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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全文阅读

锦衣夜行作者:月关

锦衣夜行简介:靖难削藩,迁都修典,征蒙古,下南洋,我无处不在,却无人知道我在。
    乾坤入袖,锦衣夜行,低调!低调才是王道。
    曲折的生命传承,延续的被动命运,成就了他的崛起和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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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最新章节《醉枕江山》,依旧月关!
第二章 鞘藏寒气绣春刀
锦衣夜行全文阅读作者:月关加入书架
青州府外南阳河畔,有一户酒家。这家店既卖酒,也卖茶。

  酒家的店面极小,掌柜、厨子和店小二都是店主刘旭一人,平时除了不远处那座村庄的百姓们会来沽点酒,就靠南阳河上往来的客船上临时下来歇脚的客人和打渔的渔夫们来照应,所以生意非常冷清,这店主也无心经营,时常收了酒旗茶幡茶去寻些别的生计,过往船只和左近居民都习惯了,一见门前杆上没了酒旗茶幡,便也不再过来。

  今天这家小酒店似乎就已打烊了,门前那根细竿子上光秃秃的,可你要是走近了,就会发现茶幡酒旗虽然收了,门板却未全部安上,起码还留了两块门板的缝隙来通风换气。店里面静静地坐了几个人。

  四个人围桌而坐,背门而坐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穿一身青衣,那服饰打扮,根本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厮家仆,此人生得眉清目秀,只是唇薄眼细,脸色阴沉的白中透青,看着有些怕人,正是青州府杨家大少爷杨旭的贴身伴当张十三。

  在他左手边端坐的是一个魁梧的大汉,这人穿一袭圆领皂衣,年约三旬,颌下一部粗髯,根根粗如钢针,生得是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他的神情很冷,既没有蹙额嗔目,也没有咆哮如雷,就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一股杀气便从他身上静静地散发出来。

  张十三右手边却是一个胖子,这胖子四十多岁,大腹便便,圆脸肥腮,若是剃了头发,再换身僧衣,恐怕就会有我佛弟子把他当成“弥勒真弥勒,化身千百亿,时时示时人,时人自不识”的布袋和尚,还以为他老人家又来游戏人间了。

  这个胖子穿着一身团花交领的员外衫,头戴折角纱巾,衫是上好的棉布,却非丝罗,看来他家中虽然有钱,却只是个纯粹的商贾,既非士,也非农,所以没资格穿绸缎锦衣。如今是洪武皇爷坐龙庭,上下尊卑的界限分明着呢,谁敢僭越了规矩?

  就在前两年,江南那边发生过一件事,有十几个平民家的少年,因为家中富裕,买得起皮靴,所以都穿了靴子显摆,跑到街头去踢键,结果被巡街公人抓个正着。那时皇帝老爷刚刚下诏:庶民、商贾、技艺、步军、杂职人等一律不许穿靴。有人顶风作案,自然要严惩不贷。最后十几个倒霉蛋都被砍了双脚。

  有鉴于此,青州府虽然有点天高皇帝远的意思,可是家里有钱却没资格穿华服锦衣的商人老爷们,也只好在家里穿穿锦衣丝罗抖抖威风,一旦出门的话,外面多少是要罩上一件布衫的,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太太平平,谁也不敢公然招摇,直接挑衅大明洪武皇帝的威严。

  这胖子眉毛很淡,天生一双笑眼,那双笑眼的眼角此时正在不断地抽搐,额头鬓角也在不断地淌着汗,肥胖的手里紧紧抓着一块洁白的手帕,不时地擦擦额头腮边流下的汗水。

  张十三对面坐着的,就是这家小酒店的店主刘旭了,刘掌柜的生就一副老实憨厚的相貌,穿一身青粗布的直掇,襟角掖在腰带里,两只袖子挽着,露出板板整整的一截里衬,他的嘴唇紧紧地抿着,一脸苦大仇深,好象坐在他旁边的这三个人都是吃霸王餐的食客。

  皂衣大汉是青州知府衙门的一个检校,名叫冯西辉。检校是官,虽说比九品官还低一些,只是个不入流没有品的小官,可那也毕竟是官,平民百姓见了他是要唱个肥喏,尊称一声大人的。

  圆脸胖子姓安,名叫安立桐,是青州安氏绸缎庄的掌柜,经常往江南一带去采买丝绸,再运到北方来贩卖,家境殷实、身为一方富贾,腰缠万贯,在官场上他一个纯粹的商人固然屁都不是,可他家里有钱,平民百姓们见了他,就得巴结着唤一声员外老爷。

  天很热,店里的气氛却冷的可怕,四个人都阴沉着脸色,一言不发,压抑的令人窒息。过了许久,安员外才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道:“杨旭死了,咱们的差事算是办砸了,现在该怎么办?大家都这么闷着不说话,也不是个事儿呀,冯总旗,咱们这里边您的官儿最大,您得给大家伙儿拿个主意才成啊!”

  冯检校的嘴唇动了动,丝丝的好象在冒凉气儿,好半天才幽幽地道:“拿主意?拿什么主意?四年前,你我四人奉命离开应天府,潜入这青州城,足足耗费了四年的时间,把佥事大人能够动用的全部财力、物力和人脉都用上了,这才把杨旭扶持起来。上个月,本官刚刚给佥事大人递了消息,说杨旭已成为齐王心腹,大人可以开始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了,谁曾想……,谁曾想就他妈这么一转眼的功夫!”

  冯检校狠狠一捶桌子,茶杯一齐跳了起来,冯检校这才恨声道:“杨旭让人宰了,消息一旦传到佥事大人耳中,我们会是什么下场可想而知,几位,罗大人的手段你们是晓得的,若不想落得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下场,那就自我了断,寻个痛快吧。”

  想起京里面那位大人杀人不见血的厉害手段,几个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刘掌柜喘了半天粗气,咬牙切齿地道:“真他娘的,哪底是哪个乌龟王八,杀谁不好,偏偏杀了杨文轩,杨文轩一个身世清白的诸生,又不是什么江湖人物,他能得罪了谁,竟然莫名其妙就……,啊!大人,你说会不会……是咱们的身份暴露了?”

  张十三一声冷笑,对这位年长他近一倍的同僚毫不客气地训斥道:“你是人头猪脑么!我们行事如此隐秘,怎么可能被人察觉?退一步说,如果我们真的暴露了身份,谁会对我们不利呢?唯有齐王,可若是齐王下的手,他需要用行刺的手段?他会只杀杨旭?

  就算我锦衣卫最风光的时候,在王爷们眼里有几斤份量?应天府五军营的那两位指挥大人是怎么死的你忘记了么?他们就因为冲撞了一位进京朝觐的王爷仪仗,就被王爷使人当街活活打死,结果怎么着了?这位王爷不过是被皇上训斥几句了事。

  除了造反,根本就没有能加诸于藩王身上的罪过,真就是有什么惹了众怒的罪行,那也是王爷犯错,长史代罪,除非是谋逆大罪,否则普天之下谁动得了皇子?如果杨旭之死真是齐王授意,齐王要杀我们就像辗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用得着这般藏头匿尾?”

  安员外搓着手,忧心忡忡地道:“眼下追究杨旭的死因有什么用处,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向罗大人交待啊……”

  张十三冷冷地道:“杨文轩一死,我便抹去了船上的痕迹,用车子把他载来此地,消息此刻还未张扬开来,我连城都不进,而是把诸位约在此地相会,就是想要大家一起来商量对策,我……是没有办法可想的。”

  安员外脸色苍白地转向冯检校,说道:“冯大人,你看……要不咱们把这里的情形向大人如实说明?杨旭之死完全是一个意外,罪不在你我,咱们是无辜的,眼下又是大人用人之际,说不定……说不定大人会放过你我呢。”

  张十三又是一声冷笑:“吃的灯草灰,放的轻巧屁!罗大人几时这般心慈面软过了,应天那边现在的情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锦衣卫现在处境何等艰难,想要翻身,依赖的就是咱们了。四年前,大人还能给咱们提供一些帮助,帮咱们扶持一个杨文轩出来,现在,大人已不可能再给予我们任何帮助了,大人的全部希望都葬送在咱们手里,你还指望大人会饶恕你吗?”

