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浊的湖底,渐渐清澈了起来。
围拢过来的水草们跃跃欲试,却又谁都不敢上前一步。
曹乐知道这群家伙好奇什么,毕竟自己不是沉水植物,在水中泡久了,叶片就会腐烂。
不过片刻之后,他就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水薀草【lv.1】指了指曹乐脚下:“哥们,你站错地方了,那是我们老大给嫂子准备的婚房。”
金鱼藻【lv.2】给曹乐使了个眼色:“还愣着干什么?趁着老大还没发火,赶紧下来啊。”
曹乐微微一愣,连忙朝自己的脚下望去,顿时被吓了一哆嗦。
光线暗淡的湖底,自己脚下散发着荧光的白色巨石,分明是一颗惨白的骷髅头骨。
如果此时此刻,再来一束白色的灯光,那绝对是最完美的出场。
“握草,这湖底怎么会有人类的枯骨?”曹乐强忍着内心的惊悚,多看了几眼脚下的骷髅头骨,好在这颗头骨是面朝下的,没有狰狞幽深的眼窝凝视着自己。
这让曹乐稍微松了口气。
他脚下所站的位置,是头骨脑后勺上被钝器所伤,留下的一道裂缝。
看外型,这颗头骨的主人,生前应该还是个女性。
气氛瞬间变得有些诡异,甚至还有点凝重。
自己沉入湖底,变身杂草,侥幸捡回来一条小命,却一不留神绿了惨死湖底的女骷髅。
为此,还招惹上了湖底的水草大佬。
湖底暗流涌动,一株散发着绿色幽芒黑藻,拨弄开挡在自己身前的一簇簇绿菊花,威风凛凛的出现在曹乐面前。
“哟?3级黑藻,厉害了!”曹乐微微眯起双眼,感觉3级黑藻看自己的眼神有点不太对劲。
黑藻【lv.3】扭动腰肢:“噢,亲爱的,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你给盼来了……”
众水草:“嫂子好!”
感觉声音不够响亮,众水草提高嗓门,又喊了一次:“嫂子好!!”
周围的水薀草、绿菊花还有金鱼藻都跟着狂欢了起来。
“别闹,我特么是雄性的!”曹乐嘴角一抽,脑门上黑线缠绕,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变草生涯中,会出现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
黑藻【lv.3】挥动叶片,给曹乐打了个飞吻:“噢,亲爱的,难道你没听说过那句话吗?异性只是为了繁衍后代,同性才是真爱……”
“艹,尼玛好吗?”曹乐眼角闪过一道冷芒。
黑藻猛然一愣。
围绕四周的水草也都跟着愣了一下。
显然没听懂曹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黑藻眼眶泛红,将两根藤蔓朝曹乐延伸过来,像是粗壮有力的双臂,想把身体单薄瘦弱的曹乐揽入怀中。
它择偶的标准,就是一定要孝顺。
没想到眼前这棵小草,初次见面就问候自己的母亲,这怎能让他不心动?
“滚开,别碰我!”虽然对方只是一根水草,可曹乐此刻却像吃了鸡毛,喉咙一阵干痒,有种说不出来的恶心。
“性格好火辣,嘿嘿,是我喜欢的类型!”黑藻摩拳擦掌,散发着荧荧绿光,突然感觉自己恋爱了,还是一见钟情的那种。
“麻痹!”不等那黑黢黢的藤蔓触碰到自己,曹乐就神色一凝,体内的灵力狂泄而出,下一秒,周围的水草瞬间枯萎,倒了下去。
黑藻又一愣。
周围的水草也都跟着又一愣。
显然谁也没有料到,眼前这根弱不禁风的杂草,居然能释放这么狂暴的能量。
“你到底是谁?”黑藻有点慌神了,红颜祸水,看来我注定孤独一生。
“草……神!”曹乐带着一丝不屑,逼格满满的说了一句。
“狗屁,我黑老大在这湖底生活了三年,还从没见过你这么狂妄的小草。”黑藻终于认识到,眼前这根杂草,根本就不是自己期待已久的伴侣,而是存心来捣乱的!
