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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神谭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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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神谭全文阅读

天书神谭作者:百校生

天书神谭简介:  
  这是个写书人的世界,一杆生花妙笔勾勒出千万幻境,
  这是个看书人的世界,汇集万千读者的想象力,书中文字就会凝聚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一书一世界,至此方成!
  ……
  北风呼啸,吹的窗外树影摇动,如同妖物张牙舞爪。白一凡灵机一动,随即写下树妖、兰若寺、聂小倩、燕赤霞、宁采臣……
  梦境中,聂小倩翩翩起舞,燕赤霞拔剑而歌,宁采臣单恋一枝花……
  一觉醒来,白一凡惊喜的发现,几十个字的设定已经变成了煌煌万言的小说。
  书中记载的,正是自己在梦中的冒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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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神谭最新章节第39章 不要姑父
第2章 1书1世界
天书神谭全文阅读作者:百校生加入书架
  穿越至今一年的时间,白一凡慢慢的习惯了古代生活,开始从各个渠道了解这个世界。渐渐的知道,这个世界和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有着巨大的不同。在二十一世纪,陆浑距离洛阳不过百里,洛阳距离西安也只有八百里。

  在这个世界,陆浑县距离东都洛阳有三百多里,洛阳和长安之间更是足足有四千多里的路程。从帝国的都城长安到东海、南海之滨,直线距离则超过了十万里。

  今天发生的事情,就更加说明,这是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不仅仅是白一凡院子里的桃树开了花,而是一夜之间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整个半贤庄的人都聚拢在村头,七嘴八舌的议论这种极为反常的景象。

  白一凡的嫂子赵金娥,随口说了一句“腊月开花母鸡打鸣,不是好事儿”,从衙门值夜刚刚回来的白铁衣,直接轮圆了一巴掌就把她扇的哭着回家去了。现在龙椅上坐着的是女皇帝武则天,这句“母鸡打鸣”如果传到官差的耳朵里,那就是杀头灭门的罪过。

  幸好白铁衣自己就是陆浑县的捕快,而且半贤庄是个位于北邙山脚下的穷山村,民风还算淳朴,乡里乡亲的没那么缺德……在这个年头,乱说话真的是会死人的!

  就在众人大惑不解的时候,白铁衣在村口张贴了告示,上面是女皇武则天的旨意,核心内容就是一首诗!

  “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

  白一凡惊的瞠目结舌……这个世界和二十一世纪的区别,不仅仅是空间距离变大了!

  武则天的一道圣旨,居然能令百花逆时节开放,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不光是皇家上苑的花开了,长安、洛阳这两京所辖之地的花,几乎全开了!

  这是个有神通法术的世界!唐人传奇笔记中的那些故事,竟然真的就在白一凡的眼前发生了!

  白一凡不禁心潮澎湃,唐人传奇笔记中记载的那些故事一幕幕的在心中浮现!

  武则天是否真的像故事中说的那样,把牡丹贬到了洛阳,那些上苑中被烧焦的牡丹根,是否能在洛阳盛开,从此洛阳牡丹甲天下!那些传说中能够呼风唤雨的修士、御剑而飞的剑仙是否真的存在?深山大泽中,是否藏着择人而噬的妖魔?

  妩媚娇艳的狐仙,这个应该有吧?

  这个必须得有!

  武则天的这道圣旨,彻底证明这是个有神通的世界,也从侧面验证了白一凡听说的一件事情,在朝廷掌控的四大书院中藏龙卧虎,拥有更加神奇的力量。

  自古以来,修炼的道路无外乎是吸收天地灵气,外淬炼身体,内坚实神魂。修炼之途夺天地造化,为造物所忌。练体不过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虽然极为艰辛,但只要有大毅力大恒心都会有所成就。淬炼神魂就艰险的多,佛家观想和道家神游,都极易走火入魔,轻则前功尽弃重则身死道消。

  万古以来,修炼者多如恒河之沙,悟道者却寥若晨星。

  不知从何时起,有大智慧者在名山灵脉修建神宫,开创了幻修之法,修炼者闭关冥想之前,将灵力输入晶晷之中连通神宫,随即肉身入定,神魂则进入了幻境。

  神宫幻境的法则由创建者制定,修炼者在这里降妖除魔淬炼神魂,同时受到严格的保护,即使是在幻境中被斩杀,也不过是神魂微微受损,很快就可以恢复。而且经过这样的磨练之后,神魂会变得格外坚实,修炼的速度大大加快。

  新的修炼法门,令那些坐拥灵山矿脉的门派发展壮大,渐渐形成了佛道两家的三山五岳八大宗门。

  令修真界始料不及的是,这种修炼法门的推广,客观上造成了四大书院的崛起。这个时代识字率极低,四大书院凭借遍及天下九州的千百家分院,几乎囊括了普天下的读书人。

  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看似百无一用,但是却拥有平常人难以企及的旺盛想象力。在他们笔下,一个个天马行空的创意横空出世,诞生了一本本脍炙人口的小说。

  一本小说,只要有足够多的人阅读,众多读者的想象力汇聚成愿力,集众人愿力,就能在神宫生成一个栩栩如生的新幻境。

  一书一世界!至此方成!

  刚开始,书生们写小说只是兴之所至的游戏之作,随即就有了巨大收获。

  书院对提供创意的书生给予功法、丹药、符箓、灵器等各种奖励,凭借这些外力的辅助,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们居然在幻境中混的风生水起。

  大唐武周时期,风气开放,四大书院中女弟子众多,莺莺燕燕云集幻境修炼,为神宫幻境平添了几分旖旎和香艳。

  俗语有云:男女搭配,修炼不累。

  女弟子的加入,令那些正值青春年少荷尔蒙旺盛的少年们精神百倍,为了吸引异性的关注,男弟子更加沉迷于幻境修炼……书院的山长和长老们,看到这样的局面,也不禁苦笑。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古人诚不我欺也!