  安员外汗流的更急了。

  张十三在这四个人中地位有些特殊。四人中以冯检校为首,但要说到与应天府那位罗大人的关系,张十三才是罗大人的心腹,因此除了面对冯检校时他还能保持几分尊敬,对其他两人却是呼来喝去,丝毫不假辞色。安员外和刘旭早已习惯了他的跋扈。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喊道:“店家,在下捕了几尾鲜鱼,不知店家这里收吗,在下的价钱很公道,比起鱼铺子里来可要便宜多了。”

  刘掌柜正在心烦意乱之中,挥手便嚷:“去去去,老子今儿不开张,酒幡茶旗都收了,你看不见?”

  他一面骂一面抬头,待他看清店外那人模样,整个身子顿时一震,就像遭了雷击似的僵在那儿不动了,冯检校三人察觉他的神情有异,立即扭头向门口望去,这一看,三个人也是大吃一惊。

  杨旭!

  那个昨夜死掉,现在正藏在后院马车中,因为天气太热尸体都已要发臭的杨旭,居然一副叫化子装扮,活生生地站在店门口,手里提着一串大小不一的鱼,用柳枝穿着鱼鳃,看起来那都是刚捕来的鲜鱼,鱼尾偶尔还会有气无力地摆动几下。

  他的头发蓬乱松散,胡乱挽一个髻,横插一截树枝作簪,身上披一条破破烂烂的短褐,下摆处残破的如丝如缕,下身则是一条变了颜色的灯笼裤,用草绳儿胡乱系在腰间,小腿上打着绑腿,脚下是一双破草鞋,露着脏兮兮的脚趾头。

  惊魂稍定,四人才发现这人与杨旭还是有着些许不同的,首先这人的举止气度与那风流倜傥、年少多金的杨公子相去甚远,不过这倒关系不大,就算是皇帝老子穿一身叫化子行头往街角一站,手里托着破碗,也绝不会再有那九五至尊的威风气派,很大程度上,这是衣装的问题。但是此人比杨旭结实一些,肤色也要比杨旭黑的多,另外就是一些无法确切说出的因素,完全是一种感觉,一种陌生的感觉。

  冯检校四个人用“找碴”一般挑剔的眼光仔细地审视他,甄别着这这叫化子与杨旭的区别,发现二人的区别实在是微乎其微,如果不是他们已经见过了杨旭死的不能再死的尸体,真要以为这人根本就是杨旭稍作打扮,特意扮成了叫花子来戏弄他们。

  今天没开店,窗都关着,只在店门口敞着两扇门,所以室内光线很暗,那人看不清店中人的神情,店中四人却能把他看的清清楚楚。这个人虽是一身寒酸,可是五官相貌却与杨旭一般无二,如果让他换去这一身乞丐行头,再好生打扮一下,可不就是那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风流公子杨旭么?

  冯检校和张十三的目光相继亮了起来。

  那人站在门外,看不清店中众人的神情,却能感觉到他们正在怪异地打量自己。他那来历不明的身份在这对户籍人口控制最严格的时代对他来说是一个最重大的威胁,为了避免麻烦,他一路行来连城都很少进,要不也不至于混成这般形象,此时察觉情形有异,立即提高了他的警觉,他打个哈哈道:“店家若是不买,我自离开便是,何必这么大的火气呢,打扰了。”说罢提了鱼就走。

  安员外喘了口大气,惊叹道:“你们看到了么,看到了么,这人竟与杨旭长得一模一样,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要不是杨旭的尸体就在后面车子里,咱们几个刚刚还亲自验看过的,我真要以为是杨旭活过来了!唉,为什么这短命的乞丐不死,不该死的杨旭却死了呢?”

  安员外长吁短叹着,冯检校和张十三已慢慢扭过头去,用一种看白痴似的目光看着他,安员外被他们看的有点发毛,他摸摸自己的鼻尖,讪讪地问道:“呃……我……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张十三挪揄道:“安立桐,我以前只觉得你蠢,却没想到你比猪还蠢。”

  安员外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结结巴巴地问道:“我……我又怎么啦?”

  冯检校对刘掌柜沉声吩咐道:“你跟上去,盯住他,看他何处落脚!”

  刘掌柜点点头,先返回内间,片刻功夫竟提了把刀出来,冯检校皱眉道:“跟踪一个叫化子,还需要带刀?这把刀亮出来,一旦落入有心人眼中,岂不是一桩天大的祸事?放下!”刘掌柜讪讪地放下刀,闪身出了店门。

  安员外这才反应过来,惊叫道:“啊!我明白了,大人,莫非……莫非你想用这乞丐鱼目混珠?”

  张十三刻薄地道:“老安呐,我方才说错了,其实你比猪,还是要聪明那么一点点的。”

  冯检校却没有说话,而是拿起了搁在面前的那柄刀。这是一柄狭长略弯的刀,轻便灵巧,易于近身搏斗,缅怀地看着这把刀,冯检校的目光渐渐热切起来。他拇指一按卡簧,利刃呛啷一声弹出半尺,冯检校的指肚轻轻拭过锋利的刀锋,喃喃自语道:“绣春刀啊绣春刀,要到几时你的威风才能重现人间?”

  一刀在手,一股无形的杀气已冲霄而起,漫过了南阳河畔的一草一木、一水一山。

第三章 妍若春花人如草
锦衣夜行全文阅读作者:月关加入书架
安员外被张十三损得脸色涨红如猪血,却又发作不得,只得期期不语。

  张十三思忖片刻,又担心地道:“大人,杨旭此人交游广阔,朋友众多;他是青州富绅,府中管事、下人也不少;齐王府里也有许多人认识他,就连齐王也和他见过面。若是让他做杨文轩的替身,在什么场合露上一面,说上几句话,那倒不难,可是若让一个叫花子顶替杨文轩这样的富家公子,时间长达半年、一年甚至更久,恐怕婢为夫人,终不似真。”

  冯检校叹道:“你纵不提,我又岂会不知,只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么?死马当作活马医,总得试一试吧。十三郎,若与大人论起亲疏远近,我不及你,如果大人追究起来,或会对你网开一面,而我们……,我们都有父母妻儿,但有一线生机,总是不想放过的,大家共事一场,还望十三郎念在你我兄弟情谊,慨施援手。”

  张十三微显犹豫之色,冯检校贴近了他的耳朵,低声道:“真正的杨文轩已经死了,如果此人真能取而代之,便是你我手中一个傀儡,到那时,杨家的万贯家产……”

  张十三心中怦然一动,不由点了点头,低低应道:“十三纵受上宠,事败怕也难逃惩罚,你我本该同舟共济,十三但凭大人吩咐就是。”

  冯检校喜道:“如此就好,十三郎平日一直跟在杨旭身边,对他的脾气秉性、谈吐举止、喜好兴趣、来往交游再清楚不过,如何才能让此人摇身一变成为杨旭,这点铁成金之人非十三郎莫属。”

  说到这里,冯检校看了眼憨态可掬的那尊“佛”,眉头微微一皱,若非这几年他们的势力江河日下,人手严重匮乏,如此大事,怎么也不会派这么一个其蠢如猪的家伙来,此人毫无用处,反倒成了累赘,冯检校放心不下地嘱咐道:“安立桐,此事关乎你我身家性命,十三郎若有所需时,你当全力配合,尤其是你的嘴巴要管严一点,万万不可对任何人泄露分毫,记得了么?”

  安员外点头如小鸡啄米:“卑职明白,卑职明白。”

  张十三目光一闪,低低说道:“大人,除了你我四人,还有一人是知道真相的。”

  冯检校自然知道他说的是谁,他默然片刻,淡淡地道:“那就让她去死吧!”