想到这里,三根黑色藤蔓就朝着杂草状态的曹乐,呼啸着缠绕了过来。
嗡!
黑色藤蔓扑了个空。
下一秒,曹乐便出现在黑藻的身后,带有锯齿的叶片,在他身体上留下了一道毁灭性的口子。
“你……”黑藻张着大嘴,身体轰然倒下。
解决了3级黑藻之后,狂暴的灵力涌入体内,冲击的曹乐双眼一片赤红。
他疯了似的掠杀湖底的其他水草,大概过了五六分钟,才渐渐恢复了理智。
可放眼望去,刚才还一片幽绿的湖底,方圆十米之内已是一片荒芜,鱼虾不兴。
再看自己,虽然还停在2级,品质也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叶片上多了几道黑色条纹,居然在刚才的狂暴状态下解锁了新的能力。
能力:沉水(野草状态,可以在水中自由呼吸,不受压强影响,以及酸碱腐蚀。)
除此之外,还有意外的惊喜。
四周的水草枯萎之后,视野开阔了不少。
与此同时,半埋在湖底的骷髅也裸现出来。
死者的身体早已腐烂,身上的衣物也早已化作了尘土,只剩下了一堆枯骨。
而在死者的脚腕处,有一截锈蚀的铁丝,距离骷髅不远处,还有一块巨石,上面同样缠绕着锈迹斑驳的铁丝。
不难判断,死者被钝器击中后脑后,又被凶手绑在石头上,弃尸于此。
曹乐对这具骷髅没有任何兴趣,也不想当什么福尔摩斯。
他只想变回人形,快点离开这片湖底,不过当他把目光落在骷髅的左手腕时,顿时就被鬼迷心窍了。
只见骷髅的左手腕处,竟佩戴着一只翠绿欲滴的玉镯。
想必死者生前是个贵妇。
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种色彩的玉镯,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没有个十万八万的,根本就买不下来。
哈哈,这回发大财了!
拿还是不拿?
曹乐有点犹豫,毕竟死者为大,万一拿走这只玉镯,晚上做噩梦怎么办?
玛德,不拿白不拿!
反正这骷髅在湖里泡了这么久了,也没人发现。
短暂的犹豫之后,曹乐咬了咬牙,正打算变回人形,用最快的速度游过去,摘下玉镯,然后钻出水面。
就看见头顶正上方,一个绑着铁钩的长竹竿从水面上斜伸下来,正好勾在骷髅的头骨上。
曹乐眼皮一耷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跳水营救溺水儿童,无意中竟揭发了一场不为人知的命案。
“对不起了!”
这句像是对凶手说的,也像是对遇害者说的。
曹乐摇身变回人形后,朝那只玉镯游了过去,将其一把抓起后,在湖底那块巨石上用力一蹬。
借助这股冲力,身体朝湖面浮去……
“噗……”
曹乐钻出水面,吐出一大口湖水。
在湖面上扑腾着,用比“原地踏步”快不了多少的游速,奋力朝岸边游去。
此时此刻,岸边已经围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
见曹乐钻出水面,手电筒的白色光束,齐刷刷地照了过来,立刻传来一片欢呼。
不管什么原因,一个溺水超过五分钟的人,又重新浮出水面,那都是奇迹。
“快看,那英雄钻出水面了,他还活着……”
“感谢老天爷……”
“曹乐!!”方雪晴抹了把眼泪,激动的直接跳了起来。
如果曹乐今天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她一定会内疚一辈子的。
曹乐在水面上扑腾着,在他身边十几米外,是一艘平时打捞湖面垃圾的垃圾船,此刻也被派上了用场,几个壮小伙不等警察赶来,就跳上了垃圾船,用长竹竿在曹乐落水的地方打捞。
见曹乐钻出水面,其中一个小伙子立刻大喊道:“快把竹竿递给他,他好像没有体力了……”
可是举着竹竿的小青年却脸色苍白如纸,双脚也情不自禁的颤抖了起来,众人这才发现被压弯了的长竹竿另一端的铁钩子上,居然还挂着一颗惨白的骷髅头。
其中一个胆大的纹身男急中生智,一把夺过小青年手里的长竹竿,把骷髅头挑到岸上,迅速又把长竹竿递给曹乐。
直到这时,为曹乐捏了一把冷汗的围观群众们才松了口气。
见义勇为的活雷锋总算得救了。
浑身湿漉漉的曹乐被拖上岸后,方雪晴第一个冲了上来,扑进曹乐怀里:“你快吓死我了!”
