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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说与不说2本书
悟道天龙全文阅读作者:啃魂加入书架
  秦朝心情复杂地走出了‘龚家酒楼’,在大街小巷左逛右逛,很渴望有人来找自己麻烦。转了一圈又一圈,不得不承认,想让麻烦自动找上门来,现在的自己还很缺乏价值。

  身上没一分钱,好像连坏人都懒得理,恐怕再这么走上一天一夜都没用。但若是反过来,不是麻烦送上门,而是送上门找麻烦,倒不缺乏对象。

  龚家武馆排在第一。秦朝考虑到双拳难敌四手,而且龚家武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自己武功高了再找它的麻烦不迟,没必要现在就送上门去,再找罪受。何况挑了龚家武馆都没用,反而将面临更大的麻烦和危险,最后不得不挑了武馆的保护伞——无量剑。

  排在第二的是这小镇上最大的一家赌馆,与排在第三的‘春风楼’只隔了一堵墙。虽然赌博之害几乎人尽皆知,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赌博的利益及诱惑之大,却怎么都禁不了。

  禁不了还禁?秦朝摇了摇头,心里更认可堵不如疏。现在只打算劫富济贫,顺手敲打敲打,一举多得。也是在间接找龚家武馆的麻烦,听说这地下赌场的后台也是龚家武馆。虽然武馆背后还有无量剑,但终究隔了一层,影响也小了一层。

  龚家武馆的实力在大理排不上前十,在这小镇却一直够用,稳占第一。因为别人不管是否有实力挑战,都得考虑利益得失,是否划算。

  南涧镇已经是大理城的南方第二大镇,只龚家武馆一家独占的纯收入,一年都只有四五百两银子。明显比不了青楼的收入,一个头牌都能轻易赚回。更比不了赌馆的收入,但至少得将稳定排除在外。

  武馆的作用与学校类似,最主要不是用来赚钱,更主要是用来给自己挑选人才,往四周输送人才,拉拢各方各面的关系。官方也是极力推荐,毕竟大理国的人口比不了他国,只能在个人武力上狠下功夫。

  上下官员都对此大开方便之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只让龚家武馆能活得很滋润,还包括了下面的青楼和赌馆。不管是青楼还是赌馆,只要能吸引来更多的客人,龚家酒楼都免不了间接受益。不只龚家酒楼因此受益,其它各行各业也是。

  谁都想得到更多,不管是不是由别人带来。

  又眼红别人得到更多,不管别人是不是好人。

  秦朝现在对无量剑的态度更加矛盾,既瞧不起这种小说中的龙套角色,又惹不起这种现实中的庞然大物。所以也只打算偷偷摸摸地干,闷声发大财,不愿明目张胆地蛮干。

  在赌馆附近转了一圈,又只好暂时放弃。心里面很不甘心,却毫无反悔之意。晚上的赌馆和青楼只会更加热闹,更不好对付,更容易暴露。秦朝毫不犹豫就放弃了。接下来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也接着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一一否认。

  可怜自己仍改变不了太过谨慎的毛病。觉得就算练了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现在的武功也还是称不上很厉害,依旧位于弱势,十分不足。这怪不了武功,不是必须在一天内练完一辈子的武功。练了总比不练好。要怪只怪命只有一条,最怎么珍惜都不为过。

  秦朝白忙了一个下午,两手空空。转了一圈,又回到了龚家酒楼。有了武功,又不想学书中段誉,找那马五德混饭吃。决定在酒楼说书赚钱,填饱肚皮再说其它。作为一个曾经的网络书虫,若不怕惹上大麻烦,有的是书可说,比如说:《射雕英雄传》。

  不怕不吸引人,只怕太吸引人。不管是改写小说里面的历史,还是幻想现在的未来,蒙古、金国、南宋都是越解释越吃力,越出名麻烦越大。

  书里书外,有了那黄裳所著的《九阴真经》,受害者多如牛毛,真正见过它的又有几个?

  既然连见都不用见,自然也不用分辨真假。不只怕一万,还只怕万一。一万个江湖中人的万一,加在一起便成了一万,就算真正行动的只有百分之一,也是越滚越大的大麻烦。

  这个万一,不得不防。它可不只因为你脑袋聪明,或者本领高强,就不害你了。想那书中,最厉害的五大高手之一,号称‘东邪’的黄药师,一生中唯一的至爱,不过背了几下《九阴真经》,就被害得早产而亡。

  不用怀疑,他们夫妻俩都拥有军师级的脑袋,帝师级的博学,但在面对《九阴真经》的时候,别说自助自救,反而是越聪明才智越起反作用,无形中转化成了误杀自己的利器。

  人死不能复生。黄药师的武功再高十倍都没用,事后再怎么伤心后悔都无济于事。气得不但不肯学《九阴真经》,还执意要一把火烧了它。想烧了这武学中至高无上的秘笈,用来祭奠亡妻。

  可《九阴真经》本身并无善恶,乃前辈高人一生的心血结晶,知识传承。有本事就创造一本更厉害的出来,再把它换来烧了。

  比起逍遥派的北冥神功,《九阴真经》明显要更正派。但在小说中,《九阴真经》害人无数,仿佛成了一切大恶的根源。

  那黄药师的妻子,据说连武功都不懂,只不过读了一遍《九阴真经》,凭着超人的记忆力,将之完完整整速记下来,完完整整还给了全真教的周伯通。

  错不在《九阴真经》,难道在人?但那王语嫣背下的武功秘笈更多,那可是全天下各门派的武功,更没征得各门派的允许。

  有错也是王语嫣更有错,该死也是王语嫣更该死。为什么,一定要让黄蓉一生下来就没了娘?