  东都嵩阳书院、西京玄武书院、岭南观澜书院、东海稷下书院,四大书院得益于门下弟子的成长,很快就拥有了和八大宗门比肩的实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四大书院凭借弟子数量上的巨大优势,已经隐隐压了传统的修真界一头。

  四大书院原本就是皇家书院,一向受到皇家资助,皇权也因为四大书院的鼎力支持,得到了巨大的加强。

  上古流传下来的诸子百家,期中最著名的是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名家、阴阳家、杂家、纵横家、农家、小说家。

  这十家之中,其中的九家都鼎鼎大名,唯有小说家被打入另册不入流,故此又有“九流十家”之说。

  自打神宫幻境修炼之法推广之后,文弱书生立刻战斗力爆表,没落千年之久的小说家一扫颓势,竟然成了书院中最被重视的显学。能够写一本令人追捧的小说,成为书生们最大的梦想。

  不会写小说的人,想报考四大书院,门儿也没有啊!

  偏偏白一凡最不擅长的事情,就是写小说,空有一肚子的情节,就是写不出来,憋的难受!

  看着院子里的冰霜凝冻的桃花,白一凡叹了口气,信步走出了房门,到村口的打谷场散散心。

  寒冬腊月百花盛开,两京的百姓扶老携幼争相出城赏花,半贤庄的村民也交口称赞这难得的奇观,唯有村里种瓜的尤老头叹了口气,说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这个时候开花,明年别指望有果子吃了!”

  村民顿时就笑不起来了!尤其是几家种果树的,脸更是拉的比北邙山绵延的山岭还长。

  大雪天桃李绽放,娇嫩的花朵不用多久就变成了冰雕,指望结出果子是不可能的事情。幸好现在是农闲时节,五谷早已收割,如果此时五谷开花那玩笑可就开大了,来年老百姓就只能啃树皮了。

  “小凡,早饭吃了吗?”白铁衣揉着熬红了的眼睛问道。

  白一凡点点头:“吃过了,哥,你吃了吗?”

  “吃了,在衙门吃过了。”

  “哥,今后别给我单做了,你和嫂子吃啥,我也吃啥!玉黍饼太贵了!”

  “那怎么行,你是要考书院的,身体里没有灵力怎么能行?”白铁衣断然道。

  从白一凡八岁那年开始,每天早上在他的餐桌上都有一块烤的焦黄的玉黍饼,这东西淡而无味,但是价钱却比肉贵三倍。

  玉黍是五大灵谷之一,只生长在蕴含灵气的灵田中,据说是上古仙农栽培出来的,其中蕴含充沛的灵力。

  白铁衣在衙门的收入微薄,每天给弟弟吃一块玉黍饼,一直是家中最大的开销,但是不管日子过的如何艰难,白一凡的食谱中,每天必有一块蕴含灵力的烤玉黍饼。

  十年来,天天如此,从无例外!

  在这个世界,读书人必须拥有灵力,绝不单单是认识几个字那么简单。

  白一凡穿越到这个世界也已经一年了,三百六十五天的时间,每天看到桌上那块金黄色的玉黍饼,日复一日,哪怕白一凡的心是石头做的,也被哥哥嫂子给捂热了。

  他的心中早已把白铁衣当做自己的亲哥哥,一家人虽然过的清贫,但是那种暖暖的亲情依然令人动容。

  “小凡,跟我回家,有好东西给你看!”白铁衣压低声音耳语道。

  白一凡点点头,跟着哥哥回到自家的草庐。

  白铁衣关上院门,又用顶门杠将院门牢牢的顶住,拽着白一凡进屋关上房门,迫不及待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用蓝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兴奋的道:“小凡,猜猜这是什么?”

  白一凡闹不清哥哥为什么搞的这么神秘,苦笑道:“猜不着。”

  白铁衣见他似乎不感兴趣,鼻子哼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将蓝布包一层层的打开,献宝似的将一个巴掌大的圆盘捧到白一凡眼前:“你看!”

  白一凡惊诧道:“晶晷?你从哪儿弄的?”

  晶晷是用灵石琢磨而成,样子颇为类似钦天监用来测定日影的日晷,一面打磨的光可鉴人,另外一面镂刻着古奥的符文和图案。

  一般的晶晷是用白色或者青色的灵石雕琢而成,晶莹剔透美轮美奂,而白铁衣手中的这个则是黑色,背面雕琢的云纹也显得不够连贯,很不起眼。

  白铁衣得意的笑道:“不偷不抢,买的!有了这个晶晷,过些日子我攒些钱,再买些晶砂墨,你就能写书了!”

  晶晷是时下最常用的灵器,在此时的作用无比巨大,对佛道两门的修行中人尤为重要,对那些准备报考书院的学子来说,也必不可少。

  只是晶晷的价值不菲,凭白铁衣那点微薄的收入,肯定是买不起的。

  白一凡突然发现,依然坐在床边抽泣的嫂子,手臂上那对娘家陪嫁的碧玉镯不见了。那是赵金娥仅有的首饰,在她父母先后去世之后,也是她仅存的一点念想。

  “嫂子,你的镯子呢?”

  赵金娥聊起围裙擦了把眼泪,强装笑容道:“我天天干粗活,带着它也不方便……”

  她虽然没有明说,只是看看哥哥白铁衣一脸的尴尬表情,白一凡不用问也知道,眼前的这个晶晷肯定是嫂子卖了镯子,才买回来的。

  白一凡心如刀绞,但是却没有刻意的矫情,他心里非常清楚,要想回报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考上嵩阳书院,进而获得功名,为兄嫂洗脱贱籍,为白家改换门庭。

  而这一切的梦想,都离不开眼前这个晶晷!

