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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弄潮全文阅读

宦海弄潮作者:柳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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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弄潮最新章节第36章 跋扈婢女目无人
番外(1) 前世·序
宦海弄潮全文阅读作者:柳生如梦加入书架

  春分。

  老树枝头抽新芽,燕子衔泥识旧巢,正是陌上花开,莺飞草长的好时节。

  明亮却不觉炙热,灿烂又富有朝气的春日骄阳穿过干净的落地窗,却在离着屋中病床仅有一寸距离时戛然而止,将整个房间清晰地切割成了明与暗两个部分。

  病房很是宽敞,完全可与寻常人家的屋宅相比,不光是将卫生间与嵌有浴缸的浴室分成了单独两处,另外还有为家属所专门准备的卧室与餐房,最外面甚至还单独隔出了一个小房间作为会客之处,不知道的,恐怕会误以为这是哪家星级酒店的高级套房。

  不过可惜的是,在这间豪华病房中,除了那个在过去三个月中,一直躺在病榻上,连动也未曾动过一下的可怜人外,就仅仅只有一个年纪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小护士守候在此。

  时值下午,半开的窗户正对花园,夹带着淡淡樱花香的暖风吹得人微醉。

  身穿淡蓝色护士服的小护士坐在床边的靠椅上,头靠着椅背,眼睛半眯,双手叠放在过膝的裙摆上,正忙里偷闲地打着盹儿,在她身旁,触手可及的地方,摆放着许多价格不菲的医疗器械,而在洁白的病榻上躺着的,则是个脸色惨白,双目闭合的中年男人。

  并不算出众的长相,甚至可以说有些差强人意,如果用几个轮班的小护士们私下里谈天的话来说,那就是有钱人大概就应该长这样吧。

  这种深度昏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整整一个月,而他沉睡的意识则是在几天前才刚开始缓缓复苏,到今天为止,可以说他基本已经清醒了,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这具肉身似乎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因为不管他如何努力地挣扎,乃至于在意识层面以近乎咆哮的姿态对它下达着运动的指令,可让他失望,或者说几近绝望的是,他始终没能收到哪怕一丝反馈的信号。

  就像是一条被困在了狭窄水箱中的鱼,又像是一个仍在胚胎之中的婴孩,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这是一种窒息般的禁锢感。

  值得庆幸的是,得益于人类祖先从哺乳动物那继承来的外耳,他能够听到不远处的动静,但既不能睁眼看,也不能去触碰什么,唯一能够控制的,大概也就是自身的呼吸了,不过那并无意义,因为他的脸上正扣着一个氧气面罩,连着一台价格昂贵的呼吸机。

  秀色可餐的年轻小护士仍在打着盹,丝毫没有察觉到床上的人在经受着怎样痛苦的折磨。

  忽然,大门一开,一位西装革履的金发年轻人未经敲门便穿过外间,直接闯了进来,左右看了一眼后,他立马便注意到了这个正在偷懒的小护士。

  伸手摘下那造型骚气的宝蓝色太阳镜后,底下顿时露出了一张糅合了西方深邃与东方古典之美的英俊面庞。

  将墨镜挂在身上这件纯手工定制,其价格足以顶上小护士辛勤工作数年之久的休闲风天蓝色西服的上衣兜后,他望向那正在病榻上乖乖躺着,一动不动的可怜虫,嘴角微微向上一翘,看得那刚刚惊醒,还未缓过神来的小护士瞬间红了脸。

  是明星吗?

  还是我在做梦?

  小护士如是想着。

  这个扮相骚气的金发年轻人可不是什么混血儿,这一张兼顾了中西方审美的脸,其实大半都是人工打造,乃至于那一头引人注目的金发都是后天渲染而成。

  当然,关于这些,他从来不会承认就是了。

  在整理袖口的时候,他有意无意地抖了抖手腕上那块新买的江诗丹顿机械腕表,随后才伸出手,对着面前已急急忙忙地站起身,正小心翼翼地看着自己,愣愣出神的小护士露出了一个自认为很迷人的笑容。

  “哈喽,我叫丹尼尔。”

  还在发呆中的小护士瞬间惊醒,一只限于医院规定,没有涂抹任何指甲油的干净小手刚刚抬起,却又立马放了下来,下意识在身后的裙摆上使劲磨蹭了两下,方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与眼前这个英俊帅气的年轻男人虚握在一起。

  虽然因为害羞而垂着脑袋,但她的眼睛却是朝上看的,在这一瞬之间,莫说是身子了,就连从喉咙里冒出的声音也多了一丝连她自己都能清晰察觉到的颤抖。

  “是,是来探望病人的吗?”

  话音未落,从自称丹尼尔的金发青年身后便又走出了一人,那是一个让眼前这位平凡的小护士仅仅只是看上一眼,便由衷感到自惭形秽的美丽女子。

  她身材高挑,脚下踩着一双极显眼的红底高跟,那颜色就像是在脚边涂上了一层艳丽迷人的口红,十厘米的细跟凸显得那两条交叉站立的长腿更加修长,哪怕与这身高接近两米的高大青年站在一起也毫不逊色。

  女人的身上存在着一种毫不掩饰的傲慢姿态,不过这种傲慢绝非来自于从自身良好的家世上所继承而来的贵族气质,而是一种在世俗中得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或权势后再回头看待与曾经的自己一个阶级的人所自然产生的傲慢,简单来说,就是暴发户为了区分当下的自己与过去的自己而一定会有的刻意高傲。

  这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

  她抬着下巴,连看也不看对方一眼,右手环绕在胸前,托起的左手上,正拎着一只足以遮住半张脸的绯红色太阳镜。

  轻启朱唇,她吐出了两个字,语气随意得就好似在对家里的佣人下命令。

  “出去。”

  “啊?”

  小护士愣了一下,显然还未回过神,她的声音就像她整个人一样,在这对气势凌人的男女面前显得那么娇小,无助。

  将目光一直落在小护士的头顶,那团并不存在任何物体的空气之中的女人终于肯低下那颗高傲的头,两只睫毛修长的眼睛直直地盯向了她,就像是一头正在巡视领地的凶恶枭兽。

  她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只不过这次却被精简成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字。

  “滚。”

  正在这时,一直拦在两个女人中间的金发年轻人丹尼尔见势不妙,赶忙开口道:“我们都是病人的家属。”

  说着,脸上还露出了一个歉意的笑容。

  小护士这时才终于醒悟了过来,虽然很是气愤于眼前这个女人的无礼与傲慢,但她了解过病人的背景,更看得出来,眼前这两位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有钱人,不敢言语什么,赶忙低下头,红着脸,迅速地绕过了两人,小跑着离开了,出去的时候甚至还不忘帮二人带上门。

  一时之间,病房中除了那个依旧躺在床上的男人外,就只剩下金发年轻人丹尼尔和这个在屋子里也依旧戴着一顶圆顶礼帽,好似贵妇人的美艳女人。

  丹尼尔忍不住埋怨道:“达令,这么凶干什么?”

  女人在瞪了他一眼后,才冷冰冰地回答道:“你知道原因。”

  丹尼尔虽然恼恨于这女人的强势,但在庞大利益的驱使下,却又不得不暂时屈从于她,故而当下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立马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快步走到了床边。

  “放心吧,他现在虽然还活着,但跟死了也没什么分别,我已经问过医生了,像他这样的,能清醒过来的概率不到万分之一,清醒过来后还保有完整记忆的,甚至不到百万分之一,而且,你看......”

