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报复徐家重要,但首先还是要先回家,因为他父亲伤重,弟弟断腿,他必须立刻回去救治。
家人已经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担心思念成什么样子了。
“沈公子,走吧!”田横手下的十三,十四义子道:“难不成还要我们抬着你回去不成?”
这两个人会时时刻刻盯着沈浪,不会给他逃脱机会。
沈浪伸展了一下全身筋骨,然后继续朝着家里走去。
……
越国在大炎的东南边,这里是丘陵地带,山不算高,但是却非常多。
在这种复杂地带,道路交通竟然做得非常不错,哪怕乡村间的道路也足足有四米左右,而且还比较平整,可以让三匹马并排而过,这一点应该远胜中国古代。
天亮之后,沈浪见了很多出来劳作的农民,穿着打扮和中国古代相似,但是身体素质仿佛要稍好一些,个子高一些,也雄壮一些。
而且一路上几乎每个村都有坚固的石头堡垒,上面还有民兵巡逻,腰上挎着刀,甚至个别人还背着弓箭,这让人非常意外。在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朝代,弓箭和刀子都是违禁品,此时堂而皇之出现在村落之中。这个世界的尚武精神,远超中国古代。
一直走到了次日中午,沈浪才赶到自己家所在的枫叶村。
整个枫叶村在一个山谷中,大约有六百多人口,村里也有一个石头堡垒,二十几个民兵。绝大部分的村民都住在一起,密密麻麻上百栋房子挤在河流的两边,唯有沈浪的家远离村落,孤零零地矗立在半山腰中。
因为沈浪家是外来户,十几年前才从外地搬到这个地方。
这种村落是非常保守排外的,加上沈浪父母又不和村里人打交道,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没能融入。
爬到半山腰,沈浪看着眼前的这座泥土房子,这就是自己家了。
实在是太残破了,甚至比三个月前的记忆还要残破。
院子本来被父亲弄得非常平整的,此时也长满了杂草。泥土砌成的墙壁,因为风吹雨淋也出现了好几个洞孔,房顶连瓦片都没有都是茅草。
这样的贫寒真是触目惊心啊,连挡风遮雨都做不到。
还没有走到门口,沈浪就听到了母亲的哭泣声,父亲激烈的咳嗽声,还有弟弟痛呼声。
“赶紧去徐家,把大郎带回家,去把大郎带回家……”父亲沙哑道,一边说一边咳嗽,这是受伤久治不愈而伤到了肺部,而且听他呼吸非常困难,想必有比较严重的炎症,甚至肺内有血肿。
“爹,明天我就去把哥哥带回家。”弟弟道。
母亲哭道:“老头子,你一直咳血,到现在都下不了床。二郎腿骨断了一根,怎么去啊?明日我去徐家,他们若不放大郎,我就一头撞死在徐家大门上。”
“我的大郎啊,那么老实,那么良善,在徐家这种虎豺之家中,肯定不知道被人欺负成什么样了,我的儿啊……”母亲一边说一边哭:“也不知道吃不吃得饱,穿不穿得暖。”
“我的儿啊,从小就没有受过苦,从小都没有离开过我们身边,如今不知道苦成什么样了。”
弟弟听着母亲的哭泣,心里受不了道:“娘,一会儿我就去打一对拐棍,明日就去徐家把哥哥带回家,大不了把命拼了。”
听着这些话,沈浪全身一阵阵发热,内心一阵阵酸涩。
他直接冲进门中,跪在父亲和母亲的面前,颤声道:“爹娘,儿子不孝,儿子回来了。”
父母和弟弟先是一呆,然后无比的狂喜。
紧接着母亲直接冲上来一把抱住沈浪,大声哭道:“大郎,真是我的大郎,你可回来了,娘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父亲激动得要挣扎下床,又引得一阵激烈的咳嗽,嘴角直接出了血沫子。
而弟弟猛地坐起,然后发出了一阵痛呼。
沈浪道:“是我,我回来了。”
母亲道:“我的儿,回来就好,我们再也不走了,徐家人狠毒,你不要再去了好不好?”
