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铃声响彻校园,监考老师挥动手中教鞭,拍击讲台。
“考试结束,停笔收卷!别写了,放下手里的笔!”
“再说一次,把笔放下!还不放笔的,统统按作弊处理,第三排那个女生,说你呢!”
姜徽音猛然抬头看向讲台,看见监考老师手中的教鞭指着自己,咬着嘴唇委屈巴巴地放下铅笔。
草稿纸上已经写出了运算结果,再多两秒钟,她就能拿下这道十二分的大题,然而时间不等人。
更糟糕的是,按照期末考核的评分标准,没有给出正确结果的计算题,不论解题过程正确与否,都是零分。
传出试卷后,姜徽音苦恼地揉了揉眼睛,两个小时的数学考试,让她头晕目眩。
“你别哭呀,我刚才看到你卷子了,都快写完了,比之前进步很多啦。”
毛大可扭头看见姜徽音揉眼睛,急忙出声安慰,考试时座位全部打乱,她碰巧坐在姜徽音左边。
“我没哭啊,真的吗,有进步吗?”
姜徽音想了想,重重点头:“说不定这次我能及格呢,唔,我哥天天教我做题,肯定能及格!大可,你怎么样?考得好吗?”
“不好。”毛大可用力摇头,两根麻花辫甩成拨浪鼓。
姜徽音攥着拳头为她打气:“没关系,别难过,你成绩那么好,肯定没问题!”
毛大可惋惜道:“但是这次拿不到一百分啦,最多九十八分。”
“再见。”姜徽音背上书包拎起兔笼,头也不回地冲出教室。
刚出教室,姜徽音一眼就看见走廊尽头处,站在教师办公室门前的哥哥。
想到哥哥来接自己回家,考试答卷的疲乏顿时消失,姜徽音蹦蹦跳跳跑了过去,乖巧喊道:“哥~林老师~”
姜慕白宠溺地揉揉她的小脑袋,问:“累不累?考得怎么样?”
“不累!语文考得很好,因为语文是林老师教的,数学也考得很好,因为数学是你教哒!”姜徽音骄傲地仰起头,像猫咪似的用脑袋去蹭姜慕白的掌心。
“真会说话。”林初槿含笑赞许。
“跟我学的。”姜慕白说得理直气壮。
姜徽音昂着头,目光左右反复横跳,像是看出了什么名堂,嘿嘿傻笑。
姜慕白猜到她在想什么,轻轻拍了下她的后脑勺,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这会儿人也接了,能聊的话题也都聊了,正是放学的时候,教学楼里人流涌动,就这么站在办公室门口给人当八卦看,似乎不太合适。
想了一会儿,姜慕白决定不再尬聊,开口道:“那我们……”
“我们一起吃个晚饭吧。”林初槿抢先说道。
“诶,这么巧,我刚想说呢。”姜慕白面不改色但改口,“听说六味居请了位青州师傅,我们去尝尝味道?正好,庆祝徽音今天考试顺利,我请客。”
林初槿点点头又摇摇头:“还是让我来吧,今天那件事,我要向你道歉,也要向你表达感谢。”
注孤身者才会在这种情况下坚持请客,姜慕白立刻答应:“行,这次你请,下次我请。”
“耶~~~~~~”姜徽音原地起跳,双手比V在姜慕白脑后扮成兔子耳朵。
出了校门,姜慕白雇了辆电动载客三轮车,三人挤在略显狭窄的后车厢里,像极了一家三口。
姜徽音平时就爱说话,兴奋起来小嘴像机关炮似的叽哩哇啦说个不停,小孩子天真可爱,说什么都不招人烦,有她活跃气氛,一路上没有哪怕半秒钟的尴尬。
到了六味居,三人坐进一间小包厢开始点菜。
姜徽音点了她爱吃的炖牛肉,姜慕白接过菜单后扫了两眼便递向林初槿。
林初槿也不跟他客气,浏览菜单后流利地报出菜名:“凉溪脆鳝,文思豆腐,西施含珠,红烧狮子头,拆烩鲢鱼头,八宝葫芦鸭。”
三个人点这么多菜,未免有些奢侈,姜慕白刚想开口说声粮食不易,眼角余光瞥见馋得直吞口水的姜徽音,又把快到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林初槿出身富贵,想必从小锦衣玉食,不会贪这一口吃的。