  安员外听了紧张地咽了口唾沫,又开始不停地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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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内院的一间房屋内,听香姑娘瑟缩着身子坐在炕头,身子都僵了也不敢动上一动,炕里面就是杨文轩的尸体,她不敢挪动身子。昨夜那人还是一位风流倜傥的温柔男子,水上荡舟、荷中吹箫、柳下垂钓、在满天星光月色里与她恩爱缠绵……

  她才被公子买回来不足半个月,本以为终身有靠了,可谁知……

  听香没有想过去报官,她害怕。张十三说的那番话她一直牢牢地记在心头,从小到大,她学的都是如何取悦男人的本领,其他的一概无知。她也没有想过要逃走,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她不明白为什么要逃走,不知道逃走之后又能去哪里,她的人生就像一根纤弱的藤,根本离不开男人这棵树。

  她当然更不懂张十三为什么要隐匿主人遇刺的消息,并且偷偷把她带到这家城外小店里来,看起来他和这里的店家还很熟悉。她只是猜测……,或许十三郎担心杨公子的去世,他这个伴当的地位也将不保,杨府里主事的人一直是肖管事,十三郎和肖管事向来面和心不和,他唯一的倚赖正是自己唯一的依靠----杨文轩。

  所以……十三郎隐匿消息,或许是想卷带一笔财帛远走他乡,那么他留下自己的原因也就呼之欲出了,听香知道自己有多美,对男人有多大的诱惑力。

  那么,我以后就要做十三郎的女人了?

  十三郎自然不及杨公子的风流倜傥,人品俊雅,也没有公子的万贯家产和秀才功名,不过……不过若是他肯善待于我,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只是一个侍妾,公子死了,就算我不会因为这场官司身陷囹圄,唯一的结局也只有被转卖掉,谁知那时花.落.谁家呢。

  正胡思乱想着,门吱呀一声开了,听香身子一抖,这才看清进来的人是张十三。

  “十三郎……”听香赶紧挪身下地,怯怯地叫,语气有些讨好的味道。

  “嗯!”

  张十三点点头,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长发委地、双腕如藕、眉如远山、眸如点漆,阳光透过窗纸滤入,映在她的身上,身姿婀娜,肌肤如玉,果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尤其是她那楚楚可怜、温婉顺从的神情,更是叫人油然生起呵护之念。

  她正是花一般的年纪,谁是那护花的人呢?

  张十三微笑着,很温柔地道:“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想了个万全的法子,走吧,到店里吃点东西,我再细细说与你听。”

  “是!”听香细细地应着,张十三这么一说,她更加肯定了自己方才的判断,芳心不免稍定,提起裙裾,轻轻随在张十三身后,温顺一如随在公子身后时。

  一出房门,微风起,撩起了她一头青丝。

  听香这才醒觉自己还是披头散发的模样,这副模样未免不美,她忙放慢了脚步,轻轻挽起自己的秀发,她希望尽量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让她的男人看着赏心悦目。

  这么快就想着去讨好另一个男人,并不是因为她对杨公子无情,她只是很清楚,她不配谈情,也没人和她谈情,男人要的只是她的身子,所谓情、爱,对她这种身份的人来说只是一种奢望。她只有这妖娆的身子和一张漂亮的面孔,她给男人快乐,从男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权利,仅此而已。

  张十三感觉到她的脚步放慢了,停身回头,恰看见她举手挽发的动作,于是向她笑了笑,笑容和煦而温柔。听香被他看到自己的举动,觉得被他看破了自己心意,不免有些害羞,于是轻轻地垂下了头,但是挽发的动作却加快了。

  男人通常没什么耐性的,一个好女人不该让男人等她,这是院子里的妈妈从小就对她耳提面命的话。

  然而就在她低头的刹那,张十三的眼神忽然变了,变得像蛇的双瞳般冷血、残忍。

  含羞低头的听香并没有看到,即便看到了又能怎样呢?她的人生从来就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

  张十三一步闪到听香的面前,猛地攥住了她刚刚挽起的头发。屋檐下有一口大水缸,张十三便把手中那一蓬青丝向水缸里按下去……

  “啊!”只是一声短促的惊叫,听香的头便被埋进水里。

  “为什么?”

  听香满心的惶惑和惊恐,她想尖叫、她想求饶、她想问个清楚,可她一句话也没机会说出来,只要一张嘴,水就会灌进她的嘴巴。

  张十三脸上始终没有一丝异样的表情,那冷漠而平淡的眼神,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在他手底挣扎着的生命,水溅到了他的脸上,他仍一动不动,攥住听香头发的手却越来越用力,用力地向水下按去。

  许久许久,听香的挣扎终于停止了,软软地趴在缸口,一动不动。

  张十三慢慢放开手,听香纤柔的腰身半折在缸口,上半身完全倒在缸里面,头面埋在水里,偶尔还有几个气泡冒上来,水面上铺满了她乌黑的秀发,就象一蓬旺盛的水草……

  妍若春花,人贱如草。

  ※※※※※※※※※※※※※※※※※※※※※※※※※※※※※

  叫花子回到他临时寄身的那座龙王庙,把捕来的鱼随手挂在阴凉处,颓然坐倒在一蓬杂草上。阳光从庙顶上的破洞里照下来,照着他褴褛的衣裳。环顾四周,庙门半倒,神像盘剥,蛛网处处,这就是他这今天的宿处了,轻轻叹息一声,他枕着手臂仰面躺了下去……

  他叫夏浔,他本来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一年前的那个夏天,准确地说,应该是六百多年后的某个夏天,他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警校学生。

  那天,警察找到了他,希望他能为警方做卧底。因为警方抓住了一个毒贩,而这个毒贩刚刚通过中间人联系到了一伙南方人,对方答应帮他搞一批货,双方还没有见过面,只通过中间人了解了一些彼此的情况,于是警察想找一个体形、长相、年纪与那毒贩相仿的人冒名顶替,以便人脏并获。

  他答应了!

  警校不包分配,如果这次卧底任务完成的漂亮,他将顺利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这对一个没有家世背景的人来说是一个求之不得的机会。为了这次行动,他查阅了大量资料,还去监狱里跟被捕的毒贩们学习他们的谈吐、黑话,了解他们的生活习惯,警方还找来一位催眠师教给他“自我催眠术”,让他给自己“洗脑”,从心底里接受即将扮演的毒贩角色。一切准备就绪,南方毒贩来了。

  双方开始了长达半个多月的智斗生活,夏浔每天都得想办法让他们信任自己,他和这些人砍价商谈、陪这些人花天酒地,与他们一起出入声色场所,渐渐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可惜,在最后一次试探中,他失败了。那一次,毒贩们突然翻脸,以刀相逼,说是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

  夏浔的办案经验还是太少了,他没有看出对方只是在诈他,一时沉不住气动手反抗,结果功亏一篑暴露了身份。经过一番浴血厮杀,他逃到了大街上,好心人打电话叫了120,救护车风风火火地赶来了,结果夏浔被撞飞了……

  众目睽睽之下,他被撞飞起来的身子就这么消失在空中,当他清醒过来时,就已身在大明洪武二十八年的湖州南浔小叶村了,时至今日,他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在他原本所在的世界一些非主流的报刊杂志上,为他留下了这样一笔记载:继英国诺福克第一旅一千多名官兵离奇失踪,加拿大安基柯宁村村民集体失踪,以及日本木下先生亲眼目睹的丰田轿车消失案,还有莫斯科地铁乘客与列车员神奇消失事件之后,世界上又发生了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离奇消失案……

  ※※※※※※※※※※※※※※※※※※※※※※※※※※※

  若非夏浔醒过来后还穿着与大明百姓完全不同的服装,他几乎要以为自己过去二十年的生命经历完全就是一场荒唐的梦。他出现的地方是湖州南浔小叶儿村,这是一家堕户村,也就是贱民村。大明人户以籍为定,分为军、民、匠、灶,而贱民位列四民之外,夏浔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社会阶层。

  其实贱民自古就有,商贾、皂隶、优伶、奴仆、娼妓、乞丐都是贱民,然而贱民也分三六九等,像商贾、皂隶、优伶虽位列贱民,其实和普通百姓相差不多,甚至地位、财富、社会关系比一些普通的良民百姓还要强得多,但是贱民中最卑贱者,却是真正的挣扎在社会最底层。

  这样的贱民,大多是因为战争而被贬为贱民的人,他所在的这个村子里的人,就是贱民中的贱民,他们都是元末义军领袖张士诚的部属。张士诚在元末群雄中算是数一数二的好人,他不奸险,能容人,他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减免赋税,江浙一带的普通百姓、士子文人乃至豪门巨贾全都支持他。

  正因如此,张士诚与朱元璋交战失利后困守孤城,尽管城中粮尽,一只老鼠都能卖出百余文的高价,皮靴马鞍等都被人煮食充饥了,可城中百姓仍愿与他同生共死。一座孤城,历时十月,内无粮草,外无援兵,军民一心,全力死守,给朱元璋的军队造成了重大损失。是以朱元璋破城之后,愤而将城中军民尽皆贬成了贱民。

  贱民不许读书识字,不许务农做工,自然也就不能出仕做官,更可怕的是,就算是改朝换代,贱民的身份也不会改变,从古到今,每一位开国皇帝坐了天下,都不会赦免前朝遗留下来的贱民,因为他们已经脏了。

  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在这个社会最底层百姓的聚居群落当中,才没有人去追问夏浔的身份来历,没有人去计较他有没有路引户证。可他不想过如此低贱的生活,贱民们可以从事最卑贱的工作,他连身份都没有,就算是做最卑贱的工作都得偷偷摸摸。没有路引户证,他哪里都去不了,客栈不允许他入住、民居不向他借宿,商贾不收他做伙计,匠人不收他做学徒……,唯一的出路只有做乞丐或者做盗贼。

  还有第三条路吗?

