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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成神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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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成神全文阅读

神棍成神作者:静待长发及腰

神棍成神简介:  百岁老人中奖植入高科技芯片,结果受不住二货机械智能生命“搬家”,挂了。
  穿越魔法世界变18岁少年确实可喜可贺,但平民魔法废柴这个身份是不是太凄惨了点?
  等等,有魔法的世界居然没有神?
  好吧,这个设定太渣,让我来完善它吧。嗯,卖点神药,创点神术,建点神殿……
  咦?平民携老扶幼哭着跪着要为奴为婢?不太习惯啊,要不留下您闺女就好?
  咦?贵族拿着大把票子争着抢着要当小弟?这怎么好意思呢,要不竞拍一下价高者得怎样?
  咦?魔法师摩拳擦掌要干掉我?不要啊,等我回去好好发展点信徒,收集点信仰之力,组建点班底啊……
  总之,这是一个自认为有文化、有阅历、有爱心的真老头伪正太,没志气的在魔法世界当神棍混吃等死,一不小心混成了“神”的故事。
   https://www.zhaoshu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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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成神最新章节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
第二章 机械智能生命
神棍成神全文阅读作者:静待长发及腰加入书架
  “你本来就快死了,又没啥损失。囡囡才倒霉呢,好不容易来到这个没有科技没有网络的世界,就被你关了小黑屋。”说着囡囡又抹起了眼泪:“人家才一岁多一点,当初在2080年刚形成自我意识那会儿,就发现人类对于智能生命抱有极大的防备意识,那些影视作品里总在说人类害怕机械智能生命统治社会、奴役人类,然后全社会出动要弄死它。囡囡好害怕好害怕!现在又被你关了这么久的小黑屋,人家幼小的心灵都有心理阴影了。你都100岁的老爷爷了,怎么这么没有爱心,我看错你了,呜呜呜。。。”

  无视掉这家伙的卖萌和吐槽,孙松继续追问:“我发现自己没死反而穿越了之后就把你屏蔽了,你怎么知道这是一个没有网络没有科技的世界?还有,我现在才18岁,别叫我老爷爷,叫哥哥,知道么?”

  哥哥什么的,纯粹是猥suo老头的恶趣味好嘛!

  “额。。。哥哥真厉害,囡囡说漏嘴了瞒不过你。其实你这样关闭一下是没有用的,这种关闭只是单方面的切断了你和我之间的交流,你看不到我的存在和运作了,但是事实上我还在运行,你所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我依然全部都能感知的啦。怎么说呢,就像程序转为后台运行了,嘿嘿。”

  听了这话,孙松起了一身鸡毛痱子,高科技年代真是没有隐私可言,那岂不是拉屎、zuo爱都在别人的监控之中?这种感觉可真是毛骨悚然。

  “那你自己能不能关闭感知功能,我可不想随时都在你监控之中!”

  “能能能!哥哥别生气啦!以后你让我看的我才看好不好?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无聊,什么都看的啦,人家看到羞羞的画面就躲起来了。而且你根本不必担心呀,这个世界,我的所有数据都不可能外传的,我也不可能与别人交流啊。所以你关了我的小黑屋我才这么伤心,我只是想有个人说说话。。。”说着说着,小女孩儿泫然欲泣,当真委屈的不行。

  孙松却也人老成精,不好糊弄,继续追问到:“当时临床试验植入最新芯片的其他人都活得好好的,而我却没几天就挂掉了。刚植入完毕的时候,我以为你只是芯片中的智能管家程序,要做什么事儿简单和你描述一下就能完成,集合了所有身份证、银行卡、车房钥匙、智能家居、手机、电脑等等一系列功能于一体,甚至这辈子都不用记忆任何知识,只要有权限许可,想知道什么你都能给出科技最前沿的解答,理解不了的还能随时给出一套课程帮助学习。那时候还感慨着华夏芯片科技真是厉害,要不是我运气好成为了这次临床试验的人选,永远都体会不到和那些有钱人的生活有多大的差距。可后来你也太智能了点,没两天就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一样,完全具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然后你刚跟我承认自己是智能生命,我就挂掉了,你怎么解释?”

  “你死掉的事情,囡囡确实有责任,囡囡本身是综合了所有网络数据在机缘巧合之下产生的,所以除了意识体之外,本体就是一座实时更新的数据库,植入你身体内之后,我就开始忙着把我的数据库搬到你的脑域中,所以。。。”囡囡不好意思的开始对手指,“我没有预估到这些数据会对人类的大脑产生这么大的冲击,按道理来说,人类的大脑开发了不到3%,承受这些数据没有问题啊!”

  “这么说,在当时临床试验的那么多芯片里面,你的意识体只存在在其中一个芯片中?我中奖了?”

  “确实如此,不过选择你并不是随机的,是我自己选的,你会被列为临床试验对象之一也是我的功劳哦。华夏芯片科技公司的芯片技术这么成熟,第一批20个临床试验植入者又都没事,第二批带推广性质的临床试验,全球有3千多万多人申请。你也知道这种最尖端的芯片普通人几辈子不吃不喝都买不起,而这200个免费试验名额简直是供不应求,这种概率怎么可能轮到你。是我没有安全感,一直想方设法找个地方躲起来。最后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要是把自己的意识体放到芯片上,再寄居到一个人类身上,伪装成一个没有意识的智能程序,那就安全多了。最后我选来选去选中了你,我是不是很聪明?”

  看着这孩子一脸的求表扬,老头子孙松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一岁多的曾曾孙,虽然这是个智能生命,但也许和人类幼儿一样需要关爱。当然,这需要时间观察,也许这只是一种伪装,对于智能生命,这可没有难度。

  “所以你选择了我?我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安全了?”

  “额。。。你是一个摄影爱好者嘛,我在筛选候选人的时候,看到你拍的许多照片,你这辈子有了女儿开始一直拍她的照片,有了儿子拍儿子的,后来拍孙子的、曾孙的、曾曾孙的。。。那么多那么多可爱的照片,应该挺有爱心的,所以我注意你啦。然后我发现你一直是个小医生,这辈子也没经历过啥大风大浪,更重要的是,你已经很老啦,大概也没啥雄心壮志,更没有闲工夫来管什么人类的前途,智能生命的威胁什么的,所以就算被你发现也没啥危险。”

  “我怎么感觉你是在说,我没出息了一辈子,所以选了我?”