  他说着,突然伸出手,一把拉开了盖在男人身上的被子,就见底下躺着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废人”。

  并发症导致男人的四肢都已经被截去,只剩下四个包着厚厚纱布的断口,脊柱断裂,再也没有站起来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这具肉体对精神的指令毫无反馈,试问他连手都没了,又如何能做到抬起手呢?

  对于男人来说,捡回这条命,都不知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还是一种真正的不幸,总而言之,他现在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彘”,也难怪丹尼尔会说他和死了也没什么分别。

  女人只是草草地看了床上那令人作呕的残躯一眼,便立马将脸给扭了过去,同时尖叫着下令。

  “盖上!快盖上!”

  本意是向对方邀功的丹尼尔脸色一僵,赶忙用被子重新遮住了底下这具残躯,接着快步走到了女子身前,不由分说,一把搂住了她纤细无一丝赘肉的腰肢。

  “达令,放心吧,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们在一起了!”

  那深情款款的样子,就好似一对被命运无情分开,苦苦相恋而不得的年轻男女在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再度重逢,可现实却是一个起了贪心的男人和一个欲求不满的女人为了谋夺床上之人的钱财而不惜炮制一起惨烈车祸也要将其除掉的可怕故事。

  女人被他搂在怀里,脸色才总算是缓和了几分,又瞥了眼床上躺着的那位,自己法律意义上的丈夫,虽然明知道他不可能有什么反应,可她还是下意识将自己的声音给压低了一些。

  “可留着他,终究是一个隐患。”

  丹尼尔将头靠近,轻嗅着她发间的幽香。

  “留着他,也是为了你好。”

  女人有些疑惑。

  “为了我好?”

  丹尼尔抬起头,用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道:“那当然了!他可是大慈善家,光是他车祸入院的消息就占据了头版好几天,如果他刚一死我们就在一起,外面的人会怎么看?可如果我们是在照料他的时候暗生情愫,那就算最后得到了他的一切,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外面的人也说不了什么闲话。你不是还想进娱乐圈吗,名声可是很重要的呀!”

  女人听了这话,顿觉有理,轻轻一拳锤在了丹尼尔的胸口。

  “你真坏,他可是你大哥呀!”

  丹尼尔一把抱起了本就不重的女人,将她直接给丢在了旁边的软垫沙发上。

  “他不还是你的丈夫吗?”

  女人知道他想做什么,残存的理智驱使她伸手拉住了他的领带,纵是脸颊绯红,她却还是咬着嘴唇,诘问道:“他可还没死呢!”

  丹尼尔回过头,望了一眼病床边,那用来检测病人心跳与脉搏的仪器,转过头,从口中喷出一股热气。

  “那不是更刺激吗?”

  说罢,他便一头扎进了这红颜祸水之中,肆意遨游了起来。

  一男一女就在沙发上堂而皇之地行起了那不可言说之事,而就在不到五步外,清清楚楚听见了这一切的男人只恨不能立即从病床上站起来,亲手杀死这对该死的奸夫**,可悲哀的是,眼下的他无能为力,别说是站起来了,他甚至连睁开眼都做不到。

  他是一个自小便被父母所遗弃的孤儿,在长大后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了一家大公司的总裁,并且在成功之后,因为幼时孤儿院的经历,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所以声名极好,而这一男一女,女的正是他的妻子,而男的则是他后来在孤儿院认领的弟弟。

  说来可笑,他本以为这两个人是他人生中唯二的温暖,是真正的家人,所以在偶然间发现他们偷情的事后,他还曾认真想过要如何成全他们,却没想到,好心没好报,很快他便遭遇了一场极其惨烈的车祸。

  现在听来,那场在自己的记忆中只有一些残存碎片的车祸应当也是他们所谋划设计的。

  是该怪他们吃里扒外,狼心狗肺,还是怪自己识人不明,以至于引狼入室呢?

  如果自己当初能够狠心一些,如果自己没有那么傻,如果......

  只可惜,很多事是没有如果的。

  男人只恨得是睚眦欲裂,心中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却连一滴也落不到外面。

  多么憋屈,多么痛苦!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控制将自己的鼻腔闭合,此时此刻,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哪怕是死也无法磨灭的念头。

  下辈子,如果能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会再心慈手软,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害自己的人,绝不!

  带着铭心刻骨的强烈恨意,男人的意识慢慢沉沦到了那片代表虚无的黑暗之中,而正在苟且中的二人完全没有察觉到,床上躺着的那个人,正在绝望与憎恨之中主动迈向死亡。

  直到警报声响起,先前那个小护士从外面跌跌撞撞地闯进来,衣衫不整,还在仓促扣着袖子两人看着窗边仪器的显示屏上,那一条代表着生命终结的直线,彼此面面相觑,本该高兴的二人,却不知为何,竟感觉背后凉飕飕的。

  

第1章 前尘往事不可追(上)
宦海弄潮全文阅读作者:柳生如梦加入书架

  在医院的病床上昏迷了整整一个月后,素以乐善好施而闻名的慈善家宋琅,终究还是没能扛过术后的一系列并发症,在春天这个万物生发的季节,却因急性的呼吸衰竭而匆匆离开了人世,结束了他不过三十七年的短暂人生。

  这个重磅消息一经放出,便连续霸占了各路报纸与网络头版将近一周的时间,这在信息爆炸,从来不缺新闻与热度的二十一世纪,无疑是极为罕见的。

  在这一周的时间里,各路媒体算是将这位自幼在孤儿院长大,依靠自身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拥有了大量财富后,非但没有胡乱挥霍,反而积极反哺社会的慈善家给扒了个精光。

  从幼年到青年,从青年又到中年,宋琅的每一段经历都会被人给单独拎出来大肆讨论,似乎每个人都在不遗余力地榨取着他仅存的价值,关于他去世的消息更吸引了无数人参与讨论,不过大多都只是唏嘘不已,感慨一句“好人没好报”罢了。

  一个人从离去,再到被世界所彻底遗忘,在当今社会,其实用不了太久,故而此事很快便不了了之,只不过,无论是那个因为觊觎他的丰厚财产而雇人将其撞成重伤,使其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人彘”的结拜兄弟,还是那个因爱慕虚荣,欲求不满而勾结外人的妻子都不可能会想到,他竟然会是自杀而亡。

  但那并不是什么洒脱的成全,而是一个男人,在绝望之中为了保留自己最后的尊严而被逼做出的抉择罢了。

  宋琅死了,而且是带着锥心蚀骨,倾尽四海之水也难以洗刷,耗尽无穷岁月也不可磨灭的强烈恨意而死,而在灵魂堕落到那片永恒无垠的黑暗中时,他亦完成了自身真正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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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发觉自己的意识已经苏醒,并重新回到了身体里后,宋琅几乎是下意识地,尝试着睁开了眼睛,却与正在床边躬身拧着帕巾的女子对上了视线,然后二人俱是一愣。

  女子身材细挑,鬓如云卷,满头青丝只以一根普通的雕花木钗束着,上身着一件绣有雏菊的淡黄色短衫,腰间围着条素色半裙,以同色腰带环绕,做工瞧着也算考究,料子亦非寻常,但边角处磨损得已很是明显,显然是一件旧衣。

  此女子今年实已是二十有七,不过天生一张圆润小巧的鹅蛋脸,哪怕未经保养,不施粉黛,却也依旧不显老态,瞧着顶多只有二十岁出头罢了,而且光看面相,也知道这是位温婉知性,极具东方古典之美的年轻姑娘。

  见到床上那个让自己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的人终于苏醒,她先是一愕,随即眼眶一红,竟险些就这么落下泪来。

  而刚刚才苏醒过来,如今依旧躺在床上的宋琅歪着头,瞧得很是仔细,在对方的眉宇间,有着一股藏也藏不住的忧色,而于女子天生的娇柔之中,却又兼有几分后天所生的刚强感。

  这种柔中带刚的独特气质,宋琅曾在许多与自己一样,自身家境与出身并不好,需要她们自力更生,乃至于凭一己之力早早支撑起整个家庭的女人身上见到过。

  不过,这些暂时都不重要。

  他紧紧地皱着眉,一脸疑色地望着对方,见眼前姑娘以手中帕巾捂嘴,一副泫然欲泣之态全然不似作假,心中不禁升起了无穷疑惑。

  这是什么情况?

