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书苑 > 军事历史小说 > 大唐盗帅最新章节 >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
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体: 选择字体大小:
第33章 颉利之子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    第三十三章颉利之子

    饿狼莫贺巴哈是草原上最凶狠的马贼首领,他们不是部落,但有着最骁勇的战士,有着最贪婪的心。()因为从不满足,所有人都称他们为饿狼,草原上的饿狼。

    他是一个让草原民族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没有一个部落愿意招惹他们,曾几何时,有一个叫茉谒族的敕勒部落首领不开眼,公开与饿狼莫贺巴哈为敌。

    茉谒族聚集了三万强兵,征讨只有两千之纵的莫贺巴哈。

    然而他们没有连莫贺巴哈的影子都没有看见,但随即得到了消息。莫贺巴哈趁着他们大军压进的时候偷袭了他们的老巢,整个族人十万百姓,大半数找到了残杀。

    为了示威,莫贺巴哈在茉谒族援兵回来之前,将所有惨死的茉谒族人的脑袋割下来,堆积起来。五万多颗头颅,堆成了十多座让人心悸的山丘。

    如此惨无人道的手段,震惊了整个草原,即便如此,莫贺巴哈还不打算放手,领兵游走于茉谒族人四周,不断的对他们进行袭扰。他们人少,遇到大部队则逃,遇到小股部队则联手诛灭。

    以至于整个茉谒族连外出放牧都需要大部队保护,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一年,直到茉谒族被领部吞并为止。值得一提的是领部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小的族部,他们能够吞并茉谒族,皆因这一年里,莫贺巴哈拖垮了茉谒族所有的经济力量,让一个中型族群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地步。

    从那以后,整个草原上没有一个人敢惹上莫贺巴哈,即便族里遭受到他们的打劫,部落酋长也只是自认倒霉,不敢吱声。

    哪怕是薛延陀这样的草原霸主,也不愿无端惹上莫贺巴哈这头饿狼。当然莫贺巴哈也不是蠢蛋,去招惹薛延陀这头草原上的猛虎。

    郁督军山是北方草原上的名山,也不知存在多少年了,山中的大树高可齐天,走在山中,几乎瞧不见天上的太阳。这里地势险峻,重重叠叠,若非熟悉地势之人,非在山中迷路不可。

    这一带水草丰盛,但却没有一个族部有胆子迁居在这里地方。

    因为草原上的饿狼就藏身在郁督军山中的一处不为人知的山谷里。

    他们这小小的一股力量,也因为这郁督军山的存在而变得无比强势。

    这日在人迹罕至的郁督军山附近,一个蒙面书生信步走上了山。

    蒙面书生正是宇文博伟,他见郁督军山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暗自心惊,难怪这莫贺巴哈有胆子招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敞开了门来做生意,坐拥这郁督军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在缺乏攻城手段的草原,谁能奈何的了他们?

    莫贺巴哈不仅干着打家劫舍的事情,同时还是雇佣军,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可以干任何事情,杀人放火,都在他们的接管之中。

    在进山的那一刻,宇文博伟就以察觉自己早已让人盯梢了,索性高声道:“不能通名的买家,想跟草原上的饿狼做一笔交易,一笔赚钱的交易。”

    右手林中很快就传入了一句回应:“你是唐人,我们首领早有规定,绝不与狡猾卑鄙的唐人做生意。”

    宇文博伟也不觉得意外,只是道:“那这位兄弟就看错了,我不是唐人,只是我自己。在我眼中,只要对我有利,我从不顾及我是谁。我可以保证我这笔交易,作为草原雄鹰颉利可汗的儿子,是会有兴趣知道的。”

    林木中久久无语,显是为宇文博伟一句“颉利可汗的儿子”被震住了。

    颉利可汗所掌控的草原是突厥最强盛的时代,但因与大唐为敌,败给了大唐,失手被擒。颉利可汗最小的儿子逃过了一劫,在金狼军的保护下,躲到了郁督军山。

    此事并不为人知,却不想今日让一个书生一语道破。

    “你等着,我去禀报首领。”

    沉默了许久,藏身在林木中的人回了一句话。

    过了不久,右方的林木中走出了一个年近四十的魁梧大汉,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眼若铜铃,带著阴鸷狡猾的神色,外貌雄伟,浑身散发著邪异慑人的魅力。

