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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仗剑大河东去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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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仗剑大河东去全文阅读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作者:刀一耕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简介:山间有一座神秘的小庙,庙里人从不下山,尘世人无门可入。
  他睁开眼,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玄妙。
  狐妖、恶蛟、帝王、将相、道法、神仙、过去、未来。
  他始终都是一个读书人。 https://www.zhaoshu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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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紫烟奴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全文阅读作者:刀一耕加入书架

  那一瞬间,无数的记忆片段与其间蕴含的浓烈情感,几乎将周昂淹没。

  “我周昂此生,一不负心,二不负你。”

  “紫烟奴,你怎么生得这样美!”

  “等我的病稍好一些,定要去拜见令尊大人,求娶你为妻。”

  “你是狐妖?”

  “就算你是狐妖,难道非要将我的阳气吸干,才肯罢手吗?三十年,不,十年就好。许我十年,执子之手,十年之后,这命便与你又何妨?”

  “难道在你的心里,修炼真的比长相厮守还重要吗?”

  …………

  “君将去矣!若有来生,莫要记恨奴奴!”

  …………

  手里的蜡烛晃了几晃,周昂好不容易才把激荡的心绪重又安抚下来。

  原来自己的前任竟是这么死的。

  他甚至能清楚地感知到,此前那个周昂,是真的爱上了那狐妖。

  甚至一直到临死之前,听对方坦然说出了一切,他心里也并没有多少悔恨,愤怒,或痛苦。

  只是心有不甘。

  哪怕是已经被狐妖吸走了最后一点阳气,行将油尽灯枯之时,他仍然幻想着狐妖也是爱着自己的。

  他想要与她携手度过一生。

  这种感情,仅仅只是残留在记忆碎片中的部分,仍带着浓烈且炙热的质感,显得格外的纯粹且深澈。

  尽管通过他的记忆,周昂知道,他其实早就已经隐隐地知道了情况不大对。

  而事实上,就算是把那狐妖此前的不对劲都忽略,到最后一刻,她也已经是原形毕露了——在她那里,周昂只是一个可以提供阳气的普通人罢了!她对周昂,何曾有过一分一毫的喜欢?

  但周昂实在是太孤独了,太寂寞了。

  幼年丧父,母亲独力抚养他和妹妹长大,而且别管家里多穷,都坚持必须让他读书,对他寄予了极大的期待。

  这在做母亲的而言,自然是含辛茹苦,而且读书求学这个道路,也是绝对正确的。但对于背负了全家人期待的周昂而言,却毫无疑问是巨大的压力。

  他要好好读书,将来成就一番功业,也好搏得一份家资,让母亲和妹妹都过上好日子!

  他要好好读书,不坠李家门楣,让九泉之下的父亲,也能含笑。

  然而事实上,读书十年,别人怎么看且不管,他自己是知道,自己在读书上其实天分一般——但母亲的期待不可辜负,他绝不敢开口说自己不读书了!

  于是,他一边自己都不敢报什么希望,一边还要继续闭门苦读。

  他正值十八岁,单纯且脆弱,寂寞而又孤独。

  甚至陪母亲去上香的途中碰到一位美丽的小姐,只有匆匆一面,他甚至根本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家住哪里,都忍不住会心猿意马,回家之后辗转难眠。

  这个时候,忽然有一个美貌的女子走到他面前。

  她对他满是仰慕,对他曲意逢迎,对他予取予求,她知道他的一切苦闷,安抚他的每一分孤独……简直称心如意到不能再称心如意。

  他又不傻,一女子深夜自窗外来,甚至都没有听到门响,她不仅艳色逼人,而且一副大家闺秀的装扮,自陈家住山中,世代书香门第云云,他会傻到不知道对方的来历有问题?

  但知道归知道,他还是一眼入魂了。

  且至死不悔。

  …………

  良久之后,周昂缓缓地叹了口气。

  站在他的角度来看,自己的前任这种一厢情愿的所谓“爱情”,其实更像是一种知晓责任之重后的逃避。

  他甚至为了这逃避,毫不犹豫地就把自己放到了危险的境地,以至身死,浑然不曾想过一旦自己出事之后,丧夫之后又丧子的母亲该会要去面临怎样的悲苦无依,又该怎样度过余生。

  他这样做,在周昂看来实在是懦弱之极,不值一哂。

  但斯人已逝,周昂也只能是为之一叹而已。

  虽然近乎是全盘的继承了他的记忆,也深刻地感知到了他那遗留下来的浓烈的情绪,但现在的这个周昂,却只是一个旁观者。

  于他而言,更在意的反而是“狐妖”这件事本身。

  换个说法就是,自己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居然有狐妖这种东西的存在,才是更让他震惊的事情。

  狐妖也好,山精鬼怪也好,对于一个现代人而言,当然并不陌生,有《聊斋》这样一本大全在,又有历年的不知道多少影视剧在……虽然事实上《聊斋》也并没看全,看得还是白话版,但多少还是知道很多故事的。

  但问题是,那都是故事!

  而现在呢,是真真切切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甚至是自己身上的!

  这能一样吗?

  梳理过记忆,理清了“自己”的死因之后,周昂忍不住深呼吸几口,转身把蜡烛放到书案上,心里各种念头纷至沓来。

  坐回床沿之后想了想,他张嘴想把蜡烛吹熄,犹豫了一下,却又停下了。

  总觉得暗影处影影绰绰的。

  刚才,周昂看见了保存在记忆中的极为鲜活的那张脸。

  异常美艳。

  尤其是那双眸子,简直勾魂摄魄。

  眸光潋滟,婉转含情。

  就连见惯了现代社会各种美女照骗,各路明星美女的周昂都忍不住觉得,此女长得真是漂亮。

  可越是如此,他越是觉得恐怖。

  一只狐妖,居然真的能变化成人形,还出来蛊惑人心,吸人阳气!