  她是谁?

  为什么会穿着一套古人的衣裳?

  难道又是那一对奸夫**干出的好事?

  暂且不提宋琅心中如何疑惑,却见床边女子将手中帕巾丢回了水盆中后,抬起手,一边用手背拭去眼角流出的泪水,一边努力平复着心情,待得她终于开口,声音里却依然有着几分难以掩饰的激动与如释重负般的轻松。

  “四郎,你终于醒了!”

  宋琅眉头紧锁,满腹疑窦让他当即朝着对方连发三问。

  “什么四郎?你是谁?这是哪儿?”

  话一出口,他顿觉不对,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自己所熟知的声音。

  再看这边,二十年相依为命,任劳任怨,从无怨言,如今却被自家主子劈头盖脸地问了一句“你是谁”,这无疑是瞬间击中了这个外表刚强的女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终于绷不住了,一下子背过身去,紧咬嘴唇,不住抹泪。

  想哭,却又不敢真正地哭出声来,唯恐惊扰了刚刚苏醒的主子。

  而另一边,发觉自己声音不对劲的宋琅一只手捂着嘴,正要从身下的红木大床上爬起时,却骤然间瞪大了眼睛,一低头,死死地盯着自己的手,并来回做着握拳的动作。

  这一双手洁白无瑕,肌肤细腻,好似一根洗净的白葱,根本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模样,比那些整日涂抹保养品的女人的手都要好看许多,又哪里像是自己记忆中那满是老茧的手。

  不知眼下究竟是什么情况的宋琅吓得一抖,赶紧扬起头,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性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而后方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喉结还在。

  不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双眼茫然地扫过这陈设古色古香的房间,只是瞬间便瞧见了旁边桌子上摆着一面铜镜,他没有细想,直接掀开了被子,披头散发地下了地,赤脚冲上前去,全然不顾身后女子的惊呼,一把将面前的铜镜抓起,照向了自己。

  下一刻,宋琅瞪大了眼睛,一时间惊得连下巴都忘了合上。

  映入眼帘的,不再是原先那张其貌不扬,但已长在自己身上三十七年的脸,而是一张瞧着顶多不过双十之数的,属于年轻人的脸。

  虽然看起来还有几分大病初愈后的憔悴,却依旧难掩其五官之俊美。

  两侧脸颊如刀削,中央鼻梁似高山,一对精致狭长的丹凤眼更是画龙点睛,开合之间,神韵万千,清冷之余,威严十足,两撇剑眉平添几分英武气,使得面相不至于太过柔弱,至于这一身好似自母胎中带出的贵气,那更是常人穷尽毕生之力也难以模仿,简直就是位从书画之中走出的王侯公卿,全然不像现世之人。

  不过好看归好看,可这张脸对于宋琅而言,实在是太过陌生,他敢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张脸,但它为什么又确确实实地长在自己的脸上呢,难不成这是在梦中?

  他有些难以置信地伸出手,使劲地捏了捏脸颊,那种真实而清晰的痛感让他一时之间有些愣神。

  骤然间,不待他反应过来,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便从宋琅的脑海深处突然涌出,就好似那骤而涨起的潮水一样,蛮不讲理地将这具身体曾经主人所经历过的往事给一股脑地冲刷了出来,顷刻间便让他感到头痛欲裂,身子晃悠了两下后,终于是双眼翻白,一下子倒在了身后女子的怀中,就这么昏了过去。

  女子怀抱宋琅,口中惊呼不止。

  “四郎!四郎!”

  话音未落,下一刻,竟从外间闯进来了个着灰衣黑裤的高大汉子,看着约莫有三十来岁,在瞧见女人的第一时间,眼中便涌现出了一股赤裸裸的欲念,而下意识与之对视的女子身子一颤,赶紧低下头去,竟是不敢与之对视。

  本名马卫的汉子莫说是眼神了,就连语气也极为轻佻,那样子,似已将眼前女子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

  “梅姑娘,出什么事了?”

  姓梅名清秋的女子垂着脑袋,小声道:“没,没什么。”

  骤然间,马卫低下头,瞥了眼倒在梅清秋怀中的宋琅,心中升起的欲火顿时灭去,他眉头紧皱,突然上前一步,沉声喝问道:“他怎么下床了?他醒了?”

  抱着自家主子,娇柔女子的心中突然生出了一股子勇气,她一咬牙,扬起头,伸出手往外一指,严厉地呵斥道:“此地乃是王爷卧榻之处,容不得你这下人胡乱擅闯,还不速速离开!”

  身为王府下人的马卫听了,不但不惧,反倒是冷笑了一声,接着一个跨步上前,一把捏住了梅清秋的脸颊,威胁道:“我也是王府的人,进来看看又怎么了?快说,他是不是醒了?”

  梅清秋抱着突然醒来又忽然晕了过去的主子,不敢乱动,只是瞪着一对圆滚滚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马卫,后者见状,行为更加放肆,收回了手后,在鼻子下深深一吸,脸上不禁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陶醉感。

  “香!真香!梅姑娘应当还是处子之身吧,啧啧,看来是得便宜我这个‘下人’了。”

  梅清秋瞧见了对方那不加掩饰的淫邪目光后,身子微颤,却根本说不出其他的话来,她一个弱女子,又如何能跟眼前这孔武有力的男人正面相抗,更何况,若是不慎伤到了王爷,那自己可是万死难辞其咎,投鼠忌器之下,只能以沉默作为抗争。

  正在这时,一个瞧着只有十三四岁,也作仆人打扮的小少年小心翼翼地扶着一位头戴方巾,身穿梅花长衫的白发老人越过了最外间的待客厅后,又绕过了那道翠绿屏风,也从屋外走了进来。

  老人名为梅若水,是这王府上唯一的管家,与梅清秋一样,也已陪伴了自家王爷二十年,忠心耿耿,自不必多言,当下一进来,便立刻朝着马卫道:“马老弟,你怎么进来了?”

  马卫回过神来,瞥了眼那正死死地瞪着自己的小少年梅晨,心知定然又是这小鬼偷偷跑去通报了梅若水,不过他仗着背后有靠山,却不害怕,反而诘问对方道:“我听到动静,还当是有人想对四爷不利,心中焦急,所以才进来的,怎么,难道这也有错吗?”

  卖入这座王府之中已有整整三年,乃至于改了姓,认了梅若水为干爷爷,对王府可谓十分忠心的小少年一听这话,当即朝着那不怀好意的马卫喊道:“哼!你哪儿来这么好心,我看你分明就是想对梅姐姐不利!”