    他身后的另几名武士都是强横凶狠之辈,但站在他旁边,立时给比了下去。

    魁梧大汉来到宇文博伟面前一丈之外,狰狞笑道:“你很有胆色,但通常胆子越大的人,死的也越快。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我这身份的,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更加没有兴趣知道你面罩下的面孔,但你口中的生意无法让我心动的话,我会将你的心脏挖出来下酒。”他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在手中把玩,最后还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轻轻的一舔,锐利的刀锋在他舌面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他对此非但没有任何的排斥,反而迷上眼睛,一脸的回味,那种满口血腥的感觉,似乎对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

    宇文博伟不免心寒,但却自信笑道:“我明白,但我相信,我的来意足以打动身为草原雄鹰之子的大人你。”

    莫贺巴哈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显是对于“草原雄鹰之子”这个称呼有极大的感触,道:“你明白就好”

    宇文博伟会心一笑,问道:“不知大人是否记得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人?”

    莫贺巴哈并不答话,但听到前者眼中有着凶狠之色,听到后者却微露奇怪。

    宇文博伟续道:“阿史那社尔是当年与你父亲为敌的主谋之一,若不是他与突利强强联合,一起对抗你的父亲,你父亲也不会因实力大损而让唐朝有可趁之机。还有执失思力,此人是你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你父亲称他为鹰之羽翼,视为心腹,但如今他却娶了李渊的女儿,成为了大唐的驸马。你父亲在大唐受苦,甚至让李世民逼迫给李渊献舞,最后郁郁而终,可执失思力的官却是越做越大……如此反差,难道不能证明一些事情?”

    莫贺巴哈拳头紧握,眼中以闪现血焰。即是因为阿史那社尔,也是因为执失思力,更是因为他父亲在大唐的遭遇,粗着声音道:“别婆婆妈**,你想说什么,直说。”

    宇文博伟道:“也许大人还不知最近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举动吧,此二人为了讨好李世民,忠心的做唐朝的狗,已经开始劝说突厥百姓并入大唐。他们要抹杀突厥这个民族,要让狼神的子孙彻底的沦为唐人的奴才。”

    宇文博伟的话很具有感染力,莫贺巴哈痛恨道:“可耻的小人”

    宇文博伟续道:“突厥的百姓已经受到了他们的愚弄,绝大部分都放弃了我们突厥的习俗。据我的估计,再过不久,他们将会前往突厥军营,劝说突厥兵卒也融入大唐,成为大唐征战的先锋。李世民卑鄙的利用突厥兵卒为他打天下送死,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却不顾突厥人的利益,安心的做李世民的走狗。他们二人该死该杀,我的来意便是如此。此二人既是我的敌人,又何尝不是大人的敌人?替我杀了他们,我付你们五千匹马,外加黄金一千两作为报仇。”

    莫贺巴哈没有任何的犹豫,点头道:“时间,地点,对方有多少人?”经过宇文博伟的劝说,他已经对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动了杀心,宇文博伟丰厚的报仇更是让他坚定了下手的决心。

    宇文博伟道:“具体时间暂时不明,但他们在月余之内必然会往塞外军营,游说突厥兵卒。出雁门关距离塞外军营有三十里之遥,这段时间是最佳的动手时机,也是唯一的机会。他们随行的护卫有一百人,其中还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是一股不小的力量。机会只有一次,一但他们进入军营,或者退回雁门关,那将功亏一篑,除非你们拥有五万大军,否则不可能撼动他们分毫。也就是说,在雁门关与军营的中心地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莫贺巴哈略作沉吟,他们现在有三千人,而且大部分是昔年颉利可汗麾下最骁勇善战的金狼军,有着啸傲草原的力量,以多击少,以千人抵百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后也道:“成交”

    宇文博伟也松了口气,他当年是颉利可汗的谋士,深知莫贺巴哈与金狼军的厉害。都说阿史那结社率是草原的第一勇士,那是在颉利可汗的小儿子莫贺拔死了的情况之下。在当年对战的时候,莫贺拔就曾两招将阿史那结社率打成重伤,在床上躺了半年。