  这时候缩回床上扯过被子搭在身上,他忽然又想到一件事——

  说来邪异而惊悚,这边夜夜欢悦,仅仅就只有一墙之隔的那边,前任周昂的母亲和妹妹居然毫无察觉!

  这显然来自那狐妖的法术。

  比如“灵性之墙”之类的。

  这似乎能说明,那狐妖的法力还挺强大的?

  不过对她来说,她现在肯定认为自己已经死了,所以短期内肯定不会再来找自己就对了!

  而且……这时候渐渐从对自己身处危险境地的惊慌中回神,渐渐重新镇定下来之后,周昂忽然又想到了一个情况——从自己的前任残留下来的那些记忆来看,不管是在他过去十几年的经历里,还是在这个世界人们的普遍认知里,狐妖这种东西,似乎也是只存在于民间传说里?

  按说这狐妖有法术在身,既然能吸人阳气修炼,又有能力隔绝一个房间的一切响动,那想必杀人的本事也差不了,至少应该绝不是普通人能抵御的。但她却只敢搞些偷偷摸摸勾搭宅男的小动作,并不能横行当世。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世上,必然有能克制妖怪的办法存在!

  想到这个,周昂顿时眼前一亮。

  对,就是这个逻辑才对!

  一时间,他激动得不行,顿时就觉得黑暗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他近乎下意识地抬手敲敲脑袋,开始把自己刚刚继承到的记忆逐一梳理,看能不能找到与此相关的信息——还别说,他很快就想到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

  那应该是七八天,又或十几天之前的事情,当时自己的前任曾在路上遇到过一个中年人,那人一见之下就大吃一惊,拦住当时的周昂,直接说他身上妖气很重,要求他带自己回家捉妖,但是却被周昂拒绝了。

  最终那人叹息而去,好像还咕哝了一句什么,只不过当时的周昂是肯定不愿意听的。

  一想到这个,周昂顿时惊喜不已。

  世上有妖怪这件事,固然吓人,让人很容易就没有安全感,但只要有能降妖的人就好!

  虽然自己“已经死了”,那狐妖短期内根本就不会再回来找自己,但自己既然死而复活,毕竟不可能总也不出门,而只要她吸干了自己的前任之后并没有离开这座叫翎州的城市,那么理论上,自己就还处在危险的境地。

  因为自己已经知道了她是狐妖,而且还已经有了杀身之仇,按照正常逻辑去想,一旦她发现自己并没死,只会尽快找机会杀掉自己!

  所以……

  这一刻,周昂的心里第一时间就拿定了主意,一定要尽快找到那个中年人!

第3章 周家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全文阅读作者:刀一耕加入书架

  天光渐渐亮起来。

  老鼠们不知道哪里去了。

  窗外的鸡鸣一声接着一声。

  自家院子里那只大花翎子公鸡叫得最是嘹亮。

  终于,外屋忽然就有了响动,但轻手轻脚的。

  周昂一夜没敢睡,此时听见响动,他激灵一下子就从打盹儿的状态醒过来,下意识地侧耳倾听。

  先是开门声,然后是一阵屋里屋外的细微的声响,又过一会儿,就听见妹妹的声音忽然响起来,“娘,你说哥哥今天会好些吗?”

  然后是母亲的声音,一如记忆中那般的轻柔细软,带着一抹说不出的慈和,她说:“会的,一定会的。”

  旋即又道:“你再睡会儿吧,天还早,娘先做饭,做好了叫你。”

  妹妹却说:“我不爱睡懒觉的。我去帮娘喂鸡。”

  听到她的声音,周昂脑海里近乎是下意识地,就想到了她扎着双丫髻的可爱样子。站在一个现代人的角度去看,小丫头实在是太懂事太可人疼了。只是可惜家里太穷,吃不好,有些瘦。

  母女两人说着话,先后开门出去了。

  不知怎么,听着两人说话,周昂忽然就又想起了自己上一世的父母。

  尤其是想到父母在接到自己的死讯之后,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伤心,已经相恋了七年的女朋友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彼此那么相爱,说好了明年各自请一个月的假,出去旅行结婚,然后生个小孩的……

  现在,全都没了。

  又发了一会儿呆,他叹口气,干脆起身下床。

  奇迹一般的是,距离来到这个世界也不过短短几个小时过去,他觉得现在自己身上的气力已经恢复了不少,精神也颇觉健旺。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连他自己都难以想象,就在几个小时之前,自己还只是一具冰冷且僵硬的尸体。

  下了床穿好鞋子,他正要出门,却又下意识地扭头看了一眼那个一根草绳系在梁头上垂下来正好到自己肩膀高的篮子。

  那里放着他们这个小小的三口之家最珍贵的一部分财产。

  二三十个铜钱,七八个鸡蛋,一小碗猪油,和油纸包着的一些盐巴。

  铜钱是流动资金,好不容易攒下,留着给周昂买笔墨的,鸡蛋是家里养的几只老母鸡下的,没有好饲料可喂,六只母鸡,平均一天也就下两个鸡蛋,平常都是要攒起来,攒够二三十个就拿出去卖一次,正好换了钱买盐。

