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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男友全文阅读

僵尸男友作者:林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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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男友最新章节第141夜 五篇 最终之战夺魂
第1夜 ①篇 苏醒
僵尸男友全文阅读作者:林泽爱加入书架
  我爱我生命的黑暗时分,

  我的感官向它逐渐深入。

  摘自赖纳·马里亚·里尔克《关于僧侣的生活4》

  汝等不可背离血之父。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汝等不可玷污血之纯。汝等不可绝杀非我族类。凡悖乱血之戒律者,汝等可灭。

  血之戒律——亡魂族

  他睁开眼,看着镜中的怪物。

  双眸充满无法餍足的欲望,变成深红色。皮肤过于苍白,五官扭曲,表情残忍冷酷。吸饱了新鲜的热血,嘴唇肿胀。还有那一对无坚不摧,用来刺破猎物表皮,和表皮下跳动血脉的尖锐獠牙。

  “丑陋、令人憎恨的脸。”

  猩红色的唇,向上一弯,喉咙里发出低沉嘶哑的咆哮。

  他撒开手,怀抱中的女人,无声无息坠落在纯白羊毛地毯上,散开的黑发,恰好遮住她的脸。

  紫色晚礼服,包裹着曼妙曲线,看得出来,她是个性感尤物,在生前。

  进食时,透过她的血,不可避免,他看到她的人生,就像是被迫读一本狗血小说。

  这个今夜为他献出生命的可怜女人,是个出身贫寒的拜金女郎,受母亲影响,她从五岁开始,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与别人攀比。

  她为了名牌服饰、昂贵珠宝、高级跑车……跻身上流社会而蝇营狗苟,却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她对待男人的态度,和男人对待她的态度同样卑鄙,她视他们为提款机,他们将她当成自动充气人偶。

  有一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于是她买凶制造车祸,杀掉情人的妻子和孩子。这么做,并非是为了独占情人,只是为了报复,更准确的说,是为了发泄。

  太久没有吸血,使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如饥似渴,但这并不是他最终夺取她生命的原因。

  他只是觉得,所有的过错,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

  她应该感激他心怀仁慈,赐她如此甜蜜的消逝方式,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她都没有丝毫痛苦。

  他用自己的力量,消除了她所有的烦恼,包括她良心上的愧疚,他甚至让她的脑中产生幻觉,她重回五岁之前,变成一个无忧无虑,在公园里荡秋千的小女孩。

  那是她一生仅有的快乐记忆。

  紫色晚礼服下,灵魂已经离开的躯体,在瞬间发黑,枯槁朽坏,化成一小堆灰烬。

  除了他,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短暂的人生旅途中,最后一秒的快乐是什么。

  “我睡了多久?”

  他平静下来,眼睛的颜色,由红转黑,肌肤和五官也恢复如常人。

  “五百年。”

  房间里光线昏暗,巨大自鸣钟的阴影中,一个男子回答。

  他慵懒的陷坐在雪豹皮的沙发中,好像很少见到阳光,脸色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精致的五官令女人都会羡慕,戴着水晶无框眼镜,穿一身质地考究的复古式白色晚礼服,长长的黑发,柔顺的披垂在肩头。

  这温文儒雅的美男子,就是这栋位于法国马赛郊区,临海豪宅的主人——很少回到这里的他,在外界的眼中,是一位神秘低调的华裔富翁。

  见过他的人说,他出身名门,拥有一流的教养与学识,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庞大的家业,富可敌国。

  年轻、聪慧、英俊、富有。

  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出像他那样完美的人。

  此刻,这个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正用毫不掩饰的,充满嫉妒的目光,盯着眼前赤身裸体的少年。

  他在想,如果他们这种东西,也称得上是造物主创造,那么这少年无疑是个杰作。

  明明是同类,可是这个十分钟前,才从棺柩中爬出来的老古董,却拥有更迷人年轻的外表。

  从古到今,他都是他见过的,最高贵、最美,最无可匹敌的东西。

  尤其是那身白皙如玉,光滑如瓷的肌肤,毫无瑕疵。即使经历过上万次,令远古神袛都会胆寒的厮杀,任何武器和任何人,也没能在那具修长、强壮、优美的身躯上留下一丝半点伤痕。

  男子想起少年的另一个古老称谓:金蝉玉尸。

  这个名字,不仅代表他永远是至尊无上的纯血王者,也说明他是不可毁灭的。

  他像褪壳的蝉一样,在一次次死亡的假寐中,脱胎换骨,获得新生。

  这世间,惟有他,拥有这种不可思议,如此接近神明的力量。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注定,是他的主人。

  感受到某种召唤,男子走到少年面前,屈膝跪下,将自己的左手,顺从的交到少年的手中。

  少年握住那只五指修长、骨节清晰的手,准确无误找到手腕上青紫色的动脉,他张开嘴,锋利的獠牙,狠狠刺穿血管。

  血。

  以及血中所包含的一切:情感、意识、记忆……通过少年的吸吮,源源不断从男子的体中,涌入少年体内。

  少年就像是一个强大的信息读取器,将五百年中所有自己错过的事,都在短短瞬间接纳。

  几分钟后,他的牙齿,仓皇逃离了那只手,比起人类的血,吸同类含有巨毒的血,真是一种折磨。

  走到高大的落地窗边,他撕下紫色天鹅绒窗帘,透明的阳光倾斜而入,在他轮廓绝美的身体上,镀了一层眩目的金色光圈,黑不见底的眼睛,漠然凝视着遥远的海平线,没有一丝波澜。

  “一切,还是那么无聊。”

  “殿下。”男子的目光,留恋的从手腕上,正在迅速愈合的齿痕滑过,低下头,摆出更加谦卑的姿态,“如果你愿意,可以继续从前的游戏,毁掉它!”