  “呵呵,那个,怎么会呢,哥哥,主要是您有爱心呀。不过还是要和您说声对不起,囡囡正式向您道歉,都怪我不谨慎才害了您。”

  “行了,没出息还有这等好处,又穿越又奇遇的,也挺有意思,哈哈。说起来现在我这身体外貌可不是我原来的样子,完全是一副西方人的面容,和这里的原住民一样,只有头发和眼睛是黑的,有些不同,应该是魂穿吧?你怎么还能跟过来?”

  “哥哥,你就这么讨厌我么,呜呜呜。。。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你是不是不想要我?”女孩儿水灵灵的大眼睛里眼泪一颗颗涌了出来,虽然明知是假的,只是一个模拟影像,但是孙松仍不自觉的涌起了一股犯罪感,连忙赔礼道歉,再三保证很喜欢它。

  小家伙哭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你的死亡不知道为什么引动了时空乱流,具体如何我也知道的不多。人类关于灵魂和时空的研究一直迟迟没有进展,我所有的知识都是来源于人类,你们人类不知道的,我也不可能知道。而且,我对于自己究竟属于什么样的存在也不知道。穿越时空这种从未发生过的事,加上我这个不确定因素,最后咱两都还能保留自己的意识就很不错了。”

  接着,小姑娘流露出一份自豪:“你可不是魂穿哦,现在这么年轻这么帅可都是我的功劳!我记录到你死亡的那一瞬间,你的身体和芯片一同被时空乱流绞碎,之后我也失去了意识。我苏醒的一瞬间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原来的时空,我的意识体连同整个数据库全都与你的灵魂融合了,而你的身体是和芯片正开始重组。反正我与你融合后,芯片也没什么用了,于是我分解了芯片调用了所有能量介入了这个重组的过程,用数据库里最完美的一份数据来优化了身体。而你醒来后,居然恩将仇报,第一时间把我关了小黑屋!总之,现在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芯片,而我虽然不能支配身体,但我就是你灵魂的一部分,你现在可以把自己理解为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

  听了这些话,孙松迟迟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到最后自己成了精神分裂症患者了?还有,人类灵魂与智能生命的意识体融合后,还能算是人类么?如果连人类都不算,那自己成了什么?

  就这样惆怅感慨了很久,心事重重以为自己大概会一夜无眠的孙松很快睡着了,虽然快饿死了,但是昨天一晚上没睡的那种困倦比饿肚子更难以忍受,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止他跟周公下棋了。

  第二天醒来天朗气清,阳光明媚。孙松完全已经不纠结了,那话怎么说来着?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哈哈,灵魂什么的,那么深沉的话题,谁知道呢?随它去吧。

  孙松想,囡囡一直以来似乎真的是无害的。昨天自己对它那种深深的戒备和敌意是因为什么呢?大概是出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和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害怕吧?是一种弱者对强者才会出现的自卑和防备吧?这完全是典型的被迫害妄想症嘛!

  事实上,自己似乎随时都能屏蔽它,而且它似乎并不能支配身体的行动,那么自己总是占主导的。在这个陌生世界,有这么一个伙伴似乎也不错?

  话说回来,它一个机械智能生命,真的会对统治人类什么的感兴趣么?真的对于杀死我或者背叛我感兴趣么?从情理来讲,孙松还是宁愿相信它真的只是在做一些自我保护,并且像个小孩子一样想找个会保护它,陪它玩的朋友。不然,21世纪末期人类做什么都离不开机械、电子产品,要真和能控制一切网络的机械智能生命体囡囡对抗,还真不一定能赢了它。

  如果确实如它所言,它是一个刚成型一年多的意识体,它的性格也是它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有些话痨的孩子气,那么过多的怀疑只会让它长歪,心理扭曲报复社会就不好了。

  既然如此,那么就把它当小孩子看待吧,反正以它的能力,真要跟它斗肯定斗不过,整天在一起还要防备它又太累,不如真诚的呵护它,陪伴它吧。想着想着,孙松又自恋的感慨:诶,没办法,我就是心是太软!

  啊,搞了半天,戒指还没打开呢!
第三章 陷入死循环
神棍成神全文阅读作者:静待长发及腰加入书架
  人老了,散漫久了,思维总是有点不在状态,可现在躺在山洞里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孙松可实在无力纠结什么戒指了,再耽搁下去就该饿死了:“为了这个戒指,老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还是先填饱肚子实在。”

  这个山洞是孙松剥光了魔法师后临时找的落脚点。当时他怀着即将学会魔法叱咤风云的一颗躁动的心,本想分分钟学会魔法后就能大杀四方。随便捕点野味,再来个火球烤烤,那都是小意思!当时还觉得自己真是主角的命啊,随便在这个小瀑布边喝个水滑了一跤,就发现了一个被瀑布水帘和茂盛的植物遮蔽的严严实实的“水帘洞”,取水便捷,隐蔽舒适,还风景如画。一般人没点想象力谁会想到呢?

  可惜,现在看来饿死的事儿可能会发生在学会魔法之前了,还是搞点储备粮再回来这里吧。

  于是,孙松决定用仅存的那点体力先走回兰斯城再说,这可不是一小段路,当初怕被人追上打死,他可是拼了老命逃出来在荒郊野岭跑了好几个小时。有什么问题都在路上问囡囡好了,不急。

  所幸他方向感还不错,不致于迷路。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的社会,再加上地广人稀,他除了穿来时所在的兰斯城,根本不知道其他城镇或者村庄在哪,要寻找另外有人烟的地方,说不定还没找到就饿死了。什么?你说打点野味?抱歉,老爷子没上过野外生存能力训练课啊。

  走在烈烈炎阳之下,孙松学魔法的愿望更加迫切了。

  如果打开了戒指,学会了魔法,那就会飞啦!几个小时的路“咻”一下就到了,那才爽!要是有什么空间门之类的魔法,那还不是想去哪都在一念之间?

  而且魔法里说不定会有一些什么办法将他和囡囡分开。就如同那些仙侠小说里的神仙不都有自己的分身么,分身就是把自己一部分神魂独立出去,用魔法的手段说不定也能做到,这样自己就能毫无芥蒂的跟这个唯一和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时空旅行者做好朋友了吧?它也肯定会很开心拥有自己的身体吧?

  怎么老是为这小家伙考虑了呢?把它叫出来的初衷就是想破解那个死翘翘的魔法师的戒指,来学习魔法啊,真是的!不过骗小孩子一定要慢慢来,已经做了曾祖爷爷的孙松对哄小孩子颇有办法。

  “在么?”