  黄夫人最恶也恶不过四大恶人。只说那‘无恶不作’叶二娘,一天杀一个小孩,都还只排在第二。

  所以,无论黄药师最怎么后悔,都绝不会甘心承认,夫妇俩是由于大错大恶,才遭了报应。

  黄药师的弟子陈玄风和梅超风,害怕被师父发现两人的恋情,想要私奔。都觉得自身的武功还远不够在江湖上横行,顺手牵羊拿走了武学中至高无上的秘笈《九阴真经》,远走高飞,躲藏起来,苦练绝学。黄夫人想给丈夫再背一本出来,可时间已经隔得太久,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她虽然记忆力惊人,却也只是相对而言。有记才有忘,有忘才有记。记得越多,忘得越多。当初刚刚记下来的时候,能一字不漏还原《九阴真经》,那已经是厉害之极。她现在最怎么用力苦思冥想,都已经忘得和普通人一般,不是想还原就能还原。并非不懂得放弃,何况还有孕在身,不宜操劳过度。但太在意心爱的丈夫,这已经不由人控制。感情上放不下,便只有更用心地投入。绞尽脑汁,反误了性命。

  这就是爱,难道这也很该死?

  黄药师在伤心欲绝下,与叶二娘伤心欲绝时有些相似。叶二娘找不回自己被人抢走的孩子,就抢别人的孩子。黄药师不像叶二娘杀人无数,只将其他徒弟的腿打断,一个不留,全赶出了桃花岛。既后悔莫及,又怨恨难解,还害人害已,怪‘老顽童’周伯通带来《九阴真经》。

  一个要烧掉《九阴真经》,给亡妻陪葬;一个要保护它,依师兄王重阳遗嘱行事。

  困在桃花岛,一困十几年。

  前车之鉴,尽管只是书中虚构的人和事,但秦朝现在仿佛身在书中,还能不慎重吗?

  因为既不想将来比书中的黄药师更后悔莫及,又下决心一定要选一本经典来当一回说书人,秦朝经过一番左挑右选,最终选择了曾经读过不下十遍的《寻秦记》。再经过一番大改特改的盗版,主角项少龙改成了秦龙,主角出生的时间改成了大宋。但具体不详,既无具体的时间,亦无具体的地点。并自行定下一套说书的规矩,每天最多只肯说两个钟头,上午吃完早饭后说一个钟头,下午吃完中饭后说一个钟头。
第8章 真正的天下第1
悟道天龙全文阅读作者:啃魂加入书架
  说书、练武之余,秦朝经常跑到厨房免费帮忙,厨艺和体重增长飞快。但很奇怪,身上仍然和以往一样,不见长肉。不过周围人都已经不以为奇,因为小柳表面上更加瘦弱,其实力大如牛,体质更加显得特殊,众人都早就见惯了。那些喝酒闹事之人,只要不动刀剑,往往都是由小柳一个人一只手轻松解决。秦朝和小柳都很乐意亲近对方,但一直都不见半点一见钟情。

  学习、锻炼厨艺的时候,因为受够了崖底洞中学武那几天野人般生活的影响,秦朝对那些用材高端繁复的菜肴怎么都提不起劲来,更喜欢往用材简单易得的方向努力。

  事实上,越入门容易越考验厨艺。小柳的馒头最有劲道,那可不只有厨艺,也是力气大的好处,别人想学都学不来。龚婉的母亲龚夫人最擅做包子,又大又美味,又快又省材。但只偶尔做一次,喜欢故意调人味口。说什么,傻子都知道物以稀为贵,做生意的又怎么能不知道!而且,还只限在自家酒楼卖。顾客必须多来几次龚家酒楼,才更有机会。接着类似中奖般,凭运气碰。中了,喜上加喜。不中不甘心,下次再来。

  秦朝最喜欢龚夫人做的包子,称之天下无双,但又最讨厌龚夫人的包子,觉得它是在故意勾引人。小柳第一个发现,秦朝和龚夫人越来越像小孩子捉迷藏。为什么要躲开龚夫人,秦朝自己都觉得好笑,都没怎么在意。有时间空闲,更愿意一个人默默研究内功,懒得管那龚夫人。她想干什么都由她,只求别影响到自己的自由。一夜又一夜,秦朝只愁时间太短。