沈浪用力点头道:“是,儿子再也不去徐家了。”
“好,好,这就对了,这就对了。”母亲喜得用力抹去泪水。
父亲也欢喜道:“我儿真是懂事了。”
这对父母实在太溺爱沈浪了,就说一句不去徐家了,就被认为是懂事了。
沈浪赶紧去将父亲扶好,凝聚精神力于双目,查探父亲的伤情。
果然是内伤,肺部,胃部都有了损伤,尤其是肺部还有大量淤血,肋骨也有裂痕,只不过经过了三个月的生长,肋骨断裂处已经长好了,但是却非常不平整,有很多骨赘。
可见三个月前徐家的家丁出手有多狠,父亲的内伤如此之重,幸亏弟弟去借了十个金币找大夫治伤,否则沈浪再也见不到父亲了。
十个金币治伤,这对于普通农家完全是天文数字了。但就算如此,父亲的内伤也没有彻底痊愈。如果得不到救治,他父亲依旧性命难保。
几乎一瞬间,沈浪就已经制定了治疗方案,在父亲肺部开一个极小的口子,将里面的血肿引流出来,然后用草药消炎,滋补之药恢复元气,几个月后就可痊愈。
“爹,孩儿不孝,以后再也不会让二老担惊受怕。”沈浪一边说,一边将手掌放在父亲额头上。
发烧了,可见有炎症,必须立刻消炎,否则几日之内就有性命之危。
父亲的双眼一直盯着沈浪的面孔,拼命忍住了咳嗽,那目光充满了无比的疼爱。
“大郎,你变机灵了。”
爱子如命的父亲果然非常敏锐,第一时间发现了沈浪的变化。
父母都很疼爱沈浪,但对自己的儿子也很清楚,那就是一个……智力低下之人,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内心深处却知道,自己疼爱的长子是一个废物。而且眼神呆滞,神情木讷。
没有想到这一次回来,竟然变得机灵了。
这就够了,父亲非常欢喜,哪怕还是一个废物,看上去总归是机灵不呆了,说不定还能娶一个老婆回家,哪怕寡妇也不要紧啊。
母亲上前,捧住了沈浪的脸也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大喜道:“没错,没错!我家大郎变机灵了,这双眼睛太招人喜欢了,太灵气了。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沈浪本来还想着如何解释自己的变化,但是完全不需要。父母如此之爱他,见到他变机灵了之后无限的欢喜,根本不需要沈浪去解释。
“哥,是徐家将你赶出来了吗?”弟弟问道。
沈浪点了点头。
“赶出来好,赶出来好!”母亲道:“娘可舍不得我儿呆在那种心狠之人的家中,家里虽然穷,但是爹娘和弟弟努力总能养活你,总不会让我家大郎吃苦。”
这偏心真是没边了,瞧母亲的意思,沈浪以后在家里依旧不用干活,每日只需吃白饭就是。
“你之前入赘徐家就是想要媳妇了吧,等你爹爹和弟弟身体养好了,就去赚钱,给我大郎娶一个媳妇回来。”母亲道:“村里的刘寡妇怎么样,虽然比你大三岁,但是长得漂亮而且疼人。”
不是父母小看沈浪,而是他们这个家庭条件,还有沈浪名声不好,智力低下,除了长得漂亮之外连谋生的技能都没有,能够娶一个寡妇已经很不错了。
沈浪笑了笑,然后来到弟弟的床前,掀开他的裤腿,只见小腿青紫肿出好大一块,右边的小腿骨断了。
“哥,我没事,躺个十天半个月就好了,大不了就是腿瘸了,反正家里有大哥继承香火。”弟弟沈建道:“而且瘸了正好,我每日去玄武城碰瓷赚钱去,看到一辆马车我就冲到车轮底下去讹钱。”
这就是他弟弟,对沈浪很好,但绝对不靠谱。
就他这个断腿,如果不救治的话,会死得更快。
“什么时候的事?”沈浪问道。
“前天。”弟弟道:“因为快一个月都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我就去徐家打探,结果门都没有进去,回家的时候被人伏击,打断了右腿。”
沈浪病重的消息一直都被徐家封锁,所以家中一直不知道。只不过母子连心,父母久久没有听到沈浪的消息自然不放心,所以才会派小儿子去打探消息。
从徐家离开后就被人打断腿,这事肯定和徐家脱不了干系。
好狠毒的人家,沈浪俊美的面孔如同笼罩了寒霜,眼角一阵抽搐。
沈浪道:“我一会帮你治断腿,会很疼,你要忍一忍。”
弟弟道:“哥,你啥时候会治伤了?”
沈浪之前可是连穿衣服都要母亲帮忙的,哪里又会治断腿了。
在现代地球沈浪每日都在治病救人,虽然谈不上绝顶名医,但临床经验丰富之极。
父亲和弟弟的这点病痛在他眼中完全不算什么,更何况他还有X光透视眼,哪怕在这个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异世界,治疗二人也是轻而易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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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已经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担心思念成什么样子了。
“沈公子,走吧!”田横手下的十三,十四义子道:“难不成还要我们抬着你回去不成?”