    而莫贺拔就是如今的莫贺巴哈。

    至于金狼军,那是纵横草原常胜一败的劲旅,当年李靖奇袭襄城时,率领大唐三大精锐之一的军队捷胜军就曾与金狼军死磕了一战。

    那一战准备充分的捷胜军血战仓促应战的金狼军,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取得胜利。尽管如此,金狼军还是护着颉利可汗从容离去,可见金狼军的战力如何。

    以他们上千之众,对付百人,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无弹窗,我们的地址()《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盗帅二代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谢谢大家!
第24章 危机来临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    雁门关又名西径关,位干代具县城以北约二十公里外的雁门山中,是长城上的重要关隘,与宁武关、偏关合称为“外三关”更有人道“天下九塞,雁门为首”可见此关之雄伟,此关之重要。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赵国起,经历千年,但直至现在,这雁门关始终是至关重要的关塞之一。

    为了防范北地草原民族的作乱,李世民制高点铁裹门设关城,戍卒防守,又调归顺的突厥兵与雁门关外三十里处驻军,即可防御外地来犯,也可威慑北方群雄。

    这天雁门关迎来了一伙行人,他们多做突厥打扮,身带兵刃,往来间列队整齐,一看便知绝非常人。在他们之中,只有三人做汉人打扮的,两男一女。正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一行人。

    他们两人一个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仁义可汗,另一个是突厥著名的百战名将。他们在突厥人的心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也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些突厥百姓才会如此轻易的接受大唐的统治。

    他们在营地中呆了半个月,大功告成之后,踏上了往北前往塞外军营的路。也许知道此行并不会如说服突厥百姓,那么顺利,他们做足了准备,方才行动。至于那两男一女,自然就是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他们了。同行的秦煜,因为察觉出一丝异样,偷偷离队,潜伏至后方侦查了。

    周灵灵见雁门关遥遥在望,松了口气,笑道:“好了”终于算是解放了。一路上寝食难安的”可累死我了。下次,我决计不干这种事情了。”

    李逸风绷紧的精神也略作放松,柔声道:“在坚持一下”出了雁门关,我想我们会轻松一些。”

    由于一切都是杜荷毫无依据的猜测,不确定刺客是否存在,李逸风还以为此行会很轻松,但实际情况却远远的出乎他的意料。在突厥营地的时候,他就隐隐察觉出有一双眼睛在背后望着他们。

    这并没有什么依据,只是纯粹的武者直觉。

    不仅仅是他一人”周灵灵、巴宇兴、秦煜先后有弃这种感觉。

    一人可以说是疑神疑鬼,但数人同时有这种感觉,那就不是用疑神疑鬼就可以解释的了的了。

    只是每当他们将注意力吸引走的时候,那种感觉即会出现,一但他们谨慎提防,那种感觉就消失无踪了。他们用尽一切方法,始终都无法查出身后的那双眼睛。

    为防万一”四人一路上都绷紧着精神护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两人,任何靠近二人的人物都会收到他们的重点对待。

    虽然一路上并没有任何的贼人出现,但他们精神上的消耗已经到达了极限,人人都感到疲累。

    不过他们坚信这种情况只要出了雁门关,一切就好办了。

    雁门关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一眼望去,方圆里许的情况尽收眼底,也便不用再担心任何的刺客靠近,他们自然也轻松起来,只需在行三十余里”他们的任务也算告一段蕊在这一刻,他们的脸色也渐渐好转,渐渐的放松警惕。

    不过李逸风终究是老江湖,在没有达成目的以前,并没有因此而放下警惕之心”道:“最后半天,我们也不可就此大意了。也许对方便是打算趁我们放松警惕的时候下手也不一定,这种事情不是没有,总之这么多天都熬了过来,也不差这半日,打起精神来。”

    周灵灵、巴宇兴为李逸风命是从,也强打起了精神。

    此时侦察的秦煜骑马追了上来,甩蹬下马,道:“不行,我用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将那双眼睛揪出来。不是我们群体多疑,便是跟踪我们的人拥有着超乎一般的追踪技巧。”

    李逸风沉默了会儿道:“既然找不着,那就用最笨的方法吧。刺杀两位大将军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突厥兵卒与我大唐合并,想要做到这一点只能在我们抵达军营之前下手。只有最后半天的路程,假若真有刺客,他们一定会在路上动手的。”