  “找不到我想要的东西,就只好那么做了。”

  “冒昧的问一句,殿下想找的东西,是什么?”

  “玳圣,你的钟停了。”

  少年薄而好看的唇,弯起一个淡淡的浅弧,他走下黑色的楼梯,稍稍停下脚步。

  滴答、滴答、滴答……钟摆晃动的声音,突然打破房中的沉寂。

  玳圣惊讶的回过头,看到那座已经多年不走的老式自鸣钟,重新运作起来。

  一座机械钟表的指针,是不可能自己走动的。

  玳圣再次把目光投向少年。

  他们这一族类,有一部分高等级的家伙,拥有强大莫测的念力,可以控制人类的思想行动、或是部分自然界中的事物,例如水、火、风、土……甚至是无机物。看来,五百年的漫长睡眠,非但没有削弱少年的力量,他似乎变得更强了。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是不可僭越的。

  意识到这一点,玳圣的心底,升起一丝不曾有过的恐惧。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少年咕哝了一句,推开面前两扇厚重的大门。

  一股带着熏香的微风,夹杂着几片花瓣,迎面扑来。

  他的眼前呈现一副,宛如荷兰古典画家台德玛笔下,美仑美央、梦境般的画面:盛开着雪色樱花和玫瑰的希腊式庭院。纯白大理石筑成的乐池中,飘来小提琴华丽的演奏,衣冠楚楚的男人和女人,在蔚蓝色的天空下翩然起舞。

  乐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停下来,凝视着这个突然出现,身无片褛的少年。

  落下的花瓣,从他白玉雕像般的脸庞飘过,停留在他掌心。

  他端详着手中那片脆弱到极致,也美到极致的娇柔花瓣,轻轻合拢五指。

  不远处,一个背靠大理石阑干,手持一朵玫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乌发如云的美丽少女,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身体微微颤抖,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脸颊上,浮现出一抹惹人暇思的红晕。

  下一秒,如同觐见伟大的君主,人群整齐划一,面向少年跪下。

  少年漆黑如墨,没有一丝情绪流露的双眸,望着远处,那里有一座昂首腾云的白色战马石雕。

  雕像下,站着两个男人,是花园中唯一没有向他跪拜的人。

  他们散发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气息。

  温暖、热烫、活生生的,羔羊一般的人类味道。

  此刻会出现在这里的人类,或者就如同刚死去的那个女人一样,被当作食物送进来,或者就只有一种情形。

  是他们的天敌。

  一个是拄着龙头拐杖,穿着黑色中式长衫,头发花白,看上去和“杀伤力”这个词儿绝对无缘的慈祥老人。

  另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整张脸都写着:别惹我,老子正不爽。

  如果不是他的表情太凶,这个身材挺拔、深蓝色中山装的领子敞开、露出里面的白色背心、眼角上扬、眼神凌厉的男孩,应该算得上相当俊秀。

  与浑身带刺的年轻人形成鲜明的对比,老人的脸上,却始终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

  并不是人类惯常的虚伪假笑,而是发自内心。
第1夜 ②篇 不受欢迎的客人
僵尸男友全文阅读作者:林泽爱加入书架
  “有一双无情却又迷人的眼睛,不愧是僵尸中的极品,难得一见的金蝉玉尸啊!”

  头发花白的老先生,喃喃自语,惬意的啜了一口杯中产自勃艮第的PinotNoir。这么好的酒,平常可不是想喝就能喝,不得不承认,东道主不仅大方,还很懂得享受生活,品位极赞。

  他夸奖的,正是那个突然现身舞会的少年。

  毕竟,普通的人类,想要在短暂的一生中,亲眼见到金蝉玉尸这种古老神秘的生物,机率真比彩票中奖还要低。

  站在老先生身旁的少年,可没什么闲情逸致。

  他漠然瞧着远处,那些人纷纷涌向那位少年,向他致以问候。

  如果是一个毫不知情的人,大概会被这金光灿灿的画面迷住:一群高雅、漂亮、体面的人们,美好而又充满温情。

  但是在他眼中,这些东西,不过是一只只会移动,会说话,正在发臭或是已经发臭的尸体。

  他们的本质,是不该出现的“孽物”。

  这些东西,自称亡魂族,人们通常叫他们“僵尸”。

  虽然是二十一世纪,但人们不能解释的事物,却并没有比一个世纪前减少。

  没有人知道,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僵尸。

  传说最早的僵尸,和神袛一样,在开天辟地的时代,就已经存在这个星球。那时的僵尸并不袭击人类,但自从第一个违背血之戒律的僵尸后,他们整个一族就受到惩罚,开始堕落,对人类的血肉产生强烈渴望。

  确实,他们是地球上最冷酷凶残的杀手。

  就在不久之前,他还闻到,从那座华美如宫殿的白色宅邸里,飘出的血腥味儿。

  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那幢房子中,发生了什么事。僵尸是一种酷爱漫长睡眠的生物,有许多僵尸至今还藏在地球上某些人迹罕至的角落里呼呼大睡,而唤醒一只沉睡僵尸的最好方法,就是用人类的鲜血。

  那个刚刚醒来的混蛋,一定杀了人。

  但是此刻,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凶手,那个外表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少年,逍遥法外。

  这是最令他恼火的一点。

  “那只老怪物,真有九百岁吗?”

