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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骄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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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骄全文阅读

我是天骄作者:龙马星座

我是天骄简介:魔术师约翰逊:他是所有控卫的梦想,也包括我。
    飞人乔丹: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在巅峰的时候,和他在球场上一较高下。
    科比:只要他愿意来到湖人,我愿意让出球权。
    詹姆斯:如果说我是皇帝,他就是上帝。
    汤帅:火箭队的第一战术永远是——把球交给他。
    洛克公园:只有最优秀的街球手,才有资格被他耍。
    大卫?斯特恩:他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者,又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创者。他的名字超越NBA,他和这项运动一样伟大。
    纽约时报:这是一个最伟大的时代,因为NBA迎来了新的统治者;这是一个最悲伤的时代,因为所有人都只能成为他王座下的基石。
    耐克公司:乔丹成就了耐克的商业奇迹,他造就了另一个商业神话。
    重生加穿越,制霸NBA。享受那热血飞扬的无悔青春。
    https://www.zhaoshu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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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骄最新章节第27章 奇兵(下)
第2章 暴力街区
我是天骄全文阅读作者:龙马星座加入书架
  一阵刺耳的怪笑声传入耳际,彷佛是某种家禽被捏住了脖子正在屠刀下凄厉的惨嚎。

  ——真难听!

  王杨在恍惚中闪过这个念头。

  和怪笑声一起传来的还有一连串的英语,让王杨惊奇的是,那话音里明明掺杂了大量俚语、口语,而且还带着一点儿黑人饶舌的高语速,自己却完全听得懂。

  “哈哈哈,垃圾!黄皮猴子果然都是垃圾!”

  “才五分钟居然被耍晕了,这种狗屎还敢来155街区打球,真是不知死活。”

  “跟这家伙打球,我感觉自己就是乔丹。”

  然后就是一阵更强烈的怪笑声。。。。。。

  那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戏耍意味,言语轻佻到了极点。听着这阴阳怪气的声音,不知道怎么回事,王杨的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怒气。

  使劲挣动一下,开始感觉到一点点力量,而身体的感觉也在慢慢恢复,这让王杨终于有力气张开了双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灰蒙蒙的天空,被一层铅灰色的薄云笼罩着,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抑感。视线边缘还有一丛丛行道树的树梢,无声地伸向天空,像是想要抓住什么,却因为相距遥远而徒劳无功。一块霓虹灯广告牌上闪烁着今天的日期: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还是英语的标示。

  ——这是哪里?

  王杨慢慢撑起身子,刚要坐起来,大脑中突然一阵剧痛,好像一根灼热的钢针猛地扎了进去,那种几乎让灵魂撕裂的感觉让他一声惨叫,再次无力地倒了下去。就连冰冷的水泥地面与脸庞亲密接触都不能让自己稍有分心,因为所有的感觉都被脑海中凭空爆出的剧痛生生压了下去。与那种莫名其妙的剧痛一起进入脑海的,却是一股庞大的信息流。

  看着王杨抱着头在地上使劲地翻滚,那几个声音却像是观看小丑表演一样,顿时爆发出更加夸张的怪笑声,甚至其中有一个还吹起了口哨。

  王杨仅存的一丝理智告诉自己,这几个声音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

  ——废物?

  ——狗屎?

  ——黄皮猴子?

  一股血气从胸臆间猛地爆发开来,化为一股热流冲入顶门,就连脑海中的剧痛一时间也被压了下去。王杨使劲一咬舌尖,靠着意识清醒的一刹那,一个翻身站了起来。

  怪笑声戛然而止,那几个声音明显没有想到前一刻还在地上打滚的王杨竟然在下一刻就翻身而起,前后表现判若两人;不由得齐齐收住了自己的笑声,愣愣地看着王杨。

  王杨努力做了一个深呼吸,这才一面平复着脑海中阵阵的剧痛余波,一面竭力控制着摇摇欲坠的身体,抬起头看向笑声传来的方向。

  面前是几个身材高大的黑人,足足一米九的身高,一身彪悍的肌肉,松松垮垮地站在那里,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近的危险气息,一脸的嘲讽和蔑视。因为王杨突如其来的起身,几个人刚刚的表情还残留在脸上,其中一个的嘴巴还夸张地大张着。

  “笑啊,怎么不笑了?”王杨冷冷地看着他们,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几个黑人随即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居然被眼前这个瘦小的中国人唬住了,不由得恼羞成怒。中间一个上身精赤,反戴着一顶棒球帽的黑人上前一步:“黄皮猴子,你想找死吗?”

  王杨盯着他看了一眼,记忆里突然浮现出这个人的资料:塞弗·伊万斯,身高一米九五,纽约哈林区混混的小头目,身体强壮,街球纯熟,性情莽撞,控制着哈林区155街区三分之一的白面交易,单单这个并不算什么,关键是他有一个哥哥叫泰隆·伊万斯。

  在2000年的纽约篮球圈子里,你可以不知道尼克斯队是哪根葱,但是绝对不能不知道两个人:一个是皇后区的拉夫·阿尔斯通,另一个就是哈林区的泰隆·伊万斯,身为哈林区街球首座,“黑寡妇”泰隆·伊万斯和皇后区至尊“跳跃的灵魂”阿尔斯通的斗牛乃是纽约一大盛事。当每年的“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简称EBC)举行,两人之间的斗牛都是压轴大戏,而洛克公园附近就会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停车量是平时的数倍,几千人聚集在155街(美国的大部分街道都很窄的)!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场面蔚为壮观。

  借助哥哥的威名,塞弗·伊万斯在哈林区也是横着走的人物,其他混混都会给他几分面子。

  王杨斜视着他不可一世的黑脸,端详了好一阵,突然惊叫道:“呀!你眼睛怎么长在眉毛顶上?鼻孔朝天,嘴唇上翘,双耳招风,一副七孔朝天怪相。像个白痴一样?”

  “你说什么?!”塞弗·伊万斯大惊失色,他一向自诩是哈林区第一帅锅,果真变成这样那还了得?顾不得王杨戏谑的眼神,连忙去抚摸自己的五官。

  谁知道王杨这时候点点头,加上一句:“现在眼睛又回到眉毛底下了。”

  塞弗·伊万斯傻了半天才意识到自己被面前的中国小子给耍了。看着身边几个跟班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塞弗·伊万斯一张黑脸居然泛出了肉眼可见的殷红色:“混蛋!混蛋!!你成功激怒我了!去死吧!!”说着麻利地从腰间拔出一支沙漠之鹰顶在王杨脑门上,并且顺手打开了保险。

  场中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感受着沙漠之鹰的冰冷紧紧压在自己太阳穴上,看着对方因为暴怒而微微扭曲的脸形,王杨的心不自觉地加速跳动起来。他毫不怀疑对方会随时随地扣动扳机,因为这里是哈林区,整个纽约甚至整个美国最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毒(一只河蟹威武地爬过)品、斗殴和黑帮与这里的每一寸土地紧密联系着,贫穷、混乱是这里的代名词,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因为一丁点小事擦枪走火更是家常便饭,说得形象一点,这里就是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原始丛林。

  “如果你敢开枪,我保证你的未来将会活得很惨,”王杨感觉自己的脊背已经被冷汗全部浸透了,和刚才打球流出的汗水混在一起,粘粘的非常难受;但是他更加明白此时自己已经没有退路,无论求饶还是反抗,自己都是死路一条。而且强烈的自尊心也绝对不允许自己向这些人渣低头,如果自己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忍辱求生,那还不如直接在脑门上开一个洞回去投胎算了。所以王杨此刻只能强打精神,用低沉的语音又强调了一遍,“非常惨。”

  塞弗·伊万斯的食指本来已经开始发力,他几乎能看到一秒钟后王杨脑浆迸裂的情形,突然听到这个瘦弱的待宰羔羊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反过来威胁自己,完全没有一丝惊慌失措的表现,这让他正在扣动的手指稍微顿住了:“你说什么?”