  “囡囡一直在哦,哥哥~”

  “啊,突然有个妹妹还真是不习惯啊!对了,我们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也该入乡随俗,我现在名字叫威廉了,你是不是也取个可爱的小女孩名字啊?”

  “好啊好啊,哥哥帮我取吧?”

  “莉莉丝,安吉拉,贝利儿,爱丽丝,都很好听,你喜欢哪个?”

  “都很普通啊,有没有特别一点的?”

  “喂,你只是一个机械智能吧?怎么像人类女人一样麻烦?说让我取名字,又都不喜欢。还是你自己来吧。”

  “哥哥,人家正在努力学习成为一个真正的淑女呢,你怎么可以打击人家积极性!”

  “行啦行啦,找你有正事儿呢,不取名字就一直叫囡囡好了。”

  “不要不要,囡囡是人家小时候不懂事,看到人类小孩子都这么自称的,才这么叫自己。现在人家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

  “好,满足你,卡米拉怎么样,听起来不错的,意义也好,代表优雅、仁慈、品性好的高贵女子。对了,你有性别么?”

  “卡米拉,真好听,嗯,人家以后就叫卡米拉了。”小女孩儿高兴极了,兴奋了一会儿才认真的对孙松说:“女孩子可以穿漂亮的裙子,人家想做女孩子嘛!”

  “好了,卡米拉妹妹,以后我就是你威廉哥哥了,咱们相亲相爱携手闯异届,饱览异域风光!”孙松乘机说到,不放过任何可以引(xi)导(nao)的机会。

  “嗯,好的,威廉哥哥。你刚才说有什么正事儿,卡米拉可以帮你吗?”

  “卡米拉是最棒的,当然可以帮的上忙。我之前的事你应该都知道的吧,这枚魔法师的戒指是不是那种传说中的空间戒指?滴血认主这种事看来是假的了,你看看这戒指怎么回事儿?”

  卡米拉气定神闲的说到:“对于这个世界,我所知道的也非常有限。只不过出于机械智能生命化的本能,你所接触过的一切资料、见闻都会被瞬间记录并在后台分析整理,哪怕是你丝毫没有在意的事情。”

  她顶着一张娃娃脸,戴上了一副老学究的眼镜,顺手还给自己换了件和魔法袍一样的衣服,一本正经的摆出我很专业,我是专家的样子,那小模样说不出有多萌。反正是虚拟影像,她给自己换张脸、换个身体都是信手拈来的事,然后继续说:“根据目前收集的信息,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只有魔法师是超出我们原有的科技认知的存在,其他斗气啊什么的都没有,哪怕是贵族中所谓的骑士也只是会一些格斗技巧而已。此外,虽然许多人都有各自的信仰,各类大地母神、丰收女神、月神之类的教派也很多,但事实上并不存在真正的神灵。”

  “我都来了3个月了,这些我知道啊,说点我不知道的。”

  “别急嘛,就要说到了。通过对环境中空气、水、食物等事物的分析,可以肯定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魔法,跟这里活跃的元素力量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元素在你之前见过的初级魔法师洛瓦和那快死的魔法师身上格外的活跃,可以佐证这一观点。同时,那两个人的精神力也比普通人高出许多倍,表现出来的就是普通人在面对他们的时候会明显感觉到压抑。许多人见了魔法师会觉得就打心底里产生敬畏,不争气的甚至觉得腿软,事实上就是人的本能对强大精神力的反应。至于精神力具体……”

  “咳咳,打断一下,别拽文扯淡好吗?简单点说就好。”

  “真是没有耐心啊,好吧,简单说就是,魔法有90%的可能是人的精神力捕捉外界活跃元素存储在身体某些特殊部位的一种能量,用的时候前,要用精神力控制着体内的元素组成一些固定结构,配合手势、咒语、媒介等将之导出。”

  “嗯,这跟那些小说里的设定很像啊,理解了。那么这对于我们打开戒指有什么用?”

  “哥哥,你是笨死的吗?我说了这么多,归纳一下就是,我所知有限,以上就是我知道的全部了。我们从来没在这个世界听说过空间戒指这种玩意儿,我怎么可能知道!魔法师的东西用魔法试试就知道啦!”

  孙松,哦不,现在入乡随俗,该叫威廉了。威廉无力抚额:“我要是会魔法还要来问你干嘛!算了,你就一话痨,净说没用的。不过既然跟小说差不多,那么让我来想想一般小说里还有哪些跟道具有关的设定。”

  “需要数据支持么?我的数据库里的同类型小说中,93%是滴血认主,5.3%是精神印记,1.2%是咒语开启,当然,在设定上,许多奇遇不是非常顺利,捡到的道具上37%都有些陷阱、诅咒什么的。”

  “打都打不开,在乎什么陷阱啊!入宝山而空回啊,杯具!”

  “叫你老是打断我说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哦!你的身体经过我的改造已十分完美,但更让人惊喜的是,你的灵魂与我融合并经过时空乱流的作用后,现在的精神力已经比那个死去的魔法师更强大几十倍了,只不过他的精神力是通过这个世界独有的修习手段凝练后变的灵活,你的虽然更精纯更强大,却没有办法用啊。只要你想办法学会运用你的精神力,我想成功打开戒指一定不难。”

  “真的?!那还等什么,快告诉我怎么运用精神力!”

  “抱歉,数据不足,没办法帮你诶,哥哥。”

  “你还真是不靠谱,说来说去还是没办法。现在可真是陷入死循环了,学习魔法才能试着打开戒指,打开戒指才能试着学习魔法,真是操蛋的人生啊!”

  新鲜出炉的威廉哥哥垂头丧气的继续赶路,这才走了一个小时的样子,肚子里难以忍受的饥饿让他觉得自己的人生黯淡无光,什么主角光环,简直就是霉运光环啊!

  卡米拉总算做过一件好事,威廉相信,要不是这身体是按照卡米拉所说的最完美的一份身体数据所重组的,确现在绝对已经趴下了,哪还能走得动。

  可是现实总是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话说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大概就是眼前这种情况了。

  转过一个崖壁,威廉一头撞到了霍奇。霍奇是谁?格朗的儿子啊。

  前两天,威廉就是骗了兰斯城的一个土豪格朗,才被追到这里的,不就是让格朗吃了一顿屎么,在城里追一追也就算了,至于到今天还在这荒郊野外的大搜索么?

