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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大亨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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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大亨全文阅读

华人大亨作者:端木春树

华人大亨简介:  这是1982年的香港,他来,他见,他征服是他传奇一生最好的概括!
  亚洲股灾,十亿美金救市;进军好莱坞,令无数华尔街财团高呼“狼来了”;他说,财富于我,只是帮更多人实现价值的数字而已。
  没事写几本小说,被誉为最受欢迎的华语作家;玩音乐,成为全球音乐风格趋势的风向标;拍电影,屡获全球重要奖项,他只想告诉全世界,有一种电影叫香港;
  他缔造的商业帝国日进亿金,全球社交网络因他而生,他是全球财经传媒一致盛赞称赞的商界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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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大亨最新章节第100章 3家合作
第2章 我穿越了?
华人大亨全文阅读作者:端木春树加入书架
  第二章我穿越了?

  就在高旗胡思乱想的时候,车已经开到了高速公路上,这是一条从市中心直接通往市郊区的路,按照两人的计划,准备在看完电影后,开车前往高旗的叔叔家去看望看望老人。高旗的叔叔名叫高天德,从小因为念书成绩差的原因,被高旗的爷爷送去修表店当学徒工,后来娶了修表店老板的女儿,继承了这家修表店,在高旗父母意外去世后,便主动承担起了抚养高旗的责任。,在高旗心中,叔叔便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了,听说这几天叔叔腰疼的老毛病犯了,高旗就打算趁着今天带老人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这么想着的时候,车已经到了高速路的高架桥上,这段路是这条高速公路风景最后的路段,两边是城乡结合部的小城镇,而更远处则是看不到边的山,中午暖暖的阳光洒下来,令人感觉无比的惬意。尽管此时的高旗还在为了生活的事情而发愁,但面对这样的环境,他原本沉重的心情也开始变得逐渐轻松了起来。

  “这一切都不算什么事儿,既然自己当年能够凭借能够成为一家出版社的业务骨干,并且创造了令整个行业都为之震惊的惊人业绩,那么自己现在也一样能够做到,回去之后就去找以前的老朋友们帮帮忙,可以从最基层的策划编辑从新做起,我就不相信了,凭借自己这么多年的经验和工作能力,就不能养活自己和老婆。”高旗这样想到。

  就在这个时候,高旗却突然感觉到一阵心悸,突然从他的心底涌起一阵莫名的巨大的恐惧,这恐惧几乎令他忘记了夏岚还在身边,几乎想要大声的怒吼出来才能将心底的那股可怕的惧意释放出来,冷汗迅速的爬满了高旗的额头。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自从上次戴上叔叔送我的家传宝玉之后,就经常有这样的感觉,难道是那块玉出了什么问题?”已经没有时间令高旗再想什么了,他的手明显感觉到方向盘似乎出现问题了,无论自己怎样用力,都无法改变方向盘的方向,而一股巨大的阻力,似乎在阻止他的行为,他们的车失控了!

  夏岚从温暖的阳光中苏醒过来,发现高旗的脸色苍白,冷汗不停的从额头上流下,双手在拼了命的转动着方向盘,她感觉到一丝的不妙,向高旗问道,“怎么了,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车失控了,刹车似乎也失灵了!”高旗大吼道。就在这个时候,车头在失控的情况下,向着右边开始打晃,在强大的惯性作用下,车头开始向右转向,车开始朝着高架路的栏杆上撞去。

  随着一声巨响和猛烈的撞击,高旗的车从高架桥上冲了出去,而此时,车上的两个人已经吓得傻了,脸色苍白的他们明白,这次恐怕是九死一生了。就在车即将冲入水面的时候,高旗一把抱住妻子,开始奋力的踹车门,希望能够将已经被锁死的车门踹开,让妻子能够逃生。

  终究还是慢了,汽车在仍旧高速运转的情况下,冲入了高速架桥下面的湖,在汽车入水的那一瞬间,巨大的冲击力令高旗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就在高旗昏死过去后不久,高旗的胸口前散发了微弱的光,假如这个时候有人在现场的话,就会看到这道微弱的光是从高旗胸口前那块家传宝玉的身上散发出来的,而这道光越来越强,直到最后将受伤昏迷过去的高旗夏岚两个人完全笼罩在内,才停止了扩散……