    秦煜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对了,近来你们可收到公子的来信?我前些天已经将此处的情况以飞鸽传书的方式告诉了公子,他才智无双,一定能够想到应对之法。算算时间,应该快回信了。”

    李逸风摇头表示没有。

    一行人出了雁门关,看着关外截然不同的景致,人人都有一股心胸开阔的感觉,却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在他们的身后一双阴霾的眼睛盯着他们的后背,传出了至关重要的消息。

    草原人除了骁勇善战以外,他们还有一个特性追踪猎物。潜伏行踪,这是他们长期以往捕捉猎物的锻炼出来的本能。

    他们的这种本能,连六识远胜人类的野兽都能够对付,寻常人等自然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虽然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秦煜他们身怀绝技,都不是寻常人,但也只能若隐若现的察觉出他们的存在,想要将他们揪出来,却非易事。

    ………………

    长安杜府。

    杜荷在书房反复看着秦煜的来信,他知秦煜胆大心细,若不是实在找不出那双在阴影中的眼睛是不会修书求助的。但他想不明白,想不通透。依照常理推论,这人越多的地方越好行动。尤其是干刺杀这类事情,更是如此。

    人群可烙给他们制造混乱,人群可以助于他们的乔装,人群可以掩护他们的存在。

    即是如此,那刺杀行动应该在突厥营地展开才是,然而那些幕后刺客却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只是不断的跟踪跟踪再跟踪。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因为刺客要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目的显然是因为他们意图劝服突厥融入大唐的举动。

    既然知道这一点,那不难算出他们两人最终的目的地塞外军鼻,而通往塞外军营也只有雁门关这一条路可以走。

    他们完全可以挑选一处集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展开刺杀,而不是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傻傻的跟在后面,像个跟屁虫一样。“物极必反,事怪必妖”这是杜荷向来引以为座右铭的八个字,也是因为这八个字,他才能抽丝录茧的将一个个的谜团解开,揣摩出对方的用意,从而占据先机,战无不胜。

    便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拓拔无双求见的消息。

    杜荷一怔,这拓拔无双也许是当初一个人在沙漠待久了的缘故,不怎么喜欢与他人接触,即便来到大唐也是如此。不过杜荷也没有强求,只是给了他一件偏僻的院子,让他安静的生活。

    原先杜荷的用意是将他收入军中听用,以他的武艺与雕中之王猛儿的辅佐,一定是一大助臂,故而将他劝离沙漠与自己外出见见世界,激发一下他男儿雄心。但显然独自生活惯了,不在适应人多的生活。杜荷曾想让他回到沙漠,过自己的生活,但实在不舍猛儿,也便搁置下来,今日他来找自己,实在让杜荷觉得意外。

    “让他进来!”杜荷将手中的信放在一旁,说了一句。

    拓拔无双昂首阔步的走进了书房。

    杜荷望着他,眼中讶异,此刻的拓拔无双已经没有了那种沉沉死气,面色红润,眼中有着昂扬的斗志,那是找到新生活新目标的迹象,眼中也浮现一丝喜色,笑道:“恭喜无双,你终于想开了。”

    拓拔无双感激道:“拓拔我有今日,少不了大人的劝解。我今日来是想拜托大人两件事情。一是请大人将翠柳许配给我,二我想从军,我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养家糊口。”

    杜荷意外一笑,心情也想明白前因后果己翠柳是杜府中的一个丫头,无父无母的,长乐见她可怜就让人将她买了下来。她性子活泼开朗是个开心果,在府中小有名气,负责做打扫府中卫生。拓拔无双所居住的偏院就是她管辖中的区域,双方不缺乏见面的机会。这一来二往,混熟了也生情了,拓拔无双心态改变,对于未来,自然是满怀希望想起来事情有些狗血,但世界上就没有不狗血的爱情,也没有一个愿意带着老婆混吃混喝的男人。

    拓拔无双理所当然的想通了一切,不再做一个宅男了。

    明白一切缘由,杜荷二话不说的道:“只要翠柳同意,我愿意报这个媒,至于从军一事,那是求之不得。”

    拓拔无双大喜过望,不住的点头道:“明白明白,我就是得到她的同意才来找大人的。”

    杜荷也给出了祝贺的笑容,将事情揽在了身上,突然他想起了拓拔无双也是游牧民族,立刻问道:“无双,你们猎人善于追踪猎物,会不会什么反跟踪的手段?”