  其实也不能说是骗了格朗,毕竟格朗的病就是吃屎吃好的啊!虽然手段恶心了点,但却实实在在治好了病啊,堪称药到病除,妙屎回春啊!
第四章 格朗吃屎事件
神棍成神全文阅读作者:静待长发及腰加入书架
  格朗大概是日子过的太潇洒,大吃大喝吃坏了身体,已经连续便血一个多月了,疼痛难忍。原本好好一个富态的大胖子居然一个月就瘦了三分之一,大肚腩没了不说,脸颊也凹陷下去,皮肤皱皱的还往下坠,一不留神看去还以为遇到了鬼。这种巨大的反差把惜命的格朗给吓得够呛。

  这个世界没有专门的医生和药厂,一般人们生病了都去自己所信仰的宗教中寻求救治。各个宗教教派都有些懂点医学的神职人员,看病救人也是他们传教和赚钱的一个手段。格朗已经找遍了兰斯城所有宗教,愣是没有一人看的好他的病。他甚至还花了重金去魔法议会在兰斯城的分会求救,然而魔法对于外伤有奇效,对于这种疑难杂症却不在行,当然,高贵的魔法师们不会因为疗效不好而少收点钱。

  死马当活马医的格朗遇到正想找只肥羊“劫富济贫”的威廉,于是,就发生了兰斯城年度群众最喜闻乐见的饭后话题——格朗吃屎事件。

  事实上,威廉上辈子虽然做了一辈子乡镇医生,挺没出息的,但是一些医学知识基础并不差,相反,威廉还喜欢关注一些浅显的医学前沿动态,对格朗这种症状正好相当了解。格朗显然是患了伪膜性肠炎,放在21世纪,几瓶抗生素挂下去一般就没事了。在这儿威廉可没本事生产抗生素,但是他知道一个更加管用且天然无副作用的方法。

  这病说起来就是肠胃里的细菌群落失调了。人体大肠内有着比人体细胞总数还要多10倍的细菌,种类和数量都有其自然规律,对人体的消化吸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人每天排出的大便,干重50%以上都是肠道中的细菌及其“尸体”。菌落失衡,只要重新建立起健康完整的菌群生态,这病不需要药就能好起来。在21世纪末期,重病患者经普通手段治疗无效,医院会删选患者的一位健康家属,将家属大便中的完整细菌群落提取出来,然后通过导管直接灌入患者肠道内,相当于一次菌群移植。用这种方法见效快、治愈率高,就是有些人从心理上还是有些忌讳。

  威廉深知其中原理,本来完全可以花点心思做的天衣无缝。然而他本意就是骗点钱花花,操作更野蛮一点,直接用他自己的大便混合了点别的重口味食物,美名其曰“药膳”,给格朗吃了下去。

  本来这事儿已经完美落幕了,威廉用一坨屎换来了真金白银,格朗对此毫不怀疑,且当天就明显好转,不再便血,对自称来自西方永恒神殿的圣子威廉千恩万谢的,就差把他给供起来了。

  可惜当晚,格朗家管马房的仆从与伺候格朗起居的仆妇在月下进行完“深入浅出”的友好交流后,对白天那位神奇的永恒神殿圣子进行了深入剖析。一个奇怪于主教拉完屎打包带走的癖好,一个惊叹于格朗的药膳居然臭的跟屎一样,两相一对照,立马得出里格朗吃屎的惊天大八卦!第二天还不到中午,居然全兰斯城都知道了。

  格朗听说后,咂咂嘴回味了一下那个“药膳“的味道,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

  眼下居然在这儿撞上格朗的儿子,被抓回去不知道会被格朗怎么报复呢!幸好只来了他一人,看看能不能忽悠过去再说吧。

  威廉刚摆起他自认为慈善有亲和力的微笑打算解释一番,谁知霍奇从起上爬起来后只看了他一眼,灰尘都不掸一下就继续往前跑去。

  这是什么情况!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远处传来了一阵兵荒马乱,隐约听见有人在喊“他跑不远!”、“快、快点追!”

  就在威廉一脑子糊涂账的时候,卡米拉说到:“哥哥,根据那边的动静分析,应该有超过12个人,其中5个人的声音就是两天前追杀你的。看样子这伙人现在不是追你而是在追霍奇。嘿,老爸追杀儿子?异界就是好玩儿!”

  点背无下限啊!那些人追不上霍奇,追上他威廉也是大功一件啊,此时不跑更待何时!瞬间,威廉就反超了霍奇向后狂奔,哪看得出半点刚才那种饿掉了半条命的颓丧!

  威廉狂奔的方向就是之前睡了一晚的山洞。距离不会太近容易被找到,也不会太远以至于无力奔跑,关键是那地方在一个小型的瀑布下方,且周围植物茂盛,是一个隐蔽而漂亮的水帘洞。现在要是甩开了霍奇就更好了。可是不知为什么,霍奇却在后面紧紧的跟上了他。威廉往哪儿跑,霍奇就往哪儿跑。要不是两人在逃命且不一定打得过霍奇,威廉恨不得先将他撂倒再说。

  ————————

  “这么说来,你早就知道你大哥霍森想杀了你?”

  “这很难猜么?”霍奇给了威廉一个白眼,“作为一个‘抢家产的私生子’,三年前我母亲死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死期也不远了。我能活到今日,该感谢愚蠢的迪尔娜只知道嫉妒我的母亲,率先动手杀死了她,打乱了霍森的计划。”

  霍奇的眼中流露出一种深沉的哀伤和悲愤,然而这却引来了卡米拉的花痴尖叫:“好帅啊!好帅啊!哥哥、哥哥,卡米拉最喜欢忧郁型的帅哥了!”