  这个时候,高旗在昏迷之中好像感觉自己一直在往下坠,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或者这是每个人死亡前的意识出窍,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却明显的感受到一股很熟悉的感觉,他的眼前似乎在放着一部电影,而这部电影的主角就是他自己,从他的出生,到他上学,到父母的意外去世,自己被叔叔抚养,上了大学,和夏岚的初遇,第一次和夏岚的约会,在出版社实习的日子,和作者在一起讨论故事的时候,一幕幕都不断的跳出来,就好像一场快速闪过的电影。

  “恐怕自己这次是真的死了,以前很多小说中都写到人死前会有这样的感觉,可惜的是自己竟然因为这场车祸,害得夏岚也跟自己一起…………”这是高旗最后的意识,就在之后,他感觉自己眼前重新变成了一片黑暗,而胸口处剧烈的疼痛令自己彻底丧失了最后的意识。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高旗似乎做了一个漫长和恐怖的梦,他梦见一个黑夜,自己站在一个巨大的体育场顶层,而头上的月亮居然是血红色的,他恐惧之下,竟然一脚踏空,从体育场的最上方跌落下去,而这个时候,体育场阶梯的设计居然全部消失了,只看见原本应该是体育赛场的位置突然塌陷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池充满无限恐怖的黑水,高旗不知道这黑水下面是什么,但他清楚的知道,假如自己跌落到黑水中,恐怕将会有超越他内心恐惧极限的可怕事情发生,一直朝下跌落的高旗发现那谭黑水似乎距离自己又很远,自己这样朝着跌落,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跌入其中,此时他有希望自己能够快点朝下坠,好让自己掉入那谭黑水中。天空中的血色红月是那样的怪异。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高旗也不知道自己朝下坠了多久,似乎是一分钟?又好像是一小时,这个时候,高旗发现自己居然还带着那块家传的玉佩,玉佩散发出一道微弱的光,就在高旗的手碰到这道光的时候,这道光突然撕裂了高旗的身体,一幕幕陌生的场景到了高旗的眼前,而这阵光越来越刺眼,就在高旗将手举起来准备遮掩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了一个小女孩惊讶的叫喊声。

  “妈,快来看,哥哥醒了!”

  高旗慢慢的睁开眼,发现眼前原本令人恐惧的一幕都消失了,血色红月,黑水,都好像从不存在一样,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间干净简洁的房间,房间的一侧有一扇巨大的窗户,外面似乎是夕阳的阳光照了进来,正是这道阳光刺的自己想要举手遮挡。

  “哥,哥,你没事吧?你可吓坏我们了”一个小女孩明显带着哭腔的声音在高旗的耳边响起。“哥?自己没有妹妹啊,而且这是哪里?自己不是掉到高架桥的湖里面了么,夏岚呢?这是怎么一回事?”

  高旗的疑惑令他原本还有些疼的脑袋突然像是被针扎一样剧烈的疼了起来,眼前一黑,他又昏过去了。
第3章 我回到了一千九百八十二年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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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我回到了1982年的香港

  清早,看着窗外的鸟儿,黎泽躺在病床上,似乎在回想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前几天自己为了庆祝考上了香港中文大学,和几个高中时候的死党聚会,结果死党不小心招惹到了社团的人,几个人在被追打的时候,黎泽出于兄弟义气,落在后面断后,结果在过马路的时候被社团的车撞到……

  摸着那张还算英俊的脸,恐怕没有人能够想象到,此时的黎泽早已不是“原装”的黎泽,没错,黎泽就是高旗穿越后遇到的那个“载体”,可有些和小说中写的不一样的是,高旗的记忆似乎和黎泽的记忆产生了融合,而两者结合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黎泽作为一个1982年的香港人,却知道了未来几十年世界的变化,而且拥有了很多来自未来的记忆,而在此基础上,黎泽原本这十几年的记忆却没有丝毫的损失,相反的,有些自己当初没有想明白的事情,如今在高旗记忆的“帮助”下,似乎也瞬间顿悟了。

  这到底是高旗还是黎泽?没人能说的清楚,只有他自己明白,那就是:一个崭新的黎泽诞生了!

