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时。
一个时辰两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黄土坡依旧还是血红一片,悬挂在天际的还是那个太阳。
太阳落下后,明天还会升起。
但是,穿着一身白衣、躺在棺材里苦等近一个时辰的包送终,却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不知道还会不会像太阳一样,落后再升起?
这口棺材,三天来,包送终扛着去过不少地方,遗憾的是还没送出去,这让他有种留着自用的感觉。
二十年来,他已经不记得亲手送出过多少口棺材。
二十年来,每口棺材的材质都是上等的楠木。
二十年来,每次杀人,他都当作是人生的最后一次。
杀手!
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可他却活了下来,活得越来越滋润,剑法也越来越犀利。
杀人的剑法来自实践,用活人练出来的剑法,才是最实用的。
以前,包送终每次杀人都充满信心,成功替别人送终。
但是,这次不一样,他完全没信心。
虽然对手是个刚闯江湖不久的少年,也可以说是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但是他有个好父亲──小李探花。
小李探花名满天下,他的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天上地下,仅此一刀。
出手一刀,无人能躲。
一把三寸七分的小刀,见血封喉。
死在这把小刀之下的人,不计其数。
小李探花被誉为江湖中最懒的绝世高手,只要他想杀的人,无须打得精疲力竭,出手一刀就够了。
那一刀干脆利索,见血封喉。
所以,死在那一刀之下的人,只有一种表情──恐惧!
包送终已经感到恐惧,虽然少年不是李寻欢,但他是他的义子,相信他已经得到小李飞刀的精髓。
当包送终恐惧得从棺材里坐起时,就瞧见令他惧怕的人来了。
李逍遥穿着一身白色的华丽衣衫,披着黑色披风,脸上洋溢着欢笑,左手握剑,昂首挺胸,大步流星来了。
他的神态潇洒,尤其是那双明亮的眼睛,虽然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杀气,却充满了自信。
没有杀气的人,才最可怕!
这次,黄土坡不再寂静,很是热闹,很多江湖高手都前来观看,想看看这一战的结果。
龙啸云带着妻儿来了;
林仙儿也来了,来了就主动去找阿飞,说一通甜言蜜语哄他,阿飞被哄得除了傻笑就是傻笑;
天机老人带着孙女跟莫愁来了,来替李逍遥助威;
荆无命来了,上官飞也来了,很多高手都来了,唯独上官金虹没来,他太自负,自负得连李寻欢都不放在眼里,何况是他的义子;
李寻欢来了,他来见证义子将小李飞刀发扬光大。
一阵微风徐来,拂过大地,空气中飘荡着红花,木叶的淡淡清香跟花香飘进众人鼻孔里。
李逍遥迎风而来,风吹起他的长发跟披风。
披风迎风飘扬,更加衬托出他帅气潇洒的神态。
哇塞!
这么热闹的场面,还真有点不习惯。
李逍遥心里嘀咕着,举目张望,瞧见李寻欢跟好友们时,便快步走过去。
李寻欢咳嗽一声,拿着酒囊喝口酒,然后递给李逍遥。
“老李,你这是让我喝酒壮胆啊!”李逍遥笑呵呵接过酒囊,爽快的喝一口。
“临阵对敌时还能轻松自然,很好很好!”顽皮的天机老人,望着李逍遥微笑,边说边点头。
“谢谢老爷子指点。”跟老顽童客套一句,李逍遥才把酒囊递给李寻欢。
“逍遥哥哥!我对你有信心。”
笑意盈盈的莫愁,柔情似水的眼神望着李逍遥,说话给他助威,要不是手被孙小红抓住,小姑娘早就上前撒娇了。
“逍遥,姐相信躺在棺材里的人,绝不是你。”孙小红微笑着,也说话给李逍遥打气。
“棺材是包送终替他自己量身定做的,我怎么敢抢,哈哈!”李逍遥说得轻松自然,乐呵呵一笑,旋即迈步朝远处的包送终走去。
两人站在棺材旁,四目相对。
棺材是漆黑的,黑得发亮。
两人都是身穿白衣,只不过包送终身上多了麻布,而李逍遥披的是黑色披风而已。
黑色跟白色,都是接近死亡的颜色。
这幅画面,给观众一种悲切之感。
今天是生死之战,两人总有一个要倒下,一身打扮,正好适合这种气氛,无论谁倒下,谁躺在棺材里,另一个都会替对方送终。
包送终脖子上缠着麻布,额头处扎着麻布,搞得不像是来决斗,倒像是来替人送终。
确实,包送终的打扮,让宋别离觉得有种生意被抢的感觉。
“你应该穿寿衣的,那样死后能替我省时间。”李逍遥脸上洋溢着欢笑,说话还是那么幽默,确实不像会死的样子。
然而,包送终则是阴沉着脸,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感觉他离死不远了。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躺在棺材里的是你还是我?”包送终很实在,也说了句实在的话。
在还没拔剑,还没交手,还没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谁会倒下。
“必须是你。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 ”似笑非笑的李逍遥,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说道。
“或许吧!”
从包送终说话的口气中不难听出,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赢。
谁能笑到最后,只有比过才知道。
比试还没开始,围观的人已经感到空气中有了杀气,有人已经感到呼吸困难,快窒息了。
“急死人了!”一脸焦虑的莫愁,急得搓着双手徘徊,显得心神不宁。
然则,李寻欢却很淡定,淡定的喝着酒,沧桑的脸上洋溢着欢笑,碧绿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的确,生死决战,牵动着每个人的心,最担心的就是等的过程,这个过程让人烦躁、让人心跳加快、让人血液加速……
等待是艰苦的,是漫长的。
包送终在等。
李逍遥也在等。
两人比的是耐力,斗的是毅力。
包送终的耐力跟毅力都很好,但是潇洒的李逍遥更好。
因为,他不在乎胜负,也不在乎生死。
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心如平静的水面,没有一丝涟漪,也没有一丝破绽。
无懈可击!
包送终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破绽,等得急了,催促道:“别浪费时间了,让我瞧瞧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好!”绝招已经被包送终得知,李逍遥也不再遮遮掩掩,将剑鞘插入红色泥土里,身子一翻,只见两道光芒从他双手中飞出。
出手就是两把飞刀,分别射向包送终的咽喉跟眉心。
一击必杀,他不想给对手还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