  “是九百多岁!”老先生在纠正年轻伙伴的同时,没忘用自己那根黑沉沉,完全是铁铸的拐杖,毫不留情在他头上敲了一记,“没大没小的家伙,要尊重长辈,怎么也该叫人家一声爷爷吧!”

  “司徒大爷……”

  “混小子,我可没让你叫我爷爷!”

  老先生的拐杖第二弹,比第一次还要快、还要重。

  “司徒炎,我绝不会叫一只僵尸爷爷!”

  年轻人居然很硬气的承受了接连两次可怕的重击,所有目睹事情发生的人,大概心里都在暗暗猜测,这男孩的头,一定就是传说中的花岗岩脑袋。

  这时,他看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的少女,将一件深紫色的浴袍,披上俊美少年的肩头,遮住他赤裸的身体。

  这一情景,令他本来就不爽的心情,更加不爽。

  那只穿白色牡丹旗袍的女僵尸,有他见过最美的女人外形。

  他特别欣赏她那一头丝缎般柔软的乌黑秀发,以及她娴静优雅,无可挑剔的仪态。可惜她是一只僵尸,无法逃避僵尸界那同他们自己本身一样腐朽、森严的等级制度:低等级的僵尸,必须无条件服从高等级的僵尸。所以她才会像个低三下四的奴婢一样伺候那个怪物。

  一个真正的怪物。

  明明活了那么久,邪恶如鬼魔,却偏偏以天使般充满诱惑的美少年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种怪物的存在,本身就是一桩不可饶恕的罪恶。

  真想马上就砍掉他那颗会骗取别人性命的脑袋,刺穿他盛满罪恶的胸膛,将他那颗浸透了血污的心,挖出来!

  “阿灭,真正的男人,要比看重他的生命还要看重他的风度!”司徒炎在享受美酒的同时,也留意到身旁年轻同伴内心突然涌现的杀机,“我们受邀来,是代表伏魔族作见证,不是捕猎!”

  一老一少会出现在这个遍布僵尸的地方,却没有一只僵尸伤害他们,正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

  这是一个正与负的对比,永远均衡的世界。

  有黑夜,就有白天,有月亮,就有太阳;有老鼠,就有捉老鼠的猫;有喜欢吃人的僵尸,就有为了保护人类而猎杀僵尸的伏魔族。

  和僵尸一样,伏魔族也说不清他们的发源史,但每个伏魔族人从一生下来就明白:僵尸是他们的死敌。

  漫长的岁月长河,湮没了伏魔族和僵尸旷日持久的战争。

  直到人类历史的1803年,决意遵守血之戒律的僵尸枢密院取得了僵尸界的最高统治权,与伏魔族正式缔结和平条约,这两族的惨烈厮杀,才告以段落。

  许多僵尸自愿选择休眠,而剩下的僵尸保证,不再大规模袭击人类。

  伏魔族也采取了更宽容的态度,只追杀那些狂暴的僵尸。

  一个星期前,伏魔族得到消息,僵尸枢密院准备召集所有的元老,修改僵尸们奉行的血之戒律。

  这件事的后果,足以影响到人类社会的生存。

  一直守护人类的伏魔族,自然不会放任不管。司徒炎和阿灭,就是伏魔族派来的观察员。

  不过,他们更像是来送死的。

  假如僵尸们不再遵守血之戒律,或者改变血之戒律的和平宗旨,那么僵尸们一定第一时间用这两个伏魔族的人肉叉烧包,来磨他们的利牙。

  不过无论是司徒炎还是阿灭,都没想到,会巧遇僵尸界最盛大的仪式:王太子甦醒。

  传说中的僵尸王独孤无缺,是连僵尸们都惟恐避之不及,拥有可怕力量的嗜血魔君。

  今天甦醒的少年,是僵尸王独孤无缺的独生子独孤明。

  关于这位太子殿下的传闻,不论是僵尸界还是伏魔族,都很稀少。年代确凿,最可信的一个传言是:五百年前,他并非自愿长眠不醒,而是因为重伤难愈。

  总而言之,自从踏入这个四周都是行尸走肉的地方后,就一直很上火的阿灭认为,没有一个理由可以表明,这位太子爷会是盏省油的灯。

  “偏偏在枢密院要颁布新的血之戒律时复活,不就是为了捣乱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僵尸也值得相信?”

  “比起人类的誓言,我更相信僵尸的承诺。”司徒炎着迷的注视着杯中宝石红色的液体,“阿灭,你应该看到,僵尸一族对和平条约和血之戒律的维护,付出了很多努力。”

  “他们是付出了,但与他们得到的相比,太少!”