两团温热的酥软抵在胸前,让曹乐心中一阵暗爽。
“舒服,再抱紧点儿!”
“啊?你说什么?”
“我是说,你抱得这么紧,我都快喘不上起来了……”
“额,对不起……”
方雪晴慌忙松开紧搂着曹乐的双臂,小脸“刷”的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
这时,小男孩的母亲红着眼眶走了过来,满脸的感激之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道:“恩人,谢谢你,谢谢你对我儿子的救命之恩,我……”
说到这里,她“扑通”一声跪在了曹乐面前,
“诶,大姐,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曹乐连忙将少妇扶起。
“恩人,楠楠受到了惊吓,等他缓几天,我们一定登门重谢,能留下你的手机号码吗?”
“只要孩子没事就好!”曹乐笑了笑,却不知道人群中,有人拿着手机一直再录视频,这一幕很快就被扩散到了朋友圈。
“要不要去医院?”方雪晴搀扶着曹乐,一脸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曹乐用好心人递来的毛巾擦着头发,微笑着摇了摇头,只是夜风吹来,稍微有点冷,“阿嚏——”
“啊呀,千万别感冒了,快跟我回家吧!”方雪晴拉着曹乐的手,就往外走。
想到昨天中午那香·艳的一幕,曹乐咽了口唾沫:“这么晚了,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我家里又没别人!”方雪晴一时心急,声音有点大,眼珠子左右看了看,只见周围几个脸上挂着“我们都懂”丰富表情的吃瓜群众,脸颊更红了。
“小伙子,记住晚上多运动运动,有助于驱散体内的寒气。”
“完了,我的一世清白,就这么被你给糟蹋了。”
曹乐一脸无辜,被方雪晴手拉着手挤出围观的人群。
方雪晴就住在广场一侧的海那城,走回去最多也就五六分钟。
“老板,给你钱!”方雪晴从钱包里抽出来三张百元大钞,递给老板。
“算了,这顿我请客,好样的年轻人!”烧烤摊老板用力拍了拍曹乐的肩膀,今晚发生的事儿,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一个这样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喝了几杯啤酒,吃了点肉串,如果他还收钱,那真是抡起巴掌,抽自己脸了。
眼前这个小伙子今晚的举动,可不是金钱所能买到的。
“那么怎么行!”方雪晴强行把钱塞给了老板,拉着曹乐就走。
“雪晴,我还是回去吧……”曹乐还是有点犹豫,他和方雪晴虽然是好朋友,可是自己一直暗恋对方,孤男寡女的,他真害怕自己控制不住心中的邪念。
“别跟个娘们似的行吗?我还能吃了你咋的?”方雪晴态度蛮横。
“那好吧……”曹乐执拗不过,只好妥协,心里却在狂欢,我倒是希望你把我给吃了,最好一根骨头都别剩下……
两人离开没多久,两辆警车就闪烁着灯光响着警笛,赶到了湖边。
很显然,那颗骷髅头从湖底被打捞出来后,有人报了警。
警察和法医到场之后,迅速驱散了围观的人群,对现场做了保护……
相信用不了多久,这起凶杀案就会水落石出。
……
海那城。
B栋七楼东户。
进屋之后,方雪晴给曹乐找来一条新浴巾和他父亲的睡衣,便把他推进浴室,让他赶紧冲个热水澡,千万别感冒了。
半小时后,曹乐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穿着方静雪父亲的睡衣,虽然样式有点老气,但大小还算合身。
见方静雪也换上了睡衣,坐在沙发上啃着苹果看电视,曹乐走过来调侃道:“快叫爸爸!”
方雪晴瞪了曹乐一眼,然后晃了晃纤细手腕上的玉镯:“少跟我贫,快说说这只玉镯是怎么回事!”