这两个人会时时刻刻盯着沈浪,不会给他逃脱机会。
沈浪伸展了一下全身筋骨,然后继续朝着家里走去。
……
越国在大炎的东南边,这里是丘陵地带,山不算高,但是却非常多。
在这种复杂地带,道路交通竟然做得非常不错,哪怕乡村间的道路也足足有四米左右,而且还比较平整,可以让三匹马并排而过,这一点应该远胜中国古代。
天亮之后,沈浪见了很多出来劳作的农民,穿着打扮和中国古代相似,但是身体素质仿佛要稍好一些,个子高一些,也雄壮一些。
而且一路上几乎每个村都有坚固的石头堡垒,上面还有民兵巡逻,腰上挎着刀,甚至个别人还背着弓箭,这让人非常意外。在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朝代,弓箭和刀子都是违禁品,此时堂而皇之出现在村落之中。这个世界的尚武精神,远超中国古代。
一直走到了次日中午,沈浪才赶到自己家所在的枫叶村。
整个枫叶村在一个山谷中,大约有六百多人口,村里也有一个石头堡垒,二十几个民兵。绝大部分的村民都住在一起,密密麻麻上百栋房子挤在河流的两边,唯有沈浪的家远离村落,孤零零地矗立在半山腰中。
因为沈浪家是外来户,十几年前才从外地搬到这个地方。
这种村落是非常保守排外的,加上沈浪父母又不和村里人打交道,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没能融入。
爬到半山腰,沈浪看着眼前的这座泥土房子,这就是自己家了。
实在是太残破了,甚至比三个月前的记忆还要残破。
院子本来被父亲弄得非常平整的,此时也长满了杂草。泥土砌成的墙壁,因为风吹雨淋也出现了好几个洞孔,房顶连瓦片都没有都是茅草。
这样的贫寒真是触目惊心啊,连挡风遮雨都做不到。
还没有走到门口,沈浪就听到了母亲的哭泣声,父亲激烈的咳嗽声,还有弟弟痛呼声。
“赶紧去徐家,把大郎带回家,去把大郎带回家……”父亲沙哑道,一边说一边咳嗽,这是受伤久治不愈而伤到了肺部,而且听他呼吸非常困难,想必有比较严重的炎症,甚至肺内有血肿。
“爹,明天我就去把哥哥带回家。”弟弟道。
母亲哭道:“老头子,你一直咳血,到现在都下不了床。二郎腿骨断了一根,怎么去啊?明日我去徐家,他们若不放大郎,我就一头撞死在徐家大门上。”
“我的大郎啊,那么老实,那么良善,在徐家这种虎豺之家中,肯定不知道被人欺负成什么样了,我的儿啊……”母亲一边说一边哭:“也不知道吃不吃得饱,穿不穿得暖。”
“我的儿啊,从小就没有受过苦,从小都没有离开过我们身边,如今不知道苦成什么样了。”
弟弟听着母亲的哭泣,心里受不了道:“娘,一会儿我就去打一对拐棍,明日就去徐家把哥哥带回家,大不了把命拼了。”
听着这些话,沈浪全身一阵阵发热,内心一阵阵酸涩。
他直接冲进门中,跪在父亲和母亲的面前,颤声道:“爹娘,儿子不孝,儿子回来了。”
父母和弟弟先是一呆,然后无比的狂喜。
紧接着母亲直接冲上来一把抱住沈浪,大声哭道:“大郎,真是我的大郎,你可回来了,娘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父亲激动得要挣扎下床,又引得一阵激烈的咳嗽,嘴角直接出了血沫子。
而弟弟猛地坐起,然后发出了一阵痛呼。
沈浪道:“是我,我回来了。”
母亲道:“我的儿,回来就好,我们再也不走了,徐家人狠毒,你不要再去了好不好?”
沈浪用力点头道:“是,儿子再也不去徐家了。”
“好,好,这就对了,这就对了。”母亲喜得用力抹去泪水。
父亲也欢喜道:“我儿真是懂事了。”
这对父母实在太溺爱沈浪了,就说一句不去徐家了,就被认为是懂事了。
沈浪赶紧去将父亲扶好,凝聚精神力于双目,查探父亲的伤情。
果然是内伤,肺部,胃部都有了损伤,尤其是肺部还有大量淤血,肋骨也有裂痕,只不过经过了三个月的生长,肋骨断裂处已经长好了,但是却非常不平整,有很多骨赘。
可见三个月前徐家的家丁出手有多狠,父亲的内伤如此之重,幸亏弟弟去借了十个金币找大夫治伤,否则沈浪再也见不到父亲了。
十个金币治伤,这对于普通农家完全是天文数字了。但就算如此,父亲的内伤也没有彻底痊愈。如果得不到救治,他父亲依旧性命难保。
几乎一瞬间,沈浪就已经制定了治疗方案,在父亲肺部开一个极小的口子,将里面的血肿引流出来,然后用草药消炎,滋补之药恢复元气,几个月后就可痊愈。
“爹,孩儿不孝,以后再也不会让二老担惊受怕。”沈浪一边说,一边将手掌放在父亲额头上。
发烧了,可见有炎症,必须立刻消炎,否则几日之内就有性命之危。
父亲的双眼一直盯着沈浪的面孔,拼命忍住了咳嗽,那目光充满了无比的疼爱。
“大郎,你变机灵了。”
爱子如命的父亲果然非常敏锐,第一时间发现了沈浪的变化。
父母都很疼爱沈浪,但对自己的儿子也很清楚,那就是一个……智力低下之人,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内心深处却知道,自己疼爱的长子是一个废物。而且眼神呆滞,神情木讷。
没有想到这一次回来,竟然变得机灵了。
这就够了,父亲非常欢喜,哪怕还是一个废物,看上去总归是机灵不呆了,说不定还能娶一个老婆回家,哪怕寡妇也不要紧啊。
母亲上前,捧住了沈浪的脸也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大喜道:“没错,没错!我家大郎变机灵了,这双眼睛太招人喜欢了,太灵气了。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沈浪本来还想着如何解释自己的变化,但是完全不需要。父母如此之爱他,见到他变机灵了之后无限的欢喜,根本不需要沈浪去解释。
