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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地毯
我的一天有48小时全文阅读作者:小呆昭加入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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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维金斯回来报告,贝克街小队盯了皮尔逊半天没有什么收获,他照常在化工厂上班,并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

福尔摩斯也不着急,只是让那群小鬼继续盯着,而他自己则开始着手为那篇职业对手型影响的论文收尾。

结果第二天一大维金斯就急匆匆的跑来叫门,哈德森太太正在厨房烤面包被吓了一大跳,张恒也被这声音给吵醒了,从屋里出来就见楼下的福尔摩斯在哈哈大笑,拿了七先令给维金斯道,“一人一个,你自己两个,去找格雷格森警长,就说福尔摩斯喊他来贝克街221B。”随后他抬头看到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张恒。

“成了,这件案子终于可以收尾了,抓了皮尔逊,主犯也跑不掉了。”

“嗯?”张恒扬了扬眉毛,“你的证据搜集齐了。”

“没错,”福尔摩斯道,搓了搓手,“我们先吃早饭吧,顺便等格雷格森,到时候我一起说。”

大概一个钟头后格雷格森警长才不情愿的来到了贝克街221B,一进门就扯着嗓子道,“我说案子都已经结束了,您还找我干什么,我们警察的工作也是很忙的,昨天晚上我都没能怎么睡。”

“是吗,你在忙什么,新的案子吗?还是等着接受局长的表彰。”福尔摩斯笑道。

格雷格森脸上一红,嘟囔着,“我毕竟也是为这座城市做了贡献,这两天的报纸上都是这件案子,局长重视也很正常嘛。”

“是是是,不过我看还是等把真正的凶手抓住再庆祝也不迟。”福尔摩斯道。

“真正的凶手?”格雷格森愣了愣。

“跟我走一趟吧,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福尔摩斯道,“对了,你带手铐了吗。”

“带了带了。”格雷格森不耐烦道,“枪也带了,这些东西我都不离身的。”

“枪的话估计用不上,对方毕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况且我们这边还有高手。”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瞄了眼一旁的张恒,他很难忘记昨天发生的事情,眼睛到现在还有点微肿。

“走吧,先生们。”

三人没有立刻赶到化工厂,而是先坐着马车先来到了一家当铺,福尔摩斯对当铺的老板道,“之前有人来典当了一张地毯,那张地毯在哪里?”

当铺老板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了紧张之色,暗骂了一声,“我就知道。”

“嗯?”

“不是说你们,几位先生,我说的是之前来典当地毯的那小子,我当时就在怀疑他,不瞒您说,我做这行这么久了这双眼睛可是看过很多人的,像他那样的穿着打扮,一看是个苦哈哈,怎么可能有那么好的地毯,而且还专门挑在清晨,刚开门的时候来交易,我当时就在心里嘀咕,这东西别是他偷来的吧。”

“嗬,那你还敢收?”格雷格森道。

老板闻言露出一个讪笑。

“你给了他多少钱?”福尔摩斯问。

“两……两英镑。”老板道,“我琢磨着那做工和材料,真要拿出去买的话少说也得二三十英镑才能拿的下来。”

“所以你这只要一转手就能有十倍的收益吗。”福尔摩斯道,“得了,你也别难受,这东西是证物,牵扯到一桩命案,我们用完后说不定倒是还能还给你,现在,先带我们去看看吧。”

“好……好嘞。”

老板带三人来到放典当物的仓库,福尔摩斯蹲下,都不需要用放大镜就能看到地毯中间残留的血迹。

那里显然被人清洗擦拭过,但是没能擦干净。

“这个什么也说明不了吧。”格雷格森道,不过能听出语气也已经有些动摇了,他的心里这时也有点慌,仿佛是在安慰自己,又道,“而且老板也说了这东西很可能是偷来的。”

“这是约翰·琼斯办公室的地毯。”福尔摩斯道,“老实说我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我还以为他会用更稳妥的办法来处理这东西。”

“这个名字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等等……这是约翰纺织厂的现任老板?”格雷格森终于想起了这个名字是从哪里来的,“之前去纺织厂的时候就是他接待的我们,他人看起来还不错。”

“纺织厂的女工们可不这么想,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骚扰工厂里的那些女工了。”福尔摩斯道,“虽然大家都不想谈这件事,但是我还是想办法打听到就在前年他从父亲那里接手纺织厂后,这里的女工经常有意外怀孕的事情发生,当然最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声张,拿了笔遣散费后就离开了纺织厂。”

