗呼出一口气,“两位少爷都很努力学习,两位姑娘都是乖巧的,主子你不用担心,家里还有那么多人在。”

        知若叹道:“其它也不怎么担心,就怕林夫人又出什么幺蛾子,紫苏她们应付不来露了破绽。”林夫人似乎看明白了一些东西,不再糊涂行事了,可是谁知道她会不会故态复萌?

        都在一条街上,主仆三人说话间就到了西悦客栈门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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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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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踏进门,知若就敏感地发现今日大堂内不一样的氛围。

        餐厅那边站了一二十个护卫打扮的黑衣人,其中竟然有一半是女的,只不过女的一律都戴着黑色的面纱。

        在这些护卫的中间坐着一个女子,白色高领子纱裙,白色面纱,外罩一件冰蓝色连帽斗篷,倒是有点仙风玉骨的味道,只不知道相貌到底如何。

        而账台这边,掌柜正对一个黑衣汉子点头哈腰:“真的是没有天字号上房了,地字号倒是可以腾出一间,普通房最多也只能弄出四间,不够你们住啊。”他们客栈生意一直都很好,空房率很低,一下来了这许多人,又没有提前预定,他去哪里找那么多房间给他们?偏偏这些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可是,没有房就是没有房,他总不能赶走客人。就他刚才说的房数,还得同客人商量商量,让那父子俩住一间去他们明天一早就要走了,且刚好是他认识的,好说话。

        满脸横肉的黑衣汉子皱紧了眉头:“普通房可以挤挤,四间就四间,不过天字号上房你们今日必须腾出一套来,快点收拾干净了,我们圣女一路疲劳需要休息。”

        掌柜哭丧着脸:“我们客栈总共只有两套上房,客人都是要住几日,预付了所有房费的,没有这个道理将人赶出去,以后谁还敢来我们西悦客栈?”

        黑衣汉子抓起账台上的一只毛笔,硬生生插进旁边的砖墙里,不过,让知若三人好笑的是,他说话的时候不受控制地喘上了:“让他们另找一间客栈住就是,这样吧,今日这套上房我们付双倍的银子。”

        软硬兼施啊!掌柜苦笑,住天字号上房的,哪个不是非富即贵?可是,看着那支几乎整根没入墙里的毛笔杆,他能同这种人讲道理吗?可是,他今天若是真的将那两套上房中住的客人赶走,以后还要不要做生意了?客栈最讲究的就是口碑和信誉了。

        突然,掌柜一眼瞟见刚进门,正要往楼梯口走的知若三人,眼睛一亮:“齐公子你们回来了,逛的如何?用晚饭了吗?”。他老人家做了三十年客栈生意,阅人无数,第一眼看见这主仆三人就知道非池中之物,不好惹。

        知若点了点头:“用过了,掌柜有事?”她的脸被面具遮去了大半,没人看得到她的表情,只是觉得声音清冷。

        落英则走到帐台前,两个手指捏住那一点笔杆头,轻轻一拉,整根笔杆就拉出来了,落在大家眼里简直毫不费力,相比那黑衣汉子憋着气涨红着脸塞进去的模样,不要太轻松了。

        落英若无其事地将笔杆放在帐台上,才道:“掌柜的,我们刚才吩咐的水准备好了吗?让人尽快送上来,我们公子要洗浴。还有啊,今天客栈怎么这么多人?千万别吵到我们家公子休息,公子休息不好脾气很大的。”

        掌柜一脸尴尬:“准备好了,热水准备好了,只是,这……这位大爷有事要同你们家公子商量。”他知道自己这样挺无耻的,可是没有办法不是?

        落英撇了撇嘴:“又不认识,商量的着吗?我们家公子不是谁想搭讪就得给面子的。好了掌柜,我们回房了,你让伙计快点把热汤抬上来才是正事。”

        “是,是,马上来,”掌柜的赶紧应道,他只是想让这位贵客表明态度,借借他的势,同时也告诉黑衣大汉他尽力了而已,可不想真的把人惹火大了。话说,刚才那丫鬟的举动太打黑衣大汉的脸了,哈哈,人家只是一个二八年华的小姑娘呢。

        此刻黑衣大汉的脸确实黑如墨,落英的话极其不给他面子,换一个人他早就动手教训了,可是这主仆三人明显不好惹,一个丫鬟的武功都远远在他之上。

        理智让他退却,但一向狐假虎威、霸道惯了的人实在忍不下这口窝囊气,何况圣女和那么多门中人都在,他退却可不是颜面尽失?以后在门人面前哪里还有威信?