  “既然自己想不明白,那就不要想了,看来这一切似乎跟那块神秘的玉佩有关。”根据黎泽的记忆,黎泽也有一块跟高旗一模一样的家传玉佩,可惜的是这块玉佩在这次车祸中被撞碎了,看来高旗能够“死而复生”,穿越来到这里,并且记忆能够完好的保存下来,跟这块玉佩有着莫大的关系,可惜的是如今玉佩已经碎了,再多的秘密恐怕也无从追查了。既然自己失去了这些,那肯定是有原因的,也许自己更适合生活在这里,毕竟作为一名穿越者,同时还是一名出版社的主编,高旗,哦不,黎泽有着强大的信心可以让自己在这里活的很好。

  那么多穿越小说不都写了么,他们都靠着写书拍电影赚钱,然后和各种女明星产生**的关系……自己这科班毕业的主编,经过自己手策划的畅销书无数,难道还比那些网络写手笔下的纯宅男差?只要自己养好伤,到时候随便“借鉴”本后世的畅销书,那自己不是轻松成为亿万富翁,到时候再拍几部电影,凭借着这黎泽英俊的外貌,难道自己还不会是香江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

  就在黎泽的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妈,你看哥,都被撞傻了,一直在这里傻笑,好吓人的。”

  “……”

  说话的这个人是自己现在这一世的亲妹妹,黎婉。这死丫头,看我等下不好好收拾你!虽然有个很好听的名字,但可惜的是,这小丫头虽然也是个小美女,但性格却和婉这么贤惠淑女的词完全搭不上边儿,在黎泽之前的记忆中,这完全是个小魔女,经常作弄自己。不过这小丫头从小和自己关系最好,这次自己“受伤”住院,这小丫头就经常在没人关注的时候偷偷的抹眼泪。

  好吧,看在你还是个小美女并且很疼你哥哥我的份上,待会就不作弄你了。

  “妈,我今天好多了,你和小妹也别老过来了,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忙呢,爸最近身体不好,店里面还需要人关照……”

  黎泽家境在当时的香港算是中等水平,父亲跟随祖父当年因战乱避祸香港,祖父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位奇人,曾经学过中医,当年还曾师从神枪李书文学过多年的八极拳,曾在香港开过医馆与武馆。晚年因为父亲的缘故,将医馆和武馆停业。祖父去世后,父亲利用祖父所积攒下来的积蓄,将用来开了一家小书店,经营的还算不错,父亲集成了祖父善结各方友人的性格,书店拥有一批常客,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而黎泽在父亲的影响下,从小也读了不少的书,后来考上了香港中文大学的中文专业。

  这几天因为黎泽的出事,母亲林凤华整天守在医院,家里的书店便由父亲一人支撑,父亲黎泽铭要腰疼的老毛病,也正因为这,黎泽才叫母亲少来医院,在家帮父亲看店。

  黎泽的前世高旗小时候父母双亡,这一世却得到了父母的关爱,虽然刚开始有些变扭,但之后几天,他便相通了,现在的自己已经是新生的黎泽,在这个时代没有其他的亲人,只有父母和妹妹,那么自己便有责任让他们过的更好,这也是黎泽这几天发现自己“穿越重生”后一直着急思考赚钱的主要原因。

  自己上一世是个失败者,连累了自己的妻子夏岚,既然上天给了自己这么一个重生的机会,那自己就要抓住这个机会,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让自己的父母和妹妹能够过上好日子,虽然短短的几天接触,印象并不深,但通过黎泽的记忆,他知道,现在的自己是非常幸福的,有着完整的家庭和疼爱自己的亲人,自己又有了非同寻常的异能。如果说这么优厚的条件支持下,自己都不能跟那些穿越小说中的主角那样叱咤风云,那他就算是白活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黎泽便跟自己的母亲说,“妈,这几天我感觉好多了,医生再过半个月就能出院了,这些天自己都快闷死了,能帮我找些笔和纸来么,我想没事的时候写点东西,省的无聊。”

  “好,好,我下午回家给你取来,阿泽,只要你没事,比什么都强,妈什么都依你。”林凤华眼中含着泪道。

  “妈,你看你,我都说没事了,这几天你在家帮爸看店,这次受伤之后,我感觉自己突然很想写点儿东西,也许过不了多久,你儿子可就成了大作家了。过几天等我伤好了出院,到时候您就等着瞧好吧,儿子肯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阿泽,你这家伙,从小就不让人省心,还大作家呢,你当作家是那么好当的吗?你啊,就跟我安心的养病,家里还有我跟你爸呢,等会儿我叫你妹妹留下陪你,我回家做饭,你想吃点什么?”