“哥,是徐家将你赶出来了吗?”弟弟问道。
沈浪点了点头。
“赶出来好,赶出来好!”母亲道:“娘可舍不得我儿呆在那种心狠之人的家中,家里虽然穷,但是爹娘和弟弟努力总能养活你,总不会让我家大郎吃苦。”
这偏心真是没边了,瞧母亲的意思,沈浪以后在家里依旧不用干活,每日只需吃白饭就是。
“你之前入赘徐家就是想要媳妇了吧,等你爹爹和弟弟身体养好了,就去赚钱,给我大郎娶一个媳妇回来。”母亲道:“村里的刘寡妇怎么样,虽然比你大三岁,但是长得漂亮而且疼人。”
不是父母小看沈浪,而是他们这个家庭条件,还有沈浪名声不好,智力低下,除了长得漂亮之外连谋生的技能都没有,能够娶一个寡妇已经很不错了。
沈浪笑了笑,然后来到弟弟的床前,掀开他的裤腿,只见小腿青紫肿出好大一块,右边的小腿骨断了。
“哥,我没事,躺个十天半个月就好了,大不了就是腿瘸了,反正家里有大哥继承香火。”弟弟沈建道:“而且瘸了正好,我每日去玄武城碰瓷赚钱去,看到一辆马车我就冲到车轮底下去讹钱。”
这就是他弟弟,对沈浪很好,但绝对不靠谱。
就他这个断腿,如果不救治的话,会死得更快。
“什么时候的事?”沈浪问道。
“前天。”弟弟道:“因为快一个月都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我就去徐家打探,结果门都没有进去,回家的时候被人伏击,打断了右腿。”
沈浪病重的消息一直都被徐家封锁,所以家中一直不知道。只不过母子连心,父母久久没有听到沈浪的消息自然不放心,所以才会派小儿子去打探消息。
从徐家离开后就被人打断腿,这事肯定和徐家脱不了干系。
好狠毒的人家,沈浪俊美的面孔如同笼罩了寒霜,眼角一阵抽搐。
沈浪道:“我一会帮你治断腿,会很疼,你要忍一忍。”
弟弟道:“哥,你啥时候会治伤了?”
沈浪之前可是连穿衣服都要母亲帮忙的,哪里又会治断腿了。
在现代地球沈浪每日都在治病救人,虽然谈不上绝顶名医,但临床经验丰富之极。
父亲和弟弟的这点病痛在他眼中完全不算什么,更何况他还有X光透视眼,哪怕在这个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异世界,治疗二人也是轻而易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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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浪道:“爹娘,我去山上摘一些草药回来。”
“大郎,娘陪同你去,山上有野兽,而且你可别迷了路。”母亲直接冲了出来。
她完全将沈浪当成小孩子一样,连他单独一人上山都舍不得。
“娘,你在家中烧一锅开水,找一把小刀磨锋利一些,准备一根粗一些长一些的针,准备一些棉布放在水中烧煮。”沈浪语速飞快,却清晰沉着吩咐道。
母亲一愕,然后竟没有质疑,点头道:“好。”
对于她而言,儿子变得灵气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仿佛跟圣旨一样。
沈浪背着一个竹筐,一个小铲子,离开家上了山,田横手下的十三,十四义子寸步不离跟在身后。
没有拿到钱他们始终会盯着沈浪,只要时间一到就将杀他了。
……
沈浪还有些担心,这个世界的植物和地球会不会完全不一样,结果他多虑了,尽管多了许多不认识的植物,但还是有相当部分的植物是一模一样的。
消炎的中草药有很多,沈浪家的后山是郁郁葱葱的树林。
仅仅一个多小时,他就采摘了许多紫苏,金银花,蒲公英这些都是这些都可以用来消炎。
可惜这里不是干燥的沙漠边缘,也不是草原,所以没有甘草。但是非常意外惊喜的是,他挖到了板蓝根。
在现代地球板蓝根都被誉为是万能神药,接下来沈浪又陆陆续续挖了十几种中药材,有止血的,有去热的等等装满了整个竹筐。可惜没有找到曼陀罗,所以无法制成麻药。
傍晚沈浪满载而归,母亲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沈浪用X光透视眼细细检查了弟弟的断腿处,万幸的是断骨还算平整不锋利,所以没有戳伤重要血管。
母亲已经把小刀磨好了,而且用开水煮过了。
沈浪轻轻在弟弟断骨处开了一个口子,一来让淤血流出,二来可以更准确地接骨。
可惜这里的条件实在太简陋了,打钢钉是不可能了。将断骨完全对准之后,沈浪用煮过的针线将伤口进行缝合,将捣烂的中药草敷在伤口处,然后用三根削好的木棍和水煮过的布条一圈一圈地绑好,将断骨接好的地方完全固定住,因为没有石膏也只能用木棍了。
“接下来这条腿不能下地,最好不要动弹,两个月后就能长好。”沈浪道。
这勉强也算是一个小手术了,从头到尾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弟弟尽管痛得满头大汗,但是死死咬住一根木棍,硬是没有喊出声来。
整个过程父母完全屏住呼吸,不敢置信望着这一幕,不要说开口说话,甚至连大口呼吸都不敢。
这,这真是太让人惊奇了啊,沈浪回家之后,不但不愚笨了,竟然变得如此厉害。
刚才父亲看得清清楚楚,沈浪动作快速果断,目光坚毅,和之前完全彷若两人啊。
弟弟扔掉了嘴里咬的木棍,惊诧地朝沈浪道:“哥,你真是神了啊!我断腿不但消肿了,而且也没有那么疼了。我见过好多大夫治疗断腿,没有一个像你这么快,这么厉害的!”