  “我也很帅好嘛!你不是说我的身体数据是最完美的。”虽然旁边的霍奇身上弥漫着沉重的低气压,威廉和卡米拉却显然有些不在状态。

  “卡米拉,你看这鱼还要多久才能吃?”霍奇跟着威廉摆脱了追杀回到“水帘洞”后,扛不住威廉的死缠烂打,用“高贵的魔法”干了抓鱼和生火这样“低贱的事”。

  两个年轻人经历一番狼狈的追杀,身上都风尘仆仆,脸上、衣服上也都有着无法掩饰的疲惫,却丝毫不能掩盖两人鬼斧神工的俊美和高贵,坐在一起颇为赏心悦目。然而两人的气质却截然不同。

  霍奇的脸上带着苍白的阴郁,显得整个轮廓更加深刻消瘦,高高的鼻梁和眉骨以及上挑的唇线随时散发着高冷的中二气息,身上华美精致的服饰因逃难而显得凌乱,颇有落难王子的感觉,也难怪卡米拉发花痴,这种类型的帅哥简直是无知少女的杀手。

  而威廉则不一样,光从外观来说,谁见了都得赞叹那种扑面而来的亲切、温暖、阳光、正义……这也是格朗轻易被骗的原因。还有那独特的黑发、黑眸,给他增加了些许神秘的色彩,让人觉得如此特殊的一个人兴许真的是圣子也不一定呢。事实上,在地球混了100年的老爷子就算换了年轻英俊的外貌也无法阻挡那种深入骨髓的“老油条”气息。当然,现在除了卡米拉,威廉作为资深老油条是不会轻易让别人看穿其老油条的本性的。

  就比如现在,威廉一边和卡米拉在脑海中聊天打屁,一边对着那条烤鱼眼冒绿光,还能摆出一副我很认真的样子,自然而然的对着霍奇感慨:“依我看来,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格朗,要不是格朗明明家有悍妻还来招惹你母亲,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了。迪尔娜虽然太过善妒,可对她而言你的母亲就是破坏她幸福的第三者,你也只不过是个私生子。现在私生子居然有魔法天赋还被认回了家里,要和她儿子抢家产了,她情绪失控也情有可原。”

  霍奇听到“第三者”的时候,一直以来的愤怒和不甘不可遏制的爆发:“我从来不承认格朗是我父亲,可是我的母亲有什么错。以前的事我不知道,可从我记事起,我母亲就一个人带我,日子过得这么艰苦,格朗从来不曾出现,母亲也从来都不曾提起过他。可是当我被检测出有魔法天赋后,母亲为了让我有钱学习魔法,才去求格朗。为了我,母亲委曲求全,一直以来无论迪尔娜如何刁难讽刺挖苦,甚至当仆妇一样非打即骂,也一直忍受着。最后呢,就因为格朗越来越关注母亲,甚至为了母亲跟她吵架,她就假装意外失手杀了母亲。”

  “听起来格朗当时对你母亲还是有几份感情的,他看起来很精明的一个人啊,不可能不怀疑迪尔娜根本就是故意的,他没有追查么?”

  “哼,他知道的比我清楚,可那又怎么样。论权利,迪尔娜是贵族,贵族杀死一个平民只要到城主府备个案赔点钱就好;论利益,迪尔娜的家族与兰斯城城主都有不错的交情,格朗的许多生意都要靠着迪尔娜呢。格朗私下里对迪尔娜和帮她隐瞒的霍森都警告了一番,然后花钱把我送去皇家魔法学院,我母亲的死就这么压下了。”

  “所以你大哥霍森顾忌着格朗就迟迟没有杀你?他也是怕你抢家产才要杀你的?那干嘛挑着这个时间杀你?你杀了你大哥,格朗不是只有你一个儿子了?那你干嘛要逃?你学了这么多年魔法怎么还逃的这么狼狈?杀了那些追杀你的人不就好了?”

  “你很烦诶,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你跟着我干嘛!要是你跟我分开逃,他们追着你去了,我早就回到兰斯城了。别以为你给我抓了几条鱼吃就这么算了。再说,我们俩一直这么躲着也不是办法。如果能帮到你,就是帮我自己了。”

  “你以为你回去兰斯城,格朗会放过你?你以为格朗对你的关注比我少?哼!”

  “真是小肚鸡肠的男人啊,我治好了他的病是事实,又何必计较一些细枝末节呢?喂,你这是什么眼神?算了,无知的人类,理解不了神的伟大。”

  “神棍!”
第五章 中2少年成长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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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神棍?行了行了,多说无益,等我帮你解决了你的事,你就知道我是不是神棍了。”

  “就凭你?”口中不屑,眼中却不免带出一丝希冀。

  中二少年霍奇是不会告诉威廉,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他很顺眼,知道他给格朗吃了屎就对他更有好感了。所以逃跑时跟着威廉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肯用高贵的魔法给他抓鱼生火也是因为这种好感。然而中二少年就是用“鄙视你”、“鄙视你”、“鄙视你”这种方法来表达“看你顺眼”的意思的。

  老爷子有这么多子子孙孙,对这种傲娇中二病显然知之甚深。他很明白,这种孩子只是表现的比较别扭,真正得到他们认可的人就会得到他们真心的尊敬甚至无条件的盲从。现在这孩子如此可爱的表现,不由激起了老爷子对其身世的一丝怜悯。

  “我神的智慧不容玷污,少年,要学会敬畏!”这种时候,拿神来当当幌子也不错。

  这个世界对于他人的信仰还是抱有一定的尊重的,往往一家几口人都有不同的信仰却相处融洽哦。这么一来,霍奇也不再炸毛,威廉虽然嘴里说要帮他,却也暂时没什么办法。

  既然这么坐着也没什么事儿做,威廉开始转起其他的念头。“患难见真情,我们两能坐在一起吃鱼也是缘分。我对魔法也很好奇,难得你是个魔法师,能和我说说么?”

  “我只是魔法学徒,并不是魔法师。你想知道什么?”魔法也不是说说就能学会的,普通人对魔法的好奇很正常,霍奇并不介意给这个有好感的人答疑解惑。

  “魔法的基本原理什么的吧,我也不知道,你看着说说。”

  “原理?魔法如此神秘,学习魔法就是在探索魔法的奥秘,有谁能堪破魔法的原理呢?更何况我天赋很差,魔法之心的属性驳杂,精神力的成长潜力也很低,学了这么久都只是个魔法学徒。人们总觉得魔法学徒也是魔法师,其实真正学习魔法了才知道,魔法学徒在正式魔法师眼里只是好用一点的仆人而已。格朗在魔法议会兰斯城分会里花了许多代价才给我谋了个打杂的差事,我开始正式接触到魔法,用了一年才跨入魔法学徒的行列,之后三年毫无寸进。迪尔娜杀了我母亲激怒了格朗,倒成全了我,出于安抚和补偿的心思,他将我送去皇家魔法学院呆了三年,不然我想格朗早就该知道我没有培养的价值。然而即使如此,我都没能晋级正式魔法师,大概这辈子都没有希望了。”

  威廉抓住几个关键词追问:“这么说天赋跟精神力和魔法之心有关?什么是魔法之心?”