曹乐心里“咯噔”了一下,这只玉镯本打算迟些再送给方雪晴的,毕竟那名受害者的头骨被打捞了出来,而这枚玉镯又是那名受害者的遗物,很可能会引来警察的调查,以及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曹乐也是一时鬼迷心窍,冒险把它从湖底带了回来。
“夜市上买的仿品,本来打算送给你戴着玩的,你要是不喜欢就还给我好了!”
“呵,戏精!继续演……”方雪晴咬了一大口苹果,“说实话,我不相信你能买得起这么贵重的镯子。”
“很贵吗?”
“这种品相的玉镯,可不是说买就能买到的,还要看缘分。我估摸着,这只玉镯至少也能卖个二三十万。”
“好吧,我承认,这只镯子是我从湖底捡到的!”曹乐很巧妙的用了一个“捡”,尽量避免和那具骷髅扯上关系,这样就算警察找上门来,他也能解释清楚。
“呵呵,一个水性一般的人沉入湖底,却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湖底,捡了个价值三十万的玉镯,又有惊无险的浮出水面……”方雪晴眼眶泛红,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曹乐,我还以为我很了解你呢……”
咔嚓!
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
紧接着,咔嚓——
门锁扭动。
门锁转动。
随即,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曹乐和方雪晴同时错愕的朝门口的方向望去。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廊灯下,一男一女,拎着大包小包,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
不过当他们发现盘腿坐在沙发上的方雪晴,和站在茶几旁的曹乐时,脸上挂着同样的错愕。
他们悄悄的从国外回来,本想给女儿一个惊喜的。
没想到被女儿惊喜了。
气氛有点尴尬。
不,确切的说,是气氛有点扑朔迷离。
这都晚上十点多了,两个年轻人独处一室,身上都穿着睡衣,而且还都喝了酒。
最重要的是,男生的头发还是湿的,很显然是刚洗完澡。
身为过来人,两人瞬间脑补出了刚才都发生了什么,或者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挂在墙壁上的钟表,秒针咔咔咔的转动着。
咕……
曹乐咽了口唾沫,打破了这神一般的寂静:“叔叔阿姨,晚上好啊!”
方雪晴的父母在国外做生意,常年定居国外。
母亲李春梅对曹乐的印象并不太深,只是稍微有点眼熟,好像在女儿的毕业照片上见过这张帅脸。
父亲方有为对曹乐就更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听女儿说起过这个名字。
“额,好!好!”方有为尴尬的点了点头,拎在手里的毛绒羊驼,“啪”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这时,方雪晴也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脸上挂着欣喜和惊讶:“老爸老妈,你们怎么回来了,怎么也不打电话说一声啊?我好到机场去接你们。”
李春梅偷偷给自己的老公使了个眼色:“老方啊,咱们回来的好像不是时候。”
方有为擦了擦脑门上的热汗:“是啊,我也感觉自己有点方!”
李春梅右眼角的肌肉一阵抽动,假睫毛都抖掉了:“哎呀天气这么热,怎么也不开空调?憋死了……我去外面透透气。”
“哎呀老爸老妈,你们就别跟着瞎添乱了好伐?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曹乐是我朋友,事情是这样的……”老爸老妈的突然到访,让方雪晴的心情好了不少,不再追究玉镯的事情,而是拉着老爸老妈的手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把今晚所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他们。
“这么说,你们不是男女朋友?”李春梅似乎有些失望。
方有为倒是挺开心的,把曹乐叫到次卧,泡上一壶红茶。
“来,小乐,尝尝这个,我从印洲带回来的大吉岭。”
“叔叔,您太客气了!”曹乐双手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小口,只觉得这茶口感细致柔和,气味芬芳高雅,还带着一点点葡萄的香味,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这茶泡的时间太短,如果再多泡上两分钟,口感绝对会提升一个档次。
不过出于礼貌,曹乐并没有提议,这茶应该再多泡一会。
“口感怎么样?”方有为满怀期待的问道。
“好喝!”曹乐虽然不太董酒,却对茶叶深有研究,方有为带回来的这罐精品大吉岭,的确是市面上能够买到的好茶,但绝对不是精品。
大吉岭红茶产于喜马拉雅山麓的大吉岭高原一带,当地年均气温15℃左右,白天日照充足,但昼夜温差大,谷地里常年弥漫云雾,独特的生长环境孕育出了独特的芳香,所以大吉岭也被誉为红茶中的香槟。
曹乐之所以说杯中的茶不是精品,倒不是说这茶的生长环境不对,而是采摘时节早了半个月,茶叶还没有完全成熟就采摘了下来。
“喜欢的话,明天你带一罐回去,叔叔我也没有别的什么兴趣爱好,就喜欢喝喝茶,下下棋……”方有为一脸怅然。
曹乐则在心里偷偷拿小本本记了下来:老丈人喜欢喝茶。
“对了小乐,会下象棋吗?”