  马卫被人给当众戳穿了心思,不禁脸色一变,气得伸手便要打来。

  “小兔崽子,岂容你在这胡言乱语?”

  梅若水见状,赶忙挺身拦在了梅晨身前,以手中那根桃木拐杖驻地,算是清晰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不过言语中亦是给了对方一个台阶下。

  “童言无忌,马老弟大人当有大量,又何必跟个半大孩子置气?”

  马卫眉头紧皱,与眯着眼的花甲老人对视了半晌后,终于移开了视线,瞥了眼自己身后,同样死死地盯着自己的梅清秋,没有当场发作,哼了一声后,便迈步走了出去,可临到众人身后,竟突然一个回身,一脚踹在了同样跟着转身的小少年的膝前,疼得他惨叫一声,一下子跌倒在地,而梅若水此刻也终于忍不住了,抬起拐杖,厉声呵斥道:“马卫!你放肆!”

  马卫竟是看也不看,冷笑一声后,转过头,大踏步地离开了,而老人则反过来扶起跌坐在地上,抱着膝盖,疼得额头都开始冒汗的小少年,关切道:“好孩子,快,我扶你去看医师。”

  少年闻言,勉强挤出了一丝笑来,忍住了差点落下的眼泪,小声道:“没,没事的,不用去看什么医师,他没使什么力。”

  梅若水哪里还不知少年的意思,既为其懂事而感到心疼,亦因此而更觉歉疚,口中道:“你这孩子,爷爷好歹也是王府的管家,岂能没点私房钱?”

  少年一手扶墙,一手在老人的搀扶下,终于慢慢地站了起来,虽然被马卫踢中的左腿暂时只能微微蜷缩着,并不能沾地,更不能使力,却依旧摆手道:“不是的,梅爷爷,我真的没事。”

  梅若水见状,也就不再坚持了,转头看了眼正努力将宋琅抱去床上,重新为他盖好被子的梅清秋,低声问道:“秋儿,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那马卫又要......”

  梅清秋瞥了眼那翠绿屏风,见后面并无人影在偷听,方才压着嗓子,低声道:“四爷刚刚醒了!”

  本以为是那马卫又欲进来对梅清秋行不轨之事的爷孙俩一听,同时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过了好半晌,方才缓过劲来,二人脸上一齐涌起一种由衷的喜悦,梅若水更是老泪纵横,一边伸手抹泪,一边不住地点头。

  “好,好,总算是没有辜负娘娘的托付,四爷没事就好。”

  听到这个消息,梅晨更是感觉连膝盖上的疼都少了几分,亦是跟着笑了起来。

  “太好了!我就说嘛,主子他吉人自有天相,又岂会因为这......”

  话未说完,他便被老人捂住了嘴。

  梅若水往身后悄无声息地斜了一眼,虽没有点明,但一切尽在不言中,聪慧的小少年梅晨顿时也反应了过来,赶紧闭上了嘴,只是一起担惊受怕了这么多天,如今终于得到主子已醒的确切消息,他们都放下心来,眼中也不禁多了几分名为希望的光芒。

  

第2章 前尘往事不可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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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捱到了可闻清脆鸟鸣的后半夜,因这具身体原主人过去二十年的记忆一窝蜂涌出而被迫昏厥的宋琅方才复转醒。

  在大概消化掉了这一份漫长,琐碎,并且陌生的记忆之后,靠坐在床头的宋琅才总算是明白了自己当下的处境,一时间竟情不自禁地生出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两世为人的记忆交错在一起,让他一时间有些迷惘。

  到底当下所发生的一切是梦,还是之前的那三十七年是梦,这个问题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他当下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如今的自己虽然还叫宋琅,但已不再是原先那个乐善好施的慈善家,而是嘉国国君的第四子,当朝的陈王!

  他的母亲乃是前朝陈国的皇女,在二十年前生下他后,便撒手人寰,匆匆离世,故而原本的宋琅对她也无丝毫记忆,不过这位素未谋面的母亲虽未留下一张半张的画像以作追思之用,却留下了两个人照顾他。

  一位,就是如今府上的老管家,已近花甲之龄的老人梅若水,他一般称其为“梅伯”,而另一位,就是翠绿屏风后,在小榻上正睡着的,自己的贴身婢女,梅清秋。

  这位温婉知性的梅姐姐比他大七岁,今年他二十,而梅清秋却已是二十有七,也正是因为从小就是她在照顾自己,故而宋琅并不将她当做普通的下人来看待,再者双方的关系如果放在其他地方,也多少会默认为他将来的妾室,只是原本的宋琅一向不喜欢她苦口婆心的规劝与管教,故而时常与其产生争执。

  说是争执,起先往往都是梅清秋如半个母亲一样耐心地劝说他不要沉溺于玩乐,而他则犹如一个叛逆的孩子,朝对方大声呵斥,乃至于出口成脏不说,生起气来,夺门而出也不是罕事,而到最后都是梅清秋一个人暗自抹泪,到了第二天,还是继续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

  除开这两个自小在身边照顾自己长大,已算是亲人的人外,乖巧懂事,忠心耿耿的小少年梅晨则是在三年前才被卖进陈王府为奴,最早本是老管家梅若水的一时心软,再者老人家年纪已经大了,而王府未来总归是需要新人,买下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梅晨,便是作此想。

  至于那正值壮年的马卫,虽是半年前才刚刚入府,却因常陪他去烟花柳巷寻欢作乐而与先前那个宋琅十分投缘,乃至于日常进出府邸,身边都是由马卫陪着。

  以上,便是这座陈王府中,除他自己以外的全部人手了,这对于一国亲王而言,着实是有些寒碜和凄凉,不过也是没法子的事,嘉国一共有九位亲王,其中就属他的爵位最低,月俸最少,能够维持起整个府邸的日常运转,供他挥霍之余,逢年过节在送礼还礼一事上还能不丢面子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嘉国严令禁止皇亲国戚,朱紫公卿们私下经商,而他又无母族可以依靠,想偷偷做点事都没本钱,所以相对而言,自然是要潦倒许多,这一点,从梅清秋身上就能看得出来,其他王爷家的贴身侍女,哪个不是穿金戴玉,全然不输富贵人家的小姐,但梅姐姐身上不但没什么值钱的饰物,就连衣服也都是些旧物。

  想到这,宋琅不禁重重地叹了口气,别说是亲王了,哪怕一地富商都没这么落魄的,何况自己都已经这么惨了,竟还有人要害自己,这却是让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的事。

  原主人留给他的记忆很是零碎,需要他好似拼图一样去拼凑起来,尤其是离现在越近的记忆,反倒越是模糊,勉强回忆起一点,昏迷前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被人从后面用帕巾捂住了嘴,大概是蒙汗药一类的东西吧,所以自己没怎么挣扎就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就已经在这里了。

  如果自己没猜测错的话,那个真正的陈王宋琅,应该是已经因此而死了,自己不过是鸠占鹊巢罢了,但总归是老天可怜,让自己又重活了一回,无论如何,这一次,自己是绝不可能再重蹈前世覆辙了。

  心里这么想着,宋琅的脸色渐冷,眼瞳之中凶光内敛,犹如一头潜伏在黑夜之中,正待狩猎的凶恶老狼,已全然没了当初那个滥好人的半分影子。

  这种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或许最后只能用时间来证明。

  忽然间,原本就睡得极浅,在隐隐约约听到了一声叹息后,骤然惊醒的梅清秋迅速下了榻,竟连单衣也来不及披上,便绕过屏风,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

  二十年来,她已经养成了习惯,宋琅房间里任何一点细微的小动静都足以弄醒她,不过她依旧担心是否是自己的错觉,不想惊扰了宋琅,所以她只是试探性地小声呼唤了一句。

  “四郎?”

