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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鸭嘴公

小说:永恒的树 作者:端王殿下

  鸭嘴公,汉鼎一中254班的搞笑担当,做事风风火火。

  最值得一提的是,他从始至终都秉承着一个理念,那就是美好的高中生活就是拿着疯的,不疯狂怎么能叫青春呢?

  对于这个同学,我时常感到头大。

  这不,由于山山请假,他就坐在了山山的座位上。

  现下,鸭嘴公又按奈不住手脚。

  只见他翘着二郎腿,叼着一根麦草,一脸不屑的盯着语文老师。“那个死老太婆!根本就不会教,被她教了后,我再没及过格。”

  “李洵。”我使了一个眼色。

  “怕什么啊。”他扯开一包薯片,“要不要吃?”

  我摇了摇头。

  “要是班主任知道……你忘了她罚你搞一个月公共区了。”

  “谅老太婆也没那个胆子,她要是去告状,我打死她。”

  他一口吞下一整包薯片,又扯开一包薯片。

  我只好将头缩回自已座位,不再说话。

  “要不要吃?”他问我。

  我又摇了摇头。

  “你以前可不这样,打架斗殴都是海哥你打头阵的。”

  “不就是叔叔创业失败,少了点钱吗,以后赚回来不就得了。”

  我再次摇了摇头。

  “一个男的婆婆妈妈,要说什么就说。”他有点恼羞成怒的意味。

  “昨晚我妈跟我说,我们村今天吊魂,我怕死。”我连吸了几口气。

  “要死就早点死!”李洵不留一点情面。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训斥吓到了,转过头去,一声不吭。

  他没事人似的将一片薯片扔到半空中,然后用嘴接住吃掉。

  “哥呀,你就是读书读疯了。”

  给了我一棒棰打,自然是要给我一颗枣含着的,没的丢了他鸭嘴公的颜面。

  自从家里突遭变故后,我变成了死读书的典型。宁可受饿挨冻,也得把功课完成。有一次甚至边吃炒粉边写作业,结果沾了一身的炒粉末子,而这些都被李洵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然而他却和我截然相反,非得吃的大腹便便,他才能动一动金贵的右手。

  “我挺羡慕你的。”一语未了,我眼里泛着微光。

  他拍打着我的肩膀,“你小子可真会说笑话。”

  鸭嘴公心想,他是汉鼎一中出了名的败家子,家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恨不得把钱洒进大海,要说羡慕应该是他羡慕我才对。说我羡慕他,鬼才相信。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

  只见一道灿烂的暖阳穿墙而来,一下子原先黑漆漆的教室便有了光明,我豁然开朗,心里暖洋洋的。

  “若我也能为自己活一把,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了。”我这话说得很是心酸,很是感慨,心情又变成了黑色的。

  我在想,我呢,十八岁了。可十八年的光阴没有一次做过自己喜欢的事。

  我的饮食起居,我的学习交往,方方面面,都被我的妈妈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别人家的孩子能骑自行车上学,我却因为母亲说路上不安全,不准买自行车。以致于经常迟到,被老师罚站、罚搞卫生,直到高中才买了辆自行车。

  不仅如此,上小学的时候,妈妈为了使我能够自力更生,在郊区租了一个房子让我住,也是那年我学会了炒菜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这一点我倒是特感激我妈的,觉得她有先见之明。

  那间房子简陋的不能简陋了。可我只能忍啊,而且我是一个人睡在一间大房间里一张大床上,每天晚上我在床上时眼眶里的泪水都打着转,因为我想家了。

  就这样,我度过了整个童年。

  “听起来让人挺感伤的,但生活就这样。”

  他的脑袋比大头儿子的还大,这突然十分严肃起来,更显得头大身小了。

  “我爸爸妈妈都在家里,每天去搬砖去拖泥沙,干苦力活赚钱。他的血汗来的钱却给我糟蹋了,其实我想想我挺对不起他们的。”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大人也不轻松。”