“会一点儿……”曹乐很装逼的点了点头,没上学那会儿,他蹲在村口不知下哭了多少老头,简直就是象棋界的天才。
“那陪我下两盘,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方有为起身去找象棋。
“好!”
……
“啧啧,这一步走的漂亮,小伙子不错,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
“老丈人……啊呸呸呸,叔叔过奖了,您才是高手!”
“……”
几盘棋下来,两个男人的关系熟络了不少。
而客厅里的母女俩,则叽叽喳喳的一直聊到后半夜。
曹乐连着打了几个哈欠,困得实在不行了,方有为才提议睡觉。
……
翌日清晨,曹乐哈气连天地回到百草园。
店门刚被打开,大王就迎了上来。
用小脑袋不停的在曹乐的腿上蹭啊蹭,似乎对曹乐的彻夜未归表示担心。
“放心吧大王,我没事!”曹乐打了个哈欠,按下咖啡机的开关,打算研磨一杯咖啡提提神。
咖啡还没研磨好,一辆黑色商务就停在了店门口。
紧接着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的年轻人推门走了进来,微笑着道:“老板你好,我是刘院长派来的司机,你可以叫我小陈。”
“哦,你好,跟我来吧,货在二楼。”曹乐指了指楼上说道。
清晨的阳光从二楼的窗口斜洒进来,二十盆绿萝整整齐齐的排在一侧花架上,看起来翠绿如玉。
“哇,好漂亮的绿萝,难怪刘副院长那么高兴,说自己捡到宝了!”司机小陈夸赞道。
面对司机小陈的夸赞,曹乐只是微微一笑,帮着他把绿萝搬到停在门口的大商务上。
这时,咖啡已经研磨好了,一股浓香飘散出来。
“咖啡不错啊。”司机小陈吸了吸鼻子。
“来一杯吗?”
“呵呵……不了,把货送回去,还要去接一个老人。”司机小陈摘下手套,主动和曹乐握了握手,便开车离开了百草园。
送走司机小陈后,曹乐回到店里给大王的碗里加了点猫粮和纯净水,便回到书架旁坐了下来,往咖啡里加了半勺砂糖,轻轻地搅拌了几下。
咖啡的醇香融化着砂糖的香甜立刻飘散出来。
虽然肚子有点饿,包子铺就在隔壁。
不过坐下来,他就懒得再起来了。
端起咖啡杯,吹了吹,抿了一小口,还有些烫。
却不经意间,手指触碰到短裤口袋里的玉镯。
他猛然一愣,小心翼翼的把用白色手帕包裹的玉镯取了出来。
很显然,无论这个玉镯多么贵重,方雪晴都不可能接受它的来历不明。
女人啊……
真是麻烦!
今天周二。
又将是悠闲的一天。
曹乐给胖子打了个电话,让他抽空再送来100盆绿萝和30个白苹果圆瓷盆。
然后喝着咖啡,百无聊赖的刷着朋友圈。
昨晚没怎么睡好,他打算喝完咖啡,回楼上再睡一个回笼觉的。
可是一口咖啡刚喝到嘴里,就被他喷了出来。
握草,不是吧?
曹乐有想过自己昨晚的举动,会在朋友圈里出现,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竟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当然了,引发轰动的不是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也不是他那张帅脸,而是由于他的原因,无意中打捞上来的那个骷髅头。
“震惊!月光湖惊现骷髅头骨,经过一夜打捞,竟在湖底发现17具尸骨!”
17具尸骨?