  “还是妈最好了!”
第4章 可爱的讨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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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可爱的讨厌鬼

  说完话,过了一会儿,母亲便回家了,而自己的便宜妹妹黎婉偷偷的告诉哥哥,自己今天跟几个闺蜜约好了要出去玩,在得到哥哥帮她保守秘密的“承诺”之后,便跑出去找自己的闺蜜玩去了。

  而黎泽呢,也乐得没人打扰,虽然穿越这件事在后世已经不算什么稀奇的词儿了,可当这事儿真的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似乎又有很多需要考虑的事情。

  自己既然都说了想要写点东西,那就得仔细思考下写点儿什么好赚钱的,后世虽然有无数的畅销书可供自己“借鉴”,但结合这个时代的特色,黎泽决定还是从武侠小说上入手。1982年的香港,虽然此时金庸已经封笔,但武侠小说仍然是这个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一,去年的《霍元甲》大热也证明了这点,似乎这个时代和自己记忆中的香港没有什么差别,按照这样来看,如果自己贸然的将后世的那些畅销书,例如《鬼吹灯》、《藏地密码》,《杜拉拉升职记》等书“借鉴”出来,恐怕也未见得能够引起多大的反响,除了要根据现在的时代环境进行大规模的修改之外,恐怕还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所以,如果想凭借写作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那只能写现在最为主流的武侠小说了。

  至于言情小说吗,虽然前世的高旗也看过许多,但在面对这个时代的琼瑶、亦舒等人,恐怕自己也未见得能够拼得过,君不见后世琼瑶虽然封笔不再创作,但随着影响力的加剧,琼瑶的作品已经成为了一块金字招牌,自己在这个时候选择这个题材和她死磕,未必能起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思考许久之后,黎泽开始在脑海中寻找适合的作品:金庸和古龙的作品已经被他们两个人写的差不多了,梁羽生已经封笔了,这个时候是温瑞安作品开始大量在《明报》等报纸上连载的时代,而且明年,也就是1983年,温瑞安会到香港定居,自己肯定也不能抄他的,黄易?虽然这个时候黄易还没有出道,但黄易初期的作品多以科幻为主,而他的武侠小说则因为带有一些情色的元素,而在一段时间内令评论界所不喜。虽然自己当年负责策划出版过黄易的作品,对黄易的作品很是了解,但他这次的目标是明报,甚至是金庸之后的武侠扛旗人,这样的目标下,如果用黄易的作品,似乎有欠妥当,不如留到以后自己再写。《昆仑》?虽然这本书在后世被誉为金庸之后最具革命性的武侠小说,但他格局仍然是脱胎于金庸的经典作品《射雕英雄传》,这倒是个问题……

  思来想去,自己仍然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想法,“哎,看来有时候知道的太多,也是一种痛苦,尤其是面对我这种有选择恐惧症的人,这简直是太令人讨厌了。”黎泽自言自语道。与其这样,不如等下午拿到纸笔后再说,也许到时候就有想法了,想着想着,转眼前,就到中午了,母亲从家带来了煲好的汤,黎泽一边喝着,一边想着选择那本书来“借鉴”。无意中看到母亲那夹杂在黑发中的白发,自己的父母年纪已经很大,因为家中的书店经营并不是很好,加上父亲的身体一直不好,这几年黎泽和妹妹黎婉上学的费用又不断增加,黎泽知道,其实家中的积蓄已经不是很多了。

  “看来,自己是要抓紧时间来进行自己的计划了,免得自己将来又和前世一样后悔。”自从来到这里,黎泽便坚定了一个信念,就是要抓紧时间进行自己的计划,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而自己,也能过上成功人士的生活。

  吃完饭,母亲放下黎泽要的纸笔就回去了,家里书店就剩下父亲一个人,每天中午这个时候,附近的一些上班族在午休的时候就爱到家里的书店去逛逛,买两本新到杂志,所以每天这个时候,总是生意最忙的时候,母亲便在自己的催促中回去了。

  铺好纸,黎泽却叼着笔继续发呆,到底写点什么好呢?思来想去,一直也拿不准注意。想了一个下午,头都大了的黎泽始终找不到头绪,就在傍晚的时候,妹妹黎婉回来了。“哥,今天我跟小敏她们一起出去玩,她们班的孙晓不知道从哪知道了,非缠着小敏,讨厌死了。”黎婉一边削着苹果一边说道。

  过了一会儿,发觉哥哥没有搭理她,抬头望去,发现黎泽神色异常,浑身不住地颤抖,不由地害怕起来,说话声也自然地带着了一丝哭腔,“哥,哥,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哈哈,我知道了!我怎么这么笨,居然没有想到这本书!”此时的黎泽已经陷入了激动与狂喜中,在刚听到妹妹说话的时候,他还没在思索着要选那本书写出来的问题,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一个人名,孙晓。对了!自己怎么把他给忘了!