  ……

  他突然停顿了下,嗓子沙哑道:“记得我初中成绩非常好的时候,我去我大姨家,她还很开心,让我一直住在她家,然后让我天天教他儿子怎么做题目。可是我现在成绩差了,去到他们家,还是我二姨带着我去的。而我却听到我二姨私下跟我说,大姨对她说,你带来的人你自己带回去。”

  “我听到这话我真的是很伤心,我真的挺想证明给她看,挺想打她脸的。但是,我现在还是这样。还是这样的不堪。”

  “其实类似的事很多,我们随时随地都能遇到,只是具体模样不同而已。”

  听他说了一大堆,我的肚子饿的要命,一把手就抢过了他手里的薯片,一口吞入肚中。

  我抿了抿嘴上的薯片残渣,“人这一生总要尝遍酸甜苦辣,也总会遇到些不如意的事,总不能见了坑洼就绕吧,你说的对吧。”听得津津有味过后,我发出感慨。

  “可人这一辈子,不能只看眼下。怎么能只顾当前眼下呢?三岁就要想十岁的事。十岁就要想16岁的事儿,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李洵,谢谢你,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他反问。

  “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多选择不爱的东西,可也有很多人在不爱的方面发光发热,有他自己的一片天地。既然如此,不如顺应。”

  “那你不当官了?”

  鸭嘴公有些迟疑。他一贯是不怕事的,现在却要先做个判断,再在脑子里颠簸几回,方才会说出来。

  他仔细观察着我,想着要是我不想说,他就不再问了。

  当大官,一直是我的梦想,我曾无数次在梦中成为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高级官员。

  可是想了想,我觉得,还是听老爸老妈的吧。

  “不当了,我要做个实业家,创造中国的高端品牌,给那些崇洋媚外的无民族主义者当头一棒,瞧瞧我们中国也有国际范的高端品牌,跟欧美没有什么差距。”

  我说得热血沸腾,心里好似有一把火,永远也烧不尽。

  李洵的眼睛睁得老大,眼珠子眼见就要掉了下来。

  “从事商业也挺好的,历史上不是也有实业救国,现在国运昌盛,民族富强,但我也可以实业强国呀,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经济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再创中华民族新辉煌!”

  “再说了,现在贪官这么多,我可不想成为其中一员。就算我身正清廉,没准也会遭人眼红陷害。所以呀,还不如实业强国,为祖国出份力。”

  他听了,眼里闪过一道光。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

  “看来我要是不努力不改变一下自己,就不配当你朋友啦。”他笑道,那笑里含有太多东西。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响了。语文老师刚说下课,他就立刻跟着语文老师,向她讨教语文该怎么学。

  人都走光了,就我一个人还赖在教室里,直到曲非烟来借素材书时,我才想起要回家了。

  我的家乡–水月村是一个有着浓厚历史气息的古镇,其中尤以月到岩与洪家祠盛名在外。

  在沈从文笔下,边城人的生活方式是“健康、优美而不悖乎人性的。”水月人的生活方式却与之截然相反,就像别里科夫样,用一个‘套子’钳制了能动的意识,忽略了客观的世界,生生将自已埋进了虚幻的坟墓。

  他们每日做的事除却早上进进香焚化冥币,睡前诵6遍《宝华经》,其余时间与寻常人家一般无二。

  他们每日重复着这样琐然无味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日日也是笑着的,只是当有人提起村里的禁忌时,他们的笑就会转为俱,发了疯似的想堵住自个的耳朵,把自个包在壳子里,好隔绝人世,不受外界影响。现实生活刺激他们,惊吓他们,老是闹得他们心神不安。

  而这一切的一切源于一个扑朔迷离的诅咒。

  坊间流传着一句古话:“有福之人六月生,无福之人六月死。”

  而它最近一次被提起缘起于我。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是农历六月初十生的,而就在当天一个短命儿作古,因而关于我与诅咒之间的事儿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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