曹乐也感觉有点毛骨悚然。
没想到那么小的一个景观湖,竟然藏了这么多具尸骨。
凶手是谁?
他还在逍遥法外吗?
如果他看到这个新闻,会不会特别憎恨自己?
想到这里,曹乐不禁打了个冷颤,因为店里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一个客人,隔着花架,正冷冷的望着自己。
“老板,你没事吧?问你三遍了!这盆达摩劲松多少钱?”男生不耐烦的问道。
对方二十岁出头,看样子应该是云城大学的学生。
曹乐偷偷的松了口气:“上面有标价!”
“六十八?能便宜点吗?”男生摸了摸盘坐在花盆里的达摩泥塑,爱不释手的问道。
“不还价!”曹乐面无表情的回答,脑海中湖底的那具骷髅历历在目,会是什么人,如此残忍?把人敲晕后,将其用铁丝绑在石头上,再坠入湖里?
“六十,我就买了。”男生掏了掏口袋,抓出来一把零钱。
“不卖!”曹乐哪还有心思做生意啊,只想男生赶快离开,他好安静一会儿。
“不卖算了。”男生将盆栽放回原处,带着一脸遗憾离开了小店。
这样的顾客,很常见。
都是进店走马观花的问问价格,然后就拍拍屁股转身走人了。
不过刚才的这个男生,在走到店门口时,下意识的回头瞥了一眼曹乐。
曹乐看到他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惊慌,那绝对不是希望自己挽留他,然后以六十的价格把植物卖给他。
起身,曹乐走到那盆达摩劲松旁。
达摩劲松是一盆创意微景观盆栽,花盆选用了椭圆形的手工陶瓷盆,里面撒上营养土和小型鹅卵石,种上苔藓和网纹草,而劲松实际上就是文松,一尊达摩泥塑盘坐其中,禅意绵绵,无论摆在办公室里还是书房都很漂亮。
似乎看不出什么异样。
不过仔细一看,达摩座下的苔藓竟然有些松动。
曹乐皱了皱眉,直接把藏在苔藓里的针孔摄像头拔了出来。
扔在脚下。
抬脚,将其碾碎。
呼……
还是被盯上了吗?
曹乐走到吧台旁,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来一盒烟。
拆开包装后,弹出来一根,叼在嘴上。
瞥了墙“室内禁止吸烟”的牌子后,他很自觉地走到店门口,掏出打火机把烟点燃,然后深吸了一口……
会是谁呢?
自己老老实实做生意,也没得罪过什么人啊?
难道是躲在暗处的那个凶手?
他痛恨自己暴露了他的藏尸地点?
不过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是那凶手。
就算他心理素质再强,也不可能在这风头浪尖上来找自己的麻烦。
这样一想,暗中调查自己的人,只有两个了。
一个是“爱心港湾”的刘副院长,另一个则是……
呵……说曹操,曹操就来了!
云悠然从一辆红色的宝马z4上走了下来。
不过让曹乐失望的是,她今天并没有把大长腿暴··露在空气中,而是穿着一件很休闲的莫代尔白色长裤,水晶高跟凉鞋也换上了运动鞋,上身则穿着一件黑色收腰的民族风夏长袖,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项链。
她扶了下鼻梁上的墨镜,径直走到曹乐面前。
曹乐笑眯眯的望着对方,等待对方先开口。
“老板,你这卖的绿萝效果不错,我爸说他昨晚睡得非常踏实,没有失眠,没有噩梦,一觉睡到大天亮……”云悠然开口说道。
再装!
曹乐直盯着对方古井不波的双眸,想要看出一丝破绽,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除了高傲和冷酷,他什么都没看到。
“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不打算请我进去坐一会吗?”云悠然没有避开曹乐的直视,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两种人,要么是对自己的容貌和气质足够的自信,不怕任何男人剥开了仔细端详,要么就是心里没鬼,问心无愧。
“不了,昨晚没睡好,抽完这根烟,我打算再睡个回笼觉。”曹乐收起脸上的笑容,神情冷淡,吞云吐雾间,直接拒绝了云悠然。
“那等你什么时候睡醒了,我再来吧,找你有点事儿……”云悠然叹了口气,不过转身没走几步,她就顿住脚步,又走了回来,“就耽误你两分钟的时间。”
“说吧,什么事儿?”