  既然决定了要写武侠小说,怎么能连这本书都给忘了,真是该死!也难怪黎泽会这样激动,在后世,有个名叫孙晓的人,写了一本完全符合现在黎泽需要的武侠小说,更关键的是,这本书的作者现在还没有出道!

  陷入狂喜中的黎泽没有听到妹妹着急的呼叫,开始在脑中思索拼凑着相关信息,孙晓,台湾著名武侠小说作家,1970年生于台北,1996年开始创作长篇武侠小说《英雄志》,这本书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誉为当时最好的武侠小说,曾经有着“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的美誉,更关键的是,这本书的篇幅极大,在后世已经写到了三百多万字。

  这部以古典的性格,后现代的结构,充满荡气回肠的悲凉,堪称一部“男人的武侠”。更关键的是,这部小说的主题非常好,全书以刚毅深沉的笔风,以武犯禁的命题,苍凉浓郁的大时代感,让每一个拥有武侠情结的人都能够感受到那英雄报国无门的苍凉、那枭雄逆天而行的悲壮、那志士独挽狂澜的决绝、那奸人权倾天下的魔障。可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

  兴奋思考这些的黎泽没有注意到黎婉已经满眼惊慌的跑出去找医生了,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构思之中。

  对了,这本书的故事发生时代是明朝,我甚至可以在后期凭借这本书的热度,趁机将后世那本讲史奇书《明朝那些事儿》“借鉴”过来,借口就是自己在创作“英雄志”时参考史料所得来的,这样便可以在不引起怀疑的情况下,写出两本畅销书!

  就在黎泽为此激动不已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面前站了好几个人,几乎将床边的空间都挤满了,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似乎激动的有些过头了。

  在妹妹那杀死人的眼神下,黎泽不得已接受了医生们全方面的检查,在找借口推脱自己刚才失态把医生们忽悠走后,黎泽准备仔细问问妹妹这个孙晓的情况,以便将未来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

  “呵呵,小婉,哥刚才突然想起了一个特别令人高兴的事情,不过我听到你刚才似乎说今天玩的不开心啊,出了什么事儿?”黎泽小心的问道。

  抹了抹自己刚流出的眼泪,黎婉说道,“都怪你,坏老哥,刚才吓死人家了,等你出院了,要带我去吃顿大餐才成!”

  “好,好,不过是不是要把你的好朋友一起叫上更好?”

  “你是说小敏?”

  “小敏?好啊,不过你还没有告诉哥你今天出去玩为什么不开心呢?”“还不是因为隔壁那条街的孙晓,那家伙明知道小敏不喜欢他,今天也不知道从那知道的时候,我们要出去玩,非缠着小敏,害得我们今天都没玩开心。”

  黎泽在记忆中搜索了一下,便知道了这个孙晓的相关信息,原来这只是个重名的笨家伙,和未来那个写出《英雄志》的孙晓没有丝毫的关系。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决定了就写《英雄志》!看在我前世这么喜欢这本书的份上,幸亏这本书我看了好几遍,基本上能把所有的情节都背下来了。”

  “小婉乖,今天多亏了你了,哥今天心情好,这样吧,你回头跟小敏说声,等哥出院了,带你们好好吃一顿去!”

  “老哥万岁!”黎婉一边欢呼着一边往自己老哥脸上亲了一下,“我就知道老哥最疼我了!”,然后在黎泽有意的“诱导”下,开心的蹦蹦跳跳的回家为她老哥取晚饭去了。

  “看来,这小姑娘还是要哄的啊。不过,看来这孙晓可真是个可爱的讨厌鬼啊。”黎泽一边摸着刚才被亲的脸颊一边微笑道。
第5章 苦逼的“文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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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苦逼的“文抄公”

  既然决定了“借鉴”《英雄志》,黎泽便开始动笔写了起来。刚写了不到四行,黎泽却又停下了笔,“这处原来应该是怎么样呢?还有,这一不留神,刚不到四行,就已经出现了好几个错别字了,仔细一看,这都是最低级的错误,这稿子要是就这样拿出去投稿,不被毙稿才怪。”