  阿灭刻薄的说。他带着憎恶的目光,注视着那些又开始跳舞的僵尸,觉得他们是个谜。

  如果非常惧怕死亡的人类,知道他们身边生活着这样一些不老不死的怪物,他们脆弱的神经一定会崩溃。

  万事万物都在变化,僵尸们越来越擅长和人类共处,而不引起注意。

  他们虽然是贪婪嗜血的怪物,但和他们的远亲吸血鬼不同,僵尸随着自身的改变,可以逐渐摆脱对人类血肉的依赖,只有那些凶残、低等级,或是新生的僵尸,才会抑制不住嗜血天性,去袭击人类。

  这就是为什么,总会出现一些根本无法告破的悬案,警察也捉不到案犯的原因。

  这一类事件,十之八九都是僵尸作祟,就是阿灭最痛恨的,犯规的僵尸。

  而伏魔族的任务,就是负责“清理”这种犯规的僵尸。

  身为伏魔族的一员,他从十五岁开始,就参加追杀“犯规”僵尸的行动,这种行动常被叫做“捕猎”。

  他至今无法忘记,第一次捕猎,见到被血尸杀死的人类时,强烈的震撼。

  血尸是所有僵尸中具有最强传染毒素,也最喜欢把人变成僵尸的种类,被血尸咬过或是杀死的人类,会变成没有理智,只剩下攻击意识的丧尸。为了防止尸变,他们只好将所有被血尸伤害的人全部处死并焚烧,那是整整一个村庄的人。

  包括老人和妇孺,一共是379人。

  379。

  这是一个阿灭铭刻在心的数字,所以他绝不会相信任何一只僵尸,也不相信僵尸们奉行的血之戒律。在他看来,无论未来会怎样,他们都只是一种东西——随时会扑向人类的怪物。

  血之戒律,迟早会变成僵尸们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枢密院和摄政王会采取行动,他们一定会让僵尸太子明白,严格遵守和执行血之戒律,是唯一让僵尸继续生存的原则。”

  司徒炎罔顾阿灭眼神的警告,伸手摸了摸阿灭后脑勺的短发,像是安抚一只躁动的小狗。他眼角的余光,看到几个高矮不一,脸色白得发青,举止动作微微有些僵硬的老者走到僵尸太子的身边。

  那几只寿数已经超过千年的老僵尸,司徒炎年轻时曾经见过,他们正是僵尸枢密院的几位首脑人物。其中一位端严的风姿,中等身材、鹰钩鼻子、浅灰色长发在脑后结成一条长辫,看上去有些疲惫的老者,是摄政王骁肃。

  摄政王骁肃,是僵尸中数量已经很稀少的纯血僵尸之一,天魂铜尸。

  不过司徒炎很清楚,一直以来,摄政王不过是个傀儡,真正举足轻重的人,是那个像影子一样立在僵尸太子身后的白衣男子玳圣。

  传说,出身赤丹族,地位远在纯血僵尸之下的玳圣,依靠一股暗中的力量,主宰着整个僵尸界的命运。

  司徒炎很好奇,刚刚甦醒的僵尸太子,外貌像人类十九岁的少年,但实际年龄,比自己还要老九个世纪的男人,会如何面对五百年后的陌生格局?

  他举起酒杯,向僵尸太子的方向敬了敬。

  “请不要让我失望,独孤明!”

  令人惊诧的是,司徒炎看到背对自己而坐的少年,像是回敬似的,也举起了面前的酒杯。

  “画!”

  当他低声说出这个字时,在场所有人都听到了。

  每个人,带着心中各自的疑问,将目光投向坐在深紫色帝王宝座上的少年,僵尸太子独孤明。

  僵尸世界中,最尊贵、古老、显赫、强大的家族,金蝉独孤家的唯一嫡系传人。

  经过五百年漫长的沉睡,他再次君临这个世界。

  他想要做什么?

  洁白的花瓣,如雪花漫天飘舞。

  远离僵尸,站在远处的阿灭,发现自己真的很讨厌独孤明那张苍白的脸,只是看了几秒钟,就已经有想吐的感觉,他扭过头,目光追逐着被风卷走的花瓣,不知是不是出现了幻觉,他眼前的白色花瓣,突然变成了红色。

  血一般的红色。

  2011年四月十一日,一个普通的日子。

  这一天,亡魂一族,通过修改血之戒律的法案。

  所有的人的命运,都在这一天改变。
第1夜 ③篇 1个人
僵尸男友全文阅读作者:林泽爱加入书架
  2011年5月——北京

  红色,在眼前鲜血般扩散。

  宝芙要抢在这片红油漆完全干透之前,把这幅巨大的背景画完成。

  和艺术什么的无关,这就是个纯体力活。

  已经连续半个月,宝芙一放学就钻在莉莉姐这间位于798艺术区,用废弃厂房改造的工作室里,埋头苦干。

  和往常一样,那个叫宋子墨的男人,又去找他的那些艺术家朋友进行“艺术交流”去了。

  这种交流的内容,通常就是转战三里屯附近的一家家地下小酒吧,最后的结果无非两种:一是喝得烂醉如泥的宋子墨,像特大快递件一样,被某个朋友在半夜送到。这时的宝芙无论有多么眷恋被窝的温暖,也得爬起来“签单”,帮助吐得一塌糊涂,被称作“父亲”的这种生物,洗洗脸或是换件衣服,免得他无声无息被熏死在自己的秽物里。二是宋子墨消失数天后,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于是宝芙就突然会在某一天放学回家后,发现厨房的冰箱前,一个浑身散发臭气,脸色憔悴的幽魂在狼吞虎咽吞吃隔夜的剩饭。