  本来是没有的。

  但是夏浔想到了……

第四章 再作冯妇
锦衣夜行全文阅读作者:月关加入书架
在小叶儿村,夏浔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来养伤。

  在此期间,他尽可能地从救他回来胡大叔和村人们那里了解着有关这个时代的一切信息,包括坐卧行走、言谈举止,等到他的伤养好,一举一动和这个时代的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的时候,他告别了自己的恩人,信心十足地进城去了。

  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他没有身份,在明初像他这样的黑户,比我国六七十年代找工作没有户口本、出门没有介绍信还要困难,他寸步难行,好几次还因为行迹比较可疑,险些被巡检捕快们当成流民、逃犯弄进大牢里去,无可奈何之下,他又回到了小叶儿村。

  小叶村的百姓对自己的贱民身份大多都已麻木不仁了,但是也有人不甘于这种身份,救他一命的胡大叔就是其中一个。胡大叔名叫胡九六,曾经是张士诚麾下的一员将领,他无法忍受世世代代永远不变的卑贱身份,更无法接受自己乃至自己的子孙连做一个农夫都成为奢望,只能从事打鱼、捕蛙、卖汤、吹糖人等小手艺,妻女则只能做媒婆、做奴婢、甚至从事皮肉生涯,所以他一生不娶,宁愿胡家绝后。

  夏浔返回小叶村,帮着胡大叔打渔捕蛙维持生计,一老一少相依为命。胡大叔没有亲人,把他当成亲儿子一般看待,从胡九六那里,夏浔不但学到了一身高明的水里功夫,还学到了胡九六当年纵横沙场的杀人功夫。夏浔并不甘心终老于此,他从只有自己才了解的一些将要发生的历史事件中,终于找到了一条出路,为此他耐心地准备了很久,当他准备告别胡大叔,再次去闯一闯这个世界时,积病成痨的胡九六却病倒了。

  胡大叔是一个无依无靠的老人,是他的救命恩人,更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这种时候夏浔无论如何不能弃之而去,他留下了,照料着胡大叔的生活,直到半年后胡大叔溘然病故。夏浔以孝子身份,为胡大叔办了丧事。

  曾经的胡大将军,最后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只有荒郊野外的一坯黄土,祭拜了胡大叔之后,夏浔连村子也没回,就直接踏上了征程,正如他当初来的时候一样,消失的无声无息。

  他一路往北走,风餐露宿,历尽艰辛,打听着道路往北平府走,因为那里有一位燕王,名叫朱棣。夏浔知道,有一天这位燕王会以靖难的名义起兵,并且最终成为永乐大帝。

  他还知道,永乐大帝虽然同他老爹洪武皇帝一样心狠手辣,不是个好侍候的老板,不过这位老板有个长处,比起历史上许多开国明君包括他老爹朱元璋都强上许多的长处:他不干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事。

  对敌人,朱棣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冷酷无情,但是对自己人,他却优渥有加,恩宠不尽,哪怕你在他还未成就大业之前便已死了,他也会记着你的功劳,把封赏还报在你的家人、你的后代身上。河间王张玉、东平王朱能、金乡侯王真、荣国公姚广孝……,以大功得以侑享庙廷,子孙终大明一朝荣宠不减的靖难功臣世家比比皆是。

  这样的皇帝,古往今来屈指可数,只有秦始皇嬴政、唐太宗李世民和这位永乐大帝朱棣三个人而已。即便以心地仁厚的宋太祖赵匡胤,手里虽未染上自家功臣的鲜血,其胸襟气魄比起这三个人来也要逊色半筹。既然如此,何不去投燕王呢?

  这是夏浔想到的,真正融入这个世界,并且活出滋味来的唯一办法:

  一旦战火燃起,大军过处,地方政权一片糜烂,那时谁还会去查证他的身份来历?如果他能在这个时候投军入伍,自然也就漂白了身份,那时为自己杜撰一个堂堂正正的身份就不必担心会被人识破。可这机会是不是一定能抓住,抓住了是否就真的能改变他的命运,他没有把握。

  他记不清朱元璋还有几年好活,也记不清朱棣于何时起兵。他明白,如果提前赶到北平,他是无法入伍当兵的,难道他要一直在北平做乞丐等机会?天知道会不会不等朱棣起兵,他就在某个冬天冻毙街头了。就算他顺利捱到了朱棣起兵,是否就一定能投军入伍呢?入伍之后,是否能够活到靖难功成的那一天呢?燕王的靖难之战打得可并不轻松啊,好多次连朱棣本人都险些死在战场上,燕王麾下勇冠三军的大将张玉就是战死沙场的,更遑论那些本来就是炮灰的士卒了,他夏浔何德何能,就一定能逢凶化吉?

  越接近目的地,这些考虑就不可避免地浮上心头,夏浔正心事重重地想着,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他惊诧地睁开眼睛,马上就看到面前站了四个人,一个官、一个小厮、一个员外、一个小贩……

  夏浔腹肌攸地收紧,想要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可他马上看到了四个人散开、包围的身法动作,除了那个胖胖的员外,其余三人身手灵活、脚下沉稳,都有一身好武功,夏浔立刻警觉地散去了力道,他的表情和身体做出的反应,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壮汉。

  ※※※※※※※※※※※※※※※※※※※※※※※※※※※※※

  “姓名?”

  “夏浔。”

  “年龄?”

  “22岁。”

  “籍贯?”

  “湖州南浔小叶儿村。”

  “操持何业?”

  “草民藉属贱民,随父捕蛙捉鱼,偶尔也帮闲作工。”

  冯西辉一身公服,又是四人之首,自然由他主审。此处虽是一座小酒店,冯检校往那儿一坐,倒也颇有大老爷坐堂问案的气派。

  张十三忽然插嘴问道:“南浔镇?我听说那里土壤肥沃,水渠纵横,稻米生得甚好,当地人家都是种水稻的,是么?”

  夏浔老老实实地答道:“南浔的确宜种水稻,只是种桑养蚕,布匹丝绸,获利比种田高出十倍不止,所以我们那里家家户户都种桑养蚕,粮食么,其实种的不多。”

  张十三又道:“我听说湖州的铁佛塔前些日子遭了雷击,焚毁大半,可有此事?”

  夏浔有些疑惑地道:“草民只听说湖州有铁佛寺,飞英塔,没……没听说过什么铁佛塔呀,遭没遭雷击,草民更不晓得,虽说草民自幼就生长在湖州,却还从未进过湖州城呢。”

  张十三与冯西辉碰了个眼色,抿起嘴不说话了。夏浔一面小心应付着,心里也在暗暗揣测着这四个人把自己带到小酒店来的目的:“这四个人的组合也未免太古怪了些。一个是衙门里的官、一个是富富态态的员外、一个是满面沧桑的掌柜,还有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这样的四个人,不可能是剪径的强盗,而我如今身无分文,比叫花子还惨,他们抓我来做什么?事非寻常必有妖……”

  冯检校见他有问必答,十分乖巧,不禁满意地笑了笑,他拿起安员外刚刚写就的一份状纸扔下去,说道:“夏浔,你来看看,这是什么。”

  夏浔并不接状纸,只是俯首道:“回大老爷的话,草民不识字。”

  字是繁体的,其实大部分繁体字夏浔都认识,偶尔有几个不认识的字,联系上下文的意思他也能看下来,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份是不应该识字的,所以他连片刻的犹豫或者接状纸的动作都没有。卧底训练条款自我保护类第一款第八条:你的行为举止应符合你所使用的身份,仅仅改变外表是不够的,必须从内心变成你将要扮演的角色,能瞒过你自己,才能瞒过别人。这些条款夏浔早已倒背如流,上一次卧底失败的血的经验,更把这一切深深地镌刻在他的脑海中。

  冯检校本就不认为他应该认识字,遂嘿然一笑,说道:“这是一张状子,是这位小哥儿替他家主人鸣冤告状的。”

  夏浔怯然道:“是,只是……不知大人把这状子给草民看,是……什么意思?”