  其实说起来,这也不能怪黎泽,在后世,这《英雄志》虽然在网上的风气之大,可以说是少有的,但因为作者是台湾那边的人,再加上当时武侠小说的出版环境并不是太好,这《英雄志》在大陆也就只出版过前面三卷,再加上当时国营出版社的不善于市场运作,当时也只卖了上万本就没再有其他的消息了,而之后玄幻小说大行其道,武侠小说就更难出版了,而当时的高旗也是通过各种办法在网上看的手打盗版,这也难怪为什么现在他所“借鉴”出来的《英雄志》中有那么多的错别字了。

  “哎,看来这盗版果然是害死人啊,我以后要是出书了,别叫我抓住这帮盗版的家伙,一定告到他们倾家荡产!没办法,只能别写别改了。”黎泽无奈的自言自语道。

  武英十五年十二月初十正午,北京一名老妇身着宫装,半坐半躺地软在椅上,午后的阳光斜斜照在她老迈的脸庞上,只见她面上满是泪水,显是伤心已极,却不知是什么大事,居然令她如斯之痛。

  只见一名少年急急奔上台阶,大声道:“母后!武德侯害死皇兄,咱们还等什么?快快下令诛杀他全家满门,给皇兄报仇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把《英雄志》的楔子给写完,这也得说后世的版权保护真的是太差了,尽是错别字,黎泽为了能够保证质量,决定先把整个故事写完,然后再进行精修,好歹后世自己也是一名策划过无数畅销书的图书主编,这修改稿子本身就是自己吃饭的基本攻,虽然这穿越过来之后,身体和记忆都发生了变化,可这手艺终究还是没能彻底放下。

  不过接下来的工作就令人苦恼了,黎泽需要将经过自己精修后的《英雄志》重新抄写在一份赶紧的稿本上。在后世,随着电脑的普及,虽然方便了许多作者的创作,但也带来了很多的弊病,例如许多作品等身的作者,在日常中几乎已经无法拿笔进行创作,除了为了应付各种签售会而苦练的自己签名之外,要让他们用笔来写一段文章,恐怕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并且这些作者只注重题材和情节的创新,在遣词造句上都有很大的问题,后世自己在修改稿件中便遇到过很多这样的问题,而这也使得自己在不断修改稿件的过程中,有意识的训练了自己的创作能力,可以说,后世优秀的图书策划编辑,都能够在稿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的修饰,而这也使得现在的黎泽在修改完善《英雄志》的时候,省了不少的力气。

  这一世的《英雄志》,是黎泽在参考了后世作品的同时,结合现在香港的情况,进行了大篇幅修订后的作品,可以说在某些层面上,比原版的作品更令现在的读者容易接受。

  就这样连续写了几天,黎泽却有些撑不住了,“哎,真不习惯这没有电脑敲字的时代,自己这一天下来,拼死拼活,写完一章再进行修改,也就能写个不到两万字,真不知道这倪匡都每年稿约不断,笔耕不缀,是怎么坚持下来的,要是有机会认识的话,一定得问问他是不是也是穿越过来的,这后世的穿越小说中写的容易,随便找几本后世的畅销书一抄,就能赚不少钱,仔细想来,这不科学啊,自己这么拼死拼活的,也不知道将来能靠这书赚多少钱。”黎泽一边写一边在内心不住的吐槽道。

  说起来,自己也算是个苦逼的“文抄公”了,这《英雄志》虽好,但工作量却是太大了,黎泽先将记忆中的情节按照原本作品的样貌进行还原,之后还要根据现实的情况进行修改和整理,最后还要将完善好的底稿进行抄写,以便最终的投稿。在这个还没有电脑的时代,这工作量可以说不算小了,黎泽算了一下,自己每天大概能完成一万多字的成稿,但要知道,这《英雄志》在后世可是写了三百多万字,还没有完结,这自己要写到什么时候出啊,干脆就先将前面三到五卷的内容“借鉴”完就去投稿,后面的慢慢写,谁也没规定说这本书一定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不是?更何况报纸的连载每天都是有字数规定的,这样想想,黎泽苍白的脸色终于算是好看了点儿。