  武学现在还太个性化,好像比科学的网络化更磨人,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深入研究。

  就说内力与真气的不同,说简单很简单,只一句话;说复杂又很复杂,用一辈子都不一定说得清。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将‘真气’比作鸡,把‘内力’比作蛋。不管北冥神功怎么吸人内力,蛋终究只是蛋。还得想办法把蛋再变成鸡,鸡再生蛋,蛋又生鸡,构建成一种良性循环,炼化吸来的内力,提升自产的内力。

  蛋有鸡蛋、鸭蛋、鹅蛋、鹰蛋、恐龙蛋之分,不同的动物生不同的蛋;内力有阴阳五行之分,不同的功夫配不同的内力。

  像凌波微步练出来的内力,肯定与凌波微步的招式最相配。但又不只与凌波微步相配,只提升脚力,它对眼力、耳力的提升也很大,对其它方面则不怎么管用。

  秦朝更习惯一个人默默研究,既不想打扰别人,也不想被别人打扰。研究越久,理论越多。其中大都还未经验证,甚至一辈子都得不到验证。不知对错,不知真假。

  仅只对内力的认识,就已经变了又变,还一直在变。开始认为内力只能属于想象,人类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拥有。现在越来越觉得内力不只人类独有,连动植物身上也都全部存在。

  理论上,只要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有内力的存在。但有了不一定就用得上,用得上不一定就能用得好,用得好不一定就能用得最好。

  只说人类的内力,即使所练的内功全都只有一种,还是免不了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同,否则怎么练都只一个样,谁还用得着努力。

  无论多么努力,无论多么不同,比起人与动植物之间,好像又没什么不同了。

  最怎么相同,就连一个人身上练出来的内力,例如一个人练‘少林七十二绝技’,尽管所练都是少林一派的武功,彼此间仍然存在极大的冲突,练得越多越难将之糅合在一起。

  据说少林自创派以来,除了宋初曾有一位高僧身兼二十三门绝技之外,从未有第二人曾练到第二十门以上。

  换句话说,达摩老祖的名气和身份虽然更高,但一样没练到第二十门以上。

  或者说,谁能身兼二十三门以上绝技,谁就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因此,就算在理论上能糅合来自不同动植物身上的异种内力,实际上的难度想来应该不会低于一个人精通全部的‘少林七十二绝技’。那又怎么可能?

  既然用不上,又何必关心。

  可秦朝却认为:雷电一开始更用不上,避之唯恐不及,现在不都用上了。何况能用上的机率最低也只是低,而非真的不能用上。硬要说的话,人类将动植物吃进肚子里,就已经很自然间用上了其中的一部分,只是所用的手段太过原始、粗浅,功效太低。

  平时完全忽略不计没什么,在理论上又何必将它忽略。最好是既不忽略,又不夸张。

  既学那神话小说中所说,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又没有灵气来的那么容易。

  虽然连动植物都拥有内力,但那也关系到无数动植物的生存。也并非有了这些限制,就完全没有了办法。人类强大了,照样有能力改造自然,改造环境,与动植物交换,一起进步。

  武学从虚构开始,又并不全是虚构;武功从假的弱的开始,又并不全是假的弱的。

  最怎么真,若是怎么都没办法练成,真等于假;最怎么假,练成了是自创新功,假等于真。

  还没见到这与小说相似的世界,秦朝就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现在又怎会因为希望渺茫就放弃。

  失败乃成功之母。

  就算一直都只有失败,没有成功,也至少活得跟别人不一样,活出了自我。

  有时候有的试验很无理却很有用,例如:在修炼北冥神功的时候,不管是否真的在吸人内力,都当作正在吸人内力。把宇宙想象成一个拥有无量天地灵气,或者说拥有无量内力的巨人,而自己寄生在宇宙这个巨人的体内,与巨人共享内力。

  道理来自人与植物呼吸,氧气与二氧化碳的轮回:一个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一个吸入二氧化碳,呼出氧气。

  说穿了太简单,不说穿又不会像魔术那样磨人。秦朝知道这是自己的优势,但还是要说。不但要说,还要用。不用没用,没用都要用,用了都只能发挥部分优势。要想办法发挥出更大的优势,把优势从虚的变成实的,从假的变成真的,从小的变成大的。

  没想到,这么练习久了,‘深入寂静而不眠,沉入空冥而不睡’的功夫直线上升,渐渐由浅入深把握到更多修习内功的根本法门、基本原理。不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自己身体内气血的运行感觉变得越来越清晰。就连在大白天的闹市中,对别人体内的气血运行,都开始有了越来越清晰的感知。这种意外的进展越大,越证明了自己原来的不足,也越意识到自己还有大量的不足,以及所谓武林高手的强大。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东西好像无师自通,一通百通。若是用来辅助学医,肯定会大占便宜。医武不分家,现在就算自己不学医,只学武,都开始拥有了给人治病疗伤的医术。而且,可以非常自信地说,不会比那些学了十几年医术的普通医师差。不过在拥有了这么好的条件后,不学医实在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要学的话,又真正的名师难求。即使自己真心拜了师,最后都不一定能学得真功夫,而且肯定要浪费掉大量时间。