  冯检校淡淡地道:“你不清楚?或许等你见过了他家主人的尸首,你就会明白了。”

  刘旭和张十三临时客串了衙役,把杨文轩的尸首抬了出来,夏浔见到杨文轩的时候,真的是大吃一惊。在那个时代声讯传播远不及后代,两个长相完全一模一样的人,是当时是很难得的经历,见了的确够让人惊奇的,夏浔却不然,虽说若是路遇一个长得与自己一般无二的人会叫人有种新奇的感觉,却还不致于让他大惊小怪,可这与他形貌相同的人若是一具尸体,那么他想不吃惊也不成了。

  冯检校沉声道:“这一位乃是我青州杨文轩杨公子,是一位有功名的诸生,你这刁民见他与你形貌一般,顿生歹意,意欲杀人冒充,以便诈取钱财,是以将他杀死,这位小哥儿就是苦主,那位安员外和刘掌柜就是目击证人,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说!”

  “冤枉!草民冤枉!”

  夏浔又惊又怒,大声喊冤,冯检校却哈哈大笑:“夏浔,你纵然不认,此事也是铁证如山,一旦报官,你是有死无生!蝼蚁尚且贪生,本官料你不愿走这条死路,本官还为你安排了一条生路,你可想知道么?”

  夏浔悄悄抬起的膝盖又不着痕迹地落了回去,双臂却仍暗蓄着力道,懵然问道:“不知大老爷说的是……什么生路?”

  冯检校沉声道:“关于此人的身份,本官并没有诳你,这个人的确是我青州府的富绅,名唤杨旭字文轩,他意外被人刺死,而他对本官是有大用的,本官见你与他形貌一般无二,有意让你冒名顶替,替本官做事,你答应么?”

  张十三道:“这可是富贵天降啊,只要你一点头,不但没有杀身之祸,从此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一步登天,成为人上之人,这样的好机会,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我……”

  夏浔有些畏惧地看了眼那具尸体,冯检校笑道:“你不必担心,本官并非歹人,不会让你做些作奸犯科的事情,实话对你说吧,我们四人,包括这死去的杨文轩公子,其实都是钦命上差!”

  夏浔愕然道:“钦命上差?”

  冯检校道:“不错,刘旭,亮出你的官身和腰牌,叫他看个清楚!”

  早已做好准备的刘旭称喏一声,立即宽去外袍随手弃于一边,里边露出的赫然是大红的官衣,盘蟒飞鱼、腰系鸾带,鸾带上又挂一块腰牌,他从怀里取出一顶乌纱,撑开了端端正正往头上一戴,平庸、平凡、貌不惊人的小店掌柜,刹那之间竟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夏浔茫然地道:“不知老爷这是……哪个衙门的差官?”

  心底里他却是暗吃一惊:“锦衣卫?胡大叔不是说锦衣卫已经被洪武皇帝裁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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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民……草民听爹爹说……”

  夏浔结结巴巴地说出了疑问,冯检校嗤之以鼻:“那不过是无知小民以讹传讹罢了。”

  冯检校晒然道:“朝会、巡幸,卤簿仪仗,侍从扈行,还有宫中宿卫的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藉、视牲时皇上身边的护卫,所有这一切,是由天武将军(天武将军就是大汉将军,主要职责是把守午门以及充作殿廷卫士,多由功臣子弟组成。永乐年间才改称大汉将军)、校尉和力士来完成的,而天武将军、校尉和力士,皆隶属于锦衣卫,裁撤?难道皇上不需要卤簿仪仗、不需要侍卫当值了么?”

  夏浔讷讷地道:“是,是,草民……草民是听爹爹说的……”

  冯检校道:“民间倒是有这种传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洪武二十年的时候,皇上当众焚毁了我锦衣卫的刑具,不许我锦衣卫再以酷法刑讯,洪武二十六年的时候,皇上又下诏,内外刑案不得入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我锦衣卫不再拥有诏狱之特权。表面上看,我锦衣卫原有的侍卫、缉捕、刑狱之职权,只剩下侍卫仪鸾这一项了,这么说起来,也可以说是名存而实亡了。其实么……嘿嘿!”

  张十三接口道:“其实只是因为文武百官对我锦衣卫多有忌惮,为安百官之心,我们锦衣卫奉皇命化明为暗了。其实缉查反叛仍然是我锦衣卫的重要职责,我等奉命潜赴青州,是因为我们收到一些涉嫌谋反的消息,此事牵涉到齐王府的一些人,皇上令我锦衣卫专司查办此案。杨旭就是我们安排接近齐王府的人,他三年前就已秘密加入我锦衣卫。正因有我锦衣卫暗中相助,他的生意才做得风生水起,从而受到齐王的青睐,为齐王府打理生意。”

  冯检校见夏浔一脸茫然,又解释道:“经商是贱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就算是要经商也得先有田地,坐定了良民的身份,经商只能算是他捎带着的副业,否则就要划入贱籍了。而凤子龙孙、天皇贵胄,更是绝不能沾染这些行当。若是藩王经商,传扬出去岂不是丢尽了皇家的脸面?所以需要一个看起来和王府全不相干的人替王爷主持生意,王爷的店铺作坊都要挂靠到这个人的名下,以他的名义去经营。杨文轩有这个身份,就能掌握齐王府的许多机密,可惜……我们用了三年的心血,才让杨文轩顺利成为齐王府的心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机密……”

  张十三道:“明白了?若非杨文轩意外身亡,这天大的好处怎么会落在你的头上?冯总旗垂青于你,有意送你一份富贵前程,你还不痛快答应,啰嗦些什么?”

  “他会相信么?”刘掌柜和安员外对视了一眼,心中暗道:“纵然这说法有什么漏洞,也不是他一个没见识的乡下小子发现得了的吧?”

  冯检校道:“你若答应,今后便是我锦衣卫的人了,不但可以做官,还可受用杨家的万贯家私。这两条路,一生一死、一贵一贱,你如何选择?”

  昏暗的小店中一时静谧下来,过了许久,夏浔才道:“是,草民答应,草民愿为大人效力。”

  张十三微微一笑,俯身将那供状捡了起来:“既然答应,那就签字画押吧!”

  夏浔大惊道:“草民已答应为大人效命,为何……为何还要签……签这个东西?”

  张十三冷哼道:“等你办成了这件差事,冯总旗向上头为你叙功请奖,你才算是我锦衣卫的人,如果你首鼠两端、心怀异志,这张状纸就是你的追魂令了,明白了么?”

  夏浔听了不免有些迟疑,张十三阴恻恻地道:“怎么?莫非你要选死路!”

  夏浔犹豫半晌,问道:“草民……草民若为大人效力,真的……可以脱却贱籍,加入锦衣卫么?”

  张十三又露出了面对听香姑娘时那温柔可亲、和煦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当然,总旗大人亲口答应了你的话,还会有假么?”

  夏浔把牙一咬,重重一点头道:“好!我签!”

