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这个问题杨德也想过,但他想起来时发现自己竟然也是个法盲,除了知道自己要对自己的签字负责,不管上面是霸王条款还是阴沟陷阱。除此以外,他说不上多少内容。现时的宋律是肯定不能全搬用的,各种刑罚太多也不人道,而且有的罪名肯定不符华盟情况的。因此杨德就准备学刘邦的约法三章,把一些大的框框和原则定下来作为宪法,下面具体的就由以后的议会去定了。
“宪法由我来准备,至于下面的具体法律就让以后议会成立后再由议员们去定吧,但有几个原则,法律必须符合宪法规定;各级官员不得插手法律的制定;在宪法的框架内上级议会要尊重下级所定的地方法律;百姓之间不能私自设法,一切重要纠纷都要经过法院。”
“上一级要尊重下一级?”王蒙以为杨德是否说错了。
杨德点点头:“是的,法律都是人订的,但凡订律的人都会为自己一方利益着想的。今后我们国家可能会地域广阔,天南地北的差异肯定很大,所以只要地方的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就应该尊重,也就是说将来最高议会只能定一些普世的法令。
从议会的选举可以看出,将来选举到最后的只能是一些社会精英,虽然他们会来自不同地方,但他们却很可能会代表同一个阶层,这将使社会底层的人失去公平,所以地方自己的法令才能符合地方大多数人的利益。
而全国整体利益则由宪法来维护,以后任何人都没法借口整体利益来牺牲其他利益而为自己谋利了。宪法作为我们立国基础基本是不变的,只有在九成以上国民同意及得到君主赞同才能修改。”
“可下层怕是制定不了多少像样的法令吧?”王蒙对杨德这中把人想得很坏,处处设防的做法有点无语了。
“我们的宪法将规定,犯罪的只有补偿受害者、劳监、处死三种惩罚措施,因此下面法律少就少点,我还真希望少点,那怕只有盗、抢、伤人的法律也没关系。
人生在世,不光有法律的约束,还要有道德的约束,而且在人类文明发展中道德才是主要的。所以法律不是越多越好,看似方方面面规定的挺详细,实则是放弃了道德的约束,长久以往在人群中就会流失道德观念。
而且法律越多普通百姓就越搞不清楚,对居心叵测的投机分子来说却可以游走于法律边缘、钻法律的空子,或者雇用讼师用法律条文来糊搅蛮缠,损害了别人利益还可赖罪,本该主持公道执法的人也可以说是没有法律可依,或者指责普通老百姓是法盲。
那这样一来,法律就可能变成有钱人的游戏道具。你说那些损害或伤害别人的人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对吗?他知道,但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可以借口没有法律规定或利用法律的漏洞来实施害人的行为。因此我们宪法中只要规定不可损害每个公民的正当权益,那如果你受损了,不管有没有具体法律支持,只要陪审团通过就成立,损害别人的人就有罪。”
“你怎么总把人想得那么坏?”王蒙终于忍不住了。
“你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吗?”杨德问王蒙。
王蒙考虑了一下,还是点点头“初生小孩应该是善良的,至少不会为恶。”
杨德摇了摇头:“应该是说‘人之初,无善恶’,他分不清何为善良、何为作恶。但有一点却不能否认,就是‘人之初,性本私’,初生小孩看到喜欢的东西后第一反应就是用手紧紧抓住,你抢都抢不过来。
所以说人的私心是与生俱来的,随着小孩长大,受周围环境影响会有不同的表现,为利、为名、为美、为物等等不一而足,但绝对不会消失。你、我所有人都不例外,只不过有的对人无害,有的却要损害别人,也有的反而对人有益,但最可恶的是表面伪善内心贪婪。
在周围大家都表现出正直无私的时候人人都会收敛,但一旦道德环境发生变化时人的私心就会被无限释放出来。你看宋国,上面有了一个贪婪的蔡京,下面官员就开始一个比一个贪婪,他们难道就没读过圣贤书吗?”
在王蒙沉思的当口,杨德喝了口水接着又说:“再说这律法,我举个例子,假如你家里有家法规定,孝母,要听老母的话;教子,儿子犯错要打板子,这些都没错是应该的。现在你儿子犯错误了,熟知家法的他就逃到奶奶哪儿,而他奶奶护短不让你执行打板子的家法,你怎么办?打还是不打?打吧,是你违反家法,不听老娘的话,不打,你儿子不但这次逃脱家法,以后可能更无视家法。
正直的人就可能先照打不误,然后自己再去领不孝顺老娘的家法,也就是说把你自己连累进去了。那不想连累自己的人呢,就变成无视家法放过了儿子,久而久之那家法还有用吗?也许说可以把老娘也列入家法内,不得袒护孙儿,可谁家立家法时会把自己老娘也列入呢?他敢吗?