“这的确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格雷格森的态度明显有些软化,顿了顿道,“好吧,我承认之前可能漏掉了一些东西,约翰先生看起来也有一些嫌疑,但我还是要说那个叫保罗的小子依旧是我这里的头号嫌疑犯,毕竟他床下带血的衣服也是实实在在的。”

“别着急,听我说下去啊。”福尔摩斯笑了笑。

“事发当晚轮到莫莉打扫卫生,她是最后走的人,恰好那时候约翰办公室的灯也亮着,所以最后的时候只有他俩在工厂,这就给他留下了犯案的时间,第二天我和张去拜访了纺织厂,门口的家伙告诉我们约翰不在,这本身就很可疑,在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后他最近都应该在工厂想办法安抚女工的情绪才对,我抽空溜进了约翰的办公室里,注意到他的地毯有换过的痕迹,新的地毯大小明显不是很合适,估计是从家里抱来应急的,他那张气派的办公桌一角也有隐约的血迹,渗进木纹里,但是就像你说的,这依旧没法解释保罗床下莫莉的衣服。”

格雷格森能坐到警长的位置上倒也不是完全的榆木疙瘩,闻言摇头道,“别跟我说是约翰嫁祸给保罗,一来保罗在隔壁的化工厂工作,约翰都未必知道他,二来就算他知道有保罗这么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后者住在哪儿,贫民区那路能把约翰给绕晕了,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如果出入那里太过显眼,也不可能没人注意道。”

“是的没错,所以我认定本案还有一个同谋。”福尔摩斯道。

第239章 坐下来歇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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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叫了辆四轮马车,三人坐了上去,向化工厂赶去。

“同谋?”格雷格森惊讶道,“你不是说这是激情犯罪吗,罪犯明显并没有事前的谋划,因为莫莉反抗的很激烈,这才一怒之下失手杀死了他,而且你刚才亲口说的,当时纺织厂里只剩下两个人了。”

“这是补全我的推理的最后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我之后在隔壁的化工厂里找到了答案,保罗是和人一起合租的房子,他的室友和他一样也在化工厂里工作,他们下班的时间比纺织厂晚半个小时,当时保罗先离开的化工厂,像往常一样去找莫莉,但是在他们经常见面的地点并没有等到莫莉,保罗这时候也有些不安,他在纺织厂门外转了两圈,看已经关门,于是又回到了化工厂。”

“嗯?”

“这时候恰好他的舍友皮尔逊还在,他就喊皮尔逊和他一起去找莫莉。”福尔摩斯道,“那么接下来有意思的事情来了,保罗和皮尔逊兵分两路去搜寻莫莉的下落,结果保罗一无所获,但是他的舍友皮尔逊却意外撞到了正将莫莉的尸体拖到河边打算处理掉的约翰,通常的情况下,一般人在面对这种局面时会选择报警,身手好的也可以试着先把约翰擒下,但是我们的皮尔逊先生选择了另一条路。”

“什么路?”格雷格森忍不住问道。

“皮尔逊和保罗一样很小的时候就来伦敦闯荡,这是他干过的第四份工作了,先前他在街头擦过皮鞋,在餐厅刷过盘子,还帮人照看过马匹,晚上就睡在马厩里……他这样的人想必很早就体会到了人生的艰难,知道像他这样无依无靠的人想要往上爬就要抓住眼前的一切机会,所以那晚当他在河边看到约翰的时候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等的机会终于来了。”

“皮尔逊说服了当时无比惊慌的约翰,说他可以帮忙处理这件事情,后者自然不会相信这么一个无名小卒的话,不过当时的情况对约翰来说并不友好,他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只能选择相信皮尔逊,但是之后皮尔逊证明了自己并没有辜负这份信任,”福尔摩斯说到这里又望向格雷格森,“还记得之前你来找我,说在保罗的床下发现了莫莉的衣服吗,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他既然已经把尸体扔进了河里,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把衣服给扒下来放在床下。”

格雷格森满脸尴尬,“这……倒是个问题,我之前怎么没注意到。”

“但是如果皮尔逊做的这件事情就可以解释的通啦,他说服约翰从莫莉的尸体上把衣服给扒下来,然后带回了家,放在保罗的床下,这样就可以让警方锁定保罗,而不是约翰先生,还有办公室的地毯,约翰也一并交给皮尔逊来处理,这个家伙倒是的确抓住了眼前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选择成功了,我以为想要等他露出马脚来没有那么容易,但是没想到到头来他却犯下了一个如此低级的错误。