  旁边的一个小混混抢答道:“老大,他在威胁你。”

  “这不是威胁,”王杨立刻把握住对方犹豫的一刹那,冷静地接口道,“这是事实。”

  “事实?”塞弗·伊万斯疑惑地嘀咕了一句,迅速把王杨的资料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却没发现什么能让自己顾忌的地方,不禁咬牙道,“小子,把我当白痴吗?你就是一个到美国留学的穷小子,要不然也不会住到哈林区来了。”

  在他说这几句话的工夫,王杨心念电转,立刻想到了一个主意,不疾不徐地说道:“看过功夫电影吗?”

  “当然看过,”很明显塞弗·伊万斯是个功夫迷,说起中国功夫来滔滔不绝,“我还在武馆学了少林拳,一寸厚的木板,我一拳就能打穿,武馆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比力气,就连馆主也不是我的对手,按照你们的话说,我已经是一个功夫高手了。。。。。。”

  在塞弗·伊万斯就要开始介绍自己内裤是哪一年的李小龙限量版的时候,王杨终于无奈地打断了他的话头:“那么恭喜你,我就是中国少林派的俗家弟子。”

  几个黑人顿时愣住了,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杨一番,突然同时爆笑起来。

  “。。。。。。哈哈哈,没想到这个黄皮猴子还挺逗的,哈哈哈。。。。。。”

  “就他这小身板,还少林弟子?那我就是布鲁斯李了。”

  塞弗·伊万斯爆笑了几声,突然冷下脸来,恶狠狠地说道:“我很佩服你,小子,居然在临死前还敢欺骗我,我可以告诉你,你死定了。”

  “谁告诉你少林弟子就要会武功的?”王杨冷笑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怯场,否则前功尽弃,“少林弟子讲究禅武双修,只有最差的弟子才会直接去学功夫,高级弟子全都是先学参禅,然后习武。别的不说,少林功夫里最厉害的点穴功夫,你们会吗?”

  “点穴?就是拿手指往人身上戳一下,然后就不能动的那个吗?”看王杨说的有板有眼,几个黑人有点拿捏不准了。

  王杨继续装高手:“要不要我给你示范一下。”

  最后面一个黑小子顿时兴奋了,浑然忘记了双方此刻的对立立场:“好啊。。。。。。”却被塞弗·伊万斯一个凶狠的眼神瞪了回去。

  “就算你是少林弟子,那又怎么样?”这家伙不愧是在道上混的,关键时候镇得住场子,“在155街区,我就是老大,我要谁死,就是上帝来了也没用。”

  王杨当然也不会指望一个少林弟子的名头就吓住这帮混混,他好整以暇地继续问道:“那你知道中国的功夫门派都会怎么报复伤害自己门人的凶手吗?”

  “怎么干?”塞弗·伊万斯明明不想问的,可是一看到王杨气定神闲的样子就不自觉地问了出来。

  “其中一个方法叫做剥皮,把凶手埋在土堆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在头皮上切开一个口子,灌入水银,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吗?”王杨的目光缓慢游移到塞弗·伊万斯的头顶。

  塞弗·伊万斯一看到王杨的目光,就感觉自己头顶麻酥酥的,好像真的有一把刀子悬在那里似地。他连忙问道:“发生什么?”

  王杨似笑非笑地说道:“水银的质量很大,进入人体后,就会不停地往下渗入,透过皮肤进入肌肉、骨骼、内脏,并且会让人奇痒难忍,但是由于身体被埋在土中动弹不得,于是这个人就会拼命挣扎,想要摆脱这种奇痒,于是水银不停地往下渗入,他又在不停地挣扎,直到最后将整个皮肤剥离开来,浑身血淋淋地挣脱掉。”

  几个混混都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想象着那恐怖的场面,顿时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只能算是开胃小菜,”王杨狡猾地笑道,“还有更残忍的,比如炮烙,将金属柱子烧到通红,然后将人按上去,活活烤成焦炭;还有梳洗,拿煮沸的开水浇在人的身上,然后拿铁刷子一下一下地把皮肉全部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还有一种叫牛乌龟,把人的四肢钉在地上,身上压一块大石头,开始他还能呼吸,过一会儿他肚子里的气就会越来越少,石头把气都挤了出来,人就需要努力吸气,每吸一口气都需要用尽全力,这人最后不是被石头压死的,是被活活累死的,五脏六腑都会从嘴里吐出来;最厉害的叫做凌迟,在七十二小时内,将一个人整整割上三千六百刀,一刀也不多,一刀也不少,在割完最后一刀前,这个人绝对不会死,并且还能说话,能吃饭。只要听过那连续三天三夜的惨叫声,啧啧啧,真是让人做梦都会吓醒啊。”

  听着王杨绘声绘色的描述,几个刚刚还满脸凶相的混混不知不觉间都是一头冷汗。但是由于他们还在用枪指着王杨的头,所以此刻是想离开都不成,只能杵在哪里继续听着王杨的语言暴力。

  “那。。。。。。那又怎么样?”塞弗·伊万斯色厉内荏地强撑道,“隔着太平洋,谁知道是谁干的?等你的人过来,你早就沉到大西洋底了。别把我当白痴。”

  “中国的古老功夫里,有很多神奇的方法,追踪起敌人来比现代的警犬和仪器厉害多了,如果不相信的话,你大可以试试看。我相信你被找到以后,我的同门会有一千万种方法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另外,”王杨笑眯眯地加上一句,“别侮辱了白痴。”
第3章 生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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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哎,手别抖。”王杨指指脑门上的沙漠之鹰,“连一支手枪都拿不稳,还好意思当老大?你平时都是怎么混的?”

  “你——”塞弗·伊万斯眼睛一瞪就想发作,可是虚弱的底气却让他说不出有实质性的话来。

  王杨带着挪揄的笑容,慢条斯理地向前踱了一步,看也不看那只僵在半空中的手,只盯着近在咫尺的塞弗·伊万斯那双努力做出凶悍却不断飘移的眼睛,用看似亲密低沉,实则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刚才我说的一切,都是假的。”

  “什。。。。。。什么?!”被王杨雷的皮焦肉嫩的塞弗·伊万斯结结巴巴的说道。他那小得可怜的脑容量终于承受不了这反复跳跃的思维,开始崩溃了。

  “我说,”王杨一字一句,慢慢的说道,“我刚才说的话,全都是骗你的。没有少林弟子,没有功夫门派,没有剥皮活剐,什么都没有,刚才我的话,完全是因为我害怕了,编出来骗骗你而已。”他边说边握住塞弗·伊万斯那只僵在半空中的手,慢慢地将沙漠之鹰顶在自己的脑袋上,用无比轻柔的话音说道,“所以,你大可以放下心来,瞄准这里,扣动扳机。不用担心,不会有功夫高手来找你,更不会有什么酷刑让你生不如死,真的,我发誓!”