  秦朝深受小说的影响,对《天龙八部》里所说的名人,早就有了不小的成见。就连那大名鼎鼎的‘神医’薛慕华,都不怎么瞧得起。理智上知道这样很不好,但感情上不是想改就改得了。既然连薛神医都瞧不上眼,又何必拜入其他低级医师的门下。拜不了师,便只好摸着石头过河,多借几本医书来自学。反正那些无钱治病的穷人多得是,正好用来免费实验和实习。穷人的日子,自己早就享受过不短的时间,知道穷人最怕的不是穷,而是病。
第9章 都随便招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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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来如山倒。得病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只要是人,连九五至尊都避不开。稍不注意,小病就会演变成大病,危及生命,祸害家人。治又不一定能治得好,宫中的御医都不敢担保。而且病去如抽丝,太费时费力费钱了!不治又太伤身体,太难过,太误事!秦朝免费治病的主要目的,最初更多地是为了自己,期望借此提升自己的医术,研究武术。但在别人眼里,则几乎完全成了一种莫大的善举,很快就在南涧镇附近传开,与《寻秦记》一起声名鹊起。大理国世子段誉亦慕名而来,改了路程,离开了大茶商马五德家。

  马五德豪富好客,颇有孟尝之风,江湖上落魄的武师前去投奔,他必竭诚相待,因此人缘甚佳,武功却是平平。秦朝早就从书中知道这些,却不知马五德还有个小女儿马秀秀,因为有她陪着段誉,《寻秦记》才入了段誉的眼,才一直还没忘。马秀秀才是真正用心关注秦朝。但马秀秀最关注的不是他的医术,而是那新鲜奇异的说书本领。马秀秀一直想在书画市场上干出一番成就来,所以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人才。并不只关注他一个,段誉一样被盯上了。因为在家里一直没攻克,才只好陪他走出家门,一起游山玩水。

  《寻秦记》的出现,让马秀秀顿时眼前一亮。这一亮等待已久,早就迫不及待,也就更加佩服。发自内心地欣赏,想要更深入地了解它的作者,拉人入伙。马秀秀已经拉了九个同事入伙,全是年青貌美的大家闺秀。还准确成立一个组织帮派,但因为一直收支不平衡,入不敷出,不好意思公开来宣布。因为吃够了志气太大的苦,受够了不用男人的错,才终于决定不再只找女人入伙,准备找有这方面才华的男人加入。秦朝和段誉恰逢其会,又显露了过人的才华。马秀秀只当他们都是落魄书生,自信不管是凭实力还是凭魅力,都能轻易将段誉拿下,再找秦朝。

  一路上,马秀秀用尽心机,越来越奇怪,段誉怎么还不入套?

  相比马秀秀不知内情地拉人入伙,秦朝虽然知道,但只是从书中。他从未亲眼见过段誉一面,但已经不知想过多少次。想把段誉当作《寻秦记》里的秦始皇,学吕不韦和项少龙的奇货可居,干一笔大买卖。

  女的非常干脆地行动了,至今还没成功;男的还在左思右想,至今还没行动起来。

  男的很不愿意那么做,觉得功利性太强,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况别人。认为那段誉最怎么瞒着家人出走在外,也是大理国皇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本就瞒不过那些有心人。想占段誉的便宜,别闹得像书里的那些配角,最后都反让段誉给占了便宜。

  想想那吐蕃的国师鸠摩智,身份、名声、智力、武功和江湖经验都远在段誉之上,结果等于给段誉创造了占更大便宜的机会。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地不讲道理。不管是吕不韦的反面,还是项少龙的正面,到底还是便宜了秦始皇。

  秦朝最怎么自高自大,都不会认为:现在的自己,比那鸠摩智、吕不韦和项少龙都厉害。

  要么一开始就把秦始皇给杀了,把段誉给杀了,不给那类人成长成为主角的机会。

  要么一开始就别想占什么便宜,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拥有越多,吃亏越大。就算杀了还是吃亏,因为还有别的主角来占便宜,因为这就是配角的命。但若自己是主角,也就更没必要考虑这些。反正考不考虑,主角终究还是主角。不如学书中的段誉,不想练武,不想杀人,还怪它们自动送上门,送得太多了,自己不想要都不行。但事实呢!他完全可以学无涯子一样,把内力传给别人。要是觉得太吃亏,可以优先传给自己的亲人呀!他父母、妻儿、妹妹、伯父、伯母都可以呀!不管那是现实还是小说,其中必须另有原因。

  秦朝不想提前与主角展开生死之战,吃力不讨好。但又怎么甘心当一辈子的配角?