  宝芙粗粗算了算,最近一个月见到神智清醒的爸爸,不超过六次。

  所以她很上道,压根没指望在预定的期限前,大画家宋子墨能帮她搞定这七张10×10米的压克力板。

  虽然画完一张才挣两千块,以宝芙最近每天睡眠不足四个小时的工作量来说,这份差事纯属赤裸裸的剥削,但行画市场这阵子一直不景气,莉莉姐能给宝芙找来这种可以一次性赚到半年生活费的活儿干,已经是天上掉下大馅儿饼。

  闷一锅米要做够吃三顿的,从记事起就穿爸爸朋友们打包送来的二手衣,虽然面临高三毕业,连坐下来温习一个小时的功课都很奢侈。宝芙就属于那种,连抽空设想一下世界末日到来前,自己要做什么的资格都没有的人。

  所谓充实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宝芙记得莉莉姐有一句名言:用看喜剧的心态去看悲剧,悲剧也会变成喜剧。

  不过她还是很难懂,莉莉姐为什么把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改变成中国明代的穿越加宫斗剧。

  下个月会在小剧院上演的这出舞台剧,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不仅摇身一变成中国明朝太子,而且还被仇人暗害,化作僵尸。故事最终的结局,男主人公把除了自己心上人之外的人,都变成了僵尸。

  整出戏的最后一幕,是女主人公作为最后一个人类,独自坐在被鲜血染红的宫墙下,而满世界都是僵尸跳来跳去。

  宝芙现在绘制的,就是那座会在整出戏中,起到烘托气氛作用的“血色宫墙”。

  按照编剧兼导演莉莉姐大人的要求,宝芙力求将背景处理的“血腥”、“惊悚”“恐怖”,达到会让人看了以后,三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视觉效果。

  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只要画完背景,自己就和莉莉姐这出僵尸戏划清界限,绝不去现场看演出。

  即使明知道是虚幻的,她还是对“僵尸”这种东西,难以消受。

  到底是哪个天才的脑袋,创造出了这种怪东西啊?

  Him的gonewiththesin,循环到第五十一遍时,宝芙接到莉莉姐督工的电话,莉莉姐充分展现了魔鬼的一面,要宝芙加快进度,提前完工。

  “还差两个月我才满十八岁,莉莉姐,你这样算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吧。”

  “只要三天后交活,我再给你加两千块!”

  “四千!”

  “宋宝芙,小吸血鬼,别忘了我已经三年没给你们涨房租了!”

  “这种夏天没空调、冬天没暖气的鬼屋,空着也是空着,有人肯住进来帮你看房子,莉莉姐,老爸和我可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一分工钱没跟你要哦!”

  三年半前,莉莉姐受骗上当,买下这间三百坪的大工作室,根本不知道这座房子以前发生过凶案。听说当时住在里面三个外地来的,玩Postpunk的年轻人全部在喝醉后被人割喉,而凶手至今都没有落网。

  所以,宋子墨的大学同学白莉莉,才会以破天荒的低价,把这座房子租给亟需一间画室和住所的宝芙父女。

  不知是不是被宝芙父女强大的气场镇住,反正自从他们搬进来以后,三年里除了下水管道偶尔堵塞,以及邻居的狗常常把宋家门口当作厕所使用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传言中的夜半歌声和朋克式打扮的阿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宝芙常以此自嘲:当一个人过得连认真照一下镜子的心思都没有时,连鬼也不会来烦你了。

  “你也知道我们那个小气鬼制片强子,这次的预算卡得很紧呐,超过二十块钱的盒饭都不让定,宝芙,你就当帮帮我好了。”

  “是吗,也许是我看错了,昨天好像见到一个和强子哥很像的人,带女朋友去吃街角那家墨西哥店,送她LV的包包。”

  “你确定?”

  那边传来倒吸气的声音。

  “我可以确定,是春季款的LV。”

  “×××!这个死秃子,一定是又A我们剧组的经费用来泡妞了!”

  一听到莉莉姐那句国骂出口,宝芙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莉莉姐正是那种在火头上什么事都会做出来的女人。

  “宝芙你好好干,钱不是问题,死秃子吞下去的,老娘一定让他加倍吐出来!”