又假如现在没有这个家法,儿子犯错后,虽然没有家法可依但我们可以开个道德上的讨论会,把家人叫在一起评说,你娘还会说孙儿无错吗?你儿子还会逃过惩罚吗?也许惩罚不是打板子,可至少儿子知道有些错是不能再犯的。
所以有时道德还是比法律有用,在好的大环境中谁都不能无视道德,但一旦道德观念变差,再多的法律条文也是废纸一张,只为有钱有势之人服务。
还有象宋国内熟读律文的讼师,为何他们在民间风评不好?如果是偶尔辩一次还好说,但他们是以此为职业的人,他们的目的是挣钱养家,那谁不希望挣的钱越多越好啊,但什么人才会多给他钱呀?所以他们钻研法律往往是寻找空子,法律越多他们越欢迎,他们可估的价值就越大,穷人也越来越打不起官司。
不光如此,在平时富人还可长期雇用讼师来研究法律钻空子或糊弄那些有什么法都搞不懂的普通人。”杨德想起后世要立这个法那个法的精英们和被鼓动得血脉膨胀的大众,民主法制真的好吗?法律最多的老美那些被骗光了钱的人们可找到法律武器了?不是最后也只好在人家门口坐坐。
“还有我先前让你们施行的陪审和公开制度,并不是我怕他们几个断不了案,实际上这是我们今后的推行制度,每次审案都要有十到二十人和案不相关的人员陪审,还得有人旁听。法官则根据陪审团意见和宪法作判决。那种法官一人决断是不可靠的,再正直的人内心也有好恶之分,办一些糊涂案出来。”
杨德越说越来劲,王蒙在旁大为叹服,也不知杨德是如何想出来的,如果看杨德那种“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坚决态度,那他是法家无疑;但看杨德不愿意多立法,要人们道德自律又是儒家的思想;再看杨德的施政措施,官员类似汉朝的乡老推举,却是黄老之学,整一个大杂烩。
王蒙也看过杨德所说的宪法草案,除了杨德所说的国体、政体具体形式和组成外就是华族、华盟、和华盟公民的一些具体原则性纲领。
首先说华族,华本为夏,因居衣冠礼乐文明而称华,夏、夷、蛮、戎、狄虽居五方也本同脉,故所有黑眼黄肤的人都是华族同脉。华族拥有四千多年光辉灿烂、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是一个历经沧桑而不衰、饱受磨难而更加坚强的伟大民族。具有团结友爱、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不断开拓创新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历史发展长河中作为主体的诸夏、汉人更是创造了灿烂、多元的优秀文化和先进文明,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 等等。
然后是华盟,华盟的宗旨是保护和延续华族血脉,主体夏、汉文化的传承;促使人民接着先祖的脚步进一步探索、开创世界,促成华族文明之进一步发展;创造适当环境改善民生,保护每一个公民的一切正当权益;为免后世再遭侵略战乱之文明丢失、人民凋零之苦,华盟有权制止一切有损华族及华族文明平稳发展之因素,必要时可发动战争;有义务帮助、接纳、改造华盟之外的落后之华族人,等等。
最后是华盟公民,华盟公民以华族为主体但不仅限华族人,只要承认华盟国体及宪法皆可宣誓成华盟公民;华盟公民拥有平等的生命、人格、自由之神圣权利,有权自由创造和保留正当之财产,有权追求个人之幸福生活;华盟公民有自觉维护华族之整体利益和保护、发展华族文明的义务;有拥护、保卫华盟之国体、宪法的义务;华盟公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集中力量,以促成华盟人民经济生活及社会之进展,等等。
要说后世的爱国主义教育也不是盖的,王蒙等这些读书人正在逐步丢掉那套天赐神授的理论,转而投向杨德的一切是先祖创造的说法。为祖先们一代代披荆斩棘、艰苦奋斗而来的这片花花世界而感到热血沸腾。更别说那些孩子和年轻人了,不知不觉已在为了活着之外有了新的追求。
因此王蒙对杨德提出的这些总纲还是拥护的,以前为帝皇服务那是忠,但现在是为整个华族服务就有一种神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