  现在唯有顺其自然,省出心思,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逍遥派的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为本,招式为末。’秦朝基本上赞同,不想在招式上耗费太多的时间。连凌波微步都只一天练四遍,并打算等内功练成后最多只练两遍。现在每天只练四遍,耗费的时间合在一起,都已经很吓人了。因为凌波微步的练习与应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但越慢越容易用错力,像书中段誉开始练习的时候,身体曾经瘫痪过一阵,就是用错了力。秦朝亲自试验过一次,瘫痪了的感觉很糟糕,只尝一次就已足够,再不想拿自己来做这种试验。

  为什么要慢?

  为什么要动?

  不动就连躺在床上躺久了都会躺成瘫痪,而不是站马步要不动如山,站得越久越静越厉害。马要动,人也要动。既要动,又不能动快了,因为那比躺久了更快出事。脑海里不禁又想起了家乡的‘太极拳’,分练法和打法,一慢一快,一柔一刚,外调内养与伤人伤己。跟这儿的武学本质相同,发展方向和程度却大不相同。家乡那最厉害的内家拳,练的都不是内力,而是明劲、暗劲之类。这儿随便找一门武功,都脱离不了内功体系,离不开内力。两者结合在一起,不知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

  有太多的东西需要静下来仔细研究,但一个人最怎么研究都十分有限。但就算把全天下人都网在一起,研究还是需要静下心来。不然成果最大都不叫研究,而叫抄袭。

  说书的更喜欢抄袭,而且往往一遍还不够。自己现在也在大量抄袭。说久了,来听书的常客日渐增多,日渐熟悉。其中与他最亲近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经常当众用毒蛇喂养小貂,手里各种毒蛇层出不穷,五步蛇、竹叶青、赤练蛇、金环蛇、银环蛇……既吓跑了不少胆量不大的客人,亦吸引了不少好奇心很重的客人逗留不走,醉翁之意不在酒。又都不敢太接近,更不想轻易放弃。

  最美不过得不到。第一次,秦朝也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敢接近,暗中给自己打气道:“表现的机会到了。无论实际情况是不是小说《天龙八部》,大不了说错了话而已。”

  “‘万劫谷’是你家,你姓钟,名灵,小名灵儿。你爹是‘万劫谷’谷主钟万仇,你娘是‘俏药叉’甘宝宝,你怀中的小貂是‘闪电貂’,今年四岁,最听你的话,连你父母的话都不怎么听……”脑袋里早就想好了一句又一句,秦朝也已经张开嘴好几次,却连半个字都没说出来。虽然很想故作神秘,但不想惊坏了钟灵,更不想死在那‘闪电貂’的毒嘴下。

  如果突然有人跑来对自己故作神秘道:“你来自‘地球’,Z国,HN省,YY市……你姓秦,名朝……你爹……你妈……”自己会怎么样反应?秦朝实在不敢想象。

  如果那人是木婉清、秦红棉、甘宝宝、王语嫣、龚光杰甚至乔峰,实在想不出自己会怎么反应。但若说都不敢说,还能管得了别人的事,还能改变书中人物的命运吗?
第10章 不同人同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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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但没有说钟灵自己的事。故事的主角突然换成了闪电貂,但名字不再叫闪电貂。而且还来了个大杂合,主要是加入了《神雕侠侣》中的神雕,又创造了一个四不像。

  篇幅比《寻秦记》要小得多,改动却好像更大。‘神雕大侠’杨过变成了个独臂的维纳斯女神,神雕的年龄变成了四岁,神雕的嘴变得比闪电貂还毒。

  谈到神雕吃的‘菩斯曲蛇’,再看闪电貂的食物,秦朝不由想到自己和段誉的对比。听众不知他心中所想,一听那‘菩斯曲蛇’的蛇胆有增长内力之效,口水顿时流了一地。

  “哪里有‘菩斯曲蛇’!?”那少女道。

  秦朝笑了笑,道:“那还不如找人参、灵芝、熊胆……”

  那少女道:“一般的根本没什么用,有用的根本轮不到一般人。”

  说一说,问一问,答一答,故事很快就到了结局。

  “你,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秦朝边说边观察那少女的反应,越说越自信,听了她的问话,心头一喜,脸色一正,说道:“我为什么就不能清楚?它又不是墨门钜子元宗。”言下之意,我连元宗那样的隐士高人都了如指掌,一只小小的宠物自然更不在话下。

  他这次还真没猜错,那少女确实是钟灵。

  钟灵听懂了。

  又没懂。因为现在还无法肯定,那说书先生所说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闪电貂。更可能只是个巧合而已,可为什么自己不肯就这么下定论,不愿就这么轻易相信,难道是因为太喜欢闪电貂了?

  厅内不少人也听懂了,他们表现比钟灵还惊讶。

  有人怪叫道:“元,元,元宗、秦龙,难道那些都是真的?”