看她为人,也不像是以铺张浪费为荣的豪奢之辈。想来,她点这么多菜,是想让姜徽音尝尝外地美食。
六味居的服务态度算是业界标杆,听说坐在包厢里的是聚英馆关门弟子,胖乎乎的庞老板亲自过来敬酒,连说招待不周免单赔礼,林初槿再三坚持,他才把免单改成八折,给足了面子。
等到跑堂伙计端上菜品,庞老板自觉离开,林初槿则为姜徽音一一介绍桌上的青州名菜。
除了七瘦三肥四喜丸子,姜慕白最中意拆烩鲢鱼头,青鱼吃尾,鲢鱼吃头,浓浓汤汁配上完好无损的鱼肉和糯粘腻滑的鱼皮,脂膏稠浓,鲜香无比,难怪郑板桥会写下“夜半酣酒江月下,美人纤手炙鱼头”。
这些足以征服老饕的名菜,在林初槿眼里似乎只是几道家常小菜,她一边讲解菜品的来由和吃法,一边给姜徽音夹菜,左手碗右手筷,龙盘手凤点头,优雅得让人自惭形秽。
讲解菜品是品味美食的一部分,就像游览名胜古迹时,导游往往要先讲出此地来由与传说,好让游客体会到肉眼看不见的美妙。
小丫头可不懂这些,她两眼放光,只顾着吃,吃到一半,突然放下筷子,咽下嘴里的鱼肉,说:“林老师,谢谢你请我们吃饭。”
好看又懂事的孩子最招人喜欢,林初槿笑道:“不用客气,好吃吗?”
“嗯嗯!”姜徽音点头如捣蒜,“不过,我哥做的更好吃!”
“噢,你哥这么厉害呀?”林初槿抬眼看向姜慕白。
“咳咳,吹牛。”姜慕白心虚摇头,他的厨艺比起六味居从青州请来的大师傅,差了几条街。
“哪有吹牛!林老师,学校门前那家汤爷爷的早餐店,就是我哥开的,瓦罐汤,鸡汤馄饨,渣渣面,都是我哥教汤爷爷做哒!唔…对了!”
姜徽音灵光乍现,想出妙计。
“林老师,下次让我哥请你到家里吃饭吧,让他亲自下厨!”
林初槿没有回话,姜慕白捏了捏姜徽音的脸颊,笑道:“先不说了,乖乖吃饭。”
“喔。”姜徽音心有不甘,嘟起小嘴,往哥哥碗里夹菜。
恰好,林初槿也在往她碗里夹菜。
看见这温馨一幕,姜慕白不知怎么,想起当初蜗居单身公寓、对着电脑吃泡面的情景,忽然感慨万千。
对非警务工作的平民而言,警署大楼的地下室是个神秘的地方,它往往以幽暗地牢的形象,出现在人们口口相传的故事里。
滴水的屋顶,凄惨的哀嚎,白森森的骸骨与血淋淋的刑具则是地牢中不可或缺的必备恐怖元素。
然而事实是,警署大楼的地下室往往用来放置杂物或囤积日常用品,偶尔遇到留置室不够用的特殊情况时,警员们才会把犯人带到地下室临时关押。
当然,极少数时候,某些警员会对地下室做些改造,将它用于刑讯。
比如此时此刻,秘密警察临时征用的定武警署地下室,已被改造成一间刑讯黑屋。
黑屋子并不黑,这是警界术语,指代讯问过程不予记录的独立封闭空间。
实际上黑屋里光线充足,两台大功率探照灯分别对准两个受刑者,炽白刺眼的灯光犹如冰冷火焰,炙烤他们的精神与意志。
“先生们,我们还有充裕的时间,但我必须提醒你们,我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在变声器的帮助下,埃利克斯·谢尔比的声音变得阴森低沉,令人心悸。
他穿着别名“屠夫围裙”的制式黑衣,头戴一顶以骷髅头为徽章图案的黑色警帽,将银发、额头与双眉压在帽檐下,只露出一双猩红的眼瞳,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两位受刑者拒不配合,除了沉重的喘息声,再没有其他回应。
“好吧,好吧,我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包括你们,但你们让我别无选择。”