  但最近不行,自己从半个月之前开始“得病”,因此最近家里的鸡蛋没舍得卖过,都进了自己的肚子。

  猪油是巷子里的街坊陆春生家送的,他们家父子俩都在报国寺负责杀猪,爷俩一起挣钱,入项大,在这个巷子里,已经算殷实人家,而且隔三岔五总能偷偷捎些荤腥物件儿回来。两家早年有旧,自己的“父亲”还在世那时候,对他家颇有恩惠,陆家父子不是知恩不报的人,这些年一直颇多照应。

  至于盐巴……周昂的记忆中,它总是只有小小的一个纸包,大多数时候里面能有个一两二两的盐。这盐发黄,显然杂质不少。做进饭菜吃到嘴里,发苦发涩。

  但就是这样的盐,也相当贵,根本不舍得多放。

  周昂此刻定定地看着那篮子,发了会儿呆,然后转身拉开了门,又走出堂屋门去,一步迈进了院子里。

  “娘。”

  正在淘豆的妇人抬起头来,本就慈眉善目的脸上瞬间就绽放出笑容,急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来,问:“怎么起来了?可是我跟子和说话把你吵醒了?”

  顿了顿又道:“你该多睡一会儿。……今日可觉得好些了?”

  他们这边说话,正蹲在地上给鸡拌食的小丫头周子和也回头看过来,甜甜地叫了一声,“哥。”

  周昂冲她笑笑,回答说:“觉得好多了。精神也好了,也有劲儿了。”

  妇人闻言仰着头,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色,顿时喜上眉梢,“果然脸色好看了许多,可见是要大好了。”

  又双手合十,不住地做拜佛状,喜气盈眉地念叨:“可见前日那柱香是灵的,菩萨最是不会负人。阿弥陀佛!”

  周昂笑笑,目光打量起面前的这个小院。

  说是小院,其实还行,不算小。尤其是对于一个在现代社会大都市里住惯了两千块钱十几平的人来说,光是房前的院子,看上去就能有结结实实的二三百个平方,真是不算小了。这院子不但种着菜养着鸡,院子角落还栽了一排花椒树,门口那里,还有一棵已经有四五米高的柿子树。

  正房三间,土屋,房顶铺的是茅草,每年入夏前是一定要重新走一遍泥的,就那也挡不住漏雨。偏房一间,做厨房用,除此之外,还搭了个简陋的茅厕。

  这就是这个家。

  现在的周昂,就是这个家庭的儿子,和哥哥。

  但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家里最没用的一个。

  这些年来,自从父亲去世,日子一下就难过起来,做母亲的就开始接一些帮人洗衣服,以及缝缝补补的活儿。除此之外,她年轻时就有一手刺绣的手艺活儿,总是见缝插针的做活儿,拿去卖了钱,就换成家里的柴米油盐。

  每天每日,她都忙忙碌碌的,几乎片刻不得闲。

  而妹妹周子和别看今年才十二岁,却从很小就会帮着烧火,稍大些就已经可以做一些简单的粥饭,八九岁就已经开始跟着母亲一起洗衣服、晾衣服,至于什么喂鸡、晾柴、割草之类,就更是熟练之极。

  穷人的孩子,就是这么一点一点,早早地就当家顶梁了。

  周昂记得她最喜欢捡鸡蛋,每次去鸡窝里拣出鸡蛋,她总是特别高兴,会笑着喊人——

  “娘,娘,今天有两个!家里一共十四个啦!”

  “娘,娘,今天有三个!三个!”

  “哥,你要去拣鸡蛋吗?我猜今天可能有三个……”

  只有自己,除了读书,别的几乎什么都不会。

  比如现在,一大早上起来,太阳正将出未出时候,院子里已经亮起来,她们两个都各有各的事情要做,忙忙叨叨的,唯独自己站在院子里,一时间竟有些茫然。因为原来的他,的确就是基本不参与这些事情的。

  他要负责的是读书、读书、再读书,将来能举茂才固然好,就算难入太守法眼,也可以去谋一份舞文弄墨的活计。

  如果能像他那已经去世的父亲那样,由文吏而典史,已是光耀门楣。

  这就是母亲坚持培养他去走的那条路。

  当然,此周昂已非彼周昂。

  他觉得既然现在是自己成了这个周昂,那就很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做出一些改变了——路子没错,但死读书可并不是什么好事。

  …………

  母亲周蔡氏见儿子脸色不错,很是开心,叮嘱周昂再回去躺着歇息,随后就又忙着收拾一家人的早饭去了。

  这时候周子和拌好了鸡食,“咕咕咕”地把家里的七只鸡都招呼过来吃上,然后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仰着脸儿看着周昂,片刻后,说:“哥,你今天眼睛比昨天亮,脸色也好看了许多呀!”

  知道自己“得病”这些天来,她也跟着母亲一起不知道多担心,周昂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还好奇地摸了摸她的双丫髻,笑着说:“哥没事儿了,再有几天等病好了,哥带你去报国寺玩。”

  小丫头眼睛一亮,脆脆地应了一声,“好!那说好了,不许变!”

  周昂点头,“说好了,大丈夫一诺千金,不变!”

  “拉钩!”