弟弟沈建虽然是流氓中的炮灰,但是在断腿断手这方面也算是见多识广了,沈浪露出的这一手确实让人惊艳,不管是技艺还是手法,都远胜那些给帮派治疗的大夫。
最关键的是之前的沈浪完全是一个废物呆子,怎么如今有这么大的变化,这么厉害的手段都是哪里学来的啊?
家人真是又惊又喜。
接下来沈浪给父亲治疗,首先是对肺里面的积血进行引流,否则伤势会越来越严重。
这种积血引流最难的就是要知道这些血肿在哪里,这可是肺内的,在外面凭借肉眼完全看不到,对于这个世界的医生来说几乎是无解的。
但是对于沈浪来说完全不费吹灰之力,他的X光透视眼可以轻而易举地判断积血和积液的准确位置。
母亲已经磨好了粗针,粗的地方直径大约在三毫米左右,是专门用来缝兽皮的,放在开水里面煮好消毒,沈浪果断准确地刺入肺部并且拔出,然后用一种抽芯的植物杆刺入伤口。
这种植物杆也就是两三毫米直径,抽芯之后是空心的,而且也足够坚硬,刚好可以将将积血引流出来。
就这样,沈浪在父亲的肺部开了几个小孔,然后一点一点将里面的血肿吸出来。
足足一个多小时后,将父亲肺部里面大部分的血肿和积液抽出,剩下少部分抽不出来也不要紧,凭借身体的机能可以渐渐吸收。
经过沈浪的治疗后,效果完全是立竿见影。
父亲依旧咳嗽,但是呼吸却舒畅了很多。之前哪怕在努力呼吸都感觉空气不够用,每一次呼吸肺仿佛要胀裂了一般剧痛,那种感觉真是有些生不如死。
而现在,呼吸已经不太费劲了,胸口也没有堵塞之感了,那种感觉真舒服啊。
没有想到啊,儿子稍稍施展手段,竟然有如此奇效,这医术也太高明了啊。
都说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这个宝贝儿子才三个月不见,竟然有了这等本事了?
“为父现在轻快舒服多了,我儿真是厉害了。”父亲的言语中充满了无比的骄傲。
母亲更是盯着沈浪看,真的不敢相信他的儿子变得这么聪明,这么厉害。
“你别问,你大郎之前就不笨,只是大智若愚而已。”父亲直接阻止母亲的询问,道:“大郎变得这么如此,我们高兴都来不及,何必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母亲用力点头道:“对,对,反正我儿回来了就是老天爷保佑。大郎有这样的本事,咱们就不娶刘寡妇了,以后开个医馆攒够了钱,村长的女儿都可以娶了。”
接下来父母和弟弟对沈浪的变化只字不提,就只是高兴。
“我儿肯定饿了,娘去给你吃饭。”母亲兴冲冲地走进厨房。
母亲贤惠且手脚麻利,不到半个小时饭菜就已经端上桌了,三碗粥,一大碗米饭,一盘野菜,一盘青菜,一盘腊肉青瓜。
因为父亲和弟弟躺在床上养伤不方便,所以饭桌就摆在两张床之间。
依旧是沈浪是白米饭,父亲,母亲,弟弟喝玉米粥。
沈浪要把米饭分给父亲和弟弟,结果被三个人果断拒绝了。
“我儿正在长身体,吃白米饭,玉米粥你咽不下去的。”父亲斩钉截铁道:“米饭你不吃,我也不会吃,你弟弟也不会吃。”
“对,绝对不吃。”弟弟沈建躺在一边床上道。
“我儿吃肉……”母亲将仅有的几片腊肉一块又一块夹到沈浪的碗里。
沈浪当然想要让父亲和弟弟吃,但是他知道他们是绝对不会吃的。而且他们看到沈浪吃肉,内心反而更幸福。
唉!真是偏心到没边了啊。
哪怕父亲和弟弟受伤养病,哪怕沈浪身体好好的,一家人也把最好的饭菜给他一个人吃。
吃完饭后,沈浪煎药,然后分别给父亲和弟弟服下。
弟弟断骨,需要喝骨头汤,再躺个两个月差不多就好了。
父亲虽然肺内的血肿和积液已经被引流出来了,暂时没有了性命危险,但顶多只能算是治了一半。接下来还要继续消炎,还要润肺,还要滋补身体,这些药物就不是山上挖得到的,需要花钱买。
“大郎,洗脚。”母亲端着温水上前,直接蹲下来要给沈浪洗脚,整个过程自然熟练,很显然过去的十几年沈浪都是母亲洗脚的。
“我自己来,我自己来。”沈浪可万万不敢让母亲洗脚,那太不孝了。
但母亲反而有些难过,道:“大郎,你以前最喜欢娘给你洗脚啊,怎么了啊?娘的手可干净了。”
她是担心沈浪在徐家过了几个月的富贵生活会嫌弃她。
沈浪明白了,每次给他洗脚也是母亲很幸福的一件事,因为这是她最宠爱的孩子。
于是,沈浪整个身心都荡漾在幸福中,看着母亲粗糙的双手给自己洗脚。整个过程中,她的目光和表情无限的幸福满足。
沈浪继承了这具身体和记忆,并没有完全继承情感。但仅仅几个小时内,他的内心就沦陷了,沦陷在父母弟弟的关爱中。
从此之后,你们就是我的亲生父母,我的亲弟弟!