埃利克斯扼腕叹息,戴上医用无菌手套,从刑具箱内取出一把薄如蝉翼的手术刀。
负责刑讯的秘警脱下染血的拳套,默不作声地退到一旁,为长官让出空间。
埃利克斯走到身穿迷彩作战服的年轻人面前,轻声发问:“回答我,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姓操,操你*妈,不对,我叫操联邦!”年轻的反抗军咧嘴大笑,露出流血的牙龈。
“回答错误。”埃利克斯微微摇头,右手以其他人无法看清的速度从受刑者眼前掠过。
两片皮肉拉着血线缓缓脱落,反抗军成员愣了愣,接着剧痛钻心,他挣扎,尖叫,想要眨眼,却做不到——因为埃利克斯割了他的眼皮。
“你是法修,也许能扛过去,哦,我希望你能扛过去,因为你活着更符合我的利益。”埃利克斯冲他笑了笑,将针管扎进他的脖子,注入药剂。
审讯修士时,吐真剂的效果并不理想,所以还要配合辅助手段。埃利克斯放下手术刀,从衣袋内取出一块怀表,高抬右手使表链与怀表在反抗军眼前来回转动。
“回答我,你的名字是什么?”埃利克斯再次重复问题,这回他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贾……胜……利。”反抗军瞪着眼前的敌人,无法闭合的双眼不由自主地随着怀表左右晃动,渐渐失去焦距。
埃利克斯摘下变声器,继续晃动刻有衔尾蛇图案的银怀表,一分钟后,他再度发问:“贾胜利,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来到这座城市?”
贾胜利用机械式的语调回答:“我是万年炎帝号275师电子特战营特派员,参与T24绝密行动,随队前往冀州定武。”
“是谁指派你们?有多少人参与行动?你们的任务目标是什么?”埃利克斯仍在晃动怀表,但银怀表似有千钧之重,让他额头渗出细汗。
贾胜利目眦欲裂,努力抗争,但他抵挡不了吐真剂与催眠术的侵袭。
“指派命令由首席科研官曹耕晨先生下达,共有二十人参与行动,进入第二域时,六人牺牲,追杀平民时,六人牺牲。我们的任务目标是找到一座墓地,取出藏在墓中的特殊物品。”
“谁的墓?你们取出了什么?”埃利克斯急促追问。
“我不知道。”
“谁的墓!取出了什么!”
“我不知道。”
贾胜利双目圆睁,两行血泪沿着眼角淌下。
“嗬——”埃利克斯垂下手臂,剧烈喘息,足足两分钟后才脱离魔鬼扼住咽喉一般的窒息感。
恢复如初后,他用手背擦去嘴角的唾液,动作缓慢地收起银怀表,冷眼瞥向右侧。
右边另一位受刑者是个脸颊长有脓疮、露出烂肉的男人,他双手双脚被绑绳固定在刑架上,满身鞭痕,皮开肉绽。
见埃利克斯转头看向自己,男人眼中透出恐惧。
“回答我,你的名字是什么?”埃利克斯拾起手术刀,似乎要故技重施。
“黄汉,我叫黄汉,这就是我真名。”
男人痛哭流涕,杀猪似的嚎叫:“我是被逼的,警官,长官,我不想通敌啊,我是被逼的,他们拿着我把柄逼我为他们办事,真的!他们知道我不情愿,所以信不过我,所以什么都没告诉我,所以我什么都不知道,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告诉我,叛军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走的,把你知道的全都说出来,我可以考虑留你一命。”
“听着,黄先生,我不是在哄骗你,你要知道,我是秘密警察,不是杀人狂,如果你活着能为我创造更多价值,我为什么要让你死呢?”