    拓拔无双顿了顿答道:“这要看在什么样的情况了,不同的跟踪方法有不同的反跟踪手段,一时半刻,也不好说。关键还是要知道跟踪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心存歹意,则会不断的找机会靠近,但如果只需要知道大致方位,则只需远远的跟在隐蔽处。前者最容易发现,后者就困难了。”

    远远跟随,大致方位?

    杜荷“豁然”站起,低呼:“不好!”

    无弹窗,我们的地址()《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盗帅二代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谢谢大家!
第35章 大军迫近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这说者无心,听者却是有意。()

    因为这一句话,杜荷脑海中的疑问豁然得到了〖答〗案。

    那些刺客不在突厥营地刺杀,反而选择一路跟随,看似不符合逻辑,但只要转念一想,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定是因为那些刺客看出了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身旁的护卫严密,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从而改变的方法,选择强杀。利用人数的优势,强行将两人除去。此法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还是有机会的。

    在大唐境内自然不可能出现为刺客所用的大股的部队,可草原上却行。在他的映像中,大唐雁门关离突厥军营有段真空地。他虽然没有去过雁门关,但大唐的军事分布图他不只一次见过,记忆中记得清楚。双方彼此确实隔着一段距离,具体数字不知,从地图比例估计,有三四十里之多,而这段时间无疑是最好下手时机。

    只是前后十数里地,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假若发现异常,军营与雁门关来回支援的时间不过几个时辰,机会也只有一次。故而为了万全起见,他们必须将时间把握准确。这所谓的准确并不一定要精确道分毫,而是一个时机,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出现在两地中间的时机。

    也是如此,跟踪者只需远远的尾随,即便一时丢失了也不碍事。在这宽松的条件下,配合他们所拥有的跟踪技术,自然让人无从察觉。

    至于军队,杜荷一时间也不知从何而来”但草原上风起云涌”未必就没有雇佣军一类的存在,记得唐朝在鼎盛的时候,就经常雇佣一些异族兵士送死作战的。

    想明白这一点”杜荷坐不住了,他千算万算没有料到对方用的不是暗杀而是强杀,利用绝对的力量进行强杀。

    其实这也不怪他,真正让他失策的原因在于本质,他没有想到幕后之人会是薛延陀这个国家。若是知道,想的必然会更远。

    他心急火燎,对付刺客,以李逸风等人的实力那是绰绰有余,可对上大军那便不成了。任凭你武功再高,遇上千军万马也是无济于事,正yù立刻入宫让李世民下达出兵的命令,却见拓拔无双正一脸惊奇的望着自己,心思一动道:“无双,你也准备一下”带上猛儿,随我前往塞外救人。”

    拓拔无双应诺一声准备去了。

    杜荷来到了皇宫,将情况告诉了李世民。

    李世民也动容的站起身子,他以往就没有少为突厥的存在而烦忧,如今好不容易成功了一半”可不愿意横生枝节,但随即却皱眉道:“只是这一切都是你瞎猜的,没有任何的依据,就不怕徒劳无功?”

    杜荷沉声道:“小婿并不否认这一切都没有事实依据,但所猜所想并非是天方夜谭,而是有理有据。何况假若万事无忧”小婿充其量不过就是带着几百人去塞外兜一圈而已,除了耗费一些粮食,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反之一切属实”那小婿可就不虚此行了。”

    李世民也是行事果决之人,听他如此一说”也不再犹豫,直接给了他调兵的命令,同时手书圣谕一份,让他能够领着兵马一路上畅通无阻。

    杜荷回到军营点了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三将,让他们各领两百亲卫,随自己北上飞房遗爱也想去凑凑热闹,只是他所辖的是陌刀卫,行军速度太过缓慢,带他去起不到任何作用。………………

    塞外草原,李逸风、周灵灵与在巴宇兴、秦煜分别护在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左右,他们沿着一条弯曲的溪流西行,离开雁门关已有多个时辰了,眼看离塞外军营越来越近,悬着的心也渐渐放松。

    李逸风放眼四顾,方圆里许间,并无任何人的踪迹,低声道:,“一路上虽未遇见敌人,但也可说是有惊无险,只要到了军营,一切便安全了。”

    周灵灵听此话心情愉悦,也低声道:“师兄,你看这里的水比我们中原干净的多,河里的鱼一条条的多的手都抓的起来,等会陪我捉鱼吧!”