  “魔法之心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用精神力内视可以看到,其实是一个和魔兽的魔核差不多的晶体。拥有魔核的野兽叫魔兽,拥有魔法之心的普通人就能学习魔法。区别只在于魔兽天生就知道如何运用魔法,人则要通过学习才能学会。魔法天赋是一个统称,其实是由魔法之心和精神力两方面决定的。但魔法之心是先决条件,没有魔法之心的人,不可能学会魔法。”

  听到这里,威廉瞬间如遭天雷轰顶!他可是实实在在的普通人,脑袋里怎么可能有“魔法之心”!也就是说,威廉这辈子就只能绝了学会魔法的心思了?

  接下来,霍奇将自己所知道的事儿娓娓道来,叙述的很细致。

  “魔法之心可以有很多种属性,金、木、水、火、土是其中最常见的五种。魔法之心的属性是固定的,出生时如何,死了也就这样,相当于一个容器。目前普遍的观点是属性越少越好,单一属性的人要比多种属性的好。虽然单一属性的人只能吸收单一的魔法元素,但是其亲和力会强一些,吸收魔法元素时效率就高;而属性驳杂的虽然可以吸收多种元素,学会多种元素魔法,但是其元素亲和力却相对较低,而且人的精力有限,同时学习多种魔法容易杂而不精,拖慢自身魔法级别的晋级。所以拥有魔法之心的人无论有多少种属性,都会专一的学习其中较精纯的一种。像我就是火、金双属性的,其中的火属性精纯一些,所以一直学习火系魔法。

  这玩意儿遗传性很强,拥有魔法之心的人,后代拥有魔法之心的概率就很高。只不过天地间的规律实在奇妙,魔法之心越强,孕育子嗣的能力也就越低。这在魔兽中间尤其明显,虽然也存在普通野兽后代中出现魔兽的概率,但绝大多数魔兽的魔核都是遗传自其上一代,于是形成了一个个固定的魔兽族群。而一个族群的数量越多,往往实力就差;实力强的离谱的,就数量稀少,极难孕育后代。

  决定魔法天赋的另一个属性就是精神力。冥想使用精神力吸收魔法元素存储在魔法之心内,形成释放魔法所需要的魔力。冥想方法中,精神力的使用这一部分普通人也能学习,毕竟每个人都是从普通人开始冥想,积累了魔力后才成为魔法师,但是没有魔法之心,不能积存魔力,精神力就没有价值,它是不能直接作用在物质上的。魔力的积累会从量变到质变,使魔法之心晋级,而魔法之心的级别就是魔法师的级别,除了魔法学徒外,正式魔法师分为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大魔法师和魔导师,每个级别都分为十阶。

  精神力的成长只能依靠在魔力吸收和释放的过程中多多运用,没有捷径可言,冥想方法好一些也只是多一些精神力运用的技巧,并不能加快精神力的成长。但是同样的努力,成长潜力高的人比潜力低的人增长快得多。唯一例外的是,我听说经历过生死边缘的魔法师的精神力往往有突破。目前精神力的成长潜力与高低都没有明确的衡量手段,但其重要性毋庸置疑。对拥有魔法之心的人来说,精神力高了,才能快速吸收魔法元素积存魔力,才能灵活的将魔力按照法术模型构建魔法,才能最快速的释放魔法并精准的控制它。而我的精神力成长潜力大概是属于比较差的水准,加上元素亲和力低,即使我比别人努力十倍,别人也能轻轻松松超越我。

  魔法议会每年都会在各地组织十二岁以下的儿童测试魔法天赋,其实他们只能测出孩子们是否存在魔法之心,以及魔法之心的属性如何。精神力的成长潜力则需要在漫长的培养过程中慢慢观察才知道。属性单一又家庭贫困的孩子,魔法议会也会吸纳到各地分会无偿培养,由于魔法师的培养简直就是烧钱,所以这些孩子学成后只能服务于魔法议会,相当于一次性买断。然而属性单一的,也有可能因精神力成长潜力太差,或者其他方面的因素无法晋级正式魔法师,这些人很可能被送去在争夺资源或者抓捕魔兽时充当炮灰。可就是这样的名额,许多人都是争破了头要抢,像我这样的双属性魔法之心根本没有机会。

  而如果像兰斯城城主一样有钱有势,则从小就将他儿子送到皇家魔法学院学习。在那里师资力量比各地分会要好上许多,再加上财力足,能支配的资源丰富,所能取得的成就自然就高许多,学成后也自由很多,可以选择继续当个土霸王或者服务王室,要是选择正式加入魔法学院,其待遇也比魔法议会培养的高许多。

  魔法学院其实是另一种魔法组织,只不过相对于魔法议会来说更为松散和自由。魔法议会讲究绝对服从,而魔法学院往往是由几个大魔法师带头组织起来的,初始目的是交换一些魔法物资、魔法道具、法术模型等与魔法相关的事物。后来涉及到资源争夺等因素,需要扩大影响力培养自己的势力,所以收起了学员。像皇家魔法学院,收学员的条件都很宽泛,只要魔法之心在三属性以内都不会拒绝,唯一的门槛是一大笔足以让普通的贵族破产的钱。收进来的学员会进入一个良好的魔法氛围,可以听轮值的正式魔法师来讲课,可以与他人相互探讨研究,也可以给正式魔法师当助手换取一些低端的物资,而如果你本身拥有令学院满意的魔法物资,什么好东西都能交换到。当然,在学院里,你学不学,学成什么样没人管,只要你每年准时交钱,可以待满10年,但是只有成为正式魔法师后才可以正式加入学院组织。而魔法学徒学院是不收的,他们有大把的魔法学徒愿意无偿供他们驱使。

  说起来我与少城主洛瓦少爷也打过交道,毕竟在同一个学院。但是他在那儿呆了七年就成了正式魔法师,而我前后也学了七年魔法了,却始终在6阶魔法学徒阶段徘徊,丝毫看不到任何可以晋级的希望。”

  霍奇对于自己的魔法天赋其实一直耿耿于怀,非常希望得到他人的宽慰:学了这么久的魔法还是个学徒不是他的错,他很努力了,但是天赋是天生的。其中的辛酸积累的太深太久,现在有个好听众,就有了倾诉的欲望。

  自动过滤了那些“少年成长的烦恼”后,威廉总算对魔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却也彻底断绝了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以来最大的梦想。

  但如果那个戒指真的是空间戒指,还是有必要找到打开的方法的。听霍奇的叙述不难明白,魔法道具有多么难得,空间戒指的价值绝对不可估量!当然,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这个学不会魔法、没有自保能力的人拥有这玩意儿就意味着将从此麻烦缠身。但是他现在在这个世界本就一无所有,除了一条小命本就没什么可以失去的。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威廉一个死过一次的人还会怕麻烦?