  这是一个很合乎规矩的称呼,宋琅行四,而双方在名义上虽是主仆,但因为关系亲近,故而私下里梅清秋都是以四郎相称,只有在外才会称呼“主子”或是“四爷”。

  宋琅回过神来,两世被害所积攒的怨气往里一收,扭过头去,望向了黑暗之中,那隐约可见的曼妙轮廓,不过他的心中却未升起丝毫淫邪之念。

  梅清秋让他想起了自己还在孤儿院里的时候,也曾遇见过这么一个大姐姐,她当时是附近大学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来孤儿院做义工,对自己很是照顾,不光是经常给自己带些美味的零食,而且时常会赠予自己一些书籍,教导自己要与人为善,将来一定要做个好人。

  她就像是一道温暖的阳光,照亮了宋琅整个童年,也正是因为她的存在,宋琅在长大后才没有变得偏激或是堕落,并且在拥有了一定财富之后,甘愿投入自己全部的热情去做慈善,回馈社会。

  只可惜,天不怜好人,等到宋琅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罹患癌症,病入膏肓,哪怕有宋琅的全力资助,可在几次化疗后,终究未能撑过去,很快便离世了。

  当时他哭了整整一天,之后得有小半年都未缓过劲来,如今再看到同样是自小便悉心照料“自己”,甘愿独自吃苦受累,穿旧衣,用旧物,一枚铜板掰成两半花,却从未让他这个主子过得有多窘迫的梅姐姐,不禁生出一股又逢故人的怜惜感,记忆里的两个人影重合在了一起,帮助他一下子拉近了与这个本来陌生的世界之间的距离。

  宋琅一开口,声音无比温柔。

  “梅姐姐,我睡了多久了?”

  再度听到那熟悉无比的称呼,梅清秋顿时面露喜色,只当是白天主子大病初愈,精神还有些恍惚,才未能认出自己,当下心中欢喜,赶紧走了过来。

  她在这里服侍宋琅多年,早已养成了习惯,无需点灯,仅凭记忆便轻松绕过了拦路的屏风与小案几,快步走到了宋琅的床边,侧身坐在床沿上,很是关切地询问道:“还昏么?可有哪里不舒服?饿不饿,可要吃些东西?”

  梅清秋全然忘了自己因起得太急,身上只穿了一件简单的亵衣,大片雪白都露在外面,因为靠得太近,故而哪怕是在夜里也清晰可见,害得宋琅不得不立马挪开了视线。

  他吞了口唾沫,方才道:“我不饿,梅姐姐,我睡了有多久了?”

  梅清秋黯然道:“算上之前,拢共有三天了。”

  一提起这事,她便忍不住埋怨了起来。

  “你说,你为什么深更半夜要偷偷跑出府去,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若是真出了事,我可......”

  说着,便又要哭。

  其实她从来都不是个爱哭的女人,正相反,她年仅七岁便开始伺候起当时还是婴儿的宋琅,二十年风吹雨打,她远比一般的女子要坚强,奈何此生唯一的要害就是他,也唯有在他的面前,她才敢卸下那份故作的坚强。

  梅清秋这一哭,宋琅心中那片仅剩的柔软之地也好似下了一场大雨,他情不自禁地握住了梅清秋的手,柔声宽慰道:“以后不会再让梅姐姐你担心了,绝不会,我保证。”

  梅清秋垂着脑袋,也注意到了自己眼下“衣衫不整”的样子,一道羞红迅速蹿上脸颊,就好似火烧一般炙热,好在夜里没点灯,倒也看不大出来。

  恍惚间她觉得自家王爷似乎有些不一样了,以前的他就像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是绝说不出这种话来的,却也只当是受了一难,人变得懂事了些,顿时大觉宽慰。

  她倒不像梅伯那样,心心念念的都是不负娘娘重托,她所求的,只是他平安无事即可,其他倒都是次要的。

  梅清秋支支吾吾的,声音小得就跟蚊子叫一样。

  “那,那就好。”

  宋琅松开手,又问道:“几点了?”

  梅清秋一愣,宋琅随即反应了过来,改口道:“外面是什么时辰了?”

  用现代人的话来说,梅清秋已经养成了生物钟,哪怕没有钟表,她也能估摸个大概的时间。

  “天应该快亮了,四郎想吃什么,我去做。”

  宋琅摇了摇头,道:“我不饿,帮我将衣服拿来吧,我想出去走走。”

  梅清秋面露忧色,劝道:“主子在床上躺了这么久,白日醒来,便又昏倒,定是身子还未好全乎,还是再多休息几日吧。年末宫里赐下的山参和鹿茸都还未动过呢,梅伯下午又买了乌鸡和枸杞,给你炖汤来吃,可好?”

  宋琅心中迫切地想要出门走走,看看这个崭新的世界,这种欲望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全然无法熄灭,不过他与原本的自己所不同的是,他的语气中全然没有不耐烦的意思,反倒隐含关切之意,让梅清秋大感宽慰。

  “躺得久了,就想出去走走,随便活动活动筋骨罢了,不碍事的。倒是梅姐姐,我常听人说,女人多睡会儿对皮肤好,梅姐姐这几天定然是日夜操劳不休,不如多休息休息,不然我刚好了,你又病倒,那可不美。”

  梅清秋了解他的性子,加之这一番话情真意切,便没有再劝,只是听话地取来了衣物,要帮他穿上,可宋琅哪儿受得了这个,在极力推辞了一番后,见她又要哭,才勉为其难地享受了一番这“王爷”待遇。

  宋琅在心中不住叹息,这顶好的姑娘,倒真是因“自己”而耽搁了,可叹原本的宋琅还是个最典型的窝里横,在外懦弱无能,受人欺负也赔个笑脸,在自家府上倒是颐气指使,喜欢耍些少爷脾气,倒是没让梅伯与梅姐姐受委屈。

  这边在服侍宋琅穿衣之前,梅清秋便绕回了屏风后,为自己裹上了一件外衣,遮住了那满屋的春色。

  用火石点燃了烛台后,整个房间顿时大亮,待得宋琅终于穿好了衣服,借着那明亮的烛火,朝铜镜里一瞧,饶是以他的心性,也情不自禁变得有些自得。

  就这扮相,若是放在前世,那真不知会引得多少女子竞相追逐。

  黑纱幞头罩头顶,后山作半镂空的设计,正中镶有一朵精致小巧的金丝海棠,花蕊处嵌有一颗拇指大小的南海珍珠,上身着一件纯白色的圆领窄袖袍衫,正中绣着一条威严大气的四爪金龙这叫衮龙服!