“他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烧掉那张地毯,而是想要把它给典当掉。”福尔摩斯摇头,“这样看来,之前《回声报》上登载的那篇报道倒也不算全是坏事,至少麻痹了他的神经,考虑到他之前的生活环境,这么精打细算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倒是省了我们不少麻烦,拿到约翰办公室的毯子,之后只要再抓到皮尔逊,那人证和物证就都齐全了,这个案子也就算结束了。”

三人随后在化工厂门前下了车。

这一次不需要福尔摩斯再掏钱打点,格雷格森直接亮出了警察的身份,很快就找到了还在工作的皮尔逊,不过抓捕他的时候却是遇到了点麻烦。

可能之前化工厂闹罢工的时候来过警察抓人,让里面的工人对警察充满了敌意。

皮尔逊认出了格雷格森,也意识到了大事不妙,于是干脆鼓动周围的工人将格雷格森和福尔摩斯给围了起来。

眼见皮尔逊消失在人群后格雷格森不由大急,拔出左轮手枪,就要对天鸣枪,不过被一旁的福尔摩斯给阻止了,格雷格森气的直跺脚,“你拦我干什么,人都要跑了。”

“放心,他跑不了的。”福尔摩斯悠悠道,却是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

皮尔逊趁乱窜出了化工厂,只觉得胸口一阵气闷,保罗算是他的朋友,之前没钱的时候两人也曾互相接济过,但正因为如此皮尔逊才更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然而不管他再怎么努力,生活总是毫不吝啬的向他展示着残酷的一面,一次又一次的将他击倒。

直到前一晚,当他遇到约翰,皮尔逊终于下定决心,不再这样过下去了,要在这座大都市里混出个名堂来,为此他不惜出卖了保罗,搭上约翰这条线,想着以后再不济也能混个纺织厂的主管当一当,不用再在化工厂里做短命鬼。

而且有这个把柄在手里他说不定还能得到更多的东西,然而皮尔逊的美梦只做了两天就破碎了,他现在虽然从工厂里逃了出来,但是脑子很乱,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去哪里好。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前方不远处的一个东方人。

后者站在一棵树下,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开口道,“皮尔逊?”

“滚!”皮尔逊心情正糟糕,这会儿不想搭理任何人。

“看来是正主没错了。”那个东方人点头,“既然如此,就坐下来歇会儿吧。”

“我现在正烦着呢,你再不让开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皮尔逊把拳头捏的嘎巴嘎巴响。

“可以的,这么一来倒是把事情变得简单了。”那个东方人见状笑了笑。

五分钟后福尔摩斯和格雷格森终于从化工厂里挤了出来,格雷格森的衣服被扯皱了,帽子也不知被挤掉到哪里去了,一路骂骂咧咧,而他们很快就看到了树下的张恒,还有他脚边像虾米一样捂着小腹的皮尔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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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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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酒馆后的小巷里每晚都很热闹。

附近的工人,闲汉们收工后就喜欢跑来这里,这个年代没有抖音微博可刷,也做不了键盘侠,娱乐活动有限,尤其对于这些社会底层的阶级,没法像那些绅士小姐们一样打打高尔夫,或是去参加舞会,剧院的那些高雅玩意儿他们也看不太懂。

相比之下,还是拳击这种纯爷们的运动更受到他们的青睐。

肌肉和肌肉的碰撞,鲜血和汗液齐飞,这才是属于男人的浪漫,倘若再压点小钱,那就更刺激了。

实际上不只是这些工人,即便是那些有钱人也很喜欢这项运动,人群中也有一些提着手杖,带着帽子衣冠楚楚的家伙,挥舞着手中的英镑。

围观的人群围成了一个圈,自动把中间的位置空出来,留给今晚的两位主角。

其中一个是在造船厂工作的壮汉,两条手臂上肌肉凸起,胸前的体毛像是穿了件毛衣,——铁锚奎恩,这名字来源于他右臂上的刺青,他是地下拳场里的常客了,最近三个月取得了13胜6负的好成绩,而且其中有好几场都是惜败。

而他今晚的对手却是个很面生的家伙,东方人在伦敦可不多见,尤其能说一口流利英语的东方人,其人自称是名旅行家,出身优渥,大概相当于英国的乡绅,而看他的双手也不像是什么干过重活的家伙,再加上他那副算得上是健康,但远称不上壮硕的身体,看好他的人没有多少。

“这是什么鬼,老板已经找不来像样的拳手了吗?”

