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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的那些事儿-第1坑
名侦探柯南之混吃等死全文阅读作者:海伦因加入书架
2012年12月21日PS:我只知道自己最后有意识的时间就是那天

  事到如今,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穿越了,这不科学,就像大多数第一人称小说一样,一般都是扑街一样,但是这种情况下,我也懒得去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自己的故事,因为我还没有那个闲心,就像大多数作家一样,码字是为了吃饭,但是此时此刻,我还是先写下来再说吧,哪怕以后如果有时间我在为这个伟大的穿越者来写一部史诗,不过不是现在,我现在写字,只是不让自己疯掉而已,你要知道,一个人在孤单的环境里如果不找点事情来做的话,是会死人的,当然是疯掉的。

  就像前面说的,总之我是死了,然后又活了,所以我知道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但是我更想知道我是怎么活的呢!在二零一二年的十二月二十一日世界末日如同玛雅预言的一样。。。。。。

  没有降临~~

  事实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秋高气爽,空气清晰,总之就是一个很美好的一天。

  我是吊丝你是读者高帅富是开车的我在过马路然后就像三流狗血剧情一样我死了,很平淡的在法拉利将近300麦冲击下在空中飞舞了大约三秒?还是四秒的随后完美的头着地!

  很明显,这时候你们这些家伙的主意力就转移到高帅福跟吊丝之间矛盾上,其实很多人在抱怨这个矛盾的时候还会希望某些人能够让他们从新找回失去的东西,比如金钱,比如尊严,但是事实上你们错了,把希望寄托给剥削你们的人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

  有点跑题了,还是继续说我死了的事情吧,很多人说人死了之前大脑会重新播放你的一生,包括曾经你遗忘的记忆,我想说的是,这是真的,很多事情,时间就像在这一刻倒流,很多藏在记忆里死角里的东西我都忘了,却在那一刻想起来了。

  最后我发现我的一生竟然如此的平淡,就好像一只可爱的小蜜蜂,每天都在做着采蜜的事情,如此的规律,我在最后不禁感叹了一下,未知的存在赐予我们生命,赐予我们智慧,赐予我们思考的能力,不是让我们虚度光阴的,当然也许很多人理所当然的认为生命就该如此,可是死过一次的我,绝对不会在这么想了。

  生命,要有它的价值,至于价值从何而来,每个人都会不同,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也许只有上天才知道吧。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能够呼吸,发现自己还能够触摸这个世界,我不禁迷茫了,未知的存在为何让我再活一次呢?我从来不相信神,我一直认为神不过是能够做到我们做不到的事情的更高的存在而已。

  想到这里,我有点饿了,于是我拿起一块肉干,当然是烤熟的肉干,吃了起来,虽然作为北方人,我的口味比较重,没有盐分的肉吃起来如同嚼蜡,但是饥饿的身体还是让我继续的吃着。所以呢,我现在是一边吃,一边写着日记。我发现我很喜欢钻牛角尖,就比如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大概想了8年,从高中就开始,一直到我的第一次生命结束。

  算了,还是先说说肉干的事儿吧。很多人会差异,你的肉干是哪里来的呢?答案就是我抓了一只兔子,当然,它肯定不是一般的兔子,首先它比一般的我们的世界熟知的兔子要大,然后就是我通过它确定,我穿越了,因为这个兔子会喷水,不是吐口水,而是像高压水龙头一样喷出一团粘粘的,又像雾气一样的水雾,你想到了什么?