  腰缠革带,左手边挂着两块入手温润的玉玦,右手边则是一个由梅清秋亲手缝制的香囊,下身着一条洁净的白裤,脚下踩的是云头缎面白底靴,这从头到脚,无一不是上佳之物,而且都是手工所制,极为贴身,顿时衬托得本就俊美不凡的他,更多了几分卓尔不凡的勋贵气息。

  嘉国受胡人文化影响颇深,从皇帝到百姓,都喜欢这种贴身窄袖的打扮,并不推崇传统的宽袍大袖,这点倒是帮助身为现代人的宋琅很快适应了这些古人的衣裳。

  站在镜前,伸手抚摸着自己并无丝毫胡渣的下巴,宋琅已经开始适应起了这个全新的身份,恰好梅清秋用叉杆支起了窗户,一股春日的凉风吹进来,他顺势朝外看了眼天色,果然已经蒙蒙亮了。

  

第3章 游府遇仆知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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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梅姐姐体贴入微式的服侍下穿好了衣裳后,宋琅在屋中随意走了两步,只觉全身上下,运转自如,并无丝毫桎梏之感,全然不似将一个陌生的灵魂强行塞在一具全新的肉体中,而仿佛他本来就是这幅模样,他本就是这云国的陈亲王。

  究竟是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南柯一梦,还是上天可怜自己的遭遇,替自己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重新开始,宋琅已经顾不上再思考这种问题,因为此刻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不停地催促着他往外迈出步伐。

  宋琅的卧房原本分为两个部分,最外面是放有青花瓷立瓶,黄花梨案几,装饰精美齐全,可用作私下待客或是玩耍的外厅,往里走,撩起细密的珠帘,过了那半月拱门,里面就是卧房,但为了方便照顾到他,所以梅清秋用一面翠绿屏风在卧房中又隔出了一小块区域,自己晚上就睡在一张小榻胡床上,到了白天可将胡床折叠起来,挂在墙上,倒也不碍事。

  绕过屏风,穿过珠帘,宋琅步伐轻快,没几下便已经到了门口。

  他伸出手,往外一推门,霎时间便有一股混杂了泥土芬芳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灌入口鼻之中,让他情不自禁地又深深吸了一口,真可谓是神清气爽,就连仅剩的一丝倦意也在瞬间烟消云散。

  掀起长摆,一步跨出,便是两重天地,眼前这一片,是前世仅在一些景点中见过,不,应该是远比前世那些景点更为精致华美,古朴大气的,真正的古典园林!

  于这晨曦微明,阴阳分晓之际,在心中欲望的催促下,快步离开了卧房的宋琅背着手,开始沿着记忆中的道路,在这座属于自己的宅邸中缓缓前行。

  本属于原主人的记忆虽然已经成了自己的一部分,但在实地上又过一遍,却又有别样的感受,这其中的差别,大概是硅胶与实物之间的差距,尤其很多记忆本就是些很模糊,很零碎的画面,就好似那隐藏在云雾之中的一鳞半爪,唯有亲自走近,拨开云雾,方可见到那巍峨真身。

  宋琅就这样一边适应着这具崭新的肉体,一边继续在脑海中翻阅着原主人的记忆,好让自己能够更好地融入这个新身份。

  春分时节,黄赤相交。

  清晨的微风就似那海中的游鱼,扑面而来,却不肯立即远走,而是环绕在人的身周,那丝丝缕缕的凉意努力寻找着衣裳间的缝隙,一旦被它们得逞,钻进体内,就如同是那瞧见了血肉的蚊蝇,开始费尽全力地掠夺着人体的热量。

  有道是春寒料峭,冻杀年少,这一份无孔不入的寒意,还真不是谁都能受得住的,好在宋琅也并非是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王爷,虽然瞧着是个肌肤纤妍洁白,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但用现代话来说,那是天生的基因如此,加之后天保养得当,方才给人这种错觉。

  事实上,嘉国自上而下,从天子到百姓,一向都是既崇文,也好武,诸位皇子自小便要在国子监学宫里与其他学子们一起学习君子六艺,在骑射方面他虽称不上是个中好手,却也不至于身体孱弱到让人耻笑。

  想他的父亲,也就是嘉国如今的国君,便是因战功彪炳方才得以承继大统,如今不过短短二十来年,还不至于堕落到畏惧这区区春寒。

  清风夹带花草香,露水点滴落玉堂,宋琅视这寒意如无物,沿着廊道缓缓前行,就真只是为了活动活动筋骨罢了,他对园艺以及建筑没什么兴趣,故而这一路上倒也未曾细看,不过光是余光所瞥,也能看出这宅子许多地方都该花钱修缮了,但大体上还是配得上他这亲王身份的。

  就算只是最低的一珠亲王,那也是亲王,平民百姓就算再有钱,也没有住在这种大宅子里的资格,这是规矩。

  不知不觉间,宋琅竟走到了书房门口,却不知是随兴所至,还是潜意识里被牵引而来。

  天色微明,前方又没什么可以遮挡视线的东西,故而他清清楚楚地瞧见了有一个人影正站在自己书房门口,鬼鬼祟祟的,也不知在做些什么。

  宋琅未曾犹豫,一边快步往前走,一边沉声喝问道:“是谁!”

  这一声突如其来的断喝可谓是中气十足,全然想不到这竟是一个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的病号能喊出来的,那鬼祟的人影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身子一缩,赶紧回过身来,见是宋琅,顿时更为惊讶,一时之间竟连话也说不清楚了。

  “你,你,你,你醒了?”

  宋琅眯着眼,盯着眼前之人,此刻的天色虽然还未大亮,但看其体态轮廓也知是那府上的马卫。

  从原主人的记忆来看,此人常常陪同自己去那烟花巷陌寻欢作乐,二人倒是十分合得来,不过如今的宋琅见了此人,却是有些厌恶,右手两指搓弄着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白色玉戒,就连语气也忽然变得森冷了几分。

  “谁教你的规矩?”

  马卫闻言,不禁在心里暗骂,这小子今儿是发了什么疯,怎么这么大脾气?

  但到底双方身份地位摆在那,他可以在梅清秋等人面前耍横,却还真不敢在这位陈亲王的眼前摆谱,纵然心中不满,却还是不得不先躬下身来,规规矩矩地向对方行了个叉手礼。

  “小的拜见四爷!四爷晨安!”

  宋琅低下头,瞥了眼他那直愣愣的,并无一丝弯曲的膝盖,却没有再与对方多做计较,而是负手而立,抬起头,不咸不淡地问道:“这么早不睡觉,跑来这里做什么?”

  马卫缓缓地直起身,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解释道:“准,准备打扫打扫。”

  宋琅左边嘴角微翘,却是那皮笑肉不笑的模样,看得马卫心里不禁有些发毛。

  “那就好好打扫吧。”

  言罢,他一手负后,抬起脚,径直朝着前方书房走去。

  马卫见状,脸色微变,情急之下,赶紧后退几步,伸出手,拦在了宋琅前面,而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声音则不免显得有些尖锐。

  “四爷,且慢!”

  宋琅脚步一停,脸色一冷,淡淡地瞥了他一眼。

  马卫这一抬头,便迎上了那威严十足的眼神,霎时间竟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怪哉!今儿究竟是怎么了?这自家老爷的性子他也不是不了解,说是“软弱无能,逆来顺受”也不为过,可今天他怎么会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莫不是鬼上了身么?

  马卫这满腹疑窦不必多说,而这边不等宋琅开口询问,马卫也算是急中生智,赶紧解释道:“四爷,书房这几天落了灰都没打扫,恐怕脏了您的衣裳呀。”

  宋琅抬起右手,按在马卫的肩膀上,再轻轻地朝旁边一推,马卫就不得不让开了路。

  “无妨,脏了洗洗便是。”

  说着,他快步走上前,一把推开了房门,眼见里面凌乱一片,宋琅一时间却回忆不起来究竟是本就如此,还是出了什么事,故而下意识地问道:“我这书房,一直都这么乱吗?”