“我打赌他在铁锚的手上撑不了十个回合,这个可怜的家伙就会被抬进医院去。”

“十个回合?我看五个回合都用不了,这家伙识相的话一开始就应该跪地求饶的。”

“那样的话我记得拳手是拿不到钱的吧……”

“比起赚钱这种事情,还是先想办法保住自己的小命比较现实。”

人群在议论纷纷,而双方之间的赔率对比也很现实。

一边张恒的赔率已经蹿升到了一赔七,而另一边铁锚只有一赔一点零九,换句话说,压一英镑在铁锚身上,只能赚不到两先令,而即便如此,绝大多数人还是压在了铁锚身上,毕竟白送的钱不要白不要。

只可惜像这种小规模的街头拳赛庄家的实力也有限,每人的赌资五英镑封顶,也避免了有人买通拳手暗中操纵比赛的事情发生,否则的话以量取胜也不失为一种赚钱的好方法。

不过对于绝大多数工人来说,五英镑已经是笔不小的数目了,难得遇到这种没什么风险的赚钱机会,拳赛还没开始前到处都是在借钱的人。

而随后发生的事情似乎也证明了众人的眼光。

铁锚还是那个铁锚,尽管有着脚步笨拙,出拳速度不够快的缺点,但是每一拳都势大力足,颇有点一力降十会的感觉,在他的狂暴攻势下,对面那个可怜的东方人只有不断躲闪的份儿,即便如此身上依旧挨了几拳,就像是只破麻袋一样。

而到目前为止,他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被压制的很彻底。

“干掉他!!!铁锚,把他撕碎!男人的运动里不需要这种娘娘腔!”

“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是英格兰的爷们儿!”

人群的欢呼也像是给铁锚的身体注入了新的力量,就连原本笨拙的动作也变得轻快了起来,张恒又挨了两拳,看起来情况不是很好。

围观的众人顿时又爆出了一阵欢呼声,看的一旁的福尔摩斯直想笑,到目前为止张恒全程在挨打,不管怎么看都不像能赢的样子,但是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的出来,张恒挨的几拳其实并没怎么受伤。

铁锚的速度的确很慢,张恒在他的拳头落下前就已经架好了手臂,护在要害前,所以场面上他的确落在下风,但也仅就是场面上落后而已。

张恒的气息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发生过变化,脚步也丝毫不乱,反观占据上风的铁锚已经开始喘起粗气来了,——后劲儿不足,这也是所有力量型拳手的通病。

尤其之前他在观众的起哄声中又抢攻了一波,代价是肾上腺素的峰值过去后速度变得更慢了。

差不多也该是反击的时候了。

福尔摩斯心想着,之后就见张恒果然也动了起来,这一次面对铁锚的拳头,张恒没有再选择招架,反而迈上前了半步,头轻轻一偏就避过了这一拳,而这时铁锚的眼中也闪过了一抹慌乱,作为拳手他当然知道眼下自己的处境有多不妙,他这一拳可是攒这劲儿打出去的,想半途收回来是不可能的了。

而与此同时他的胸前也大开,在这时被人近身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但是他很快他的心神又定了下来,被近身又怎么样,从之前两人的交手来看对方的力量很有限,铁锚抱着“先挨一拳但是说不定可以借着这个机会抓住对方,然后趁机结束这场早就该赢下的比赛”的念头,又重新恢复了自信。

“低估对手可不是什么好习惯。”福尔摩斯摸着下巴啧啧道。

随后就见张恒的一拳已经击中了铁锚的脸颊。

这一拳比想象中要疼的多,铁锚的一颗牙齿直接被打了下来,还带着血珠,飞向了半空中,不过后者终究还是凭借着强壮的体魄抗住了这一击,并没有跌倒,所以剧情应该也和之前没有太大的分歧。