  该死的,可偏偏这个世界考的是写小说,而这个却是白一凡最不擅长的东西。

  当然,白一凡也有擅长的事情,毕竟在前一世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比如说……
第3章 谁偷了我的瓜
天书神谭全文阅读作者:百校生加入书架
  努力凝聚心神,掌心贴在晶晷上,尝试着将体内的灵力灌输进去,等了好一阵子,却没有丝毫反应。

  莫非,自己每天吃的玉黍饼都白费了?体内根本就没有灵气存在?

  接连试了半天都是如此,白一凡长叹一声,看来自己根本就没写小说的命,还是干点擅长的事情吧!

  白一凡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冻硬的积雪艰难的向山腰走去,看着漫山遍野的花朵倒也赏心悦目。

  武则天用一道圣旨令百花逆时节开放,白一凡穿越到武周朝之后,也干了一件令村民咋舌的事情。

  在秋天的时候,白一凡在山腰找了一块荒地种了西瓜。

  众所周知,从种下到西瓜长成需要三个月的时间。白一凡种瓜的时候是农历九月,俗语说,九月小阳春,想把西瓜种活不难,难的是等到西瓜即将成熟的时候就已经是冰天雪地,风刀霜剑摧残之下,西瓜还没开花结果就要被冻死。

  半贤庄的乡邻哄堂大笑,好心人一边笑一边劝白一凡不要胡闹,那些坏坯子则把笑意憋在心底,等着看他出丑。白一凡刚开始种瓜的时候,还有人趁着农闲上山看热闹,过一阵子村民的兴趣就没了,纷纷开始筹备过年的事情。

  哥哥嫂子刚开始劝他别瞎折腾,但是拗不过他,只得由着他的性子。

  读书人嘛,总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当捕快的白铁衣在城里见过书生们的做派,倒不觉得弟弟做的有特别的什么出格。只要弟弟不像城里书院的学子们喝高了之后说什么“牝鸡司晨”之类大逆不道的话,就由着他好了。

  没有人知道,在种下西瓜不久,白一凡就盖了一间草屋,上面用苫布遮蔽覆盖上厚厚的茅草,白天打开苫布透进阳光,晚上盖好为瓜苗保温。山里比平原冷的早,在刚刚十一月初的时候,山里就下了鹅毛大雪,狂风呼啸寒气刺骨。看到满天飞舞的雪花,白一凡不但没懊恼反而欣喜不已,他等的就是这一天!

  只用了一天的时间,白一凡就拆了草棚搭建起了一座雪屋子。

  搬开堵着入口的雪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白一凡估计室内的温度不会低于二十度,身上穿着厚重的棉衣,顿时感到燥热难当。雪房子有个极为显著的优点,屋内生火之后,热气会将雪砖的表面烤化。酥松的雪砖到处都是微小的孔洞,外界的寒风会通过这些看不见的通道送来冷空气,迅速在屋内形成一层坚硬的冰壳,不但具有很强的保温性能,而且极大的强化了雪屋子。

  屋子的顶部开有通气孔,构筑雪屋子的材料也不是只有白雪,还有从结冰的河流中凿出来的河冰。坚硬的冰块被白一凡打磨的晶莹剔透,一块块的垒在了雪屋,光线通过透气孔和冰块照进屋内,给西瓜提供了生长所需的阳光。

  在朔风刚起的时候,白一凡就从山下的河边开凿河冰,一块块的精心打磨、一块块的运到山腰,其中的艰辛简直无法对人言说。

  从种下第一颗西瓜子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九十天的辛苦耕耘终于有了收获,一个个滚圆的西瓜绿莹莹的长势喜人,尤其是瓜蒂开始萎缩,瓜熟蒂落就在眼前!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雪屋内即将成熟的西瓜足足有二十个!每个西瓜,白一凡都在半个月之前,用小刀在瓜皮刻上了记号,他熟悉这里每个瓜的纹路。

  半贤庄距离洛阳足有三百里,如果换做夏天,这二十个西瓜根本不值得运过去卖,但是现在是严冬啊!

  物以稀为贵,在这个季节,一个西瓜运到王公贵胄扎堆的洛阳城,卖十两银子绝对不夸张。

  东都洛阳,绝对是个人傻钱多的地方!

  “小子,你还真把西瓜种成了?”

  雪屋外传来一阵苍老的笑声。

  “尤大爷,您老来了?快进来坐!”白一凡听到声音,吃力的推开堵门的雪砖。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手脚并用,从低矮的入口爬了进来,他的身躯相当的魁梧,险些被雪砖卡住。白一凡用尽全力才把他拉了进来,累的满头大汗。

  “尤大爷,看中哪个了,一会儿给您送到家里去,快该过年了,给家里人尝尝鲜。我酿的新酒也差不多了,回头也给您老人家送一坛子过去,不过那酒烈的很,您得兑上米酒掺着喝!”

  “烈酒好,烈酒好,得尝尝,得尝尝!这年头像你这样踏实肯干的孩子,真不多见了!”老人倒也不客气,看着绿莹莹的西瓜,笑的眉眼抽到了一起皱缩成一朵老菊花。

  老人粗手大脚,穿着一件翻毛的老羊皮袄,黑红色的脸膛皱纹密布,笑起来露出满口的白牙。这个人是白一凡的乡邻,半贤庄最好的庄稼把式,尤其是擅长种西瓜,他种的瓜不但果实大而且个个都是红沙瓤。白一凡种瓜以来,他是唯一悉心指点过白一凡的人,也只有他知道白一凡的西瓜即将成熟。

  如果不是尤老汉的点拨,就凭白一凡前世从博物馆的旧书中学来的那点纸上谈兵的本事,恐怕这茬反季节西瓜早就死光了。

  对这样的老人,白一凡心存三分感激七分尊敬!