  没错,就是章鱼,而且我告诉你,它是从肛门那里往外喷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追它,它会在奔跑的时候对你放出一个毒屁,我从来不知道地球上有哪种兔子会这么干,在联想到我死而复生的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丛林地带,我想自己应该是穿越了,额,姑且当自己穿越了吧。

  肚子的饥饿感让我没时间去思考这只兔子放毒屁到底是生理反应像乌贼一样,还是说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事实上当你饿的心慌的时候,你的身体会告诉你先抓到这只兔子然后再说吧。

  本来呢,作为天朝的少年,你要是会抓兔子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天朝太和谐了,我也一样,虽然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但是也算是一个从来没杀过蚊子以外生物的存在,不是不敢,而是完全的没有必要,所以我也就没有这项技能,不过人在饥饿的时候是会爆发潜能的。

  这一点你一定要相信,因为我是过来人了。于是这一刻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大脑发疯一样的超负荷运转,我想到了一个方法,约翰·兰波这一刻灵魂附体,于是我找到了一颗长度硬度都符合标准的树枝,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砍掉了边边角角,然后又用斧子削出了一个尖,这样一来,一个原始的长矛出来了。

  等等,我知道你一定会问你的斧子是哪来的?其实我是一个十分没有安全感的人,随身带着武器会让我踏实很多,这把外形COSPLAY某企鹅射击游戏里的斧子是我在某宝上买的,于是乎它跟着我一起穿越了,跟着来的还有笔记本跟笔,当然还有一个已经是砖头一样的手机了,信号肯定没有。电量也许还能坚持个几十天,国产山寨机就是这么霸气!

  咱们继续说抓兔子的事情,有了这个长矛之后,下一目的就是寻找一个兔子经常出没的地方,然后站在一棵树上等到兔子经过然后跳下来扎死它,这样就大功告成了,还可以避免被它的毒屁所伤害到。然后就是不管你信不信,我竟然真的成功了,你需要做的事情有三件。

  第一,等待兔子路过,比如在树下放一些青草,要知道无论是哪个世界的兔子,都是吃草的。

  第二,学会预判,等到兔子来了以后你要知道它是会移动的,所以要预判它的位置,对于一个长年打LOL天梯积分一直雄踞300分的我来说,预判我已经练得如火纯青了。

  第三,跳下去,成不成就看脸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成功了。

  然后我又犯难了。

  第一,这只兔子有毒吗?你很难想像当你费劲心力抓到了一只兔子,结果它比河豚还要毒,这对你的打击是有多大,这就好像洞房的时候你揭开盖头,发现你的老婆是凤姐一样。

  第二,我要怎么吃这只兔子,说实话我还真不会钻木取火,我就有些郁闷的想,我要是有个打火机该多好啊。

  第三,作为一个北方人,吃饭的时候没有盐,就像四川人吃饭没有辣椒一样的蛋疼。

  于是,我忍受着饥饿开始宰杀这只兔子,当然,我选择了一个离我选的一个临时住所很远的地方,我认为无论是哪个世界,食肉动物都是喜欢血腥的味道的,然后我把兔子的皮毛啊,内脏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了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然后就离开了。

  我这么做还有一个目的,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这只兔子有毒的话,应该不会有动物对这些内脏感兴趣,毕竟动物的直觉可比人要强多了。回到了那个我认为适合临时居住的地方,我开始钻木取火,这时候汤姆汉克斯灵魂附体,我是有看过荒岛求生的人,虽然没有像贝爷一样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大概三个小时之后,我成功的升起了火,然后利用附近的树枝,巨大的树叶做了一个临时的窝棚,然后又去看了看那个放置内脏的地方,很明显老天保佑我,内脏被吃的一干二净,这为我提供了两个信息,一个好,一个坏。

  好的是兔子应该是没毒的,坏的是,这附近有食肉动物。好吧,我当时是叹了口气,爱咋咋的吧。这也算是听天由命了。。。

  为了防止烤肉的,味道吸引一些乱七八糟的动物,我用树叶包裹住切好的兔肉,然后用泥巴再包裹了一次,把肉丢尽了我费尽心力点燃的火堆里,忘了说了,我收集了很多的柴火,我想这火应该是我能够活下去的保障吧。