“我相信你不愿意通敌,所以,我决定给你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请帮我找到逃走的叛军,作为回报,我会把你培养成双面间谍。你不仅不会死,还会拥有更加精彩的人生。”
埃利克斯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与头上的骷髅头形成鲜明对比。
“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黄汉翻来覆去只有这一句话。
“鞭刑带来的疼痛,很难忍受。”
埃利克斯指着黄汉身上的鞭痕,笑道:“根据我的经验,黄先生,如果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哪怕是为了逃避鞭刑,为了得到片刻的喘息,你也会编出一些假情报,但你什么都没说,你始终在重复着这句话,‘我不知道’,不,这是句谎言。”
说完,埃利克斯打了个响指,两名秘警抬起火炉快步上前。
熊熊烈火内,一双铁鞋烧得通红。
“很久很久以前,有位暴君看到一只蚂蚁爬到烧热的铜斗上,他看见蚂蚁翻滚挣扎的模样,觉得非常有趣,于是令匠师用铜炼制方格,让囚犯赤脚在烧热的铜格上行走。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炮烙之刑。”
“几千年后,有人受此启发,造出一双铁鞋投入火炉,烧到滚烫通红,再用钳子夹出,然后把囚犯的双脚套进这双‘红绣鞋’。”
埃利克斯语速平缓,语调温柔,仿佛是在讲一段睡前故事,只是故事内容让人心惊胆战。
被绑在刑架上的黄汉死死盯着离他不到三米的火炉,他看着炉子里飘出点点火星,脚底感受到阵阵热浪,可胸腔里冰冷刺骨,仿佛心房中的血液全都被恐惧冻结。
“我对华夏文化兴趣浓厚,尤其是华夏漫长历史中诞生的种种酷刑。”
“凌迟、车裂、腰斩、抽筋、剥皮、刖刑、宫刑、针刑、棍刑、烹刑、截舌、虿盆、杏花雨,这些刑罚我已见识过不止一次,虽然其中大部分是录像,但足以满足我的好奇心。唯独这双红绣鞋,我还没有见过它套在人身上是什么样子。”
“黄先生,你要让我开开眼界吗?”
埃利克斯说完,恰好有一阵烤肉的香味夹着烧焦的糊味飘来,黄汉鼻翼翕动,喉头微缠。
“嗞——”
负责刑讯的秘警从水桶里捞出一把钳子,伸进火炉夹住铁鞋,滋滋响声中,蒸汽窜出炉子,吹垮了黄汉最后的心理防线。
“别,我说!”黄汉喊得太过着急以至于破音。
埃利克斯抬起右手,身旁秘警收起钳子扔回桶中。
“长官,你听我说。”黄汉咽下带血的唾液,嗓音发颤,“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没被洗脑,我只是……只是求财而已。之前我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要是我说了,我对你们就失去价值了,那我就死定了,我、我不想死。长官,你保证我说了你不杀我?”
埃利克斯直视他双眼,笑而不语。
左右都是死,与其为反抗军送命,不如碰碰运气,黄汉咬了咬牙,说道:“大概一个月前,邺都那边传来消息,让我给一支二十人的队伍准备藏身的地方。最后,到定武的只有十四个,这些人每天夜里都去搜山,我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但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黄先生,你在说废话。”埃利克斯脸上的微笑消失不见,如他所说,他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我……我知道他们怎么来的,我也知道他们要怎么走!”黄汉说话时绷紧了脚趾,这是他最后的底牌。
“噢?”
“是这样,每年都有几箱治疗魔痕综合症的特效药从第四域运过来,这个药是联邦一级违禁品,是反抗军造出来的,有好几个反抗军势力都在卖这种药,我是他们的代理商,定武还有周边几个城镇的患者都从我这里买药,我说了,我真的是为了赚钱,我没有被他们洗脑。”
黄汉有些语无伦次,埃利克斯并不在意,听完轻轻点头:“继续说。”
“正气堂,正气堂的郝大夫是我的合伙人,病人信不过我,只信他,都从他手里拿药,他开医馆这么多年,人脉丰富,很有能量,是他帮我把那支小队的装备运过来的。”
“他帮你?”
“他,我,我骗他说是药,让他帮我……”黄汉垂下脑袋。
“接着说,这支叛军小队要怎么走?”