  于是周昂笑着伸出手去,跟她拉钩。

  随后她高兴地跑开了。

  也就是一家人说了几句话的工夫,不知不觉间,瑞日初升的金灿灿的阳光,已经落到了衣服上。

  周昂深吸一口气,感受着自己身体的状态,不经意间扭头,却发现周子和从屋里吃力地抱出一个大包袱来。

  她也不用人帮忙,就在院子里把包袱打开,里面是昨天下午母亲带着她去几家客栈收来的待洗的脏衣服,这会子在阳光下打开,她熟练地开始分拣,一边分拣一边嘴里还咕哝有声。

  周昂仔细听了听,她念叨的似乎是——

  “这几件先洗,最厚,干得慢,这个是……仙客居那个大胡子客人的,他们今天就能清了货物,明天就要走,也得早早洗出来,晚上之前大约就能晾干,正好给他送去,不至于误了他的事……”

  周昂听得一阵发呆。

  再看看她那张分明还稚嫩得很的小脸蛋儿,不由得心里又叹了口气。

  记得穿越过来之前不久,才刚见过表姐,她的女儿应该也是在十二三岁的样子,她每天都在忙什么?

  想想她胖乎乎的小脸蛋儿,再看看面前的周子和,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看上去显得相当单薄,脸色也有些泛黄。

  小丫头很快分拣完毕,把需要第一批洗的衣服放到大盆里,其余的又包起来抱回屋里,然后就跑去了厨房,帮母亲烧火去了。

  周昂在原地呆呆地占了片刻,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

  身体还是很虚弱。

  他决定做一点锻炼,让自己尽快彻底的康复起来。

  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力气去找那能辨认出妖气的中年人,也才能想办法去赚钱,让母亲和子和不必每天都那么辛苦劳累。

  这么想着,他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脚,然后才发现不对。

  跑步机是不用想了,俯卧撑可以待会儿回床上做,但跑步是不行的,只要你敢出去到街道上跑,就会被认为是偷了人家东西,好心人就会抓你,各坊的兵卒也会跟着抓你,打拳吧,自己又不会。

  甚至连广播体操都早就忘干净了……

  咦,不对,多少还是记得一点锻炼用的东西的。

  他想起了大学时候学的“左抱球右抱球”——太极拳。

  那玩意儿纯粹就是为了体育课的一点学分才学会的,不过奇迹的是,自己一直都还记得一些基本的动作,虽然也不全了。

  但它动作轻缓,又只需要很小的场地,最适合自己现在的情况了。

  想到就做,当下他深吸口气,又回忆了一下基本的拳路,就站在院子里拉开了架势,缓缓地打起“大学体育课太极拳”来。

  无比生涩且僵硬的第一遍打完,还别说,挺舒服的,打起来之后动作一串联,他还又想起了很多已经遗忘的动作。

  于是第二遍越发熟练。

  但是,当他开始打第三遍的时候,却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忽然有些不对劲。

  不知哪里来的阵阵凉风,嗖嗖地往衣服里钻。

  瞬间吹得他打了个激灵。

第4章 1个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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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昂吓得赶紧停了下来。

  那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在那一瞬间,他隐隐约约感觉自己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毛孔都忽然打开了,嗖嗖的凉风往身体里面钻。

  那风似乎是吹到筋骨,吹到脏腑,甚至是吹到灵魂里去的!

  他的动作一旦停下,那风马上也跟着停了。

  周昂松了口气,却又有些愣,搞不清楚这到底什么情况:打个太极拳而已,还是改良简化版的体育课太极拳,还能练出岔子来?

  不过回想起来,他又觉得刚才那种周身上下所有毛孔全都打开,有丝丝凉风往体内钻的感觉,倒好像是……还挺舒服的?

  犹豫了片刻,他最终还是决定再尝试一下——反正只要自己的动作一停,那风就跟着也停下,再试试,不行的话就赶紧停下就是。一个简化版的太极拳,怎么想都觉得不至于出什么了不得的岔子。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拉开架子,从头开始。

  随着拳路被悠缓地展开,果然,那股似乎能吹入人灵魂的风,又来了!

  但这一次,周昂没有停。

  他继续打,那风就继续往身体里钻。

  很快周昂就觉得舒服得不行,一直到一套简化版、且忘了不知道多少个动作、因此打起来中间很多地方都莫名生硬的太极拳打完了,他收身站好,下意识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来,莫名觉得自己整个人比刚才精神了很多。

  这实在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不管是上辈子的二十多年,还是刚才继承的十几年的记忆,他都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浑身通透、每一根毛孔都觉得舒服的体验。

  因此这一遍拳打完,他自己站在那里啧啧称奇。

  目光无意地掠过东方的时候,眼睛被耀眼的阳光刺得下意识眯起来,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老是看小说里那些修炼的人,都喜欢赶在早上这一会儿吞吐修炼之类的,不会是真的有用吧?

  莫非大早上起来跑公园里慢悠悠打拳的大爷们,并不完全是因为无聊,是真的能从中得到些修炼的乐趣?

  再想想,他很快就把这个思路给否了。

  他们就是闲的无聊!

  不过,如果是像自己现在这样,身处一个有狐妖真实存在的世界,而且狐妖还能以吸取人类身上的阳气来修炼的话,这事儿就说不定真有点可能了。

  而自己的身体昨天晚上刚刚因为被狐妖吸干了阳气而死,虽然自己及时地穿越过来,让这具身体恢复了呼吸和心跳,但应该是仍然处于阳气严重不足的程度。

  就像一块干透了的海绵,吸水能力达到了巅峰。

  而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这套乱七八糟的太极拳,莫名其妙就充当了引子,在阳光下把这套拳一打,太阳所带来的“阳气”,就往身体里钻了。

  这么一想,貌似有几分道理。

  关键是他一时半刻根本就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这个说法,能勉强把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给出一个解释,他也只能暂时这么认为。

  而且别管真实情况如何,有一点是不会错的:自己的身体明显很享受这样的过程,而一套拳打完,自己也的确是觉得身体好像精神了很多。

  这个时候,似乎多想无益,周昂把心一横,就在原地,又把这套简陋版太极拳给打了一遍——效果同样很好。

  本来起床的时候他虽然觉得精神还挺好,但身体里潜藏着的那一抹疲惫,还是有的——他毕竟是一个刚从死亡状态回来没几个小时的人,而且还一直没睡——但现在,几通拳打完,他莫名就觉得那股疲惫消退很多。

  这种神奇的效果,让他忍不住在心里啧啧称奇。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准备趁热打铁再来一遍。但这个时候一扭头,忽然发现小丫头周子和正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呢。

  他愣了一下,问:“怎么了?”