  而且也是尤老汉告诉白一凡,只要能在过年的那几天把西瓜运到洛阳城,一个瓜最少能卖十两银子!老头说的斩钉截铁,那种不容置疑的表情,令白一凡多了几分信心。

  半贤庄虽然是山村,毕竟还在东都洛阳的管辖范围之内,消息也不算蔽塞,白一凡到县城打听了一下,果然如此。

  隋炀帝时代,每年冬天,南海之滨的荣州都会向东西两京进贡水果,被称为“鲜果纲”。迢迢十万里的路程,耗费巨大。即使是朝中传递紧急军情的鸿翎急使,凭借日行三千里的异术,也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能送抵。隋朝大业年间,过年期间一个西瓜卖到百两银子的事情都发生过。

  大唐开国之后,唐太宗李世民下旨废除“鲜果纲”,荣州百姓齐声称颂。虽然这个世界有神通法术,但是朝廷大臣崇尚儒家,李唐自诩为老子后人。孔夫子有“不时,不食”的古训,老子也有道法自然顺应天时的要求。

  从此之后,就算是皇家在冬天也不容易吃到新鲜的瓜果。

  如此说来,白一凡的西瓜卖十两银子一个,还真不算贵。

  大唐武周时期,白银的购买力极强。十两银子,足够白一凡全家人过一年了!而且还是有酒有肉的那种好日子!

  老人看到圆滚滚的西瓜,拍拍这个摸摸那个,疼爱怜惜的表情好像这些不是西瓜,而是他亲孙子一般。

  屋外天寒地冻,雪屋内柴火正旺,内外冷热空气交换产生的气压差将烟气吸走,同时送来新鲜空气,屋内袅袅上升的烟气又将冷空气加热,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循环。

  雪屋内足有二十多度,尤老汉额头见汗,脱掉老羊皮袄,挽起袖子露出青筋暴起的小臂。不得不说,这老家伙的身板还真是够结实的!

  白一凡把黑漆漆的铁壶放在火上烧水,不多时水开,从屋内床下的瓷坛子里抓了一把茶叶末子,用粗瓷碗泡了一碗茶:“尤老伯,喝口茶润润嗓子。”

  “好,好!”老人接过来一饮而尽。

  白一凡感觉背后吹来一阵冷风,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手里的茶碗险些掉了下来。那种感觉太特殊了,不像是寒风吹拂肌肤,而是被一股冷气撞穿了身体,冷到了骨髓。

  坐在一旁的尤老汉,浓眉不自然的挑了一下。

  所幸,这样阴冷入骨的感觉只有一瞬间,还没等白一凡反应过来,就已经消失了。

  邪门了,雪屋子只有一个狭小的入口,已经用雪砖堵的严严实实,从哪里来的寒风?

  难道是哪块雪砖破了?白一凡四下寻找,也没找到一处破裂。没准是心理作用吧,白一凡挠着头皮又坐来喝茶,入眼处依然是一片青翠的枝蔓和圆滚滚的大西瓜,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头。

  突然,白一凡一跃而起,使劲的揉揉眼睛!

  一、二、三……十九个?每个西瓜上都有阿拉伯数字的编号,都是白一凡亲手刻上去的!

  西瓜少了一个?那个编号十五的西瓜不见了!

  活见鬼了,刚刚明明数过是二十个西瓜,怎么会少了一个?

  屋内只有白一凡和尤老汉两个人,雪砖把入口堵的严严实实,就连耗子都钻不进来!

  可就在这样密密实实的屋内,一个大西瓜却不翼而飞了,瓜蒂上还带着刚刚冒出来的奶白色汁液!

  一瞬间,白一凡汗湿重衣!

  “这地上有锭银子?”

  “小子,你看错了!”

  白一凡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是看错了……不是一锭,而是两锭银子!

  就在编号十五的那个西瓜的藤蔓下面,赫然是两锭亮晶晶的银元宝,上面有一个用朱砂书写的朱红色的“曌”字。

  “官平白银十两……天授元年内府铸”

  白一凡捡起银元宝大惊失色:“官银?还是内府铸造?”

  天授是武则天的年号,这两个十两的元宝应该是内府铸造的皇家内帑。

  这种银子是绝对不会在民间流通的,如果被官府知道了,这是要杀头的!

  白一凡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冷汗硬生生给憋了回去。

  尤老汉叉着腿,喝着茶笑道:“二十两?这个价钱还算公道”
第4章 兰若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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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一凡挑着担子艰难的从山腰的瓜棚往回走,筐里装的是长熟了的西瓜,每个筐里两个。筐子里垫着稻草,西瓜小心翼翼的放在草上,上面又覆盖了厚厚的一层稻草。

  终于走到了家门口,大冷的天,可他已经满身是汗了,脚却被冻的麻木,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出门前,嫂子赵金娥专门给他穿了双厚棉鞋,可现在那双鞋被雪水浸透,里面的棉絮也被泡湿,脚更冷了。

  远行无轻负,这两筐西瓜感觉比两筐石头都重。

  雪屋里总共有十九个西瓜,一个瓜运到洛阳能卖十两,一百九十两银子,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白一凡现在读的是村里的私塾,也就是认个字而已,要想参加科举考试非得上书院不可。

  私塾先生那里,一年给几根干腊肉足以,而要上书院那就得一大笔钱了。为了给白一凡凑去书院读书的学费,兄嫂二人整日愁眉不展。

  也正因为如此,白一凡才灵机一动在半山坡上种了西瓜。

  “小凡,把担子放下来!你是读书人,肩膀头子嫩,怎么能干这种粗活?”