“他们有几个撤离方案,那个贾胜利是他们的通讯员,通讯员被你们抓了,他们只能先去邺都,邺都城卫军里有反抗军的高级间谍。”
“城卫军?名字是什么?”
“不知道,我连代号都不知道。我说了,他们信不过我,处处提防我。”黄汉懊恼摇头,“我只知道,他们肯定会去邺都。真的,我知道的我全都说了!”
“我相信你,谢谢你的帮助。”埃利克斯诚恳道谢,接着转头对身旁的下属说道,“给他穿上新鞋,送他上路。”
“长官!长官!我啊啊啊啊——”
黄汉爆发出所有力量,拼命挣扎,可他挣不断特质绳索,也拗不过秘警的胳膊。
赤脚套进烧红的铁鞋里,皮焦肉烂,血水迅速升温至沸点,咕噜噜地冒出气泡。
惨绝人寰的叫声在黑屋里回荡,埃利克斯饮尽杯中咖啡后摘下骷髅帽,大步走向楼梯。
一个眉毛稀疏的华人秘警匆忙追上,小心翼翼地说:“boss,你说我们有不懂的可以问?”
“你可以问,但我未必会回答。”埃利克斯扶着楼梯扶手,动作缓慢像个身体虚弱的老人。
“那个叫黄汉的联络员全都招了,为什么还要杀他?就像您说的,他活着对我们更有用,我们可以把他训练成双面间谍,也许他能帮我们揪出更多叛军余孽,就算叛军不再信任他,那也没关系,我们留他一命,就是千金买骨啊。”
“这样一来,其他叛军就会知道,只要被抓了以后老实配合,就能活下去,以后我们拷问情报的难度会小得多。当然,叛军有可能派人消灭叛徒,那我们也可以守株待兔。”
华人秘警说完,低头哈腰问道:“boss,您觉得呢?”
“我觉得你还不算太蠢,但又不够聪明。”埃利克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问,“假如你是叛军成员,当你听说那个被秘警抓捕的联络员横尸街头,尸体惨不忍睹,双脚跟铁鞋粘在一起,身上全是鞭痕,你会怎么想?”
“我……”华人秘警认真思考片刻,眼前一亮,“我会觉得他没有招供,所以被各种酷刑轮番折磨,拷问致死!我懂了boss,这样一来,叛军小队很可能不会改变计划,我们可以在邺都等着他们!”
埃利克斯不置可否,正要迈出下一步,又听见华人秘警问道:“boss,那个通敌的大夫怎么处理?”
“你叫冯博?”埃利克斯问,“我记得,你年幼时,母亲因无力承担医药费,投湖自尽,还有你爱人,因患魔痕综合症,不治身亡?”
冯博心中伤疤被狠狠撕裂,他低垂头颅,微不可查地嗯了一声。
“如果当年你能遇上郝大夫这样的医生,你现在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埃利克斯拍拍冯博的肩膀,沉声道,“记住,我们是人,不是恶魔。”
警署宿舍楼二楼走廊尽头,沈鸿推开房门,放下餐盒,颓然躺倒。
餐盒里的饭菜冒着诱人香气,但他完全没有胃口。
反抗军设在定武的联络点被秘警抄了,萧山又闹出那么大动静,不存在灯下黑的可能,所以剩余的反抗军绝不会留在定武,而秘警也没有待下去的理由。
一边要跑,一边要追,两条过江龙总算要离开定武,想必在他们走后,藏在阴暗角落里的妖魔鬼怪又要显形。
不,准确地说,已经显形了。
就在今天下午,警署绝大部分警员被调去封锁交通要道时,城郊有一起命案发生。
凶杀现场遗留两具尸体,死者分别是听春苑老鸨九娘和张家巷一位刚满十六岁不久的小姑娘。
张家巷是城内居住条件最为恶劣的贫民窟,巷里许多家庭甚至无法承担基础学校的学费。在那儿出生的孩子,半数以上没有童年,他们从懂事起就要分担家务,到了能扛能跑的年纪就要去做童工补贴家用。