  周子和微微歪着头,大眼睛眨呀眨的,问:“哥哥你在做什么?”

  周昂说:“我在打拳呀!”

  想了想,还赶紧解释,“我从书上看来的,说是能让身体变好。怎么了?有事儿吗?”

  周子和摇摇头,但又点点头,说:“我喊你吃饭呢,喊了好几声你都没答应。”

  “啊?”

  周昂是真没听见。

  他刚才已经完全沉浸到那种舒服的状态里去了。

  这时候正好看见母亲正往堂屋里端碗,他就笑笑,说:“可能刚才我打拳入迷了。我洗把脸,吃饭!”

  …………

  今天早上吃的依然是豆饭。

  就是各种周昂不怎么叫得上名字来的豆子混到一起煮,煮熟煮烂了把豆子捞出来,吃饭,剩下的汤水就算粥。

  豆子难消化,而且就算煮烂了,口感也远不及大米和面食,不过对于贫苦人家而言,这一类的杂粮能吃饱,已经算日子不错。

  早上没有菜,就连最简单的煮青菜撒点盐都没有,所以就往豆饭里加一点盐——对于周昂来说,这会让本来还可以入口的豆饭变得更难吃,因为那盐的味道是又苦又涩的,但盐又是极重要且很珍贵的东西,尤其早上,必须得吃一点。

  当然,一如往常的,早上还有一个多出来的杂粮饼子,是属于周昂的。

  他毕竟是个十八岁的大男孩,别管多宅多缺乏运动,饭量依然不是周蔡氏和小丫头周子和能比。

  但更额外的是,今天依然有一个煮鸡蛋。

  这是自周昂“生病”以来的特例,给他补身体的。

  等周昂洗完了手脸进屋,母亲和小妹都已经端着饭碗在吃了,母亲还好,小周子和吃得颇有些狼吞虎咽的架势。

  穷人家没那么多时间拿来做饭吃饭,而且粮食实在贵,多了也吃不起,所以像周家,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起来这一顿,是主打,一般是吃豆饭,是能吃饱的,但下一顿饭,却要到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才有。

  那顿饭母亲就会煮一点青菜来下饭,但一般都是每人只有一碗杂粮粥,加一个杂粮饼子——因为天很快就会黑了,天黑了就不需要干活出力气了,不需要出力气就不用吃太饱,不饿得肚子疼就可以。

  这时周昂又有特殊对待,他的黑面饼子是俩,已经勉强可以吃个半饱,而且还有一个多出来的,留着给他晚上读书饿了时做点心。

  就这种吃法,一天天的几乎没有一点油水,而且连杂粮饭都不能吃饱,周昂想想都觉得饿得前胸贴后背。

  但这是翎州城里绝大多数普通人家的吃法。

  只是对于像周子和这样正在长身体,而且每天还要做那么多活儿的人来说,真的是会不到晌午顶就开始饿了,熬到三四点钟吃完第二顿,根本撑不了多久又饿得不行,好不容易终于翻过天来,又可以吃饭了,哪怕只是豆饭,哪怕饭里的那一点盐真的是又苦又涩,她也依然是吃得无比香甜。

  周昂在妹妹的对面坐下,端起饭碗,就着苦涩的盐的味道扒了几口饭,端着碗,笑着对母亲说:“娘,我觉得我没什么事儿了,以后就不用给我煮鸡蛋了。还是留着卖钱吧!”

  周蔡氏闻言放下饭碗,笑笑,说:“再吃两天,不急的,咱家现在不缺钱。还是你的身体最重要。”

  周昂笑笑,说:“真不用了,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已经没有大碍了。”

  顿了顿,他忽然又放下饭碗,拿起小饭桌上的鸡蛋来,在桌子上敲几下,仔细地剥好了,递到小丫头周子和面前,笑着说:“来,张嘴。”

  周子和还端着碗,只眼睛和额头露在碗上面,摇了摇头,嘴里还嚼着饭,含含浑浑地说:“我不吃,哥你吃。”

  周昂仍是笑笑,“给你你就吃。”

  周子和慢慢把饭咽下去,放下碗,看看母亲,又看看哥哥。

  周蔡氏终于开口,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有些心疼,又有些宠溺的语气,说:“你哥疼你呢!那你吃了吧!”

  周子和终于伸手把剥好的鸡蛋接过去,甜甜地笑着,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说:“谢谢哥!”

  周昂重又端起饭碗,笑着说:“等过几天哥身体好了,一定要想办法,让你天天有鸡蛋吃,天天有肉吃!”

第5章 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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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天天吃肉可不容易。

  不过母亲和小妹都知道这是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就都微笑起来。

  天天吃肉的日子,又有谁不想过呢?