  此言一出,正惴惴不安地站在宋琅身后,还在苦思冥想着对策的马卫顿时松了口气,不过转瞬间他却又生出了新的疑惑。

  难不成真是被什么不知名的妖邪给附了身,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小事都要问别人?

  心里这么想着,马卫还是赶紧回答道:“回四爷,一直如此,这往日呀,都是小的为您收拾,不过这几天担心您的身体,却是忘了,今儿来,正是为了替您打扫书房的。”

  宋琅漫不经心地答应一声后,便望向了桌上那一排散乱的文房清供,与此同时,一些原本有些模糊的记忆也开始不停涌现。

  砚是徽州府治下歙县送来的龙尾砚,桃木笔架上雕的那是仙人醉卧图,宣纸更是顶好的谓之曰“金笺”,可谓件件皆上品入目无俗物,就连那以青竹为材质,看似最为普通的搁臂,这青竹的来头也是极大。

  就连宋琅都不禁在心中暗自赞叹,这些东西若是拿去前世,那便是确确实实的古物文玩了,倒也不知能卖出个什么价钱,只不过,似乎少了些什么。

  宋琅刚要凝神细想,顿觉头疼欲裂,使得他不得不暂且作罢,而就在他正欲转身离开之时,却突然伸出两根手指,插进了桌上那一盆裁剪得十分雅致的绿植下方的土中。

  收回手,简单地搓弄两下,满是湿润感。

  宋琅随手拍掉指间泥土,最后瞥了眼墙上挂着的字画,以及摆放得有些歪斜的瓷瓶与书籍等物,转身合上了门,朝着正打算离开的马卫招呼道:“先别急着走。”

  马卫身子一抖,缓缓地转过身,低下头,小声问道:“四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宋琅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后,慢悠悠地道:“睡了好几天,到现在都还是昏昏沉沉的,很多事都记不大清了。不过你嘛,本王倒是记得,你与本王很是投缘,平日里出行都是你陪在本王身边的,是吧,马卫?”

  马卫听了前半句,顿时恍然大悟,暗道一声原来如此,也是,一个人若是睡得太久,刚醒来的时候难免会有些恍惚,不过转瞬间,他的心里便又是一紧,不知该如何回答宋琅的问题,最终只能不清不楚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宋琅眯着眼睛,一边搓弄着那枚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玉戒,一边问道:“那,你应当知道,三天前,本王究竟去过哪些地方吧?”

  过了两息,眼见马卫低着头不说话,宋琅立马加重了语气,喝问道:“怎么,你也睡了三天?也想不起来了?”

  马卫吓了一跳,赶忙抬起头,连连摆手道:“哎,不,不是的。哎,是,是这样的,小的想起来了,四爷您,您出事那天,去,去过崇文馆!”

  宋琅眉头微蹙,重复了一遍。

  “崇文馆?”

  马卫这么一提,他脑海中便立马出现了一些关于崇文馆的记忆。

  原来,这崇文馆乃是半年前,楚王宋泰奉皇命筹建,是个替朝廷招贤纳士的地方,可这位楚王又是当朝太子宋承乾的同母弟弟,故而说是为朝廷招揽贤才,其实最后全成了太子门生。

  马卫眼见宋琅并未生疑,也暗自松了口气,打蛇随棍上,他赶紧点头道:“是呀,您忘了,您以前时常去那呢!”

  

第4章 闻有恶仆在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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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国一共有八位亲王,外加一位太子爷,其中太子宋承乾与排行第五的楚王宋泰皆是由已离世多年的独孤皇后所生,所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二人既然同为一母所生,自然天生亲近,故而宋泰一直尽心辅佐着这位早早被封为太子的大哥,无有二心,而这崇文馆,亦是由宋泰经营,表面上是为朝廷招贤纳士,其实都是在为太子招揽人才。

  会试学子尚且会拜当年考官为师,而由崇文馆推举上去的人,又岂会不以太子马首是瞻呢?

  之所以会突然决定前往崇文馆,既是因为宋琅试图得到更多封存在自己脑海某个角落里的零碎记忆,也是由于他的确察觉到了崇文馆的不寻常,故而下令遣马卫驾车,带自己前往位于京城东南角,离着慈恩寺不远的崇文馆。

  宋琅端坐在马车内,稍稍侧身,一手掀起窗帘,望着那与前世记忆中的柏油马路所截然不同的黄土路发着呆。

  与电视剧里那种处处都是规整的石板路的情况不一样,纵然是都城长安,除开皇城,一些重要的坊市,以及朱雀大道外,地面几乎都是朴实无华的黄土路,不过处理得很是平整,也不至于坑坑洼洼的,此外路旁还栽种有不少榆树和槐树,春天到了,都已经抽出新芽,那一股清新的绿意沁人心脾,让宋琅不由得记起了前世曾学过的半句诗。

  病树前头万木春。

  正在这时,马车突然一停,宋琅神色微动,放下了窗帘,转过头去,却见前面的车帘被人掀开,马卫从外面探进来半颗脑袋,脸带笑意,道:“四爷,到地方了。”

  宋琅一边在马卫的搀扶下下车,一边有意无意地道:“你倒好似比本王还着急。”

  马卫一听这话,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却听宋琅又道:“尽忠职守,是好事。”

  马卫脸色讪讪,也不知该如何作答才好,突然好似想起了什么,在宋琅下车之后,连忙道:“王爷,小的先去将马车停好。”

  宋琅不以为意,摆摆手,道:“去吧。”

  马卫如蒙大赦,答应了一声后,赶紧牵着马,拉着车,朝着旁边行去,而宋琅则抬起头,眯着眼,看向了前方的高墙大院。

  好嘛,便是这招贤纳士的崇文馆,瞧着都要比自家那座寒碜王府要气派多了。

  大门对着正街而开,这本是当朝四品以上的大员才有资格享受的殊荣,按照云国律令,寻常百姓家的门,都不得对街而开,故而电视剧里那种两边人家对户开,商家店铺鳞次栉比的景象在这里注定是很难看见的,前者得保证这一整条街的人家都是顶尖勋贵,而后者就只能跑去东西两市才行了。

  门开三道,那更是立下过大功的王候将相才有这资格,但这崇文馆却偏偏就这么做了,只不过旁边的两道门都闭着,只开了中间这一道罢了,还不算太过僭越。

  气派的朱漆大门十分显眼,隔着老远便能望见,在大门的正上方挂着一个牌匾,上书三个苍劲有力的烫金大字,是为“崇文馆”,不消说,那自然得是名家手书。

  门框上更有一副对联,上联曰“蒙皇恩不拘一格选英才”,下联曰“得圣言海纳百川竞风流”,端得是大气非凡不说,更点出了此乃陛下亲自下旨修建,故而外地学子除了会来京城参加那三年一次的春试外,还会跑来崇文馆碰运气,搏名声。

  当然了,大多数都是些自知考不上的,或是些自诩才华横溢,期待一步登天之辈罢了。

  宋琅暗道,果不其然,无论什么时代,人才都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纵然是真正胸有韬略者,要想出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怀才不遇这种事,在历朝历代都不新鲜。

  嘉国科举考校的都是对圣贤经典的解读,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说白点就是都是主观题,全凭考官的个人喜好评卷,并且由于阅卷的人太少,而参与科举的人太多,考官往往在批阅了一小半试卷后,人就已经乏累了,越到后面,就越不耐烦,自然也就愈发严格,乃至于恨不得把他们全刷下去才好,这种种因素相加,自然就会产生疏漏落榜之人,为了不教明珠蒙尘,这崇文馆的设立倒是很有必要,不过将这东西也交由太子一脉的人打理,不得不说,当今天子,也就是自己名义上的父亲对这位太子当是十分之信任,也难怪原先的自己会来这里凑热闹。