  看着夏浔俯首画押,冯西辉与张十三脸上诡谲的笑容一闪即没。

第五章 山寨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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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在并不平坦的道路上颠簸着,车中只有夏浔和张十三两个人。

  车是杨家车场自己造的一辆马轿车,很宽敞,松木的车厢,带着精致镂刻的壁板,车厢里有张很大很舒服的软榻,还有几张锦墩和一张小桌子,两侧的壁板下半截造有夹层,里边可以盛放沿途解闷用的乐器、棋牌,或者美酒、蜜饯,车子四壁都悬挂着轻幔,车窗位置则使用了织的比较稀疏的竹帘。

  车子前后有四个魁梧的大汉,俱都一身骑装,胯下配马。寻常的大户人家,纵然有钱,也没奢侈到连家仆护院一类的人物也配马匹的,不过杨家有这个便利条件,自从朝廷允许民营马场之后,陆续有人开始尝试开办马场,杨家在益都就开了一家马场。

  四个护院腰间都佩了狭锋单刀。对于刀具,朝廷是允许佩带的,毕竟朝廷也不希望路途不靖时,良民百姓受到伤害,不过佩把刀可以,弓箭长矛一类的东西你最好不要带在身上,就连当收藏品也不可以,除非你想给自己弄个试图造反的罪名。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卸石棚寨,那儿有杨家年初的时候刚设立的一个采石场。

  张十三随着车子微微摇晃着身子,说道:“你若此时出现在青州城,不需半日功夫,就会原形毕露,所以,我们得找个借口先离开青州。卸石棚寨的采石场年初才刚刚成立,齐王要重建王府,所需的石料全部由这家采石场供应,你是采石场的东主,因为石材是供应王府的,因而放心不下赶去主持大局,这个理由也还说的过去。”

  “是!”

  “采石场那边的几个管事都是雇佣的当地人,对杨文轩这个东家并不熟悉,你要瞒过他们很容易。不过,采石场毕竟不是杨家经营的主要产业,不需要东家一直守在那儿,所以我们在那里只能住上十天半月的。这些天里,我会把杨文轩的癖好、性情、脾气、言谈、举止,包括他交往的朋友、府中亲近的管事下人,远远近近各方面的关系,全都告诉你,你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杨旭的一切,以达以假乱真之效。”

  “是!”

  “齐王身份尊贵,你能蒙他接见的机会不大,有什么事王爷自会让王府内司管事太监与你商量,如果管事太监和你商量生意上的事情,你尽可含糊下来,等回来以后再与我商议,就算王爷亲自见你,也不必过于担心,只要你能瞒得过家人和朋友,要过齐王那一关是很容易的。”

  夏浔吃惊地道:“什么?还要和王爷打交道?”

  夏浔的表情紧张起来:“咱们……咱们……,这……谋反之事,不会……与齐王有关吧?”

  见他畏怯的神情,张十三不禁暗暗担心:“这个小子是个没有见识的乡下人,平生见过的最大的官儿想必也不过是里正户长一类的人物,哪里见过贵人?我们告诉他是奉皇命而来,若见其他人物,足以壮其胆,可若让他知道我们要对付的人是一位王爷,恐怕这小子就像那十二岁杀人的勇士秦舞阳,一见齐王就要唬得面无人色,纵然他的言行扮的再像,岂不惹人生疑?没见过大世面的勇士,到了王侯面前也很难淡定自若的。”

  想到这里,便微笑安抚道:“荒唐,怎么会与齐王有关呢?齐王是当今皇上的儿子,皇子会造皇上的反吗?”

  夏浔一脸不信地道:“若与齐王不相干,那……那大人们奉圣旨而来,只要说与王爷知道,一同缉拿叛贼也就是了,何必……何必还要如此隐秘,连王爷都蒙在鼓里?”

  张十三被他气笑了,暗道:“这个刁民虽无甚么大见识,人倒不傻,这也不错,若他蠢成安立桐那副模样,老子就算拿出十成的力气来教他,怕他也不堪造就。”

  想到这里,张十三心中一动,忽地想到一个绝妙的理由,便道:“你要知道,这意图造反的人,可能是在教的人,也可能是王府属官。白莲教的人惯于隐匿身份,依附豪门,暗行不轨之事;而王府属官呢,王爷们有兵有钱,权柄极重。如果有些胆大妄为的王府官想以从龙之功而求一世富贵,效仿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故事,因此图谋不轨,先行谋反之实,再迫藩王就范,也不是不可能的。

  然而,目前证据不足,这些还只是我们的猜测,如果我们大张旗鼓赴王府查案,最后却查证不实,岂不伤了皇上与齐王之间的父子亲情?又或者我们消息有误,这蓄意谋反者与王府并无切实关系,我们这般冒冒失失赴王府查办,岂不打草惊蛇?”

  夏浔鼓起勇气道:“那么,让王爷为之保密,暗中协助,不就成了么?县衙的差官老爷们到我们村子里来缉捕盗贼时,就是先通知户长,暗中协助的。”

  张十三眉尖一挑,沉声道:“造反大案,与差官捕盗能相同么?你虽居于乡下,孤陋寡闻,也该听说过潭王自·焚的事吧?造反一事,谁知道王爷宠信的人或他亲眷好友是否牵涉其中、牵连多深,事情没有查明之前若让齐王知晓,一旦王爷忧惧过甚,重蹈潭王旧辙,谁敢承担责任?”

  几年前,潭王朱梓的大舅哥宁夏指挥于琥被人告发是胡惟庸叛党,潭王朱梓为此惶恐不已,朱元璋听说后遣使慰问儿子,还特意召他回京觐见,谁知朱梓却以为父皇是想召他回京问罪,忧惧之下竟然**而死,因为朱梓无子,他的封国也就此撤消了。

  这件事轰动天下,朝廷为此还特意发了邸报,将这件事情的详细情形源源本本告谕天下,以致普天之下无人不知,听张十三的说法,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皇上在查办齐王府谋反案时才慎之又慎,担心处理不好会把齐王这个儿子也给“吓死”,因此锦衣卫们才格外小心。

  好说歹说,总算把夏浔安抚下来,张十三长长地出了口气,举起斟满葡萄酒的银杯,微笑道:“要喝点吗?”

  夏浔摇头道:“我不渴。”

  张十三拿起夹子,从银盘中夹了几块晶莹剔透的冰块,放进自己的杯子,轻轻摇了摇,听着那叮叮当当的悦耳响声,轻轻呷一口美酒,慢条斯理地道:“你应该喝一点的,杨旭最爱喝的酒有两种,一种是冰镇的葡萄酒,一种是自家酿的老酒,这就是其中之一。”

  “是!”

  夏浔从善如流,忙也斟一杯酒,学着张十三的样子,放几块冰进去,轻轻摇晃着,看着那红的酒液白的冰块在银杯中荡漾出迷人的色彩,然后轻轻抿了一口。

  张十三见他学的似模似样,不禁莞尔一笑,又道:“这杨文轩是应天府江宁人氏,在那边,杨家有一个庞大的家族,不过那边的事情你知道一点就成了,不需要理会太多,这里是不会有人向你打听那边的事情的,而且,杨文轩的父亲之所以到青州来,就是因为当年和家族起了冲突,这才愤而离乡,他们父子二人都不喜欢听人谈起家乡的事情,所以即便真的有人向你问起故乡的事,你也大可做出不快的神情避而不谈,再说,杨文轩离开江宁时才六岁,本也记不住多少故乡的事情。”

  张十三说着,拿起一柄小锤,轻轻敲着银盘中盛的一块方冰。那冰是从软榻下面取出来的,软榻下面是一口箱子,里边码满了冰块,用厚厚的棉被隔温,一路上冰块既可降低车厢中的温度,又可以饮用,一举两得。豪门富绅是很会享受的,很多人家府上建有冰窖,冬季储藏,夏季取用,雪用以烹茶,冰用以镇酒,既有情调,又能彰显出豪门大户的奢华排场。

  “杨文轩幼年时在家乡已经由父母作主定下了一门亲事,不过关于他这位未过门的娘子,详细情形我并不知道。杨文轩从不愿向人谈起故乡的任何事,包括他的这门亲事向来也是语焉不详,如果有人问起,你也可以含糊过去,无须理会。”

  “杨文轩府上有位肖管事,是杨文轩最信任的人,他是当年陪着杨家老爷从江南老家过来的唯一的仆人,对杨家一向忠心耿耿,不离不弃。杨文轩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前两年杨文轩守孝期间,有些生意杨上的事不方便抛头露面,也是由他经手的。

  肖管事有一个女儿,年方十四,名叫肖荻,虽是仆佣的身份,杨文轩却一直待她情同兄妹,杨文轩在家的时候,都是由她照料起居饮食的。杨府里最熟悉杨文轩的人,就是这对父女了。为安全起见,等你回府之后,要尽快找个由头,把这对父女远远地贬离出去,以免被他们看出虚实。”

  “是!”夏浔学着张十三的动作,优雅地呷一口酒,慢慢品尝着,轻轻颔首答应。

  “杨文轩的父亲是四年前病逝的,他的父亲叫杨炳坤,享年五十有四,当时杨文轩年仅十六岁,守孝期满三年后,于去年考入府学,成为青州的一个生员……”

  张十三说着,目光刚刚看向冰盘,夏浔马上识趣地拿起夹子,给他杯中填了几块碎冰。张十三轻轻摇晃着杯中的美酒,脸上露出了惬意的笑容。

  以前他是不可能有这种待遇的,杨旭是正式加入锦衣卫的军官,有告命官身,自从他去年考中诸生,得了功名,身价更是看涨,张十三和杨旭虽是同僚,但是不管公开的身份,还是秘密的身份,他在杨旭面前总要低人一头,而现在,“杨旭”却得乖乖任他摆布,怎不令人扬眉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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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畔传来一阵湍急的流水声,张十三轻轻挑起窗帘,向外边望了一眼。只见一条大河水流湍急,河水清澈,正浩浩荡荡地流向远方,阳光照在水面上,鳞鳞一片。

  张十三扬声问道:“到固水河了么?”