  王杨用充满鼓励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一头雾水的傻大个,一脸“我看好你”的表情。

  至此,王杨终于将局面彻底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塞弗·伊万斯晕了。

  彻底晕了。

  如果王杨强调的是自己的话千真万确,他会怀疑王杨其实是在故作镇静狐假虎威,可是王杨主动告诉他是在说假话,他反而疑神疑鬼起来。在他看来,处在这种不利局面下,但凡有一点儿底牌,谁都会捂得紧紧的,哪儿有主动暴露出来给对手看的道理?如果真的发生了,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对手还有更厉害的底牌。换句话说,王杨刚才的话不但不是假话,反而还有更厉害的没有告诉自己。

  想到这里,塞弗·伊万斯只觉得自己浑身发冷。

  ——FUCK!这些黄皮猴子,果然都是阴险狡猾的人物,要不然怎么会一个人跑到哈林区来?敢情是来砸场子的啊?

  ——想忽悠我冲他开枪,然后就有借口向我们街区开战,最后变成他们的地盘。哼哼哼,打得好算盘啊。

  ——这家伙平时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原来都他妈的在装逼。就算我这时开枪,他也一定有办法反击,不可能乖乖等死。幸好老子反应快,要不然真的被他当白痴了。

  左思右想,塞弗·伊万斯迅速给王杨的反常行为下了结论。在赞扬了自己的英明睿智之后,当即决定——闪人。

  “疯子!”想到就做,塞弗·伊万斯先给王杨扣上一顶帽子,然后转过身去,边走边说,连自己的话音里带着一丝颤音都没有注意到,“我才不会和疯子说话。今天算你走运。我们走。”

  其他混混如蒙大赦,灰头土脸地就要作鸟兽散。这时王杨的声音慢悠悠地传了过来:“事情没完,就想走吗?”

  就像被凌空点了穴,所有人都定在了原地。

  王杨的脚步声缓缓传来,一步,两步,三步。。。。。。越走越近,明明很轻很慢,可是在塞弗·伊万斯听来,每一步彷佛都踩在自己的心脏上,隐隐生疼。

  就在所有人被这慢条斯理地脚步声搞得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王杨的身影再次出现在面前。

  再次走过来的王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一句话也不说。

  十秒钟过去。。。。。。

  半分钟过去。。。。。。

  一分钟过去。。。。。。

  塞弗·伊万斯再也站不住了,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像是被蚂蚁爬满了一样,又酸又痒,天气并不算热,可是身上不停地往外冒汗,王杨的目光好像是一支大口径双筒猎枪,正在自己身上瞄来瞄去,彷佛下一刻就会开枪,又仿佛只是吓唬自己;而自己却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下刀。这种感觉让他既恐惧又羞恼。

  重压之下,他身上流动的黑人向往自由、不甘屈服的血液终于压倒了对王杨的忌惮。

  “不要以为我怕了你。”塞弗·伊万斯猛地抬起头和王杨对视,“如果你有种,就不要靠那些功夫。这里是哈林区,你敢不敢用哈林区的方式和我一决胜负?”

  他的话刚一出口,王杨还没说什么,旁边的几个混混已经把他鄙视的狗血淋头——不愧是老大啊,关键时刻,脸皮果然够厚。

  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塞弗·伊万斯,王杨笑了:“如你所愿,一个月后,就是EBC开战的时候,我们就用街球打一场,如果你赢,你说了算。”

  塞弗·伊万斯没想到这个刚刚被自己耍晕过去的家伙居然敢接受自己的挑战,愣了好一会儿才提醒道:“我说的是街球,街球比赛。”

  王杨点点头说道:“我说的也是街球。”

  “好!”塞弗·伊万斯兴奋地大吼一声,生怕王杨反悔,“如果你赢了,你就是老大。无论你让我干什么,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干。但是,如果你输了,”他的脸色突然狰狞起来,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会把你的屎打出来,然后塞到你的嘴里。”

  “没想到你还有自产自销的习惯。”王杨毫不犹豫地反唇相讥:“还是留着自己享受吧。”

  看着几个混混远去的背影,王杨苦笑了一下,脚下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其实刚才塞弗·伊万斯再硬挺一阵,坚持不住的就是自己了。就像他刚刚说的,那些话全都是用来骗人的。只不过这些混混被他的气场给震住了,看不出来而已。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自己好歹也是半穿越半重生一族,不说对未来的先知先觉优势,仅仅是这傍身的金手指就占了大便宜了。要对这些小混混低头,实在辱没了这次机会啊。

  王杨凭借的,则是比这帮混混多出的知识和见识。在美国人眼里,没有什么事情比美国的事情更大,美国的事就是全世界的事,美国的一切都是最大最好的,对于其他国家,他们完全没有了解的兴趣(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谁都只会对比自己更好更强的地方感兴趣,你对非洲人怎么生活感兴趣吗?)。美国精英一族都是这种想法,更不要说这些整日厮混在社会底层,连学校都没有呆过几天的混混了——他们很可能一辈子的活动范围都仅限于自己所在的街区。而他们仅有的了解天朝的途径就是电影和官方宣传。巧得很,能进入美国电影院的天朝电影,基本上都是香港的功夫片,飞檐走壁,刀枪不入,威力无穷,这就是很多混混对天朝人的印象;而官方宣传呢?更糟糕。为了维护美国在全球的霸权和超级大国地位,为自己的无赖行为寻找借口,美国主流媒体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丑化天朝、恶魔化天朝人,这给混混们又留下了野蛮、愚昧、黑暗、邪恶的印象,两相结合起来,王杨那些在天朝人听起来连三岁小孩也骗不了的谎话,在这些混混耳朵里却无比真实,并且理当如此。

  当然,王杨这么做,也是冒了很大风险的,在这些黑人混混眼里,杀人不过头点地,最多也就是一枪爆头的结果,根本没有见识过那些能让人生不如死的刑讯手法,天朝源远流长的酷刑传统,随便拿出一个来就震得他们一愣一愣的,可是要想藉此吓倒他们,那就是做梦了。这帮混混说好听点儿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白了就是浑不吝,跟他们打交道,好处是因为见识少,容易占便宜,只要能比他撑得住场面,就能占据主动权;但同样的,见识少,顾虑就少,天不怕地不怕,就算唬得住一时,却唬不住一世;犯起混来,什么招都不好使,逼得紧了,就跟你来个鱼死网破。所以这个度是要把握好的,既要能唬得住,又不能让对方狗急跳墙。其实刚刚和塞弗·伊万斯对视的时候,王杨一直在脑海里心急如焚地大喊:说话!快说话啊!而对方也心有灵犀地开了口,主动把话题扯到了王杨希望的街球比赛上。王杨的本意又不是到这里来混**当老大,达到目的便见好就收吧。

  不过这样一来,就等于当众折了对方的风头,对于这些把身份和地位看得无比重要的混混们来说,不亚于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拿大耳括子往脸上招呼。如果到时候不能找回场子,以后就不用在这里混了。所以接下来的街球比赛,他们必定会全力以赴打败王杨。而对于已经背水一战的王杨来说,形势更为严峻,他只有在EBC比赛中赢得胜利,甚至拿到冠军,成为哈林区新的英雄和偶像,混混们才会彻底绝了对付自己的心思,而他也才能放心地开始自己征服NBA的重生之路。如果失败,那就只有一个下场:重新投胎。王杨可以百分之二百的肯定,已经把他恨到骨子里的混混们绝对不会放过他,甚至连跑路的机会都不存在。