有些姿色姣好的女生,十二三岁时就被迫签了卖身契,刚满十六岁成人,就被家人从张家巷送到三全巷,比如沈鸿手中照片里的死者,她一周前过了十六岁生日,第一次尝到蛋糕的味道,然后就被送到听春苑。
当她家人再次收到消息时,便是她的死讯。
这都是沈鸿亲自查出的案情,他知道这起命案不简单,但他不能不管。
两名死者遇难后不到一个小时,沈鸿收到一封匿名信,不仅写出了凶杀现场所在地,还对杀人动机做了详细说明,而且现场保留完整,尸体未被掩埋,这不符合叶南风和血刀帮的一贯作风。
种种迹象表明,有人想把重案队当枪使。
沈鸿看得出来,但他做不到冷眼旁观。
死者尸体惨不忍睹,难以想象年仅十六的小姑娘生前遭受过多少苦痛折磨,沈鸿亲手为她合上双眼时,抽了整整一包烟才压下血洗三全巷的冲动——假如真有血洗三全巷的本事,也许抽到第二根烟时他就会扛着枪去听春苑。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瞪着天花板的沈鸿起身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意料之外的访客,他换下了制服,穿着宽松版型的休闲装,之前用发蜡固定成大背头发型的漂亮银发随意披散,透着些许慵懒味道。
“长官?”沈鸿愣了一会儿,问,“您有事找我?”
“喊我埃利吧,哦不,按你们的习惯,喊我老谢。”埃利克斯·谢尔比抬起手臂,晃了晃手里的酒瓶,“整两口?”
没等沈鸿答应,埃利克斯便抬腿跨进屋里,他在单居室里踱了几步,笑道:“你的房间,只能用简陋来形容。”
沈鸿带上房门,回道:“这是宿舍,警署为警员免费提供的住处,我这间还算过得去。”
“我见过你们署长、副署长和重案队队长的住房,跟这儿可不一样。”埃利克斯好像是在讥笑沈鸿的傻气。
沈鸿耸了耸肩,不以为意。
“杯子。”埃利克斯用两根指头拔出葡萄酒瓶塞。
沈鸿走到床边,从床头柜上拿来一个水杯。
“我的杯子呢?”埃利克斯问。
沈鸿勉强挤出微笑:“长官,我只有两个杯子,一个用来喝水,一个用来漱口。”
“看来你在这里没有朋友,好吧,我对瓶吹,here,cheers.”埃利克斯说着,给沈鸿倒了满满一杯红葡萄酒。
杯口和瓶身轻轻碰撞,埃利克斯仰头饮酒。放下酒瓶后,他说出来意:“明天我会带队回邺都,你要不要跟我走?”
冷酷英俊的长官带着红酒上门,开口就是一句你要不要跟我走,这……
沈鸿摇摇头,甩出脑子里的古怪想法,问道:“谢谢您的邀请,长官,您的部门很缺人么?”
“不缺人,但缺可用的人。”埃利克斯伸手抓起刘海作头疼状,“留在这里,你的才能无处发挥,为什么不跟我走?”
沈鸿不自觉地瞥了眼床上的照片,叹道:“有些事情,还没了结。”
“喔,有始有终,很好。”埃利克斯直勾勾地盯着沈鸿,盯得他心中发毛。
“长官?”
“我有个学生,跟你很像。”埃利克斯收起嘴角淡淡笑意,“他曾是莱茵斯曼警察学院最璀璨的新星,毕业后本可以平步青云,但他选择下派到一线,他说他报考警校就是为了守护民众,守护法纪。”
“他去了Tenancigo,第四域最混乱最黑暗的城镇,Tenancigo常住人口不到十万,百分之七十是毒贩、枪贩、人贩和皮条客,仅靠违禁品和色情业,每年营收超过六十亿人联币。一个坚持正义与原则,坚信人性光辉的到了那里,会有什么样的结局,你猜猜看?”
沈鸿张了张嘴,没说话,端起杯子喝酒。
“他死了。”埃利克斯揭晓答案,
这是意料之中的答案,沈鸿从烟盒里抽出两支烟,给埃利克斯抛了一支,问:“怎么死的?”