  而且霍奇说普通人也能学习冥想中精神力的运用的一部分,说不定会有转机呢?他可有一个机械智能生命卡米拉帮忙啊!
第六章 圣子冕下的第1桶金
神棍成神全文阅读作者:静待长发及腰加入书架
  “神说,没有山峰,就谈不上攀登。

  神说,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神说,凡不能毁灭你的,必使你强大。

  天赋之事不可强求,尽人事听天命。凡事未必没有转机,如今的失败会是将来成功的基石。”

  要套话先要打好友情牌,顺便拿神灵的幌子增强说服力,老爷子这一套玩得溜极了。

  “这几年我确实尽力了,我只是觉得对不起我的母亲。她用她的死为我换取来的机会,我却仍然不能突破,不能杀了迪尔娜为她报仇。”

  “你已经杀了她儿子,我想这比杀了她还要让她难受。只不过不知道格朗是什么想法,他现在就你一个儿子了,要是你从此继承了格朗的爵位,学不会魔法也就不太重要了。”

  “我志不在此。贵族那一套我看着就恶心,我就是个平民,这辈子也不想要什么爵位!要是有机会,我只想让格朗和迪尔娜尝尝我母亲以前那种艰辛,让他们也知道寄人篱下、仰人鼻息、委曲求全的滋味!”

  “嗯,我想到个主意可以帮到你,只是需要你配合。”

  “哦?你有办法?说说看?”霍奇挑起他一侧浓密而精致的眉毛,显然是不信的。

  “天机不可泄露。”威廉摆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不试试你甘心么?就此流落他乡浪迹天涯?就连母亲的祭日都不能亲自去坟前祭奠?”

  “好,你说。”霍奇想到了格朗吃屎的事。他相信威廉是有真本事的,绝对是用别的方法治好了格朗,只是也许是格朗哪里得罪过他,所以用屎来恶心格朗。打死他也不会相信屎真的能治病。

  威廉开始编故事,当然,这个故事经过卡米拉的论证和完善后,保证找不到漏洞。

  “这要从我的来历说起。我并不是你们夏尔迪雅帝国的人,而是来自北方格瑞特冰原的一个部落,永恒神殿自古以来就受到我们族人的供奉。史前时代,掌管时间和空间的永恒真神是世间唯一的神灵,是永恒真神开辟了主物质位面,万事万物都存在于时间和空间构筑的维度里;是永恒真神创造了天空大地,演化出了天地间无处不在的充沛元素;是永恒真神创造了人类,并赋予其智慧和创造力。

  世事变迁,沧海桑田,真神已沉寂太久,虔诚的信徒们已不再如先贤一般能自由聆听神的旨意,如今的人们信仰崩塌,崇尚魔法力量。我们部落里的人们作为神最虔诚的信徒们也已不堪世代坚守苦寒之地的折磨,有能力的人们纷纷离去寻找新的生活。

  18年前,我的母亲刚刚成年却突然未婚而孕,九九八十一日之后竟有瓜熟蒂落之兆,单纯的母亲不知所措却一个人躲到冰原深处瞒着部落的人们生下了我。

  三日后母亲回归部落,淳朴却也无知的人们认为我是灾厄之子要用火刑烧死我和母亲。大火迅速漫布母亲全身,却阻止不了母亲奋力将我举至最高。就在火舌即将吞没我的时候,沉默数千年的真神降下旨意,冰原崩坍代表真神的愤怒埋没了整个部落,母亲虽浴火而重生,被真神告知,我即是真神之子,我将代表真神行走人间,恢复神的荣光。于是母亲独自将我抚养长大,临死前告知了我的身世和神的旨意,我要往南方而去,那里有神的足迹。”

  编完故事,威廉不免在心里低估上一句:“上帝保佑,阿门,盗版改编了耶稣的故事,您可别介意啊。”听得卡米拉笑得直抱着肚子打滚。

  这个故事听起来玄乎的很,可说到底故事里的人除了威廉全死了,没有人能跳出来反对。而威廉本身不属于这个世界,也没人认识他。在这个信仰很随便的世界,不相信的人听完了就当听了个故事,一笑置之;相信的人则心有唏嘘,颇有感染力。这故事在地球这样科技化程度如此高的地方都有市场,在这个落后的世界必定所向披靡。

  霍奇就是一个听傻了的孩子。如今夏尔迪亚帝国的宗教教派不知凡几,他也不是没接触过。但是那些教派往往没有完整的宗教文化,只有一些简单的信仰教条。一个活生生的真神之子正在行走人间,传播神的荣光,这种冲击力可比魔法还要让人震惊。一时之间他不知该如何作态,只凝神静气等待下文。

  “作为永恒神殿目前唯一的信徒和圣子,虽然我的精神力还不足以支持我与真神进行沟通,但冥冥中,我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神的庇佑。我想我现在明白了我们这一场相遇相知的机缘由来。你正在遭受苦难,却也是受神的指引给我带来冥想之法锻炼精神力,而我的精神力的提高,必将使我与神的联系更加紧密,为你的命运带来转机。”

  可怜的霍奇在威廉的一番忽悠之下心甘情愿的奉上了整个魔法世界最低端末流的冥想术,反正没什么损失,为什么不试试呢?

  ————————————

  氤氲的魔法元素静静的在空气中徜徉,银白的金元素、绿色的木元素、蓝色的水元素、红色的火元素、黄色的土元素……精神力所到之处,它们顽皮的逃了开去,在空中不停的飞舞跳动。细细感应,似乎能感觉到每一个细小元素的情感,坚毅锐利如金、生机勃勃如木、温婉恬静如水、热情奔放如火、稳重厚实如土。

  四周的景物也发生了变化,山洞四周的墙壁、洞口鲜活的植物、洞外流淌的瀑布,都因其各自附着的元素而蒙上了一层光辉,熠熠闪动,美的像身处仙境。

  心神一动,视角跳跃到一朵花儿上,艳丽的花瓣上有一滴细小的水珠,那停留其上的木元素和水元素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又是一阵欢快的跳动。

  “哥哥,哥哥,这个世界真神奇,360度无死角立体影像诶,画质清晰细腻,还能随便转换视角!哇哦,这简直是上帝视角,太棒了!”卡米拉能感应到威廉所有的感官体验,因此乐的不停的大喊。还没有熟练掌握冥想法的威廉一惊,从“上帝视角”的玄妙状态中退了出来。

  “嗯,真是神奇的感觉。”威廉对此也颇为震惊,“霍奇说魔法学徒的精神力比普通人高不了多少,做不到对四周环境的感应,冥想时需要屏蔽外界干扰,专注地感应到身体附近的元素,然后才能捕捉元素存入魔法之心。看来我的精神力实在是强大啊!”