  一家人很是欢乐地吃完了早饭,周蔡氏要留下收拾下厨房碗筷之类,照例是周子和抱上大盆子先走——憧憬固然美好,但活儿还是要赶紧做的。

  而且今天她们要洗的衣服还格外的多。

  话说,翎州城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不但有一条灵江穿城而过,可供上下游之间通航,对于方圆数百里这一大片区域来说,要想北上长安,从翎州过,走翎州到长安的官道,也是最好走且距离最近的道路,因此翎州算是正经的通衢之地。

  既是通衢之地,商贸当然就发达,来往客商极多,使得本地很多人都能从边边角角处也跟着吃一口饭——光是像周蔡氏这样每天跑到各家客栈、货栈去“揽衣服”来洗,赚个辛苦钱的,在本城就有不少人。

  恰逢春末夏初,在这个时间段,“桃花汛”的影响还在,灵江水位大涨,大船走得更顺畅,而偏偏北去长安的话,又正值雨水稀少的一段时间,最是适合赶路,因此这段时间,翎州城里最是摩肩擦踵,不止周家的日子最近比较好过,所有靠来往商贸吃饭的人家,都是忙得了不得。

  眼看小妹周子和端着大盆出了门,母亲周蔡氏也是手脚麻利地没用多大会儿就收拾完了,到屋里背了大包袱就要出门,周昂颇觉有些局促。

  这个时候,如果是原本的周昂,自然是应该回屋读书去了,但现在这个周昂却觉得,这么大一包袱衣服,似乎自己帮忙送到江边再回来比较合适。

  但这个时候,周蔡氏却一点都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别看她身躯瘦弱,那么大一包衣服,却是一下子就背起来,临走前还不忘回身叮嘱,“昂儿,你身体刚见好,不要太劳累了,多歇着,读书再要紧,也不争在这一日。”

  说完也不等周昂答应,就急匆匆地推门走了。

  周昂在堂屋门口站了一会儿,带着些心中的感慨,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头的小小书案上,摆着一摞线装书,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手抄本,书案一角放着笔架、砚台,都是些普通货色。砚台上有一截用了大半的墨锭,周昂拿起来闻了闻——按照记忆里的情况,这是最普通最廉价的墨了。

  不大好闻。

  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书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上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上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上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但有着脑海里的那些记忆,要说完全把母亲当成母亲,他还多少觉得有些别扭,却真的是颇觉亲近的,而妹妹,更是跟真的妹妹也差不多了——小丫头太可人疼了。

  每天看着她们两个这么辛苦,又吃得那么差,周昂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多等。

  只是,过去那个周昂真就是个纯粹的宅男,记忆中的他,也考虑过不想继续闷在家里苦读了,想出去找个活儿做着,一边养家,一边慢慢读书,但他这么想也不是一天两天,仍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

  读书人嘛,最好的路子就是做官,做不了官,做个刀笔吏也不是不行,再不然就教书,再再不然,当个账房也是条路子。总之,就是都得跟笔墨挂钩的。

  反正力气活儿是绝对不考虑的。

  一来也没什么力气可卖,虚的不行,二来读书人到哪儿都稀罕,明显更值钱,写写算算的活儿,又轻快挣钱又多。

  明明能写会算,还要去做力气活儿,简直是傻!

  想到这里,他忽然灵机一动,又从脑海中的记忆里拽出一件事情来——周昂的亲大伯就是在一家私学里教书的,而大伯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叔伯大哥,则是在翎州县衙做刀笔吏。

  说起这个,又有些过往的故事。

  按照过去那个周昂留下的记忆来看,周家其实并不是什么世代书香门第,只是祖父那一辈好像发了点小财,于是不惜成本地供两个儿子读书。其中长子,也就是周昂的大伯,算是个中人之姿,但次子,也就是周昂的父亲,用现代话来说,就应该算是穷人家孩子里的变异者了——他特别聪明。

  也正是因为特别聪明,所以他很早就认识到,按照大唐国的举才制度,如果身后没有家世撑着,单纯读书的话,除非才华厉害到逆天的程度,否则偌大的一个郡,三年时间才举一位孝廉,一年也只有十位茂才,是很难轮到普通人头上的。

  所以,在看明白了这些事情之后,他很快就转了路子,也不知道他当时想了什么办法走了什么路子,反正是年仅十七岁,就进入翎州县,做了县衙六房中刑房的一名文吏,而且三两年的光景,他就从无到有的织出了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周昂出生那一年,他已经是六房中户房的领班主事。

  这个差事,据说油水很大。

  然而这还不算完,周昂三岁那年,他老爹当时应该是也就二十三四岁,就一跃成为翎州县县衙的三名典史之一。

  所谓典史,不是官而无限接近官,近乎是“吏”的巅峰了。

  依大唐国官制,一县之地,万户以上,设县令,不足万户,设县长,令长之下,设县丞、县尉、县祝、主簿,分司各职。

  这五个人,都是官。

  别管官大官小,只要是官,就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

  除此之外,县衙里的所有文吏、衙役等等,顶天了也只能是“吏”。

  官是流转的,吃的是户部直接发下来的钱粮,上头一道调令,就直接转任千里之外,吏则大多是由本地人充任,吃的也是本地的钱粮,是不入“流”的。

  而就在这些“吏”里头,典史却特出一头。

  这个小小的职位,是非常规设置的职位,大县事务繁忙,根据需要,可以报请设置一到四名典史,各自分管一块事务,小县就可能一个都没有。

  独自分管一块事务这件事本身,其实已经接近“官”,而按照惯例,一旦国家的官员不够用了,是会优先从全国各地的典史中选拔人才,转为流官的。

  甚至于,在很多郡,大县的典史凭借着身在场内的优势,被“查特异,举茂才”的例子,也是数见不鲜。

  所以,典史是很不一样的吏。

  翎州乃是通衢之地,人口众多,流动人口也多,又是郡治所在,向来都是顶级的大县,因此,三名典史几乎是常设。

  这三位典史,每一个都是真正有权柄的。

  周昂的老爹当年二十出头就靠自己爬到了这个位子上,绝对可以算是年轻有为,甚至假以时日,不管是举茂才,还是转流官,前途都不可限量——可惜,他做典史还不到三年,忽然生了一场大病,没熬过来,死了。