    李逸风还未开口,前方的阿史那社尔便后头笑道:“在我们草原,水是我们最珍贵的存在,草原人是不允许任何人污染,若是无端下河,会受人训斥的。”说着笑着眨了眨眼,一副让你失望的眼sè。

    周灵灵当即羞红了脸。阿史那社尔为人健谈,并无任何大将军的架子,在这月余的接触中已经与他们打成一片了。

    李逸风目光落在身旁的溪流处,突的lù出了怪异之sè,深深的望了片刻,只见那缓缓流动的溪流dàng漾着不规则的细小bō纹,神sè突变,高喝道:“所有人都给我停下。”

    在他们相处的这一段时间里,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亲兵因为莫名多出了集合保镖,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为了证明有能力保护好自己的大将军,多番找四人挑战。无一例外,尽数落败。

    突厥人向来敬服勇士,而四人中武艺又属李逸风最强,受到的尊敬自然也就越强,听他如此一喝,一行人本能的停住了脚步。

    李逸风下马趴在地上,以耳贴地,那微微的震动渐渐传入耳中,肃然道:“有一队骑兵正向这里驰来,人数不下上千人。”

    他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微微变sè。

    阿史那社尔也趴在地上静听,动容道:“不是上千人,至少有两千骑兵,正向这里以极快的速度飞驰而来。”他耳力不及李逸风,但他在草原长大,是听着马蹄声长大的。能够轻易的从蹄音中分辨出数量的多寡。

    执失思力疑问了一句:“会不会是巡逻的兵卒?”但随即自己就推翻了这个说法,“不,不可能。为了确保边境安喜,确实不时的会有兵卒巡逻,但绝不可能出动两千以上的骑兵。那么……他们是冲我们来的?”

    “啊!”阿史那社尔道:“虽不知是什么人,但我看十之**了。撤吧,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不是敌手。”

    执失思力也同意这个决定道:“撤,必须撤,但关键是让哪里撤。是继续前往军营,还是退回雁门关?”

    “往南!”在这里时候,秦煜突的开口道:“只能往南,总算明白背后眼睛的目的了,他们早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我们装进他们的口袋。不论是我们继续前往军营,还是退回雁门关都会收到阻截。往南却不一样,即便来人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将伏兵藏于南方。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意外的看了秦煜一眼,想不到他年纪轻轻,尽有如此见底,也知他说的属实,想要将伏兵藏于南方,那必须横穿雁门关与突厥军营,这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南方最安全无疑。

    阿史那社尔正yù点头同意。

    李逸风摇头道:“南方虽然暂时安全,但他们呈现三面包抄的架势,任凭我们如何南逃,最终都有被抓住的危险,只能暂时保障安全,并非万全之策。我有一法,较为危险,但应该可行。如今来人并不知我们已经发现他们的踪迹,这点可以利用起来。两位大将军可换上普通兵卒的衣服,分别往西南、东南前往雁门关、突厥营地求援。你们孤身一人,可以将速度提升到极致。即便被大部队发现也未必追得上你们,更何况,他们的目标是两位大将军,而不是寻常兵卒。他们不会为了寻常兵卒而浪费时间。我们余下人吸引对方的注意,将他们往南方引,为两位大将军争取时间。”他江湖经验极其丰富,果断的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这怎么行!”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跳了起来,草原人有草原人的尊严,他们视战死沙场为荣,芶且偷生为耻,让他们抛弃大众,独自逃跑,倒不如杀了他们更加直接。

    李逸风沉声道:“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在我们这些人中,你们两人的命最重。也只有你们能够在第一时间说服雁门关守将与军营里的兵卒,出兵救援。你们多犹豫一刻,意味着多我们一份的危险。你们求救晚了,也等于害死了我们。究竟任何抉择,自己好好想清楚。”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杀伐果断的大将,听他如此一说也不再犹豫,立刻换了衣kù,分别往西南、东南迂回前往雁门关与突厥军营。

    李逸风看了周灵灵一眼。

    周灵灵上前拉着他的手道:“我不走!”