  莉莉姐气急败坏挂了电话,宝芙的心里也闪过一丝丝因为出卖强子哥而产生的罪恶感,但是她很快就收起了猫哭耗子的假慈悲,正视自己是一个为了金钱会六亲不认的冷酷女人这一现实。

  因此一扔下电话,她就一蹦三尺高,穿着拖鞋和身上那条完全是dry的破洞仔裤,随便裹了一件爸爸的旧帽衫跑出门。

  今天再不好好犒劳自己一番,说什么也太对不起可怜的胃了。

  烤肉、拌菜、啤酒。

  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小饭店,把点的东西全部吃下去,还真是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青春的寂寞。

  “小宋,要不要我家小海送你回去,最近走夜路不太安全,听说有好几个女孩被抢了。”

  这家常来的饭店,东北那旮沓的老板娘已经跟宝芙很熟,见宝芙又是一个人这么晚了出来吃东西,忍不住提醒她。

  老板娘的儿子小海,就是那个比牛还壮,刘海遮住半张脸,余下的半张脸上还长满青春痘,基本上让人看不清庐山真面,店里明明有那么多空地方,偏要和貌美如花的女朋友挤在一张板凳上的家伙。

  今天吃得有些过饱,宝芙可不想因为一路上看免费的限制级真人秀,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所以她还是婉言谢绝了老板娘的好意。

  反正,身材偏瘦,再把套头衫的帽子一兜,走在夜晚的街上,宝芙相信自己绝对属于那种不会引起任何犯罪欲的女生。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想到自己还这么早就认命了。

  这到底算悲剧还是喜剧啊!

  不过,走到离家很近的那条僻静巷子时,她后悔了。
第1夜 ④篇 生人勿近
僵尸男友全文阅读作者:林泽爱加入书架
  俗话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但古语也有云:君子当趋利避害。

  最近的抢劫案,宝芙不是没听说过,她甚至猜得出案犯是什么人。

  这片街区附近有好几个网吧和年轻人喜欢扎堆的夜店,十有八九,是那些小混混,或者瘾君子干的。

  作为一个贪生怕死的十七岁柔弱少女,她还没打算把自己本来就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生活,变得更麻烦。

  所以当她看到,巷子里,微弱的路灯光下,三个人正围殴一个蜷缩在地上的黑影,她果断的当成自己幻视,调头就走,反正绕路远一点,也可以回到家。

  宝芙知道,这是胆小鬼的行径。

  听说在战场上,活下来的可都是胆小鬼。

  “手表!项链也脱下来……”

  “这丫真××死倔,还不放手……”

  “喂,你会把他头打爆的……”

  凉爽的夜风中传来几个犯罪份子的叱喝,以及棍棒落在肉体上的啪啪闷响。

  这种感觉,比看DVD要真实多了,每一下,都像是落在宝芙自己身上。

  宝芙的脚步,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扯住,钉在了原地。她叹了口气,稍稍观察了一下地形,迅速躲在一只垃圾箱后,拿出手机来拨打110报警。

  也不知道上天这次开什么玩笑,该死的古董手机,竟然在最关键的时候,“哔”了一声后,就没电了。

  怎么办,这个时候跑去叫人吗?真是个离开这里的好理由。

  现在不阻止的话,也许下一秒钟,那个人就会被杀死。

  可是,不管迟早,反正每个人都会死不是吗……

  “住手!警察马上就来!”

  深夜的巷中,几个正在为非作歹的家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

  这说明他们的罪行已经暴露了,可是这几个人,明显是很有经验的惯犯,他们镇定自若的环顾了一眼周遭,立刻就从一排垃圾桶后面,揪出鸵鸟一样抖个不停,手里还提着啤酒和红肠的宝芙。

  “你真的报警了吗?”

  “根本就没有吧,骗人对不对!”

  “多管闲事的臭娘们!”

  这几个年纪比宝芙大不了几岁的男孩子,一面对她吼,一面拽着宝芙的胳膊,把她像只皮球一样推来搡去。

  购物袋被他们抢了过去,宝芙的手机被翻出来摔得四分五裂,摔手机的那小子,还很嫌弃手机的款式太旧。

  他狠狠甩了宝芙一耳光,明显就是用一种责备的眼神瞪着宝芙。

  “丫头!怎么把自己搞得这么惨,现在的女孩,出去随便吊个男人不是都要什么就有什么?”

  “她一看就知道是个笨蛋!”

  “诶,这种人,一定还没有被男人搞过?”

  几个家伙的目光,突然变得暧昧不明起来。

  宝芙知道,她所能想到的,最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一面挣扎,她一面大声喊。

  “求求你们,送他去医院,快送他去医院!”

  从刚才被抓住的时候,她就注意到那个被三人痛殴,躺在地上微微抽搐,满脸是血的男子。

  人真的很奇怪,事情到了最坏的一步,宝芙反而不怕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此时此刻,唯一能想到的事,就是希望那个人还没有死。

  她暗暗祈祷,自己站出来的还算及时,他还能得救。

  因为只有他活下去,所有她所遇到的坏事,才不会那么糟糕。

  “你脑子坏掉了!”

  “这个时侯还管别人!”

  “真是个欠××的女人!”

  就在宝芙被那几个骂骂咧咧的家伙重重推到在地,额角磕在坚硬的水泥路槽上,疼得嘴角都歪起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脑部神经一定是受到了损伤,因为此刻,她绝对出现了幻觉。

  随着一阵奇怪的呼啸声,她看到并列放在街边的那五只垃圾箱,突然一只接一只“动”了起来。

  不,是飞了起来!

  那些造型丑陋,颜色难看,又大又重,自从被北京市环卫部门放在那里就一直没挪过地方的垃圾箱,此刻在半空中排列成一个“∧”造型。

  到底是2012提前来了,还是这个世界的秩序已经崩溃,或者是:宝芙不幸误入了一个好莱坞大片的拍摄现场?