  再怎么说,王杨总算凭借自己的急智挺过了眼下这一关,为自己争取了一个月的时间,至于一个月之后的事情,就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吧,反正王杨绝对不相信自己只有一个月的重生期限。

  直到这个时候,王杨才有机会一屁股坐倒,忍着脑袋里不时传出的剧痛余波,仔细整理起那股信息流来。

  原来,为了将他的重生轨道变到美国来,牛头马面让他在高中毕业的时候中了彩票大奖,凭空得到五百万横财。王杨的学习一向是在中游徘徊,偏偏又生在河南这种高考分数线最高的省份(2013年,山东、河南、四川三个人口大省,考生考上北大的几率是北京考生的四十六之一),凭他的成绩,再怎么努力也别想挤过高考的独木桥,于是这突如其来的五百万就成了救命稻草,他被家里送到美国留学来了。而这个谁也没听说过的大学就坐落在纽约哈林区,距离洛克公园不到一千米。他平时经常来这里打球,不长时间,就成了这里的熟客,虽然技术一般般,但是起码混了个脸熟。不过就在前不久,以塞弗·伊万斯为首的混混看中了他,想要收他当小弟,在越来越多的华裔中“开拓市场”,贩卖毒(一只河蟹威武地爬过)品。王杨有大好前途,当然不会同意。于是乎,只要发现他在这里打球,塞弗·伊万斯一伙就会过来搅局,而王杨每次都是被虐的对象。这一次因为一个连续变向,王杨失足跌倒,正好撞到头部昏迷过去,于是他的半重生半穿越——身体重生加上意识穿越——就此开始了。

  王杨无力地瘫倒在地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一个月。不是生,就是死啊。我日!”

  远远地传来HIPHOP,那种自由奔放的节奏与韵律感,让人一听到就有血脉喷张的快意,彷佛灵魂中的某种东西被点燃了,只想一跃而起,拿起篮球耍个痛快。

  听着这激动人心的音乐,王杨散乱的思绪慢慢收回,沉浸到这激动人心的音乐中去,身体不自觉地跟着节奏抖动起来,而他的眼神也渐渐充满了莫名的光芒,清澈,自信,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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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玛的中国足球,骂你都嫌浪费口水。

  1,停球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毫米的后卫,是巴西球员。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厘米的后卫,是西班牙球员。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分米的后卫,是德国球员。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0米,并形成射门,迫使对方门将做出扑救的后卫,是中国球员。

  2,传球

  能够做出50米外精确长传,找到场上队友的球员,是英国球员。

  能够做出5米内精巧二过一的球员,是阿根廷球员。

  能够做出5米内短传传丢,并且后卫前锋隔着50米就玩二过一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3,射门

  能够在30米外劲射破门的球员,是德国球员。

  能够通过精妙配合在门前3米打空门得手的球员,是葡萄牙球员。

  能够在罚点球时把角旗打翻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4,带球

  能够把球从本方底线带到对方半场的球员,是荷兰球员。

  能够把球从本方底线带到对方底线的球员,是巴西球员。

  能够把球从本方球员脚下抢断,并带到本方球门里的,是中国球员。

  能够把球带得像亨利一样的,是大帝。

  5,球风

  能够对裁判鼓掌的球员,是欧洲球员。

  能够对裁判说脏话的球员,是南美球员。

  能够对裁判吐口水和追打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6,踩单车

  能够连踩8个单车,得到点球的球员,是巴西球员。

  能够连踩3个单车,突入禁区助攻的球员,是葡萄牙球员。

  能够连踩半个单车,把自己摔成骨折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7,体能

  能够狂奔90分钟,面不改色的球员,是韩国球员。

  能够奔跑90分钟,气喘吁吁的球员,是欧洲球员。

  能够跑动90分钟,汗流浃背的球员,是南美球员。

  能够散步90分钟,倒地抽筋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8,速度

  能够跑的比球快的球员,是荷兰球员。

  能够跑的跟球一样快的球员,是英国球员。

  能够跑的跟裁判一样快的球员,是马尔代夫球员。

  连裁判都跑不过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9,态度

  把足球当成生命的,是非洲球员。

  把足球当成工作的,是欧洲球员。

  把足球当成游戏的,是南美球员。

  把足球当成儿戏的,是中国球员。
第4章 背水1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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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天堂与地狱只有一线之隔,仿佛世界的缩影。

  这里有无数的机会,造就出无数的神话,但也是许多人梦碎沉沦的地方;这里聚集了全世界最富有的特权阶层,但也居住着全美国最贫困的一群人;这里有金碧辉煌的百老汇、大厦林立的华尔街,但也有这蛛网密布的地下铁;这里容易碰到珠光宝气的淑女贵妇,但浑身脏臭的乞丐也随处可见。

  美酒和苦果俱存,鲜花和陷阱同在,纽约同时具有光鲜的城市风情和藏污纳垢的黑暗角落,这是个充满诱惑的大苹果,有人爱,也有人恨,但不管是爱它还是恨它的人,都同意这是一个机会均等的大都市,上天堂或下地狱,全看自己的本事。

  闯荡纽约,你要够精明;征服纽约,你要够强悍。

  但是这一切,暂时都和王杨无关,因为此时此刻,他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生存。

  一个月,拿到洛克公园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的冠军,难度有多大?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亚于要求一个刚刚取得参加选秀资格的菜鸟,拿到奥布莱恩杯,同时自己摘下季后赛MVP。能够实现这堪称奇迹的难度任务的人,NBA有史以来恐怕只有“魔术师”约翰逊了吧?

  也许有人不理解娱乐者篮球经典赛意味着什么,那么我打个比方吧。在美国人眼中,篮球有两个神:一个叫迈克尔·乔丹,另一个叫拉夫·阿尔斯通。前者代表正统的精英篮球,后者代表草根的街头篮球。

  美国的街球人数当以百万为单位(数量绝对超过在美国篮协正式注册的篮球运动员),而其中公认水平较高的地盘多为东部的大城市——纽约,费城,芝加哥,亚特兰大,底特律……大多也是非裔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西海岸情形大致类似,比较叫的响的是洛杉矶地区及三藩市的奥克兰。当然,真要说到街球的“麦加圣地”,那就只有一个地方——纽约哈林区的洛克公园。街球高手们的绰号林林总总,各不相同,但是只有征服了洛克公园——也就是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的人,才有资格在绰号中加入“王”的字号。在最近十年时间里,实现这一壮举的,只有“街球王”阿尔斯通。但是,就连完成了加冕仪式的阿尔斯通,都没有能率队取得过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的冠军。

  面对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王杨简直是焦头烂额。一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就连忙打开电脑,用斯沃特矩阵分析法对自己的综合情况进行剖析起来,结果却让他当场凉了半截。

  第一部分(内部条件):

  优势:金手指(但是具体能使用多少未知),对这个时代街球高手的了解(但是在网络视频上了解和面对面斗牛完全是两码事),其他的,麻烦谁能给我提个醒吗;

  劣势:身体对抗差,技术粗糙,因为肤色问题没有主场优势,势单力薄,组队队员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窝着,对手对自己的敌视导致自己几乎不存在扮猪吃虎的可能,即便打败了塞弗·伊万斯,背后还站着哈林区街球首座,“黑寡妇”泰隆·伊万斯,更别说还有终极BOSS、已经完成封神伟业、技压群雄的阿尔斯通了。。。。。。算了,这一项先放放,再算下去就有撞墙的冲动了。

  第二部分(外部条件):

  机会:(苦思冥想半小时后)街球比赛不讲究身体对抗,而且自己的身体素质还过得去,起码在前世还能在市级运动会上闯进复赛,差不多够用了吧?至于其他的,嗯。。。。。。这一项也先放放吧。

  威胁:(苦思冥想一小时后)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好像找不到什么不构成威胁的因素啊。。。。。。

  将调查得出的各种因素根据轻重缓急和影响程度进行排序组合,构建出SWOT矩阵后得出的结论是:小样儿,你死定了!