  车把式在外面答应一声,张十三便道:“过了河把车赶到树荫下去,公子要歇息一下。”

  夏浔低声问道:“不是急着赶去卸石棚寨么,怎么还要在这儿停下?”

  张十三微微一笑,并不回答。

  车子过了桥,车把式便把车赶到河旁的树荫下,张十三走出车厢,对车把式和四个护院吩咐道:“你们去林中吃点干粮,歇息一下吧,天气炎热,公子和听香姑娘要在河边洗漱一番,消消暑气。”

  几个人答应一声,便向远处走去,东家要在河边洗漱一番没关系,可是既然还有女眷,下人就得避开了。天气炎热,女子衣着薄透,不宜被别人看见。河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中很是凉快,五个人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林荫中了。

  见他们已经走远,张十三又回到车中,夏浔惊讶地道:“听香姑娘?这车上除了你我,哪里还有什么姑娘。”

  张十三诡谲地一笑,说道:“你让开一些,很快就可以看到她了。”

  张十三走过去,一把掀开铺在榻上的软垫和竹席,露出下边盛冰的箱子,再掀开箱盖,里面是厚厚的一层棉被,夏浔知道棉被下边就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冰块,在路上他已经享用过这冰镇葡萄美酒的滋味了。掀开棉被,下面果然是晶莹透亮的冰,尽管封的严实,此时也已有些融化了。

  夏浔看到这里,突然明白了些什么,想起这一路上他喝下的冰镇葡萄美酒,他的喉头突然收紧,有种作呕的感觉。

  张十三把棉被拿出来铺开,再把冰块一块块摆上去,两层冰块搬下来,下边又是一层棉被,再掀开,赫然出现一个蜷曲着身子的少女来。

  箱中的少女脸上带着一种异样的苍白,冰块融化后在她脸上凝成了一颗颗细小的水珠,她的小嘴微微地张着,那双本该很妩媚的眼睛惊恐地张大,眼神直勾勾的,看得夏浔一阵毛骨怵然。

  “这是杨文轩的女人,只是他买回来的一个女人,很漂亮吧?杨文轩性好渔色,除了留连于花街柳巷,他在青州还另有女人,也许是一个、也许是几个,也许是未嫁的名门闺秀、也许是罗敷有夫的闺中少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嘛,只是这样隐秘的事,就连我也不知其详了……

  说到这儿,张十三忽然觉得有些反常,一个乡下人突然见到这样一具尸体,是不是表现得太冷静了些?毫无预兆地,他突然扭过头去……

第六章 卸石棚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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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十三一回头,就见夏浔脸色苍白,牙关紧咬,双腿也在微微发抖,要不是他正扶着壁板,恐怕已经跌坐在地了。原来他不是不怕,只是在苦撑着,不由暗笑自己多疑,这才悠然说道:“死人无知无识,有什么好怕的?真正可怕的事不是死,而是生不如死。

  你知道热水一瓢瓢地浇到人身上是什么滋味吗,他会发出凄厉如恶鬼般的惨叫,就算过了三天三夜,你的耳边还会不断回响着他那恐怖的声音,不管你是醒着还是睡了。沸水浇在身上,再用铁刷子把那烂肉一层层的刷下来,和着血水,直到他露出森森的白骨,那景象就像地狱一般。

  还有勾肠,那是一种很有趣的刑罚呢,你需用一只铁钩,还需要懂得很高明的技巧,才能把人的肠子从下体钩出来,犯人被绑在那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他会觉得肚子里渐渐的空了,肚皮一点点地瘪掉……

  不过我并不喜欢这么复杂的刑罚,我十三岁袭父职入锦衣卫,效命于蒋瓛指挥使大人麾下,后来……,其实越简单的刑罚使用起来才越爽快,我对人犯用刑时,只需要一根铁钎子,先插到炉中烧得通红,然后把犯人扒光绑在刑床上,什么花样都不需要,就只是把那根烧红的铁棍,往人犯身上多肉的地方狠狠一捅,铁钎子应声而入,他无法挣扎,但是他身上每一块肉都在拼命地跳动,他会用尽全力,发出凄厉的惨叫,青烟在伤口处升腾而起,血水和着油脂从伤口里面汩汩流出,嘿嘿……”

  张十三神经质地笑了两声:“我们锦衣卫分南镇和北镇,北镇对外,南镇对内,对犯了法的、不听话的那些锦衣卫人员,南镇抚司的刑法花样和北镇抚司一样的精彩……,你不用怕,只要你乖乖听我吩咐,就是有功无过,不会有机会享受到锦衣卫的大刑的。”

  夏浔的眼角突然抽搐了一下,但是迅即恢复了平静。

  张十三把尸体抱出来,若无其事地道:“这个女人叫听香,是杨文轩花了两百贯钞从泰安州的翠烟楼买回来的,杨文轩遇刺时,她就在旁边,是目睹一切的人,所以我把她宰了。‘杨文轩’既然安然无恙,那么听香死了就得有个说得出去的理由,所以我把她带到了这里……”

  尸体被两人抬到了波涛滚滚的固水河边,张十三不放心地睨了夏浔一眼,问道:“方才教你的,都记住了?”

  夏浔重重地点了点头,张十三笑了:“很好,机灵一点,依计行事。”

  他返身走出两步,忽又想起了什么,回首问道:“你懂得水性吧?”

  江南人少有不识水性的,何况初次相见时,夏浔手中就提着一串徒手捉来的鱼,所以对这一点夏浔并不隐瞒,坦然答道:“懂,我的水性很好,可以徒手捉鱼。”

  张十三微微摇头道:“可杨旭不懂水性,完全就是一个旱鸭子,这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落水后不要露出什么破绽,从今天起,在熟悉杨文轩的人面前,你都要注意,你不懂水性。”

  “是!”

  张十三忽又想起一事,问道:“你会骑马么?”

  夏浔摇了摇头,张十三苦笑道:“杨旭却懂得骑马,而且骑术非常好,看来到了卸石山之后,你又多了一项需要学习的东西。”

  夏浔目送着张十三的身影远去,直到他完全消失在丛林里,才在听香的尸体旁蹲下来。

  他轻轻扶起听香的头颅,女孩的颈子软软的,肌肤触处一片冰凉,即便已成为一具尸体,她那美丽的容颜和动人的身体仍然对男人有着相当大的吸引力,可以想见她活着的时候,该是一个何等迷人的尤物。

  夏浔轻轻叹了口气:“听香姑娘,投胎的时候好好看个清楚……下一世找个好人家吧……”

  他轻轻抹了下听香姑娘的眼皮,可是那双眼睛仍然睁得大大的,夏浔凝视着那双令人心悸的眼睛,半晌之后,才低声说道:“姑娘命苦,我也命苦,你我可谓是同病相怜,我知道姑娘死不瞑目,如果你在天有灵的话,请你保佑我。”