  烤肉的时候我用树叶卷了一个杯子,在旁边的那条小溪里喝了点水,贝尔格里尔斯告诉我们,活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当然,如果你人品差的喝道了某些上游动物的尿液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之前的事情就是这样的,事实上我写到这里已经是在一边想一边写了,夜里很安静,我可以听到类似狼嗥的声音,想必白天吃掉内脏的也是它吧。现在我又犯愁了,我不会每次都幸运的抓到兔子,事实上,我更担心自己被狼吃掉,虽然这个世界它也许不叫狼。

  人啊,果然是离开了群体就是很难生存的,文明等级越高越是如此。。。。。

  好了,我有些困了,就写到这里吧。也许明天早上起来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梦,而我会躺在医院里。。。。。。

  PS:幸好应该是夏天,不冷。。。。。

  

异界的那些事儿-第2坑
名侦探柯南之混吃等死全文阅读作者:海伦因加入书架
2012年12月22日晴有些热

  昨晚睡的很不好,很怀念我的那张有着厚厚的被子的床,晚上我几乎每隔一会就会醒来,直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野外求生的滋味很不好受,我更佩服贝爷了,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些口干,这里的昼夜温差不是很大,也许是在丛林附近吧,感谢大树,感谢小草,感谢那只兔子。。

  今天我决定离开这里,寻找人类,或者说智慧生物,而我这么做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一个人在野外还是不熟悉的世界,我能够活过第一个晚上,我深表幸运,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

  第二,我不认为我每次都能抓到放屁兔(我给它起的名字,感谢它的无私奉献),所以在这里还有食物的情况下我准备离开,希望可以在食物吃完之前能够遇到文明,当然如果这是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世界,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疯了吧。

  第三,孤独,人果然还是要找到可以交流的同类才能安心的生活。

  至于怎么走,我决定顺着附近的那条小溪一直走,如果幸运的话,也许会走出丛林,当然,如果人品差也许会走向更深的丛林,一个帆布包,一个手机,一个笔记本,一支笔,一把斧子,这是我的全部家当。当然还有那堆我分批烤熟的兔子肉。最后我忍痛的看了一眼那堆还在燃烧的火,到时候只能在生了,可惜我不会做火折子。

  现在我写日记的时间是晚上,话说今天我走了一整天,整个人都累的有些虚脱了,我想今天晚上我肯定不会失眠了吧。不得不说的是,如果我不是现在随时有要死掉的危险,这一路的风景还是真的不错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人生的旅途,重要的不是终点,而是沿途的风景。

  我甚至感觉自己有点儿穿越到了潘多拉星,虽然这里我可以自由的呼吸,我想我是不是很幸运呢?还是说这里的食肉动物都是晚上出现的,我到现在依然没有碰到什么危险,比如狼什么的,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的LOL已经两天没有拿首胜了,还有可怜了我新买的英雄了。。。。

  好吧,刚才只是调和一下情绪而已,还是面对现实吧,兔子肉还能够我吃个大概三四天的,水不用担心,不考虑上流有生物撒尿的话,这里的水的味道还是不错的。清澈,如果仔细看还有一种淡淡的蓝色,也许是什么矿物质吧,这个世界独有的。

  还有就是,我的男人的直觉告诉我,今天这一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再跟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是冥冥之中就有着一种感觉,但是我相信这是没有恶意的吧,因为我没有感觉到危险,或者害怕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当然这种感觉到我在这里安营扎在了以后就消失了,通过这件事我的男人的直觉告诉我也许这个世界是有智慧生命的。当然也许是我的内心在作怪,一切都是错觉,毕竟在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看来,直觉什么的其实不科学阿,为什么我的直觉不告诉我明天的彩票是多少呢?