  头皮发炸了足足一个小时后,王杨才逐渐冷静下来。

  ——从纸面上分析,自己的胜算近乎于零。如果说借助后世的记忆,对这个时代诸多街球高手还算了解的话,那么从所谓的了解到转换成实际助力之间还是有着不小的鸿沟的,如果自己的水平达不到一个起码的水准,就算了解了对手所有的技术细节又有什么用?

  至于自己的技术嘛。。。。。。王杨不由得苦笑不已:根据对前世的回忆和这一世的记忆,结合这段时间和哈林区街球高人们的实战,如果说自己的右手勉勉强强能够达到及格线的话,那么自己的左手就是典型的废物、垃圾、半残。要知道,在哈林区,很多胯下刚刚能塞进一个篮球的小孩,都能把胯下换手运球这样的技巧玩儿的溜熟,可以想象,那些能在竞争激烈的街球场上闯出字号的高手,球性更是强悍到了什么地步——这帮家伙已经把篮球玩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再来对比自己的技术水平,说惨不忍睹都是轻的。

  一个月时间,把球技提高到能够对抗,不,战胜这些家伙的水准,可能吗?街球可不是简单地把篮球扔进篮圈就完事儿的。你要会大摇大摆地戏耍对手,要能把自己手里的篮球玩出与众不同的花活儿来,简单地说,你要先能炫,然后再去考虑赢。

  思来想去,与那些从小生活在街球场边、耳濡目染、千锤百炼、真刀真枪地杀出自己江湖地位的街球高手比起来,除去一个不知道能够调动出多少能量的金手指外,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凭借的东西,无论天时地利人和,都没有丝毫优势可言。

  所以,接下来王杨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的金手指究竟能带来多少好东西。而自己必须将这些东西完全彻底地掌握住,这是自己破开死局的唯一途径了。

  可是,应该怎么了解呢?跳出一个显示屏,将自己的全部素质数据化,然后开启训练模式?

  摇摇头,王杨很快抛弃了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在他看来,只有真正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去征服篮球和对手的人,才是真正爱好这项运动的人。那些带着技能和系统的穿越者,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伪球迷罢了。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金手指,就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双手、自己的篮球去探究吧。

  “就从最基本的开始吧。”王杨拿起篮球,自言自语地说。

  ==================================别把自己当人的分割线=================================

  “呼——呼——呼——”

  三个小时后,几乎累成一滩烂泥的王杨瘫倒在地上,用尽一切残余的力量往肺里面吸氧气。

  累,从骨子里往外透出的累,让人几乎陷入到了昏迷的边缘;浑身的肌肉彷佛被注入了某种强酸似的,正在把身体一点一点地分解融化,酸困胀痛的感觉充斥了每一个细胞,难受到了极点,似乎连动一动手指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三个小时毫不停歇的运球,单手、双手、交叉、胯下、背后,能够想到的一切技巧,熟练的,生疏的,甚至之前根本无法运用的,全部在这三个小时内拿了出来,王杨将自己最后一份力量都压榨干净了。

  此时此刻,王杨只有一个渴望: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什么都抛开,闭上眼睛,痛痛快快地睡上一觉。

  但是不行,经历了前世十几年健身经历的王杨非常清楚,这个时候,正是了解身体状况最好的时候,心率监测、体重变化、单位时间的复原速度,等等,这个时候得到的数据是最能反映身体极限的,换言之,也是评定金手指价值最好的时机。

  一边掐着脉搏计算心率,一边吃力地回想这三个小时中身体的每一分感受,甚至每一次细微的呼吸变化,很快,王杨就进入到了一个不是非常清晰、但是非常神奇的状态中。前后两世加起来,王杨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状态:全身心地投入,精神高度集中,思路史无前例的清晰——简直就像是某部小说里描写的打开基因锁的状态了。

  来不及为这种状态惊讶,王杨咬紧牙关强忍着因为身体透支引起的阵阵眩晕,紧张地记录着自己身体反馈的每一点感受和变化。

  ——心跳每分钟二百五十次。。。。。。这种强度实在让人惊讶,就算自己前世参加大**动会的特训时也不过一百八十次而已,也就是运动等级里所划分的中等强度的上限。那么可以确认:对极限状态的承受力提高至少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说自己已经能够承受真正的大强度训练了。

  ——在刚才最后的十分钟里,明明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却仿佛本能地做出了一些自己擅长的运球动作,虽然极为吃力,但可以明显感觉到,身体与篮球之间似乎有了某种。。。。。。可以说是共鸣吧?哪怕是失误,都能模模糊糊的预感到。。。。。。即使那些之前不熟练的运球动作,脑海中也粗略地出现了技术提升后的情形,这说明意识正在自动地修正、改进、完善这些技术,那么至少可以确认:身体协调性已经超过前世,只是暂时无法量化。

  ——自己在前世的训练,一般情况下,只能坚持两个小时,就算加上热身和放松,也不过三个小时,刚好等于现在的整个强度训练时间,所以能够确认:肌肉耐力也有了不小的提升。

  ——一分钟了,心跳下降到了每分钟一百三十次,复原的好快啊。虽然仍然累的连动一下手指都难。

  ——似乎,暂时就这些了吧?

  转过这个想法,王杨终于无法对抗那极限的疲惫,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头一歪,沉沉地睡去。
第5章 疯狂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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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杨从睡梦中沉沉醒来。

  看看表,自己睡了足足三个小时。再看窗外,夜幕已经笼罩了世界。

  发了一会儿癔症,王杨慢慢撑起身体,这一次的极限训练真把他累惨了,当最后瘫倒在地的时候,王杨差点儿以为自己一口气缓不过来,就要活活累死当堂,然后重新投胎了。

  前世的训练经历告诉他,每一次大强度训练之后,身体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酸痛,这是身体不能一下子适应的表现,一般来说,这种症状一个星期左右就会完全消除,那时候就可以真正开始放心大胆地给训练上强度了。所以王杨此时的动作非常小心,他可是记得很清楚,前世刚开始训练的时候,常常腿脚脱力,连床也上不去了。

  “咦?”

  支起身体的王杨很快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应激反应:没有酸痛,没有僵硬,没有吃力,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不敢置信地抬抬手,又跳了几下,嗯,呼吸顺畅,身体轻盈,精力充沛。。。。。。王杨愣了一会儿,突然狂喜地跳了起来,大吼道:“我靠啊!!!”