    李逸风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也没有想过让你走。”历经了许多风霜,他们之间早已不需要说些什么了,生死一起。

    李逸风让身材与二将相仿的人穿上了二将的衣服,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继续前行。

    两千骑轰然杀至,留下来的都是跟随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身经百战的精锐,也许比不上金狼军,但绝对不会逊sè多少,在漫天尘土出现之际,他们已经渡河到了对岸做好了防御准备。

    他们必须要让来敌确定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就在他们的队伍里。

    这是一场一对二十的一战。

    ps:最近更新不给力,实在抱歉。前些天中暑,恢复后分开八年的三位高中时期的老朋友找上门来了。不得不抽空陪伴,明天还有一天。

    无弹窗,我们的地址()《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盗帅二代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谢谢大家!
第36章 以寡敌众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正午。(手打小说)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

    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同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与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走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领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嗔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共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卑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性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性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无弹窗,我们的地址()《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盗帅二代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谢谢大家!
第37章 各显其能
大唐盗帅全文阅读作者:盗帅二代加入书架
    第三十七章各显其能

    莫贺巴哈铁青着脸,看着被死死压制的麾下人马,牙龈都咬出了血来。

    他怎么样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也知唐朝弩箭的利害,因为来的急切,需要飞驰疾行。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一人三骑,且不穿任何的衣甲,带任何的重物。在身无片甲的情况之下,便是骁勇的金狼军也抵挡不住弩箭的强袭,会照成极大的伤亡。

    但他深知弓弩的弊端,在无箭羽的情况下,弓弩即为无用之物。而人所带的箭羽有限,射一枝少一枝,一旦箭羽用尽,就再不必忌惮那追魂夺魄的利箭。故而他以金狼军以外的兵卒以零散不齐的阵形前去档箭,为的就是诱出对岸唐兵所有箭羽。

    最开始他的计划得到了良好的结果,面对他们的强袭,那一个个的唐兵们果然不溃余力的扳动括机,利用弩箭采取远程力量上的火力压制。

    这种火力压制看起来猛烈,但真正的伤亡却不如想像中的那般巨大。且不说射偏了,个人身上插满箭羽的比比皆是,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只凭一百人的火力压制,能够维持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了。

    只是他并没有得意许久,似乎对岸已经察觉了他的用意,不再进行火力封锁,而是徐徐射击,不再胡乱的以箭雨压制。

    如此情形有利有弊,虽然可以节约箭羽,最大可能性的制造伤害,但也意味着给了对方可趁之机。

    莫贺巴哈面对这一情景,当机立断,加快进攻步伐,打算趁势攻上对岸。然而一切都让一个人破坏了――秦煜。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任凭他们如何放箭都伤不得他分毫,反而给他储蓄了用之不竭的暗器,一个个趁势逼近的兵卒都让他一箭一个的射杀了。

    就在莫贺巴哈为当今的情况心急之际,百人丛中,发现对面的敌军阵中有一名特殊的将领。

    那人身披唐朝特殊将领的软甲,制式非常古老,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只是距离相差太远,面貌模糊不清。莫贺巴哈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猜出该人必是军队的首领,所以立即取出左右悬挂的两张二石重弓,重叠在一起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作为突厥最强的勇者,他的箭法或许比不上传说中养由基、李广那么神奇,但突破弓箭的射程,二百五十步之内,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飞将。

    乔装成阿史那社尔的瓦兰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已到了他的额头

    瓦兰斯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待他察觉,为时已晚,只能闭目待死。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说时迟,那时

    寒光一闪,只听“叮”的一声。

    瓦兰斯自觉的耳膜震响,忙睁开双眼,射来的利箭已经消失无踪,唯有李逸风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手中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

    莫贺巴哈看的一清二楚,只觉得心中无比的郁闷,必杀的这一箭,竟然让人以掌中剑,后发先至给破掉了。这也意味着那青年人出现的速度,由快过飞行的利箭。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物?

