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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1扬笔的刹那文章(下)

小说:盛世丹青 作者:骊影
  那是一场江南的冬季。

  江南的冬天从来不像北方一样有那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惟余莽莽,也缺少“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浩荡风光。

  江南的冬只是一味的静谧着,如若柳絮翻飞的雪彷如女子浣出的某种星点的纱,迷迷蒙蒙的伴着清透清透的湿气,在室外漫溯成一场风花雪月似的灰蒙,在屋内浸透成手捧小暖炉的那种氤氲香气。

  在这样的日子里,周遭万事不挂于怀的清客会驾上一叶扁舟,去独钓寒江雪;风雅不羁的名士会温上一壶温吞美酒,在赏雪亭中问飘飘大雪何所似;思念北方征战夫婿的闺中女子会独倚危楼,懒画蛾眉却去看过尽千帆……

  这都是极美的景色,但相比之下,仍有一种普普通通的行状,最让人享受。

  王羲之今早醒来时有了些飘摇的兴致,看着窗外的大雪纷飞,天气阴沉,心情便有些疏廖起来。

  心中有些余事未了,挂于怀中,三千烦恼,似都被这昏昏沉沉的天色熏染的更加烦乱了。

  索性随手拿了书闲闲的读着,阴沉的天气和鼓动着窗棂的风,实在让人兴致缺缺,反倒是混成一种昏昏欲睡的调子。

  书卷上的字渐渐小成了苍蝇,屋内的暖炉为室内增添着一种熏熏然的味道。旁边侍立的小仆都开始偷偷的打哈欠,也不知养在暖室里那几只鹅,是不是也已经扑闪扑闪翅膀,懒懒的睡了过去。

  生命就像是一场平缓的律动,在天地间渺小的让人感慨。终其一生不过追求些近似有情而无累的圣人之境,只是惶惶然东奔西走,往往自以为有所得的时候,却会在某个路口发现,那些无累,不过是自我催眠的幻境。

  琐事就是琐事,就如同生命的延续需要吃喝的供给一样,琐事或许也是人生不可剥离的一部分。

  只是……到底向往那等万事不挂于怀的至臻之境,到底迷路难寻。

  风雪不停,窗棂时不时的碰撞与震动,在这时候却成了一种富有节奏感的曲调,伴着室内的温暖,鼓动出一种催人入睡的节奏来。

  于是手中书本上的字渐渐模糊,小憩亦有一番风味……

  最终吵醒王羲之的,并非仆人笨手笨脚的声音,也不是室外的聒噪。

  他只是在某个时间里,忽然觉得眼前仿佛明亮了许多,于是睁开眼,竟看到一片入室的斜晖。

  微微怔了怔,命仆人打开窗子。

  冬风吹入室内,微冷,吹动起王羲之身上的宽袍大袖,却也吹得天地一片清明。

  起身去瞧,除却屋前老槐枝干上那一点残雪,这天地之间,哪还有方才风雪飘摇的痕迹?

  恍然的一瞬,自己像是懂得了什么,此前烦恼一扫而空,只余一派清明。

  日光也早已当头,闪耀着耀眼的光,余给世间一片朗照。

  院子外头,孩子们的笑闹声隐隐随风传来,也不知是哪个孩子,终于得了这样风雪的空闲,跑出来玩闹。

  不过一睡一醒之间,天地竟倏尔变色。方才那一场风雪,竟在恍惚之间,带出几分亦真亦幻来。

  是不是生命也不过如此,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诸事杂物纷繁,烦闷于心,事后再回头,看到的是不是又是一片清明?

  “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这句话中所说的,有哪里只是今人与后人?

  人生一派波澜沉浮,便如若这场浩浩风雪,看似浩大无比难以停息,不过一番小憩,世界却已然变了模样。

  一切恍如幻梦,偏偏头顶上那道刺眼的光晕却是真实无比的,好一场快雪时晴!

  于是王羲之大笑出声,命人研磨,回身将披在身上的厚重棉袍随手扔到一旁,扬笔悠悠,那是一笺寄于远方友人的信函……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注)

  而这个时候,三百余年之后的某个时空中,郑丹青也在同一个时刻扬笔,在同一时刻起承转合,在同一个时刻游龙信手,在同一个时刻做着刹那文章。

  有那么一个时刻,灵魂像是能够穿透时间与空间的迷雾,让两个不同的灵魂完完全全的契合。他们共同扬笔,共同落墨,共同让笔尖在麻纸上游走,甚至,共同分担着呼吸与心跳。

  生命的脉动冲破一切束缚凝结到一处,只为了一场刹那的文章。

  魏晋风度,百年悠悠,只通过一杆笔,轻描淡写的共融、重现。

  于是在某一个时刻里,郑丹青就是王羲之,王羲之也是郑丹青。他们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空间与时间,但隔着这样无法期冀的距离的二人,却足够感觉到对方的喜怒与哀愁。