        “站住!”眼见那三人就要上楼了,黑衣大汉抻着脖子吼道,“我们圣姑要住上房,你让出来,我们双倍补偿你的房费。”

        落霜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但是,因了上次擅自做主想作弄潘家铭反而差点坏事的经历,总算没有开口讽刺人,反正她知道,她家主子不会让这个自以为是的蠢熊好过就是。

        果然,知若顿下脚步,慢慢转过身,静静地看着黑衣汉子足足五六秒钟,在那汉子被看得发毛就要发作时,叹了口气,摇摇头,接着转回身继续上楼。

        整个大堂跟着知若沉静了五六秒,在知若转身回去时,终于有人步落霜之后也“扑哧”笑出声。

        有人带了头后,隐忍的笑声此起彼伏,还有人忍不住开口了:“会住天字号的人谁缺银子?那位公子一看就是数银子玩的人。”

        黑衣大汉有一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从未受过如此蔑视的他正想冲上去把那个狂妄的小子抓下来揍一顿,圣姑的侍女阿意纳匆匆走过来拉住了他,并在他耳边用苗语说了一句什么,让他生生拉回了才迈出去的步子。

        没有人知道的是,他其实心里也在打突,别说是不是那小子的对手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否靠近他,只是面子问题逼得他不得不冒险一战罢了,好在圣姑的阻止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阿意纳从荷包里取出一个小瓷瓶,一口流利的汉话对掌柜道:“麻烦掌柜了,您刚才说另外一套上房住的是一位夫人,您能不能同她商量一下,我们家圣姑突然发病,又带着我们这么多人,实在不方便再去找别的客栈,如果她愿意换到那间地字号,或者出去找别的客栈,这一瓶三粒天药门保胎丸就是她的了,自家备用或者送人都是极好的。”

        天药门保胎丸?整个大郢谁不知道?皇后娘娘,当年的太子妃怀孕的时候,因为误食不好的东西差点小产,就是一位夫人献上天药门的保胎丸保住的,只不过后来皇上遇刺,皇后娘娘为了保护皇上还是失去了胎儿。(未完待续。)

        第393章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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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防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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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只要女子腹中的胎儿还在、还活着,无论多么凶险,能及时服下天药门的保胎丸就能保下,连服三丸更可高枕无忧。

        可惜,天药门的保胎丸一丸难求,不但因为其用料精贵且制药程序复杂,最重要的是其中一种只长在悬崖边上的野生药草生长期短、量少难寻,偏偏人工种植养不活。

        因此,天药门在各地的药铺并不出售保胎丸,每年产出不多的保胎丸只有天药门各分舵舵主手上有几颗,都是在暗地里就以各种代价交换掉了,根本等不急标价上市、讨价还价什么的,所以要具体说一丸药多少银子没人说的清,只能说没有渠道的话你捧着万金也弄不来一丸。

        现在,那位住在上房的夫人只要愿意让出房间就能得到三丸千金难求的保胎丸,呃,听到此话的在场各位无不感慨天上掉馅饼了,若是他们早知道有如此好事,肯定早早跑来定房,今日好同这位什么圣姑交换。

        果然,很快就有一个伙计从二楼下来,向掌柜要那间地字号房的门匙,说是客人愿意换房。很明显,人家也在上面竖着耳朵听呢。这不,一听到天药门保胎丸,就忙不跌地让丫鬟同伙计应承了。

        掌柜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由地有些嫉妒和不平了,他为了客栈的信誉如此抗争,人家在上面悠哉地看热闹,然后一听到有大利可图就急慌慌地跑下来应承,这算什么?他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还差点得罪了那位齐公子。

        大堂里一波三折、热闹无比,没有人注意到的是,窗外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一双黝黑的眼睛紧盯着大堂里的动静,其间的冷意让周边的空气都要冻结了。