  这之后又过了大概一周的时间,黎泽的伤已经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了,在医生的叮嘱下,终于出院了,出院之后的黎泽回到家里,仔细打量这后世的家,虽然没有豪华的装饰,但干净整洁,一看就是自己父母每天劳累之后还勤于打扫的缘故,望着这“新家”,黎泽的眼圈不禁红了,前世的自己从小就没有了父母,而在和妻子结婚后,也一直自己住,房间收拾的乱七八糟,望着这温馨的家,体会到了从小便缺少的亲情。

  母亲林凤华看到儿子眼眶发红,也忍不住流下泪来,“阿泽,只要你没事,爸妈就放心了,这几天你多在家好好休息,哪都别去,店里面也不用你操心,小婉,你这几天多在家照顾你哥。”

  正说着,敲门声响了,黎婉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几个少年,一脸忧郁和羞愧的脸色望着门内的黎泽。

  “小婉,我们知道你哥今天出院,就过来看望。”带头的一个瘦子说道,“小婉,让他们进来吧。”

  “阿泽,你没事就好,我们几个那天都担心死了,都怪我们不好,不小心招惹到了社团的人,害得你成了这样,我们几个以后都没脸见你了,现在你没心就好了,对了,这是我们几个人给你买的水果。”为首的瘦子继续说道。

  原来,这几个是阿泽从小玩到大的死党,一共五个人,为首的瘦子叫赵欣龙,站在后面的一个是他的弟弟赵星凯,旁边的小胖子叫王强,旁边那个是自己母亲的远房侄子林健,这几个人那天凑在一起为了给黎泽庆祝,却不料不小心招惹到了社团的人,便引出了之后的事情。

  “其实也没什么事了,大家兄弟一场,我这次也没什么大事,你们就不要再自责了。”黎泽道,也对,现在的黎泽和过去不一样了,甚至可以说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如果不是还保存着黎泽的记忆的话。因为黎泽的记忆,使得自己能够更快的融入到这个时代,这样看来的话,其实现在的黎泽更拖欠了以前那个黎泽一份恩情,面对这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后赶过来探望自己,黎泽怎么也说不出狠话来,只得让他们放下心来,更何况自己未来的计划中,可是需要大量人手的,这几个家伙虽然看上去不是很精明,但却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一是多年的交情在这里摆着,够忠心,二是这几个家伙中为首的赵欣龙看上去很机灵,而林健就更不用说了,自己的远方亲戚,论起来还是自己的表弟,更放心。

  于是,在黎泽有目的结交下,几个人又恢复到了往常的交情。

  “对了,阿泽,你这次出院了,还有半个月学校才报道,这段时间你就在家休息,没想着干点什么?”赵欣龙道。

  “我啊,最近在写本武侠小说,准备往《明报》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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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投稿《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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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稿《明报》“投稿?武侠小说?《明报》?你是说,你要给《明报》投稿武侠小说?”赵欣龙问道。

  “是的,这部小说我已经写完开篇的故事了,大概有十多万字的样子,正准备去投稿给《明报》试试看呢。”黎泽答道。

  既然已经决定将这几个人作为自己未来的核心班底培养,那么就要从现在开始不断的给予他们一些信心,并且能够让他们跟随自己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后世那些流行的穿越网文虽然写的都很爽,主角一个个的无敌到爆,无论是写小说还是拍电影,从来没有失败赔钱过,但黎泽却明白,现在的自己和那些小说的主人公不同,自己是真的穿越了,无论是什么原因,自己的记忆和黎泽的记忆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全新的黎泽。此时的黎泽已经没有了初知自己穿越的种种复杂情绪,他很清楚的明白,自己需要在这个社会上活下去,并且达成自己的愿望,就需要不断的建立自己的人脉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这一世不后悔。

  “可是表哥,现在《明报》上的武侠小说版面已经越来越小了,现在最流行的温瑞安的武侠小说被大家称作“后武侠时代”代表作品,可是叫我说,这后武侠的小说,却没有金庸的小说好看,不知道表哥你写的小说是什么样的,但要是想写成金大侠那种风格的小说,恐怕有些难度。”

  听到这远方表弟这番话,黎泽不禁有些惊讶“阿健,看来你还真不光是一个武侠小说书迷,你这观点也是非常正确的,不过你放心,表哥我自有主张。诺,这是书稿的第一部分,你们几个可以一起看看,给点修改意见。”一边说着,一边黎泽将刚从自己房间中拿出来的《英雄志》第一部分书稿交到林健手上。