“你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怎么做到的?”
“你昨天卖给我的那盆精品绿萝,是不是从岛上带回来的?”
“岛上?哪个岛?”
“你不用装傻,更不必惊慌,我只是随便问问……”
云悠然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终止了对曹乐的询问,转身打开车门,钻进了车子,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驶离了曹乐的视野。
“大王,她这是什么意思?”
曹乐回想两人刚才莫名其妙的对话,站在店门口一脸懵逼,大王则在他脚边蹲坐了下来,无聊的舔着爪子。
按道理,她买到了可以改善父亲睡眠的植物,应该高兴才是。
为什么我从她的脸上,看到的只有惊慌?
曹乐摇了摇头,在店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牌子。
便打着哈欠,回到了二楼。
被手机“嗡嗡嗡”的震动声吵醒时,已经到了中午。
他翻了个身,抓起枕边的手机眯着眼睛一看,是花鸟市场的王胖子打来的。
“喂……”
“曹乐,不在店里吗?”
“哦,我在二楼,门没锁,你直接推门进来就行……”挂了电话,曹乐起身去洗了把脸。补了这一大觉,整个人顿时变得精神抖擞了起来。
…………………………
(票票好少,有票的兄弟不要撕啊~~)
烈日如炎。
头顶没有一片云彩。
好在有王胖子帮忙,一百盆绿萝很快就被搬到了二楼。
曹乐递过去一根香烟:“辛苦了胖子,中午留下来一块吃个饭吧,对面刚开个烤鱼店,老板娘长得挺带劲。”
王胖子擦了擦脑门上的热汗,接过曹乐递来的香烟,眯着眼睛朝对面的烤鱼店望去,笑的大肚腩一阵乱颤:“哈哈哈,那可不是老板娘。”
曹乐一脸好奇:“你怎么知道?”
王胖子翻了翻白眼:“你傻啊,牌子上那不写着呢吗?小三烤鱼店!”
曹乐眼皮一耷拉:“那就更得去了,看看那小三长得什么模样,居然厚颜无耻到了这种程度,拿着婊···子当招牌!”
“行吧,反正有我堂弟在市场帮忙,晚回去一会儿也没啥事。”王胖子为人憨厚,曹乐已经邀请自己好几次了,如果再拒绝,那就有点不像话了。
“那走吧!”曹乐把店门一关,把手搭在王胖子的肩膀上,顶着炎炎烈日朝对面的小三烤鱼店走去。
店门口还摆放着花篮。
在曹乐的印象中,这家店开业还不到半个月。
走进饭店,空调的冷气迎面扑来。
环顾四周,店里只有两桌客人。
每桌上都有一条特色烤鱼,大家吹着空调,喝着冰镇啤酒,照样吃的满头大汗。
大夏天的开个烤鱼店,的确是脑子抽筋。
而来这些大夏天来吃烤鱼的,也病的不轻。
曹乐找了个靠近窗口的位置,正好能看到自己的店铺。然后抬手打了个响指,把店老板叫了过来,点了一大条清江鱼,要的微辣,又点五六份配菜和一份面条。
“两位帅哥,喝点什么吗?”店老板姿色不错,三十岁出头,一看就是能说会道,挺骚·气的那种。不顾人家凭自己本事当上的小·三,曹乐一个吃客,也不好评价什么。
“酒就算了,一会还要开车,来桶饮料吧!”曹乐把菜单还给店老板。
“西瓜汁可以吗?鲜榨的!”
“行!”
十分钟后,特色烤鱼就被端上桌来。
烤鱼周围的汤汁“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鱼身上撒着麻椒和香菜,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不等两人动筷子,麻辣鲜香的味道就涌入鼻腔。
“啧啧啧,看起来还挺地道的,来吧胖子,别客气……”
“好嘞……”
王胖子长的憨厚,人也实在,往自己的餐盘里夹了一大块鱼肉,吹了吹,就迫不及待的送入口中。
“emmm,好吃,快尝尝,绝了!”王胖子忍不住称赞。
“真有这么好吃?”曹乐觉得王胖子的表情有点浮夸,也夹了一小块鱼肉送入口中。
首先是鱼肉的鲜香打开味蕾,紧接着就是麻椒和辣椒的麻辣燃烧着整个口腔。
简直好吃到爆!