接下来就该轮到他还击了。

铁锚心想着另一只手也已经握拳,只要这一拳击中张恒的脑袋,他有信心直接把这个东方人干翻在地上。

但是他的手还没来得及挥出去,右侧的脸颊就又挨上了一拳。

这么快?!铁锚被这一拳直接给打蒙了,脚下一个踉跄,好不容易才攒起来的力量也一些千里。

然而这并不是结束,紧接着张恒又用手掌重击了他的双耳,半规管中掌握身体平衡的耳石受到刺激,铁锚立刻像喝醉了酒一样东倒西歪了起来。

现在的他别说还击了,就连走路都摇摇晃晃,脑袋里更是一团浆糊。

张恒自然也不会放过这种机会,最后用一记上勾拳结束了这场漫长却没什么危险的战斗。

铁锚庞大的身躯应声倒地。

这一刻,所有的欢呼与叫喊声全都消失不见,周围的观众像是被人突然掐住了脖子,胡同里陷入了一片奇异的寂静中,那些大张的嘴巴,挥舞的手帕,全部被定格在半空中,人们睁着眼睛,似乎还有些无法接受眼前这突如起来的反转。

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一直占据着上风的铁锚,最后会被人这个干净利落的给击倒。

第241章 咸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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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比赛,你做到了我说的所有要点,赢下了比赛,同时愚弄了在场的所有观众,喏,这是你赢下的钱。”福尔摩斯将下注赢得的三十英镑都给了张恒。

身为拳手是不能自己下注,参与菠菜的,只能由另一边的福尔摩斯代劳,另外再加上做拳手赚到的两英镑,他这一趟一共收获了三十二英镑的收入。

“你没有什么名气,没人知道你的厉害,这也不是什么知名的比赛,所以出场费只有这么多,之后会好起来的,不过看起来你似乎也没什么兴趣出名,哈哈哈。”

“就像我之前所说,赚钱对我来说是次要的事情。”张恒用毛巾擦了把脸上的汗水。

“那太可惜了,你这要这么一路打下去搞不好会成为很出名的拳手,你有实力,头脑冷静,而且又来自神秘的东方古国,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噱头。”福尔摩斯道,“不过我很高兴你愿意和我一起办案,我的确也需要一个搭档。”

…………

距离泰晤士河上的无名女尸案已经过去了两周,张恒抓住了想要逃跑的皮尔逊,格雷格森当场审问皮尔逊证实了福尔摩斯的推理,他随即释放了保罗,不过坏消息是等他带人赶到约翰家里的时候却得知后者去度假了,昨天晚上刚走。

这明显就是负罪潜逃的征兆。

格雷格森气的直拍大腿,他最担心的就是约翰直接跑到哪个殖民地窝在那里不回来,那真是天高皇帝远,警方也很难抓到人,不过福尔摩斯随后给了他建议,约翰和皮尔逊不同,他是在伦敦有头有脸的人,还有工厂和房产。

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放下这些东西,跑到殖民地去的,那里的生活可远没有大都市里丰富多彩,他这次潜逃更像是试探性质的。

因此福尔摩斯给格雷格森的提议也很简单。

——“抓回”保罗,之后再次去约翰家登门拜访,说明之前找警方是为了请他出席法院对保罗的审判。

格雷格森思考后照做了,结果过了没多久这出苦肉记就收到了成效。

约翰原来压根儿就没离开过伦敦,他就躲在郊区一处隐秘的庄园里,时刻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而他宅子里的老管家则负责给他通风报信。

眼见“凶手”已经被抓到,不只是《回声报》,《泰晤士报》和《晚旗报》等其他报纸也都是在交口称赞格以格雷格森警长为首的伦敦警方工作高效,智勇双全,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社会热心人士和活动家在呼吁提高女工的人身安全。

这件事情看起来已经盖棺定论了,于是一周后约翰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住宅里。

他也在担心这个节骨眼上自己离开的太久被警方给怀疑,那就得不偿失了。

结果他前脚刚踏进门没多久,后脚就被警方给包围了。

格雷格森警长终于可以长出一口气,得意洋洋的把约翰给拷了起来,而第二天《回声报》上又出了一篇新的新闻,讲述机智的格雷格森警长如何利用媒体来扰乱罪犯的判断,降低后者心中的警惕,最终将真正的罪犯给一网打尽。

而伦敦的市民们则体会了一把看侦探的感觉,没想到一个案子背后还隐藏着这么多曲折,警方和犯人之间斗智斗勇,最终正义战胜邪恶,冤屈得以伸张,这样的故事没有人不爱看。

福尔摩斯也在关注着案情的进展,不过严格来说他实际上只是在关注自己之前推理出的那些外貌特征能否对的上,对于其他的事情并不放在心上,约翰被捕后福尔摩斯还特意去看了一眼,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贝克街221b。