  秦朝呵呵一笑,还是那句话:“信则真,不信则假。”心里知道,这话已经变了味,镀了金。

  钟灵愣了半天,忽然格格一笑,道“我不认识你啊!”这句话又包含了试探,而且不只一种。

  “元宗也不认识我。”秦朝回道。

  “这与我们说的有什么关系?”钟灵貌似奇怪道,心里面觉得:他回了等于没回。越躲躲闪闪的回答,岂不越证明他心中有鬼?但若直接承认,说认识自己,那又真的能当真吗?

  “当然有关系。”秦朝解释道,“元宗和我不是出生在一个年代,他远比我早出生,因此我能认识他,但他不可能认识我。由此可以推论出,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钟灵沉吟道:“话是不错,可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龚婉嘻嘻一笑,道:“你说得不错,什么话从他嘴里跑出来,全都变了味——真的变假,假的变真,对的变错,错的变对。只是今天又多出一样,不认识变成认识,认识变成不认识。”

  本来只是随便说一说,不料秦朝居然真的点了头,回道:“你一定要我说,我也不是真的说不出来,只是怕吓着了你们。”于是,之前关于钟灵的那段话,还是控制不住从嘴里又冒了出来,不过情况已经很不一样。

  众人只见钟灵的神色变化,就知道他说的一点都没错。再联想书中说的那些人和事,虽然那些人和事一直没变,到了心里却一变再变,已经怎么都找不回刚开始听说时的那种感觉。有的甚至有点像初恋般,感觉中变得更加深刻了,也更加说不清楚具体如何。

  “对啊!”钟灵突然拍手道,“我想到了,你认识我就算了,怎么连我爹也认识?这也算了,你怎么连我娘也认识?娘可是极少出门,你不会是我娘的远房亲戚吧!那你应该姓甘,而不是姓秦呀!”

  秦朝一直都在小心钟灵的闪电貂,早就提醒自己,不管她表现是很生气还是很开心,自己都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这时候,他也想到了别人的危险,但还没开始又怎么能说。

  还没等他想出结果来,有人见钟灵生得美貌,虽然有些惧怕她的毒功和家世,但还是止不住让邪念占了上风,习惯性地出言调戏道:“宝贝儿,他是你娘的相好,我也是,我们三个……”

  那人话还没说完,只见白影一闪,闪电貂蓦地跃出,扑向那人,喀!在他胸口咬了一口。等那人伸手想抓时,闪电貂早已回到钟灵的怀里。

  “毒,有毒!你……”话未说完,那人扑通!摔倒在地,两脚一蹬,没了知觉。

  众人像是被集体点住了穴道,连秦朝也不例外,鼻中突然吸入一股尿骚味,才开始恢复清醒。秦朝虽然早就听说,那闪电貂乃毒中之王,吃各种毒蛇长大,一张嘴特别地毒。

  最震惊秦朝的是——

  一言不和,一个活蹦乱跳的壮汉,转眼便送了性命,下手的还是一个长得十分天真可爱的小美女。依那小说中的记载评价,钟灵都算是温柔和善良的代表,下手狠辣不过那木婉清,下毒残忍不过那阿紫,调皮戏弄不过那阿朱。

  秦朝这才体会到现实与小说的最大区别——

  就像史书中记载一场战争,真的战死几千几万人,都只不过是多用几句话而已。虽说谁都回归不了历史,但历史是由人来创造。眼下的现在,正是未来的历史。同理,谁都穿越不了小说,但小说是由人来创作。眼下的一切,都是将来的小说。

  江湖,这才是真正的江湖!

  小说,这才是真正的小说!

  最怎么像《天龙八部》,这都不是原来的《天龙八部》。比双胞胎还像都不是,但还可以三胞胎、四胞胎、五胞胎……只是机率越来越小而已。

  最怎么像钟灵,这都不是原来的钟灵。最怎么极度相似,都否认不了。既否认不了貌似相同,又否认不了本不相同。尽管机率远小于同人小说、同人影视、同人游戏。

  钟灵心知,主要是那人中毒的部位不好,才会那么快毒发攻心。其实人还没死透,但想救活已经极难,更无那必要。别人更害怕闪电貂,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更不必跟别人解释。

  她一边抚摸闪电貂,一边向秦朝笑道:“你别担心,我的宝贝貂儿很乖的,它只咬坏人。”右手两指抓着一条小青蛇的尾巴,倒提起来,在那闪电貂面前晃动。

  闪电貂前脚抓住,张口便吃。这些毒蛇是那闪电貂的食物,这点秦朝早就知道,仍不免感到心里发毛,连想好的话都忘记了说……

  但很快他就恢复过来,继续那大改盗版的说书。

  “……只见秦龙一声冷笑,右手从腰间解下一只碧绿色的玉笛……

  苍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天知晓。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除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啦……”此曲虽与传统诗词不合,但通俗易懂,节奏鲜明,意境高远。秦朝才唱了两句,就有人忍不住高声合唱,加入者越来越多,歌声响彻龚家酒楼。