  哎,写到这我不禁谈了口气,这才是两天,我就有点已经要疯了的感觉了,现在我算是知道了小说里都是骗人的,男主角隐藏起来苦练十年出来就天下无敌了,其实真实的情况时,男主角大概会在一个月或两个月以后疯了然后走火入魔的死掉了。

  现在唯一能带给我安全感的就是放在旁边的斧子,还有外面噼里啪啦的火,对了,忘了说了,为了这次钻木取火,我的手已经磨出了两个水泡。钻木取火真不是人干的事情。我现在无比羡慕那些抽烟的人,我要是有个打火机该多好啊。

  现在肚子还是有些饿,不过今天我已经吃了一些兔肉,想来还可以坚持一下的,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能省则省吧,真希望明天可以走出这片森林,早一点见到人类的气息,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因为已经说过了,这个世界有没有智慧生命还不一定呢,也许我真的还是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个人也说不定。

  还有一件事,就是今天我在大便的时候由于没有纸,只能选择最古老的方式,用草刮了,然后去河边洗一下,反正又不会有谁看到,不过说实话草很硬,我的菊花还有点隐隐作痛,下次一定要选择柔软一点的草。

  真希望那个感觉再次出现,也许是一个什么可爱的生物也不一定呢,最起码能陪我说说话,让我不去胡思乱想,当然了,我自动的忽略了语言的问题,我在强迫自己不去钻牛角尖,不过,这个世界的环境跟地球还是蛮像的,就是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会高一点吧。

  我之所以会这么说,就是钻木取火虽然蛋疼,但我感觉还是比较容易的不然我也不会这么容易的就弄出了两次,我猜想也许已经超过了地球,但是具体的我也没法说阿,毕竟我还没有看到巨大的昆虫,地球在某个世纪的时候,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高达40%,那个时候的蜻蜓都跟老鹰是一样大的。

  所以我还是满乐观的,跟地球的环境如此相似,还有兔子这么熟悉的生物,如果没有人类的话,就显得不科学了吧,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在死之前,一定会大喊,我凑,这不科学阿。。

  还有一件事,不要嫌我罗嗦,一个有可能随时会死掉的人,罗嗦一点,你们也就见谅吧,那就是,我担心这支笔如果没有油了,我该用什么写字呢,血书什么的我下不来手阿,就算我用兔子的血,但是我都不知道去哪找兔子,话说这一路,我就真的没看见什么活物,难道我是走进了哪个大神的领地?

  上帝保佑阿,虽然我从来没信过上帝,话说信仰这种东西有时候还是蛮有用的,就像现在这种情况,如果我死了,最大原因不是饿死,而是精神崩溃了,而有信仰的人最后也许是饿死,而且是充满希望的饿死。

  好了,就写到这里吧,今天晚上睡一个好觉。。。。。。。

  PS:睡觉之前一定要看好火,如果它灭了,我会很蛋疼的。

  

异界的那些事儿-第3坑
名侦探柯南之混吃等死全文阅读作者:海伦因加入书架
2012年12月23日依旧是晴天,万里有点云彩。

  今天我很激动,就算是现在在写这篇日记的时候心里依然很激动,不是我找到了森林的出路,而是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发现在我那个简易窝棚的门口放着一只死去的放屁兔,你们想到了什么?没错,那就是昨天跟着我的是个人,当然也许是一个有智慧的其他的生物。

  我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这只兔子的伤口,被一只箭射入了脑袋里,而那只箭还在兔子上,所以说最起码应该是一个类人的生物,而且应该很善良才对,昨天跟着我一天的应该就是它了,请允许我不知道它是什么的情况下,用它来指代。

  那么我想我昨天一帆风顺的在原始丛林里走了那么久没有遇到危险,多半也是它在帮忙吧,至于它不出来见我,也许是出于谨慎,毕竟这不是小说,就算在咱们的世界,遇到陌生人我们都要保持距离的,我完全可以理解,不过另我有些蛋疼的是,我的那些已经烤熟了的兔子肉不见了一大半。

  当然,这都不是问题,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离开这座原始森林,但是我又不知道如何去跟它勾通,希望它能带我离开这座该死的并且很漂亮的森林。当然我不会把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个尚不知要如何勾通的神秘人身上,所以,我今天依旧沿着小溪的方向一路向北。