  赵金娥看到白一凡满头大汗,急忙冲出屋子,将担子抢过来,一只手举着轻松的丢进了屋内。

  白一凡窘的脸通红,自己这个身板真是弱啊,和嫂子这种干惯了农活的真是没法比。

  赵金娥嫁到白家之后,多年没有生养,现在一心想要让白一凡早点结婚多生几个孩子,然后过继一个儿子给自己。白铁衣也赞同她的想法,虽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毕竟也是白家的至亲骨血,比从牙行的人贩子手里买的孩子,还是要亲切的多。

  最近这段日子,媒婆都快把白家的门槛踏破了,白一凡不好拒绝兄嫂,只得推脱说自己要到书院读书准备考秀才,才算是勉强敷衍过去。

  “担子里什么?还真有些分量!”赵金娥一边用毛巾帮白一凡拍打身上的积雪,一边问道。

  白一凡笑着将竹筐上覆盖的稻草扒开,赵金娥惊的目瞪口呆:“我的皇天啊,真是西瓜啊?这一个大西瓜就能顶你哥哥在衙门里干半年啦!”

  赵金娥也听说过,十冬腊月的时候,洛阳城一个西瓜能卖十两银子的事情,只不过她觉得白一凡自小就没摸过锄头,哪里会摆弄瓜果。

  没想到,四个绿莹莹的大西瓜就摆在了自己眼前!

  一个西瓜十两,足够买一头大水牛了!这筐里装的哪是西瓜,分明是四头膘满肉肥的大犍牛啊!

  “这几个是熟透的,还有十五个也就这三两天就要熟了,等过两天一起拉到洛阳城卖了!刚才卖了一个瓜,这个钱嫂子你收着!”白一凡将那两锭官银递给了嫂子。

  “好,好,好!”

  赵金娥看见那两锭银元宝,一手捧一个,喜的合不拢嘴,连道了三声“好”!

  这还是她这辈子,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两锭银子!亮晶晶的银子上挂着雪白的银霜,捧在手心中沉甸甸的,爱死个人啦!

  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前些日子见过的那几个腰粗屁股圆越看越喜欢的村姑,又都不顺眼了,这种土里土气一个大字不识的野丫头,怎么能配得上自家这个识文断字的小叔子?

  怪不得人家都说,这读书人是天上星宿下凡呢!咱家小凡,哪怕是种地,都能种出元宝来!

  “小凡,这银子你自己收着,我听你哥说,写小说得用什么‘点睛笔’、‘晶砂墨’,听这名字就知道不便宜,再说你也该置办两身像样的衣裳,转过年就该考书院了,读书人就该穿的体体面面的,出去甭让人笑话!“

  赵金娥不由分说将银锭塞到白一凡的袖子里,白一凡笑了笑只拿了一锭。

  一家人如果太客气,那就显得生份了,马上就要过年,这点钱除了买笔墨之外,剩下的干就用来置办年货好了,反正便宜不了外人,肉烂在锅里的事儿。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嫂子把娘家陪嫁的镯子都卖了给自己买了晶晷,如果白一凡再不努力写小说,那真是没脸见家人了。

  写的好不好是能力问题,肯不肯努力写,是个态度问题。

  进城买了点睛笔、晶砂墨,花掉五两银子。

  白一凡没想到这东西这么贵,南海观澜书院制造的上品点睛笔,张口就是五百两,西京玄武书院制造的上品地心晶砂墨也得三百两银子一方。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白一凡只能买最便宜的下品,笔墨都是那家名叫“墨晶斋”的店铺自制的,点睛笔三两银子一杆,晶砂墨二两银子一方。

  这也就罢了,更可气的店家一眼就看出白一凡身上的灵力微弱,根本不足以在晶晷上写小说。

  于是,又花了二两银子买了两张嵩阳书院制造的“引灵符”,据店家说,每张“引灵符”蕴含从九品的灵力……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沐浴更衣,焚香三拜,敬天敬地敬往圣先贤。

  点燃了“引灵符”,黄裱纸化作一道青烟袅袅上升,上面的符文绽放出金光,射入晶晷。

  刺破中指,在盛满清水的砚台中滴入一滴血,用混着鲜血的水研磨,这个被称作“醒墨”,唤醒晶砂墨中蕴含的灵气,同时也为文章打下作者特有的烙印。

  凝神静气输入一道微弱几不可查的灵力,晶晷表面如水波荡漾,转瞬即逝。

  白一凡听说,如果有从九品的灵力修为,就能神魂出窍进入神宫幻境,可是自己眼前还是那块光洁如镜的晶晷。

  唯一的区别,是晶晷的左下角,多了一个龙形图案。

  寸许长的一条龙,头角峥嵘鳞甲飞扬,倒也颇为威武。

  拿起点睛笔,蘸饱晶砂墨,按照墨晶斋掌柜的嘱咐,白一凡在晶晷上写下自己的姓名、生辰八字、住址等个人信息。

  还得想个好听的笔名,笔名叫什么呢?看看窗外夜色已深,夜未央!

  白一凡隐约记得,古代写小说的人,都叫这个生,那个生的,历史上这些“生”们,白一凡印象最深的就是:未央生。索性就拿来用了,反正不会有人追究自己盗用笔名。

  写完这些简单信息之后,白一凡迟疑了许久都没有落笔。

  立志容易,写书难,咬牙放屁发狠要写一本好书,真提起笔又再次有了熟悉的便秘感觉。

  白一凡咬着笔头踌躇了好一阵子,却不知道该写什么。

  前一世看过的小说真不算少了,很多故事情节都记忆犹新,只是真让自己写出来却力有不逮。

  这种场面,白一凡并不陌生,前一世的时候自己就尝试过,明明满肚子的故事,就是不会写,熬了一整夜最多也就是干巴巴的二三百字。

  眼看窗外已经月上中天,白一凡还是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搜肠刮肚,猛然想起自己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教过写作的三要素,时间、地点、人物。

  也罢,先写个设定然后再慢慢构思情节、雕琢文字。

  主意打定,白一凡又发了好一阵子的呆。山村的北风呼啸,吹过干枯的树枝,如同鬼哭之声。透过窗户,看到月光为古树镀上一层银色,树枝被风吹的东摇西摆,像是妖物张牙舞爪,令人望而生畏。

  树妖?