  不知不觉,又盗版了《笑傲江湖》的经典主题曲,并改名为‘碧海潮生曲’,融入《寻秦记》,改盗版,合盗版,盗了又盗还盗版……

  但在钟灵、龚婉等人眼里,这无疑又是他的最新原创,最正版不过。

  “‘碧海潮生曲’响彻整个战场,一圈一圈纷纷倒下,不管武功是高还是低,不管是将军还是小兵,不管是老兵还是新兵,不管是懂还是不懂音乐,全都是同一个下场……”

  “秦龙这次不但立下了大功,而且没杀一人,保存了大量人口,功德无量……”
第11章 女人的好奇不同
悟道天龙全文阅读作者:啃魂加入书架
  “上次算你厉害,这次你还能一口道出吗?”钟灵笑得像狐狸一样,指了指身边那黑衣女子。

  那黑衣女子这次骑了匹黑色骏马,引来一阵骚动。

  刚才有人小声对同伴说:“她就上次在这里杀人的那个黑衣蒙面女,这次骑马应该是为了逃跑方便……”下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人已经被那黑衣女子几马鞭抽倒在地。

  秦朝心里已经百分之百认定她就是木婉清,却强忍住笑,回答道:“不能。”

  “我当然知道你不行。”钟灵做了一个往桌底下钻的手势,笑眯眯地道:“但你上次表现那么厉害,现在最怎么差劲,总不会一点都说不出来吧!”

  秦朝再三推辞,见她一直不肯就这么算了。猜她上次被吓坏了,这次故意带了木婉清来为难自己,绝不肯就轻易放过,干脆豁了出去,一脸正色道:“还是上次那句话,你一定要我说,我也不是真的说不出来,只是怕吓着了你们。”

  “凭你?”那黑衣女子只说了两个字,楼上顿时安静了一大半。

  “唉!何必呢!”秦朝一声长叹,像背书一般背了一段又一段,直到木婉清的袖箭再次飞过耳边才停下。

  箭一射,对向钟灵的目光,木婉清顿时怀疑自己上了当。其实对方也应该快要说完了,只是自己确实再堵不起。如果只说与自己相关的事情还好,谁让他说到了自己的师父,还让那么多不会武功的外人听见,自己总不能都杀了灭口,只好先让他住口。

  刚才那一箭,木婉清本来以为他又会像上次一样狼狈,没想到连躲避的动作都一直不见他有,不由好奇心大增,开始上下仔细打量。

  秦朝自己都不知自己怎么回事,对木婉清的顾及实际上竟然还不如钟灵,不过有一点现在就敢肯定——木婉清对生命更加热爱,钟灵对生命更加冷漠。

  木婉清一直戴着面纱,性情与书里写的一样古怪,动不动就骂他:“臭男人!”

  秦朝表面表现男人的大度,一直忍气吞声,暗地里小手段不断。比如说,《寻秦记》里项少龙俘获乌廷芳那一段,本来已经是很精彩的描写,到了木婉清面前又变了,加了重料,恨不得直接来个真人示范。但开始说得并不很过分,很刺激人,而是由浅入深,缓缓深入细节,加重味道。若换了个女人,或许随时都可以避开不听,但那绝不是木婉清的风格。

  很自然的,那木婉清嘴里渐渐又多了一个‘淫贼’的口头惯号。

  “那时代的女性只要被你夺得她的芳心,其直接大胆远非现在的女性所能比拟时……”木婉清嘴里又大骂:“臭男人!”屁股又坐着不肯走。

  秦朝自知是怎么一回事,心里暗笑,脸上则不敢露出一丝一毫的讥笑。得趁热打铁,快些往下说,把人吸引住,让人缓不过神。事后木婉清再发脾气也迟了,不该听的都听了。

  “秦龙知道像乌廷芳这种情窦初开的女孩,耳根最软,若不打铁趁热,把生米煮成熟饭,说不定遇上英俊的连晋时,又会转投他的怀抱……”木婉清忍不住又开始骂人,大骂秦朝比连晋还卑鄙无耻,还下**贱,但手段不行,因此不讨女人欢心,反而很讨人厌。

  秦朝不理,继续说道:“秦龙以最温柔和讨好的方式,让这少女失身于他。事后又做足工夫,又疼又哄,使她享受到女性从男人身上所能得到最甜美的滋味……”

  木婉清大骂:“你这流氓,比下三滥的淫贼还猪狗不如,说得这么清楚,肯定有过很多的经验,坏了很多女人的贞洁。快点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不小心,又用了秦朝盗用的口头禅,一阵脸红,虽然明知别人的视线被面幕给遮挡住了。

  秦朝依旧表面不理,嘴里面更下功夫,继续说道:“不片晌乌廷芳已娇躯扭动,脸红如火,还主动爱抚他的虎背。秦龙想要保持体力,暗暗心惊,离开了她的小甜嘴,软硬兼施,又哄又吓,把她迫回家去……”