  然后呢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那该死的山寨手机竟然还是满格的电,你一定想说我大惊小怪了吧,山寨机的电量出了名的多,但是如果你知道这几天我没事儿的时候都在听歌的话,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至于为什么我一个人置身于该死的原始丛林里还有兴趣听歌。

  想一想,我一个人,形单影只,孤孤单单,风吹日晒,风餐露宿,风吹雨打,风里来雨里去的,四周又寂静如鬼,偶尔有点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动静的时候,你就明白我的感受了,什么穿越以后称王称霸,什么美女如云什么的都是狗屎,我能感受到的只有无边的寂寞,好吧,原谅我的文艺青年我只是稍微的发泄一下。

  咱们继续说那个神奇的山寨手机,所以呢,我大胆地做出了一个假设,那就是呢,这个手机因为穿越发生了变异,它的电永远都用不完,或者说穿越给他充电了,它的电池变得出奇的耐用。不过这也许是一个幻想吧,让我在无聊的时候能有一些可以去想的事情。

  就像现在,我在写日记的时候,我的山寨机依然在那里放声低唱,当然了,我不敢大声是怕吸引什么过来,不然,山寨机的那强大的立体喇叭你懂得。对了,今天是周日,现在唱的是筷子兄弟的父亲。我有点想家了,我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基本上什么事儿都放在心里。

  就像对爸妈一样,不过有时候真的是天意弄人,人的意愿在宇宙面前,什么都不是,我除了擦一擦有点湿润的眼眶,其他的什么都做不了。所以如果有一天,你能看到这篇日记,记得对父母好一点,人生才多少年?一年能见几次,那首歌是那么唱的,左三年,右三年,这一生见面有几天。。

  当然了,这是情歌,不过你依然可以知道人生其实真的很短,当你想所谓的等以后在孝敬父母的时候,你会发现父母已经如此的苍老。。。好吧,我先擦一下眼泪,其实我一点都不感性,一点都不。。。

  有点扯远了,继续说神秘人的事,我想跟它接触,走了一天,我发现这么走下去,没出森林我就跪了,这就是不经常运动的坏处,如果换一个学体育的,也许会比我活得更久吧。凭借我的经验,它应该是对我很好奇,也许就像发现了一个新奇的玩具,所以,想要跟他它交流。。

  必须先要能吸引它,这种吸引不能有危险,于是刚才我就翻查了我的一切装备,很明显,除了这个会唱歌的山寨机之外,我真想不到还有什么能够吸引它,好吧,既然下了决定,我就打算去做,不过不是现在,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它不在附近。一切等明天再说吧。

  还有蛋疼的歌唱到了胡彦斌的潇湘雨,对于我这个连妹子手都没拉过的人,它在这里花儿雨季的撑伞美女,它这是赤裸裸的炫耀啊,混蛋!!不过我在写日记,懒得去拨弄手机,所以,让它继续先唱着吧。

  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妈的,我没有金手指啊!但凡穿越总是要给福利吧。赐予我力量吧,西芮!貌似不是,应该是希瑞!好吧,我又在意淫了,话说如果有个金手指福利什么的,我也不用这么难受了。哎,体力好了一点,可能是氧气很高的原因,其他的我还没发现有什么不一样的。

  好困啊,我现在又连眼睛都懒得睁开了,好吧,临睡之前许个愿吧,神啊,你把我丢在这个地方,总要给我点什么让我能够更容易活下去的动力吧。比如给我一个什么可以瞪谁谁怀孕的能力之类的。。好吧,开玩笑,如果神你真的看到我的愿望的话,希望你赐予我可以让我掌握我的自由的力量吧。。

  睡了。。

  PS:明天准备去勾引那个一直跟着我的家伙。。。

  PS+1:该死的丛林,在再美丽我也受够了,嘴都淡出鸟了。。。。

  PS+2:有点饿了。

  