  几个家伙毕竟都是年轻人,大家看到这一新鲜的东西,便开始争抢起来,就这么打打闹闹的过了半个多小时,林健已经看完了书稿的前十几页,不仅抬起头来,对着黎泽一脸惊喜地说道,“表哥,这《英雄志》真的是你写的?写的太棒了,这简直不比金大侠的小说次啊,我敢说,这书要是投稿给《明报》,一定会把他们的编辑给吓坏了。”

  “是啊,这书《明报》要是不要,一定得后悔。不过,想要投稿给《明报》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们想想,《明报》每天收到的投稿肯定不少,怎么样才能让负责审稿的人第一时间看到阿泽的书稿并且忠实起来呢?”这时,五个人一直沉默没有说话的人抬起头,说了起来。

  在黎泽的记忆中,这个家伙叫做杨浩然,和自己岁数一般大,是他们这群人里面除了他念书成绩最好的一个,再过半个月,就要跟他一样,去上大学了,不过他选择念的是建筑系,根据这家伙的说法,他每次到那些充满历史痕迹的建筑中,就感觉自己好像变了一个似得,所以他想知道这些建筑是怎么造出来的,有的甚至过了百年还依然完好。

  对啊,自己居然没有想到,看来这家伙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脑子转的这么快,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居然让自己一下子就看到了这个小团伙的能耐:赵欣龙说话做事沉稳,在未来是能够负责主持大局的人;林健脑子思路灵活,并且对于事情的分析有一套,应该是最能够被自己改造思维,委以重任;杨浩然考虑事情比较全面,并且能够发现其他人没有关注到的细节,在未来如果负责商务谈判,应该是一把好手,至于王强和赵星凯,虽然没有什么令人惊艳的表现,但毕竟是一起玩大的发小,将来看他们有什么爱好再加以培养好了……

  嗨,自己现在在这胡思乱想什么呢,这书稿还没有投出去呢,想未来有什么用,再说了,这几个兄弟也未必会和穿越小说中那样,那么快就对自己表示忠心吧,至于未来,那就更模糊了,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好了。

  黎泽在这边沉默不语地胡思乱想着,众人都以为他在为这个时候发愁,就在大家都陷入思考的时候,小胖子王强说话了,“泽哥,这事情要是换成别人,肯定没什么好的办法,但你可不一样了,你忘了啊,你家可是开书店的,铭叔一定认识《明报》的人,你可以让他帮你联系啊。”

  对啊,自己怎么把这茬给忘了,看来自己这刚穿越来不久吗,还没有适应自己的身份,连这么重要的身份都给忘记了,这要不是小胖子王强的提醒,肯定要折腾半天。

  “对啊,怎么把这个给忘了,胖子,看来你还是蛮聪明的嘛”围在黎泽身边的众人开始打趣道。

  而这时,正在厨房收拾菜的林凤华听到众人的谈话,从厨房走了出来,对大家说道,“多谢大家给阿泽出主意了,来,今天都在阿姨家吃饭。”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黎泽决定晚上跟父亲黎泽命好好聊聊自己的事情。晚上,客厅。

  黎泽先把自己写小说的事情告诉了父亲,之后将书稿给父亲看,半个小时候,父亲暂时合上了书稿,对黎泽说,“这本小说真的写的非常不错,不过你如果想要投稿给《明报》,却是不成了。”

  望着黎泽吃惊的表情,黎泽铭笑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要这么吃惊,我这几天听《明报》发行的人说,因为最近有消息说北边要和英国就香港问题准备谈判,所以金大侠准备加大对相关时政新闻的报道,而一直没有什么出彩作品的小说连载版块可能要减少位置,我看你还不如投稿给明报去年前年创刊的《武侠》杂志,金大侠心系武侠小说,所以专门办了这本杂志,可因为缺少优秀作品,一直经营得不好,这不上期温瑞安的新书反应一般,正好是个很好的机会。”

  黎泽听到这里,那会不明白父亲的意思,心想着这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可依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啊,这自己就这么贸然的投稿过去,书稿指不定会被扔到哪去了。想到这里,眉头又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就在发愁之际,父亲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说来也巧,这几天明报的一个老发行主管明天中午要来店里面谈生意,我看你明天不如跟我一起去认识下,拜托他帮忙引荐一位负责任的编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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