  收笔,呼吸。

  郑丹青能够听到心跳声,却无法判断那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这已经是他今晚第十一次尝试着去临仿去契合,前十次他不够满意,这一次,他拿着手中的笔退后半步,有些满意的微笑了一下。

  放松下来,这才感觉到天旋地转的晕,他的面色早已苍白的毫无血色,只不过他自己看不到而已。

  再也无力去收拾什么东西,他随手将笔扔进笔洗当中,有些虚脱似的,在半大的榻席上躺了下来。

  躺下来的郑丹青这才发现,原来时间早已到了清晨,而一缕朝阳正斜斜的穿过窗棂,照到了方才自己临仿用的书案上。

  方才那种几近完美的契合感,与这道光芒当然不无干系。

  冥冥中,是不是有一些注定的事情。

  这才让光芒洒向了人间。

  郑丹青微微笑了一下,无声的嘟囔了一句“临仿真是体力活”,而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

  ……

  而后的事情,就成了水到渠成的存在。

  做旧虽然也是技术活,但跟临仿比起来,就成了简单的存在。

  几个印章也是要做的,到了郑丹青这个程度,不管是什么材质的印章落下的印,他看上一眼也就清楚了。

  于是使唤着飞霜将材料都买好了,他便闷在书房里,继续努力。

  累是真累,几日的不眠让他的身体极度透支。但他的时间很紧,听飞霜说,这几日已经有些五大三粗的汉子闲来无事在自家院子门口游荡,很明显的,这是得到了阿普拉离开的消息,准备摆出一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阵仗出来。

  雷老大那边毕竟面子有限,再过几日,冲突总是要爆发的。而郑丹青能做的,只能是快些完成手头上的东西,希望能够敢在那边所谓的大人物发怒之前,把一应事情都处理好。

  这不是简单的差事,郑丹青自己也知道,但是他现在必须做,既然已经趟进这摊浑水,他就不准备随随便便的抽身。

  现在这件事情早就不知是阿普拉一个人的了,郑丹青、娇儿、飞霜乃至往来帮着做饭的李婶儿,如今都已经看在了那些人的眼里。就算郑丹青可以一走了之,剩下的几个,也是插翅难飞的。

  有些压力是好事,尤其是对于现在的郑丹青来说,他的状态很好,几乎回到了上辈子临仿顾恺之画作的层次。

  只是,他这样没日没夜的挑灯夜战,院子里的其他人却忧心忡忡起来。

  飞霜还小,只知道恐怕主家是摊上了什么大事,却也不大清楚明白,只是时不时的嘟囔几句“大不了跟他们拼命”之类的童言无忌而已。

  娇儿却是见过市面的,一早她就看出了对方的来头不小,守在周遭的那些壮汉,乍看起来与市井上的地痞流氓无异,可若是细细的去瞧,他们藏在厚厚棉服之下,偶尔露出几分的腰刀,可都是军方的标准配备。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军方都监视起了这个院子。娇儿有些心慌,但更加让她担心的,却是那个总是亮着灯的书房。

  隔壁那位小娘子的信还在娇儿的手里,她没有拆开来偷看,却也一直没有找到交给郑丹青的机会。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

  郑丹青从捧着檀木盒子回来之后一直在忙,只不过,最初的那几日是喜上眉梢,后来的日子却是不断的早出晚归,直到现在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不让任何人去搅扰。

  要不是她和飞霜不断的督促着,郑郎怕是连每天的饭都要忘到脑后去。

  不是没有见到那书房房门后头,郑郎日渐苍白的面色。可是娇儿知道,她的郑郎是个看似温吞如水,内心却坚如寒冰的人。这样的人,她是劝不动的。

  只是担忧却终究日重,那书房中一夜夜不免的灯火,也造就了娇儿多少个不眠之夜。

  好在今天,院门被一个熟悉的面孔拍响,那人脚蹬的厚马靴将青石板的地面躲得砰砰直响,清亮中带有朝气的嗓门儿,也让这个日渐萧索的院子有了些热闹的气息。

  “郑丹青那个家伙一消失就是十多天,说是感了风寒,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做官儿也没几天,竟然还学会告病喽!”李隆基笑的露出一口白牙,在玄色髦裘与身后雪色背景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惹眼。

  ——

  ——

  注:《快雪时晴帖》原文的句读有很多争议,在这里不取任何一家的看法,所以不加句读。另:忽然发现,用自动发布功能发布章节时,有的时候同一个章节会自动发布两次,汗……刚发现,之前重复的章节已经删掉了,这是系统BUG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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