异界的那些事儿-第4坑
名侦探柯南之混吃等死全文阅读作者:海伦因加入书架
2012年12月24日阴天,冷,我说的是心情。

  好吧,在打字之前,我先冷静一下自己的情绪,深呼吸。。。。。。

  请原谅我的失态,总之今天发生的事情信息量有些巨大,我想我要慢慢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来,字迹也许会有些潦草,但是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有些颤抖?不对,是兴奋!也不对,反正就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吧,事情其实是酱紫滴。。。。

  今天一大早,我就想一个问题,那就是要如何勾引那个,不是,是吸引那个一直跟着我的家伙,所以我想到了我的手机,我想这是我身上唯一一个可以勾引那个家伙的东西了吧。于是我在我的简易帐篷,也就是一堆巨大的像芭蕉桑一样的东西包围着的窝棚外面放了一首听起来比较古典的歌曲。

  其实是不算是歌,因为整首歌都是哼唱,我想也许有人听过吧,就是那首《假如爱有天意》~

  这时候一定有人想问了,为什么我不放一些劲爆一点的歌曲呢?

  其实我的手机里也有《最炫民族风》《忐忑》,但是在我的印象中,穿越了以后这种幽雅中带着一丝沧桑,沧桑中带着一丝悲凉,悲凉中带着一丝悲哀的歌曲,才是异世界最喜欢的风格,当然,你也可以当我是强迫症,无视这个问题吧。

  于是乎从早上开始,这首歌曲就在一直重复重复再重复的过程中,而我呢,就在那里啃着兔肉,无所事事,我本来是打算用今天一天的时间来吸引这个家伙的,因为我坚信它还会再来的.

  然后呢,就他妈的发生了一件在我看来非常之狗血的事情,但是呢,你这么一想,其实它又很合乎情理。时间是在黄昏的时候,也就是大概七个小时之前,下午的四点钟左右,当时的天色有些昏暗,这个其实我是蛮奇怪的,你说,这温度我感觉明明是夏天,但是天黑的又那么早。

  好了有些跑题了,咱们继续说,大概黄昏的时候,我以为今天要泡汤了呢,结果,它真的来了,所以我知道你们一定想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哈哈,我就不卖关子了,它现在就在我旁边看着我写日记,虽然呢,它不知道我在写一些什么。哎呀~被抓了一下,好吧,不用它了,是她~

  换成了女性这个她,妳们的心中一定开始八卦了吧~会不会发生了一幕英雄救美的狗血事情?但是我想说的是,英雄救美那是顺便的,我主要的目的还是要救我自己。所以且听贫道慢慢到来。。。事情是酱紫滴。。。。请原谅我的卖萌~

  她的身高一米五左右?看样子还要更矮小一些,皮肤是淡绿色的,又透着一点蓝,反正是一种很清爽的感觉,两只耳朵又尖又长,头发嘛,是黑色的,这一点跟我一样,说到这里你想到了什么?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满族都是帅哥美女靓妹萌大叔的精灵族,不过我总感觉,这一只有点不同。。

  继续讲,她穿的应该是兽皮做的衣服,很简陋,当然,更不可能有胸罩什么的,在我看来这还是一个没有发育的萝莉,她仿佛不是那么的避讳我,只是很好奇的看着那只已经唱了一天的山寨手机,这时候,我要做的是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与她勾通,于是我抱着必死的决心说了句你好。

  她转过头,一双淡绿色中透着一丝黑色的眸子在看着我,很纯净,仿佛是天空中的一朵云彩,丝毫没有受到污染的感觉,随后,她笑了一下,也说了一句话,要说听起来,给人一种类似英语的感觉,但是呢,虽然我的英语水平很烂,不过完全听不懂啊,不过有一点能确定,这是一种类似英语的语言。