  至此,金手指所带来的身体加成,终于有了一项能让王杨惊喜的变化,那就是强大的身体复原能力。

  从表面上看,强化青春期,没有任何能够直接产生战力加成的东西,无论是技术、意识还是身体素质,都需要通过王杨自己的艰苦打磨去提升——至少在前期是必须这样的。但是,王杨的聪明就在于,当度过初期的艰难后,自己将会在正常人的青春期结束阶段开始,一步一步走向没有极限的未来,无论是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韧这五项基本素质,还是智商和情商这样的精神力量,都会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提升,甚至可以说脱胎换骨。只要他能度过最初几年的瓶颈期,就将拥有碾压奥尼尔的力量,完爆艾佛森的速度,俯瞰卡特的弹跳,超越神经反应的敏捷,媲美雷达锁定的精准,绝对冷静的理智,以及近乎无限的耐力,甚至出现第六感也不是不可能的。这是一种整体生命质量的升华啊。从某种意义上说,到了那个时候,不管精神还是身体,王杨都有希望跳出凡人的范畴,达到超人的境界。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上——能闯过目前的死局。至少一个月后,王杨是打死也变不成超人的。

  从刚才测试的结果来看,虽然承受力、肌肉耐力和协调性都有一些提高,但是这点儿提高距离产生质变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顶多让王杨参赛的结局从被虐提高到惨败,可是相对于混混们的磨刀霍霍,这点儿提高有意义吗?

  所以,当发现这强大的复原能力后,王杨那个激动啊。这就意味着无论他怎么折腾,只要睡上一觉,就能神清气爽地继续开始自虐般的特训,虽然还不能肯定这种训练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但是有总比没有强啊。毕竟现在王杨欠缺的不是创意,而是基本功。只要他的球感能够达到一个起码的水准,就可以把未来那些街球牛人的成名绝技剽窃过来,在娱乐者篮球经典赛上出奇制胜。所以相比五项基本素质,这种复原能力更加适合现在的王杨。更重要的是,隐形属性里面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么还处在封印状态中的那些未知属性,岂不是更让人期待吗?

  “淡定,要淡定。”激动了一会儿,王杨渐渐冷静下来。不由得暗骂自己土鳖,这点儿发现就忘乎所以,等到金手指完全开发出来,岂不是要飘到天上去?心理素质如此不过关,真真给重生一族丢脸啊。

  “这只是一部分,剩下的测试要到学校去进行了。”这样说着,王杨收拾了一下东西,草草吃了几口饭,直奔大学健身房而去。

  王杨所在的大学叫做哈林大学,是纽约的市立大学,名气小的可怜,连度娘上都找不到;可是跟它毗邻的另外一所大学就声名赫赫了——哥伦比亚大学,常春藤盟校之一,曾经和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并称美国高等教育三强的地方,当然了,以王杨的成绩,这种高级地方只能想想了。

  不过美国鬼畜在教育这方面做的不能不让人服气,再怎么不起眼的大学,各种配套设施绝对不会缺斤短两,该有的东西一样不缺。不像王杨前世的那所大专,占地面积还不如高中大,坑爹啊。

  其实冷静下来的王杨并没有对接下来的测试有太多想法,他的金手指本身就是厚积薄发类型的,前期的平平无奇再正常不过了,现在能有一个如此强悍的复原能力已经超出他的期望了。做人要学会知足,装逼太过是要遭雷劈的。

  果然,接下来的测试里,无论是速度、力量、灵敏,还是对新技术动作的理解力和学习能力,都跟前世没有什么区别,只有柔韧性这一项,让王杨有了一点小小的惊喜:因为青春期的缘故,身体没有定型,所以骨骼的韧性相当给力,直腿下摸可以轻松达到优秀的标准。

  可不要小看这一个柔韧,作为人体五项基本素质之一,其实柔韧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柔韧性反应的首先是身体韧带的弹性,柔韧性越好,韧带的弹性就越强,就像一条橡皮筋,弹性越好,则积蓄和释放的能量就越大,而且还不容易疲劳和受伤;黑人的身体素质之所以那么好,肌肉纤维纤长,柔韧性出色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次,柔韧性还与核心部位的力量息息相关。腰腹肩背这些位于躯干的部位被称为核心区,腰腹肩背力量被通称为核心力量。核心力量是人体一切力量的源头,你是否跳得高、跑得快、负重更大、反应更快、身体协调性更好,都取决于核心力量。很多人弯下腰够不着脚尖,表面上看是腿部的柔韧性不好,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腰腹力量不足。如果没有强大的核心力量作为支撑,就算有强健的四肢力量,也会出现强枝弱干的结果——也就是说身体驾驭不了四肢,空有良好的四肢力量,却发挥不出来。所以无论是自主性还是辅助性,柔韧性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篮球这样的技巧性和对抗性并重的运动,拥有出色的柔韧性可以让你在真假动作之间的转换更加随意逼真,重心控制更加灵活,攻防转换中的反应更加敏锐,激烈对抗中的自我保护更加完善,自我意识更加清晰。。。。。。总而言之,占得便宜海了去了。

  如果这么说还不明白的话,想想吉诺比利吧。这个号称妖刀的最佳第六人就是注重柔韧性的最好例证,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的突破,违反人体生理学的诡异上篮,还有他经常以并不强壮的身体不断冲击内线却很少出现严重伤病的职业生涯,相信足够说明问题了。

  而小皇帝詹姆斯的健身经历则更具说服力。勒布朗·詹姆斯是谁,估计地球人不知道的很少。关于他的身体素质怎么样,他那些对手的评价最直观不过——“詹姆斯的皮肤之下,不是血管和肌肉,而是钢铁和齿轮!”够强悍了吧?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进入NBA第三个赛季的詹姆斯开始遭受背部痉挛的困扰,在詹姆斯职业生涯的前五年,背部到腰部的不规律疼痛是他最大惑不解而又找不到原因的问题,后来在他的私人训练师麦克·曼西亚斯的建议下,詹姆斯接受了精心特制的拉伸训练来提升自己的灵活性和柔韧性,截止到王杨重生的2013年,詹姆斯每天都要进行一个小时的拉伸训练,“肩倒立式”、“雷电式”、“英雄式”、“下犬式”都是詹姆斯非常擅长的瑜伽动作,当然,他的背再也没有痛过。

  “不错不错。”最终结果出来后,王杨的后槽牙都笑出来了,“没想到金手指首先展现出来的是恢复和保护方面的隐形属性,变态的身体复原力和优秀级别的柔韧性,足够了。”

  YY了一会儿,笑容渐渐隐去,王杨的眼神开始变得锋利:“接下来,就是玩命儿的时候了。”

  以下是王杨一天的训练菜单。

  早上六点至七点,跑步一小时。

  上午九点至十二点:有球训练。具体包括:投篮一千次,基本运球训练两小时。

  下午三点至七点:无球训练。具体包括:每周一三五肺活量训练,每周二四六力量训练,周日游泳。

  晚上九点至十点:街舞训练。是的,你没有看错,的确是街舞训练;原因很简单,街球其实就是HIPHOP文化的延伸,和饶舌、涂鸦、街舞一起成为HIPHOP文化的象征和表现,就和不会跳桑巴就不可能学到巴西足球的精髓一个道理,不会跳街舞,就不可能把街球玩的出神入化;而且舞蹈和武术是所有训练方法中最锻炼平衡性和协调性的。李小龙不就是首先拿到恰恰舞冠军,然后才拿到武术冠军的吗?并且舞蹈还能够锻炼脚踝力量,使得脚步移动更加灵活,激烈对抗中不容易崴脚受伤。至于说为什么不去练饶舌,拜托,天朝的语言体系还不够博大精深吗?以王杨的垃圾话水准,如果现在到了街球场上,能不带脏字地骂上一天一夜,而且不带重字的。

  晚上十点至十一点:瑜伽训练。瑜伽训练不仅可以提高柔韧性,增强核心力量,加快身体恢复,更重要的是因为王杨的身体还处在青春期,拉伸训练能够有效促进身体成长,王杨可不认为自己这一米七五的身高就能在NBA呼风唤雨了。

  王杨的这份训练菜单,强度之大还在科比的6-6-6魔鬼训练之上,如果换一个人上来,铁定是被练废的下场。不要被有些书里动辄十几个小时的训练骗到了,那都是在忽悠人呢。正常情况下,人体每天的训练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五六个小时,再长的话,肌肉就会堆积大量肌酸无法消解,这时候身体就会变得异常脆弱,第二天别说训练,就是一些最简单的日常行动都可能因为肌肉无法恢复造成痉挛、拉伤甚至重力性休克。王杨之所以敢这么玩儿命,凭借的正是金手指那强大的恢复能力。

  ——没有自带系统怕什么?没有战力加成怕什么?想要什么,我自己去拿,岂不是更有意思?