用沈鸿的火机点着香烟后,埃利克斯笑道:“据说是喝醉了酒,抽烟时不小心把房子烧了。”
沈鸿左手端着酒杯,右手夹着香烟,问:“真相呢?”
艾利克斯哈哈大笑:“谁知道呢,你认为有谁会在意真相吗?不,没人在意真相,我也不在乎,我只看结果。”
“那……结果呢?”
“结果是,Tenancigo全镇清查,数十个犯罪组织及当地警署疑似通敌,总计六百九十二名涉案人员在刑讯过程中惨死。”埃利克斯翘起二郎腿,用沈鸿学不来的优雅姿态吸了口烟,接着说道,“然后,我被调到第二域,故事到此结束。”
沈鸿又灌了一大口红酒,说:“其实他们没有……没有吧?”
埃利克斯轻轻拍打沈鸿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真相重要么?我很欣赏你,临走之前,我想给你一个建议。记住,真相无人在意,你需要的是结果,为了得到你想要的结果,有时你必须打破一些规则。哦,对了,我们是秘密撤离,对外宣称更换临时办公地点,这件事只有主政官和你知情。”
特意提起这件事,说明他不介意,甚至是鼓励沈鸿借用秘警的名头,狐假虎威。
沈鸿听出埃利克斯的潜台词,重重点头:“谢谢。”
“另外。”埃利克斯忽然想起件事,补充道,“我在申请调阅机密档案时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您说。”
“白河区,徐千算,记住这个名字,如果有人向你施加压力而你不知道如何破解,带上可口的食物去找他。”
晚餐过后,姜慕白带着姜徽音回到家中。
期末考核为期三天,之后还有其他科目的考试,姜徽音得抓紧时间复习,而姜慕白则需静坐修炼,巩固境界。
灵气逆流十四正经脉,本该对身体造成极大损伤。
然而,不知是因为《天渊剑典》,还是因为林初槿的玉牌,姜慕白强行冲关打开鼻窍后,身体非但没有受损,反而迅速掌握了鼻窍的种种运用,也算是因祸得福。
今夜过后,九窍之中已通六窍,只剩舌窍与二阴窍。
如石山所说,姜慕白开窍的速度,已然超越当世宗师,以至于翌日一早赶到聚英馆时,把师父丘阳生吓了一跳。
“这才几天,都开六窍啦?”丘阳生提着扫帚,绕着姜慕白转了两圈,似乎不敢相信。
过分谦虚就是虚伪,在师父面前自然要保持坦诚,姜慕白带着欣喜笑意回道:“是,弟子昨日上山时开了鼻窍。”
“太快了。”丘阳生眯起双眼,猛地探出右手,将食指中指搭在姜慕白脉口。
半分钟后,丘阳生缓缓收回右手,感叹道:“还以为你走了歪门邪道,看来是天赋异禀,不错,比为师当年强多了。”
姜慕白本想恭维几句,可想到石师兄挂在嘴边那句“我们聚英馆就是这个风格”,便改了主意。
“师父,您早已是第三境圆满,要说我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恰当。用第四域的说法,我这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步快,那是应该的。”姜慕白所说的巨人,自然是留下《天渊剑典》的嬴老爷子,但在丘阳生听来,这话显然是在捧他。
“油嘴滑舌用去骗女孩子,不要拿来骗我这个糟老头子。”丘阳生摆了摆手,“你跟我来。”
姜慕白跟着丘阳生进了练功房后面的院子,丘阳生放下扫帚,从茅屋里取出一个瓷碗和一个木桶,然后用瓷碗对着水龙头接水。
水龙头开得很大,水流冲进碗底,沿着碗壁往外跑,洒了一地。
姜慕白看着地上的水渍,问:“师父,欲速则不达,您是在说这个道理吗?”