        知若听到楼下大堂发生的后续故事后笑着摇了摇头,原来是天药门的圣女,难怪摆那么大的阵势。据她所知,天药门虽然有掌门掌管门中的事务,但圣女是天药门的象征和门面,地位不可小觑。按她的思维,天药门掌门同圣女的关系有些像现代君主制国家中首相和君主的关系,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倒是最初听说天药门作为一个汉人的门派,圣女却从一开始起就是苗人的时候她感觉好怪异。

        “那个什么保胎丸真的这么厉害?”落霜好奇了,天药门她知道,因为那也是江湖上一个数得上的大门派了,可不仅仅是开药铺的。天药门有许多独家好药甚至神药她也知道,否则人家几百家药铺怎么开起来,还敢自称“天药”门?

        “是的,”知若点头,“至少这么多年下来,用过的人从来没有失望过,没有传出什么失败的例子。”她的嫁妆里也有三颗天药门保胎丸,不得不说,她娘芊昕郡主真的是厉害,什么好东西都能弄到,且为她考虑得无微不至。可惜啊,前世的她被养得太过天真懦弱,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浪费了爹娘为她所做的所有苦心安排。

        提起保胎丸,其实前世的时候她连自己嫁妆里具体都有些什么也不是很清楚,比如有三颗天药门保胎丸她就不知道。直到秋嫣然摔倒小产,季氏在府里指桑骂槐责怪太夫人将保胎丸抢去给了柯巧巧做嫁妆,丫鬟们偷偷议论,正好被如冬听见,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嫁妆里还有这样的东西。

        “哦,还真是好东西啊?难怪那位夫人迫不及待地答应换房。”落霜若有所思,倒没有羡慕嫉妒恨,她家主子凭什么要把住着舒舒服服的上房换给那个圣女?不过,天药门保胎丸既然是好东西,她什么时候也要想法子弄几颗来才好,谁让主子是姑娘家呢,后面还有两个妹妹,有备无患。

        天药门圣女拿保胎丸换上房的事在知若主仆三人眼里就是一场闹剧,说说笑笑地一翻而过,反正不来打扰她们就行。

        待知若从浴房出来,夜幕早已悄然降临,落霜在帮她铺床,虽然一路上住的皆是高档客栈,知若还是不喜欢用客栈里的床品,都要铺上自己的床单被套枕套,现在天气渐暖,她连客栈的被子都不用,只用了自己带的羊毛毯。

        落英落霜对此毫不见怪,她们家主子自小娇生惯养长大的,自然挑剔些,何况姑娘家本来就是爱干净的。别说被子枕头这些了,就连主子用的浴桶,她们每到一个地方也都是现买新的,然后用完就送给客栈了,谁让主子会赚钱呢,她们不缺银子。

        落英则在门、窗的位置忙乎,黑色的细线晚上肉眼看不到,很有规则地摆布着,然后戴上羊皮手套,用一支毛笔沾着紫苏给的药粉化开的水刷在细线上,这些药水的功效很要命,沾在皮肤上立刻刺痛且穿透皮肤随着血液蔓延全身,没有及时服下解药的话,一个时辰内就生生痛死了。

        知若皱了皱眉:“换种药呗,几个打家劫舍的毛贼不用浪费这么好的东西。”据紫苏说,不管是这药粉还是解药,用料都很贵的。虽然在古代生活了两世,可现代法制教育和人权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她还真觉得这些贼需要严惩,但不至于死罪。

        落英将手套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盐水里洗干净了,擦干脱下放在架子上凉,这才答道:“不止为了防贼人,还有西面那些,”她的手指了指门外。二楼有四套地字号上房和东西头各两套天字号,另一套天字号在西边,这会儿天药门圣女应该已经住进去了。

        知若愣了一下,点点头,那圣女不知怎么样,但下午那个黑衣大汉显然不甘心,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突然,知若脑袋里一个激灵,天药门善药、苗人善毒,医毒同门,万一那些人真的要做什么,只怕这几根线不够看。

        知若从随身荷包里取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三颗用油纸包着的丸药:“你们一人拿一颗放在身上以防万一。”这是紫苏特制的解毒丸,能解百毒,因为知若早就表示想到云州这边看看,紫苏特意制出这种解毒丸,因为时间短、药材有限,做出的药丸不多,只有六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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