    一个能够无视千万箭雨的少年,一个出剑快过利箭的剑客,区区百人哪有那么牛叉的人物。

    面对李逸风这神来一箭,百余护卫都发出了阵阵呼喝,士气更胜。

    那些贼子却一个个的脸上一僵,已经让秦煜震慑住的他们,再一次惊讶无言。

    “压上,全军压上”莫贺巴哈脸色一横,也顾不得伤亡了,这里虽不是大唐的地界,但左右两处军事重地,时时威胁他们存在,不能在这个地方久候。如今士气已然让秦煜、李逸风压下,耗下去有利无害,果断的孤注一掷,全力以赴。

    这一不计伤亡的攻势,立刻扭转了局势。

    秦煜、李逸风固然厉害,但也没法挽救人数上的差异。一行人,压力大增。

    “撤”秦煜退了回来,手臂也已发麻,他一个人已经独自击杀了不下一百五十人,手上劲力几乎用尽。

    李逸风也知弩箭即将告急,不趁着对方没有靠岸的时候撤退,等他们上了岸,再撤便来不及了,也招呼着众人撤退。

    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速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速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速,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速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封锁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中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

    一行人会合一处,见彼此情形,相对无言。

    无形之中,他们已经呈现三面包围的局面了。

    “怎么办?”

    众人脑中同时闪现这个问题。

    阿史那社尔道:“杀吧他们的利箭是我们的致命伤,与其让他们追上,远距离一个个的射杀,不如冲入其中。与他们混战一处,如此可避免对方的弓箭射击与骑兵突驰……强弩准备,目标西面,冲刺射击,以最快的速度切入敌阵之中。”

    身经百战的阿史那社尔,这一刻充分的发挥了自身的经验才智,在第一时间拟定了战术。

    便在西方金狼军毕竟的时候,追魂夺魄的弩箭,再一次的发威。利箭刺入敌骑的身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卷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使得对方的阵势中出现了裂缝。

    他们冒着箭雨,狠狠的锲入了裂缝之中,双方混战一处。

    李逸风就如《侠客行》中的那位剑客,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在彼此接触的那一刹那间,跳下了马背,剑法与步伐的结合,从容避开围攻的同时,长剑就如毒蛇一般,准确无误的夺取一个个敌骑的性命。

    周灵灵看似女子柔弱,但那一手的修罗刀法却丝毫不弱,圆月形的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任凭敌人如何攻击都无法突破她的防线。将一套攻击力暴强的刀法,练成有守无攻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易做到。

    在人群中的秦煜更是将自己灵活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手中一把匕首,只有最简单的刺击,没有什么特殊的招式。可就是这简单的刺击却成了一个个兵卒的噩梦。他就如一个黑夜中的刺客,正面避开了所有进攻,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人的身后,刺出致命一击。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一击必杀。

    巴宇兴在人群中更是虎入羊群,手中的一对镔铁双锤下没有一合之敌,舞动起来那是虎虎生威。他性子勇悍,这拼杀起来仿若张飞在世,完全不顾及死活,当着辟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也是身手不凡,他们一个舞枪,一个甩刀,对付寻常兵卒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莫贺巴哈后一步抵达战场,当他抵达战场的时候,发现负责追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的骑兵已经和自己的目标混战在了一处,脸色登时格外难看。以他们的人数,只需几轮箭雨,只需几个冲刺完完全全可以一压倒性的优势取得胜利,但如今敌我混战在一处,完全失去了己方应有的优势了。

    尤其是对方几个特殊的人,在混战中更是将自己高人一等的武艺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也是有首领和没有首领的区别,假若当时莫贺巴哈在场,他绝对不会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与之混战一处的,但无论怎么切为时已晚。

    他取出了马背上的马槊,打算亲自出手,但就在此刻空中传来了神鹰振翅的响音,那是预警的标识。

    ps:已经送走朋友了,晚上还有一更。

    bk


首页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 下一页 末页
扫码
作者盗帅二代所写的《大唐盗帅》为转载作品,大唐盗帅最新章节由网友发布,找书苑提供大唐盗帅全文阅读。
①如果您发现本小说大唐盗帅最新章节,而找书苑没有更新,请联系我们更新,您的热心是对网站最大的支持。
②书友如发现大唐盗帅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③本小说大唐盗帅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找书苑的立场无关。
④如果您对大唐盗帅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邮件给管理员,我们将第一时间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