  从发音中可以感觉出来,也是以字母一类的为基础,然后拼写出不同的单词最后连在一起,我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表示听不懂,她也耸了耸肩,继续去研究那只山寨手机。最后我只好坐在篝火旁,百无聊赖的考着兔子肉。。好不容易勾引了一个智慧生命,却无法勾通。。。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时间滴答的飘过,转眼已经夜幕降临,她仿佛也已经对那个在她看来唱歌的东西失去了兴趣,我也索性关了手机,虽然它还是一格电未掉,随后我俩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对方,话说这时候,我绝对不会有想把这只萝莉推倒的感觉,所谓,穷思富,饱思淫,但我现在都要死了,哪有功夫向这些。

  "我说,姐姐,我们就真的没法沟通了吗?"我依旧没有放弃的在跟她交谈。她一只手拿着兔子肉在不停的咬着,另一只手比划着,仿佛是在画一个园,随后又用了一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说了一堆话,虽然我还是听不懂,不过从神态中,可以感觉她懂我的意思了。而且仿佛又有办法解决一样。

  话说我什么时候有这种凶残能力了?还是说这是老子我穿越带来福利?不过这福利略显寒酸啊。好了言归正传,正在我思考的时候,我感觉中,嗖的一声,什么东西飞了过来,当我反应过来以后,才发现,这是一张银色的网,而目标就是对着火堆烤肉的萝莉小精灵。

  话说,说时迟,那时快,小萝莉警觉的躲开了那张网,然后翻身一跳,跳到了附近的一棵树上,将自己隐藏了起来,而我呢,还傻呵呵地看着那张网,半天之后才反应过来,有人来了,好吧,也许不是人,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反正是来抓小萝莉精灵了。

  而下一刻,一个肉眼可以看见的仿佛像半圆形碗的透明罩子突然出现,将这里完全的罩了起来,我就算再傻,也知道了,这是他妈的结界,而他们的目的就是贩卖人口,而且一看就是非法的!所以我才说这很狗血,难道精灵就这么受欢迎,哪个世界都抓来抓去的?

  不过,我又仔细的一想,其实这也是有道理的,人类在欲望面前,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们感到害怕!此时此刻他们的心中只有欲望!精灵这美丽,被抓也其实没有什么可诧异的,顶多是小说里发生的事情在现实里发生了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吧。

  又跑题了,继续说结界的问题,很明显,对方早已经在周围埋伏了,虽然说我不懂什么魔法之类的东西,但是凭借我纵横起点数十载的阅历,我也是知道的,结界这种东西,没有可能这么快开启,因为施法范围广,能量越大的技能,,需要读条的时间是越长的。

  所以可以肯定的事,这群人中肯定有精通隐藏气息的人,也有精通魔法阵的人。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跟我想的差不多,一群人从不同的地方谨慎的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各种奇葩的武器,衣着也跟地球不太一样,很有民族风。

  看他们的架势是要把小精灵逼到一个角落里,而且他们之间相互距离的不远,遥相呼应,估计是防止精灵放冷箭或者逃跑。

  当然,我还是傻呵呵的坐在那里,直到他们走到了我的面前,一个女的对着中间的那个男的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话,随后中间的男人就一挥手,男人另一侧的一个精壮汉子,说是汉子,其实长得还算蛮好看的,天啊,我在想什么??

  那个人拽着我的衣领把我放倒在了地上,随后用绳子将我五花大绑扔在了一旁,而这期间,我从未说过一句话,或者有过一点反抗,为什么呢?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猪脚经常霸王之气一发,就打的小喽啰们落花流水,提着宝刀与贼人战在一起,刀光四起,夜战八方的,但是事实上,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还真不够人家一个手捏的,所以为了活命,也许是为了死之前不受到什么折磨,还是安心的眯着吧。

  接下来就简单了,这个小精灵,额~她又抓了我一下,好吧,这一只美丽的~哎呀~~这一位美丽的萝莉行了吧,话说你怎么知道我在写些什么。。。

  吃饭去了。。。。TJ~~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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