  他的手又一次轻轻抹下去,也不知是听香姑娘僵硬的肌肤已开始融化松驰,还是冥冥中她那不甘的灵魂真的听懂了夏浔的这句话,那双望而令人心悸的眼睛,终于合上了。

  夏浔托起她的尸身轻轻推到河里,看着她浮浮沉沉地飘向远方,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这才宽去衣袍,只着一条犊鼻裤跳到水里,他把自己浸得全身湿透,抹一把脸上的水痕,突然放声大呼起来:“救命!救命啊……”

  ※※※※※※※※※※※※※※※※※※※※※※※※※※※※※※

  沿河下去两里处有一个林家庄,林家庄的地保叫林五斗。

  在水里扑腾挣扎着的夏浔被闯讯赶来的张十三等人拖上来,然后一行人迅速赶到林家庄,在乡人的带领下找到了地保,向他说明自己带着女眷路经此地,河边乘凉时,侍妾不慎失足落水的经过,请地保携助搜救,并奉送五贯宝钞的谢礼。

  见夏浔出手如此阔绰,林老汉眉开眼笑,马上收了五贯宝钞,敲锣打鼓地唤出一村老少全体出动,沿河向下寻去。过了一个多时辰,村中百姓在水势较缓、河水较浅的一处河岔子口,找到了被一块嶙峋的怪石勾住了衣角的听香尸体。

  听香是夏浔花了两百贯宝钞从青楼买回来的侍妾,生死本就不会引起多少人关注,再加上有地保和众多的村民证明她是溺水而亡,所以县衙里派来的公差只简单做了个记录,听香之死便顺理成章地定性为一桩很寻常的失足溺水案了。

  民不举官不究本就是自古相循的道理,何况如果在自己辖区内出了案子,即便随后破获,也要落一个辖区不靖的考评,对县尊大人以后的升迁是很不利的,既然众口一词都说是失足落水溺毙,那自然就是溺水而亡了。

  张十三买了口薄棺,盛敛了听香的尸体,又花钱请当地村民随意把她埋在了左近的青山丛中,一行人便继续上路了,一条人命去的好不轻松。

  傍晚,他们赶到了卸石棚寨。

  卸石棚寨在卸石山北山岭下,而夏浔的采石场则建在东岭下,距寨子不过十多里的路程。

  卸石山重岩叠嶂,峰峦沧翠,山连山山靠山山山不断,岭挨岭岭靠岭岭岭相连,山势险峻,极难攀登。

  这里最多的天然资源就是石头。

  杨旭年初的时候在这里兴建采石厂,并非是一时心血来潮,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齐王要重建王府。齐王就藩青州才十四年,照理说王府本就是新建的,用不着修缮的,更谈不上重建,可齐王朱榑自打去了一趟北平回来,就起了重建王府的心思。

  藩王与藩王之间,秉持着“王不见王”的政策,除非入朝觐见,皇室一大家子团聚的时候,否则一般是没有机会见面的,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奉有皇命的时候。齐王朱榑曾经奉旨率兵从山东出发,配合燕王朱棣讨伐北元,因此有机会进入北平,看到了四哥朱棣的燕王府。

  燕王府是在元朝大都的皇宫基础上建成的,规模宏大,气势威严,在大明所有藩王中,燕王府最为恢宏壮观,朱老七一见四哥的王府,就像乡下老财头一回进城,见到城中大户家的气派,顿时就眼热起来,等他回到青州再看自己的王府,颇有一点玉皇大帝的灵宵宝殿和土地庙的差觉,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当时已受到他重用的杨旭在冯总旗的授意下,趁机蛊惑他重建齐王府,齐王本已意动,又受杨旭撺掇,便向皇帝请旨重建王府。朱元璋先以朝廷用度紧张为由拒绝了,并且写信告诫儿子贪如烈焰,不遏则燎原;欲如洪水,不遏则滔天。井底之泉虽不盈满,却能每日汲用,贪奢无度,必然四海不靖,身为皇子更要蓄养德性,以为天下表率。”

  齐王朱榑是极刚愎的人,一旦拿定主意,九牛不回。见了父皇的书信他毫不动摇,立即回信大诉苦水,讲他王府人口众多,而建在龙兴寺旧址上的齐王府又是如何的简陋狭小,居住如何不便,并保证朝廷拨款不必一次性给付,他可以先用自己的俸禄垫付用度等等,言辞乖巧恳切之极。

  朱元璋严于律己,也严于律人,他自己是个极其俭朴的人,就算做了皇帝,各方面的用度从不舍得铺张,对官员们也是如此要求,可是对儿子,他却有着大多数老人的通病,宠溺疼爱,见儿子说的可怜,心里也有点发酸,于是就答应下来。

  建王府需要大量的石料,杨文轩近水楼台,便把这生意揽了过来,可他若由别处购买石料,再运抵青州,那花销实在不小,他能赚到的利润也就不多了,因此打听到卸石山多石材之后,杨旭干脆自己投资在这里建起了一家石料场。

  夏浔赶到石料场的时候,山坡下已经堆积了大量的石材,码放的整整齐齐,这是近期就要运往青州的。悬崖上、山坡上,还有许多赤裸着黑黝黝上身的人仍在作工。管事老王带了七八个工头站在山脚下迎接,一见夏浔到了,立即呲着一口黄板牙迎了上来,长揖到地,殷勤地道:“小的等见过东家。”

  夏浔让张十三搭了把手,从车上跳下来,向山上扫了一眼,微笑道:“起来吧,你们很勤快啊,将近黄昏,还在做事。”

  王管事点头哈腰地道:“应该的,应该的,东家如此信任,小的敢不效力?东家这边请,您的住处已经打扫干净了,请。”

  夏浔此来卸石山,主要目的是给自己找一个暂时避免回青州的理由,同时要在这段时间里,在这里做好冒充杨文轩的种种准备,可是他既然是打着巡视采石场的幌子来的,对这里的工程进度就不能不闻不问,所以刚一用过晚膳,他便立即接见了采石厂的大小管事。

  夏浔赶到的时候已是黄昏之后,用过膳后天色已经全黑了,但厅中的灯火并不明亮,并且油灯有意放在靠近管事们的位置上,夏浔坐在光线黯淡的上座,向管事们询问着采石场的近来的生产情况:“王管事,场子里第一批石料,可是都要供给齐王府使用的,绝对耽搁不得,现在采石的进度怎么样,人手够用么?”

  王管事忙站起来,恭声道:“东家放心,现在工人们已经做顺了手,开山采石的速度比年初的时候足足提高了两成。人手也是够用的,这两个月场里至少又招揽了百十个壮劳力,按照东家的吩咐,都是每个人一天一百文工钱,工钱优厚,自然也就不会有人爱惜力气了。再说,还有工头们看着呢,真有那偷奸耍滑的,一旦发现,马上就打发滚蛋。”

  “是啊是啊,东家尽管放心,咱们采石场绝对误不了王府开工的事儿,王管事尽心,兄弟伙儿也都卖着力气呢。”

  王管事一说,众工头就七嘴八舌地应和。

  说起来,杨文轩确实是个出手大方的东家,他这采石场,每个工人一天是一百文的工钱,很公道,也很厚道。要知道那时候一位正七品的县令,一年的俸禄折合白银也才45两,而衙门里一个马夫一年的薪资是40两,大约相当于后世三万元人民币,与县太爷差不多。

  只不过县令的45两是净收入,他的住房、出行、随员、衣食花费都是由朝廷支付和补贴的,马夫没有这些待遇罢了。朱元璋是穷孩子出身,最恨贪官污吏,在他看来,做官不是为了发财,公务员和老百姓的收入差距不应该有天渊之别。

  杨文轩这家采石场的工人做事虽然辛苦,但是一天一百文钱,劳作一年的总收入与衙门里的“司机师傅”其实相差无几,这样优厚的待遇,对那些庄稼汉们来说,当然是个很值得珍惜的机会,管事工头们只要不虚应其事,管理严格一点,为了保住这个饭碗,工人们的确不可能有偷奸耍滑的人。

  张十三却马上听出了问题,插口道:“王管事,我记得你们寨子里的青壮劳力并不多吧?年初开场的时候,公子出一天一百文工钱的高价招工,你们寨子里能用的人手全来了,也没那么多的人应工,怎么现在突然就多了百十号壮劳力呢?你可不要假公济私,把你那些三亲六故、老弱病残的亲戚朋友全安排进来,要是让我查出你们出人不出工或者吃空额,耽搁了公子爷的大事,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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