  垃圾桶居然有了生命!

  要不是这情形如此不可思议,头还在隐隐作痛的宝芙,一定会笑出来。因为怎么看都觉得,那个“∧”字,像是一个街头跳嘻哈的调皮小男生,在做充满挑衅和不屑的∧型手势。

  似乎是在示威和挑战。

  连猜都不用猜,宝芙就知道“这五只突破地心引力,打乱一切常识、非常具有娱乐精神的垃圾桶”在挑战谁。

  显然出现幻觉的,不止她一个人而已。和宝芙的平静相比,那三个小混混,嚇得脸都绿了。他们不断尖叫,捡起一切手边能抓到的东西,疯狂向悬浮在空中的垃圾桶砸过去。

  “鬼,是鬼!”

  看来做了亏心事的人,果然在遇到诡异状况时,会比较容易失去理智。

  突然,仿佛冥冥之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替天行道,那五只垃圾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笔直朝三个小混混冲去。

  虽然三人屁滚尿流,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但宝芙估计,就算他们没有被百十来斤的垃圾桶砸伤,肯定也嚇得半死。

  然后,那五只将敌人成功赶出领地的垃圾桶,又以胜利的姿态“飞”了回来,重新落回原地。不得不说,它们现在摆放得要整齐多了。

  周遭恢复宁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宝芙爬起身,目瞪口呆足足一分钟,在大脑依旧一片空白的状态下,下意识的爬起来,找回自己的购物袋。

  哪怕全世界从现在开始都变成一个梦,谢天谢地,啤酒和红肠安然无恙。

  不过,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

  捂着依然在疼的头,宝芙提醒自己,就算再舍不得,也必须去医院拍个脑部CT,看看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例如不单只看到垃圾桶会飞,以后说不定还会看到电脑显示频满天跑之类的事情。

  要是那样,自己恐怕要当一辈子老处女了。

  话说,天理循环,果真是自己背后捅了强子哥一刀的报应,今晚差点儿送了小命不说,还得花一笔不菲的检查费。

  说到这个检查费,如果可以……

  宝芙终于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

  她回过头,那个躺在地上,满脸是血的男人不见了!

  此刻,在距离这条巷子十米远处、一座废弃的大楼里,漆黑无光的窗后,正有一双冰冷的眼睛,从头到尾,目睹整个事件的全部过程。

  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一个身穿白衣,略带一点点颓废,柔美气息的男子。

  他那双可以洞穿黑暗的漂亮眼睛,在远处那个因为受到巨大刺激,看上去傻头傻脑的少女身上,并没有搜寻到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

  “我不明白,殿下怎么会有这种兴致?”

  “只是帮帮老朋友的忙。”

  白衣男子身后,传来一个低沉嘶哑的嗓音。

  声音是从坍塌了一半的楼梯上传来的,断掉的钢筋栏杆上,坐着一个静静的黑影。

  “可是,如果引起骚动……”

  “那小子自己会处理的。”

  黑影说完这句话,就消失了。

  白衣男子朝黑暗中微微欠身,施了一礼。随后,他转过身,目光落到房间里,那十几个正在残垣断壁和满地瓦砾中,无声无息寻找什么东西的黑衣男子身上。

  “她的味道,三年前就在这里断了,找出来,把那幅画找出来!”
第2夜 ①篇 记忆
僵尸男友全文阅读作者:林泽爱加入书架
  ……因为人的记忆,可怜的记忆,真的能做些什么呢?它只能留住过去可怜的一小部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留住的恰恰是这一部分,而不是另一部分……

  MilanKundera《无知》

  “灭!”…

  “灭!”

  “灭!”

  ……

  温柔的呼唤,从黑暗深处传来。

  模模糊糊,有一种感觉:他只要向那黑暗深处走去,一切就会变得很甜蜜、很甜蜜……

  像是被丝绸包裹,像是吃到糖果。

  寒冷向他袭来,他抱住单薄的肩膀,停住脚步,迟疑不决。

  不能过去!

  心底,一个声音在警告他。

  妈妈叮嘱过他,无论去哪里玩都可以,但一定不要走进那片黑色的树林。

  只有那片黑色的树林,是禁地。

  他不想惹妈妈不高兴。

  妈妈,是他这世上,最重要的人……

  唯一,他不能失去的……

  他转身向回跑,跑得飞快,竭力摆脱身后不断传来,那个温柔声音的诱惑。

  可是他发现自己迷路了,家和妈妈,都不见了。

  他孤身一人,分不清方向,四面八方,只有一片黑色,和透过黑色的林隙,吹来的呜呜冷风……

  以及他一个人的呼喊:“妈妈!”

  妈妈!

  妈妈!

  ……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拔掉绑在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软管和导线,他走下实验仪,径直打开门,走向那个一直站在防化玻璃观察室内,关切的注视着他,有一双迷人翠绿眼眸的女子。

  有那么一霎,他差点儿就克制不住,想要将她紧紧抱住的强烈冲动。

  她应该不会拒绝,不会拒绝他对她做任何事。

  但他只是从她身边走过,抓起自己搭在椅子上的制服上装,迅速穿好。

  “Lenka,别告诉我,我只能活一个月了。”

  “如果你继续像台机器一样控制自己,可能还活不到一个月!”美丽的黑发绿眸女郎,抢在他出门之前,挡在他面前,仰头看着他脸上还未痊愈的伤痕,表情严肃,“阿灭!你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活下去的权力,如果再碰到那种情况,只要他敢碰你,不管是谁,不要忍让!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一个伏魔族的战士,被几个小杂种当沙袋!”