他有责任让父母弟弟过上好日子。
此时,他耳边传来田十三淡淡的声音道:“沈浪,你的家人真是相亲相爱啊。不过你只有两天时间了,拿不出一千金币,你全家都要跟着遭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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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田十三的话后,沈浪笑道:“十三兄要和我睡一床吗?”
田十三道:“还有两日,没有一千金币,杀你全家。”
然后,他直接走了出去。
沈浪舒舒服服躺在床上,他家里很破,有些地方屋顶已经漏了,所以父母和弟弟住在一个房间,沈浪一人一个房间。
不仅如此,他的床还很大很软,甚至薄薄的棉被都是新的。
家里是很穷,但却把一切最好的都给了自己。
乡下人家穷,好多孩子过年都不见得有新衣衫。沈浪家更穷,但是他一年有三套新衣衫,不管家里在困难,父母都会给他置办。
夏天一套,秋天一套,过年一套。
而弟弟沈建,从来没有过新衣衫,都是穿沈浪的旧衣衫。
他真的不知道为何会这样?父母会如此偏爱他?甚至都没有道理。
弟弟沈建是没出息,每日在外面瞎混,但是比起之前的沈浪已经好很多了啊,沈浪除了长得俊美之外,完全一无是处,如果不是地球沈浪穿越,就凭这个低能儿,不要说给父母养老了,自己生活都不能治理,需要父母一直照顾到老,之后再由弟弟养活照顾。
“废物沈浪,之前你欠爹娘和弟弟的就由我来还,用一辈子来还。”
沈浪心中暗暗立誓,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一定要让弟弟娶媳妇,成家立业有出息。
而当务之急,就是度过眼前的这个危机!
田横给了他三天时间筹集一千金币,如今已经只剩下两天了。
时间一到,沈浪若拿不出一千金币,会发生什么事?
田横会杀他全家,他一贯做到做到。
两日之内,赚够一千金币,可能吗?
……
次日一早,沈浪起床之后给父亲和弟弟熬了药,洗漱之后吃早饭。
“砰砰砰……”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母亲脸上不安,便要去开门。
“我去开。”沈浪道。
开门之后,果然是田横手下的十三,十四义子。
“时间紧迫,去赚钱吧。”田十三直接道,语气依旧风轻云淡。
“大郎,怎么了?”母亲问道。
“娘,没事,是我两个朋友。”沈浪道。
母亲热情道:“是大郎的朋友啊,那一起来喝粥吧。”
田十三笑道:“不用了,我们吃过饭的,谢谢大娘。”
他的笑容也很热情,完全看不出是一个杀手,完全像是一个好小伙。
沈浪不慌不忙将碗里的白米粥喝完,母亲却又塞过来一个鸡蛋,道:“赶紧吃了。”
他本能就要将鸡蛋给父亲。
“吃了,立刻吃了。”母亲斩钉截铁道,然后又剥了一个鸡蛋,给父亲和弟弟一人分半个。
“好,我吃。”沈浪道。
看着他吃完,母亲才眉开眼笑。
“娘,我和朋友一起去城里,今天学堂来了一个很厉害的先生。”沈浪道。
母亲顿时紧张起来道:“大郎,那你中午回家吃饭吗?”
沈浪道:“中午肯定赶不回来了,晚上尽量回家吃饭。”
田十三热情道:“大娘,我家就在镇上,不会让沈浪饿着的。”
母亲道:“那劳烦了你啊,以后来家里大娘给你煮鸡蛋吃。”
“好咧。”田十三脸上笑容更加憨厚了。
然后,沈浪离开家去赚钱,田十三,田十四跟在后面寸步不离。
一千金币,对于他家而言的天文数字。
……
四个小时后,沈浪走出了三十几里,已经快到玄武城了。
此时前面路上有两个男子,气急败坏地走路,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的,应该是两父子,父亲四十几岁,儿子二十几岁。
田十三上前一步,热情道:“李叔,大路哥,好久不见啊!”
那对父子站定,看到是田十三,脸上表情有些尴尬,但很快也换上笑容道:“哦,是十三啊,有些日子不见了。”
田十三热情道:“叔,怎么也不去家里坐了?我爹都想你了,昨天还念叨着您也不去家里喝茶了,您虽然欠了我们家一点钱,但可千万不要生分了,您和我爹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啊。”
那个中年男子道:“明天就去,明天就去。”
田十三上前,搂住那对父子,朝着旁边的稻田深处走去,又走进了树林。
“叔,您好些日子也不去我家吃饭,我爹专门打的好酒都馊了,这不吩咐我送块肉到您家里去,没想到今天凑巧遇到叔了!”
田十三搂着父子俩进入树林后,语气更加亲热,仿佛亲叔侄一般。
“对了,叔!”田十三朝那中年男子道:“我爹说了,您欠我们家那钱不用还了。”
那个中年男子道:“那多不好意思,多不好意思啊……”
田十三道:“您和我父亲十几年交情了,情同兄弟这点钱算什么?我小时候还三天两头到您家吃饭了。”
那中年男子道:“那,那我明天就砍一个猪头,去看你爹去,一起吃酒。”
“好嘞……”田十三道。
然后,他飞快拔出尖刀。
“噗刺……”
闪电一般,刺入那对父子的心脏内,动作快得沈浪几乎看不清楚。
没有惨叫,没有哀嚎,那对父子直接死去,足足过了一会儿,鲜血才从伤口飙射而出。
“十四,去让兄弟们过来把这两具尸体处理了。”田十三道。
田十四道:“是,哥!”