  很快,哈林区流传着一个发现,哈林大学和附近的街球场上出现了一个神经病,据说这个家伙蓬头垢面,神情阴冷,行踪诡秘,衣服上全是白花花的汗渍,嘴里经常神神叨叨地嘀咕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每天天不亮就来到健身房或街球场,深更半夜才无声无息地消失;一出现就闷声不响地死命训练,直到把自己练到呕吐,或者浑身抽搐,再或者停下来直接一头栽到地上呼呼大睡起来,呕吐抽搐完毕或者清醒过来,就立刻跳起来继续狂练。有人小心翼翼地上前,却发现这个家伙的两只瞳孔居然一片血红,配上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势,活脱脱一副伺人而噬的生化丧尸模样,搞得附近的黑人一看见他就绕道走,就连罩着这个场子的混混都不敢接近。

  于此同时,附近的餐馆也发现了一个大胃王,每次摇摇欲坠地进门,就是一通胡吃海塞,活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吃相之凶猛让人头皮发麻。吃完后把碗一推,就势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又会精神抖擞、大步流星地消失。据说他一个人能吃掉十个人的饭量。对了,他总是随身带着一个篮球。
第6章 灌篮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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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问,这个神经病一样的家伙就是王杨。

  因为连续大强度的训练,使得他的双眼和牙龈整体处于充血状态,原本还算俊秀的五官因此变得诡异狰狞;因为没有训练伙伴,他只能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把自己最厌恶、最憎恨、最鄙视的东西反复拿出来念叨,逼迫自己死撑;因为一天十个小时的训练,他的饭量至少暴增了五倍以上,不过这难不倒他,他去找那些粤菜饭店(感谢天朝遍布世界的饭店餐馆啊),只用掏一份菜钱,就能放开肚子吃那些无限量供应的主食,吃得老板捶胸顿足、欲哭无泪。

  而这种强度的训练对于王杨这样一个普通学生来说太过强烈了,他前世经历的那些所谓训练放到这里连热身都够不上。就拿最简单的运球训练来说吧,所谓运球,绝不仅仅是把球拍到地上再弹回手中那么简单,必须遵循严格的动作规范:掌心虚握,五指自然张开,以手指和指根接触并控制篮球。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确保篮球在手中停留的时间大于离手的时间,每一次运球动作必须做到快速、用力、简洁、自然,而且根据这种要求运一次球很简单、运十次球也不在话下,运一百次球也不算难,那么继续下去,运球一千次、一万次呢?每次的动作都不能有丝毫变形,每次篮球运出手都必须弹到同一个落点,再沿着相同的轨迹返回手中;往下延伸开去,再加上另一只手的护球动作,身体的重心控制,各种脚步的运用和配合,传球和投篮的选择,队友的移动和跑位。。。。。。简直就是一个复杂到极点的体系,而且要求控球者在瞬息百变的球场上必须立刻就能做出正确的决定,那就极难做到了。以上这所有的一切,其实都建立在控球者扎实的基本功基础上,仅仅是最基础的运球训练就有一百一十五种,枯燥、单调、疲惫、千万次的机械重复,还必须始终全神贯注。于是每次运球训练结束,都能清楚地看到手臂上恐怖的一幕:肌肉像是有了自我意识一样,急促地抽搐、跳动、痉挛、扭曲。。。。。。彷佛无数蚯蚓在皮肤下疯狂地窜行。这种痛苦简直让人窒息,据王杨粗略统计,最多的一天,自己一共呕吐十三次,抽筋五次,晕倒三次,根本不知道怎么回到家,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居然是在浴缸里睡着的。

  不过这金手指是真心给力,无论王杨前一天累到什么程度,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完全没有感觉了。并且精力充沛、神清气爽,生猛的就像刚刚嗑完药一样。

  二十天转瞬而逝,在这种自虐般的极限压榨下,王杨的基本功终于迈过门槛,无论哪种花式运球,都能信手拈来,只要一听到HIPHOP,王杨立刻就能跟着音乐的节奏耍出一套眼花缭乱的运球来;可能跟那些有名有号的街球牛人比起来还不够炉火纯青,各种技巧的转换也不够流畅,可是街球比的不是谁的技术动作最熟练,而是看谁的创意最炫,所以这种水准,足够王杨将未来那些顶尖高手的成名绝技发挥出来了。到了后来,除了投篮训练,王杨也不再去到街球场,而是把自己关在公寓里,对着落地镜子反复苦练未来街球强人们那些一朝出世就会让所有人陷入疯狂的独创招式。

  其实所谓的基本功,就是把各种技术动作形成肌肉记忆的过程,想维护肌肉记忆的最佳状态,有一个很简单的公式:30/48,即做足30分钟强化训练,接下来48小时恢复时间。这个比例对肌肉细胞储存信息是最理想的。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公式进行有节奏地训练,肌肉可以牢记一生,不会轻易忘记。王杨显然没有这个时间,反正他的恢复能力无比强悍,索性把这个过程高度压缩。

  篮球运动的各项技术,形成肌肉记忆的重复次数不一而足,不过有一个细节,很多喜欢篮球的人都应该知道,那就是《灌篮高手》中,安西教练给樱木花道进行特训的那一次,根据安西教练所说,一周之内投篮两万次算是合格。那么据此可以推断,重复两万次就是篮球技术形成肌肉记忆的合格线。虽然没有具体统计,但是王杨在二十天时间里,肯定远远超过了这个合格线,而且王杨本身也不是完全的篮球小白啊。

  这里还有一个意料之中的发现:王杨租住的公寓附近,开始多了不少鬼鬼祟祟的黑人,不论王杨到哪里,都能感觉有几双眼睛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悄悄地偷窥。很显然,这是塞弗·伊万斯的手下。虽然被自己的虚言给震住了,暂时不敢轻举妄动,可是这家伙能坐到155街区混混头目的位置,也不是一个完全的饭桶,为了防止自己跑路,让手下的小弟二十四小时尾随盯梢。王杨甚至能够肯定,只要自己露出一丁点逃跑的意思,那些混混就会毫不犹豫地掏出枪来冲自己扣动扳机。不过对此王杨表示淡定:如果连这么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小混混都能逼得自己退避三舍,这趟重生也就不用继续混了。所以他大摇大摆地该干嘛就干嘛。只当作没看见。