没有多余的对话,只有两个男人的狼吞虎咽。
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两人就干掉了整条烤鱼和所有配菜。
“饱了吗?”曹乐放下筷子,抽了张餐巾纸,一边擦嘴一边问道。
“嗝……饱的不能在饱!”王胖子拍了拍自己的大肚腩,这顿饭吃的他满头大汗。
曹乐叼着牙签,起身去结账。
两人走出烤鱼店,曹乐又用微信把绿萝钱给王胖子转账过去。
“给我一千三就行。”
“别,亲兄弟明算账,该多少就是多少!”
王胖子离开后,曹乐回到百草园,坐在高脚凳上发了会儿呆。
想到预订还没完成,正准备回到二楼开始“工作”,就听到挂在门口的风铃传来清脆锐耳的响声。
曹乐抬眸望去,是那俩形影不离的女大学生,唐小可和周雨桐。
“老板,我们下午没课,能在你这里蹭会网吗?”唐小可撅着小嘴一脸讨好。
周雨桐则躲在唐小可身后,看起来有点慌乱,红着小脸不敢直视曹乐。
“随便你们,别给我惹麻烦就好……”曹乐神色淡然,起身朝二楼走去,走到一半突然在通往二楼的木质楼梯上顿住了脚步,对唐小可和周雨桐说道,“不过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来二楼。”
“放心吧老板!”唐小可和周雨桐用力的点了点头。
“小可,我就说去学校旁边的咖啡厅吧,你非要来这儿,这回热脸贴在冷屁股上了吧……”
“谁叫你暗恋他呢?”
“屁啊,我就是觉得他长得挺像我前男友……”
“别闹了,可比你前男友帅多了好伐!”
“哎呀这不是重点,你发现了没有,最近这老板越来越怪了,会不会得了什么精神疾病?”
“还真不好说……”
楼下俩女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曹乐眼皮一耷拉,懒得去理她们,索性塞上了耳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为接下来的“改良”,开始做准备。
然后心中默念口诀,摇身变成花盆里的一根杂草。
升到2级之后,他的改良绿萝的速度和改良成功的概率,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差不多花了三个小时,就把其中三十盆绿萝改良成了精品。
改良的过程虽然枯燥乏味,但是看着摆在面前一盆盆宛如艺术品的绿萝,还是非常令人欣慰的。
变回人形,曹乐走进二楼的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揉着太阳穴下楼。
一楼一片安静。
安静的曹乐还以为那俩女大学生已经走了。
不过隔着郁郁葱葱的植物,曹乐发现她俩趴在书架旁的木桌上,一个人耳朵上塞着一只耳机,捧着手机,正在聚精会神的追着网剧。
看的还是《行尸走肉》……
这俩小丫头口味挺重啊。
甚至他走到身边,俩人都没抬眸看他一眼。
“啊,我的比尔被咬了……”
曹乐听了一愣,小姑娘家家的,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不过听完后半句,他才释然一笑,原来“比尔”是个人名。
“卡尔,人家叫卡尔,都追到第八季了还没记住人家的名字,你这样的粉丝我也真是醉了……”
“算了,小鲜肉一只,死就死了吧,只要弩哥还活着就行!”
……
曹乐眼皮一耷拉,从吧台的抽屉里取出来一张照片,转身朝二楼走去。
下午3点50。
店外的太阳明晃晃的,照的人有些睁不开眼。
让曹乐有些惊讶的是,大王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趴在店门口晒太阳,也不知道溜到哪去了。
最近几天,这附近好像来了不少野猫,一到晚上就叫个不停。
大王应该不会和那些脏兮兮的野猫混在一起了吧?
曹乐摇了摇头,捧着微景观生态瓶回到二楼。
把照片随手扔在操作台上,然后把醒好的陶泥拿了出来,用手蘸了蘸一旁碗里的清水,开始捏照片中的两个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