张恒感到有些好笑。

福尔摩斯对于推理的执着的确已经到了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地步,他沉迷其中,就像是一个孩童沉迷在玩具的海洋里,完全无法自拔。

“案子本身其实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如果办案的人是我,在看到约翰的时候就会意识到他是罪犯,就算因为证据不足没法在第一时间把他抓起来,也会派人盯着他,不让他到处乱跑,好在这事儿最后也算圆满结束了。”福尔摩斯道。

而张恒花了两周的时间也终于把福尔摩斯给他的那些案件给看完了,的确开拓了不少思路,其中不乏一些犯案手法很精彩的,凶手非常狡猾的案子。

然而福尔摩斯跟他说,“别急,这才刚刚开始呢,接下来你还需要归纳分析这些案件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且把它们都记在脑子里,今后再遇到相似的案件可以在第一时间反应出来,至于分辨土壤,烟草之类的知识,我也会教给你的,但是不是现在……至少也得等你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学习,否则的话贪多嚼不烂。”

张恒点头表示理解。

一场拳赛为他赚了不少钱,最近两个月都不用再为钱担心,当然以后随着他的胜率增加,想在从菠菜里赚钱就没有这么容易了,但是之后出场费会增加,基本上一个月打两三场就足以应付开销了。

福尔摩斯在办完泰晤士河的女尸案后又接了两个案件咨询,一个来自同行的侦探,一个是当事人的委托,听完案情详细描述后福尔摩斯基本也就完成了推理演绎,找到了突破口,甚至都不用去现场转一圈。

这两个案子也帮他赚到了一些钱,再然后他就进入到了一段空闲期。

最近一周都没有工作可接,福尔摩斯终于有时间完成了那篇职业对手型影响的论文,随后开始把自己的小提琴拉的鬼哭狼嚎,最终在百无聊赖中化身为了一条咸鱼。

张恒早上难得吃早饭的时候福尔摩斯还没起床,实际上整整一个上午,那个房间中都没有人出来。

张恒敲了敲门,之后走进房间里。

看到福尔摩斯正靠在他的那张绒面安乐椅中,脑袋后仰,手臂上有两三个针孔,一旁的桌子上则放着一只注射器。

“你知道这东西会要了你的命吗?”张恒问道。

“别那么紧张,只有百分之七的溶液而已,我清楚这玩意儿对身体有害,但是我这个人好动不好静,尽管给我最麻烦的难题,最棘手的案子,我都会乐在其中,我最讨厌的就是平平无奇的生活,与之相比那些副作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福尔摩斯没有睁开眼,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在追求稳定安逸,娶妻生子,安心工作,但是我不知道那样的日子有什么可期盼的,别误会,我倒不是盼着一天到晚天下大乱,但是如果整个伦敦都没什么罪犯的话那我也可以考虑搬家了,不然我迟早得死在这张椅子上。”

第242章 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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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和福尔摩斯这段时间虽然相处的颇为愉快,但是两人毕竟也才认识几个星期而已,谈不上什么友谊深厚,张恒劝过一句见后者不以为然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已经有足够的资格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福尔摩斯在张恒离开屋子前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又建议道,“你难得来到伦敦,有空多出去转转吧,不止要用眼睛去看,还要仔细观察这座城市,记录那些细节,对你今后的破案也会有帮助的。”

张恒嗯了一声,“我叫哈德森太太把午饭给你送上来。”

“不胜感激。”

…………

其实即便没有福尔摩斯提醒,游览伦敦城也一直在张恒的计划中,福尔摩斯无疑对这座城市非常的了解,他既可以游走于上流社会的舞会宴席(尽管他对于其中的繁文缛节虚情假意颇为嗤之以鼻),也可以和那些车夫工人一起喝着黑啤酒谈笑风生。

张恒想要在这场竞争中获胜,完成主线任务,就需要尽可能的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

因此下午的时候他也走出了房子,张恒没有叫马车,而是就这样直接走上了街头。

他先去了热闹的女王集市,在这里只要支付一先令就能看到皇家克拉伦斯花瓶,这件为乔治四世定做的玻璃、搪瓷和金制品据说花了15名熟练工三年时间才生产出来,除此之外市集上还有着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小玩意儿,印度的棉衣,中国的茶叶……随后张恒又乘船游览了泰晤士河,河岸两边都是工厂和房屋,密密麻麻的烟囱不断排放着黑烟,岸边则停满了无数船只,越来越密集,只在中间留下一条狭窄的通道,赤着上身的船工在船尾抽着烟,被狄更斯称为“滑动的罪恶”的雾气笼罩了整座城市。