  一想到三天前,阿灭回来时的模样,Lenka就气得浑身发抖。

  他断了一根肋骨,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如果不是因为拥有超过普通人的愈合力,阿灭早就死了。

  但Lenka还是不能赞同,阿灭为了控制自己,竟然任凭那几个下三滥的小混混动手,而丝毫不还击。

  “谢谢,Lenka,我记住了。”

  身材很高,但并不过分强壮的少年,轻而易举抱起比他矮了一头的女人,将她从自己面前挪开,打开门走出去。

  “算了,就当我没说,只要是阿灭你,一定会当成耳旁风的。”

  目送着他的背影离开,美丽的女医师沮丧的叹了口气。随后,她转过头,瞪着身后的黑色墙壁,眼神中带着愤怒。

  “你们还要装聋作哑吗?”

  黑色墙壁无声的向上升起,露出墙壁后的大房间。

  阳光明媚,种满绿植的房间中,长长的议事桌边,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位身穿黑色绸衣,正在慢慢品茶的老者,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董鹤,你输了,我早说过,Lenka绝不会把年纪比自己小的男生扑到。”

  “唉,今天不宜赌博,逢赌必输啊!”

  坐在黑衣老者身旁,衣着邋遢,头发蓬乱,好像还没有睡醒,眼睛眯成一条缝的四十岁男子,一面闷声闷气的说,一面从裤兜里摸出一百块钱,交到黑衣老者的手中。

  “司徒炎,董鹤,你们竟然为这种事打赌!”

  Lenka漂亮的脸孔,已经气歪了。

  “阿灭是我所有弟子中,最像我的,同样身为男人,我很理解他,希望他在这个年纪,能拥有完美的体验,不要留下任何遗憾。”

  中年大叔的脸上,闪动着某种向往的神气。这种表情,出现在一个男人脸上时,只能让人立刻明白,他是一个好色之徒。

  Lenka选择直接无视董鹤的存在,盯着司徒炎。

  “阿灭体内的‘塔’,已经越来越难以控制了,继续这样的话,下次发作时,我担心他会因为不愿把‘塔’释放出来,迟早有一天,自己被自己被毁掉。”

  “如果是别的伏魔者,只要适当的把‘塔’释放一部分,应该影响不大,但是阿灭体内的‘塔’……”

  司徒炎沉默了。

  “自从那位僵尸太子醒来,事情就变得有点儿讨厌了。”董鹤揉了揉脑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为自己点了一根,“我们是不是,应该把真相告诉阿灭了,嗯?”

  他的话音一落,室内立刻陷入沉寂。

  虽然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但是在阳光之下,却有着照不见的黑暗。

  有时候,人们无法明瞭,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的动力,是来自阳光,还是来自阳光下的黑暗。

  这就如同,痛苦的记忆,虽然是一根毒刺,却使人更想知道,命运的密码。

  为什么,每个人的命运不同?

  为什么,只有我,会遇到这样的事?

  阿灭站在柜台前,丝毫不知道,因为自己脸色阴沉的缘故,已经有两位售货小姐,先后借故躲得远远的,最后她们推选了一位刚上班没几天的新人,来应付这位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是却有着强大震慑力的顾客。

  “请问……是送给女朋友,还是送给妈妈?”

  战战兢兢的年轻柜姐,偷偷从眼睫毛底下窥视阿灭,发现其实仔细瞧的话,这个男孩长得蛮俊秀可爱,还很正太的那一型。

  “你只需要包好就行了!”

  这种下一秒钟似乎就会立刻揍人的冰冷语气,嚇得女孩差点儿晕过去。可怜的女孩直到阿灭离开,都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年轻人。

  不过,他的眼光还真不错,选的那款手机,如果是送给女人的,肯定会令对方幸福得晕陶陶。

  因为那是代表着热烈、执着、忠贞不渝的爱的宝石红色。

  没有人能来叫醒宝芙,告诉她,她只是做了一个梦。

  已经过去三天了,幸存的啤酒和红肠,依然在冰箱里。骑车路过那条小巷时,每当看到那五只垃圾桶,宝芙都忍不住停下来驻足一小会儿。

  不过无论她如何期盼,奇迹也没有发生,那五只垃圾桶,再也没有“飞”起来。

  脑部CT的片子,显示她的大脑,既没有受伤,也没有异于常人之处。

  这也证明宝芙另一个怀疑,她绝不是天才,所以无论做什么事,她都必须像一辆加满油的老式汽车,四脚着地,卯足了劲向前冲。

  因祸得福,终于找到不用去学校的借口,这三天她足不出户,总算可以如期完成莉莉姐那台僵尸剧的背景。

  就在她涂完最后一笔的同时,敲门声响起来。

  死党戈君打过电话说她今天会来,但是现在还不到放学时间,来的一定不是戈君。

  敲门的方式,听起来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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