  木婉清又一次不吐不快,骂秦朝比太监还不是男人,还满足不了女人,又偏要惹女人生气。

  秦朝发现,书里的内容越让木婉清着迷,木婉清骂他就骂得越厉害。这罪魁祸首,原是自作自受,正因他说得太好了。其中最露骨的大都避开众人,只讲给木婉清一个人听。

  钟灵的轻功连木婉清都自愧不如,喜欢悄无声息地躲在一边偷听。因此钟灵也渐渐赞同了他‘淫贼’的称号,毕竟盗版项少龙的泡妞技巧太高超了!不只男人羡慕和嫉妒。

  但就像钟灵所言:“骂书里的人骂得最凶,别人半句听不见,根本毫无意义;骂书外的人却不一样。”同理,这‘淫贼’的称号送给书里的主角毫无意义,远不如送给他秦朝实用。

  至于‘臭男人’的称号,木婉清喊得,钟灵喊不得。因为钟灵为了控制蛇虫,弄得一身药气。其中一些蛇药臭得要命,和其它药物混在一起,臭上加怪,怪上加臭,习惯了都觉得很不好受。有次秦朝被骂狠了,气上心头,曾当着钟灵的面说:“木婉清倒是当得起香美人的雅号,但一身香气只比普通美人怡人,比不了龚婉身上那种沁人心脾的幽香。龚婉不欲招惹麻烦,用其它香水掩盖,但骗不了我。”话外之意是说:“你骂我‘臭男人’,你钟灵一身药味,难道就很好闻吗?”钟灵不知该怎么回,真想让闪电貂在他身上咬上十口八口,但不知怎么,终究还是下不了手。

  最气不过的是,最近老是做那种不该做的梦,《寻秦记》中的某个女人变成了自己,最最不可原谅的是那男人。梦中醒来,多次怀疑自己对那男人动了情,但马上又否认了。因那人说书的穷酸样,与自己心目中的男人相距太过遥远。或许将来会有所改变,但那毕竟与现在无关。但为什么?见那小柳当众要了他一把木梳,要他在上面刻上他的名字,自己的心里会觉得很不舒服。见他不像书里的秦龙,连送上门的美人都拒之门外,自己的心里会很高兴……

  钟灵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那复杂多变的心理,但有一点不得不肯定——在对待他与其他女人的关系上,自己表现得太过敏感。这种敏感,甚至超过了那位名义上的未婚夫。

  钟灵想过,送一个丫环给他,既可以增加彼此间的朋友之情,又可以减小那些无谓的男女之情,还可以占用第一个女人的位置,占了小柳最想占的那个位置。但每次事到临头都下不了手,最后总能找到一大堆的理由。另外,钟灵还很担心他与好友木婉清,觉得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奇怪,很不正常。虽然怎么看都产生不了男女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老是忍不住担心。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或许像木婉清所说:“必须消灭掉大坏蛋秦朝,世界才可以恢复干净。最终一把火彻底烧了《寻秦记》,这世界就彻底干净了。咱们便可以不用再管这些,恢复原来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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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07?跑,吃力不讨好。但秦朝是那么重视基础的一个人,怎么会如此不智?原来他的剑术一直在勤练基础,锻炼心与手之间的配合,锻炼神经反应、发力和命中。对于基本剑术中的基础,大部分人只练习一个月,顶多练习三个月,但他至少用了别人十倍的时间,一直坚持到现在都没放弃过这种最笨的方法。

  小时候力气小,用竹剑、木剑;长大了,练力气用短剑,练技巧用软剑,练实战用西洋十字剑;现在才偶尔用一用更长更重的正式铁剑,或比正式铁剑更长更重的斩马剑。

  最开始以‘刺’为主,在刺这一招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至少是其它基本剑招的十倍。

  接下来开始偏重于‘拔’,在拔剑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至少是刺这一招的两倍。

  从辛双清那儿获得无量剑的剑术后,开始偏重于‘绞’,在绞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至少是拔的两倍。

  秦朝的剑术,大半是利用书本自我摸索而来,曾被辛双清笑话“剑都不会握的绝世好剑!”,害得别人怎么都学不会;曾被木婉清戏称“懒得连剑术基础都不练,就练成了绝世剑法,老天太他妈欺负人!”当那十分目中无人的秦夕落,第一次正面对上,一样免不了十分纠结的时候,木婉清和辛双清等人都突然觉得心情大好。只是辛双清学不了木婉清的——想笑就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分时间、地点、场合。

  基本剑术最易学难精。

  刺这一招,不用学都能使,但秦朝用了别人几十倍的时间,都还难免觉得不够。否则在不用内力的情况下,都应该能击败出尽全力的辛双清。类似《笑傲江湖》中令狐冲,在内力尽失的情况下,只仗着‘独孤九剑’,就能击败那些名门大派的掌门级高手。按秦朝的推算,理论上,自己的一剑流绝不在那‘独孤九剑’之下,厉害的是令狐冲。换做还在家乡的时候,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当不得真。但是现在,会不了令狐冲有段誉,会不了‘独孤九剑’有六脉神剑。可现在缺乏条件,胜不了墨子剑法,怎么胜六脉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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