马车在道路飞驰而过,卖花女们提着花篮在人群中轻盈的穿梭,刷鞋童则蹲在地上辛勤的挥舞着鞋刷,期待能挣到更多小费。

查林十字以西是伦敦主要的商业和娱乐中心,也是英格兰最大的商务中心,著名的西区剧院群也位于这里,相反,主教门街道以东泰晤士河以北的东区就是另外一幅景象了。

在中世纪的时候这里还是乡村,地广人稀,但是随着伦敦城的快速扩张,人口变得稠密了起来,这里的房子普遍又老又破,而且低矮密集,中间的道路也狭小弯曲,最初是水手、造船工人和一大部分犹太人的居住地,现在则是所有低收入群体的聚集地。

这里的人口非常的稠密,半平方英里的街道中聚集了三万人,基本上每个屋子里都居住了一大家人,采光条件糟糕,又缺乏通风措施,共用厕所更是肮脏无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带来的结果就是疫病频发。

斑疹和伤寒是最常见的流行病,19世纪初的第一次霍就乱造成了大约六千人死亡,而之后爆发的几次霍乱又杀死了上万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东区的穷人。

同时东区也是整个伦敦最危险犯罪率最高的地方。

这里生活着200万人口,却没有任何重要的公共设施,没有市政当局,没有剧院画廊,没有士兵……——什么也没有,就像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这里没有历史也没有未来。

西区的上等人不会来这里,除非万不得已,需要和苏格兰场的警察联系,有好几个人陪同前往,才能保证安全。

张恒也是换好粗布衣服后才来到这里的,然而过了没多久还是被人给盯上了。

主要是他东方人的面孔比较扎眼,而且他作为21世纪的现代人,皮肤即便没怎么保养也比这个年代很多贵族都要好,就算换了衣服也还是和生活在东区的穷人看起来不一样。

两个小鬼,一路用树枝打闹着经过了他的身边,其中一个脚下一滑倒在了他的身上。

“对不起先生,”那个小鬼眼珠滴溜溜的转了一圈,起身就要继续追向他的同伴,但是刚迈出一步,就被人抓着衣领给提了起来。

“你要干嘛,别对我动手动脚!我可警告你,你知道我哥哥是谁吗?!这片街区没有人敢惹他!”小鬼叫嚣着。

“是吗?”张恒道,手上却没停,直接将小鬼倒了个个,张恒抓住后者的一条小腿,用力抖了抖,结果从那个小鬼的身上掉出了三个钱包,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

“你今天的收成倒是不错啊。”张恒把小鬼扔在一边,随后捡起了自己的钱包。

“你给我等着,今天别想离开这里!”小鬼感觉受到了侮辱,涨着脸,也没去捡剩下的战利品,一溜烟的跑远了。

张恒当然也没兴趣应付什么小鬼的约架,拍了拍钱包上的灰尘,继续向前走去。

实际上张恒对于东区的恶名也早有耳闻,不过海盗窝里他都待过了,之前并不觉得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地方比那里更混乱,直到他亲身来到东区的白教堂区,也不得不承认这里比拿骚的情况还要糟糕。

在拿骚虽然底层的海盗们也很贫穷,但是至少他们还拥有自由,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岛上的酒馆里到处都能听到人们在谈论着那些古老而又神秘的宝藏,谈论富得流油的商船,海中的怪物,美丽的人鱼,即便他们连条小船都还没找到,也没有海盗团愿意接纳他们,但是每个人的脸上依旧洋溢着一种迷之自信。

仿佛一个个都是未来的黑胡子,这也是张恒喜欢拿骚的一点,那些混乱和无序之下隐藏着一股蓬勃的生命力,而这恰恰是东区所缺少的东西。

比贫穷更可怕的是麻木与绝望。

这或许也是为什么类似皮尔逊那样的人会想要不顾一切离开这里的原因,张恒一路所见,都是饥饿的儿童,痛苦的父女,醉酒的恶汉,人们只有在发生凶杀案或者疫病的时候才会想起这里。

张恒又走了一段路,突然听到前方传来的争吵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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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呆昭所写的《我的一天有48小时》为转载作品,我的一天有48小时最新章节由网友发布,找书苑提供我的一天有48小时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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