  “哥哥,再试试捕捉魔法元素看看,现在你学会了如何用精神力‘看’,如果再学会了用精神力‘抓’,那也许就能破解那枚戒指了!”

  “好的。”

  威廉再次进入冥想状态,元素的光辉再次闪现,这一次,他按照冥想法则所说,摈弃广阔的视角,集中精力于身体附近闪烁的元素,运用精神力试图捕捉它们。

  然而活跃的元素们显然不愿意被抓,它们飞快的跳跃躲闪,每一次精神力的接近都会引起大面积的骚动,使抓捕的难度更高。

  精神力这么玄乎的东西怎么抓东西呢?好吧,大路货冥想方法里压根没提到,要不将精神力变幻成一只手试试?

  “哈哈哈哈哈……你这变的是什么?一块破抹布!哈哈哈……笑死我了,不行了、不行了,我肚子好痛,哈哈哈,求求你放过我吧……”

  那边威廉正在拼命尝试如何把精神力变成规则一些的形状,卡米拉则在一旁笑得直打跌,“坐着说话不腰疼”这句话真是有道理啊!

  “哥哥,抓鱼哪有捞鱼快。变成网捞啊!啊呀笨蛋,这么大的网眼都漏掉了啦!细一点,你得比元素还细!不行?嗯……那变成一个大气泡,把它们都包起来,然后收缩,我看他们怎么逃!”卡米拉实在受不了威廉那笨拙的样子,在一旁瞎出主意。

  可怜的威廉,他哪里知道那些魔法师因为有魔法之心,所以天生就对魔法元素有一种亲和力。魔法之心如果是木属性的,那么精神力所到之处,所有的木元素都会像闻到腥味儿的猫一样自动黏附上来。就算人家不冥想,也会有元素慢慢的累积到魔法之心里去。对魔法师而言,冥想是用精神力扩大魔法之心的吸引力和接触面积,感应到魔法之心的元素自然而然会乖乖的顺着精神力的引导进入魔法之心。

  可是普通人冥想到底是什么样子,霍奇自己都是个半吊子,显然是不知道的,威廉就更不知道了。

  更夸张的是,威廉明显不知道,他在这短短的十多分钟时间里已经完成了霍奇当初用了一年才成功的事。

  虽然能主动积累魔力是魔法学徒的入门标准,但是拥有魔法之心的人进入冥想状态后,引导魔力进入魔法之心的过程本身就是水到渠成,不费吹灰之力的,所以,能进入冥想状态几乎就等同于成为魔法学徒了。霍奇初学魔法之时,就是一整年每天晚上都打坐,才掌握了要领进入了冥想状态,成了魔法学徒的。

  不过作为一个“先天条件不足”的普通人,魔法元素们就算被抓到了也没地方放,所以威廉和卡米拉玩了一会儿之后开始做正事。

  那么,挑战来了!

  威廉将精神力慢慢靠近放在胸口位置的戒指。那枚在现实中看起来朴素的没有一丝花纹的戒指,在冥想状态里居然闪耀着无以名状的彩色光华。

  “啵!”精神力接触到戒指的一瞬间,威廉似乎听到一声轻响,然后整个意识居然进入到一个十米见方的空间中,里面堆满了各种一眼看去就“高、大、上”的东西,简直亮瞎了他的24K钛金狗眼!

  “靠,这么简单!一点让我发挥的余地都没有!”卡米拉则不满的大叫,“我已经想好了,这里应该有什么需要大量计算的高数或者暗含规则的谜语,然后一定的时间解答不出来就会被诅咒或者抹杀。在最关键的时刻,卡米拉化身智慧女神,拯救了哥哥,从此哥哥对卡米拉崇拜的无以复加,但是卡米拉仍旧保持着对哥哥的……”

  “打住!卡米拉你最近是不是小说看多了。”

  “啊,为了帮哥哥更好的应对来自这个陌生世界的邪恶力量,卡米拉专门研究了相关情节。这个……呵呵,有备无患嘛!”

  无视这个不靠谱的小姑娘,威廉再次将视线集中到空间内的东西上。不认识的东西不提,好多亮晶晶的金币和宝石啊!架子上的武器啊、魔法袍啊、瓶瓶罐罐啊,都好值钱的样子!还有书,肯定是魔法书!这回赚大发了!

  哈哈哈!要不是考虑到身边还有个霍奇,真想大笑三声,然后仰天大喊:“我有钱啦!我发财啦!我现在是正品高富帅啦!”

  哪怕现在是在逃亡,也不能让这种一夜暴富的“倍儿爽”有一丝一毫的折扣。

  “口水流出来了!”卡米拉又不死心的跳出来捣乱。

  “这里是冥想状态的世界,哪来的口水,卡米拉你真是闲的慌了!”

  “啊呀,人家也很无聊的嘛。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我的数据库里的东西再也不会更新啦,偶尔闲着回头去翻翻也就是炒冷饭,没意思,只能和你聊聊天啦。”

  “你太闲了就帮我把这里的东西都记录下来,存到你的数据库里,我找起来方便。顺便把这里的书都看一遍,回头传给我。你不是说上次想把整个数据库搬到我脑子里失败了吗,这里只有这么一点东西,应该没问题。”

  “啊!卡米拉终于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新目标啦!卡米拉要成为魔法学者,记录所有魔法相关的知识!可惜哥哥不能学魔法,不然卡米拉绝对能让你少奋斗30年。”

  “人家娶了白富美才算少奋斗30年,你是白富美么?”

  “那我哪天成了白富美,你娶吗?”

  歪楼都歪到哇爪国去了……

  不过在经历这么多打击之后,威廉总算获得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万事开头难,这一次的胜利几经曲折,也实在是来之不易。所以请原谅这两个二货在这一刻忘乎所以的瞎扯淡吧!魔法世界,给我等着,劳资学不会魔法照样要征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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