田十三用丝巾擦干净尖刀,然后小心翼翼揣进怀里,仔仔细细看自己身上和袖子,确定没有沾染血迹,然后朝着沈浪道:“抱歉啊,看到两个熟人耽误了一些时间,我们接着赶路吧。”
“好。”沈浪道。
从头到尾,田十三脸上的表情都没什么变化,都是带着笑,包括杀人的时候。
两人继续赶路,朝着玄武城方向走去。
沈浪忽然问道:“田十三,刚才那个中年人是你叔?”
田十三点头道:“嗯,和我父亲一起逃难过来的,十几年交情了,小时候经常抱我。”
沈浪道:“他欠了多少钱?”
“三个金币,因为是熟人,利息低一些,利滚利之后二十五个金币。”田十三道:“他还不了了,昨天父子俩去了赌档,还欠了几个金币的赌债。”
因为二十五个金币,田十三毫不犹豫杀了这对父子,还是有十几年交情的父子。
而沈浪,足足欠了一千金币。
田十三道:“沈浪,我知道你只是拖延时间而已。剩下两天想要赚到一千金币完全是痴人说梦,所以现在告诉我你做不到,我给你一个痛快,别浪费我两天时间,如何?”
然后,他拿出了锋利的小刀擦拭一遍又一遍,只要沈浪点一点头,他立刻就用最快的速度将其杀死。
一千金币可能是上百户人家几十年的积蓄,完全是一笔巨款,凭借沈浪这么一个穷小子,两日时间想要赚一千金币,真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沈浪望着田十三,认真道:“不需要两日,今天就可以!”
田十三惊诧道:“果真?”
沈浪道:“三个时辰内,我就赚到这一千金币。”
田十三眼睛大睁,惊道“三个时辰?”
这完全让人无法相信啊。
沈浪道:“对,三个时辰内。”
……
沈浪和田十三进入了玄武城内。
玄武城是怒江郡的八城之一,辖下有二十五镇,总人口超过二十五万,光城内人口就超过三万。
沈浪注意到玄武城墙竟然超过十二米高,周长近十里。
在中国古代许多行省主城也未必有十二米高的城墙,这只能证明了一件事情,这个世界的武力水平远超中国古代,所以需要更高的城墙守护。
城墙上的士兵大多穿着皮甲,军官穿着铠甲,竟然超过数百人之多。
进城之后,街道熙熙攘攘,店铺如云,比想象中的更加繁华。
沈浪在一家三层楼阁面前停了下来,上面招牌写着锦绣阁。
他不但要在这里赚到一大笔钱,还要狠狠报复徐家。
深深吸一口气,沈浪走进这座富丽堂皇的锦绣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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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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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阁是卖丝绸布匹的,与沈浪之前入赘的徐家是同行,只不过规模比徐家要小一些。
它的主人林家虽然比不上徐家豪富,但是在玄武城也是出名的大富之家,在周围的十几个城都有分铺。
最关键,这林家是徐家的竞争对手。
见到沈浪和田十三进来,立刻便有伙计上前招呼。
“客官您好,可是来看布料的,我们刚刚上市的新棉布,您摸摸看又细又软。”店铺的伙计眼睛犀利,一眼就看出沈浪没钱,所以推销的是棉布而不是丝绸。
沈浪直接了当道:“告诉你家主人,我要和林家做一笔大生意,至少让他每年多赚五千金币。”
这话一出,那个伙计一呆,脸上虽然带着笑,但内心无比鄙夷,就你这穷酸模样,要是每年能够赚五千金币你还会这么潦倒?
“客官,您就别打趣小人了。”店小二笑道。
田十三在边上道:“我是黑衣帮的田十三,请林家主人来谈一笔生意。”
这话一出,伙计便不敢不当回事了。
田横的黑衣帮在整个玄武城都是赫赫有名的,做赌档,妓馆,放贷生意,虽然平时和林家井水不犯河水,但这样的黑帮势力能不得罪尽量不得罪。
这伙计还以为田十三是代表黑衣帮来讹诈的。
“十三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一个胖乎乎的掌柜快步走了出来,大声道:“上茶,上好茶。”
店小二赶紧去沏了一壶香茗过来,给田十三和沈浪各倒了一杯。
掌柜道:“十三爷,您有什么事情和我说是一样的,我家主人早就想要和田横帮主结交了,这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然后他推了一个盒子过来,里面有二十金币,这其实算大手笔了。
田十三笑道:“林掌柜真的把我当成打秋风的了,是真有生意和你家老爷谈,不是上门敲诈。”
掌柜一愕,道:“真有生意?”
田十三道:“真有生意。”
掌柜道:“我做不了主?”