丘阳生没有回答,他关上水龙头,扬起瓷碗说道:“这是一般人。”
接着,丘阳生放下瓷碗,指着木桶说道:“这是你。”
嗒啦一声,水龙头开到最大,水流冲击木桶,点滴不漏。
没想到还能看到一百年前的鸡汤与反鸡汤套路,姜慕白想笑又不敢笑,努力装出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神情。
丘阳生给关门弟子上了生动形象的一课,含笑点头:“既然有这份天资,何必畏畏缩缩,该突破就突破,不要犹豫。之前我想的是贪多嚼不烂,所以只传了你本门剑法,不过现在看来,你这半桶水还挺能装。”
“您过奖了。”姜慕白笑得有些尴尬,他心里知道师父是在夸奖自己,但听起来可不像这么回事。
“我听石山说,你只用一把木剑,便可轻取八窍武修,用的还是本门萧山龙形剑?”丘阳生拎起扫帚,摘下用于清扫灰尘的帚穗,对姜慕白说道,“嗯,既然嚼得烂,那就多多益善。择日不如撞日,正巧今天为师心情不错,你去取一根齐眉棍,再拿两副指虎,我把本门棍法拳法一并传你。”
入门以来,这是师父头一回想到传授武功,姜慕白心中大喜,立马回练功房取了长棍和指虎。
“本门劈山棍法,源自南林寺俗家弟子齐大力的《伏魔棍》,凶猛刚烈,最重霸道。”丘阳生握着帚柄,说出劈山棍法的来历。
这些故事姜慕白已经听石山说过,第一次全面战争期间,大批修士投身前线,共赴国难。作为首批崭露头角的武修,齐大力也在其中。
担任特种部队教官时,齐大力倾囊相授,伏魔棍法在之后数十年内广为流传,至今已有上百种棍法脱胎于《伏魔棍》,劈山棍法正是其中之一。
根据石山的说法,《劈山棍法》的巧妙与威力都要胜过《伏魔棍》,这倒不是说师父师祖比齐大力厉害,只是齐大力创出《伏魔棍》时仍是第三境武修,而且招式框架受旧时代武学影响,有所局限。
如太极、八卦、八极等旧时代武学,流传至今已有极大变化,比如冀州武道协会会长朱守义,雅号“太极剑宗”,可他的太极剑与旧时代的太极剑法全然不同。原因很简单,即使是开窍期武修也能媲比当年的武学宗师,更何况超凡脱俗的锻骨、洗髓、内天地?
让高阶武修使用数百年前的武技,就像是让巨人用牙签做武器,据说灵气复苏后有一段时间,刚诞生不久的巨人们都把“牙签”当作武器,但经过一个世纪的演变进化,“牙签”已升级成超级狼牙棒。
适用于淬体与锻骨境的《劈山棍法》,虽算不上狼牙棒,但也威力巨大,姜慕白听石山说过,若是第四境圆满的师祖全力施为,一棍真能劈开一座小山头。是真是假?不得而知,但不排除有夸大的嫌疑。
“当年,齐前辈创出《伏魔棍》,并不是要让普通兵卒扛着长棍上前线,而是要让他们通过练习棍法,锤炼肉身,提高开窍的几率。”丘阳生微微屈膝摆好架势,继续说道,“所以,习练劈山棍法能让你本就不错的基础功更加扎实,并且加快你打开剩余三处大窍的速度。以你的悟性,勤加练习,或许再过月余便是九窍齐开,半只脚踏进第二境。”
“开窍的几率?”姜慕白从没听过这个说法,武修用周天吐纳法感应灵气,锤炼肉身后以血气充盈十四正经脉,再用灵气冲击窍穴,打开人体秘藏,这是水磨工夫,怎么会有几率这么一说?
“第一部用于感应灵气的周天吐纳法在灵气复苏之后十二年方才出现,到了新灵历十八年,开窍和淬体两个境界的体系才有雏形,在此之前,修炼不仅要靠天资和努力,更要凭运气。正是齐前辈创出《伏魔棍》,使军中开窍者数目骤增,才让许多武者意识到,开窍不仅需要灵气,还需要血气。睁眼,看好!”
丘阳生解释清楚后双手持握帚柄,像举起开山斧一般将其高举过头,随后重重劈下。
水泥地面崩裂,一阵劲风迎面吹起姜慕白的刘海,让他不自觉地眯起双眼。
要是被这一棍打中……
恐怕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