  白一凡灵机一动,提笔在晶晷上写下“树妖”二字,随即联想起聂小倩、宁采臣、燕赤霞,还有那个著名的兰若寺。

  白一凡随即写下:

  书名:兰若惊魂

  作者:未央生

  时间:古代

  地点:兰若寺

  人物:聂小倩、宁采臣、燕赤霞、树妖姥姥、黑山老妖等

  写到这里,白一凡又开始发愣,后面怎么写?

  这个冬夜,格外的寒冷,白一凡顺手拿起桌边的一个酒壶,里面是刚刚酿出的新酒。

  喝口酒暖暖身子再继续吧。

  大唐武周年间喝的还是那种未经蒸馏的低度酒,白一凡前世习惯的那种高度白酒,要到北宋末年才问世。武松在景阳冈上连喝了十八碗,其实也是低度酒,如果是十八碗二锅头的话,武二爷早就醉死了。

  高度酒必须窖藏之后,用新酒勾兑陈酒才会绵甜适口,这种刚出锅的新酒暴烈无比,喝到肚子里立刻就升起一团火。

  虽然口感欠佳,但是比起那种没有经过蒸馏的米酒来说,还是强了不少,起码这算是酒。

  越是没有思路,就越多喝了几杯,用酒精提振文思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尤其是这种辣死人的原浆新酒。

  半壶酒下肚白一凡就感觉头晕眼花,房子和家具都开始旋转。

  片刻之后,他脑袋一歪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晶晷上那几个孤零零的毛笔字,闪烁出一阵微光,转瞬即逝。
第5章 菊花古剑和酒
天书神谭全文阅读作者:百校生加入书架
  浓荫蔽日,曲径通幽。

  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洒落斑驳的光影,古道崎岖难行遍布青苔,看来是荒废已久。

  树木枝叶遮天,却看不到树干,真不知道这棵树该有多大。枝叶间盛开着朵朵五瓣红花,香气四溢,

  从花朵来判断,这应该是一棵桃树。白一凡暗暗心惊,好大的一棵树啊!

  路边一块歪歪斜斜的石碑上,隐约可见有文字的痕迹,白一凡用衣袖擦掉厚厚的尘土,浮现出“黑山”二字。

  黑山?

  这个名字仿佛有点意向,但是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白一凡漫无目的的行走在古道上,脑海中一片茫然。

  这是什么地方?难道自己第二次穿越了?

  狠狠的拧了自己大腿一把,疼的钻心,应该不是做梦,梦境不可能这么真实。

  穿越就穿越吧,好歹让自己身上带几个银子,现在自己囊空如洗一文不名,只有腰间的酒壶中还有半壶残酒。

  太狠了吧?这是要饿死老子?

  愤愤不平的白一凡沿着古道走了许久,终于看见一个寺庙。

  古刹规模颇大,殿塔林立,只可惜遍生蓬蒿,早已不复当年的壮丽恢弘。大殿里佛像金身斑驳,不时有老鼠窜进窜出,更增减了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

  大殿之后是一座庭院,尚有半池水,野藕残荷倒也有几分可观之处。

  看看旁边的一间僧房,里面有火光,白一凡算是心神稍定,总算是有点人间的气息了。

  打听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吧!

  刚走到僧房的门口,就看见一个四方国字脸的汉子推门而出,俩人险些撞个满怀。

  那汉子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龄,穿一件青色的儒衫。

  俩人同时抱拳拱手,异口同声道:“抱歉!冒昧闯入,打搅了主人,恕罪!”

  说罢,俩人同时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原来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不速之客。

  白一凡问道:”这里是什么对方?兄台怎么住在这破庙了?”

  四方脸儒生笑道:“在下金华末学宁采臣,和同窗好友一起进京赶考,途径此地。看兄台也是读书人,莫非也是去赴考的?”

  宁采臣?

  白一凡险些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一定是巧合,这里肯定不是兰若寺!

  “此地应该是叫兰若寺,我刚才进门的时候看见一个牌匾,甚是残破,我劈了生火啦!”

  宁采臣的话,令白一凡悚然而惊,难道自己穿越到《聊斋》中了?

  眼前这个宁采臣长的黑脸粗眉毛,长相颇为普通,倒也看不出有什么出众的地方。

  “采臣,你在和谁讲话?”

  屋内走出一个年轻男子,嘻笑着和白一凡打了个招呼。

  他的声音颇为阴柔。说话的时候娇弱无力的靠着宁采臣的肩膀。

  “这是我同窗好友楚小菊。”宁采臣主动介绍道,说罢,关切的道:“小菊,你身子弱,这外面风冷,小心着凉。”

  楚小菊翘着兰花指娇笑道:“屋内火太大,烤的人家口干舌燥的,出来透透气。”

  白一凡被他身上浓烈的脂粉味熏的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本想自报家门,但是觉得素昧平生没这个必要,再加上那个楚小菊阴阳怪气,宁采臣和他的关系看起来也有些古怪,就懒得和他们多纠缠,随口敷衍道:“在下无名氏。”

  “公子姓吴?吴地之名士,这名字倒也有趣呢!”楚小菊用丝帕掩嘴窃笑。

  好强大的脑补!

  白一凡实在受不了一个大男人身上香喷喷,更受不了他夸张的兰花指,如果不是楚小菊有明显的喉结,白一凡还以为这货是女人假扮的。

  “不打搅二位了,在下告辞!”