  而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件事了:组队。然而接下来的几天里,这个看起来简单的任务,却让王杨伤透了脑筋。原因只有一个:找不到组队的人。

  说起来,在纽约哈林区,全美国的街球中心,居然找不到队员组队参加EBC,这要是放到黑人里面,简直可以当做笑话讲了。可是对于王杨来说,这一点儿也不好笑,而是实实在在的大问题。

  首先,在黑人扎堆的哈林区,不论是白人还是其他有色人种,都是弱势群体,天生被排斥。双方根本尿不到一个壶里,和他们组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其次,虽说这里华人也不算少,但水平高的实在不多,不对,不是不多,是根本没有。不相信吗?那好,咱们一个一个地算:首先看那些有美国国籍的华人。普天之下,所有华人对教育都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热忱,正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要子女能读出个名堂,父母砸锅卖铁也在所不惜。在王杨这个年龄,不去学校读书而是混在街头打球?简直是大逆不道。所以华人里面会打球的不少,但基本上都属于课余消遣,水平可想而知;当然了,也不排除林书豪这样的稀世品种,但是人家可能从常青藤翘课跑出来,跟着你去哈林区的街头打球吗?

  然后再看大陆来的留学生,这一部分算是脱离家庭监管,鞭长莫及,比较自由,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但是,也就仅限于爱好者的水平了。不说比肩黑人的水平了,单单对比一下同为亚洲的日本留学生,就能看出差距了。日本人也有不少篮球粉,他们会定期组织训练比赛,整个过程有组织有协调有计划有方案,参与者也会一丝不苟地按照集体安排进行,虽然个子普遍不高,但是水平提升很快,而且能跑能抢,一旦组队按照正式比赛来打,最后往往能压天朝人一头(不过他们打半场就很菜了)。其他的也都大同小异。这样的水平,就算他们愿意组队,王杨也不敢要。

  ——开玩笑,自己可是对EBC志在必得的。随便拉两个歪瓜裂枣进来,他们输了不要紧,自己如果输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正在盯着篮筐呆呆地发愁的时候,背后忽然有人用彬彬有礼的语气问道:“打扰了,请问,您是日本人吗?”

  王杨先是一愣,继而大怒。

  ——谁呀这是?有这么骂人的吗?我踩你尾巴了?

  ——不知道小日本已经登上钓鱼岛了吗?

  ——不知道老子生平最不耐烦小日本吗?

  连头也没有回,王杨张口就骂道:“你才是日本人,你全家都是日本人。”

  背后那个声音顿了顿,大为诧异地惊叹道:“您真是厉害啊!只听到我的声音就能知道这么多。我的确是日本人,我们全家也都是日本人。”

  无语的王杨满脑门黑线地回过头一看:一头精神的板寸,一身标准的日本学生装,再加上一脸恭敬的神情,形似军姿立正的站姿。。。。。。靠!果然是个小日本。

  “我说这两天怎么老感觉诸事不顺呢,仔细想想也没踩狗屎啊!原来是要撞到小日本这衰人。”用汉语嘀咕了一声,面对小日本一脸期待的神情,王杨一点儿好脸色也不给,直接用英语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警告你,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日本人了?”

  “这么说您不是日本人?”学生装略显失望地说道,随后狠狠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是我冒昧了。打扰之处,实在是不好意思啊。”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小日本的礼节如此周到,倒让王杨不好再往下追究了。他指着自己的脸说道,“小子,看清楚了:我,中国爷们儿,纯的。”

  “实在是对不起啊。给您添麻烦了。”那小日本又狠狠地猛鞠了几个躬,嘴里念念有词,满脸歉意,一点儿也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看着这小日本被自己训斥的像个孙子一样,王杨感觉出了一口恶气,摆摆手说道:“算了,大人不计小人过,以后长点眼力。”回过头继续开始投篮。

  命中了几个三分球,无意间回头一看,却发现这小日本居然还在场边站着。这些日子以来,王杨只要开始训练就会不自觉地进入疯魔状态,那狰狞的气势让所有人都避而远之;所以只要他一训练,场上通常就变得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现在突然身边多出这么一个观众,倒让他有点儿不适应了。

  正好这时候篮球反弹到了这小日本的脚下,看到王杨注意到了自己,小日本捡起篮球,双手递过来说道:“这是您的篮球。”

  王杨接过篮球,皱着眉头问道:“你怎么还不走?”

  那个小日本恭恭敬敬地回答:“因为我还有一点儿小事想要麻烦您,如果打扰了您练球,我深感抱歉。”说着又是一个狠狠地鞠躬。

  看着这个鞠躬比点头还要利索的家伙,王杨开始有点儿头疼了:“行了,我的时间很紧,你有话就说。鞠躬什么的就不必了,我看着眼晕,你也省省劲儿。”

  “好的,给您添麻烦了。”嘴里答应着,随即又是一个鞠躬。

  王杨翻了个白眼:“得。算我没说。”

  “情况是这样的。”墨迹了半天,那小日本终于开始进入正题,“我刚刚从日本来到美国,想要在这里追求我的篮球梦想,追求能让我变得更强大的方法。听说EBC是美国最有名的赛事之一,所以我想参加进来,接受强大对手的磨练,同时也检验一下自己真实的水平。可是经过接触,发现这里的篮球手对我非常的不友好。既不接受我的挑战,也不允许我的加入。这让我非常困惑。”

  “没啥好困惑的,美国黑人的排外是出了名的,你只有打败他们,他们才会接受你。”王杨耸耸肩说。心里却恶意地想到,你们日本政府不是整天跟在美国后面摇旗呐喊吗?甘当打手吗?亦步亦趋吗?NND到了哈林区也不比老子混得开嘛。不过奇怪的是,以哈林区的治安混乱状况,这家伙怎么没有被打劫呢?

  “可是他们根本不接受我的挑战,我怎么才能打败他们呢?”小日本瞪圆了无辜的眼睛,诚惶诚恐地问道。

  王杨捏了捏下巴没有回答,反而转换话题问道:“你到美国来是想变得更强大?据我所知,日本篮球在亚洲也不算是顶尖吧?你去过中国了?”

  小日本摇摇头:“还没有。”

  王杨很是好奇:“既然如此,你怎么知道在亚洲就没有能让你变得更强的人?”

  小日本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是高中时跟队到美国来打比赛,见识到了美国篮球的强大,而我在日本已经没有办法变得更强了,这才萌生到美国来的想法的。”

  “哟呵,好大的口气啊!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王杨阴阳怪气的说道,“你在日本已经是最强了?”

  小日本却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郑重其事地回答道:“虽然这样说有点儿失礼,但是事实确实如此。我已经连续拿下日本高中联赛和大学联赛MVP。日本篮球界的同龄人中已经没有人能够打败我了。”

  看这个小日本的样子不像是吹牛,王杨不由得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日本“啊”了一声,说道:“接触了这么久还没有自我介绍,真是失礼啊。”他整整已经非常整洁的学生装,一脸庄重地说道:

  “正式向您介绍,本人来自日本秋田县,现在负笈游学于哥伦比亚大学。我的名字是泽北荣治。”

  ==================================一雷天下响的分割线=================================

  哇哈哈哈,没有想到吧?

  本人是看了灌篮高手后才开始打篮球的,灌篮高手可以说是俺的启蒙了。所以在此特地请出泽北荣治友情客串,希望各位灌篮粉丝勿怪。当然了,本书保证不是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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