  蒸蒸日上的周家,从此迎头向下,一蹶不振。

  十多年过去,他的妻子儿女,甚至已经落魄到了现在的境地。

  但周昂老爹短短六七年的“官”场生涯,虽然并没有留下充沛的财产供儿女挥霍,却还是留下了许多遗泽。

  一是他把周昂的大伯安排进一家本地的私学里教书,即便他死了,人家也依然顾念旧情,周昂的大伯就一直教书到现在,二是他死后又时隔数年,周昂的伯兄周晔,还依然借了他的一份情,挤进了翎州县衙。

  甚至往小了说,街坊里杀猪的陆春生,到现在都时常对周家三口人有所接济。

  所以,周昂自小去到大伯任教的地方启蒙读书,是没有认真拿过束脩的,近乎免费读书,大伯和伯兄那边,每个月也都会送一点钱粮过来——每次周蔡氏都是一再推拒,但十几年了,他们还是每个月都给。

  站在现在这个周昂的角度来理解,他觉得一可能这就是宗亲社会的特点,二则是不得不承认,自己那位“老爹”的做人,实在是太成功了。

  只不过在过去,无论是只知道读书的周昂,还是他的母亲,都远没有这位老爹的那份聪明,所以根本就不懂得该怎么才能更好地利用他留下的这份恩泽。

  “不过……现在我来了!”周昂心想。

  自己虽说也大学毕业没几年,但好歹也是在一家大公司做到年薪二十万的人了,他自认为自己的眼界和见识,可不是过去那个周昂能比的。

第6章 家族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全文阅读作者:刀一耕加入书架

  顺着这个思路,就好比时间与人物织成的网被扯起了一根线,连带着,整张网都被周昂一把掀了起来。

  一时之间,他脑海里闪电般掠过许多念头。

  想到就去做!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把事情理出一个脉络来,周昂随后就站起身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扭头瞥见一摞线装书上的蓝布头巾,取了来拍打一下,拿了带子,仿着记忆中的做法,自己把头巾带好了——在这个世界,这叫正装。

  男子二十而冠,加冠就算成年人,但读书人又讲究个束发而读——七八岁之前,扎个小赳赳就成,那叫总角,但七八岁了,要开始读书了,出去要见世面,就得郑重地把头发都扎起来,就叫“束发”。

  要是发髻上再包个头巾,就比较讲究了,这就好比现代社会,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同学弄一身小西装穿上,就显得很郑重,参加个典礼什么的都没问题。

  周昂幼年丧父,但束发读书的事儿并没有耽误,虽然到现在还未加冠,只有名,没有字,也就是没有成为法理意义上的成年人,但规矩并不是死的,带上头巾出门,走到哪里,大家都会以成年人的的规格来对待他了。

  按说去自己的亲大伯家,戴头巾反倒显得过于正式了些,但周昂却觉得,这一步是必须的——越是亲近的人,自己越是有必要透过一些细节的东西告诉大家,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周昂了,我正在做出改变!

  因为过去的那个周昂,实在是太宅太书呆气了!

  …………

  收拾完自己,周昂还特意跑到院子的水缸前低头打量了一番,觉得可以了,这才随手带上门,也没有什么锁,迈步就上了街。

  大唐国实行里坊制,据说国都长安有一百二十八坊,翎州自然是没法比的,但三十六坊的规模,搁在四十一个郡治里头,也已经不小。

  周家搬过一次家,周昂的老爹过世前置办的大宅子,在靖安坊,那里住的都不是普通人家,周家当时的宅子,在那里算小的,也有前后四进,家中已开始配上了仆奴十余人,但周昂的老爹临死之前就在病榻上,做主把那宅子卖了!

  才住了一年而已,说卖就卖了!

  据说卖了一大笔钱,但这笔钱去哪儿了,周昂始终不得而知。

  后来周昂的父亲一死,母亲周蔡氏就将家中仆奴尽数遣散,带着一儿一女,搬家到了现在住的这套破败宅院——据说这里是周家的祖宅。

  这里的名字很大气,叫万岁坊,但住的都是像周家这样的贫苦人家。

  陆春生父子俩在报国寺给人打工,负责杀猪,家境已算殷实。则这万岁坊的贫困程度,可想而知。

  周昂的大伯家,并不住在万岁坊。

  早年周昂的老爹混得阔气,敢到靖安坊里置办大宅,周昂的伯父也是跟着沾了光的,他们一家在城东北的静善坊,置办了一套前后两进的小宅子。

  两坊之间直线距离,感觉也就一两千米,但进出都要走坊门,路程就一下子远了起来。

  周昂循着记忆中的路线,一边赶路过去,一边略带些好奇地张望着街道两边的风景。

  时间赶得巧,不然周昂也不会非得现在就出门。

  今天是四月初七,正是各官署、衙门、学校、私塾等等的休沐之日。

  也就是说,今天大家都不上班。

  大伯和大哥,十有八九都在家。

  而果然,等周昂赶到大伯家的时候,拍了门径直进去,大伯和伯兄正在洗头。

  周昂的伯父周安显是已经洗好,正披散着头发坐在太阳下梳着头发等着干,伯兄周晔就正在洗——周昂直接推门就进,算是无礼,但院子里的人一看来的是他,倒也不觉怎样。因为不是外人。

  周昂进了院子就问好,“见过伯父、伯娘,大哥安好,嫂嫂好!”