  白一凡急匆匆离开,在庙里找了一堆干枯的葵花杆,拿出几根比较结实的扎了把笤帚,恰好宁采臣住的西边隔壁有间僧房里,还有个三条腿的桌子和一张木板床。白一凡打算在这里先住下。

  这间僧房四面透风,屋顶还缺了几块瓦片,抬头就能看见天空,但已经是兰若寺中最好的房间了。

  扫净地面厚厚的尘土,挑落满墙的蛛网,用半截砖把破烂的木板床垫平,累的白一凡满头大汗。

  寻了个缺了边角的破铙钹,在池中打了水,烧了热水洗了把脸,总算是收拾停当,感觉肚子里饥饿难忍。

  前殿后堂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可以充饥的东西,只得叹了口气,穿着衣服躺在硬板床上。

  从破烂的窗棂看到外面的僧房,陆陆续续有有几间屋子点亮了火光,看样子应该是过路人舍不得花钱住客栈,或者是急着赶路错过了,就留宿在这破庙之中。

  宁采臣已经见到了,令人失望到顶点,不知道电影中那个满嘴“道可道,胡说八道”的老道士燕赤霞是否也是欺世盗名之徒。

  更重要的是,聂小倩,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

  前一世,《倩女幽魂》中那个轻灵飘逸的女鬼聂小倩,很是让白一凡心动过一阵子!

  破僧房到处是洞,根本就不隔音,隔壁传来宁采臣和楚小菊的嬉笑声,“死鬼”、“坏人”、“讨厌”之类的昵称不绝于耳。

  操啊!秀恩爱没必要这么大声儿吧!

  等到隔壁传来“采臣哥哥怜惜着些,奴家怕疼”,白一凡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从床上蹦起来,推开门冲进了院子里。

  刚到院中,就看见东边隔壁有有一个中年汉子推开房门,怒气冲冲的骂道:“两个腌臜泼才,脏了俺的耳朵!”

  这一嗓子声音颇大,白一凡感觉耳边响起一个闷雷,震得耳膜嗡嗡作响。

  那汉子也看见白一凡夺门而出,俩人同病相怜同时苦笑了一声。

  “真是晦气,和这一对儿兔子住隔壁!”中年汉子朝地上狠狠的淬了一口。

  白一凡也苦笑两声,这种事儿碰上只能自认倒霉。

  “相逢便是有缘,你我共饮两杯洗洗霉气如何?”中年汉子颇为豪爽,丝毫不介意和白一凡素昧平生,直截了当的相邀。

  汉子身高八尺,身形如铜浇铁铸一般,两腮铁线似的一把虬髯,雄健如狮虎。

  白一凡对他也颇有好感,再加上确实饿的不行,有人请吃饭自然是欣然前往。

  虬髯壮汉在后院生了一堆火,返回屋内取来一只羊腿、一只洗剥干净的兔子架在火上烤,流下的油脂淋到柴火中,发出哔哔啵啵的响声。

  壮汉一边烤肉,一边拿起腰间的酒囊喝了一口,递给白一凡。

  “吴兄弟,风寒夜冷,喝一口暖暖身子!”

  吴兄弟?

  白一凡先是一愣,随即想起自己曾经对宁采臣和楚小菊说过,自己名叫无名氏,估计壮汉也听见了,误会自己姓吴。

  萍水相逢,白一凡也没必要解释,接过来喝了一口,又是那种甜丝丝的米酒。

  看到白一凡的脸色,虬髯壮汉问道:“此酒如何?”

  白一凡苦笑:“这哪里是酒,分明是醪糟啊!只适合卧两个鸡蛋,给坐月子的妇人当补品。”

  虬髯壮汉哈哈大笑:“这是八百里黑山境内,最好的玉壶春,兄弟却看不上眼!”

  白一凡从腰间解下酒壶:“兄台尝尝这个。”

  壮汉接过来,拧开壶口的盖子,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惊呼道:“什么酒,这般暴烈?”

  白一凡笑道:“自家酿的村酒,兄台尝尝滋味如何。”

  壮汉猛的灌了一大口,呛的咳嗽,许久之后挑着大拇指赞叹道:“好酒,好酒!我燕赤霞一生嗜酒如命,自诩喝遍了天下美酒。今日喝了吴兄的佳酿,才知道真正的酒是什么味道!”

  白一凡险些一口酒喷了出来:“燕赤霞?你就是燕赤霞!”

  不对啊!记忆中燕赤霞好像是道士啊,眼前这个虬髯汉子雄健如狮虎,身材像个赳赳武夫,穿戴却是书生打扮。
第6章 植物战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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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想想,《聊斋》原文中,燕赤霞确实是书生装扮。

  燕赤霞又连喝了三大口,赞不绝口:“此酒入口如火,入腹似刀,这才是好男儿喝的酒。酒如其人,吴兄能酿出此等美酒,必是好男子大丈夫……敢问吴兄弟,此酒可有个名目?”

  只听说过字如其人,诗如其人,酒如其人,这种说法倒也新鲜。

  白一凡又笑:“自家村酿,未曾起名。不如就按照燕兄的说法,叫它‘烧刀子’如何?”

  “烧刀子?名字倒也贴切!此酒喝下去,就如同一把烧红的刀子在腹中搅动,痛快,痛快!又痛又快!”燕赤霞乐不可支,看看羊腿已经熟了,从腰间的一个皮囊中掏出一柄寸许长的小剑,迎风一抖,化作宽半尺长五尺的阔柄巨剑。

  巨剑形制古朴,寒气逼人。

  燕赤霞手中剑光一闪,半条羊腿砍了下来,不由分说塞到白一凡的手中。

  白一凡实在是饿了,顾不得吃相难看,张嘴就咬了满满一口肉,吃的汁水淋漓。

  看看兔子也烤的金黄,燕赤霞剑光再次一闪,将兔子挑到空中,剑光如匹练,白一凡感觉他只挥出一剑,却见一片片厚薄均匀的兔肉落入盘中。

  每一片都大小、厚薄都完全一致,整齐划一。

  燕赤霞挑到空中的是一只完整的兔子,落下来就剩下光秃秃的一副骨架。

  白一凡看的瞠目结舌,五尺长的阔剑削兔肉,居然骨头上剔的干干净净……匪夷所思!