  一边想着这些琐碎的事,一边往前走时,宋琅突然注意到崇文馆门口响起了一阵喧哗声,他放慢脚步,背着手悄悄走近,藏在一颗槐树后,朝着那边定睛一看,发现似乎是崇文馆的仆役正在与什么人争吵。

  却见崇文馆门口的台阶下正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矮小汉子,其身高瞧着至多不过五尺,也就是一米六不到,宋琅稍微比划了两下,发现还未到自己胸口。

  尤其醒目的,是那汉子的打扮也与此地来往之人格格不入。

  他穿着一双简陋的草鞋,将裤腿挽起,上半身则着一件深蓝色的粗布麻衣,背后还背着一个遮雨又遮阳的斗笠,那模样根本就不像是什么文人士子,倒像是那田里插秧,或是海边打渔的,也难怪旁人都在指指点点,偷偷取笑。

  其实要说身材短小,打扮落魄一些倒也罢了,偏生他长得还差强人意,那一颗大脑袋顶在五短身子上,好似在半截胡萝卜上插了颗土豆,是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三角眼,塌鼻梁,一张厚唇大嘴有些歪,两只招风耳最显眼,可以说此人丑得甚至有些喜感,便是前世的宋琅,也自认为要比他好看十倍。

  不过让宋琅啧啧称奇的是,此人虽然长得不甚好看,打扮也很是落魄,但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干净净,并无一丝污垢,虽是正在与人争执,但语气一直平和自然,旁人的暗中窃笑,他明明听见了,却也不以为意。

  远远的,就听这汉子朗声道:“在下听闻这崇文馆乃是受皇命所建,为国家招贤纳士,天下文人皆可来得。在下虽不是什么名士大儒,却也自认是个读书人,为何今天进不得?”

  挡在汉子身前的,正是那崇文馆的仆役,此人双手抱胸,两只鼻孔简直要翘到了天上,莫说姿态,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是极为傲慢。

  “你?读书人?呵,我可还真没看出来。”

  遭此羞辱,汉子面不改色,依旧不卑不亢地道:“您若不信,尽可出题考校于我,若是在下答不上来,扭头便走,绝不会再来叨扰您。”

  却不想,那仆役朝外挥了挥手,就好似赶苍蝇一样厌烦。

  “赶紧走吧,像你这模样的堵在门口,不知道的,还当是我崇文馆养了头‘珍禽异兽’呢。”

  汉子听了这话,伸手指向对方身后,刻在门框上的一列对联,语气依旧平和,不过听着都让人心酸。

  “在下知道自己生得丑陋不堪,可这上面明明写了‘不拘一格选英才’呀。要不这样,如果您还是觉得膈应,在下还可以蒙面,在下......”

  话音未落,旁边一身着青衫,嘴边长了颗痦子的年轻士子便忍不住开口笑道:“说是不拘一格,但你这也生得太不拘一格了些,若是让你谋得一官半职,那出去丢的也是朝廷的脸面呀。”

  他身旁一蓝衫男子亦是跟着劝道:“我看你呀,还是乖乖回去种田吧,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人呀,得认命,你又何必自取其辱呢?”

  似这般或明或暗的嘲笑与讥讽,汉子这辈子也不知已听过多少,全然当是耳旁风,不以为意,只是仍旧站在路中央,望着那拦路的仆役,而后者在看到他那坚定的,似乎自己怎么羞辱他也无法改变其意志的眼神后,心中不由得生出一股怒气,声音也不禁提高了几个八度。

  “你滚不滚?”

  语气已隐含威胁之意。

  心胸狭隘,又自认为比对方高贵之人,却在对方身上看见了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拥有的东西后,第一反应自然是想要打消掉这种东西,所以他先是羞辱对方,希望对方能够知难而退,回去安心种地,可当他发现这条路行不通后,他的第二个反应就是生气,因为他绝不允许对方有可能成为比自己更高贵的文人老爷。

  这就是人性。

  宋琅看得很真切,也想得很通透,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那汉子竟然长揖及地,继续向对方恳求道:“请您给在下一个机会吧。”

  话音刚落,猝不及防之下,他便被那盛怒的仆役冲上去给一脚踹翻在地,而旁边两个来京的士子见了,根本没有阻拦的意思,一个笑个不停,另一个则只是不停地摇头叹息,叹这人的自不量力,这等邋遢汉子,又岂配与我等为伍,简直就是自取其辱嘛!

  “给你脸还不要了,你这腌臜货,真是讨打!”

  看着对方还想爬起,似乎是打定主意今天就赖在他们崇文馆门口了,那仆役一气之下,竟举起了腰间悬挂的长棍,朝着汉子当头打去。

  汉子见状,一咬牙,竟是闭上了眼,连手都没有抬起,全然没有防御的打算,似乎打算硬受这一棍!

  不过,这一棍终究还是没能落到实处,因为那仆役的手臂才刚刚落下,便被人从旁边给牢牢地抓住了。

  那仆役被人所阻,满腔怒火就好似被迎头浇上了一盆油,瞬间腾起三丈高,他回过头去,刚骂了半句,却不得不立即闭上了嘴。

  “哪个王八.......”

  宋琅松开手,相比于旁边那个简直卑微到了尘土里的汉子,他比这仗势欺人的崇文馆恶仆高了半个头不说,虽然身形并不魁梧摄人,但这一身衮龙服却比什么都管用,故而那仆役只是看了一眼就马上闭嘴了。

  宋琅一边揉捏着左手的玉扳指,一边盯着那正暗自吞唾沫的恶仆,冷冰冰地道:“是本王替你掌嘴,还是你自己来?”

  双方身份云泥之别,在现代或许可以保住尊严,就算骂得再难听,也至多一个拘留加罚款,可在古代可就难善了了,按照嘉国律法,皇亲国戚皆算“八议”之列,简单来说,就算宋琅今天杀了人,那案子也是直接呈交给皇帝,由天子直接裁决,而不过刑部或是大理寺,就冲这恶仆一句“王八”,宋琅若执意追究,差人将他满嘴牙打落也绝不为过。

  那仆役一听,顿时慌了神,赶忙跪倒在地,不住地讨饶。

  “小的不知是陈王殿下驾到,一时失言,还请殿下大人不记小人过,饶过小人吧,求求殿下,饶过小人吧!”

  本在一旁看好戏的两个士子面面相觑,反应过来后,也赶紧躬身行礼,老老实实地问安。

  宋琅一手负后,一手虚抬,不冷不热地道:“都起来吧。”

  三人一边起身,一边擦着汗道谢,而宋琅却没有理会,反倒是拍了拍那还在愣神的汉子的肩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汉子惊醒过来后,赶忙躬身行礼。

  “鄙,鄙人令狐貂,拜,拜见殿下。”

  他虽是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可看周围人的反应与称呼,便知此人乃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王爷,况且那身衮龙服也不是谁都敢穿上街的,关键还是他出手替自己解了围,于情于理,自己都该道谢。

  宋琅面带笑意,侧过身让开路,左手负后,右手伸出,往内邀请道:“本王虽不是你想见的那位,却也可以带你一起进去看看。走吧,令狐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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