  “好!好!”大家都回应着。

  周晔的一双儿女这时候也被奶奶招呼着,让叫人,就都有模有样地给叔叔问安,周昂笑着应了,忽然想起来自己该多少带点零食什么的。

  这时候伯父周安问他,“你怎么过来了?”

  周昂就说:“我寻大哥有些事情。”

  于是周安就不细问,只是又道:“你母亲和妹妹都好吧?”

  周昂答:“都好。最近有些忙,母亲让我代她给伯父伯娘问安。”

  周安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犹豫片刻,说:“你母亲是个好逞强的人。”

  许是觉得自己不该当着儿子对母亲多加什么评点,话说完就又转了方向,问:“近来读书如何?可有所得呀?”

  周昂笑笑,说:“正做了几篇新文,改天一定拿过来请伯父斧正。”

  周安笑着点头,摸了摸羊角胡,说:“正该如此,读书要日日新,又日新,作文也要日日不辍,天长日久,自有所得。”

  周昂笑着答应了。

  又过一阵,周昂与伯娘说着闲话,周晔终于洗完了,这时周安却站起身来,说:“你们说话吧,我去看会儿书。”

  又叮嘱,“你既来了,中午就留下吃饭。”

  周昂却并不答应,只笑着说:“我与大哥说完事情就要回去呢,家里还有些事情,改天过来给伯父伯娘问安,再陪您喝酒。”

  于是周安摆摆手,自去了。

  他家宅子前后两进,周晔两口子住在前院,家里的一个丫鬟、一个仆妇、两个男仆,都跟着住前院,周安老两口带着孙子孙女和一个丫鬟住在后院。

  周安一走,周晔擦着头发,拉着周昂到堂屋口坐下,晒着太阳,很随意的样子,问:“昂弟说寻我有事,是什么事?”

  周昂说:“我前几天,得了场小病……”

  “啊?”周晔有些惊讶,“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何不来告诉我一声?”

  周昂笑道:“小病,已经好了!”

  周晔这时候却是认真地打量他几眼,蹙眉,道:“脸色确是有些不大好,你回去当继续调养几日,最好还是去看看大夫,不要老是自己硬撑着!”

  虽然能感知到这关怀的真切,周昂却只是笑笑,没接话。

  停顿了片刻,他才又说:“病了这几日,我仔细思量,觉得自己年纪也已老大,却每日只知读书,母亲和妹妹每日介如此辛苦,实在有些不妥。我就想着,大哥每日在县衙里行走,认识的人多,能否帮我打听打听,哪里有什么适合我做的事情,我想多少做点事。”

  他一行说,周晔一行讶然地看着他,在他的印象里,自己这位弟弟可不是什么能言善道的人。今天倒是有些意外了。

  等他说完,周晔想了想,问:“可是看病把钱花光了?若是缺钱,你只管说话,不必如此。”

  周昂笑,“不是的,只是想多少做些事情。”

  周晔有些蹙眉,问:“那书还读不读了?”

  周昂说:“正要说呢,若能不太忙,使我每日还能有些时间读书,才是最好。”

  听到这里,周晔大约是明白了。

  想了片刻,他道:“你愿意找些事情做,替叔母分担些,本是好事。但读书就是读书,读书出头,本就不易,哪里是你三心二意还能成的?”

  说到这里,他颇有些“长兄为父”的样子,很耐心地安排道:“你且不要着急,只管用心读书,便是接下来没有什么出头的机会,为兄也定会想办法给你安排一份前程……至少,你去学里教书的路子,总是可以走通的。”

  周昂闻言笑了笑,却仍是道:“我只是想找个活儿。”

  周晔闻言愣了一下,认真地看他。

  在他的认知里,自家这位弟弟向来是个闷葫芦,读书就还好,字写得尤其好,却不是什么有主见有能为的人。是以他从小就觉得,虽然父亲那一辈,叔父的确是特出的人才,但到了自己这一辈,却是正好反过来,自己这位昂弟的性格禀赋,颇有些近似自己的父亲,反倒自己更像叔父。

  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认识,在他心里,是早就已经大包大揽地把自己这位叔伯弟弟未来的事情,都盘算在内了——跟自己的叔父当初安排自己父亲一样,他的打算也是如果将来读书不成,可以让这位昂弟去到学里教书。他就算学问不大,给孩子启蒙总是没问题的。

  谁曾想,自己这弟弟倒好像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安分。

  这个时候,他心中颇有些不悦,感觉事情出了岔子一般,眉头微蹙,就要说话,却在忽然间一抬头的工夫,一眼瞥见了周昂的头巾。

  他当时就愣了一下。

  此时再看自己这位昂弟,他的眼神下意识地就认真了许多,这时才发现,他脸上虽然面带微笑,但那笑容之中,却似乎带着一抹说不出的坚持,与坚定。

  顿了顿,他心中有许多念头闪过,最后道:“我此前没有留意这方面的事情,今日休沐,且不说,待我明日回到衙门打听一下,明日晚间,必有消息与你!”

  周昂闻言,当时就笑着起身,道:“那我就等大哥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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