  燕赤霞平生头一次喝这种高度酒,越喝越觉得顺口,看看酒壶中已经下去了一多半,舍不得喝光,将酒囊中的“玉壶春”掺了进来。

  “燕兄若是喜欢,回头小弟酿个十坛二十坛,让燕兄喝个痛快!”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燕赤霞闻言大喜过望,越看白一凡越觉得顺眼,恨不得立刻就斩鸡头烧黄纸,当场结拜。

  半只羊腿下肚,白一凡连打几个饱嗝。

  “玉壶春”中和了“烧刀子”的暴烈,喝起来绵甜爽口,回味悠长。

  说起来也怪,白一凡的酒壶最多也就能装两斤多酒,但是你一口我一口的喝了许久,半壶酒依然还是半壶酒。

  不用说,这肯定是燕赤霞的法术神通。

  燕赤霞生性豪迈,白一凡也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再加上心中早有算计,凭燕赤霞的法力,绝对可以保护自己安全,所以刻意的结交。

  安全有了保障,白一凡心中不由得升起了期许……天色已晚,聂小倩也该出现了吧?

  突然,白一凡愣住了。

  不远处的桃花树下站着长发女子,白衣如雪,青丝如墨。

  白衣胜雪,长发飘飘!

  莫非,她就是聂小倩?

  白一凡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不由自主的吟诵道:

  “十里平湖霜满天,

  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

  只羡鸳鸯不羡仙。”

  白衣女子循声望去,见白一凡正呆呆的看着自己,这种眼神她见的太多了,心中连半点涟漪都未曾泛起……这种贪恋女色的蠢材,活该今夜就要被吸干精血而死!

  只可惜,诗倒是写的还不错。

  白衣女子媚眼如丝,却撞上燕赤霞冷硬如刀的虎目。白衣女子暗道一声可惜,扭过头飘然而去,消失在了后院。

  燕赤霞见白一凡失神,不禁有些黯然,他虽然是个剑修,却也是饱读诗书之人,怎么会听不出白一凡诗句中的茹慕之情?

  燕赤霞暗暗嗟叹:这吴兄弟虽是好男儿,却在红尘富贵中打滚,又正值青春年少经不起女色**,终不是我辈修行中人……好在彼此住的近,总归护得他周全便是。

  只是想起两间屋子中间夹了宁采臣、楚小菊这对兔子,却是腻味的很!

  再想起刚才在屋中听到的动静,燕赤霞就一阵反胃,赶紧喝了口烧刀子压压,才缓过劲儿来。

  “酒足饭饱,回去睡觉!”

  燕赤霞说走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白一凡目瞪口呆,看着他背着手飘飘洒洒的离去,满心的无力感。

  这就走啦?像燕赤霞这种大侠,喝的兴起应该拔剑起舞慷慨悲歌,自己当然会是个最好的观众,一阵阵的击节叫好。俩人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之后,紧接着就应该是拜师学艺的情节……不,应该是燕赤霞喝昏了头,主动求着把功法传授给自己!

  对嘛,这才像是小说中应该出现的情节啊!

  喝了老子的酒,居然连声谢谢都没有,拍拍屁股就跑了……混蛋,你拿错剧本了!

  白一凡一阵阵的腹诽,却也无可奈何,恶狠狠的咬了几口羊腿出气,一口下去咬的太狠,牙齿硌到烤肉的铁钎子上险些崩了门牙。

  夜风刮起,树影幢幢,风吹过古庙墙壁的破洞,呜呜咽咽如同鬼哭,更添几分阴森恐怖!

  白一凡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在兰若寺的院子里露宿肯定不是什么好主意,这里可是姥姥的地盘啊!

  急忙跑回自己的屋子,却连个门栓都没有,屋内除了一张三条腿的桌子和一张吱吱呀呀响的破床,就剩下刚用葵花杆扎起的那把扫帚了。

  这要是半夜三更,僵尸闯了进来,难道就要凭这几根葵花杆来抵挡?就算是植物大战僵尸,起码也弄两棵豌豆!

  白一凡现在手中唯一的铁器,就是串羊腿的那根黑黝黝的铁钎子。

  夜风透过墙上的破洞,无遮无挡的吹进屋内,白一凡感觉身上更冷了,躺在破床上也不敢睡,索性下床生起一堆火。

  摇摇酒壶,居然还是半壶酒,喝了两口之后发现壶里一点都没见少,干脆就又多喝两口。

  酒壮怂人胆,白一凡自认为不算怂人,可是身在兰若寺,也不由得心里发虚。

  本来就心惊肉跳,隔壁又传来阵阵的娇声**,白一凡就更加心烦,不由得又多喝了几口。

  刚才和燕赤霞在一起,白一凡喝的就不少,现在自己又独酌了一阵子,居然没有酒醉的感觉。

  白一凡自己都觉得有点奇怪,莫非自己有了千杯不醉的酒量?喝了这么多酒,不但没喝醉,反而越喝越清醒了!

  风吹拂过树枝,一只松鼠朝地上的狗獾丢松果……十丈之内的风吹草动,白一凡都听的清清楚楚。窗外月光皎洁,白一凡借着月光能看清楚外面的一草一木。

  莫非,掺在烧刀子里的玉壶春,不是人间凡品?

  也只有这个解释合理了!

  白一凡惊喜不已,沮丧的心情一扫而空,抄起吃了一半的羊腿,拧下酒壶盖子当酒杯,一口肉一杯酒,自得其乐,感觉屋外的声音听的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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