田十三道:“你做不了主。”
掌柜道:“那两位稍候,我这就去请老爷过来。伙计,给两位爷上点心。”
……
沈浪和田十三吃着点心喝着茶,等着锦绣阁的老板林默到来。
大约半个小时后,一个锦衣中年走了进来,他便是玄武城的富豪,锦绣阁的主人林默。
“两位有大生意和我谈?”林默问道。
他对田十三是没有什么畏惧的,生意做到他这个份上,背后也是有靠山的。而且他的儿子进入了天南武学,成绩很好,武举之后就会去做武官,所以哪怕对田横也没有什么畏惧,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便是。
沈浪道:“对,大生意!每年能够让林掌柜多赚至少五千金币。”
林默皱了皱眉头,他最不喜欢就是这种浮夸的青年,而且一幅小白脸的样子,看着就不可靠。
“说。”林默道。
沈浪道:“我有一个配方要卖给林老板,两千金币。”
这话一出,林默直接色变,面孔一寒道:“林某的时间宝贵,没有功夫和尊客浪费,送客!”
说罢,他直接端起茶就要赶人走。
就连田十三也惊呆了,一千金币就已经很荒唐了,沈浪竟然直接开口两千金币,这完全丧心病狂啊,他真是后悔带沈浪来锦绣阁了。
林默直接起身离去,半点机会都不给沈浪。
田十三冷冷瞪了沈浪一眼,寒声道:“你找死……”
眼看金主就要走了,沈浪直接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绸放在林默面前道:“林老板,你看这块丝绸上的颜色,值不值两千金币?”
林默转身,目光落在沈浪手中的丝绸,仅仅只有手帕大小。
田十三看了一眼,觉得沈浪这是失心疯了,这么小的一块丝绸竟然想要卖两千金币?
然而这位锦绣阁的老板眼睛猛地一睁,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快步走了过来,一把将这块丝绸拿起放在眼前,颤声道:“这,这怎么可能?竟然是金黄色,这怎么可能?!”
田十三一愕,这才注意到沈浪给的这块丝绸是明晃晃的金黄色。
沈浪道:“徐家靠什么发达的?就是因为他家的丝绸专供国君,就是因为他家的丝绸黄得透彻。”
在中国古代,黄颜色是皇族专属,只有皇帝,皇后,皇贵妃等人的衣衫才是黄色的。
在这个世界也差不多,在整个越国只有国君一家才可以用黄色丝绸。
但是这个世界丝绸的黄颜色是用栀子染出来的,黄是足够黄了,但是颜色单薄,不够明亮。
而沈浪拿出的这片丝绸,是用全新的配方染出来的,槐米汁液配上明矾后的黄色非常明亮,给人一种金黄的感觉。
在满清王朝皇帝的龙袍,就是用这种染料染出来的,在故宫博物院里面还能看到这些龙袍,何等尊贵华丽?
沈浪昨天去采摘草药的时候,顺便摘了许多的槐米。至于明矾是一种中药,家里还剩下一些。
他昨天熬煮中药的时候,顺便把这金黄色燃料也制成了半碗,然后把身上无色的丝绸内衣扯下来一块放进去染色。
染色完毕后,晾了一夜,用火稍稍一烤,这块金黄色的丝绸差不多就做出来了。
紧接着,林默飞快拿出了另外一块黄色的丝绸,这是他家用栀子染出来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左边的丝绸黄得太俗气了,太直白了。右边沈浪的这块,金黄逼人,高下立判。
沈浪道:“这片丝绸是我昨天连夜染制出来的,效果其实不满意。如果时间足够,材料足够,完全可以做出更加明亮的金黄色,而且丝线就开始染色,然后在编织成丝绸,效果会更好。”
林默一愕道:“仅仅一夜赶制出来,竟然就有如此效果?”
沈浪道:“对,所以如果您得到配方后,染出来的丝绸只会更加金黄华贵。如果您把这金黄色的丝绸送到国君织造府面前,会发生什么事情?”
用脚指头都可以想到,国君的织造府会立刻抛弃徐家的丝绸,采用林家的。
到那个时候,专供国君的丝绸生意就落在林家手里。
这笔生意赚多少钱是小事,关键是名声和政治资源。
沈浪道:“林家主,我的这笔生意是否能够让你林家每年多赚五千金币?”
林默摇头道:“不止的。”
沈浪道:“那么,我这个金黄色染料配方卖您两千金币,贵不贵?”
林默道:“不贵,一点都不贵。”
旁边的田十三惊愕地望向沈浪。
很显然,前天夜里沈浪答应给田横一千金币买命的时候,就想到了赚钱的法子,完全是胸有成竹。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要赚两千金币!
更加没有想到的是,他赚钱的东西还要报复徐家。
没错,沈浪就是这么睚眦必报,光赚钱还不算,还要让徐家伤筋动骨。
一旦徐家失去了专供国君丝绸的生意会是何等损失?完全可想而知!
徐家的丝绸生意为何横行几个行省却没有人破坏阻挠?还不是因为他家的丝绸专攻国君织造府?
林默对着阳光痴迷地看着这片金黄色的丝绸,仿佛怎么也看不够,足足好一会儿,他开口道:“我如何相信这染料是你制造出来的?完全有可能是你捡到了这片丝绸而已。”
沈浪道:“我把材料都带来了,给我一个时辰,我把这金黄色的染料给您做出来,保证比昨夜更好。”
林默道:“当真?”
沈浪道:“当真。”
林默道:“好,我把整个后院拨给你,要什么东西尽管吩咐。只要你把这金黄色的染料现场制出来,就证明这配方确实是你的,这笔生意就成了。”
沈浪道:“两千金币。”
林默道:“绝不还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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